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北京大兴县有4个关押、"转化”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它们是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和北京市天堂河法制培训中心。北京团河劳教所是位于北京大兴县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心之一。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是张京生,副所长:李爱民、杜启文等。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该劳教所使用的酷刑有:长期“熬鹰”、罚站、罚坐、罚"飞”、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罚蹲、罚跑、电击、灌食(详见案例9)等等。北京团河劳教所使用一种酷刑:把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再用鞋拼命狠抽双脚,一人打累了再换一个人打。团河劳教所利用酷刑的目的就是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强制逼迫写“转化书”或“保证书”。团河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权在给团河各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学员所谓“讲课”时公开说:‘“转化’就是精神控制”。团河劳教所警察在一次所谓“帮教”中,谈到为什么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说:“××党执政,哪能允许事实真象存在呀!”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31,32),多名法轮功学员致精神失常(见案例36,39,40),致残(见案例24),其中包括虐杀一名8个月大的婴儿和他的母亲(案例32)。
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兼党委书记:张京生
副所长:李爱民(2002年11月从调遣处至团河)、杜启文、赵xx、 张xx
一队副大队长:王华
二队大队长:宋xx
二队副大队长:倪振雄、赵xx、何琨; 队长:李队长
三队大队长:何x
三队副大队长:白中银、 赵江、 尹大;队长:刘国玺 郭君军
五队大队长:杨保立
五队副大队长:岳清金 郭金河 张xx; 队长:岳伟华 魏国平 刘斌 杨xx
七队大队长:赵爱国(2002年1月4日前,任三队大队长)
管理科科长:任宝玲(男)
管理科副科长:龚伟 蒋文来(曾任二队大队长)
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权、 杨金鹏、 廖xx、 张福潮
原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2002年1月4日调往生产科) 原集训队队长:张宜军
集训队副大队长:徐建华
原副所长:庄许洪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8/3187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93.html
北京团河劳教所部分狱警名单
陈学士、赵伟光、关多志、姬世斌、李应坤、汪海泉、田 羽、刘新成、秦福军、侯连喜、张 超、圆双亮、孔繁宝、闫清金、特伟颜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9/56479.html#chinanews-20030829-17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钱世光(甘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长期被罚坐、被劳教犯人打骂
详细情况:2003年,甘肃法轮功学员钱世光在团河劳教所因拒绝强制“洗脑”,受到非人折磨,长期被罚坐并受到普教打骂,致使腰部2根肋骨折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65081.html#chinanews-01172004-18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祥,暂称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 2002年甲被绑架。为了抗议非法关押,甲绝食抗议40天,期间被野蛮灌食,嗓子因为长时间的插管灌食变哑了,到现在也没有恢复。甲绝食40天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送到团河劳教所。在团河劳教所,狱警开始逼甲"转化”背弃信仰。其方法有:
1. "熬鹰”:刚开始的时候,队长装出一副伪善面孔,试图来麻痹人。时间一长他们便开始施加压力,把每天给甲“洗脑”(一种强制灌输思想的精神迫害)的时间从每天的早8点到晚12点延长为早6点半到第二天的凌晨4点。每天只允许甲休息2个小时,有时甚至通宵不让睡觉。平时不让闭眼,给甲“洗脑”的"帮教”人员则分为三班倒。这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用的办法"熬鹰”一直把人熬得昏昏沉沉、神志不清,使人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长期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在这时如果人的意志稍微有一点放松,整个人的精神马上就会垮掉,有很多人都是在这种情况下被迫"转化”妥协的。这样的折磨一直持续了3个月,见这种手段对甲不起作用,又采用了别的手段继续迫害。
2. 体罚:在劳教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从各个方面都被和别人区别对待。他们在班内安排了专门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和监视,不允许随便说话,不许自由的活动。定期班长和“包夹”人员(监视、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都要向队长汇报情况,队长向他们布置任务。每天早上队长都要开会讨论如何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队里,各种劳动包括打扫厕所、水房、擦筒道等脏、累的活全部都让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来干。有时为了加重迫害,常常在半夜的时候就把法轮功学员叫起床打扫卫生。而且没有干净的标准反复的一遍一遍干,一直干到天亮,以打扫卫生为借口来体罚学员。
3. "坐板”: 我被强迫长期的坐在小凳子上,警察管这种行为叫"坐板”,意思就是:两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挺直,两眼睁开全身不能动,不许说话。就保持一种姿势,面对着墙壁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12点,有时要等到1、2点才能休息。很多人臀部都碾破了。
4. 团河劳教所的体罚方式还有很多种:如长时间的军蹲、长时间的站军姿、甲曾被罚连续站军姿5天,从早上起床开始一直到晚上12休息,除了吃饭的十几分钟外都保持军姿姿势站着不许休息。几天下来腿、脚全部都肿了。有一位姓刘的法轮功学员连续站了几个月。军蹲,人在一般情况下蹲十几分钟腿就麻了,可是我们被罚军蹲的时候,一蹲就是半天不让休息。有一次我被强迫连续蹲了2个星期。
5. 还有各种的体罚形式如:体能训练,跑步一跑就是半天,做蹲起、腑卧撑、蛙跳等都是高强度的做,一做就是几百个,几天下来人就明显的消瘦,长期以来人被熬的都快油尽灯枯了。
6. 团河劳教所折磨人的方法形形色色。连人的大小便都要被控制,被利用来折磨 人。有的学员很长时间不让大小便,实在憋不住了只能尿在饭盒里,有的人被憋不住拉、尿到裤子里。过后还要遭到狱警的嘲笑。
7. 成立所谓的"攻坚班”"集训队”还有那些遮住门窗的黑暗小屋就成了他们使用酷刑的场地。
