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郑州白庙劳教所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62号院,邮编:450002,电话:0371-3840929。所长党委书记张建平(女),政委贾健,副政委李秋华,管教副所长侯国宏。白庙劳教所前身是劳改交队,在80年代中期改为劳教所,与市电力局合作开办了通用电控厂,生产箱型变压器、各种线、开关盘等配件。劳教所下设三个大队,一、三、五大队,2004年初三队改为二队,五队改为三队,自从2003年开始奴工生产,全所人员除正常完成电控厂生产任务外,全天10多个小时加班,甚至20多小时连续劳动,以手工活为主,如订书折页、剥蒜、裁纸、做纸袋、包装味精等。白庙的劳教警察普遍素质低下,许多警察靠亲属裙带关系进入劳教系统,劳教所除正副所长、书记、政委外,下设管理科、教育科、“610”办公室、警戒科、主抓工厂 的生产科、销售科等。劳教所警察普遍被毒害很深,主抓管教的队长性格扭曲、变态,对劳教人员的虐待被视为正常管理,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毒打和折磨被视为“大胆管理”。
郑州白庙劳教所 |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郑州白庙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灌食、捆绑、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关禁闭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以下是部分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
主要犯罪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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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宋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陈XX(五大队队长)、张XX(五大队队长)、潘XX(五大队队长)、韩宏涛,犯人何遂柱
基本犯罪事实: 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强行灌食、捆绑、毒打
详细情况:2001年2月至6月,在郑州白庙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宋旭期间,狱警指使犯人给宋旭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用很粗的脏管子进行鼻饲,一次在强行灌食中竟将宋旭的嘴撕烂。五大队的 陈XX、张XX、潘XX、韩宏涛四个队长,指使狱警给宋旭上刑,将他两手两脚用绳子勒紧,分别绑在铁床头两端,嘴里塞上袜子,然后将铁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达9个小时,脚部肿大,绳子深勒进肉内,脚肿得象馒头似的,致使后来绳子没办法解开,只好用剪刀挑断。为了加重迫害,一大队长还用手使劲扭动他的脚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在此期间,宋旭大小便不能自理,要解大便时,当时是大冬天零下10多度,狱警将宋旭衣服全部脱光,两名狱警抬着他放到厕所的水泥地上,等解完后,狱警找来一根木棒朝他肛门处猛捅,后用胶皮水管朝身上猛滋水。宋旭两只脚已被勒坏,没知觉,一条腿不会动,狱警仍不罢休,为迫使其放弃修炼,天天拳打脚踢。由于宋旭拒绝妥协,姓潘的队长把盐面儿、辣椒面儿塞入宋旭的鼻孔内折磨。狱警还一根一根地往下拽其阴毛。一名叫何遂柱的吸毒犯为了获得减期,把宋旭全身用绳子捆紧,然后用被子裹紧,戴上头盔,嘴里塞上破布,整天不让翻身不让动。何遂柱曾对宋旭百般辱骂、打耳光长达4个小时,把口水吐在宋旭脸上,站在宋旭胸上用力踩,用打鼓的木槌塞进宋旭的肛门,等等。据消息透露,宋旭当时绝食80多天,最后体重只剩下50斤左右,生命垂危,他的肾、肠、胃都受到严重损伤,因被捆绑数星期不能动,小腿肌肉萎缩不能行走。2001年6月,宋旭从白庙劳教所出来时,瘦骨嶙峋,四肢枯如乾柴,令人惨不忍睹。有照片为证。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3/12/4628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3/5392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3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149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1/2403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63.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何国忠,56岁,郑州,中原化工厂的职工,家住黄河水利机械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文中(五大队队长)、韩宏涛
基本犯罪事实: 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强行灌食、捆绑、毒打
详细情况:何国忠于2001年大年初一被关进了位于文化路上的郑州市白庙劳教所。在郑州白庙劳教所被关押迫害期间,一条腿和一只胳膊里全是脓血,狱警不但不放人还加大“洗脑”力度,后何国忠出现腹部积水肿胀,重度昏迷,狱警韩宏涛、张文中仍说“死不了,要死还早呢!”当最后人不行了终于被放回家中时已无法调理医治,于2001年11月29日被迫害致死。
