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直接指挥中国司法部门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手发动并持续至今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除了违法建立的各级“610办公室”之外,最重要的两个系统就是宣传和司法行政。前者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其控制的全国新闻、媒体、出版等,后者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等五部门。其实施的迫害并非是执行法律,而是直接听命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及其内设的政法委员会和“610办公室”。因为“610办公室”已有专门的报告,本调查报告旨在揭示政法委员会作为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职能部门[1]是怎样直接或间接操纵中国司法机构迫害法轮功的。
历史背景
政法委员会制度是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之外发挥作用的制度。该制度直接来自于中共长期领导政法制度的传统。中共对司法的领导最常见的形式是党委审批制度。中共在夺取政权以前,公安司法工作都是直接在党的控制下进行的。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明确指出:“过去在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里,捕人、杀人都是党委审批的,已经形成制度。” [2]中共建政以后,1949年10月至1956年7月,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三级政府都设立了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它是现在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前身。此时的政治法律委员会属于国家机构。其中,1954年11月1日,国务院政法委员会撤销,成立国务院第一办公室(简称政法办公室),下设内务、司法、监察、秘书室四个单位。在1960年11月1日,国务院政法办公室被中共中央下令撤销。在1956年7月,党中央先是设立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后改为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中央政法小组),这一小组在文革时发挥的作用最大,并且延续到1980年1月被中共中央成立的政法委员会取代为止[3]。中央政法委员会继承了中央政法小组的职能,成为党内的正式机构。至此,政法委员会的性质彻底从国家机关演化为党的专门机构 [4],成为强化执政党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这五个行政部门直接领导的主管机构[5]。与此同时,党委审批案件制度则一直延续下来,并且与政法委员会制度纠缠在一起。由于这个制度实际上往往是党委某书记或主管政法的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因此成为日后镇压法轮功时公安司法机关无视宪法、法律而直接听命于党委、政法委和“610办公室”的重要基础。而将国家安全部归属为政法部门[6,7],也确保了对法轮功等不受共产意识形态操控的团体和个人的迫害延伸到海外所要具备的条件。
现行结构
从中央到县的各级党委内部,均设有政法委员会,统一指挥所辖政法系统各部门。所谓政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这三个行政部门。这五个部门的人员不加区别,统一被称为“警察”[5]。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的是委员负责制,书记是政法委员会的首长,对委员会工作负总责,副书记和委员各有分工[3]。
中共中央办公厅[1994]9号、[1995]28号及中发[1999]6号文件都强调指出: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地位上看,党委政法委与同级政法部门之间是上下级的关系,这个从属关系主要是由党委政法委的组成和体制决定的[3]。中央政法委自己也对外声称:“中央政法委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1]
人员编制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有50多人,连同事业编制,共有上百人;省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30多人到50多人;地市级政法委员会有10多人到20多人;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5人以上至10多人。目前全国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共有3万多人(2007年的统计资料)。[3]
主要职能和任务
中央政法委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1]。而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职能和首要任务就是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8];领导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全党都要共同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9];对政法部门实行必要的严格的监督,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党委政法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统一思想。[3]
显然政法委只负责中共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而完全无视宪法法律的实施。各级法院[10]、检察院[11]、公安[12]和司法[13]都是听命于中央政法委的。政法委员会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在中国司法机构各级各部门督促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指示及完成各级党委的政治任务。甚至小到区县级政法委员会也可以向政法系统各部门交派任务,要求法庭参与政法委管辖下不属于法庭业务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如以下的“政治工作”就由区政法委等机关交与法庭人员[5]。
案例,发生在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赵咀村:
在2001年后季,区政法委和乡上认为当地打压法轮功不力,要求法庭处理,法庭人员先后十二次前往洗脑转化修炼法轮功的民众,逼迫他们向法庭写下“悔过书”,放弃信仰[5]。
由此可见,建立政法委员会制度来协调公检法制度,使得整个司法制度带有强烈的政治化色彩。
从历届中央政法委领导成员在司法部门的任职中[14],就直接体现了中共党对司法的全面掌控。以下是部分中央政法委主要成员名单:
中央政法委书记[14]
周永康:2002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安部部长,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15]。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2007年后任中央政法委书记,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16]。
中央政法委副书记
孟建柱[17],公安部部长、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周本顺[18],2001年11月至2003 年11月任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2004年5月31日免职)。2008年4月始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现任中央政法委委员[19]: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
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耿惠昌,国家安全部部长。
吴爱英,司法部部长。
童世平,总政治部副主任兼任军委纪委书记。
王建平,武警部队司令员。
前任委员[21]:
肖扬,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98至2008年)[22] , [23]。
贾春旺,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24]。
许永跃,国家安全部部长(1998年3月至2007年8月30日) [25]。
张福森,司法部部长(2000年12月至2005年7月)[26]。
政法委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系统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直接发布文件或召集会议布置迫害行动 中央政法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进行总体政策方针方面的指导[27]。2001年12月[28],2002年3月、5月和9月,中央政法委分别召开了“全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29]、“‘严打’整治斗争调查汇报会” [30]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 [31],每次都有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讲话部署镇压法轮功的内容。2004年11月7日,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严打三股敌对势力,再次提出“深入开展反法轮功的斗争” [32]。2007 年3月1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周永康在公安部召开部直属机关干部大会上,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严厉打击”法轮功[33]。
2007年周永康出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综治办)[34]主任后,掌控公、检、法、司系统,利用奥运、维稳等借口,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庞大的维稳经费,扩张政法委势力,迫害法轮功。详细请参见《关于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二)》
