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6月 - 2004年5月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双口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

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1.高强度、无保护措施的劳动(长达18、甚至20多小时,无保护措施致使法轮功学员手指溃烂);2. 5万伏、甚至15万伏高压电棍 电击身体敏感部位(包括头部),指使皮肉被电焦;3.指使犯人使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国家对电警棍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绝对不可以给犯人使用);4.毒打, 其方式有:拳打脚踢,以及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5.强行灌食,往灌食盆里吐痰,把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反复灌;6.香烟烧手;7.体罚,其 方式有:强迫坐马扎,强迫跑步,强迫用5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和厕所,强迫来回搬箱子,长期剥夺睡眠权利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狱警:甄润仲(指导员),郎涛(五中队队长),姜XX(一中队队长),吴XX(四中队队长),许鹏(四中队指导员),杨志秋(五中队指导员),王飚(队长),王震(队长),常XX(指导员),师光(队长),佟秀河(五大队队长)等
刑事犯:吴国亮、李文洪、郑学斌、龚建平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宝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飚(队长)等狱警,刑事犯吴国亮、李文洪、郑学斌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致死
详细情况:8月15日上午,天津双口劳教所二大队警察唆使犯人吴国亮、李文洪将63岁的陈宝亮暴打致死,事后警察对外宣称陈宝亮死于心脏病。消息 说,有23名法轮功学员和50名犯人亲眼目睹了杀人场面。知情者透露,8月15日早晨,陈宝亮因出言制止犯人吴国亮、李文洪任意打人,遭到吴、 李二人殴打。这时,赶到的警察不但不制止吴、李二人,反而叫人用胶带封住陈宝亮的嘴,用胶带捆住他的手脚。吴、李二人得此“鼓励”,乘机对陈宝亮拳打脚踢。然后陈宝亮被犯人抬进足球库房,吴国亮喊:“摔死他”,并且整个人跳起来往陈宝亮身上踩。吴、李二人又关上房门,队长王飚在门外守着,半小时后,陈宝亮跌出库房,吴国亮在后面喊:“谁也不许扶,让他自己爬上楼”。陈宝亮走出20多米晕倒在地,被犯人抬上楼,几分钟后死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3742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11/4015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鲁得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虐杀
详细情况:在一狱警电击鲁得旺后,其脖子后部被电伤处一直流脓水长达5个多月,回家后几日内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83.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蹲”、“电”、“熬”、“灌”、“飞”等,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
详细情况:天津市北辰区双口劳教所自1999年11月以来至少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100多人。劳教所狱警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以及经济敲诈。肉体折磨方式有:拳打脚踢,还有“蹲”、“电”、“熬”、“灌”、“飞”等下流卑鄙手段。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每天早上6点钟开始干活,大 多数干到第二天凌晨3点收工。狱警强迫部分法轮功学员,经常通宵达旦的干活。这些狱警把它称为“熬”。有的学员连续熬了2个多月才让睡一会儿觉。超强度的劳动量同时缺乏劳动保护措施,因劳动导致手指被轧伤,被磨破,被烫伤等大有人在。到处充斥着蜡、滑石粉等等,使伤口迅速溃烂、化脓、手指部分关节变形,指甲脱落。对于长期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狱警采取“灌”的方式,就是用胶皮管由鼻孔插到胃里,硬灌一些不知名的黑紫色粘液,当带着鲜血的皮管子从鼻孔拔出时, 有的法轮功学员狱心呕吐不止。双口劳动教养所利用打骂“包夹”等狱毒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并纵容犯人打学员,有的队长竟让犯人拿电棍电法轮功学员。这些地痞无赖对法轮功学员更是大打出手,除拳打脚踢外,还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有时将木棍打断了,马扎打折了还不住手。更有甚者,将文化大革命中的一种整人方式“坐飞机”都用上了,让人飞起来后,用拳、肘、棍、锤等物,猛击法轮功学员身体的要害部位。精神摧残方式有: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读背诋毁大法的文章,还不让睡觉。经济敲诈方式有:每天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长达18个小时,甚至通宵。而按照规定,劳教人员干活不应该超过8小时,而且劳教所应该对劳教人员付报酬。狱警叫嚣,“你们挣的钱都在你们的饭钱里。”而劳教所每天提供的伙食是每人5个比拳头还小的馒头,和当时最便宜的蔬菜。不仅如此, 双口劳动教养所还从方方面面敲诈劳教人员的钱财,有的队长竟厚颜无耻地搜刮法轮功学员财物。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9/12660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8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37.html

