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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

2004年9月2日
简体字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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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安徽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人员名单:

1.李梅 (女,28,岁,合肥市) 9.杨金英 (女,53岁,亳州市)
2.张桂琴 (女,37岁,合肥市) 10.刘杰 (男,35岁,阜阳市)
3.吴庆斌 (男,36岁,淮南市) 11.孙秀梅 (女,24岁,临泉县)
4.谢桂英 (女,30岁,淮南市) 12. 诸志勇 (男,26岁,六安市)
5.李军(女,30岁,合肥市) 13.朱宗霞(女,51岁,合肥市)
6.李钧(男,33岁,合肥市) 14.梅槛珠 (女,55岁,霍山县)
7.芮晓林(男,39岁,安庆市) 15.名字不详 (男,48岁,安徽省)
8.张多云 (女,70多岁,合肥市)

 

案例1 李梅(134)

李梅生前照片

受害人:李梅(Li,Mei),女 ,28岁,安徽省合肥市人。
酷刑致死地点:合肥女子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
1999年7月20日,李梅与5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中央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回来后被拘留在洗脑班15天。从洗脑班出来后,李梅一家五口都相继去了北京。警察把她全家关进了洗脑班。

1999年11月,李梅到北京上访被带回,在合肥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5天。释放后仅一天,又徒步到北京,准备一路讲清真相,最后再到北京上访。2天后被拦回。

1999年12月,李梅又和她的姐姐一起到北京上访。后被带回,在合肥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5天,释放后又被送进所谓的“学习班”直至春节。

2000年4月,李梅在外面炼功,又被警察抓捕、拘留,非法关押15天。从拘留所放回家的第二天,李梅再次前往北京,不料在蚌埠做法轮功的横幅时,被人告密,而被抓进肥东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几天。然后又转至合肥轮胎厂“学习班”,绝食9天后,因为转化无效,李梅被直接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由于她坚持炼功,警察给她戴上手铐铐在床上,全身叮满了蚊子。不背所规,就将双手反铐在双层的床上,只能双脚尖着地。发现炼功就罚站一天。管教不仅自己辱骂,还组织犯人对她进行精神折磨,不准她和别人交谈,孤立她,每天24小时都有2个犯人形影不离的监视她,晚上12点以后才可以睡觉,吃饭最迟最少。白天,逼着她干脏活累活,还用各种残忍的手段强逼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 ,不写就不准家人探视。

2001年元月26日李梅的家人去探监,又以“严管”为由不许见。家属与她们理论:“即使是犯人也有探视权、被探视权,为什幺不给见?你们到底讲不讲人权!”王所长说:“不要在这里讲人权,我们这里没有法律没有人权,我们不知道善恶,分不清是非,不许见就是不许见!”李梅的家人无奈地离开。

2001年1月30日,李梅的父亲被单位从老家连夜接回,直接被送到单位的招待所,并留人陪护;李梅的母亲被政法委接走。他们分别被告之李梅现在情况危急,李梅的家人要求见她。1月31日下午(或傍晚)他们被通知到解放军105医院看望女儿。去看的时候,每个人的两只手都被架着,只许远远的看。李梅的身体被被子盖住,只能看见头部。鼻子、嘴角、耳朵隐隐可见血迹,面部有淤伤,脖子围着纱布!据医生介绍,她已经大脑萎缩,内脏器官功能衰竭,只剩下微弱的心跳!医生说他们会尽力抢救,但情况不容乐观。看完后,李梅的家人被带到单位招待所,不准回家,在抗议后才准回家。2001年2月1日, 李梅不治离开人世。

事发后公安诬陷李梅“因痴迷法轮功,追求圆满”,于2001年2月1日上午6点跳楼自杀。2月1日下午家属被省市610办公室、政法委、公安局、管教所、街道的一大群人通知去探视尸体时,公安要求不准照相摄影,骨灰要放在劳教所里,不然要强行火化,不让家人见面。当初被告知李梅死亡已十二个小时,但家属发现李梅的遗体还有余温,质疑李梅没去世就被带到殡仪馆。李梅的父亲当场控诉了他们不予抢救、草菅人命的恶劣行径,最终在当时的殡仪馆,各级政府官员都在场的情况下,由东市区政法委书记当面向亲属赔了礼道了歉。

