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1999年7月20日―2003年6月2日

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概述

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镇北街,邮编:110145,电话:024-89210135。院长是孙凤武,张超英,女二所所长苏境。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紧紧追随参与迫害。在1999年10月末成立了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专门负责关押和迫害法轮功女学员。拒绝“洗脑”的法轮功女学员大部份都与普通劳教人员一同被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六大队男监舍旁边的女一所,从事着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接触。而接受了“洗脑”的人集中在女二所,对外开放,欺骗来参观采访的国内外媒体,欺骗全世界的善良人民。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长期用奴役般的苦工折磨法轮功学员。女一所对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劳动时间至少定为18至20个小时,有的甚至高达36个小时,专做假冒 Adidas的运动服。女二所长期从事手工劳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为14个小时,生产制作用于复活节的工艺品(其原材料全部带有毒性)和其它工艺品,包括绢花、羽毛圣诞树、塑料花环等,由大连港发往世界各地、主要是欧洲国家(狱警之所以强迫法轮功学员超强度劳动的原因之一是产品收入与狱警个人奖金挂钩)。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法轮功学员共有1,350多人。

2000 年10月,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强行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的恶性事件在国际曝光。由此,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残忍恶毒的手段闻名于世。后来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邀请国外记者来马三家采访时,为了造成马三家没有男劳教犯人的假象,加上马三家教养院男六队发生了多起打伤打残男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为逃脱世人谴责,马三家教养院干脆将男六队解散了,大部份人被转移到张士教养院或学员户口所在地的教养院(见案例13)。

2001 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一所的全体法轮功学员起诉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和江泽民。狱警们把起诉书全都撕毁,还以送进沈阳大北监狱为威胁,恐吓说再起诉江泽民就打死他们,强制阻止、剥夺法轮功学员申诉、控告的权利。对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马三家教养院诬陷他们得了精神病,强行注射和灌食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见案例3,4,44,48,55,60),强制看荒唐的谎话连篇的“洗脑”录像、听录音、读材料、诱骗和逼迫去亵渎、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和玷污自己的灵魂。更恶毒的甚至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像摆放在地上,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上面以致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逼成精神病。除了精神上的摧残外,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便池上,关小号(禁闭室),长时间罚蹲,双手铐上悬空吊起,不准睡觉,“喷气式”、“骑摩托车”钢针扎(两寸长),往身上泼冷水后用数根电棍同时电、电棍插嘴里电,把学员的腿强行盘上用绳子绑起来长时间不放, 折磨致法轮功学员昏死过去;把法轮功学员的后背打烂致生蛆,把法轮功学员头颅骨撞裂, 眼睛打瞎(见案例14) 。狱警扬言 “不‘转化’就把你整死在马三家”。狱警们为掩饰其犯罪行为,采取单独、隔离的方法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所有一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里进行着。残酷的迫害致使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 ,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见案例8,9,10,11,12,28) 。至少4名法轮功学员致残(见案例7,13,19,27),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成了植物人(见案例6,7)。对以绝食等方式争取申诉权和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教养院采取强行每天频繁地迫害性灌食、输液等方式摧残。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被强制“洗脑”后解教的人员要求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寄回马三家。超过2月不写者,由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再次送回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继续“洗脑”,以达到对其实行精神控制的目的。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成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至今, 该院已先后接待多批外省(市)组团来院考察,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并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中央国家7部、委、办授予全国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被国家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女二所所长苏境因为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得力而被司法部奖励5万元,还被评为所谓“一级英雄”。副所长邵丽获奖3万元,大队长王乃民和各分队长紧随效仿,逼迫法轮功学员给她们写表扬信、送锦旗、送牌匾。企图以虚假的表扬信和锦旗蒙蔽前来参观的人,以为马三家教养院真是“春风般温暖” 。马三家教养院全体狱警被江氏集团评为“集体二级英模”,每个队长都分别发了奖金,按折磨人轻重,“转化”率高、低分钱。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主要犯罪警察:

张超英 院长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孙凤武 院长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苏境 所长 女二所
王乃民 副所长 女二所
袁传军 政法委书记  
张秀荣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
王秀娟 队长 女二大队
王某 队长 女二所一大队
王晓峰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三分队
黄海燕 队长 女二所分队
杨某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一分队
陆耀琴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
戴红伟 狱警 女二所四分队
邵丽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
路跃芹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
戴玉红 队长 女二所二大队四分队
周谦(迁) 队长 女二所一分队
邱萍 队长 女二所三大队二分队
张秀云 队长 女二所三大队四分队
姓于的 队长 女二所
周勤 所长 女一所
王艳平 大队长 女一所
赵国荣 队长 女一所二大队
张君 大队长 女一所二大队
张燕(艳) 狱警 女一所
任红赞 队长 女一所
张卓慧 队长  
邵XX 队长 女一所
黄某某 队长 女一所
李某 指导员 女一所
邓某 大队长 女一所
董宾 狱警  
顾金义 狱警  
董淑霞 队长 三分队
王正丽 队长  

部分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遗像: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白淑贞(被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法轮功学员跪10寸板条、砖头,高压电棍电,太阳曝晒,酷刑迫害致法轮功学员死亡
详细情况:瓦房店市拘留所多次拘留法轮功学员白淑贞,极尽折磨。白淑贞第二次被非法抓捕,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遭受到残酷迫害,跪10寸板条、砖头,高压电棍电,被太阳曝晒。于2003年4月份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5/31/5134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3/36475.html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桂芝(被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孙凤武(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院长)、张超英(院长)、苏境(二所所长)、王乃民(二所副所长)、杨某(二所二大队一分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法轮功学员,遗体身上有伤,口鼻有血迹,并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肤成紫黑色)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劫持张桂芝,把张桂芝关押在女二所二大队一分队。2003年4月12日,张桂芝家属接到马三家劳教所、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的联合通知,说张桂芝“病重被抢救”。当家人赶到马三家时,张桂芝的遗体早已被停在马三家医院的太平房中。遗体身上有伤,鼻有血迹,并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肤成紫黑色)。在张桂芝的家人和劳教所的交涉中,劳教所的负责人一直没露面,下属队长不准张桂芝的家人给死者照相,狱警说是张桂芝“洗澡时摔的,造成的心梗导致死亡”。据了解张桂芝去世的那天不是洗澡的日子,况且心梗也不会口鼻出血,显然张桂芝是被暴力酷刑折磨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6/491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9/35024.html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邹桂荣(被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超英(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院长),张秀云(四分队队长),宋雅贤,王xx(一大队的队长),王春英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喷气式”、“骑摩托车”等酷刑折磨、强行注射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自2000年邹桂荣被非法关押在教养院二分队后,受尽刑酷折磨,如:逼做“喷气式”、“骑摩托车” 、蹲马步桩长达5天5夜,被电棍电、钢针砸等。身体被打得青紫,大腿肿得不能上床。一大队队长王XX还指使宋雅贤给邹桂荣强行注射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这种药物注射到人身上5分钟不到人就不能动了,表情呆滞。2001年1月17日,马三家教养院召开大会。参加的有辽宁省司法厅厅长于凤升、辽宁省妇联、教养院院长张超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辽宁电视台来录像。普教王春英在台上给马三家教养院作假证说马三家教养院从来不打人,邹桂荣站起来揭穿谎言,随即被冲上来的4、5个男管教毒打一顿, 并拿出刀片,想让她自杀。散会后,还把她的上衣脱光,强迫到各室示众。邹桂荣调到四分队后被队长张秀云毒打,马三家教养院宣布对她加期并调到沈新教养院,邹桂荣绝食抗议迫害,在大北监狱地下监管医院被狱警们把手脚铐在床上,用又硬又粗的胃管强行灌食致吐血, 奄奄一息,教养院怕负责任才放她回家。后狱警又把她抓进抚顺吴家堡教养院,邹桂荣绝食抗议迫害到40天左右已瘦成皮包骨,狱警还穿着皮鞋往她身上踩,后怕她死在教养院才放回家,邹桂荣最终被狱警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7/4725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5/4650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7/3716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4/1182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7/3384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崔亚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周谦,女二所,女一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自1999年10月30日,马三家女二所非法关押崔亚宁,体罚、毒打、电击、强行灌食,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崔亚宁绝食绝水抵制迫害。后被调到女一所,狱警为强迫崔亚宁参加超负荷奴役劳动,指使一群犯人把崔亚宁打得浑身是伤,胸骨被踹得喀喳一声,几乎昏了过去,后她被强行抬到生产车间受奴役,每天被逼长时间劳作。2000年6月的一天,狱警周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洗脑”及打耳光、强迫长时间罚蹲、电棍电击致法轮功学员的后背。2001年10月14被放回家。2002年1月30日崔亚宁再次被秘密绑架到马三家集中营(没通知家属,没任何手续),警察说要关3年。崔亚宁绝食抵制迫害被强行灌食、强行注射药物、关小号,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浑身浮肿。几次家属去马三家看望她狱警都不允许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0/47401.html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谷长琴、戴丽国、崔雅宁、罗丽、屈姣、刘艳秋、周艳春、江新、王慧艳、杨虹、李鸿舒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苏境(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所长),一大队队长,张君(三大队指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参加超强体力劳动长达16小时以上,毒打法轮功学员致吐血,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致结甲炎,占位性病变(即癌症)
详细情况:自1999年10月30日,女二所一大队非法关押谷长琴,二所所长苏境和女警察把着门,男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拽头发撕衣服拳脚相加,电棍电击。教养院队长和大队长利用普教24小时严密监控法轮功学员,指使 “四防”人员、普教毒打法轮功学员,他们专往法轮功学员胸、脖子、嘴、头上、腰部狠打致谷长琴吐血。1999年12月谷长琴被调到女一所二大队,被迫参加超强体力劳动长达16小时以上。残酷折磨致谷长琴说话发不出音,呼吸困难,颈部活动受限,腮侧、脸都肿了。在医院诊断为结甲炎, 谷长琴进食长期处于维持生命的状态下,三大队指导员张君还打她,队长们还使指6、7个普教日夜轮番围攻她,强行灌食,令谷长琴又增添了头痛、腰痛、腹痛等症状,而且吃了就吐,经医院B超检查诊断为占位性病变(即癌症)。2003年1月谷长琴被关押到沈阳大北监狱直到现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6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12/3441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玉兰、邵景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二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长时间罚蹲致法轮功学员昏迷在暖气管上被严重烫伤致化脓、双腿浮肿不能行走、不能坐立, 关小号酷刑折磨,把一些法轮功学员逼疯
详细情况:狱警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采取各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折磨。王玉兰被罚蹲了9天9夜,不准动一点、不准上厕所,连困带乏蹲不住时,狱警就指使犯人把她铐在暖气管上,让她站不起来又蹲不下,王玉兰在昏迷中手在暖气管上被严重烫伤致化脓。邵景荣被罚蹲了7、8天,双腿浮肿,不能行走,狱警在这时还逼她写背叛信仰的所谓“三书”,邵景荣不从,被狱警拖进小号酷刑折磨了10多天。连续20多天的残酷折磨使她骨瘦如柴,不能坐立,最后狱警把她拖到三角屋的水泥地上,并用专人看管,不叫别人看见。还有在马三家高压下被逼疯的学员,可随时听到她们的惨叫声。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5/4/49637.html

