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志有
闫志有,Yan,Zhiyou,男, 1956年10月7日生
出生地: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县
原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公安分局局长(1999年至2004年),现张家口市桥西公安分局局长[1]
亲属姓名:妻子聂美英 Meiying Nie
子女姓名:女儿 闫海霞,Haixia Yan现在美国,女儿 闫海男, Hainan Yan [2]
主要罪行: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是法轮功遭受迫害严重的地区之一,从1999年7月20日至2004年,闫志有在桥东分局任局长期间,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实施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采用各种卑鄙流氓手段,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将管辖区许多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刑讯逼供、强制洗脑、野蛮灌食、抄家、巨额罚款和开除公职。有的法轮功学员多次被拘留、关看守所,其中法轮功学员白俊杰就经他手迫害6次。[3]
闫志有为了表功,对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逐一非法审讯,分别送桥西党校洗脑班和桥东党校洗脑班残酷迫害。闫志有还以拘留、判刑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整夜不许睡觉,逼迫看诬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白天罚站太阳底下曝晒,不给吃饭,恶警围攻辱骂,逼迫写“保证”、给学员录像上电视造假宣传。[4]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20日至2005年11月13日,经闫志有等人批准非法抓捕、拘留、判刑、劳教、洗脑班超期关押拘禁的法轮功学员达上百人次,其中至少5名法轮功修炼者在恐怖和压力下,含冤离世;至少50名左右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4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遭绑架洗脑班。[5]
闫志有需对其在张家口市公安局系统任职期间,该区范围内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罪行,包括多次大规模绑架、非法判决、劳教、迫害致死、致残等负主要责任。
闫志有任职桥东公安分局长期间的部份迫害案例:
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孙玉梅,女,55岁,2000年10月27日去北京上访,在下花园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劫持(同时有13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桥东分局刑警队警察在分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等指挥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星期不让睡觉,白天黑夜坐老虎凳(酷刑),野蛮灌食。在非法刑拘60多天后,孙玉梅被送到了劳教所。 孙玉梅全身浮肿,几天后被劳教所退回。由于身体被严重的摧残,孙玉梅于2001年10月被迫害离世。[6]
案例二、2003年5月17日,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大队将杨玉芳绑架到桥东刑警队后,非法审讯数日后,转到张家口看守所关押。杨玉芳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期间出现尿血、手脚趾甲盖均变黑、精神恍惚等症状,人已不能站立行走,但桥东分局局长闫志有伙同桥东刑警队、看守所草菅人命,既不放人,也不给予及时治疗,杨玉芳于6月16日中午被迫害致死。 [7]
案例三、李秀英,女,82岁,1999年曾经与女儿一起到北京上访,遭警察绑架,被劫持回当地继续被迫害,遭受以桥东区区长和公安局长闫志有等带领的610人员及警察、桥东各办事处区委人员的强行洗脑,罚站,不让睡觉,威逼放弃修炼等。放回后,其女儿因证实大法,不断遭警察非法抓捕、关押、骚扰等等迫害,老人在恐怖和压力下,于2001年11月9日含冤离世。[8]
案例四、王俊梅,女 ,62岁,因多次去北京上访,遭到桥东分局局长闫志有、马福威指使下五一路派出所的关押迫害。由于长期受到恐怖精神压力的折磨,于2005年4月9日含冤离世。[9]
非法抓捕、劳教、判刑案例
案例一、8次被非法抓捕 白俊杰被非法判刑7年
白俊杰,女,70岁,曾8次的被非法抓捕、绑架,受尽酷刑折磨,警察从她家偷、抢、抄、拿的物品以及借机敲诈勒索的资金高达18万多元。丈夫、女儿、女婿也因此受牵连、迫害,全家共计经济损失达28万元之多。2005年1月28日白俊杰又被绑架。2月17日,桥东区法院在白俊杰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由4人抬出看守所。由于不能到法院,于是白俊杰在看守所的小会议室被非法判刑7年。[10]
案例二、梁福清被非法判刑4年
2001年元旦,五一路派出所警察从水利局宿舍将梁福清劫持五一路派出所,并非法抄走电脑等私人财物,非法审讯后,将梁福清送看守所非法关押。桥东公安分局闫志有、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还将梁福清非法判刑4年,送唐山冀东监狱,梁福清受尽折磨,并被开除工职,精神、肉体、经济上受到巨大伤害。[11]
案例三、王凤义、刘朝晖被非法判刑7年,刘朝红、郑美英5年
2002年4月,桥东分局阎志有、马富威亲自指挥桥东巡警队,对市一资料点非法监控,蹲坑、跟踪,于5月9日将资料点的人员全部绑架,机器、资料以及个人财物,全部被洗劫一空。阎志有、马富威还把学员调到整人狠毒的红旗楼派出所进行刑讯逼供。王凤义、刘朝晖被非法判刑7年,刘朝红、郑美英被非法判刑5年,王新宇被非法判刑3年,安利清、张晓军二人被非法劳教。[12]
案例四、王新宇与张晓军夫妇被非法关押、劳教
2002年5月10日,王新宇与张晓军夫妻俩串门,被原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等指使的警察绑架,在桥东公安分局遭非法审讯,恐吓、逼供、不让睡觉、遭电击、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后,王新宇被看守所非法拘禁,超期关押至今长达3年之久。张晓军于2002年8月被非法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13]
案例五、2004年两会前夕,桥东区王家寨6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反映实情,闫志有当下批劳教,不到1个月,就将6人全部送进保定高阳劳教所。[14]
闫志有任职桥西公安分局长期间的部份迫害案例:
2007年5月12日晚,张家口桥西国保大队钟森林等与张家口新华街派出所、明德南街派出所出动多辆警车,疯狂绑架包括付桂菊在内的12名大法弟子,其中多数是老年人。付桂菊绝食抵制迫害,在身体出现生命危险时放回。6月4日,桥西公安分局与明德南派出所警察将刚被放回家,身体还未恢复的付桂菊、秦月玲再次从家中绑架,送看守所继续迫害,并抢走秦月玲家中的电脑等。2007年6月16日,付桂菊在看守所遭遇迫害性灌食时,被活活折磨致死。[15]
2005年4月23日晚6时,温宽被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派出所绑架,于几日内被酷刑折磨致右耳失去听力,左耳听力下降,小腹腹股沟疝,参与者有桥西区公安局局长闫志有等人。温宽于2005年9月8日被法院非法判刑4年。[16]
2005年4月22日,桥西区公安局局长阎志有伙同明德北派出所警察将王晓明及其他5名法轮功学员一起绑架,2005年9月王小明被秘密判刑4年。在此之前,2000年12月王晓明到北京上访,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后转押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时任桥东区公安分局局长的阎志有将她非法判刑3年,关押到满城监狱酷刑折磨。[17]
参考资料:
[1]张家口市桥西公安分局局长
http://www.zhuichaguoji.org/media/2020/06/04.pdf
[2]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3]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4]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5]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6]河北省张家口市大法弟子孙玉梅、张志根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76.html
[7]对河北张家口市迫害杨玉芳致死的不法人员的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21.html
[8]河北张家口市82岁李秀英于2001年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72.html
[9]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10]八次被非法抓捕-张家口白俊杰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12/-317385.html
[11]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12]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局长阎志有的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6/-394121.html
[1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3/114478.html
[14]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分局原局长闫志有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403013.html
[15]奥运会倒数计时 中共迫害仍在继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1/160630.html
[16]河北省张家口崇礼县大法弟子温宽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6/-144856.html#2006-12-15-chn-21
[17]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局长阎志有的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6/-394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