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参与非法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前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官方妇女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全国妇联机关下设7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联合会等。全国妇联机关的主要工作为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作、调查、指导地方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承办党中央及国务院交办事项[1]。
江氏集团自1999年7月对法轮功进行全面的非法镇压,除了动用全部国家机器,还利用中共控制的“群众组织”,如“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反邪教协会[2]”等,进一步对法轮功进行全面、系统的迫害。全国妇联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充分的扮演推手,做为主要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机器,在全国各地举办百万群众签名反法轮功活动、批判法轮功座谈会、各级妇联在不同的程度上都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迫害与转化、以保护人权及儿童为晃子掩饰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行,动员以家庭的名义给在海外的亲友发信、打电话等,有计划的将诬蔑法轮功的讯息不断的输往海外。
一、动员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各类污蔑法轮功的活动
1999年7月19日及其以后几天的“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3]”、“民政部公告[4]”、“公安部通告[5]”等一系列文件通知,标志着江泽民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全国妇联立即响应,表态认为党中央对处理法轮功问题决策是正确的,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6]。
为进一步打击法轮功,2001年1月20日成立“全国妇联稳定工作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动员妇女与法轮功进行坚决斗争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坚决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和法轮功斗争到底,提出工作重点如下:
1.把与法轮功进行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妇联工作的重要日程。在转化、揭短、深挖工作上下功夫。并做好与法轮功长期斗争的思想、工作、组织准备。
2.不允许各级妇联妇女炼法轮功。发挥妇联组织贴近家庭、妇女的优势,做好对炼法轮功妇女的教育转化工作。
3.在全国各地开展“家庭拒绝邪教、倡导科学文明”百万家庭承诺活动。
4.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主办的妇女报刊杂志在揭批法轮功斗争中制造舆论。
5.各级妇联,对当地妇女参与法轮功情况,采取措施,做好防范、教育转化工作[7]。
2001年2月重庆市妇联副主席杨桂华就根据此一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妇联认真学习,以贯彻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全国妇联的要求,以做好对法轮功长期斗争的思想、工作、组织准备及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8]。
2001年2月及12月山东省妇联向全省广大妇女、家庭发出倡议,号召全省妇女和家庭积极行动起来,拒绝法轮功[9],[10]。2003年8月22日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在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表示,五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参与的各种活动,吸引数千万以上的妇女和家庭参与,有力的抵制法轮功[11]。
1.全国各地开展百万家庭承诺签名活动
2001年1月全国妇联藉“天安门自焚伪案[12]”,在全国各地举办一系列的诬蔑法轮功宣传活动,以倡导科学文明为由,发出攻击法轮功的提议,鼓动全国妇女和二亿七千万个家庭,利用亲情压力,强迫法轮功学员彻底脱离法轮功。在妇联的组织下,石家庄市、唐山市分别举办“百万家庭拒绝法轮功承诺签名活动”,安徽省举办“安徽百万家庭抵制法轮功签字活动”,哈尔滨市、长春市举行“家庭承诺签名活动”。山东济南、青岛、淄博等地也同时举办“家庭拒绝邪教”签名活动,至少有数十万不明真相的家庭参加了这一活动[13]。
2001年2月,天津市妇联在全市开展“家庭拒绝法轮功活动”,并透过各级妇联举办“百万妇女拒绝法轮功”签名活动、发倡议书等,以家庭亲情为主题作为批斗法轮功的切入点[14]。
2.举办批判污蔑法轮功座谈会
2001年1月全国妇联向全国妇女和亿万家庭发出“家庭拒绝邪教”倡议书[15],举办各种形式的“反法轮功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引导广大群众仇视法轮功。中央各级部门妇女组织,如外交部妇工委、新闻出版署妇工委、国土资源部妇工委、外经贸部妇工委、贸促会妇工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妇工委等针对全国妇联发出的倡议书召开诬蔑法轮功座谈会,各省基层妇女组织相继召开批判法轮功座谈会[16]。贵阳市妇联副主席李萍丽在批判法轮功座谈会上表示,全国妇联的倡议书我们非常拥护赞成,我们已经召开了有关的座谈会,并向全市70万户家庭发出倡议,响应全国妇联反法轮功号召[17]。
2001年1月,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组织召开的诬蔑法轮功的座谈会上表示,天安门自焚事件,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行动,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本质,据此全国妇联要加强宣传,教育妇女认清法轮功的本质;北京市妇联主席李巧云亦在该座谈会上表示,首都广大妇女和380万户家庭要积极行动,从自我做起,带动周围反对法轮功[18]。
2001年2月湖南省妇联召开全省各界妇女揭批法轮功座谈会,向全省3000万妇女和1700多万户家庭发出倡议,要求广大妇女和千万家庭积极行动反对法轮功,湖南省妇联主席冯湘保说:要把反对法轮功视为政治、思想文化斗争,全省各级妇联和干部都要把反对法轮功作为未来的重要工作内容[19]。