案例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苏菊珍、罗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王艳平(大队长),张秀荣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与亲人相见,酷刑折磨致法轮功学员成植物人
详细情况:马三家教养院狱警长期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与亲人相见。罗莉的母亲为见女儿一面,从辽阳赶到沈阳却被拒之门外,悲痛过度致老人休克在马三家大门旁的接见室里,醒来后绝望而归。苏菊珍那近80岁的老父亲只身一人来到马三家看望女儿被教养院拒之门外,老人突感到天旋地转,踉跄几步,倒在了地上。头撞在了石头上,鲜血滴在地上。大队长王艳平为强迫苏菊珍放弃信仰“真善忍”,把她的衣服脱光,电得苏菊珍的全身、脸上、嘴上全是大水泡,肿得青一块紫一块的。狱警张秀荣用手铐将苏菊珍的双手背铐起来吊在铁床上,双脚离地,头朝下。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最终把苏菊珍迫害成植物人,苏菊珍被带回家时已是伤痕累累,目光呆滞,不会说话,没有记忆,不能走路、吃饭、大小便都要别人照料,连老父亲都已经不会认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9/4935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2/48758.html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春芳、李红、王东、霍丽君、李亚轩、李丽莉、夏玉兰、王雅玲、任丽娜、赵丹殃、孙小美、高艳秋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苏境(所长)、邵丽(二分队)、戴红伟(四分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多次摔伤、毒打致法轮功学员残废、不能独立行走、腰断,电棍电击致高艳秋成植物人
详细情况: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给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戴蓝牌”(严管),一般不准参加集体活动,有“包夹”,无论关押多长时间,都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每当有参观或新闻媒体采访时,就事先用车把“戴蓝牌”法轮功学员拉走,隐藏起来,欺骗世人。限制佩“蓝牌”的法轮功学员在一平方米的范围活动,层层看管,严格封锁,不得和任何人接触。在狱警的授意下,普教把法轮功学员提起1米多高再往地下摔,多次摔伤。被非法关押在二分队的杨春芳被8个犹大打残致不能独立行走;李红、王东、霍丽君被过电棍;李亚轩被狱警邵丽绑架到一楼打昏后再泼凉水;李丽莉多次被过电棍,腰被打断。2000年3月期间,被非法关押在四分队的高艳秋,多次被狱警戴红伟等人过电棍,迫害成植物人。遭受迫害的同时还有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9/2815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6/2102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燕、姜虎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狱警,本溪市拘留所,大北监狱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洗脑”、精神刺激、熬夜、体罚等摧残折磨致使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2001年姜燕被绑架进马三家教养院,在马三家狱警强行“洗脑”、精神刺激、熬夜、体罚等摧残折磨下,致使姜燕精神崩溃,言语和行为失常,最终被迫害成精神失常。2001年夏保外就医。姜燕曾数次被非法劳教,被劫持在本溪市拘留所里。其父姜虎林因修炼法轮功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大北监狱。姜燕自 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到迫害开始之前长达6、7年之久,身体健康,精神无一丝异常。
http://www.minghui-b.org/mh/articles/2003/2/9/4424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2/3241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景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燕(女一所),女一所,女二所 ,一大队二分队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超负荷奴役劳动,强制“洗脑”,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致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30日,李景华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2000年1月,被转到女一所强迫参加长时间超负荷奴役劳动。2000年7月6日,李景华被劫持到女一所“洗脑”队,强制“洗脑”20多天,每天被普教洗脑到深夜。狱警张燕还把她关进小号,时值酷暑,小号内闷热难当,除忍受着蚊虫的叮咬外, 吃饭、大小便都在小号内。法轮功学员被连续罚蹶了72小时不让睡觉,还遭普教的打骂。狱警还用高压电棍电她手心、脚心、前胸、脖子,皮肤被电得片片焦糊,就在李景华被迫害得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狱警张燕强迫她写了“保证”,李景华从小号出来之后有了点休息的时间,神志马上清醒过来,找到狱警张燕声明“保证”作废,张燕当场就打了她,命令犯人把她又关进了小号,对她施用酷刑“燕飞”,2个多小时后她昏了过去,苏醒过来又被关进了小号,后又被体罚“飞” 了4天4夜,李景华一直不妥协。狱警把她转到一大队二分队强迫参加超体力奴役劳动,那时她被非法劳教1年已经期满,由于不放弃信仰被无限期关押,后把她迫害致精神失常。2001年5月李景华被家属接回家,至今也没有恢复正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8.html  (照片)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4/3086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伟、王岩、王海萍、范晶华、张静、王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乃民(大队长),苏境(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掩饰迫害,强制法轮功学员做苦役,榨取法轮功学员的钱财
详细情况:为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 大队长王乃民把各分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5分队,成立所谓“严管班”,强制做苦役从早上5点30分干到半夜12点。马三家教养院害怕法轮功学员揭露其迫害, 新闻媒体来采访时,狱警把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用车押到马三家少年教养食堂关起来,等采访组走了,再用车押回一大队。2001年7月20日开始了第二轮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一分队的法轮功学员姜伟、四分队王岩、二分队王海萍、七分队范晶华、八分队张静、十分队王红,以绝食抗议迫害,她们都被秘密铐在一楼、四楼其他学员看不到的地方。张静、姜伟多次被鼻饲,姜伟正值月经期,裤子湿透了都没人管,终逼致轮功学员姜伟精神失常。狱警还在经济上从各方面榨取法轮功学员的钱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7/4725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3/48759.html

案例1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1,300多名。法轮功学员夏宁、白坤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关禁、强行把两腿盘起用绳子捆住致受害人疼得昏死过去、不让睡觉、 天天罚站,、长期给受害人戴手铐、迫害致多名受害人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在2002年, 教养院非法关押女法轮功学员1,300多名, 设“小号”5间,专门用来迫害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其中主体楼第一层东侧的铁门内,关满了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不让迈出屋子一步,就连上厕所的时候,身后跟2个犹大看着,他们不但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有的不让睡觉,天天戴着手铐,一天24小时,天天在那站着。夏宁被狱警铐在床上8个多月。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狱警强行把两腿盘起用绳子捆住,几小时不放,直至法轮功学员疼得昏死过去。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关的精神已失常, 其中有住在大石桥官屯的白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1/3589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6/3185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11/26371.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6/31857.html

案例1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彭庚(男性)等, 18位女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狱警王乃民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奴役受害人、 毁容、在暴打破裂流血的伤口上撒盐 、曝晒,、把受害人手筋打断、强行将18名法轮功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
详细情况: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最小17岁、最大76岁,长期被奴役般地强迫做苦工,强制按数额完成劳动数额,至少定为18至20个小时,甚致连续劳作高达36个小时,专做假冒adidas的运动服。女二所长期从事手工劳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为14个小时,生产制作用于复活节的工艺品(其原材料全部带有毒性)和其它工艺品,由大连港发往世界各地、主要是欧洲国家。繁重的劳动中还有水稻、玉米的耕作和收割。曾有多名法轮功学员昏倒在田地里。马三家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除了在精神上进行摧残、“洗脑”,狱警王乃民还组织使用关小号里吊起来打,运用“蹲裆”、“照镜子”、“爬墙”、“弯腰喷气式”等恶毒方式折磨;更为恶毒的是狱警把18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关进普通男刑事犯的号里。有的长期不让睡觉,有的在冰天雪地中长时间挨冻,致伤、致残者不计其数。