案例4

受害人:王玉明、张翔俊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实秋(指导员),甄润仲(指导员)等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用棍子打,强迫坐马扎,剥夺睡眠权利,塞到床底睡觉,夜里反复叫醒,强迫不停地擦地,强迫来回搬箱子
详细情况:双口劳动教养所采用集体熬夜的方法折磨法轮功学员,经常连续10多天让学员笔直地坐马扎,不准合眼,否则队长就授意10多个犯人同时殴打一名法轮 功学员。狱警曾让张翔俊连续1个月不睡觉。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更是家常便饭,下面是一些具体案例:杨实秋等狱警曾用2根警棍,2根电棍,加以拳打脚踢,并用椅子卡住他的身体,不让他躲闪,折磨一位法轮功学员一上午,导致他胸部大面积被电破,臀部大面积淤血,肩部被打伤;某刑事犯把另一法轮功学员打得1个多月腰直不起来,一队长郑XX和路XX电了他一上午,头和脸部多处被电肿电破,流水;狱警把王玉明的2根肋条打断,把他的脸打得不成人样,打伤他的手腕。队长还暗示犯人找茬打法轮功学员。每个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体罚与虐待。有的被塞到床下睡觉,有的夜里反复被叫醒,有的被强迫不停地擦地,有的被逼迫在操场上跑步,有的被罚来回搬箱子等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83.html

案例5

受害人:周向阳、朱刚、唐坚、李广远、李文起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震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强迫军训,强行灌食,往灌流食的盆里吐痰,把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
详细情况:管教用电棍把周向阳电得皮开肉绽,一刑事犯人用电棍把朱刚电得奄奄一息(注:国家对电警棍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而天津双口劳教所的刑事犯居然可以使用电棍),一队长连续1小时40分钟打唐坚的嘴巴,致使唐坚的脸被打变了型。酷热难耐的夏天,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练队, 走正步分解动作,一只脚抬起来30分钟,不喊号不许换脚,一“练”就是一整天。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狱警给他们强行灌食。狱警往灌流食的盆里吐痰, 还把刚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反复灌,还往食物里加大量的盐,真是惨无人道到了极点。队长王震把李广远的肋骨打断,把李文起打得不能自理。狱警队长说他是装的,天天用电棒电他,直到他奄奄一息才被抬回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8/37195.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国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和酷刑折磨绝食1年多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狱警使用毒打和酷刑折磨妄图威逼郑国新放弃信仰。为了抗议迫害,郑国新已绝食1年多了,要求无条件释放。每天鼻饲,身体瘦得已成骨架,被迫害得已无人样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4/44537.html#chinanews-02142003-1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脓水染在生产的筷子上,150,000伏电棍电
详细情况:劳教所里狱劣的生存条件,造成90%的人身上都长了疥疮。即使这样,狱警依然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狱警有时安排法轮功学员往纸套里装一次性的筷子,也有时安排法轮功学员用签子穿用于烧烤的素食串。有的长疥疮的学员指甲流着脓水,依然被强迫劳动,脓水染在食物上,筷子上。[注:其实,这是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犯罪,也是对消费者犯罪。]2003年2月26日以来,至少12名法轮功学员受到150,000伏电棍的酷刑。其中一个法轮功学员这样描述他的遭遇:“记得有一天警察把我带到一个拉着窗帘的房间里,当时有7个队长和2个犯人在场。那2个犯人在一个队长的示意下,把我的裤子连同内裤一起扒下,把 上身的毛衣兜在头上,然后把我撂倒按在地上,这时我什么也看不见,顿时感觉有7根电棍在我的大腿小腿裆下腋下胸前同时电击。电击过的地方的皮肉被电焦了。 屋子里弥漫着焦糊的气味。”尽管电棍的说明书规定150,000伏的电棍不能用来电击头部。狱警依然没有人性地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脸部、太阳穴和眼眶。更有甚者,狱警有时把法轮功学员绑在床上把电棍插入嘴里,极端残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6.html