何国忠和伙房的犯人住在一起,专门有一个犯人监视他,但不许和他说话。牢房有20平方米左右,6张床,上下住12个 人。他们住的这个牢房是最脏最乱的,因为伙房的犯人每天要做三、四次饭,很少在房间,牢房里平时只有何国忠和一个监视他又不许和他说话的犯人,牢房外的小哨不允许任何人和何国忠说话。初期警察和犹大想方设法去给他“洗脑”,强迫他看诬蔑大法的录像,要“转化”他。何国忠一天比一天瘦,腰一天比一天弯,腿一天比一天 拐,因为动作慢,每次吃饭,刚走到饭桌前就该大家收队回监室了,后来警察允许他一人提前往食堂走。劳教所狱警即使在他身体如此状况下,也不允许他和家里亲人见面。在2001年5月份,他的身体已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并伴有高烧、昏迷现象,劳教所警察韩洪涛、张文中为迫使其放弃信仰,迟迟不办保外就医,并说:“想保外不写保证书,门都没有。”有几个法轮功学员向队里警察提出应该释放何国忠,可没人管这事。终于,何国忠不能从监室走到食堂了,警察将他送到医院,发现他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膊里全是脓血,脓血流出很多很多。从医院回来后,警察韩洪涛告诉我们,何国忠的一条腿一只胳膊几乎成了空壳。即便如此,劳教所仍加剧对他的“转化”,还把何国忠与其他人隔绝开来,加大“洗脑”力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7/6270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3/43409.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法轮功学员张明被判劳教1年,劳教所狱警两次非法给其延期,每次半年。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1/2/42087.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建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宏涛(指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 长期关禁闭,高压电棍电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韩宏涛(指导员)和另外2、3名狱警使用电棍同时电法轮功学员李建国,使其痛苦万分。之后,狱警就把他关进禁闭室,室内潮湿、阴冷,每次送半个馍、半碗汤,一期为10天。10天后狱警也未放李建国出禁闭室。
http://65.89.77.22/mh/articles/2002/1/23/23653.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占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吕双福
基本犯罪事实: 吕双福有一次把法轮功学员刘占峰关进办公室,用电警棍全身上下电击刘占峰无数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7/25/33829.html#chinanews-20020725-8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明、刘其伦、许谢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
基本犯罪事实: 高压电棍电,毒打
详细情况:狱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用数根4500伏高压电棍连续电击法轮功学员张明,致使张
明头部溃烂,大量流血,还强迫他不准声张,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长达1个半月不让张明下楼吃饭,专门派3个人看守监护,寸步不离,不得与任何人接触,他们曾用同样的残酷手段对待法轮功学员刘其伦。2003年2月28日,还是这几个狱警对已经绝食4天的法轮功学员许谢卡,在强行灌食没得逞的情况下,每天用4500伏电棍电击,多次毒打折磨许谢卡。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3/12/46292.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永立、许晓武、屈孟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何湘龙(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 捆绑、拳打脚踢、电棍砸、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 在三队教导员何湘龙的指挥并亲自参与下,警察首先将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永立、许晓武加上手铐或者用绳索把手捆在背后(除了许多队长参与外,又动用了数名犯人),然后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用4、5根电棍砸,用高压电警棍长时间(大都在半小时以上)电击他们的头部、颈椎、耳根部、面部、嘴唇和身体其他部位,更有甚者,有一名队长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2001年11月15日,何湘龙电击和殴打法轮功学员权培军。2002年1月14日左右,几名犯人(这些人为获得减刑奖励)殴打法轮功学员屈孟超。1月15日何湘龙组织人殴打和电击屈孟超,致使屈孟超腿被打得行走极其困难,并被关禁闭。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30/24055.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和三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何湘龙(教导员),狱警马XX