马三家教养院男六队是专门用来非法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对男队法轮功学员使用的酷刑如:毁容、在暴打破裂流血的伤口上撒盐,然后放到烈日下曝晒;还有的狱警逼迫学员在烈日下跪在石子上(同时还要扛石条),毒打法轮功学员致昏死过去,有的学员被打得伤口化脓、生蛆。辽宁省公安厅彭庚就是多次惨遭上述刑罚、最后被毁容的一个。辽宁新民法轮功学员一只手筋被打断,变成残废。马三家教养院的狱警们为掩盖其罪行、逃脱世人谴责,现已将男六队解散,大部份人被送往张士教养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2093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13/1677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7/925.html#chinanews1017-2

案例1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狱警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罚蹲折磨受害人致 “腓神经严重拉伤”、唆使几个普教毒打受害人、电击受害人致满嘴大泡、头破脸肿血流满身、用两寸长的钢针在受害人身体各个部位乱刺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 受害人被非法关进马三家教养院, 狱警为强迫受害人放弃信仰“真善忍”,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折磨:强制“洗脑”, 逼看那些污蔑栽赃法轮功的各种音像书报, 每天长达20个小时的罚蹲致受害人腿疼、心疼、全身痛, 仅7天受害人被折磨得体重减了30多斤,腿也蹲坏了,走路抬脚困难,老摔跤,小腿摸上去麻麻的扎针都没有感觉,走起路来象“半身不遂”, 医生(专家教授)诊断说: “腓神经严重拉伤”。受害人还亲眼目睹狱警队长唆使几个普教毒打同在一室的法轮功学员,把一根很长的电棍插在她的嘴里电,电得她满嘴都是大泡,说话吃饭都困难。头破脸肿,连眼睛都快封上了,流了满身的血。普教还骑在她身上殴打、摁着头,拿1根2寸长的钢针在她的手心、脚心及身体各个部位乱刺。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9/49361.html

案例1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二所副所长王XX, 分队队长黄海燕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柳条枝抽打受害人、拽着受害人的头猛烈地往墙上撞致颅骨裂四肢抽搐倒地、 用棍子抽打受害人致后脑勺有1厘米见方的地方被打碎、右眼被打瞎、掩饰对受害人所犯的罪行
详细情况:从被非法关押到教养院的第一天起, 受害人被强行“洗脑”至午夜甚至下半夜3点,被长时间罚站、罚蹲, 受害人被抬起往地上摔,双手被绑到背后,上身和腿贴在一起压平,嘴给堵上, 头被棉大衣蒙住;受害人双手被柳条枝抽打致肿得跟馒头一样大,呈黑紫色,受害人还被扒下衣服抽打身体;更残忍的是狱警拽着受害人的头猛烈地往墙上撞,墙上溅满红色糊状物, 受害人颅骨被撞裂四肢抽搐倒在地上;它们还用棍子没头没脑的抽打受害人致后脑勺有1厘米见方的地方被棍子打碎,右眼被打瞎, 肿得鼓起来,半边青紫色的脸肿得与鼻梁平齐的。狱警们为掩饰其对受害人所犯的罪行,强制受害人在墙角面壁蹲着,每天早5点30分到晚10点,不许回头、不许说话。同队的其他人被狱警告知什么受害人精神有问题,眼睛是自己撞的,谁也不许和受害人讲话, 在马三家一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里进行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0/46177.html

案例1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春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所所长苏境、二所二大队大队长邵丽、二大队二分队队长路跃芹、 姓于的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受害人致下巴脱臼、折磨致受害人不能直起腰来行走
详细情况:2001年初杨春芳被非法劳教3年, 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狱警为强迫她放弃信仰“真善忍”,把杨春芳弄到浴室里间的隔断墙的后面进行折磨,不许她休息,而普教半天一轮换,每班3、4人。那时正值隆冬季节, 杨春芳被面孔朝下按在瓷砖地面上,嘴被人从后面用毛巾紧紧勒着,腿从上面向上窝,酷刑折磨致杨春芳下巴脱臼,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直起腰来行走过。当晚进行迫害的有值班大队长邵丽、于队长,在场的还有二分队的付薇(沈阳人)、马文跃(葫芦岛人)、刘淑文(葫芦岛人),跟着的“四防”是衣德琴、刘志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2/4883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3511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健华(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所二大队三分队队长王晓峰
基本犯罪事实:指使普教折磨受害人致脸部变色、变形,恐吓受害人不得向亲属诉说被迫害的真相
详细情况:2001年年初王健华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三分队。三分队队长王晓峰指使普教值班长衣德芹(营口人)、刘志贤、修悦(大连人)对她做所谓的“转化工作”,实是强迫她放弃信仰“真善忍” 。他们把她带到靠近里侧的一间屋内。待房门打开时,只见王健华已被折磨得脸已开始变色、变形, 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几天后又被关在女二所所在的四合院的小医务室的套间里。为严密封锁消息, 所里和队里派了沙强(沈阳人)和朱静(盘锦人)轮班24小时看守,除了队长任何人都不能进, 将近1个月后,王健华的面容和其它方面基本恢复正常之后才放她回分队, 待王健华的亲属来看望她时,队长王晓峰恐吓王健华说:“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明不明白?!”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2/4883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3511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金萍、 王宝琴、 景翠玲、 孟凡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所二大队四分队队长戴玉红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凌辱受害人
详细情况:队长戴玉红采用各种手段折磨受害人。 王金萍脑后有大姆指盖大小的地方的头发被队长戴玉红揪掉;王宝琴胸口被她用拳头锤了几下子疼得喘气都不敢喘。浴室、食堂、厨房、水房等背人的地方是她秘密折磨受害人的地方。当她折磨法轮功学员时,就找 “坐班”的普教在外间站岗,折磨完毕还要竭力掩饰。受害人被她折磨得脸色涨红,象是刚经历了一场高强度的运动,虚弱得眼睛都无力睁开,被送进医务室打上了点滴,脸部浮肿变成青紫色。2002年1月1日前后的一天上午,戴玉红把孟凡华叫了出去,过了一阵子,把她领了回来,让她当着全分队近百人的面承认什么“错误”,没想到孟凡华张嘴就说:“队长把我领到食堂,把门关上,揪我头发,打我耳光,还让我……”戴玉红万万没有想到孟凡华把她见不得人的事全盘托出,一时间又
羞又气。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2/4883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3511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二所长苏静、 女一所所长周勤、 一所大队长王艳平、 二所一大队长王乃明、一所二大队队长赵国荣,队长黄某某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超体力劳动、 强行“洗脑”、电棍电击,毒打受害人致眼睛几乎失明,把受害人的耳朵打成神经性耳聋。指使工头踢打受害人致毁容、昏死过去、关小号,毒打,体罚等折磨
详细情况:自1999年10月受害人在被先后非法关押在女二所和一所期间,分别被二所所长苏静、一大队长王乃明、三分队队长张秀荣、队长黄某、一所大队长王艳平、一所二大队队长赵国荣用电棍电击折磨致小便失禁、起大水泡、淌脓水。在女一所,受害人每天被强迫做长时间的超体力劳动,所长周勤带领7、8名狱警强行对受害人“洗脑”,灌输欺世谎言,受害人被狱警揪着头发使劲往地上按、罚站、关小号,大队长王艳平用手铐将受害人的双手背铐在暖气管上不让睡觉。约在99年11月下旬,狱警纵容指使普教多次殴打受害人致脸部处于毁容状态,最严重的一次:10多名普教围着圈在地上的受害人朝其头部踢来踢去,鼻子被打得大量流血,无数耳光打得受害人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流血,昏死过去。双眼视力由原来的一点五急剧下降为零点一五,耳朵的听力严重下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2/4875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3/4875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4/3525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大队长张秀菜、 周签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觉权利、电击、 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
详细情况:狱警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使尽各种害人招术,利用犹大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打耳光、 往脸上吐痰等。2002年7月31日韩艳文被侮辱性地连拖带抬地强行带走了;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多次被电棍严重电击,关小号,受刑;60多岁的宋桂云在女一所被狱警罚蹲,整天不让变换姿势达1个月之久,造成骨质增生。狱警强行把受害人的双腿盘坐绑起不让动,不让上厕所。有的受害人胳膊断,有的两腿变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2/4875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3/4875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4/3525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姓杨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灌输谎言、把受害人的后背打烂致生蛆、夏天强制干活不供食水致昏死
详细情况:2000年下半年,受害人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每天被强迫坐十几个小时小凳子干活。经常逼看诬蔑大法的材料,强行“洗脑”,晚上不让睡觉。狱警用假善做工作,他们说法轮功诬蔑话,混淆是非。狱警把一位姓杨的法轮功学员的后背打烂,正是夏天炎热,后背生蛆。夏天强迫受害人在地里干活,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最后昏死过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9/4864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8/35000.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7/48536.html

案例2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所二大队四分队队长戴玉红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致受害人几次晕了过去、腮部被打烂、右耳失聪,指使犹大对受害人灌输谎言强行“洗脑”,指使刑事犯毒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到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四分队,队长戴玉红指使几个犹大对受害人灌输谎言和“洗脑”,试图使受害人放弃修炼法轮功,从中午一直围着说到半夜11点多都不得逞。继而队长戴玉红把受害人骗到没人的厕所,用力一遍又一遍地打受害人的耳光,把受害人打得眼冒金星,腮帮子被打烂,右耳朵嗡嗡直响,什么都听不见了(这个状态持续了半年)。队长戴玉红手拉着受害人的头发,出力用膝关节一次又一次顶受害人的胃部和胸口,用拳头打受害人的胃部,还叫来管别的室的普教,逼受害人坐在全是冰的地上,她们俩用力擗受害人的两条腿,疼得受害人几次晕了过去,大腿两侧的肌肉和筋聚成了几个鸡蛋大的包,疼得直打滚。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7/48536.html