2002年初浙江、福建等省以召开座谈会,走访侨眷家庭、给家庭发信、开展帮教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全国妇联发起的诬蔑法轮功活动[20]。2002年5月黑龙江省妇联组织30名各级妇女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诬蔑法轮功的报道,并召开座谈会攻击法轮功。哈市南岗区妇联主席刘华在该会上表示,对于法轮功必须加大力度予以打击[21]。2005年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妇联共同举办了崇尚科学反对法轮功座谈会,与会妇女代表呼吁要全区广大妇女积极行动反对法轮功,并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的作用以打击法轮功[22]。
3.举办反法轮功警示教育
2004年3月福建省福清市、大田县、永安市妇联分别藉迎“三八” 举办反对法轮功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悬挂诬蔑法轮功宣传画、图片展、发放大批攻击法轮功宣传资料、组织群众观看诬蔑法轮功影片[23]。2004年4月7日新疆维族自治区昌吉州各级妇联成立反法轮功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9个,并将反法轮功警示教育活动纳入2004年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与工作政绩挂钩,实行妇联干部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村、户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乡、村级妇女骨干进行反法轮功培训、举办“百名妇女专场班”、播放电教片、举办图片展、发放材料、问卷调查、张贴标语等形式攻击法轮功,至少有六万名妇女因此受害[24]。
4.编撰攻击法轮功的图书
2001年全国妇联宣传部同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共同编撰一套诬蔑法轮功的15种图书,要求各级妇联认真学习,作为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的重要内容;共青团中央向广大团员青年大力推荐,要求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学习[25]。2001年2月吉林省妇联藉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的方式,向全省各级妇联推荐揭批法轮功新书20。
二、参与法轮功学员转化工作
自全国妇联把揭批法轮功的工作摆上重要任务后,对各省(区、市)妇联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妇联将法轮功女学员的转化工作列为重点,层层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包教”责任,提出“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主席具体抓、业务部门全力抓、全体干部参与抓”,要求务必抓出实效20。
2001年4月6日吉林妇联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召开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女学员转化工作[26]。辽源市妇联组织50支宣传队,在城乡主要街道宣传仇恨法轮功的思想,并与辽源市委610互相配合,积极对法轮功女学员进行转化工作[27]。
2001年12月16日新华社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京城血案-傅怡彬弑父杀妻”为名,引发全国对法轮功又新一轮的造谣攻势[28]。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华福周说,全国妇联要号召亿万妇女行动起来,认清法轮功的本质,不仅自己不参与而且要动员亲友共同抵制法轮功,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对法轮功的斗争要进行到底[29]。
吉林省妇联副主席繤远方在2002年“五一”前夕,前往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视察表示,要法轮功学员接受转化及早脱离法轮功,媒体并对此大肆进行报导[30]。2002年5月12日长春市妇联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以庆祝母亲节为由,举办远离法轮功活动,活动期间长春市妇联负责人,指示各级妇联不惜走千家万户也要做好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31]。正是这个吉林女子劳教所长期以来用毒打、野蛮灌食、罚站、不让睡觉、高压电棍电击等方法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200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沈淑济、华福周以及司法部副部长刘飏、北京市政法委等部门人员,利用“三八”妇女节日,到新安劳教所视察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情形[32]。各级妇联亦经常利用亲友及一时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来胁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或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接受转化。河北省妇联就针对重点对象建立“亲情帮教小组”,以将亲属下岗、退学等方式迫使法轮功学员接受转化。这类小组还包括“姐妹帮教小组”、“帮教小分队”、“巾帼帮教队”等。辽宁省妇联则组织“女能手”、“女先进工作者”、“十大女杰”到辽宁省教养院为法轮功学员做专场报告。哈尔滨市妇联采取了“两建三清”的措施,“两建”是建立法轮功学员档案,建立“包保”责任制和监控制度,“三清”是做到对辖区内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和单位情况清查。全国妇联提出对法轮功要标本兼治时,有些省妇联还把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情况作为年终评定的重要标准20。
2002年3月27日全国妇联副主席沈淑济在全国妇联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中表示,各级妇联须坚持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继续进行教育、感化和帮教工作,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法轮功工作[33]。2002年9月6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各级妇联要突出做好法轮功学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庭情况要进行深入了解,及时总结妇联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以获取有效方式和经验[34]。