基本犯罪事实: 2002年1月,狱警何湘龙和马XX给法轮功学员和三普强行戴上手铐后,一人手持一根电棍,疯狂电击和三普的脸部、嘴唇、脖子、眼睛,并且打耳光,用脚踢打,疯狂折磨和三普长达30分钟之久。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1/22/39872.html
案例9
受害人:张远恒、赵书灿、张明、薛进忠、徐谢恰、权培军、李乐民、许晓果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 10根电棍电
详细情况:2002年10月以来,五队的队长用10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张远恒长达2个多月。狱警也残酷折磨了法轮功学员赵书灿、张明、薛进忠、徐谢恰、权培军、李乐民、许晓果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3/50216.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旭、权培军、许晓武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何湘龙(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 何湘龙指使犯人强行对法轮功学员宋旭灌食、毒打、折磨,场面惨不忍睹。狱警还电击法轮功学员权培军、许晓武等。狱警郭五一用电棒电击许晓武的小便处,其行为令人发指。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86.html#chinanews-06272003-7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2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3/46009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旭、孙浩杰、曲某、单勇智、屈某、权培军、张明、许谢卡、赵松茂、张远恒、史宝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玲玲(五大队队长)、张XX(五大队队长)、潘新中(五大队队长)、韩宏涛,犯人何遂柱、何湘龙、郭五一、任国强(三大队狱警)、何湘龙(三大队狱警)、马东晖(三大队狱警)、刘伟(三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电击法轮功学员的生殖器和身体敏感部位、毒打、吊拉、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强行灌食、捆绑
详细情况:河南郑州白庙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孙浩杰和曲某为抗议非法关押在10月7日晚上炼功,孙浩杰当天晚上在禁闭室被五大队的韩宏涛和张队长用电棒电击足有20分钟,并将其手和脚铐在一起达4小时;之后警察把他抬到一大队办公室,劳教所的陈书记问了情况后,对5、6个队长说:“一会儿你们好好收拾收拾他。”法轮功学员孙浩杰被非法关在禁闭室的第三天上午(10月9日)被带到五大队办公室,那里共有5个队长,他们们关上门窗,3个队长手持电棒同时击他,并将他的手和脚铐在一起,电击足有40分钟,他身上留下很多伤痕,共被非法关禁闭6天。
10月8日,法轮功学员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劳教所警察用电棒电击。劳教所的彭政委亲自坐阵,在五大队办公室,6、7个队长手持电棒将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叫到办公室用重刑。法轮功学员曲某当天晚上绝食抗议,10月12日上午在五大队队长办公室,被4个狱警用4支电棒电击很长时间,致使鼻子内往外大量出血;后来曲某在禁闭室被非法关了16天。
2001年2月3日流离在外的宋旭被公安密探跟踪绑架到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第二天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判3年。为抗议这种非法绑架和关押,宋旭被关进去当天就绝食抗议。8月9日宋旭开始吃饭后,第一天开始吃饭,第二天五大队的陈玲玲、张××、 潘新中、韩宏涛4个队长领头一起上,逼迫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宋旭不妥协,狱警就下毒手上刑,将他两手两脚用绳子勒紧,分别绑在铁床头两端,嘴里塞上袜子,然后将铁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达9个小时,脚部肿大,绳子深勒进肉内,脚肿得象馒头似的,致使后来绳子没办法解开,只好用剪刀挑断。为了加重迫害,一大队长还用手使劲扭动他的脚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在此期间,小宋大小便不能自理,要解大便时,当时是大冬天零下10多度,狱警将宋旭衣服全部脱光,两名狱警抬着他放到厕所的水泥地上,等解完后,狱警找来一根木棒朝他肛门处猛捅,后用胶皮水管朝身上猛滋水。宋旭两只脚已被勒坏,没知觉,一条腿不会动,狱警仍不罢休,为迫使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天天拳打脚踢。由于宋旭拒绝妥协,潘新中队长把盐面儿、辣椒面儿塞入宋旭的鼻孔内折磨。狱警还一根一根地往下拽其阴毛。