案例2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大队三分队狱警、三大队队长邱萍、三分队长董淑霞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受害人,强迫受害人长时间罚蹲,电击受害人致大便失禁,把受害人吊昏
详细情况:马三家劳教所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从本溪市调去4名男犹大,专门帮助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狱警还教唆犹大对法轮功学员不管怎么整都行。狱警采取各种酷刑折磨受害人,如: 法轮功学员张玉荣被三分队队长董淑霞毒打后,又被铐上用电棍电了1天,强迫罚蹲3天3宿,不让吃饭;法轮功学员吴凤,2002年12月被狱警三大队长邱萍、三分队长董淑霞、犹大彭丽娜用电棍电了一夜致大便失禁;法轮功学员林萍被迫害致高血压、心脏病等病症复发,狱警把法轮功学员龙淑芬用手铐吊在暖气管上,脚尖离地一公分, 龙淑芬被吊昏过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7/4853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7/3535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红,戚玉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二所、一所、二大队大队长张君(大队长)、李某(指导员)、 姓王的大队长
详细情况:在1999年11月1日受害人被非法关进女二所,狱警纵容指使普教毒打受害人致鼻青脸肿,头发被成绺地揪掉。姓王的大队长用电棍电受害人的手、脸电了10多分钟,并威胁说:“你老实点,这样小小的体罚只是一个开始,共产党整你们这些人有的是办法。” 七天后,受害人被转到一所,强迫做长时间超体力负荷奴役,狱警纵容普教敲诈勒索受害人的钱物,狱警张君(大队长)、李某(指导员)还向受害人施以暴刑: 在二大队队长办公室(在二楼),脱掉受害人的外衣,把手、脚紧紧绑住, 扔在砖铺的地板上,用高压电棍电受害人脚心、手心及受害人的私处持续3个多小时,然后又把受害人用手铐铐在所谓的“心理治疗室”的废暧气管子上,在这空荡冰冷、玻璃上挂满了厚厚的冰的屋子里,受害人的手、脚被冻得肿了起来,大腿发胀。杨红和戚玉玲2名法轮功学员也在这个冷屋中被一直非法关了一个多月,她们的手、脚都化了脓,不能站立,脸上、身上全是电过的伤痕。狱警还以减刑利诱普教李庆贤虐待戚玉玲,拳打脚踢, 还整夜罚戚玉玲蹲着,不让去厕所。2000年6月以后,狱警把受害人关入一个密封、不透气的小屋,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令受害人头昏脑胀,还用电棍电、长期的折磨致受害人几乎发疯,理智不清。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6/2/51450.html

案例2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一所二中队大队长和四分队姓赵的队长、姓邓的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受害人写信上访申冤的权利、强行“洗脑”灌输谎言、长时间不让受害人睡觉,精神折磨、体罚、电击、把衣服剥掉凌辱受害人、逼迫受害人坐在便池、强迫长时间超体力负荷奴役
详细情况:一九九九年末,受害人被非法判劳教1年,关押在女二所。狱警不但不让受害人写信上访申冤,还施以各种刑罚折磨如:坐小燕飞机,电棍电,做硬板凳,罚蹲等。狱警还指使普教把受害人逼到厕所坐在便池上待了一夜。受害人被转到女一所后, 每天在电棍、打骂声中被迫加工服装十几个小时。狱警还指使号长(犯人)用绳子,把受害人的两只手脖子绑在床头铁架子上, 把两脚脖子绑在脚底的铁床架上。用毛巾堵嘴,电棍电嘴,大冬天强行把受害人的衣服剥掉,只剩内衣裤,强迫受害人站在水泥地上弯着腰撅着,一直折磨了一夜。女一所二中队大队长和四分队赵队长指使2个普教监视受害人坐小木板凳,强迫受害人每天早晨起床就坐硬板凳连续七天,到晚上11点,才让睡觉,邓大队长和赵队长带着3、4个普教拽着受害人胳膊和腿强迫做监操,还要往受害人腿上打针。后来,把受害人转到女一所一大队强行“洗脑”,每天2、3个犹大围着受害人灌输谎言,长时间不让受害人睡觉,晚上坐在硬塑料凳上,轮班向受害人灌输谎言,灌累了就换两个人,有时7、8个人围着受害人灌,弄的受害人迷迷糊糊精疲力竭。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6/1/51422.html

案例2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大队三分队长董淑霞
基本犯罪事实:把受害人双腿盘坐绑起、双手倒铐在后背致手腕变黑淌脓水、左腿、左手失去知觉
详细情况:2001年11月2日王芳被绑架到马三家劳教所,到2003年,狱警一直不许她家人探望。2002年12月18日早上,马三家劳教所三大队三分队队长董淑霞、犹大王铁红、王凤丽,还有一不知姓名的犹大4人把王芳带走。3犹大用3条布条编成辫的绳子把王芳的腿双盘后绑上(王芳的两腿经罚站、罚蹲后肿胀,被三个人硬扳上去)。董淑霞将王芳双手在后背倒铐,手腕一块变黑,时常淌脓水,左腿、左手失去知觉,1个月后生活才恢复自理。每天早上 5点出去至晚12点之后才让回寝室,这期间只知道不许下楼,不许和别人说话,不许打饭,不许睡觉,具体承受什么样迫害不详,待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7/4853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7/3535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董晓艳、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队长王乃民、一分队长周谦、二分队长邱萍、四分队长张秀云、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长时间罚蹲致残、秘密用刑、电击、毒打受害人、剥夺睡觉权利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女二所二分队。管教对新劫持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包夹”、隔离,由犹大哄骗写背叛信仰的“三书”,不许亲友探视,对长时间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采取谩骂、不让睡觉、罚蹲、掐打、电棍电等刑罚。与受害人关在同室的董晓艳长时间被强迫罚蹲致一只脚残废。马三家教养院怕承担责任,才把她放回家。1月23日大队长王乃民强迫法轮功学员看造谣的录像被揭穿 ,管教围殴揭穿其谎言的法轮功学员,2001年4月15日开始,被非法关押在三分队的高广清连续4天4夜不让睡觉,为达到内定的“转化率”,强迫受害人放弃信仰,大队长王乃民,一分队长周谦,二分队长邱萍,四分队长张秀云把法轮功学员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弄到办公室和休息室秘密用刑, 电击、毒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7/47258.h

案例2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1350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折磨致受害人昏死过去、受害人被逼成精神病
详细情况:马三家女二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总人数1,350人,共分三个大队,每大队有6个分队。狱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的具体手段如: 长时间的体罚,整天罚蹲,双手铐上悬空吊在暖气管子上,不准睡觉,将受害人双手双脚用绳子捆起来,用毛巾将嘴堵上吊起;往身上泼冷水,再用数根电棍电击。把学员的腿强行盘上用绳子绑起来长时间不放,就连60多岁的老太太也被吊铐起来折磨,折磨致受害人昏死过去。更恶毒的是,甚至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像摆放在地上,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上面以致有的受害人被逼成精神病,狱警还扬言“不‘转化’就把你整死在马三家。”就是这样受害人每天承受着肉体和精神摧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6/471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8/3426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邪恶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受害人超体力负荷劳动致不支晕倒、 还又踢又踹。对受害人强制“洗脑”、 电棍电、棒子打、吊铐蹲小号等
详细情况:2000年初受害人的丈夫被强制参加超体力负荷的劳动不支晕倒后,被男管教上前又踢又踹,受害人被非法关进马三家教养院女所,在那里被强制“洗脑”,管教指使一名吸毒女劳教对受害人体罚。受害人被强迫罚蹲,一连几天从晚9点一直蹲到下半夜2点,在此期间,还利用其它各种手段,对学员进行身心摧残,如电棍电,棒子打,吊铐蹲小号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0/4682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30/3395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受害人、污辱人格、强迫受害人做劳工、弄虚作假掩饰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2000年9月25日受害人被非法关进马三家教养院, 每天被强行“洗脑”至深夜,受害人不屈从,队长张秀荣(云)指使打手们用各种毒招折磨受害人: 把受害人拽到厕所,强迫蹲马步桩,用脚踹要害部位,长时间将双腿捆起来,拽着头撞墙致头肿得一倍大面目皆非, 耳朵被掐得流血,用手指甲掐大腿内侧致肉皮都没有了,面积长宽约4×4寸,伤口化脓,流脓水,身上到处乌青, 警察怕受害人泄露它们的罪恶行径,把受害人关进“四防”(由普教组成的打手)值班室里,不准睡觉,只能脸朝墙壁蹲着,不准出来,上厕所没人时才让去。几个打手把受害人按在地上令受害人无法动弹,把笔塞到手里, 硬把着受害人的手在信纸上写下他们所说的话,所谓的「决裂书」, 然后读给受害人听,以此污辱受害人的人格。2001年3月左右,外国记者到马三家参观,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叫上车,押到马三家少年犯食堂,平日强迫劳动所做的外销手工艺品都藏了起来,记者走后才拿出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5/46508.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5/23/30694.html