三、充当洗脑班帮手参与对法轮功女学员的迫害
各级妇联除了在家庭、街道、学校(党校)组织活动进行宣传仇恨工作外,并与各地的610及劳教所相互勾结,配合媒体造假宣传,在全国劳教所或洗脑班开展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洗脑,将劳教所对女学员施与酷刑的“腥风血雨”美化成“春风化雨”,为中共当局及江氏集团的非法行径制造欺骗假象。
1999年11月,法轮功学员张淑杰、王敏被家属从看守所接出,不久又被警察送进由辽宁锦州市古塔区妇联、610、公安分局、宣传部、党校等部门合办的洗脑班迫害[35]。河北省昌黎县洗脑班是由县妇联、610、公安、司法、民政、政协、科技等部门组成,且每年国家还给拨款50万元,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36]。2002年湖北省“法制中心”成立洗脑班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该洗脑班基地的各种设施主要靠妇联、高校工委的提供[37]。
2000年10月山东潍坊市昌乐县610将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送到洗脑班迫害,参与绑架成员有镇妇联主任王爱方[38]、2002年7月四川省彭州市610将法轮功学员绑架进洗脑班,参与成员有妇联干部黄成芳[39]。
张德珍,女,38岁,原山东省蒙阴县第六中学教师,2000年12月底,到北京上访,被山东省蒙阴县公安局带回,遭到蒙阴县妇联副主任刑宪英、蒙阴县宣传部副部长类延成等人的迫害。2003年1月张德珍被蒙阴县610和看守所警察迫害致死[40]。
山东招远市610副主任宋书琴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被招远市政府授予先进称号、嘉奖、记功,2005年1月招远市妇联主办第二届“招远市巾帼十杰”活动被提名为候选人[41]。
遭到残酷迫害的还包括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妇联干部。许继玲,女,59岁,原山东冠县妇联党组书记。因修炼法轮功,遭到冠县610及警察的迫害,2003年6月被迫害致死[42]。周彩霞,女,40岁,原内蒙古赤峰市妇联主席,因修炼法轮功,2003年7月在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被迫害致死[43],[44]。刘慧敏,是湖北省妇联的一名副处级干部,被非法绑架到余家头洗脑班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被警察折磨10天10夜不许睡觉[45]。
四、以保护人权、儿童生存和发展权言论掩饰迫害法轮功罪行
2001年2月全国妇联提出“法轮功侵犯了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46]”,以保护人权及儿童权的名义,打击法轮功,掩饰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之罪行。
五、将仇恨法轮功思想的宣传输出至海外
2000年4月11日全国妇联代表宋文艳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6届会议上针对一些发言者在提到法轮功问题时表示,在中国有妇女因为炼法轮功死于自杀或有病拒绝就医,许多妇女放弃了工作,将亲人视为妖魔,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将谎言伸至联合国[47]。
2001年,在天安门自焚伪案之后不到两个月的短暂时间,江氏集团将在强制和欺骗为前提下所收集的100卷“百万签名”,送至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以此举欺骗国际社会视听[48],以掩盖迫害之事实。
2002年初全国妇联下发文件,进行“寄家书、邮乡音、唤真情、爱祖国”的活动,这个活动的内容是通过向海外亲属仅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就有212户有海外亲友的家庭向亲人发邮件,寄贺卡。四川、宁夏等省区市也通过各种形式发动家庭把诬蔑法轮功的信息输出海外。全国妇联副主席华福周在2003年的工作报告中称该活动,己发动广大家庭给在海外的亲友发信、打电话,劝说海外亲友远离法轮功,这一活动并受到中央610办公室的充分肯定[49]。
参考文献:
[1]《中国妇女网》题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介”
[2]《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关于「中国反邪教协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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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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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1年1月20日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动员妇女与“法轮功”组织进行坚决斗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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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网》,2003年8月22日。“中国妇女20年发展总目标确定”
[12]《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天安门自焚疑案”调查报告一 ——语音验证当事人自焚前后是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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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新社》,2001年01月21日。“中国妇联倡议全国家庭‘拒绝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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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半边天简讯》,2001年1月19日。“全国妇联向全国亿万家庭发出倡议 家庭拒绝邪教,妇女倡导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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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解放军报》,2001年2月1日。“各界青年和妇女座谈深入揭批......”