2002年10月底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狱警开始疯狂地使用酷刑折磨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强行“转化”。 开始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用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的全身,如不违心地写下“三书”,就连续折磨。 五大队狱警郭五一用几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脖子,使脖子处鼓起很大的紫包,惨不忍睹。电击法轮功学员的生殖器和身体敏感部位,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身体遭到严重伤害。
五队法轮功学员单勇智,56岁,由于承受不住劳教所的折磨,病倒后,得不到有效的医治,直到生命垂危时才被送至郑州空军医院,后被迫害致死。
2001年10月期间,白庙劳教所三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某、许某因在活动室打坐炼功,在随后的8号、9号,便遭到了一个个“过堂”的残害(已超出了一般的体罚概念)。在三队教导员何湘龙的指挥并亲自参与下,警察首先将他们加上手铐或者用绳索把手捆在背后(除了许多队长参与外,又动用了数名劳教人员),然后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用4、5支电棍砸,用高压电警棍长时间(大都在半小时以上)电击他们的头部、颈椎、耳根部、面部、嘴唇和身体其他部位,更有甚者,有一名队长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
2001年11月15日,白庙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到省科技馆参观污蔑展览,权培军由于喊了声“抗议”,回到队里就遭到何湘龙的电击和殴打。2002年1月14日左右,屈某由于不想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回到自己房间而遭到几名犯人的殴打(这些人为了获得减期奖励)。1月15日屈某又因为在所里组织的“揭批”大会上,要站起来讲话,被何湘龙组织人殴打和电击,腿被打得行走极其困难,并被关禁闭。
三大队狱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这4名狱警对法轮功学员采用高压手段,为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的目的,明知所谓的“三书”是假的,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做违心的事,采用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刑具来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4名狱警用4500伏高压电棍数根连续电击法轮功学员张明,致使张明头部溃烂,大量流血,还强迫他不准声张,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长达1个半月不让张明下楼吃饭,专门派3个人看守监护,寸步不离,不得与任何人接触,用同样的残酷手段曾对待法轮功学员刘某。 2003年2月28日,还是这4个狱警对已经绝食4天的法轮功学员许谢卡,在强行灌食没得逞的情况下,每天用4500伏电棍电击,多次毒打折磨这位法轮功学员。 狱警马东晖曾指着法轮功学员对犯人叫嚣:“谁不打他们,就是不热爱××党,不热爱××主义。”狱警还经常唆使一些犯人打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 手。这场迫害是得到纵容和指使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迫害。因为何湘龙做为一个队的教导员,如果没有所领导的指使或纵容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大动干戈。当时参加的除了有许多队长而且还有其他队的队长,还动用劳教人员(给以减期奖励),显然是有组织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17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5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5/7393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0/48340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建国、张远恒、邵继忠、一个普通劳教人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关禁闭、毒打