案例3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秀玲、杜洪芹(音)、名字叫文(工程师)、刘玉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二大队队长王秀娟、 队长王正丽(音)、队长张卓慧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 不让睡觉、手铐铐吊、长时间罚军蹲、纵容指使背叛信仰的人毒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2年5月受害人被绑架到马三家教养院二大队。二大队队长王秀娟采取各种招术折磨受害人,如: 把受害人的腿强行盘上用绳子绑起来,车轮战术昼夜不让睡觉, 强行“洗脑”。罚军蹲长达3天3夜,用手铐铐吊在一个举手够得着的暖气管子上,挂了2天,后又倒着把双脚铐上去吊了3天,狱警用电棍电了2天受害人,还纵容指使犹大对受害人拳打脚踢,受害人有的被打得眼睛紫青,站不住。有的被折磨得十分虚弱,骨瘦如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4643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1/34036.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吕艳平、高清平、赵素娟、郝佳琳、李玉珍、刘玉霞、冯玉珠、崔金花、许风兰、李玉霞、无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3年春节前夕,辽宁省阜新市“610办公室”、公安局内保分局、海洲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狱警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在建筑工地做工的14 名法轮功学员抓走,逼迫学员写所谓的“四书”,交高额罚款,在遭到学员们的严词拒绝后,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将其中11名学员强行绑架进了马三家教养院。这11名学员至今消息全无生死不明。
http://www.minghui-b.org/mh/articles/2003/2/8/4420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5/3214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学力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三大队二分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室、酷刑折磨受害人致全身浮肿、举步维艰
详细情况:把受害人双手用手铐铐住、两腿用锁链紧铐在铁板凳上,关在十分寒冷的、只能容一个人禁闭室里,长达10天、20天、30天、甚至更长时间,以此酷刑来折磨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禁闭室没有任何取暖设备,不准任何人送衣物,一天一宿24小时只准上2次厕所,致使其它时候只能往衣服里便。三大队二分队的王学力被关“禁闭”10天,被折磨得全身浮肿、走路十分艰难,至今还未康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4259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7/3100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1,200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二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剥夺受害人睡觉权利、使用酷刑如:手铐铐吊、高压电棍电击
详细情况:2002年12月9日起,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从各地抽调一些警察和一些犹大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强迫整日看诬蔑大法的录像,不让睡觉,不妥协就使用酷刑,用绳子绑上,或用手铐铐在暖气管子上,站不起来坐不下,或用高压电棍电击,再不妥协就准备送到大北监狱。到2002年12月止,女二所劫持法轮功学员1,200多人,分3个大队,每个大队有6个分队,每个分队劫持70多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202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0/3073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刘凤梅,林艳、张会双、李素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所所长苏静、男管教、女一所大队长王艳萍、女一所狱警顾金义、周迁(谦)、张艳(燕)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 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 扒光衣服反复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
详细情况:受害人在1999年10月29日被绑架进教养院,男管教和所长苏静等毒打受害人,用电棍电受害人的脸。大队长王艳萍说:“进了马三家就是没有法律、没有人权。” 从2000年1月开始狱警对受害人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酷刑、体罚,狱警用手按着受害人写“保证书”。受害人看到崔亚宁、刘凤梅,林艳被3个狱警顾金义、王艳萍、周迁同时电了很长时间。崔亚宁、刘凤梅,林艳被电致全身起大泡。狱警在电刘凤梅时还用铁丝抽她。狱警张艳、王艳萍等把张会双、李素珍扒光衣服反复电击,狱警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关在一间屋里持续14天,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不看就打、就电,狱警们还唆使刑事犯经常毒打法轮功学员,陈立艳被打得昏死过去后浇冰水,迫害致使她到现在还看不清东西。 2001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女一所的全体法轮功学员起诉马三家教养院和江泽民。狱警们把起诉书全都撕毁了,还以送进沈阳大北监狱为威胁,并恐吓说再起诉江泽民就打死他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5/416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6/3060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长时间持续锁铐折磨受害人、限制上厕所致受害人拉、尿在裤子里也不解铐、来例假的血顺着腿、裤子流淌到地上、冷冻折磨
详细情况:警察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全部上铐,铐在走廊的暖气管上、厕所里,铐的位置让人站不起来、坐不下去。走廊、厕所随处可见被铐在那儿的法轮功学员,时间持续很长。每天早晚解铐2次上厕所,但因上铐后的束缚,松铐后几乎没有人能站起来,受害人都是被拖着走的,除了这2次上厕所之外,平时拉、尿在裤子里也不解铐,有的受害人来例假,血顺着腿、裤子流淌到地上。在气温零下10到15摄氏度的情况下,有的受害人还被狱警带到室外冻,冬天,不让穿棉衣棉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4088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4/3010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7

受害人: 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一所3大队2分队、女一所狱警张艳(燕)、董宾、杨玉、张君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超负荷奴役劳动、暴力“洗脑”、关小号、体罚、 剥夺睡觉权利、电棍电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1日,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在女一所,被强迫参加长时间超负荷奴役劳动致身体浮肿。2000年3月女一所成立“洗脑”队,受害人被强迫罚坐板凳,从早上6点开始到半夜12点30分不许动弹。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狱警还指使犹大打受害人。受害人被调到3大队2分队后,在8月3日上午,狱警董宾把受害人带到小号,强迫撅着,疼得受害人大汗淋漓。后半夜他们强迫受害人蹲了1天1夜。8月4日,受害人回原队被迫参加强制性劳动。12月8日受害人被调到3 大队1分队“洗脑”。被关小号, 罚蹲致两腿肿得站不起来。12月13日在队长办公室,狱警张艳、董宾、杨玉、张君4人脱掉受害人的衣服,只剩内衣内裤,强制受害人坐在地上用3根电棍电连打带电受害人致内衣上沾满了血迹,之后,又把受害人关进小号。2001年1月1日后狱警们强迫受害人坐板凳、面壁。 3月23日,受害人被调到女二所一大队。在严管班,大热天30多人住在一个房间,不让出屋、说话、接见、洗澡,受害人被非法关押的期限被加了2个月,2002年8月29日,受害人突然胸部剧痛,吃不下去饭。第4天,严重脱水全身无力,高烧40多度,昏死过去,被送到医院,受害人因为有生命危险被保外就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5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6/3017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8

受害人: 受害人A、李冬青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狱警、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折磨致受害人双腿浮肿无法正常走路、罚“蹲小号”、给无罪的受害人戴手铐穿监衣、侮辱人格
详细情况:大约在2002年10月末,被教养院非法关押的A拒绝照相,狱警用“蹲小号”折磨她,其间不准多穿衣服,连饭都不给吃饱(每顿只给半块玉米饼子加上一点咸菜),在阴冷的“小号”,A被锁在坐在一个约2米长的木椅上坐着,双手分开各用一副手铐,每副手铐一端铐在木椅的立柱上,另一端铐在学员的手腕上,除了吃饭、上厕所,手铐一直戴着,晚上无法睡觉,双腿也无法改变姿势。这样时间一长,手和脚开始浮肿,一天比一天肿得厉害。在小号里被整整被折磨了9天后,好几天学员A仍不能恢复正常走路。在马三家教养院每天至少1个法轮功学员以上像A一样遭此酷刑。在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有1个法轮功学员因拒穿那里的统一服装,被强迫连续蹲了40多天的小号,小腿肿得象大腿一样粗;李冬青(现已被非法判刑送进沈阳大北监狱)在2001年10月至2002年5月间,几乎90%的时间都是在小号度过的,第一次是22天,以后每次均在15天以上。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乐派出所绑架5名法轮功学员,分别非法判2年到2年半劳教,现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另悉,铁西永乐派出所非法清查5名法轮功学员的出租房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4044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7/30222.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1/39835.tml#chinanews-1121-7

案例3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一大队四分队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强迫超负荷奴役劳动、非法宣判、污蔑诽谤、给受害人戴手铐穿监衣、滥加刑罚
详细情况:教养院综合楼4楼是小号,共有9个禁闭房用来关禁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关的法轮功学员每天24个小时都被锁在铁凳子上,俗称“老虎凳”,胳膊、腿和脚都被铁条子固定在凳子上动弹不了,手碰不到脸,有的被锁半个月,有的1个月甚至更长。早晚2次上厕所,不许换衣服、刷牙、洗头,只有早晨上厕所洗把脸。有的来月经染了内裤也不让换卫生纸,不让换袜子。在寒冷的天,上厕所时脚已冻得不好使,加上体罚已经浮肿了,但走路时也不让被搀着。狱警企图用这些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对抵制超负荷奴役劳动的法轮功学员,教养院实施1天不干加期1天而且体罚,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秘密用警车押往大北监狱进一步迫害。8月22日,教养院召开大会,将3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批捕,关押到沈阳大北监狱。会后,教养院对抵制迫害的近50名法轮功学员报复性非法增加刑期。10月17日,马三家教养院让沈阳文化局的人来放映污蔑法轮功的电影。狱警还指示犹大毒打法轮功学员,揪头发,拖打等。 狱警对拒绝穿犯人服的一大队四分队的法轮功学员吕传香戴手铐,并扣在暖气管上33天致胳膊青一块紫一块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5/3958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26/29084.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宋彩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受害人
详细情况:受害人是辽宁省兴城市果树局咨询服务站的职工。1999年10月13日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3年。2002年10月12日非法关押期满,应该释放回家,但至今未见踪影。2002年8月份受害人家中接到电话通知,受害人又被非法送到沈阳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3904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9/2856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高广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管教、 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教唆犹大不择手段折磨受害人、替罚、强行“洗脑”、污蔑诽谤、掩盖犯罪
详细情况: 马三家管教教唆犹大无论用任何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只要能让法轮功学员妥协就行。犹大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十几个小时的“洗脑”,一会儿换一帮,搞疲劳战术,法轮功学员早晨5点以后就被带去“洗脑”,直到晚上11、12点,如不屈服一直要被“洗脑”1个多月,甚至3、4个月。这样的“洗脑”团伙在教养院到处都是。 2000年5月高广清被狱警折磨得10天没睡上10个小时。不足40平方米的房间要放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狱警强迫他们每天要坐近14、15个小时的小板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狱警指派的犹大日夜看守,寸步不离,言行自由被严密地限制。有个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想睡在2个监视他的犹大中间就被关了十几天小号。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听大量的污蔑法轮功的话。为免外界知道里面的黑幕,狱警不许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接触任何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7/3816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25/2799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逯秀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受害人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逯秀珍是辽宁锦州市第五中学的优秀退休教师。在2001年11月被非法判刑2年,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1/37873.html