案例8

受害人:肖树清、何金友、杨今永、胡沛友、满春桥、邹春林、孟捷、张铁柱、刘子荣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志秋、宋秀峰、何军、刘志增、师光、佟秀河等劳教所狱警,刑事犯龚建平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打耳光,体罚,强迫喝尿,强迫不让上厕所,剥夺睡眠权利,烈日晒后不让喝水,5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
详细情况:狱警把53岁的肖树清折磨得身体虚弱,屁股烂得无法坐,医生给他开了假条。可是队长唐XX依然强迫他劳动,二队长还对其拳打脚踢,打耳 光,大声辱骂。2001年的一天,刑事犯龚建平叫法轮功学员都蹶着,手挨着脚面,法轮功学员一个个蹶得满头大汗,腿直哆嗦,龚建平在后面用脚踢,用胳膊肘击他们的后背,晚上还不让他们睡觉,一直熬到早晨5点才让睡觉,6点就得起床。劳教犯人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坐直径只有十几公分,上面都是槽的缠线圈的轴,何金友的屁股都坐烂了。五大队在教导员杨志秋的指挥下,使用不让上厕所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强迫一名法轮功学员喝尿,还把杨今永的牙齿打掉2颗,因为他想上厕所。在每天繁重的劳动结束后,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用5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擦不完不许睡觉,有时一直要擦到天亮。由于肮脏狱劣的环境,许多法轮功学员身上都长了疥疮。队长叫大家脱光了衣服,在烈日下晒,几个小时过去后,不准法轮功学员喝水,以此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下面 是一些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案例:队长宋秀峰用电棒将胡沛友的脖子电起了泡;队长何军对满春桥来一通电棍;队长刘志增和何军把杜万敏连打带电;队长唐XX和教导员常X把孟捷电昏过去;队长师光用木棒把邹春林屁股打紫了;中队长佟秀河扇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耳光,整 整折磨他一上午;狱警把张铁柱塞到只有40公分高的床底下长达6、7个小时,当他被拖出来时,人都变了形;狱警把刘子荣迫害得精神失常。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39504.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朗涛(副中队长)、何军(中队内勤)、甄润仲(中队指导员)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拳头击脸,非法延期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李良入所的第一天,朗涛和何军重拳狠击李良的面部,不停地击打,越击越重,致使李良的左脸起了核桃大的包。中午,甄润仲(中队指导员)照李良的面部猛击,李良立即鲜血流不止,满脸、上衣前襟,地上都是血。他叫一名犯人领李良去用水冲,冲完再击,再冲再击,猛击4个 来回。李良后来被非法延期11个月。2002年4月,是李良到期的日子,却又被不知名的人劫持走了,再次被判劳教2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37.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棍子打,剥夺睡眠权利,强迫看录像,香烟烧手