详细情况:2001 年11月,河南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五大队狱警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大家一致抗议。狱警认为法轮功学员李建国的声音最响亮,就把他关到禁闭室20多天,又冷又脏,不给吃饱饭。有一次,一个普通劳教人员在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中明辨了是非、正邪,在给李建国送饭时多给了点咸菜和半个馒头,被狱警发现,抓到五大队办公室,用电警棍打了1个小时左右。出来时,脖子、耳根全部红肿,李建国也因此又被延长禁闭1个星期。11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张远恒因为和法轮功学员邵继忠耳语了一句不唱诽谤法轮功的歌之类的话,被“包夹”的人员举报,被扭到五大队办公室殴打、折磨。狱警们虽然关闭了门窗,但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还是传了出来。全体五大队狱警都参与了迫害。两法轮功学员中午出来时,头缠绷带、鼻青脸肿,而且张远恒被关押到看管最恶的八号室。狱警们说五大队是“文明管理”,实际是他们自己不动手而是叫犯人施暴。有一次,法轮功学员张远恒说了一句什么话,被几个犯人抓到储藏室把衣服扒光暴打一顿,胳膊粗的木棍都被打断了。当晚洗澡时,张远恒的臀部全都是紫黑的,惨不忍睹,而且犯人在施暴时把他的嘴捂住,不让叫出声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62156.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辉、刘战峰、宗北方、李天顺、张明、赵松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袁红克(“610”办公室)、刘桂枝(教育科科长)、赵和平(一大队大队长)、孙豪杰(一大队教导员)、吕双福(一大队狱警,家住郑州纺织机械厂,即郑纺机)、郑楷(一大队狱警)、陈斌(一大队狱警)、任万强(三大队狱警)、刘伟(三大队狱警)、马XX(三大队狱警)、彭建国(政委)
基本犯罪事实: 高压电棍电击、包夹、精神和肉体折磨
详细情况:于2002年10月(十六大召开前),郑州白庙劳教所一大队在教导员孙豪杰、狱警吕双福的带领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更加严厉的迫害。从10月 25日开始对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过堂”,全体狱警对一个法轮功学员用高压电棍电击,致使法轮功学员全身溃烂,面部青紫,大面积淤血。法轮功学员王辉、刘战峰、宗北方、李天顺等被折磨得更加严重,不但狱警毒打,狱警们还找犯人不分白天晚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折磨。最恶的是狱警吕双福,他为一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出谋划策,此人经常折磨法轮功学员,把人命当儿戏。2003 年夏天开始,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两个犯人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法轮功学员们说话,24小时跟踪、监视、上厕 所、走路、吃饭,都一边一个人跟着,每天晚上“包夹”人还要给狱警汇报情况,汇报不好也要挨打、加期,干得好就给减期。为不让外面知道迫害真象,被打的严重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严密监视起来,不准与任何人接触,直到伤好才放出来。白庙劳教所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加期,一加就是半年,有的还被加两次,如:张明、赵松茂等,劳教所的狱警说:“不转化就别想从这里走着出去!”白庙劳教所内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接见亲属的权利。从2002年开始,白庙劳教所头目政委彭建国在会上宣布,不许被关押的坚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接见任何人,不准和家人通电话。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64785.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绍锋、彭建国(政委)、韩洪涛、郭五一(三大队)、宋延龄、张文中、于保红
基本犯罪事实: 殴打、用电棒电
详细情况:在白庙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污蔑大法的录象,指使犯人侮辱、找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次法轮功学员要求集体练功,被狱警杨绍锋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并对该法轮功学员(本文作者)加期4个月。由政委彭建国指挥,以韩洪涛为首的几个狱警用多根高压电棒电击她。五大队队长杨绍锋为了“转化”她,专门从三大队调来了狱警郭五一(此人用电棒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2003年12月9日 下午,该法轮功学员被叫到办公室,以宋延龄、郭五一、张文中,于保红为首的几个狱警,把她捆起来,用多根电棒,电她的全身。该法轮功学员只感到脖子、 脸、耳朵、肚子、脚撕心裂肺的痛。他们把电棒往她嘴里塞。他们从下午2点多一直电到下午5点多,还不肯罢手,后来电棒没电了,他们又从别的大队借来电棒继续电击。最后,该法轮功学员被其他犯人架到号里,她的整个脸都肿的变形了。后来,他们又多次殴打该法轮功学员、用电棒电。他们电击该法轮功学员时,为了增加导电量,把她捆起来,向她的身上倒水,然后把电棒打开塞到她身上,不停地电击。在 2003年春节的前一天,由狱警大队长杨绍锋坐阵,宋延龄、张文中每人手拿2根电棒电击她,最后4根电棒都没电了才住手,把她电得浑身伤痕累累,至今伤疤仍在。