案例4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队长邵XX、队长戴玉红、 队长任红赞、队长路雅芹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盐水致受害人不醒人事、掩盖迫害事实、毒打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对绝食抗议迫害的受害人,邵队长主张强行给其灌食,每日灌食都是用管子往受害人鼻子里插,一灌就是2小盆盐水,最后将受害人灌得不醒人事,只好送到医院抢救。狱警队长们为了编造假新闻,掩盖事实真相,每次有新闻媒体采访的时候,就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给转送到一大队。队长戴玉红还指使犹大毒打法轮功学员,队长路雅芹指使打手(曾当打手现转为见证人)把法轮功学员拖到洗漱间,按在瓷砖上2天2夜不让动。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被队长任红赞扣在办公桌的腿上,坐在地上7天7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3716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5/27236.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二所二大队、女一所、女二所一大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做奴工、车轮式围攻“洗脑”、电棍毒打、 罚站马步、诬陷受害人得精神病、强行灌食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非法无限加刑期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受害人第一批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二大队,后被转入女一所强迫做繁重的体力劳动(军用棉服的流水作业)。在那里受害人亲眼看到一个被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逼疯了的法轮功学员,在去厕所的走廊里全身被绳子捆着,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由四防人员看管着。2000年5月,女二所一大队,女二所对受害人进行多人车轮式围攻“洗脑”和电棍毒打, 强迫受害人在黑暗的房子里站马步,并被非法加刑期3个月。3个月过去了,受害人又被宣布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要被无限加刑期,并在2001年的新年前夕,被肆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强行开了480元的药,把受害人家中给钱全掏空。队长还命令四防人员把受害人压倒在空床板上,一人捏鼻子,一人将药强行灌进去,早晚各灌一次,致使受害人没食欲,易受惊,动作不太稳,注意力不很集中。在加期4个月的一天,受害人父母费尽周折才把自己的女儿保外就医救了出来。后来受害人得知非法关押在女队的同修,坚定修炼的被送往大北监狱,有的被关了小号,或是加了期。男队也已解体,因为马三家把所有的男法轮功学员已转往各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4/3654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29/2702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黎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队长)狱警王晓峰、二所三小分队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受害人干超强度重体力劳动、 体罚、精神折磨、毒打、 把受害人2颗门牙打掉、掩盖暴行
详细情况:逼迫受害人从事制衣强体力劳动,睡觉的时候,管教指使普教把受害人叫到厕所体罚,逼迫她做喷气式飞机的姿势,动作不合意就遭毒打,还把擦厕所的脏抹布堵到受害人嘴里堵紧,不让发出声。种种非人折磨致受害人2颗门牙被打掉。随后受害人被调回到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女学员的二所三小分队。管教王晓峰利用犹大对李黎明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折磨,白天干手工活,晚上直到凌晨1点才允许睡觉,早5点必须起床,每天如此。王晓峰由于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毒辣,被提升为队长。世界人权组织等有人来马三家调查的时候管教就提前将李黎明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藏起来,不准参加任何公开场合的活动。马三家是不让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和外界接触的,狱警怕自己的残酷暴行被曝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3/3650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26/2688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暴力“洗脑”、折磨、毒打受害人、非法加刑期、掩盖暴行
详细情况:狱警指使犹大们给受害人灌输谎言,不许受害人见任何人包括家属。对受害人暴力“洗脑”,拳打脚踢,罚蹲,稍动一点就用力碾受害人的脚趾,不让睡觉和上厕所。狱警经常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弄到仓库、浴池、食堂及专门折磨人的小屋内毒打,在晚上强迫受害人蹲着将两手举得高高的,或者腿站直屁股抬得高高的、头和胳膊几乎触地,一动不许动,稍动一点便遭到毒打。狱警们把受害人的胳膊拧到背后,使劲往上抬,而且将两腿蜷在胸前,脸紧贴地面。并指使犹大们坐在受害人的背上,用力踢受害人的脸,把烂土豆往受害人口中塞。白天逼迫受害人从事那些有毒的工作。狱警非法给受害人加刑期,受害人绝食抗议迫害,被狱警铐到专门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小屋内,冬天让受害人穿着单薄衣服,整整折磨了2天2夜后,又将受害人关到小号内,把胳膊腿都固定得一动不能动,只能是一个坐着的姿势,折磨了4天4夜。狱警害怕自己的暴行被曝光而竭尽全力地隐瞒着,被折磨的法轮功学员通常在伤势稍好转的情况下才又被带回监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7/36191.html

案例4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岩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队长戴玉红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敲诈勒索、关小号(禁闭室)、凌辱受害人
详细情况:受害人亲眼见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以绝食抵制迫害已经1个半月了的法轮功学员不但不释放,人已昏迷不醒了还被野蛮灌食,每灌食一次强行收取80元。狱警还指使犹大强行用绳子将新进来的法轮功学员的腿捆上,法轮功学员起来制止被犹大们按在地上,用毛巾堵住嘴后,被狱警关进禁闭室,也就是小号。双手被戴上手铐,整整1个月,有的给非法加了刑期。王岩等5人被关进小号,第4天被放出小号时,身体已冻的没有知觉了。队长戴玉红以减刑期为利诱背叛信仰的犹大们,指使那些犹大拿着法轮功创始人的像强迫法轮功学员踩,如果不踩犹大们就做出更恶毒的事。狱警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在头顶上放一碗水,如果碗掉在地上,就得打一顿。姓戴的队长还把迫害法轮功的各种残暴等手段“传授”给了其他队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6/3185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3/2340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摧残性体罚、强行灌药致受害人的肋骨被按折、电棍电
详细情况: 在2000年1月19日,受害人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狱警对受害人进行体罚、用电棍电,大热天把法轮功学员圈在闷热的屋里整天坐着不准动,直到夜里12点钟才让睡一会儿觉,这样持续了半月。还有一段时间狱警天天强迫吃药,狱警指使犯人将法轮功学员按倒卡着脖子往嘴里灌,一个59岁的老太太说,我的肋骨被按折了,很长时间巨痛。再有隔几天就搜身、翻床铺、行李包搜查有无大法资料。罚蹲“小号”, 有的连大小便也不准出去,就在便盆里,其他人给往外拿。受害人被关进“小号”时,狱警强迫受害人两腿站直,腰弯至180度,手伸直不准着地,动作稍不合格就一脚踢倒受害人,并辱骂“你怎么不忍啦”。就这样我大约坚持1个多小时左右难以承受,就蹲下了。狱警说看你年龄大就算“照顾”,逼迫我好好蹲着,左脚放平,右脚尖触地,两腿分开。这些动作都是狱警体罚人的惯用伎俩,是摧残人体的。狱警稍不满意又是一脚踢倒受害人。就这样被强迫蹲了2个小时左右。2001 年6月6日,受害人被院外执行回到家里,但受害人的女儿至今仍然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0/3150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16/2317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艳君、张永丽、葛春玲、邹桂荣、苏菊珍、林平、荆平、王丽、陈建新、潘奇、尹丽萍、赵淑环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二所一大队队长王乃民、一大队4分队队长张秀荣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逼受害人当众读家信、体罚折磨、毒打电击、不许上厕所、凌辱受害人、掩饰暴行
详细情况:在2000年7月27日,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一大队4分队,狱警指使一些犹大每天长时间轮番“洗脑”。半个月后, 狱警张秀荣罚受害人蹲马步桩,威逼受害人写所谓的“悔过书”遭受害人拒绝,狱警张秀荣将受害人拉到办公室,抓住受害人的头发两头拖并打耳光。四防人员杨建红(由刑事犯组成的打手)也进来帮忙扇耳光。狱警张秀荣对受害人连踢带踹,电棍电击受害人的脸和脖子。受害人被连打带电得晕头转向,倒地不起。狱警强迫受害人读诽谤法轮功的书,不读则遭狱警张秀荣踹倒在地,打耳光。狱警还纵容指使犹大逼受害人当众读家信,念完后不许受害人睡觉,强迫在地中间蹲马步。受害人蹲不住时,他们就一边一个强行拖住,并用脚踹,扇耳光,再不就是手尖触地头朝下撅着,腿不许弯,3、4个人一齐按着令受害人感到脚断了似的剧痛。张秀荣和犹大对受害人日夜罚、打,不许上厕所,叫受害人往裤子里尿。狱警队长王乃民还拿了2个电棍同时电受害人。当时受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在所长苏静监视下,犹大们拽着法轮功学员的头往厕所的瓷砖上撞,瓷砖都被撞掉撞碎,有的脚被电棍电得肿胀,不能走路,有的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全身都青紫,有的脸被掐、被打成青黑色,有的身上被掐,被踢的伤口不愈合,溃烂发出臭味。2001年3月16日,中央来人参观了马三家,当天早晨狱警张秀荣把坚定的,挨过毒打、受过酷刑的法轮功学员喊出去站队,用汽车拉到“少年犯管教所”在那里关押,留在马三家的几乎全是叛徒。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5/23/30696.html

