追查国际近期将对以下案例展开调查
- 甘肃省甘谷县毛秀兰被迫害经历
- 天津市塘沽区王贵起被非法庭审
- 湖南耒阳李慧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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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对法轮功的全方位的迫害中,一个影响深远、后果严重、毒害广泛而又鲜为人知的方面是在理论研究和意识形态领域对法轮功的迫害。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利用一切国家机器在全中国以及全世界进行诬陷法轮功的造假宣传。对法轮功学员除了使用肉体上的酷刑折磨,更严重的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上的摧残性洗脑。而这些精神摧残的理论基础、手段策略、人员培训等,是由中共掌控的一批所谓的专家、学者、教授等提供的。他们所谓的“科研项目”和“研究成果”被用于劳教机关、监狱、洗脑班、戒毒所、精神病院等直接迫害机构,在对法轮功学员持续的精神迫害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当代的中国,利用人类尸体塑化成标本牟取暴利这一罪恶行业,是世界上唯一由政府部门主导“孵化”出来的产业。该产业兴起于2000年以后,正是中共对不放弃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大规模迫害与虐杀的高峰期。在薄熙来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时成立的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完全用中国人尸体制作“人体塑化标本”的公司。本报告针对人体塑化的尸源进行调查,重点是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追查国际经查证,中共中央政法委前后任书记罗干和周永康主管的中共公检法系统既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的主要部门,也是“新鲜人尸体”的供给部门。
周永康从1999年任四川省委书记开始,一直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07年出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和综治办主任后,周永康掌控公、检、法、司系统,利用奥运、维稳等借口,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庞大的维稳经费,扩张政法委势力,迫害法轮功。追查国际于2004年7月发表了第一篇关于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报告中列举了周永康从2002年到2004年迫害法轮功的部分证据。本报告收集了周永康从2005年到2012年迫害法轮功的部分证据。
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手发动并持续至今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除了违法建立的各级“610办公室”之外,最重要的两个系统就是宣传和司法行政。前者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其控制的全国新闻、媒体、出版等,后者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等五部门。其实施的迫害并非是执行法律,而是直接听命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及其内设的政法委员会和“610办公室”。本调查报告旨在揭示政法委员会作为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职能部门[1]是怎样直接或间接操纵中国司法机构迫害法轮功的。
追查国际针对中共中央政法委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器官的罪恶进行了特别调查。调查员分别以各种身份对正在出访英国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的秘书、原中共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魏建荣、中共中央政法委职员、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唐俊杰等人,进行了特别调查取证。此外,追查国际还保留有2008年四川地震期间对周永康的调查录音片段,因为和此事相关,也一并公布。
本报告综合三个报告的内容,揭露中共通过使领馆对海外中国学生学者的操控手段。中共官员通过直接担任学联顾问委员会成员,或者以提供资金的方式操控学联,达到延伸中共迫害人权政策和干涉所在国内政的目的。
涉案主要责任人:四川省古蔺县政法委书记欧鹏,古蔺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县维稳办主任王洪友;古蔺县“610”办公室主任傅建;古蔺县原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负责人夏传贵 、孙克刚,古蔺县原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负责人胡雁;古蔺县原公安局长聂海波(已调离)、钟科、陈云生,古蔺县公安局副局长傅旭,古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显文,原国保大队长邹强,警察秦洪、杨泽均、卢长红、卿タ勇、周传级、陈宗伟、张棋;古蔺县看守所所长徐永仲、警察刘忠堂、王静,看守所刘姓医生;古蔺县检察院院长张聪,公诉科科长何刚,原古蔺检察院纪检组长陈正龙,办案人员付建、陈汉钊,公诉人傅志高;古蔺县法院院长文耀全,审判长杨春梅、陈强;古蔺县石宝镇原财政所所长徐家强,石宝镇政府综治办马超杰。
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程颖;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在监狱长周宏、冯卫国(前任),副监狱长张峰,政委刘沐阳,七监区长李天安,警察肖天波、祖剑、程亮、程浩、沈建军、熊祖勇、段瑜,刑事犯人罗丹、李志刚、龚大路、谢成义、冯劲强、叶鸣、张华峰、吴前峰。
涉案主要责任人:云南省昆明市政法委书记金志伟;昆明市公安局长赵立功;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书记员金书坤;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韩纯盈;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邱学彦,警察温永祥、王中芳;昆明市西山看守所所长段宗清。
涉案主要责任人:四川省广安华蓥市政法委书记黄运江,华蓥市“610办公室”人员朱小芳、夏培兴;华蓥市公安局局长杨明,副局长徐云华,国安大队大队长高志强,副队长胡勇,教导员何江萍,警察陈勇、邓杰;华蓥市看守所所长唐能明;禄市派出所所长邓利成,警察王华;月亮坡村委书记胡宗国,村长周昌明;广安市城北分局国安大队警察侯文萍、曾斌、李秋云。
涉案主要责任人:成都市金牛区委政法委书记吴石泉;金牛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峰;金牛区“610”副主任李勇、张洪涛;金牛区抚琴派出所所长李洪平;抚琴街道办事处主任秦大新;新津“洗脑班”负责人殷舜尧,主任李峰,科长包小牧。
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北省荆门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建中,国保大队副队长毕相银;荆门市“610”办公室人员钟俊峰;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贾真均,警察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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