李梅的耳朵、嘴巴、鼻孔都被塞满棉花,下巴有一道两寸多长的裂口,肚子上有好几个烟头大的点,后脑勺都是血,整个背部都有出血点,腿部畸形。家属只草草的看了李梅一眼,就被警察强行送回家。法医只念死亡证书,没有说明死因。安徽省副省长、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员等在现场均强调一定要火化。火化时,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场不许任何人进入,各级政府向家属施压不准对外泄露“机密”。

李梅的姐姐李军(30岁)也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肥东看守所
徽女子劳教所(合肥女子劳教所) 王所长
合肥公安
合肥政法委
合肥轮胎厂“学习班”
合肥看守所
省市610办公室
东市区政法委书记
管教所

相关报导:

2001年2月7日法新社:又有七名法轮功追随者死于中国拘押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8/7851.html

2001年2月8日世界日报:香港民运中心称 又有七名学员被迫害丧命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9/7881.html

2001年2月7日自由亚洲电台:又有7名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期间被打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9/7875.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8/7659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12.

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0/7910.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2/3/7638.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2/2/7570.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27/9393.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4/17712.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16/4561.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6/4767.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3/3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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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张桂琴(124)

受害人: 张桂琴(Zhang,Guiqin),女 ,37 岁,安徽合肥市肥东县人。 
酷刑致死地点: 肥东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1999 年 11 月 29 日,只因为张桂琴表明要继续修炼法轮功,在做家务时,被强行带走,非法关押在肥东看守所。在肥东看守所,被发现和其它法轮功学员在继续炼功,被一位宣姓管教抽打嘴巴,用竹片打她们的手心,直到手青肿为止。并强制将三位学员用脚镣铐在一块,睡觉,吃饭,大小便等都得在一起。就这样张桂琴在肥东看守所被关押了 15 天。 

2000 年 3 月 29 日,张桂琴由于到北京上访,又被肥东看守所非法关押 24 天。每天强迫进行体力劳动达 11 个小时以上,一次,她和其它 5 位学员集体背法被发现,6 人又一次带上脚镣。一个姓吴的管教开始狠狠的踢打学员。因不放弃信仰,看守所王所长用电棒电,并将她手脚铐到一起,张桂琴绝食抗议。后遭看守所蔡医生和6,7 名男管教用鼻饲灌食。由于长期的灌食,张桂琴生命出现危险,看守所怕弄出人命,将她释放回家。 

2000 年 7 月 24 日,由于张桂琴送法轮功资料到其它学员家,被学员家人举报,再次被关进肥东看守所。在肥东看守所里张桂琴又遭到毒打及上大镣的折磨,她再次以绝食抗议,看守所管教们对其进行强行灌食。由于长时间绝食和强迫灌食,张桂琴身体极度虚弱,高烧。管教把她送到医院检查时,发现张桂琴已经肺叶穿孔。

看守所怕出人命,以得传染病的名义,在 8 月 24 日叫家属领回。她回家后一直卧床不起,骨瘦嶙峋,讲话都困难,肺部因为强行灌食受到严重的损害,上气不接下气,每咳嗽一下,都要引起巨大痛苦。人消瘦的不成人形。大腿瘦消得不堪一握,每天只能进流质充饥。检察院提起诉讼后,法院派人到张桂琴家一看,看后人摇头就走。此案因为她身体太差,一直没有开庭。2001 年 1 月 17 日下午2 点张桂琴去世。 
 

 张桂琴被迫害致死照片
张桂琴被迫害致死照片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 : 一科(政保科)科长:高礼刚(13956070178) 0551-7711022 
肥东看守所 电话:0551-7711348,0551-7730111 ,蔡医生(参与灌食) ,宣姓管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8/6910.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4/2/19/67971.html#chinanews-02192004-2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7/4972.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3/5062.html

照片: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0/6993.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_images/2001-1-19-zhang_guiqin.jpg 

http://minghui.ca/mh/article_images/2001-1-19-zhang_guiqin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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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吴庆斌(235)

受害人:吴庆斌(Wu,Qingbin),男 ,36岁,安徽省淮南市石油化工机械厂技术员,大专学历。
酷刑致死地点: 安徽省淮南大通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
吴庆斌于1999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因拒绝做『假验收报告』,失去了检查员一职。1999年7月22日以后,单位和大通公安分局政保股多次找他谈话,威胁不让他修炼。