案例5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锦州凌安派出所狱警张克彬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体罚、 电棍电、强迫超负荷奴役劳动
详细情况:1999年末受害人被绑架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了2年。期间遭到了毒打、电棍电等酷刑及各种体罚和超负荷奴役劳动。在2001年12月28 日晚8点,受害人又被锦州凌安派出所绑架和非法刑讯,强行搜身,为夺取受害人身上的电话本,几个狱警一起将受害人摁倒在地。拳脚齐上,掐脖子,致受害人眼前一片漆黑,狱警从受害人口中掏出沾满鲜血的电话本,恼怒之下,又是对受害人一顿毒打。几个狱警抻开受害人的双臂、双脚,将受害人俯卧在水泥地上。一个狱警双脚离地站在受害人的背上并猛烈的踹受害人的腰、背,致受害人几近窒息。狱警张克彬又狠狠的给了受害人一顿耳光,受害人整个脸被打得麻麻的,又疼又胀,皮肤青紫,双目后来淤血近15天。继而又将受害人的双臂背剑式铐上,扔在水泥地上半个多小时,因铐的太紧,铐子陷入了皮肉。受害人浑身伤痛,胸、肋碎裂般的剧痛致使受害人呼吸困难、不能立起身,但又不能低头。受害人向一名称局长的提出要求验伤,并指出他的手下非法刑讯的事情,那位局长置若罔闻、避实就虚的说了几句就走了。狱警又给了受害人几记耳光,并说:“我叫你告。”张克彬说:“你死也别死在这里(锦州凌安派出所),到看守所去死,你可以去撞墙,撞大铁门……”晚上12点多钟,狱警把受害人转到第二看守所。受害人继续要求验伤,亦无人理睬,只是告诉受害人这里是仓库,其它事由办案单位负责。在看守所期间受害人始终未见到办案人员。受害人也写过申诉,也没得到回复。2002年1月30日晨,狱警以所长找谈话为由将受害人骗出,戴上手铐,强行绑架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5/21/305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31/2257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5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桂娟、候春黎、 于翠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2年4月14日晚刘桂娟被非法抓捕到马三家教养院。候春黎在金州区三里监狱绝食抗议2个月后,被转到马三家教养院。在三里监狱将送她去马三家教养院的前夕,其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当家属收到通知时,候春黎已在马三家被非法劳教。大连开发区于翠莲被狱警绑架至姚家看守所后,狱警不顾她身体的极大不适,又将于翠莲非法判劳教3年,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3/29471.html#chinanews0503-5

案例5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所二大队二分队、分队长陆耀琴 、大队长邵丽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迫害、强行把受害人两腿劈开成一字型致受害人流血、失禁、不让受害人与刚去世的母亲道别
详细情况:2000年3月1日起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二所二大队二分队被迫害达22个月。4月6日受害人被四名“四防”(由普通刑事犯组成,她们犯有流氓、盗窃吸毒罪,是专听狱警指使的打手队)暴打了一顿,第二天受害人向狱警陆耀琴申诉,狱警陆耀琴说:“你不‘决裂’法轮功,就是与党和政府对着干,打你是应该的,这里的工作方式就是这样的。” 4月7日晚,陆耀琴和姓谢的男狱警同时长时间给受害人过电棍(马三家电棍都是经过改装高功率的电棍),4月11日狱警邵丽、陆耀琴电棍毒打受害人的后背致3天不能仰卧睡觉。接着是体罚,不让睡觉,指使犹大逼迫受害人看诽谤性的谎言录像。4月13日晚在大队长办公室,陆耀琴授意“四防” 把受害人推到背靠墙坐在地上,2人同时用脚勾住受害人的腿,往墙的方向掰成一字型后,站在受害人的小腿上不许缓冲并反复多次,酷刑致受害人流血5个月。4 月14日陆耀琴不让受害人与前来探监丈夫和女儿见面,还授意打手下把受害人打的满脸流血。7月13日下午陆耀琴又调来了打手“四防”把受害人架到二楼走廊的里头,推倒在地上第二次大劈受害人的双腿,劈出了大便,并用破布堵住受害人的嘴,致受害人几次昏死过去,随后狱警安排打手,拿出写好的“绝裂书”强迫受害人签字,遭拒绝后“四防” 威胁说要“劈死” 受害人, 受害人无怨无恨本着善心讲清迫害真相后“四防”才住手。2000年3月9日受害人母亲去世,当受害人的亲属和有关部门到教养院接我回家处理母亲的后事时,教养院残忍地封锁这一消息。受害人的丈夫也同样遭受到市公安局的关押和拘捕。9岁的女儿独自一人被迫流落街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9/2815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6/2102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5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新收解除大队、六大队、九大队、 女二所(专门供“对外开放” 参观的)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受害人为马三家教养院的公司企业做奴役劳动、 弄虚作假掩盖迫害
详细情况: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规模庞大、配套设施齐全。最多每年可接收关押7,000人,最少也在3,000人以上。马三家教养院不仅有自己的渔场(马三渔村)、酒厂(大龙酒业有限公司)、服装加工厂,还有马三机械厂。而这些企业的主要劳动力均为在押的人员,且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工作任务量,完不成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而生活平均水准不足90元。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除了男监舍外,还有一关押妇女的监所,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所。这个女所便专门接收女法轮功学员。随着迫害的升级,于1999年10月末成立了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专门负责关押和迫害法轮功女学员。拒绝“洗脑”的法轮功女学员大部份都与普通劳教人员一同被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九大队男监舍旁边的马三家教养院女所,从事着超强的体力劳动。而接受了“洗脑”的人则集中在女二所对外开放(此“对外开放”意为女二所已接受“洗脑的”人经常被六大队派出去蛊惑他人,并接待中央和省市的所谓参观和调研。)马三家教养院新收解除大队自1999年 11月19日起至2000年8月初总共关押了34名男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2月18日,新收解除大队将5名男法轮功学员下放到马三家教养院六大队,以迫使其接受“洗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0/11983.html

案例5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蒋玉青、于素珍、革春玲、张玉芹、田绍艳、侯小惠、吴艳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一大队大队长(姓王)、三室姓黄的管教 、二室管教邱萍
基本犯罪事实:严刑拷打受害人致遍体鳞伤、体罚、电棍电打致重伤、电致受害人身上焦一块糊一块的肉上淌着油、长时间不让受害人睡觉
详细情况:2000年7月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非法关押着500多名法轮功学员,每个室有32张单人床睡64人,很拥挤,而且每天都有新学员被非法抓进来,地上也睡满了人。在2000年8月2日晚8点左右,狱警为逼迫蒋玉青放弃信仰“真善忍”,指使“四防”把她带到密室严刑拷打了5个多小时致遍体鳞伤,肌肤呈黑紫色,并且五脏六腑剧痛,大便便血持续1个多月,三室黄管教为掩盖其暴行不给就医治疗,只是每天晚上把蒋玉青捆绑在办公室的床上灌药,把蒋玉青折磨的死去活来。于素珍等法轮功学员被狱警上刑,罚“飞机式蹲“,有的罚“马步蹲”, 有的被倒撅着, 以二室管教邱萍为首的狱警对于素珍封闭式的用大刑,管教邱萍和三室管教黄队长一起用高压电棍把于素珍打昏过去。革春玲、张玉芹、田绍艳、侯小惠均被管教和四防员用高压电棍电打致重伤,身上被电棍打得焦一块糊一块的肉上淌着油, 吴艳秋受尽了折磨,狱警很长时间不让她睡觉,好几次后半夜3、4点钟,她仍然在厕所里受罚,看管她的人员是每2小时换一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9/11950.html

案例5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六大队、女二所一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谎言“洗脑”、强行给健康的法轮功学员灌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酷刑致受害人脸上、脖子上都是水泡、浑身青紫、腿伤残、弄虚作假掩盖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在2000年2月30日,10余名男法轮功学员、10余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马三家教养院,男的被剃光头,提着裤子,没有腰带。大冬天让那些男法轮功学员光着脚,穿着拖鞋走。男法轮功学员被分到离女队不远的六大队,一进去就被搜身、翻包,把钱交出来“集体保管” 。狱警强迫法轮功学读诬蔑诽谤法轮功的书,看谎言录像、听谎言广播, 并罚站,罚蹶着(就是头朝下,两手触脚尖)。不许递眼色,不许打招呼,不许看别人,只能低头干活。在女二所一大队一室的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灌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狱警用刑致脸上、脖子上都是水泡,浑身青紫,腿伤残。2000年12月28日,辽宁省副省长张行湘和辽宁省司法局局长、劳教局局长及中国记者到教养院采访时,各大队立即把不“转化”的学员藏起来,派3、4个人看着,怕学员说出被迫害真实情况,还准备了东西捂嘴。2001年春节前,中央领导和省领导、记者再次来到马三家,各大队、分队照样搞假象,按惯例又把不“转化”的学员藏起来派人看管。后来邀请国外记者来马三家采访时,为了造成马三家没有男劳教犯人的假象,就把不“转化”的男法轮功学员送到学员户口所在地的教养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4/11822.html