8. 他们暗示、默许、指使那些普教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有的狱警亲自动手,用几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在寒冷的冬天夜里,把法轮功学员带到操场往衣服里浇凉水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67p.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万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李万庆被劫持在二大队。2003年11月4日, 多名普教“包夹”人员在队长的指使下对李万庆进行毒打,在一楼的被三大队劫持的法轮功学员都听到了李万庆的惨叫。指使打人的警察有:何金军、郭金河、倪振雄、何昆。参与毒打的普教犯人有:徐静辉(音)、张长述(音)、李永刚(音)等5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9/63543.html#chinanews-20031229-14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在北京地区,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和北京市天堂河法制培训中心是北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心。迫害的手段包括:学员被吊在屋顶、剥光衣服关进笼子、高压电棍电击、昼夜轮番“洗脑”,不许睡觉、不让大小便、超强度劳动,指使犯人以减刑为诱饵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等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787.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久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及二大队姓仉的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劳教局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里成立所谓"攻坚班”,狱警24小时叫刘永平坐在小凳上,两手放在膝盖上不准动,两腿之间夹一张牌,牌掉在地上就打,一天只给3个小窝头吃。2000年7月,张久海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二大队,被非法劳教1年,后被加期6个月。团河劳教所的狱警用电棍电击等精神和肉体折磨下被迫所谓“转化”。2002年解教时,狱警不仅不让张久海回家,反而把他关进“洗脑班”强行“洗脑”,因他不配合“洗脑”,又第二次被非法关押进北京团河劳教所。第二次进来后,由于长期的精神和肉体迫害,身体每况愈下。这期间,狱警分别把张久海关进几个刑事犯队进行迫害。在残酷的迫害下,2003年张久海开始绝食抗议,近况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1/60423.html#chinanews-20031111-2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9/51942.html#chinanews-06092003-3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暂称为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狱警倪振雄、蒋文来等
基本犯罪事实: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倪振雄、蒋文来等警察用各种变相体罚、剥夺睡眠等手段想把甲一步步逼死、逼疯,他们用犯罪手段故意伤害了甲的身体和神经系统。甲受到迫害后,全身曾经严重浮肿,特别是双下肢严重发麻、胀痛,致使行走不便。2003年5月17日,团河劳教所放甲出来时,没收了甲所有的诉讼证据材料。被非法没收的诉讼证据材料有:1. 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2001年3月7日),2. 起诉书(副本, 2002年1月15日),3. 上诉状(副本,2002年2月7日),4. 申诉书”(副本,2002年5月30日),5. 检举书(一)(副本,2002年4月5日),6. 检举书(二)(副本,2002年5月19日),7. 刑事自诉状(副本,2002年5月29日),8. 刑事诉讼状(副本,2002年6月23日),9. 检举书(三)(副本,2002年12月5日), 10. 检举书(四) (副本,2003年2月10日)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59973.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万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五大队副大队长郭金河、徐凯旋、姜海权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 团河劳教所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搜身,目的是不让学员们传阅、传抄经文和学法体会,传递有关受迫害、抵制迫害等方面的真象和申诉材料。对此,学员们据理质问团河五大队狱警,副大队长郭金河:“渣滓洞集中营也没象你们这样。方志敏在监狱里还能写出《可爱的中国》、《狱中纪实》,你们怎么能这么干呢?”郭狱警振振有词:“这儿就是比渣滓洞厉害。这才叫无产阶级专政。”;劳教所内不让吃饱饭、不给水喝、不让睡觉、变相体罚,搜扣控告、上诉信件,无故扣压家信、剥夺法轮功学员亲属探视权等,都是打着"纠正团河劳教所一些不合适的做法”的旗号干的。他们到处散布他们是怎么怎么想"按政策、按法规”的,谁向他们反映上述问题,他们都"承认”说"那肯定是不对的”,甚至有的"小哨”(所里用来监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普教)捅了漏子后马上撤换掉,还借此把责任推到普教身上,并借以显示他们"改错”的决心。实际上呢,这都是在作戏,之后还继续干,目的是蒙骗,让你误以为他们真要改错,真是邪恶流氓到家了。2003年6月,团河劳教所狱警科长姜海权在给团河各大队学员进行所谓"讲课”时公开声言:“‘转化’就是精神控制”。团河劳教所某警察在一次所谓“帮教”中,谈到为什么迫害大法的问题时说:“××党执政,哪能允许事实真象存在呀!”劳教所经常让集训队"清窑”(抄家式搜查衣物箱),对法轮功学员主要是搜查传抄的经文及学法体会。搜出后不仅加重迫害学员,还要对有关警察罚款。有些警察为了不被罚款,就常常偷偷地清窑,清出有关东西也不报告。一次,2个警察交谈此事时无可奈何地说:“这事儿根本杜绝不了!”劳教所明知被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绝大多数都是被迫违心妥协的,并不是内心真实意愿;而且“转化”越来越难,但仍拼命维持这一迫害的表面。其中,最可笑的手段之一,就是对学员清醒过来后写的有关否定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时所写的“四书”等“转化”材料作废的严正声明拒不接受,接受了也不上报,以此来保持其所谓“转化率”和“转化成果”,包括“转化”奖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3/5876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26/4166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伟、王忠利、钱世光、张祥宇、刘立涛、王方甫、谢戈、于溟、李旭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五大队副大队长王希光、岳清金(副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熬鹰、坐板、军蹲
详细情况:1. 组织所谓“攻坚队(班)”。在劳教所所谓“转化”工作日益难做的情况下,劳教局里从社会上组织不法之徒到劳教所组织“攻坚队(班)”。2002年12月中旬, 团河劳教所的“攻坚队”,打着分级管理的名义,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C级管理”, 即一人一间单独关禁闭;同时以给予减期奖励为诱饵,指使普教充当打手,折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主要手段有:不让吃饱饭,每餐只给半个窝头,极稀的一点粥和菜;春节其他人可以吃肉、吃水饺,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一口也不给。变相体罚,在不让吃饱饭的情况下,每天都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除面壁罚站、贴墙"飞”着、连续做蹲起(有的高达500余次)等外,有的最多的体罚手法是罚坐,即强迫人坐在儿童塑料小椅上,腰板挺直,手掌伸直搭在膝盖上,手指不准弯曲,持续保持这种姿势18至20个小时。做得稍不标准,立刻就会遭到劳教人员 的打骂。法轮功学员李伟、王忠利、钱世光长期受此迫害。不让睡觉(狱警称之为"熬鹰”),一律取消午觉。晚上11点睡,凌晨2点叫起,有时深夜2点睡,凌晨5点叫起。更甚者,如法轮功学员刘永平,连续1个多月不让睡觉。不让洗漱,连续1个多月不让卢明强、李京生、刘永平等人洗漱。每天长时间不让上厕所,有的学员被逼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屋内用自己的饭碗接尿。SARS流行期间,此“攻坚队(班)”曾被冲断,停办,7月中旬又重新组建,继续迫害着法轮功学员。
2. 随意延期:劳教局指使、纵容劳教所随意制造各种借口延长其劳教期。一般是第一次延长10个月,第二次再延长2个月(因为法定的延期时间最长是1年)。主要做法是:利用手段寻衅、罗织罪名,凑够2次处分。如强迫法轮功学员读污蔑大法的文章,拒绝者即给予处分;发现某法轮功学员笔记本里有“明慧网”3个字,也给处分。
3. 搜扣起诉书:法轮功学员张祥宇先后给检察院写了16封揭露狱警违法行为的起诉书,全部被扣押。法轮功学员刘立涛给检察院写的检举狱警违法行为的起诉书,被检举人狱警王希光看到后,竟照刘立涛的脑袋猛打,致使刘立涛昏迷2小时,至今精神恍惚。 而打人者王希光未受到任何处理。