2000年3月1日,吴庆斌到北京上访,被淮南大通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4月4日他在大通招待所门前参加集体炼功时,被大通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淮南第二看守所7号监室。7月上旬因吴庆斌向陶所长反映管教人员吴XX给犯人抽烟的不轨行为,管教怀恨在心,指使犯人殴打虐待他,并不准他炼功。犯人把吴庆斌像皮球一样抛起来往地上摔,只要他一炼功便遭一顿毒打,有一次吴庆斌在号房内炼功被干部知道后,被铐在铁门上几个小时,嘴也被布堵住,看管吴庆斌的犯人为了自己休息,便又在其手铐上系了一根绳子,吊在门框上,使吴庆斌脚刚刚着地,双手被吊得笔直。8月中旬他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转到淮南大通劳教所。因查出有胸积水,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就以写保证书为条件让其保外就医。

2000年10月底,吴庆斌因向大通政法委讲修『真、善、忍』,做好人,不应该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结果又被送进大通劳教所。

2001年6月,仍被关押在大通劳教所的吴庆斌写一份材料上交三大队顾云光(教导员),希望他向上级反映,要求释放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清白,并以绝食来要求劳教所务必反映自己提出的情况。由于吴庆斌始终坚持绝食,劳教们强行对吴庆斌插了进食皮管灌食,并隔离洗脑。已绝食了十几天的吴庆斌,由于身体状况很差,7月5日被保外就医。
2001年7月19日大通政法委把吴庆斌再次送进大通劳教所,于7月20日在大通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淮南市石油化工机械厂
淮南大通公安分局政保股
淮南大通派出所
淮南第二看守所 管教人员(吴XX,男,50多岁)
淮南大通政法委
淮南大通劳教所 三大队顾云光(教导员)

相关报导:
2001年8月20日明报:三法轮功学员据称受虐致死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8/21/1511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14165.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98.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8/6/12766.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8/10/1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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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谢桂英(70)

受害人: 谢桂英(Xie,Guiying),女 ,30岁,安徽淮南市皖淮田区陈家岗人,安徽省皖淮田家庵区税务干部。
酷刑致死地点: 安徽淮南市朝阳区派出所

案情简单描述:
1999年12月中旬谢桂英到北京上访,,被冠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遣送回来,并被处以15天的治安拘留惩罚。15天满后,由于她不肯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又被连续再拘留15天。谢桂英往返北京的费用全是自己承担,她还被强制承担了遣送其回来的公安人员的费用共3千元。她曾多次向有关人员索要这3千元人民币的合法收据,但始终未拿到。

由于谢桂英的合法上访被冠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她的工作单位及丈夫受到多种株连,迫于压力下,单位开除了谢桂英,她的丈夫也于2000年4月与她离婚。

2000年4月25日两位法轮功学员担心谢桂英的生活问题而赶来看望她,结果被公安安排的监督者指控为“聚集”,谢桂英又被送进拘留所。谢桂英进行了绝食抵抗,于5月4日被释放出来。当时处理此事的公安负责人事后说:“我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她们在这一天有什幺违法行为,但这一天是4月25日(是执法人员认为的“敏感日”)。 ”

5月11日,法轮功学员邀请谢桂英到家吃饭,随后被警察和警车包围,她又被关进了淮南市第二看守所,这一次被关押了117天。在非法关押期间,谢桂英仅仅因为静静地炼了几个法轮功的动作,曾被两次戴脚镣共有一个月之久,她被鞭棍赶着强迫戴着二十公斤的脚镣在看守所的大院内绕圈行走名为“溜镣”,她的脚腕被磨得血肉模糊,一步一个血印。

2000年9月4日,谢桂英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突然从看守所放出来了,她又回到了娘家。10月17日晚8点左右,安徽淮南市朝阳区派出所的警察黄世才带着四、五个警察无故闯进谢桂英家进行搜查,她拼命反抗,大声呼救,邻里围观者众。警察揪着她的头发,对她拳打脚踢后,说是为了保证她的“生命安全”,强行将其带到朝阳派出所羁押。

谢桂英的母亲(辛公花)不放心,赶到朝阳派出所,才刚进门就被一个警察一拳推打出门外很远趴在了地上。18日凌晨5点半辛公花又来到派出所,她在门外一直等到早上9点多,得不到女儿的任何消息,这时一个人对她说:你女儿出事了,快去人民医院吧。