案例5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130多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8月初,1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集体绝食请愿,进行了2周以上的绝食活动,抗议马三家劳教所在他们非法劳教期满后仍然不释放他们,抗议马三家劳教所残酷的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8/16/14888.html

案例5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戚玉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暴力“洗脑”、唆使“四防” 人员对受害人毒打、插鼻管致嗓子哑了说不出话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到马三家教养院。由普教组成的“四防”人员白天晚上不停地监视着法轮功学员。狱警队长还以如果发现学员炼功学法就给这些“四防”加期来要挟“四防”为教养院卖力,导致“四防”人员谩骂、毒打和电击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经常发生。戚玉玲多次遭到毒打、插鼻管致嗓子都哑了说不出话,被折磨得皮包骨头。教养院对受害人强行“洗脑”,灌输谎言,企图令受害人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4/11823.html

案例5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及其打手杨建红、王秦云、李荣、陆文华、孔玉梅、荣敏、鲁秀英、刘卫、赵秀敏等
基本犯罪事实:有意培植刑事犯罪人员充当打手迫害受害人、酷刑毒打、使用电棍(高电压)、铁具、竹棒、木棒、粗针等凶器、剥夺睡觉权利、限制上厕所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马三家教养院专门培养了一批刑事犯罪人员充当他们的帮凶和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普教杨建红打法轮功学员时经常用电棍(高电压)、铁具、竹棒、木棒等凶器。被她打伤的法轮功学员有数百人之多,此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绩”突出被提前释放;普教王秦云打法轮功学员是主张昼夜不停的迫害,她通常使用的凶器是高压电棍等刑具,上刑和体罚也是她的强项;还有沈阳的李荣、朝阳市的陆文华、凌海市的孔玉梅、荣敏,锦州市的鲁秀英、刘卫、赵秀敏等,她们为了得到提前释放的奖励,更加残忍的给法轮功学员用酷刑,用各种刑具打,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一天只让上1次厕所,有的人还残忍的用粗针扎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被针扎的浑身是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6/11472.html

案例5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慧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狱警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体罚、不让睡觉、暴力“洗脑”、以加刑期来要挟刑事犯人毒打受害人致吐血、拉血昏死过去、迫使受害人喝臭水致结果有成百人便水、便血、掩饰罪恶欺骗前来参观的人
详细情况:狱警大队长用6根电棍电王慧致说不出话来,暴力威逼王慧写所谓的“悔过书”。女法轮功学员蒋玉清,被队长以刑加期来要挟刑事犯人打她,蒋玉清被打得吐血、拉血,身上都散架了,屁股被打得肉都是黑的,她昏死过去很长时间,然而特务却造谣说她在家就有病。狱警还指使犯人毒打男法轮功学员,连续打了18天,皮肉衣服都贴在一起,挑粪干活时就裂开淌血,有的晕倒了。劳教所天天都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逼着弯腰蹲着体罚,不让睡觉。马三家伙食很差,受害人都很憔悴、脸蜡黄。有时来人参观,劳教所就给几天好饭缓一缓。狱警队长粉饰说,你看他们给养得红光满面的。 有一次院里停水,狱警队长们都吃以前剩下来的好水,让法轮功学员去打臭水井里喂猪的水,回来生喝,味道非常臭,又是热天,不喝不行。结果有成百个学员便水、便血。狱警大队长还加任务干活,加点、早起晚睡。有一次大队长在400人会上说:“全国就马三家生活待遇不好,你们都想做好事,做什么好事呀,那最好的事就是你去死,你知道你死了给国家节省多少钱和人力、物力吗?这才是真正的好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1.html

案例6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狱警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指使“四防”暴打受害人、报复性毒打向前来参观的人揭露马三家教养院黑幕的受害人、诬陷受害人得精神病、强行灌食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非法增加刑期
详细情况: 狱警队长强迫所有人蹲着,谁说声“我错了”就可以站起来,受害人因坚持信仰被叫到走廊。队长指使“四防”(由犯人组成)对受害人拳打脚踢之后,“四防”压住受害人的身子,用脚踢受害人的嘴,强迫受害人手钩脚尖蹶着(弯腰头朝下) 。有上级官员来参观时,受害人抓住时机向他们讲清真相,狱警给了受害人几拳后将受害人领到一个屋中,把受害人外衣脱去用电棍又电脖子,又打后背,3根电棍轮番几次后,狱警队长还罚受害人到水房擦地砖。强迫受害人干长时间的强体力劳动,剥夺了睡觉的权利, 轮番“洗脑”。狱警队长对坚定信仰的受害人诬陷说是精神病,受害人被强行带到精神科开了很多药,药物强烈抑制着人的思维,让人昏昏欲睡,不吃便被几个人强灌,狱警还说:“一直吃到你明白为止。” 还给受害人加刑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0/8912.html

案例6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杰、高砚秋、宋秀婷、许宏君、 张玉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所长苏晶(境)、副所长邵立(丽)、分队队长戴玉宏(红)、冯琳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报复性毒打反映被罚情况的受害人致满脸青紫、口鼻流血、大便失禁、体罚、整夜不准睡觉、凌辱毒打受害人致大腿、小腿、臀部、小便部呈紫黑色
详细情况: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二分队的姜杰经常被狱警冯琳等“四防”人员大的遍体鳞伤。白天除了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外,晚上还要被毒打、体罚,整夜不准睡觉等。有一次以冯琳为首的几个犯人将她打了4、5个小时,揪着头发往墙上撞,用电棍电头部及全身,最后把打得大便都拉到裤子里了,满脸青紫,鼻子、口流着血,全身青一块紫一块。姜杰几乎每天都在承受着这种非人的折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队长苏晶(境)便向其反映了每天被打被罚的情况,反被打的更凶。高砚秋被分队队长戴玉宏(红)伙同冯琳用电棍毒打后失去记忆、生活不能自理。宋秀婷经常被副所长邵立邵立、戴玉宏(红)、冯琳等毒打、辱骂、体罚。还有被非法关押在二大四分队的许宏君、三分队的张玉莲等几个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被毒打体罚。有一次在副所长邵立(丽)和队长指使几个犯人把她们毒打致大腿、小腿、臀部、小便部呈紫黑色,并且他们采取了残酷的下流的手段:将受害人按在地上,用绳子捆住其上身,一个人扯一条腿用力向外拉,说要把人拉成两半,然后又卑鄙下流的打其小便、小腹部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7/8815.html

案例6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贾乃芝、沈若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昼夜长期关小号吊铐折磨致受害人出现生命危险
详细情况: 贾乃芝被关小号昼夜吊铐,以致腿肿得有碗口那样粗,因腿肿得不能弯曲,只能直着腿趴在地上排便。管教不但不让放下来,还把手铐调至最高,就这样,贾乃芝又被铐在最高档铐了6昼夜,直到身体出现高烧也没有停止折磨,只是降低了吊铐的高度。大冷天小号的门窗却大开,还说是为了放味。贾乃芝发烧口渴要喝水却被拒绝,她说冷要加件衣服也被拒绝。贾乃芝一直被关了19昼夜的小号,使得本来身体健康的她严重高烧,心脏出现严重反应,腿肿得不能弯曲,身体虚弱。因为她不放弃自己的信仰,马三家教养院对她进行进一步的肉体折磨,在上电刑之前,对她进行身体检查,卫生所的大夫发现她的心脏出现严重问题,暗示警察让她多喝水、多休息,马三家教养院怕出人命才停止了这次暴行。沈若林被强迫撅着19昼夜(指保持头朝下90度的姿势,一天中除了吃饭、睡觉和大小便的时间,其它时间一直保持这一姿势,长达每天17、18个小时),倒控得两眼充血,眼球外突,全身浮肿,脚肿得象个大馒头。在她被撅着的痛苦煎熬中,狱警还嘲笑她说:"看,你是什么形像,好人能象这样吗?"狱警看她还没有被“转化”,就准备对她进行下一个转化程序--上电刑。在上电刑前卫生所检查身体时,也发现心脏出现严重问题,才取消了电刑折磨。因为她坚决不“转化”,被送到三楼强制劳动,从早上7点一直干到晚上9点,有时加班到深夜。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39.html

案例6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淑珍、林素丽、苗丽敏、李小燕、赵雪、刘霞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 李淑珍被罚蹲方块致晕倒在地,脸被狱警们打肿,所谓蹲方块,就是人被限制在大约30厘米见方的地砖内长时间蹲着,头要抬起,脚不能越线,否则就被拳打脚踢,揪头发,打嘴巴。一般人蹲上2、3分钟就会满头大汗,可狱警竟让法轮功学员一连蹲上16、17个小时,后被送到三楼强制劳动。林素丽、苗丽敏也被送到三楼强制劳动。 李小燕、赵雪、刘霞等曾被罚蹲墙角、用电棍打。所谓蹲墙角,就是用几个桌子将学员堵在墙角的狭小空间里,只容一个人蹲在里头,全身动弹不得。要蹲很长时间,直到身体出现严重反应才会停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39.html

案例6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三家教养院18名女法轮功学员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在2000年10月强行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掩盖犯罪
详细情况: 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监狱狱警,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与男犯人同居一室,其后果令人发指。许多女法轮功学员告诉亲人:“你们想象不到这里的凶残,邪恶......” 马三家教养院惧怕此事泄露,至今未释放一名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3/256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7/925.html#chinanews1017-2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24/78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20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