4. 滥用劳教权:法轮功学员王方甫到期时,没向他们妥协。2003年3月,王方甫被无故延长劳教期10个 月。 因王方甫前期受迫害的经历明慧网曾做过详细报道,消息反馈到团河后引起劳教所狱警的极大恐慌;同时这次延期也毫无理由,狱警担心王方甫有什么背景,怕再次引起舆论公愤,将王秘密转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原新安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于溟也曾被在此秘密关押)。谢戈在北京市天堂河劳教所“洗脑中心”被非法连续关押了15个月,谢戈连续绝食抗议已1年多。
5. 不准接见:对于不能“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狱警们想方设法切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法轮功学员今年3月15日到期,劳教所将他非法延期10个 月。延期后,劳教所不按法定程序通报李旭鹏的家人。李提前给家里写信不让他们到期日来接他,一连好几封信全都被五队扣住不发(李给检察院写的好几封检举信也都被狱警私自扣押)。不知详情的家人在到期日千里迢迢赶到劳教所后,狱警不予接见。家人质问五队狱警副大队长岳清金,为什么不按法定程序给家里寄送延期通知。岳答,你们爱咋的咋的。一直到8月份,劳教所仍不允许李旭鹏接见家人。
6. 极力掩盖罪恶:狱警们现在是非常怕自己的种种恶行曝光。在有人解教释放时,只要是带字的哪怕是一张小纸片,狱警们也不允许带出劳教所,包括抄的什么菜谱、电话号码等也全部非法扣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0/57100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19.html#chinanews-07312003-2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爱尔兰)、陈刚(美国)、李旭鹏、刘永平、刘绪国(山东)、梅玉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8种酷刑:罚站、罚坐、罚"飞”、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罚蹲、罚跑、电击、灌食
详细情况:人的任何一种姿势,不管多舒服的姿势,如果让你保持时间长了都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在劳教所狱警们用罚站、罚坐、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军蹲、强制跑 步、盛夏关在开水房等各种方式体罚法轮功学员。狱警所用的一切体罚手段是要超越人的承受力极限,以摧垮人的意志。受到长时间体罚、剥夺睡眠、打骂恐吓等精神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常呈现出头发变白、体重严重减轻、肢体肿痛、肢体功能受损、精神抑郁、记忆力减弱等症状。更主要的是,酷刑留下的伤痕和疼痛将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伤害人一生。为了让人屈服、为了对人实行精神控制,为了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江泽民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全国性犯罪组织“610办公室”采取了数十种软硬“洗脑”手段。以下是“610”控制下的在北京的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信仰迫害和精神折磨的8种常见酷刑:
罚站:被罚站者通常要一动不动地站很长时间,不得有任何动作。军训过的人都知道,士兵站岗时,要把重心放在前脚掌,因为足跟部的神经压迫时间长了很容易晕倒。爱尔兰法轮功学员赵明曾在新安劳教所里被狱警逼每天站20来个小时,手、小臂、脚和小腿全都肿了,脚肿得感觉鞋越来越小,足底的神经从脚跟到脚掌都极其痛苦。
罚坐:曾有一段时间,狱警对我们进行“洗脑”,用普教看着我们坐着,听他们歪理邪说的录音,每天除了限定的上厕所、吃饭外,要坐15、16个小时,不许动,一动旁边警察指使的普教就大打出手。长期这样坐着的结果是臀部和腰都剧痛。在团河劳教所五大队,法轮功学员刘永平也曾受到这种体罚,而且他还被警察派来的普教用塑料凳毒打,最后凳子都打碎了。
罚"飞”:被罚者双腿直立,弯腰低头头向下,双手向身后伸出,直至手臂直立,指尖向上。此姿势时间稍长,即感到头晕目眩,腿软腰酸手臂痛。同时,呼吸急促,汗如雨下。
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躺着看似省力,可是狱警把有的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你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罚蹲:有双腿蹲和军蹲两种。双腿蹲:有时还要求双手抱头,将两肘收于两大腿内侧。蹲时腿脚酸麻、腰部疼痛,随时间的增加而愈发痛苦。军蹲:最邪的一种体罚还是军 蹲,劳教所狱警经常用这种姿势长时间体罚法轮功学员。这是军队士兵队列训练里面的一种暂时性姿势,就是两脚前后间隔半步蹲下,后脚只前脚掌沾地,又承担主要重量,一般人只要蹲几分钟脚就很疼了,时间一长后脚和小腿极其痛苦,直至完全失去知觉。赵明在新安劳教所期间,有一阵狱警找一些普教按着他军蹲,一只脚失去知觉了再交换前后脚接着蹲,一天10来个小时,最后两脚的脚掌都剧痛无比,象脚的骨头直接站在地上。
罚跑:团和劳教所狱警还逼法轮功学员跑步,跑不动,用人推着跑,有的推着也跑不动了,甚至用人拖着两脚跑,拖得衣服在地上磨烂了。团河劳教所狱警岳清金把法轮功学员李旭鹏夏天关在开水房(即烧开水的大锅炉所在房间。市内温度很高,人呆在里面闷热难耐,呼吸困难。高温中人很容易筋疲力尽,有的甚至昏死过去。)里长达1月,最后热得李旭鹏晕倒。
电击: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象火烧一样,又象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象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按照安全使用电棍的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电棍电击人头部、胸部、 脸部、器官和下身等处的,而劳教所里的狱警专门电人的头部、胸部和下身等。为避免被电击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绑起来,或者铐起来。普通人被1根电棍电一、两下就会放弃反抗,而狱警对待法轮功学员时,就是以折磨为目的,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甚至专门电击头、胸和其它敏感部位,而且电击的时间非常长。
灌食:医学上对于需灌食的人采用"鼻饲”的 方式,即从鼻孔伸入一条管子,通过咽喉部位的食道进入胃部。可是劳教所的狱警为达到迫害的目的,即使在鼻饲灌食时也要对绝食者进行折磨。比如管子上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并在从鼻腔进入食道的过程中,故意反复抽送皮管,使绝食者的鼻腔极其疼痛,同时恶心、呕吐、剧烈咳嗽。每次灌食结束后管子上面沾满血迹。可是劳教所狱警还经常采用非法的直接灌食的方式,即把绝食者捆绑起来,让几个其他的劳教人员使用暴力撬开绝食者的嘴,并授意其故意用铁勺等硬物损伤绝食者的嘴部和牙齿等。这种野蛮的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许多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被活活灌死的。其中2000年2月11日山东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男)因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警察对他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而死亡。2000年5月17日44岁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梅玉兰(女)在北京市朝阳看守所经一名在押犯人粗暴灌食浓盐水和豆奶后,经历5天难忍的头痛、吐血等折磨,于23日被迫害致死。这是经海外媒体最早披露出的2例灌食致死案例。陈刚本人也曾被北京的劳教所以灌食为名进行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8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31/3970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16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0/436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0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力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杨保利(五大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双手倒背、双腿反绑于体后,被狱警指使的刑事犯多人压在地上踩踏