2003年4月26日,白庙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迫害,狱警宋延龄表现最为凶狠,一拳把该法轮功学员的鼻子打歪,血流满身,一边还当着满屋警察的面说:“谁迫害你了?谁看见了?没有人迫害你。”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0/7042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41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松茂、李齐宣、张明、张远恒、权培军、李殿军、赵红旗、赵中档、刘其伦、赵书灿、许谢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绍锋、彭建国(政委)、韩洪涛、郭五一(三大队)、宋延龄、张文中、于保红、任国强、何相龙、刘伟、马东晖
基本犯罪事实: 殴打、用电棒电
详细情况:2002 年10月24日,白庙劳教所对快要到期的法轮功学员、赵松茂、李齐宣、张明等法轮功学员延期6个月,同时对没“转化”的学员开始了疯狂迫害。起初是狱警指使犯人想尽一切办法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的犯人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头顶墙,不准睡觉,且随时辱骂殴打法轮功学员。2002年12月份,法轮功学员张远恒第二次被关进白庙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杨少锋指使狱警宋延龄、郭五一、张文中、于保红等人多次对他进行殴打。2002 年12月9日,他们使用了6根高压电棒,从下午2点开始一直殴打张远恒到晚上。他们用电击张远恒的脸、耳朵、眼睛、脖子和嘴。殴打时张远恒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把电棒往张远恒的嘴里塞。吃晚饭时,张远恒被几个人从办公室架出来,整个脸都变形了,耳朵被高压电击烂了,嘴肿得很高,脖子,脸上到处都是水泡。连其他犯人都说“警察太没人性了”。以后的几个月里,张远恒被五大队警察多次殴打,其中打人最凶的就是宋延龄、郭五一。殴打中,郭五一曾把汽水倒进张远恒的衣服,然后把高压电棍也塞进衣服里,他认为这样电有劲。其中有一次殴打张远恒是在2003年春节的前一天,当时狱警宋延龄值班,他值班前刚喝过酒,与张××一人拿2根电棒殴打张远恒,宋延龄边打边骂:“今天我就要弄死你,弄死你就像弄死一只蚂蚁”,说着还从口袋里掏出 一叠钱对张远恒说“这是‘转化’你们上边给我发的奖金。”最后,4个电棒都没电了,他才住手。
法轮功学员权培军第二次被送进白庙劳教所五大队,当天就被狱警宋延龄、郭五一、张文中、于保红等人毒打8个小时,从办公室架出来后,满身是伤,后来又多次被宋延龄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殿军被送进白庙劳教所后也多次被宋延龄等人殴打。在2003年4月25日左右,他们以所谓的‘春雷行动”为名连续几日毒打李殿军,李殿军以绝食抗议迫害,由于长期迫害,身体极度虚弱,狱警怕承担责任,让巩义市“610”把李殿军接回家中。2003年7月宋延龄、郭五一、韩宏涛又对非法关进的法轮功学员赵红旗进行邪恶的迫害,多次殴打、电棒电该法轮功学员。
同时,三大队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他们指使劳教人员用电缆鞭毒打法轮功学员赵中档、刘其伦。25日 狱警任国强、何相龙、刘伟、马东晖与上午和下午两次对法轮功学员张明进行毒打,给张打上背铐,用两根高压电棍在张的头上、鼻子上、脖子、嘴上与身上各处电击,鲜血染透两身衣服,办公室地板上到处都是血迹,马说张的血太多了,并让张把地板上的血迹用拖把拖干净。同天,马组织劳教人员开张明的“批判会”。
法轮功学员赵书灿、许谢卡经常遭到狱警与犯人的毒打。赵被打得满脸乌黑,许则不能正常行走,并被多次野蛮灌食。狱警任国强无耻地说:“我不管脑袋里想什么,必须服从管教。”三大队大队长左治国把毒打法轮功学员说成“搞活动”,他布置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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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权培军、付振勇、侯金友、朱云龙、华峰、赵书灿、徐孝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洪涛、郭五一(三大队)、宋延龄、张文中、于保红、任国强、何相龙、刘伟、马东晖
基本犯罪事实: 浓盐卤灌食、殴打、用电棒电
详细情况:徐孝国自2004年2月份被非法抓到白庙劳教所以来,受尽酷刑,白庙劳教所三队警察在他绝食绝水6天后用和着一半盐的浓盐卤在深夜灌他。据内部消息透露,徐孝国绝食原因是荥阳市城关乡派出所非法绑架他到白庙,而白庙劳教所因徐身患残疾并患有乙肝而拒收,但因上级(“610”)有文件只要是法轮功学员,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收,哪怕有传染病也要收,徐在投诉无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绝食抗议,但惨遭酷刑。现全部法轮功学员共7名全部集中在三大队,他们是权培军、付振勇、侯金友、朱云龙、华峰、赵书灿、徐孝国。据称白庙男子劳教所要成立“四大队”,由迫害手段残酷的韩红涛任队长,现花费大量的纳税人的钱盖了一栋新楼,对外称是财政拨款盖的“转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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