前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1998年至2007年)是江泽民一手操纵成立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紧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名义发布迫害命令,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者。罗干在政府部门并没有实质性的职位可以使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指挥属于政府部门的公检法司。2002年,罗干到安徽、江西等地视察布置迫害法轮功[35], [36],2003年11月22日,罗干在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上部署迫害法轮功[37],都是以中央政法委书记的身份进行的。
各级党委政法委直接指挥各地的迫害行动
如广西南宁市委政法委列出的5项职责中的第3项就是“反法轮功斗争”。其它的四项分别是:维护社会稳定、严打整治、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38]。江苏溧阳市委政法委2005年的工作要点囊括了从“深挖打击”、“揭批”、“教育转化”到“反插播”和“警示教育”所有的反法轮功行动[39]。
组织路线落实
江泽民为中共设置的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是各级党委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610办公室”。由党委分管政法的书记(往往是纪委书记)担任各级党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一名政法委副书记担任“610办公室”主任,而从中央到省、市、区、县的“610办公室”就挂靠在党委政法委。如南宁市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公室”)挂靠市委政法委[40]。武汉市委政法委职责第十条是“负责管理武汉市处置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共武汉市委“610办公室”)。”[5]
从中共中央到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设立和对公检法司的控制使中共及其主要领导人能够凌驾于中共自己操控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之上。这种体制使得中国的法律系统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成为江泽民和中共的私家打手。政法委系统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扩大了其法外权力,破坏了中国本来就没有建立起来的法制,并将迫害的对象扩展到了普通民众,包括政治异见人士、宗教信仰团体、维权律师、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和其他民众,成为中共统治下的一大社会毒瘤。
参考资料
- 《中国平安网》“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
- 《江华司法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46页
- 《汝州政法网》“党委政法委职能及其政法工作” 河南汝州市委政法委
- 《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政法治理方式的制度变迁――以政法委员会为研究中心(侯猛)
- 《法律网站》“法庭与政法系统其他单位的关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党总支委员高其才
- 《中国平安网》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央级政法部门:中央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
- 《中国政府网》“周永康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第22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中央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 《云南省禄丰县电子政务门户网》更新时间:2008年4月11日 “县委政法委及其各部门职能职责” 第一条是“根据中央、省、州党委和县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县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的实施。”
- 《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第一条是“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在政法部门的贯彻实施。” 第十条是“负责管理武汉市处置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共武汉市委“610办公室”)”。
- 《新华网》北京2003年6月20日电 “罗干对全国法院司法大检查做出重要批示”
- 《正义网-检察日报》2005年5月21 “高检要求半年内集中解决内部徇私枉法权钱交易”
- 《法制日报》2001年4月11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记者孙春英) “罗干在全国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以‘打黑除恶’为龙头掀起严打整治斗争高潮”
- 《大连市司法局》 2005年4月1 “中央政法委要求司法部牵头推进《决定》实施及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 《中国平安网》“中央政法委领导” 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历任部长”
- 《新华网》周永康简历
- 《珠海生活网》2010年1月17日 孟建柱简介
- 《新闻频道- 杭报在线》2011年5月17日 周本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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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王胜俊简历
- 《人民网》2005年4月27日 “罗干出席中央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中央政法委委员肖扬、贾春旺、许永跃、王胜俊、张福森、孙忠同等出席了会议。
-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任
-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任
- 《中国政府网》2008年3月25日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 《新华网》许永跃简历
- 《新华网》张福森简历
- 《人民日报》2003年12月14日(第一版)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吴兢报道:全国政法工作会议12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
- 《解放军报》 2001年12月05日第4版,2001年12月4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强调2002年各级政法部门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江泽民“重要讲话”和党的“精神”,“严打”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肖扬、韩杼滨、贾春旺、许永跃、张福森、唐天标、王胜俊等出席了会议。
- 《人民网》2002年3月25日讯记者崔士鑫报道:中央政法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发表讲话。
- 《新华社》2002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今天在京举行‘严打’整治斗争调查汇报会”
- 《中新网》2002年9月17日电:据新华网报道,9月16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做好十六大安全保卫工作作出部署,动员全体政法警察和武警官兵为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 《中新网》2005年3月2日电最新一期的《求是》刊载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2004年12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 《宝鸡公安信息网》2007 年3月27日“周永康在公安部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来自:公安部
- 《南方都市报网》2011年9月17 日 “中央综治委更名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综治委历任主任分别是:乔石、任建新、罗干、周永康。中央综治委下设办公室(简称中央综治办),是其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 《CCTV》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4月5日至8日在安徽考察时强调:…
- 《新华社》南昌2002年7月19日电(记者沈虹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7月15日至19日在江西考察工作时强调:…
- 《公安在线》2003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22日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讲话强调:…
- 《南宁年鉴》 2003年>>法制>>市委政法工作
- 中共溧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5年全市政法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要点》
- 《南宁年鉴》 2003年>>法制>>市委政法工作南宁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稳定办”)、南宁市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公室”)挂靠市委政法委。
- 职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地址:
单位: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防范办,别称中央610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中央政法委、中央610办公室合署办公 )
邮编:100006 - 职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北池子大街14号 中央政法委
邮编:1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