详细情况:辽宁省锦州市刘力涛被狱警抓捕并非法劳教,期间在分局被毒打、刑讯;在北京团河调遣处因不写不炼功“保证”而被双手倒背、双腿反绑于体后,被狱警指使的刑事犯多人压在地上踩踏,致使严重窒息,送到团河医院后隔天才苏醒过来。到团河劳教所之后又被当作重点攻坚对象受凌辱、纠缠与折磨。2003年6月的一天,五大队大队长杨保利命令身体不适的刘力涛从床上下来遭到刘的拒绝,立即恼羞成怒,以此为借口强行集训迫害刘利涛1个月。他还恐吓刘力涛说:“这是第一次,只要再有一次就给你延期10个月。”目前,刘力涛仍被非法关押在集训队,遭受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8/53648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18/3823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艳芳、李春元、于溟、方英文、陆伟栋、陆伟栋、卢明强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集训队徐建华、刘金彪、李爱民、倪振雄
基本犯罪事实:多次用多根电棍电击,直至皮肤焦糊;不让他睡觉、不给水喝
详细情况: 2000年5月至10月间,王艳芳先是被二大队(当时整个团河劳教所分成一、二两个大队),狱警多次用多根电棍电击,直至皮肤焦糊。又被狱警以"大”字形立着绑在上下铺的床架上长期进行摧残并电击,面部被折磨得完全变形。接着把他送入集训队,当时的集训队狱警徐建华又对他进行摧残,并唆使劳教人员充当打手,日夜进行折磨、不让他睡觉、不给水喝等等,惨无人道。期间小芳绝食进行抗争,但无人理睬。11月左右狱警把他送到二队(10月以后取消了原来的两个大队,把原来的中队都改成了大队)。由于受到长期摧残,王艳芳变得不言不语,一度完全不理会任何人,被狱警及犹大们讥为“神经病”。大约是2001年1月18日他的劳教期满,劳教所以他精神不正常为由将其放回家。但他在家继续受到当地派出所的反复骚扰。2001年3月左右,被非法判2年劳教,再度被劫持到调遣处,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而受尽了摧残。到团河劳教所后,他的一条腿已严重麻木,经常突然就失去知觉,摔倒在地。就是这样,他还被狱警强迫练队。狱警刘金彪曾亲口告诉我王艳芳以前被电得昏过去了。
2002年6月被团河劳教所非法延期10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李春元、于溟、方英文、陆伟栋、卢明强即将延期期满。警察在每位法轮功学员离开前,均会强制逼迫写“转化书”或“保证书”,并用电棍、体罚、不准睡觉等手段。2002年6月,劳教所在给李春元、 卢明强、陆伟栋、方英文等50人延期时,还召集二、三、五队开了一个延期大会。2002年6月后,李春元给最高检、高法写检举信、诉讼状检举控告团河的犯罪行径,如据李春元称在西楼时,他经常被强制不准睡觉、单腿跪地等等,使他受到严重的摧残,人几乎崩溃;而西楼的狱警曾对他说,在团河不“转化”,不死即疯。继李春元2000年控告江泽民,令团河恶毒报复,将他绑架进集训队小号迫害。李春元性情慈善、温和,在小号常常整天不出声,集训队狱警还找借口将他全身捆绑在床板上达1个月之久,时值盛夏,酷热难耐,更何况整天被捆在狭小闷热的小号不能动弹。还得吃难以下咽的硬窝头(据悉,各队狱警都对集训队的窝头有一致的言论: (蒸熟后)在外面放几天,风干了、晾干了再叫吃。估计是李爱民开会时的说的。)到2002年底,李春元还被关在铁笼子里。期间,不时地有二队狱警白天拉李春元出去接受"帮教”, 晚上又送回集训队坐板。在铁笼子的几个月内,李春元又陆续递了几份检举信诉讼状,其中就有控告集训队无理超期关押达5个月。集训队狱警对李春元写的任何一个纸片狱警都要拿去过目。狱警没收了李春元纸笔。同时,李春元还写检举信检举团河犯罪单位扣押了他此前递交的法律材料。(因为几个月前递交的检举信无缘无故地一直没有回应)。2002年11月,二队狱警倪振雄来到集训队将李春元单独叫到一间没人的屋子,许诺给他办保外就医,渠道是第二天将有安定医院的大夫来团河给林澄涛和李春元做精神鉴定,倪狱警想让李春元在大夫面前“配合一下”,结果李春元义正辞严,拒不接受。第二天,大夫来时,李春元给大夫善意地讲明大法真相、自己的受害事实,最后被诊为“中度休眠”(大概)症状,而据悉林澄涛被诊为“重度休眠”。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11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4/3525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90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1/3353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魏国平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体罚,伪善,罚蹲,不许法轮功学员吃饭,不允许上厕所,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以高压体罚、精神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五大队狱警魏国平是其中一位凶犯。对初到者,他一贯手段就是歪曲解释法轮功著作,嘲笑、讥 讽、谩骂法轮功学员。对长期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他以折磨法轮功学员、给他们带来痛苦为乐趣。有许多次,到吃饭时间他不许法轮功学员吃饭,学员自己吃时他就抢夺饭碗。上厕所不允许上,还长时间让学员“蹲”等体罚。夏天大热天时,他将法轮功学员李旭鹏关在狭小的热水房里不许动地方,然后逼着去冲刷厕所、洗衣间,还尾随其后动手动脚,一边骂一边拧李旭鹏的身体, 打一拳,踢一脚。在长时间折磨下,导致李旭鹏因闷热、体罚而昏迷。魏国平经常故意否曲事实、编造谎言,孤立坚定的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每个狱警都负责逼迫几名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到期限如果达不到指标,相当数额的奖金就拿不到手了,所以每到此时,魏国平就开始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加大体罚,甚至用拳脚逼迫学员。有时他利用学员的善良来钻空子。一旦学员在各种压力、伪善欺骗情况下妥协,魏国平就立即喜形于色,用断章取义的话来迷惑学员, 从而动摇正信。而坚定的法轮学员面前,魏国平觉得断章取义已经不管用了,便直截了当地用恶毒的语言攻击、谩骂大法,以此激怒学员,或让学员处于气愤烦躁的情绪中。平时,他最爱到法轮功学员中察言观色、捕风捉影,抓小辫子,向上汇报,还对重新清醒过来的法轮功学员施压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8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522.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李京生、吴相万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集训队、李爱民、杨保利、岳清金、岳伟华、魏国平
基本犯罪事实:集训队里不准出入,用多根150,000伏的电棍电击了几个小时
详细情况:2002年春,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李旭鹏在经历了一年的“洗脑”迫害和肉体摧残后,被团河劳教所无理延期10个月。又被送到集训队进一步迫害,不准任何人探视。团河劳教所集训队是专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全封闭独院。里面阴森恐怖,墙壁一律黑色,法轮功学员们都被关在铁笼子里不准出入。法轮功学员吴相万曾在2001年底被集训队狱警用多根150,000伏的电棍电击了几个小时,导致浑身电伤,手连筷子都拿不起来。法轮功学员李京生多次绝食抗议非法劳教被送到集训队后长时间连续捆绑在床板上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52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90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1/3353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潭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倪振雄(二大队副大队长)、蒋文来(二大队大队长)、庄许洪(团河劳教所副所长)、韩俊青、谷xx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脚跟上针扎然后捻成黑洞、把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再用鞋拼命狠抽双脚,一人打累了再换一个人打