辛公花在医院骨三楼大教室找到谢桂英,当时她穿着单薄衣服,躺在木板上,没有盖被子,全身发抖,嘴唇干裂,痛苦异常,但尚能说话、喝水。谢桂英告诉母亲说她腰疼腹疼,朝阳派出所张所长拿出一张X光片让辛公花看,表示其女儿腰椎骨折,没有别的问题。派出所长叫辛公花写个保证,回家后女儿如果出什幺事后果自负。刚写了几个字谢桂英就休克了,这时进来几个警察把辛公花拖出去,关在另外一间小屋里,十几分钟后被释放出来,警察告诉辛公花说谢桂英转院治疗去了。

警察把辛公花从医院拖到派出所的一间房里,两个人员紧抓着她的手臂,不让喝水,不时告诉她女儿转院治疗去了。到了晚上,派出所警察把谢桂英全家押送到宾馆住宿,同时告诉他们说谢桂英“跳楼自杀”了。第三天辛公花回到家里,公安分局局长与医生来到家中,医生表示18日上午10点不到尸体就被拉走,当天下午4点16分送到殡仪馆。4天后朝阳派出所才安排谢桂英家属到殡仪馆看尸体。

殡仪馆里警察不准家属开灯,一群警察在旁边看守着。辛公花伸手摸了摸尸体,发现还是软软的,家属要求让省城法医鉴定谢桂英尸体,经法医鉴定后发现:肋骨右边断了七根,左边断了五根,后腹部浮肿,小腹内血块2600克,胸部有鸡蛋大的淤血。法医检查的结果一宣布,多名看守的警察听了都很吃惊,忽然全部离散而去。后来,警方对外宣称谢桂英是“因炼法轮功畏罪跳楼自杀”。 公安局给其家人以5000元人民币的补偿。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淮南市第二看守所
淮南市朝阳区派出所张所长、警察黄世才

相关报导:
2000年10月30日美联社报导:三名法轮功成员死于监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53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4/5612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9/59690.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519.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6/39959.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7/4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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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李军(198)

受害人: 李军(Li,Jun),女 ,30岁,安徽合肥人。
酷刑致死地点:合肥传染病医院

案情简单描述:
李军的妹妹李梅在合肥女子劳教所,内脏被打至破裂,昏迷不醒,送合肥105医院于2001年2月1日不治逝世。

李军她将妹妹被抓及遭迫害的事实、亲属在殡仪馆查看伤口、伤痕的真相,以及李梅身上留下被折磨致死的铁证,全部都记录下来,向全世界披露,被打人的警察们视为眼中钉。

有一次李军夫妇在上海讲真相活动中双双被警察抓捕,分别关进了监狱。李军在狱中受到残酷的摧残和折磨。不久传来消息,说是她肝炎病重住院。还没等亲人看她,又传来消息说,已把“病危”的李军转到合肥传染病医院。亲人们好不容易见到她时已是奄奄一息,于2001年12月初去世。

自99年7月20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后,这个家庭遭到残酷迫害,李梅和李军先后被迫害致死,母亲和李军的先生至今被非法关在监狱,家里只剩下老父和五岁的小孩。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合肥传染病医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12.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4/17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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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李钧(804)

受害人: 李钧(Li,Jun),男 ,33岁,家住安徽合肥市颍上路58号八一齿轮厂宿舍,原合肥八一齿轮厂职工,后调叉车厂工作。
酷刑致死地点: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0年元旦李钧在外集体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15天。因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不写放弃信仰的“保证”,而被厂方除名。

2001年1月和8月李钧曾两次去北京上访。后来在复印店印法轮功真象资料时被举报,而被双岗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2年7月19日因发送法轮功真相光盘被绑架,而后判劳教,因绝食抗议,劳教所不收而返回。

2002年10月31日李钧在资料点被抓,同时被捕的还有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他们被关押在合肥市淮河路鸿兴宾馆,期间受尽非人道的折磨。

2003年7月25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号法庭,对李钧进行非法审判。李钧拒绝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使得非法审判草草收场。

8月22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又要对他进行非法审判,审判前,瑶海区法院的340101号警察对李钧进行毒打,并在庭审中没有进行任何法律庭辩程序就开始审判,使得到场旁听的亲属、好友感到非常愤怒,法官们见此情景草草收场,想尽快把他送走,李钧拒不配合,警察想使用暴力,围观的人群纷纷指责此行径,警察恐惧极了,看见谁说话就想打谁。群众的愤怒引来了法院院长等人,院长不得不答应李钧同家人说话,同时表示要惩处打人的警察。