[19]《中国妇女网》,2001年2月7日。“全国妇联倡议广大妇女及亿万家庭筑好拒邪防线”,记者宋美娅
2001年2月7日。“拒邪教从我做起湖南各界妇女代表声讨‘法轮功’”,记者阳伟书
[20]《中国妇女网》,2003年1月21。“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在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工作汇报”
[21]《黑龙江日报》,2002年5月13。“省妇联召开妇女座谈会”
[22]《中国妇女网》,2004年4月2。“福建省各级妇联三八节期间开展各具特色的维权活动”
[23]《中国妇女网》,2004年4月2。“福建省各级妇联三八节期间开展各具特色的维权活动”
[24]《中国妇女网》,2004年4月7。“新疆维族自治区昌吉州各级妇联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25]《人民日报第五版》,2001年3月1。“崇尚科学 拒绝邪教 团中央向全国团员青年推荐15种优秀图书”
[26]《吉林妇女网》,2001年4月26日。省妇联将举办“欢乐进万家”活动”
[27]《吉林妇女网》,2001年3月28日,资料中心,吉林妇工信息4,吉林省妇联办公室 (总第56期)
[28]《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中国大陆部分媒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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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北京周报》,2002年3月24日第4版。“全国妇联号召亿万妇女行动起来抵制‘法轮功’”
[30]《中国妇女网》,2002年5月11日。“吉林省妇联领导看望接受劳教的“法轮功”妇女”
[31]《新华网》,2002年5月12日。“长春妇联举办远离“法轮功”共度“母亲节”活动”,记者李雪梅
[32]《中华女性网》,2002年3月9日。“女劳教所里掌声热烈——全国妇联领导、“三八”红旗手和女劳教学员共度节日”
[33]《中国网》,2002年3月27日。“全国妇联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
[34]《人民网》,2004年12月20日。“妇联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5]《明慧网》,2004年10月16日。“辽宁锦州市古塔区洗脑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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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明慧网》,2004年2月21日。“向秦皇岛检察院、法院控告昌黎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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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明慧网》,2002年11月4日。“武汉洗脑中心劫持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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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明慧网》,2002年10月15日。“彭州市拘留所暴力灌食导致多名大法弟子内脏严重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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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明慧网》,2003年2月28日。“大法弟子张德珍被迫害致死一案的追踪调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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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明慧网》,2005年2月28日。“恶棍竟然成为巾帼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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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明慧网》,2003年9月1日。“山东冠县大法弟子许继玲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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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明慧网》,2003年7月30日。“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周彩霞、彭慧姨受迫害的事实”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27.html
[44]《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内蒙古赤峰市大法弟子周彩霞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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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明慧网》,2003年2月12日。“武汉武昌区余家头洗脑班野蛮折磨湖北省妇联干部刘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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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解放军报》,2001年02月24日第4版。“儿童的生存、发展权不容“法轮功”侵犯”
[47]《新华社》,2000年4月11。“中国非政府组织代表在人权会上呼吁保护妇女人权” ,记者严明
[48]《新浪网》,2001年3月21。“反对邪教保障人权 百万公众签名长卷在日内瓦展示”
[49]《新华社》,2003年1月。“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