详细情况:2001年2月18日,崔湘君与段佩臣(2000年10月被非法延期半年,是团河劳教所第一个被延期的法轮功学员)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受到残酷折磨,迫害是在狱警的指使下进行的。2 月18日, 二大队副大队长倪振雄把崔湘君和段佩臣从西楼的四、六大队接到二大队,我分在一班,段佩臣在四班。一到班里,崔湘君就开始被围着“洗脑”。下午崔湘君在人监视 下去厕所,崔湘君看到段佩臣被2个人架着去厕所,他已无法走路,脸上还有伤。回班时,崔湘君看到倪振雄在值班,就摆脱监视,走过去向他反映情况。崔湘君说:“我看到段佩臣被打了,你应该负责任。”倪说:“你去调查,肯定不是打的,一定是他自己摔的。”崔湘君说:“我俩是你接来二大队的,来时好好的,半天就打成这样,而且他们已威胁要打我,如果我今天被打,你作为警察要负责任。”
回到班里,韩俊青对我说:“你有胆量,敢找队长。本来想今天对付段佩臣,明天再对付你,既然你往上撞,今天就一块来。你‘转化’不‘转化’?”崔湘君表示 "不”。 谷凶狠的打我耳光,我平静的看着班里其他的人,对他们说,你们看看这就是邪恶。谷说,我就是邪恶!还有比这更邪恶的哪。说着左右开弓的更凶狠的打起来。他打累了,看看不起作用,就说,你不是说段佩臣是被打的吗,我告诉你,就是打的,是我带人打的!你想看看他吗?崔湘君说看。崔湘君和他们到了四班,崔湘君看到段佩臣躺在床上,非常痛苦,崔湘君问,你怎么样?段佩臣没有回答,表情特别痛苦。崔湘君看到他的脸上是伤,一个眼圈被打肿,双脚是紫黑色肿胀的非常厉害,更让人吃惊的是,脚跟上有两个黑洞,一看就是用针扎然后捻的。
他们把崔湘君带到图书室。谷说,怎么样,你也想试试。崔湘君不搭理他,他就又开始狠毒的打崔湘君耳光。崔湘君正视着他。他脱下鞋,用鞋抽崔湘君的脸。崔湘君依然静静的看着室内的每一个人。崔湘君又被带到了六班,这里是他们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因为这是团河劳教所东楼二层阴面最靠西的一个班,离门较远,干坏事不易被发 现。六班恶人集中,十几人中只有3人没有参与打人。当时屋里站了很多人,他们开始准备东西迫害崔湘君,绳子、上下铺之间的小铁梯子等。我微笑着对围观的人说:“你们都同意他们这样迫害我吗?”没有人敢说话。(几个月后,我遇到了六班没参与打人的3人中的一个,他说,我认识你,你被迫害时问我们,我当时想说不同意,但我怕他们也打我,没敢说。)谷说我可以带你去所有的班,不会有一个人不同意打你。崔湘君说,我跟你去。他不敢带崔湘君去。他们把崔湘君的腰带解下 来,把崔湘君的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崔湘君的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犹大郭建新等人把崔湘君的鞋和袜子脱下来,用崔湘君的鞋拼命狠抽崔湘君的双脚,一人打累了再换一个人打。崔湘君听到他们有人说,我打的太累了,没劲了换人吧。崔湘君默默忍受着,一声不吭。最后,崔湘君当天新穿一双布鞋的塑料底都被他们打裂了。他们听崔湘君不出声音,怕死了,把崔湘君拽了出来。
崔湘君被人架着拖回了班 里。躺了一阵儿,崔湘君肚子疼要上厕所,脚肿得穿不了鞋,趿拉着拖鞋由2个人架着去的。回来后,他们见死不了,又继续迫害。他们让我飞着(大陆监狱中常用的一种折磨人的动作),崔湘君不配合,几个人摁着做。崔湘君挺起身,大声喊,叫警察。因为是一班,离楼道门最近,值班警察离门也就是几米,崔湘君大声喊他完全应听到,除非他当时脱岗。值班小哨就在门口,他们看到发生了什么,因为知道是警察安排的,他们不敢管。犹大们用十公分宽的透明胶带死死的缠住崔湘君的嘴,不让他出声。崔湘君又和刚才一样被捆起手脚,塞到床底下。只是这次过会儿就扒扒我的眼皮,而且使劲用脚踩我的腰和腿。这样折磨一直到凌晨。
与此同时,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陈刚:18日崔湘君见到他时脸上有伤,是前几天打的,事后的讨论会上他发言坚决反对打人。此后他被停止接见,说他有亲人在国外,怕亲属把此事曝光。
张久海:在劳教局调查时说了被打的真实情况,被送到臭名昭著的劳教人员调遣处加重迫害。他本来30多岁,当时崔湘君见他以为40多岁,2002年7月在外面见他象20多岁,可见劳教所迫害之残酷。
魏如潭:应该2000 年12月到期,多次延期,至今未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1/43706p.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科长杨凤华、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等
基本犯罪事实:几万伏电压7、8根电棍同时电击受害人;将受害人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3个多月每天都逼受害人蹲到凌晨3点,剥夺受害人睡眠
详细情况: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杨科长,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和2名“攻坚班”警察5个警察,在法轮功学员赵明被释放前2周,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带子把赵明的两腿、两脚、身体、头都绑紧在床板上,绑头的带子从牙缝勒过来,然后用6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使赵明全身电麻和剧烈地抖动,肌肉痉挛,喘着粗气,喉咙很干,一条腿痉挛。法轮功学员赵明,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爱尔兰留学生,回国上访被抓。自2000年7月7日被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由于国际社会的营救, 2002年3月12日获释。赵明在劳教所里受尽了各种折磨,如被用7、8根电棍电、被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然后好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3个多月每天都蹲到凌晨3点才让睡觉,不到清晨5点又被叫起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07.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unit.asp?unitid=618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祥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岳清金、 魏国平、 杜所长、 李爱民、 副大队长叶某(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受害人睡眠、对受害人进行各种侮辱性体罚、不许大小便、强迫受害人跑步、非法抄家、威胁受害人家人
详细情况:岳清金、魏国平、杜所长、李爱民、副大队长叶某等以不同形式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张祥宇的迫害。张祥宇,于2001年12月28日,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入所后,张祥宇在五大队被剥夺睡眠、及各种侮辱性体罚,1天1夜不许小便,连续每天绕操场跑50圈,甚至非法去他家搜查以前的物品,并给家属施加压力。当张祥宇对遭受的迫害写了申诉状交给杜所长时,却被说是“体能训练”。张祥宇曾尝试再次上交申诉状时,却被叶副大队长威胁将他延期3个月,并很快采取行动,以私存经文为由,把张祥宇送到集训队迫害。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682&crimeact=crime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 (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受害人在酷暑中坐在开水房里10多个小时,致使受害人出现严重的中暑昏迷状态、体罚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自2002年春,五大队狱警杨保立、岳清金、魏国平等非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旭鹏。2001年7月11日至8月初的20多天,正值盛夏,24小时开着风扇都感觉酷热难熬,却把李旭鹏塞进开水房。这个小屋密不透风,里面放着一个供100多 人每天使用热水的大电锅炉,呆1分钟都会觉得喘不过气来,李旭鹏却被强制每天坐在开水房里10多个小时!不许站立、走动,更不许扇风,冲凉水澡。几天下来, 李旭鹏出现严重的中暑昏迷状态,但就是不把人从蒸笼里放出来,反而以生病要吃药为由,强迫给他灌药。五大队新分配来的杨队长,在杨保立、岳清金等的指使下,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体罚折磨法轮功学员。2002年夏、秋,杨队长几乎天天在操场上虐待法轮功学员王方甫、刘力涛。包括冲着烈日罚站,一站几小时,绕操场无休止的跑圈、练正步,抬起腿就不让放下,绕操场蹲着走等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745&crimeact=crime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祥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岳伟华(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受害人军蹲、长时间罚站、踢、按住头往墙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头发、揪耳朵、长时间不让睡觉、并对受害人家属威胁恐吓