2003年8月李钧被瑶海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他不服上诉。李钧在被非法判刑后,合肥市“610”办公室、警察曾对他进行强行洗脑。

2003年10月31日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被迫害致死。警察们不让家人查看遗体,11月4号火化时,还有很多警察看守着,封锁火化现场。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合肥叉车厂
双岗派出所
合肥市淮河路鸿兴宾馆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号法庭
340101号警察
合肥市610办公室 电话:0551-2928550
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电话:0551-4483021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8/6207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74.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16/43186.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9/44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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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 芮晓林(412)

受害人: 芮晓林(Rui,Xiaolin),男 ,39岁,大专文化,安徽省安庆市水利局工程技术干部。
酷刑致死地点: 安徽宣城南湖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99年7月20日, 12月及2000年4月芮晓林曾三次到北京上访。第三次上访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2001年12月,芮晓林第四次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和洗脑班强行逮捕,其间受尽了百般虐待及折磨,7天7夜不准合眼。芮晓林用绝食绝水抵制迫害。而后被关押到安庆市第一看守所,他继续绝食绝水,二十多天后芮晓林已瘦得皮包骨头,警察怕他死在看守所便将他放了出来。二十几天后警察再次将他绑架到南湖劳教所。

在南湖劳教所里,芮晓林以绝食绝水抵制非法劳教, 南湖劳教所警医开始给他吊水、灌食。芮晓林四肢被24小时捆绑在床上,吊水时间长达10-20小时。南湖劳教所警医还用像手指头粗的橡皮管从鼻子野蛮地插入强行灌食,灌食完后导管仍留在鼻腔和肠胃里不拔出来,致使芮晓林呼吸困难,口水咽不下往出冒,不能说话。此间警察还指使劳教在他一闭眼时,用脚猛烈地蹬床,使他不能休息。后来,警察竟指使几个粗壮的劳教用铁勺强行掰开芮晓林的嘴,往里倒稀饭。由于长期受迫害,芮晓林开始大量吐血,人奄奄一息,家属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南湖劳教所狱警却说:上面有规定,就是死在劳教所也不放人。最后芮晓林于2002年6月初被迫害致死。

2002年6月19日,安庆政法委一男性工作人员证实了芮晓林的死亡,并称芮晓林的情况省级政法委最清楚。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天安门派出所、洗脑班
安庆市第一看守所
南湖劳教所 电话:0563-3351201、0563-3351335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1/3212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7/35004.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2/23362.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7/25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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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 张多云(309)

受害人:张多云(Zhang,Duoyun),女 ,七十多岁,安徽合肥安纺人。
酷刑致死地点:

案情简单描述:2001年9月26日,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肥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警察抓捕,在被警察审问过程中,该学员的传呼机响起,上面显示张多云家的电话号码。于是警察怀疑她与该学员有联系,便开始对张多云的抓捕行动。
9月27日凌晨合肥和平路派出所所长宋代格、副所长王光选伙同东市公安分局高XX、三里街派出所王永安等四名警察至安纺宿舍区,企图强制带走张多云,猛烈的敲门声惊醒邻居,后邻居告知张多云不在家,四名警察方才悻悻离去。
9月27日上午,宋代格、王光选、高XX及王永安等四名警察再次开着警车到张多云女儿家(三里街铁路宿舍)进行抓捕。由于张多云女儿全家坚持抵制,不配合他们将人非法拘捕的行为,警察骚扰两个多小时,未能带走张多云。
9月28日,和平路派出所(宋代格、王光选、史传兴)再次到张多云女儿家对他们威胁和恐吓,当得知张多云已去上海探亲时(期间正逢上海APEC会议),警察们十分恼怒和震惊,扬言要到上海通缉张多云并将她送入洗脑班。警察们先后进行五次搜捕行动,最后,警察又通过张多云单位领导去劝说,要求她到单位说明情况。甚至再由东市公安政保科李刚通过电话再次威胁。
后来张多云从上海回家后,为躲避警察的追捕,被迫流离失所,整天生活在警察的精神胁迫下,于2001年11月13日晚去世。张多云死后被火化那天,警察仍开着警车一路跟踪送葬车,快到火葬场时才肯离去。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合肥和平路派出所所长 宋代格,副所长 王光选,警员 史传兴(是张多云的亲戚)
合肥市东市公安分局 电话:551-421-2398,高XX,政保科李刚
三里街派出所 电话:551-421-5927,警察 王永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4/2191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9.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5/17118.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6/19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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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 杨金英(937)

