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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是“活摘”杀人,不是“强摘” 违反伦理道德

2020年8月7日

“活摘” 这个名词,是指中共摘取活着的法轮功学员等正常好人的器官,是杀活人,虐杀好人,群体灭绝犯罪。 “强摘” 是指侵犯人权,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

一、西方器官移植摘器官

1、在死人身上摘器官,是在真正死了的人身上摘,就是“脑死亡”的人。在医学上看,人包括脑干在内的整个大脑功能的丧失,人就不会再活了,才是真正的死人。心跳停止(心死)不一定是真死,只要大脑还有功能,特别是脑干(中枢神经枢钮)功能没丧失,就有活的可能。所以,医学界和伦理学界定议人死亡,是指“脑死亡”。而用呼吸机、心搏机维持心跳、呼吸,只是人体器官功能的有限时间的存留。

2、亲属或者自愿者捐献某个器官或某个器官的部分器官。这种在叙述上也从没有人说是 “活摘” 谁的器官,叙述器官来源时,都是说器官来自某某人的捐献。在西方的移植学术文章和西方人的交流中没有 “活摘” 这个词。有人担心 “活摘” 一词会给西方人的概念混淆,是不存在的。我接触到的西方人,听了中共 “活摘” 的事,人家是感到震惊、愤怒,注意的焦点在这个事邪恶的实质,而不会去抠字眼,不在乎揭露此事词句表达到枝节。

二、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活摘杀人,不是强摘违反伦理道德

活摘,是取活人的器官,是活活虐杀好人。中共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强摘,是强制取器官,并不一定是杀人。也可能是取死人的器官,只是没得到本人或家人的同意,是属于侵犯人权、违犯职业道德规范。中共前卫生部付部长黄洁夫2016年在香港国际移植大会上,反驳法轮功的指控中也是说有人诬蔑他们 “活摘” 。特别是2018年6月在世卫大会上、和2018年7月在27届世界移植大会上,明确公开反对法轮功学员指控他们 “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所以, “活摘” 是中共最怕听到的词,是揭露其邪恶的词。 “强摘”是中共偷换概念误导用的词。根据追查国际的调查证据揭示:中共是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有些是用摘取器官的方式活活地折磨并杀害法轮功学员。就中共活摘的目的举例说明如下

  1. 是把取器官做为一种极端酷刑在用,在各种精神和肉体折磨后,都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转化”,或因没得到他们邀功请赏的结果,或因学员的揭露邪恶的活动给他们增加了压力和影响,他们用这种极端酷刑---活摘器官惩罚出气,同时在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辽宁武警证词中就可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2. 是“肉体上消灭”法轮功群体的大规模的屠杀。同时,出卖器官做移植牟取暴利,以暴炸性巨大利益刺激犯罪,维持犯罪的政策和政权。这种目的实施过程和方式接近常规方式。但是,由于不把做为供体的法轮功学员当正常人看,只重视器官的质量,所以是在法轮功学员活着的状态进行,采取迅速而毁坏性的手术方式。

三、强摘

是中共早就做的事。而且,在1984年由官方明文确定了。1984年10月9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1],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强制摘取死刑犯器官的合法性。表面上说是死囚自愿的,但是,这些人没权说不,实际上是“强摘”,但仍是公开的国家机密。2006后,才公开承认系统使用死囚器官。并且,后来很快高调炒作(强)摘死囚器官。这是面对法轮功学员和国际社会指控的强大压力下,中共一反常态,高调宣传自己使用死囚器官,避重就轻,转移视线。企图以侵犯人权罪掩盖活摘器官的群体灭绝罪。

“活摘” 这个名词,中共很长时间都不敢公开回应,也一直恐惧地回避提这个词。直到2016年香港国际器官移植大会上,黄洁夫等中共的代言人才公开提出反对法轮功学员指控他们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只承认(强)摘死囚器官,已停止。特别是2018年5月24日年在世卫大会上、2018年6月27届世界移植会上,明确地承认(强)摘死囚器官,已停止。并且,公开反对,法轮功指控他们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2]

所以,强摘是中共愿意接受,并且有意炒作的转移视听,避重就轻,化解活摘这个群体灭绝罪的一个战略策略。当然,中共并没有承认自己是强摘,但是,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把摘取死囚器官和强摘联系,把活摘误解为强摘”。


参考资料:
[1]《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
追查国际存档链接:
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mages/nationalcriminalreports/1157.png

[2]《追查国际举证驳黄洁夫世卫会上的谎言》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95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