详细情况:2002年3月至5月, 狱警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岳伟华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祥宇强行体罚和迫害。如:军蹲、长时间罚站、踢、按住头往墙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头发、揪耳朵、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威胁恐吓、长时间不让睡觉。刘永平经历了连续近20天的没有睡眠的痛苦,使得刘永平精神恍惚,记忆力丧失,视力下降,腿脚浮肿, 两鬓头发开始逐渐变白。岳伟华曾纠缠逼迫刘永平写“认罪、认错书”,刘永平不答应,岳伟华用圆珠笔戳刘永平的双眼、脑门、前胸,还用拳头猛击刘永平的腿和前胸,痛得刘永平泪流不止。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827&crimeact=crime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成、胡某某等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倪振雄、杜所长、张明智(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电棍电击,剥夺睡眠、体罚等各种方式
详细情况:大队长倪振雄、杜所长、张明智等授意并采取各种迫害性体罚方式折磨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倪振雄(专门负责强迫“洗脑”)是二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犯。倪振雄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拉到办公室或其它没有人的地方,用电棍疯狂电击以逼迫妥协。2002年2月,法轮功学员刘成、胡某某等人均遭其电击,还采取剥夺睡眠、体罚等各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精神。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828&crimeact=crime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溟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郭金河、倪振雄、李爱民、刘国玺、 姜海泉、 刘斌(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暴晒、使用数根特制的高压电棍连续电击、毒打
详细情况:郭金河、倪振雄、李爱民、刘国玺、姜海泉、刘斌在劳教所内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溟、魏如谭、鲁长军、伍军、赵明、吴相万等。他们2001年3月将于溟关押到二大队,将于溟脚部迫害得严重溃烂,仍令其在太阳下暴晒,使用数根特制的高压电棍连续电击于溟、魏如潭、赵明、吴相万、伍军;将鲁长军的腰被打折等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742&crimeact=crime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郭建新、 王凯、马燕辉、韩俊青、 赵连众、 殷畏杰、金付玖
基本犯罪事实:煽动以体罚、剥夺睡眠等方式强迫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详细情况:王凯、马艳辉、殷畏杰、赵连众、韩俊青、郭建新、金付玖是团河劳教所出来的犹大,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的骨干。他们在劳教期间经常煽动以体罚、剥夺睡眠等方式强迫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8596&crimeact=crime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引倡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庄许红(副所长)、岳清金(三大队队长)、 赵江、 倪振雄(二大队队长) 二大队:韩俊清、赵连众、郭建新、王凯、马跃辉;三大队:姚枫、李杰、秦洪升、庞昱、邓京华、何京宏;五大队:肖振礼
基本犯罪事实:轮番对受害人“洗脑”、不让睡觉、罚练队列、干重体力活、多根电棍同时电击受害人身体各处、包括敏感部位、将被害人扒光衣服暴晒
详细情况:各大队的狱警们与犹大串通一起,以哄骗、羞辱、打骂、酷刑等手段虐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再不放弃还要被集训、延期。基本上采用的是轮番“洗脑”、 不让睡觉、练队列、干重体力活等方式对待未放弃信仰的学员。长时间不放弃修炼的学员,被送入集训队甚至调遣处。训队和调遣处是专门酷刑迫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地方,狱警将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坐不直的铁笼子里,并来问是否写“揭批材料”,只要回答“不”,立即用绳子将法轮功学员捆住,或绑在铁床上,用4、5根至7、8根电棍同时持续电身体各处,包括敏感部位。狱警将法轮功学员吴引倡电昏过去,还把一名未放弃修炼的学员脱光衣服,固定在床板上,放在阳光下炙烤。倪振雄(二大队队长)曾多次亲自和唆使犹大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岳清金(三大队队长)在集训队里参与策划、电击法轮功学员;赵江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提拔;庄许洪(副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做恶多端。团河劳教所部分犹大:二大队:韩俊清、赵连众、郭建新、王凯、马跃辉;三大队:姚枫、李杰、秦洪升、庞昱、邓京华、何京宏;五大队:肖振礼。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8467&crimeact=crime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王燕方、魏汝潭、陈刚、张大海、段沛臣、伍军、李万庆、张德新、朱宣武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蒋xx、郭金河、韩俊清、郭建新、王凯、 马燕辉、 姚佩、 李杰、 武县全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强制“洗脑”、剥夺睡眠、24小时随身监视、毒打、电击、非法超期关押受害人
详细情况:狱警指使犹大打手韩俊清、郭建新、王凯、马燕辉、姚佩、李杰、武县全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达到“转化” 的目的,强迫法轮功学员“学习”那些诋毁大法的书刊,达不到目的就采用体罚、不让睡觉、24小时随身监视、电击、毒打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2000年7月7日,法轮功学员赵明被关押到团河劳教所后,狱警对赵明进行了体罚及各种酷刑折磨,致使赵明的两腿紫黑淤血,不能行走。狱警们曾多次用十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王燕方;毒打魏汝潭、陈刚、张大海、段沛臣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致使段沛臣10多天脚不能走路;伍军身心被摧残;李万庆、张德新、朱宣武等被延期关押。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6096&crimeact=crime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如谭、陈刚、段丙臣、胡长安、崔湘军、鲁长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郭建新、王凯、马跃辉、黄文胜、贾启树、韩俊青、 张文龙、庄许洪
基本犯罪事实:把受害人打昏后,再用凉水浇醒;将鲁长军腰椎打断,造成瘫痪;伪造证据
详细情况:2001年2月, 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所长庄许洪唆使劳教所二大队犹大王凯、马跃辉、黄文胜、贾启树、韩俊青、张文龙、郭建新对法轮功学员魏如谭、陈刚、段丙臣、胡长 安、崔湘军、鲁长军大打出手。把法轮功学员打昏后,再用凉水浇醒;狱警将鲁长军腰椎打断,造成瘫痪。为了掩盖罪行,副所长庄许洪、二大队队长蒋某、二大队副队长倪某威逼他人做伪证,让统一口径说是鲁长军在擦地板时自己磕的。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6581&crimeact=crime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郭建新、谷某、庄许红、蒋文来、倪振雄