受害人:杨金英(Yang,Jinying),女 ,53岁,农民,家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周庄。
酷刑致死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局

案情简单描述:
2002年4月,杨金英在家干活时,亳州市谯城区610办公室和观堂派出所的警察闯入家中,非法抄了她的家,又非法把她绑架到公安局,私设公堂,进行逼供,威胁,辱骂,还逼她供出别的法轮功学员。因杨金英坚决不屈服,亳州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袁磊在政法委官员徐乃亮、政保科警察王久山的唆使下,给她双手戴上铐子吊起来(双脚不连地)进行毒打,吊了一天一夜,严重摧残了杨金英的身心。

在非法关押的一年八个月中,警察多次威逼她放弃信仰,逼她写转化书,杨金英受尽了折磨,直到她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吃不下东西。生命危在旦夕时,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其儿子签了保外就医的字后,杨金英被释放出来住进亳州市恒康医院,第二天经检查化验后就下了病危通知,不几天杨金英就去世了。

杨金英被非法关押几天后,警察把她丈夫也绑架了,遭受毒打和迫害。因他承受不住,违心地签了字,被放出来后被迫离家出走,至今在外,家中剩下两个儿子。

谯城区政法委(558-5515746)一女性人员证实说杨金英于2004年春节前后死亡。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毫州市政法委官员:徐乃亮
亳州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袁磊、王久山
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派出所
亳州市谯城区610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3/7626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277.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9/49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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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 刘杰(903)

受害人:刘杰(Liu,Jie),男 ,35岁,是安徽省阜阳市西湖镇人,大田中学教师。
酷刑致死地点: 阜阳市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2年2月2日下午,阜阳市颍州公安分局610办公室的肖明才及贺勤等人,非法把刘杰带到所属的村委会审问,而后强行抄了他的家,结果只收走了一只水果刀和几盘小孩看的影碟。晚上9点多钟,他们把刘杰绑架到颍州公安分局地下室非法关押、审问了三天三夜。后来又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到期后又送到阜阳市看守所关押1年8个月。在这期间肖明才及贺勤等人多次敲诈刘杰家人,前前后后共勒索现金2万元左右。

2003年8月,阜阳市颖州区法院对刘杰及其它9位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处3—7年的刑期。

2003年10月11日下午3点左右,阜阳市看守所所长给刘杰的弟弟打电话说:刘杰正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刘杰的弟弟赶到医院之后,看到刘杰躺在床上四肢不会动弹,嘴里往外流口水,已经不会说话了。

2003年11月12日上午,阜阳市看守所的人要刘杰弟弟写担保书,他没有写,看守所的人讲不写后果自负。11月15日看守所和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一个份『暂予监外执行书』维持原判,叫刘杰弟弟签字,他不签,来人就把文书扔在刘杰的床上离去。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过问刘杰的事。家人到看守所找所长评理,他不见,打电话一听是说刘杰的事看守所就把电话挂掉。

刘杰在医院里昏迷不醒20多天,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是他的家人在照看他,家人为了治疗,先后花了4万多元。阜阳市610办公室、颖州公安局和阜阳市看守所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一推了之外,还在医院门口布置了便衣,目地是看看谁来看望刘杰,以达到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4年3月初,刘杰在经受了近5个月病痛折磨后离开人世。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阜阳市610办公室
颍州公安分局:肖明才、贺勤
拘留所
阜阳市看守所
所长
阜阳市颖州区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1/71306.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4/46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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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 孙秀梅(Sun,Xiumei)

受害人:孙秀梅(877),女 ,24岁,家住安徽省临泉县谭棚大赵庄自然村。
酷刑致死地点: 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派出所

案情简单描述:1999年11月孙秀梅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时被非法抓捕,送回临泉后被非法拘留了15天。回家后谭棚镇政府和派出所的执法人员多次对她进行骚扰、威胁。