详细情况:2000年上半年,狱警罚几位法轮功学员撅着(脸朝地,身体呈90度角)扒下裤子,刑事犯人用一根直径10cm,长约150cm的大木棍轮圆了打 人,少则2、3下,多则十几下。第二天还要打,扒下裤子一看,一大片青紫淤血肿胀。2000年6月到9月,五中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那里不许动,用录音机、电视机反复播放诽谤法轮大法内容的言论,稍有不从即拳脚相加。每天近20小时坐在那里,熬至凌晨4点30分才让睡觉,刚铺下被褥一个个就睡着了,可 5点30分就得起床。2000年3月13日,在天津劳教局副局长(姓张)等人的面前,4、5名刑事犯用事先准备好的毛巾勒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嘴,用透明胶布将他手脚缠住,他的衣服都在地上磨破了。副局长等人面对暴行保持沉默。2001年夏季,五中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盘腿坐在地上,用绳子将腿缠住,还不时有人双脚踩上去,用力下压,还要他双手上举,手心朝天,每个手心放一直点燃后的香烟,直至香烟燃尽,双手手心均被烫伤后又溃烂,皮肤烧焦的味儿遍布全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37.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青泊洼劳教所狱警,双口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洗脑”, 电刑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6日,该法轮功学员被送到青泊洼劳教所,狱警们先令他脱掉衣服,裸体检查,然后翻衣服。有好衣服、肥皂、洗衣粉、牙膏、手纸、皮鞋等都被狱警拿走,不许声张,否则是一顿暴打,每人从早上到晚上9点坐在小板凳上不许动,每天三顿饭,每顿饭2个鸡蛋大的馒头,4、5个人给半碗菜汤,汤底下全是沙子和泥浆。吃完饭“新收”要用手巾把地面擦一遍。喝水、上厕所都要打报告,批准才能去,否则不准去。否则轻则挨骂,重则挨打。 11月15号,该法轮功学员被送往双口劳教所,一共33个人,其中14个人是法轮功学员,来自天津市不同区县。中午到了双口劳教所下了车,让法轮功学员们 蹲在地上不许抬头,点名时就听狱警们说话:“有几个法轮功?”,“有14人”,“活埋4人看剩下的10人服不服”。该法轮功学员被分到了五大队,进了楼内一间屋子,冬天没有取暖,让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检查身体,并把吊扇打开吹法轮功学员,检查完后,让11个人去洗澡,4个水龙头,11个人,水是地下水直接用,要5分钟必须洗完。11个人被安排在阴面的一间屋子里,没有暖气,窗户透着,北风呼啸。法轮功学员被要求坐在水泥地面上不许动。晚上不许法轮功学员们睡觉,背所谓的“劳教守则”。早晨4点才允许法轮功学员们睡觉,5点就得起床,白天不许打瞌睡,否则是一顿暴打。法轮功学员5个人在这里住了13天没见太阳,其间狱警让法轮功学员看批判法轮功的书、听录音、看录像,不听话就挨打。一天晚上点完名后,新来的犯人被五大队一个姓程的小队长每人后背踢了 一脚,这个姓程的狱警后来对该法轮功学员也进行过拳打脚踢。在第一天,该法轮功学员带的一身棉袄棉裤就被人偷走了,并强迫用法轮功学员5个人的钱为11个 人交照相的钱,每人40元。后来在购物时,某法轮功学员订了25卷手纸,花了25卷手纸的钱,才给了3卷纸,其它的都不知去向。 11月28日,该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四大队,在四大队该法轮功学员丢了一件新毛裤,该法轮功学员账上的钱也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少,不知不觉没了800多元钱, 很可能是管帐的狱警许鹏给贪污了,后来许鹏由于帐目问题被调离了四大队。 2001年5月23日,该法轮功学员又被调到了一大队,天气炎热,每天4点半起床干活儿,晚上收工从来没有时间,干完活儿才休息,一般11点、12点。有的人手慢得干一通宵,每天下午法轮功学员要进行队列训练,其实是变相折磨,走队列下蹲起立,单脚长时间站立,走正步。太阳底下汗流浃背,不服从就体罚、挨打,一大队副大队长杨俊远因此打过该法轮功学员耳光。晚上,其他犯人都睡觉了,单把法轮功学员们法轮功学员关在一间不透风的小屋里进行体罚,让法轮功学员们摆各种姿势,都是很痛苦的,不按着去做就挨打。 由于该法轮功学员兄妹3人同时因法轮功被劳教,该法轮功学员父亲担心法轮功学员们3个人的安全,这一切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于2001年2月中旬心脏病发作去世了,走前一个儿女也没见着,可怜老人辛苦了一辈子,临走却无后人相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