基本犯罪事实: 毒打、飞着等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劳教所副所长庄许洪、蒋文来、倪振雄、幕后指使人普教谷某、郭建新残酷地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谭等。当劳教局来人调查时,极力掩盖真相。2001年2月18日, 把崔湘君、段佩臣的手和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打手郭建新等人拼命狠抽崔湘君、段佩臣的双脚,致使双脚紫黑色、肿胀。还采取打耳光、用鞋抽脸、“飞着”等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923&crimeact=crime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金彪、 庄许红、岳清金、 张京生、刘x、 姜海泉、廖xx、蒋文来、赵爱国、 赵江、 倪振雄、寇成惠、赵颖波、宋业明、刘国玺、郭长河
基本犯罪事实:北京团河劳教所在劳教所西楼组建了强制“洗脑队”。狱警使用多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法轮功学员赵明、龚成喜、杨树强、路树明、陆伟栋、方英文、刘建开等的头部、脸部、以至全身各处。参与直接和间接迫害的有狱警岳清金、张京生(所长)、庄许洪(专职迫害的副所长)、刘副所长、姜海泉、廖科长、蒋文 来、赵爱国、刘金彪、赵江、倪振雄、寇成惠、赵颖波、宋业明、刘国玺、郭长河等等。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7983&crimeact=crime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力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岳清金、杨斌、杨凤华、 王希光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写“保证书” 、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
详细情况: 2002年8月1日团河劳教所绑架辽宁省锦州市新民乡宋家沟农民法轮功学员刘力涛。队长王希光、副大队长岳清金、杨凤华科长、杨斌在2002年8月至12月期间,以逼迫写“保证书” 、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的手段虐待、折磨刘力涛。还竟然伪善地说:“这是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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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66.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龚成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金彪、 庄许红(直属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精神侮辱
详细情况: 劳教所直属队大队长刘金彪及副所长庄许红,指使劳教人员以邪恶、流氓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龚成喜,侮辱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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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伟、刘渐开、魏如谭、王中立、刘全旺、孙正刚、李文、钱时光、王恩礼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尹大、白中银、赵江、 何大队长( 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 三大队的大队长尹大、白中银大队长、赵江大队长、何大队长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各有分工,有人唱白脸,有人唱黑脸,不分昼夜,不择手段的进行“洗脑”。动用了各种方法,如:剥夺睡眠、干脏活累活、跑圈、单腿蹲起、推车(即抓着双脚,让其用双手在地上爬行) 、坐筒面壁等。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刘伟、刘渐开、魏如谭、王中立、刘全旺、孙正刚、李文、钱时光、王恩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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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金彪(直属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电击头部、脚心等处、利用他人对受害人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 刘金彪是团河劳教所直属队大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手段之一是把学员捆绑在床板上后直接放在水泥地上(用床单条在胳膊上以肘为中心绑三次,带子在背下;在腿上以膝盖为中心绑三次,带子在腿上),24小时不能有任何活动,吃饭靠灌食,逼迫大法学员“转化”;手段之二是用电棍电击学员的头部和脚心,曾同时使用5、6根电棍。手段之三是采用“包夹”的办法,让犹大向法轮功学员灌输邪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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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绍美(山东招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团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28日大兴县团河劳教所绑架山东招远玲珑镇沟上村供销社法轮功学员孙绍美(43岁),12月2日被送往团河农场医院救治,12月12日上午11点45分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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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丽萱及其子孟昊(不满8个月)(山东栖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致死
详细情况: 2000年11月7日,北京团和劳教所将山东栖霞寺口镇南沟村法轮功学员王丽萱(女, 27岁)及儿子孟昊(不满8个月)折磨致死。其亲属接到通知到北京看到的是王丽萱母子冰冻的遗体。法医检查:王丽萱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针头。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鼻子有血,据分析:警察可能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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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武XX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爱民、团河劳教所调遣处
基本犯罪事实: 30,000伏高压电击、电颈部、两臂等,主要电阴部
详细情况:2001年4月的一天,在吃饭时,几名法轮功学员英勇地站起来高呼:“是法轮功学员的都起来,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立刻,几个普教班长将学员压倒在地上。不一会儿,一群狱警提着数根30,000伏的高压电棍将几名站起来的法轮功学员分别拖到几个队长办公室,将学员武XX捆绑在椅子上,用30,000伏的电棍将其电得昏死过去;另外几名学员被狂电颈部、两臂等,主要电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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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金、岳伟华(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 剥夺睡眠、打人、体罚、谩骂等手段迫害受害人、“洗脑”