在2000年2月初一,孙秀梅又被劫持到谭棚镇政府洗脑班迫害。2000年3月7日(阴历2月初二)凌晨5点左右,谭棚镇派出所所长孙洪志派下属陈永福,将孙秀梅从被关押的房中带到办公室非法审问,后来传出孙秀梅突然死亡。当天上午派出所就把遗体送往临泉,几天后才让家人把遗体运回家安葬。

孙秀梅被迫害致死的详细情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

临泉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士2004年2月24日证实,孙秀梅是在2000年阴历二月初二(阳历3月7日)死亡的。据该男士透露:谭棚镇派出所警察孙洪志和陈永福正下乡介绍其迫害法轮功的“经验”。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谭棚镇政府
谭棚镇政府洗脑班
谭棚镇派出所所长孙洪志,警察陈永福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6/68542.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45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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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 诸志勇(716)

受害人:诸志勇(Zhu,Zhiyong),男 ,26岁,安徽六安市人。
酷刑致死地点:安徽省芦江县劳改一大队阀门厂

案情简单描述:
2002年9月18日诸志勇在安徽省芦江县劳改一大队阀门厂被迫害致死。狱警称,诸志勇的死亡是因为他不放弃法轮功的信仰。具体情况正在了解中。

安徽六安市白湖阀门厂狱审科(565-7561254)一男警于2003年6月17 日证实诸志勇在监禁中死亡。该警察承认,诸志勇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抓捕关押,并透露监狱当局曾对诸志勇进行洗脑,因诸志勇出狱后又重新修炼法轮功,结果判他四年劳动改造。

该警察称,“已经都劳教三年了,他都不转化,落到这个下场也没办法。”该警察对诸志勇的死因,吞吞吐吐不肯透露,仅称是“意外事故”。

安徽省庐江县境内的白湖农场成立五个劳改大队,安徽省第一劳改大队即为其中之一。目前,第一劳改大队阀门厂(7561286)接电话的人员,一听问诸志的死亡原因,都立刻挂断电话。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安徽省芦江县劳改一大队(安徽省第一劳改大队)阀门厂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1/52638.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1/38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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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 朱宗霞(693)

受害人:朱宗霞(Zhu,Zongxia),女 ,51岁,安徽省合肥市三里街人,原安徽省石油公司直属医院职工。
酷刑致死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三里街派出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3年4月2日,朱宗霞因讲法轮功真相、送真相材料,被三里街派出所抓去后拘留十五天。朱宗霞被放回家后,一直受到警察和丈夫的威胁、殴打,要她讲出真相资料的来源。

5月20日上午数名警察又将她绑架到三里街派出所,并要送去劳教。朱宗霞不配合他们的要求,警察恼羞成怒,对她进行殴打。中午12时,朱宗霞被人从五楼推下身亡。

之后警察严密封锁消息,死者的家里被警察占据,家属不知去向。派出所造谣说是走火入魔,跳楼自杀。死者单位的职工,邻居及周围的人都被恐吓,不准走漏消息。

现已查明,直接迫害责任人是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苏红。苏红还曾迫害过多名法轮功学员。其它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正在调查中。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安徽省合肥市三里街派出所 电话:0551-4212146
安徽省合肥市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苏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66.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2/36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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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4 梅槛珠(671) 

受害人:梅槛珠(Mei,Jianzhu),女 ,55岁,安徽省霍山县人,霍山县城关镇城东小学退休教师。
酷刑致死地点: 安徽省六安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3年4月12日,梅槛珠到霍山县落儿岭清潭沟散发真象资料时被人举报,被霍山县公安局拘捕。经过两天的非法审问后,于14日转至六安市看守所,4月22日,梅槛珠被迫害致死,详情待查。

法医在检查梅槛珠身体时发现有多处淤血,体腔内有脏物,最后他们说是胃肠穿孔致死。火化那天,街道、车站等处布满了便衣,大肆封锁消息,他们对外谎称梅槛珠是自杀死的,后又谎称是病死的。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霍山县公安局
六安看守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9/4986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4/78662.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12/35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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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5 法轮功学员(38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男 ,48岁,安徽省人。
酷刑致死地点: 安徽宣城南湖农场劳动教养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2年,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安徽宣城南湖农场劳动教养所的九大队1分队,他们绝食二十多天,抗议迫害。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于5月2日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安徽宣城南湖农场劳动教养所--九大队1分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9/29781.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0/21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