详细情况: 五大队副大队长岳清金,曾任三大队副大队长,惯用剥夺睡眠、打人、体罚、谩骂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还经常指使一些犹大充当打手和帮凶。五大队警察岳伟华,是制造谎言的“专家” ,惯用的伎俩是拿着大法的书或经文,肆意断章取义进行歪曲。遇到清醒理智的法轮功学员碰钉子时,就撕开伪装,露出狰狞面目。岳伟华曾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平拳打脚踢,大吼大叫;还常常动手动脚的搞一些小动作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27.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倪振雄(二大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体罚、跑步、不许睡觉、捆绑在硬床板上、电击等
详细情况:由于越来越多曾违心屈服或被谎言蒙骗的人逐渐地认清了邪恶的伪善面目,许多人声明被所谓的“转化”后所写任何诽谤大法的文字都属不清醒时的错误认识,严正声明作废,重新修炼大法。二大队大队长倪振雄失魂落魄,为了时刻提防所谓“不稳定因素”,狱警倪振雄日夜严看死守法轮功学员,2002年3月至年中,曾以各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如强迫体罚、跑步、不许睡觉、捆绑在硬床板上、电击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3164.html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澄涛(职业:北京协和医院研究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蒋文来、倪振雄等(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精神折磨、逼受害人用头撞墙、捆绑在床上进行迫害、狱警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受害人、致受害人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二大队狱警蒋文来、倪振雄等灭绝人性地体罚、虐待和在精神上刺激协和医院研究员林澄涛。他们将林澄涛妻子从天堂河女子劳教所写来的信公开(其妻被强迫“洗脑”后,居然建议二大队狱警用天堂河暴力“转化”她们的方式:如电棍、不让睡觉等对付林澄涛),林澄涛精神上受到刺激。 2002年7月,二大队狱警逼林澄涛用头撞墙;2002年11月,林澄涛再次受迫害而绝食,二大队狱警将其秘密转移到四队,捆绑在床上进行迫害;在集训队时,狱警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林澄涛,林澄涛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为掩盖罪恶,团河劳教所无耻地推卸责任,心虚地给林澄涛做了“精神不正常”的鉴定后,于2002年12月19日将其保外就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11.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思礼(九三学社成员、七旬退修高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赵江(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剥夺睡眠并施以体罚逼迫受害人放弃信仰、罚蹲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2年狱警绑架70岁法轮功学员,高级退休干部王思礼到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并令其长期剥夺睡眠并施以体罚逼迫其妥协。2002年11月19日,被强行送入集训队2个月。三大队的狱警赵江强令王思礼罚蹲、每天吃窝头咸菜、睡阴冷的地铺、坐板等,折磨得他成天咳嗽不止。他的老伴在家里重病不起,现老俩口被逼得面临生死诀别。为了抵制无理的迫害,王思礼于12月16日开始绝食抗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22.html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祥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金彪(七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卖掉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衣物,牟暴利;威胁、恫吓受害人;24小时非法监视;强迫受害人从事超强劳动;冻伤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9月份,原直属队队长刘金彪将七大队劫持的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等物品全部当废品卖掉,总价值数万元。北京团河劳教所狱警威逼在押人员不许说真话,否则延期或判大刑并强行“洗脑”、体罚、限制各种人身自由,每天24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事超强劳动。大雪天狱警把张祥宇拉到外面虐待,张祥宇在冬天干活时,手被冻得裂开、鲜血直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9/38266.html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澄涛、刘霄、赵新东、朱志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团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狱警将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林澄涛、刘霄、赵新东、朱志亮,迫害至精神失常。狱警用多根30,000伏电棍长时间电击林澄涛,并对他施以其它惨无人道的酷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2691.html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建开、邓怀颖、武军、江拥军、赵明、秦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清泉、赵江、晋浩又、张海燕、邓金华、姚枫、莫海涛、赵富贵、蔡金城、庞昱、何景宏、姜铁军(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殴打、踢、踩、灌凉水、军蹲、不许睡觉、坐板凳、电击等手段折磨;将受害人折磨得奄奄一息、大小便失禁,以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三大队副大队长岳清泉、狱警赵江分别在2000年4月 指使犹大晋浩又、张海燕、邓金华、姚枫、莫海涛、赵富贵、蔡金城、庞昱、何景宏、姜铁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建开、邓怀颖、武军、江拥军、赵明、秦尉等。 当面对强行“洗脑”与体罚不服从时,犹大们采取殴打、踢、踩、灌凉水、军蹲、不许睡觉、坐板凳、电击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将武军打得脸淤血、肿胀、胳膊 红肿,将江拥军折磨得奄奄一息、大小便失禁,以至精神失常。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7721.html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姚枫、李杰、秦洪升、武宪全、田可、庞昱、何京宏、吴思源(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灌凉水、冬天往身上浇凉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别手指、用一盆一盆凉水往脸上浇造成窒息等酷刑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份期间,指使犹大毒打和虐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这些打手是姚枫、李杰、秦洪升、武宪全、田可、庞昱、何京宏、吴思源等,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方法有:灌凉水、冬天往身上浇凉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别手指、用一盆一盆凉水往脸上浇造成窒息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7/26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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