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立案通知书--2022(第022号)- 河北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系列案件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立案通知书--2022(第022号)-录音
追查立案通知书
2022(第022号)
追查事件:河北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系列案件
涉案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郑晓英,副监狱长 安志英,副监狱长 杨玉芬,教育科长 葛曙光,二监区监区长 吴红霞,五监区监区长 马玫,八监区监区长 毕春梅,八监区指导员 孙志军,八监区指导员 刘巧燕,八监区指导员 许海英,十监区副监区长 韩秀欣,十监区指导员 张丽华,十一监区监区长 李红珍、 杜丽静、 金晓明,十一监区教导员 周春燕,十三监区监区长 高丽娜,十三监区指导员 孔潇飞,十四监区监区长 王野、 曹海燕,十七监区监区长 李红珍,狱警 张维霞、焦贵梅、冯海萍、兰云鹏、杜丽静、冯志云,监狱狱医 王俊兰,犯人: 郭玉平、冯志云、李娜、周安书、蔡叶红、高树燕、李彦、刘小辉、郭玮、马国凤、孙莹、孟矗、张丽、柳立会、张桂芝 王源涛、周翠玲、刘静、李佩京、王贵芹、刘淑英、李风琴、徐玉清、兰其志、畲巧玲、倪春香、唐慧,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刘剑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侯海锋。
涉及案情:
涉及案情:
长期以来,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了残酷的迫害。监狱的狱警以及受狱警指使的犯人采取各种酷刑折磨手段,以所谓的“转化”为名,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进行残酷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具体手段有:
用胶带粘住法轮功学员的嘴、手和腿,用铁丝缠住乳头,用铁夹子夹住铁丝使劲拽,拽的乳房流血。
边打边骂,疯狂施暴,揪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往墙上撞。
将学员被铐在老虎凳上折磨:数十个打手轮流毒打,用比手指还粗的木棍狠抽小腿骨、膝盖骨、脚踝骨和脚面骨,对着最裸露的骨头打。
用烟头烫学员的指甲及身体其它部位。
剥夺学员睡觉:将学员被铐在铁椅子上,牢头和狱霸在学员耳边大声念污蔑法轮大法的资料。学员刚一合眼,就用凉水喷醒。
将学员长期吊铐在铁窗上:有时白天脚尖着地,晚上双脚踏在小凳上,有时双铐铐在低位,致使学员脚肿得与棉鞋成为一体,腿肿得皮肤变色、崩裂,不能走路,不能下蹲。
电棍电击学员。
强制学员超时做奴工。
对学员进行强制野蛮灌食。
将学员关进“小号”:不让穿内衣,只穿没有扣子的棉衣,小号里边没有床,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关小号期间,恶警让犯人坐在法轮功学员头上,不让睡觉。
对学员长时间罚站,不准去厕所。
吊挂学员:狱警把法轮功学员的胳膊绑在十字铁架上,身体悬空挂起来,双脚似沾地不沾地,再念污蔑法轮功的书,一吊就是几天,只在夜里睡觉把手铐铐在床上。就这样被被吊的浑身疼,两腿浮肿,头脑昏沉,十几天不消肿。
开水烫学员。
拖拽学员:狱警拽住法轮功学员的袖子,摁在地上,背蹭着地往前拖,身体磨的鲜血直流,染红地面。
殴打学员:狱警用手晃动学员的头往回拧,用鞋底打学员的头。
目前,已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高素贞、张玲秀、梁瑛、岳春普、李爱华、褚连荣等。
被迫害致病残的学员有:谢秀改、邢俊花、郝桂芝、白玉枝、李小英、李惠云、柴君侠、隗凤兰、刘小玲等。
仍然被非法关押、遭受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有:高春莲、吴春然、柴君侠、何益兴、张月芹 、郄丽莉、鲁书娥、武兴菲、翟素平、赵桂艳、高清秀、孙润桃等。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法律保护。涉案相关责任人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违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本组织对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护照及出国签证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实施制裁。并且,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如有证据证明,本案涉案责任人在本案发生过程中,明确表示反对迫害实施的,得以免除责任。
2022年9月14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0 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由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没有签署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没有追诉时效限制。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涉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郑晓英:13582610166、0311-83939601
河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 安志英:0311-83939601
河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 杨玉芬:0311-83939601
河北省女子监狱教育科长 葛曙光:13722997678、0311-83939595、0311-83939726、0311-83939727
河北省女子监狱二监区监区长 吴红霞:0311-83939600、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五监区监区长 马玫:0311-83939600、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监区长 毕春梅:0311-83939600、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指导员 孙志军:0311-83939600、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指导员 刘巧燕:0311-83939600、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指导员 许海英:0311-83939600、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监区副监区长 韩秀欣: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监区指导员 张丽华: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 李红珍: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 杜丽静:13731123361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 金晓明: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教导员 周春燕: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三监区监区长 高丽娜:0311-83939625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三监区指导员 孔潇飞:0311-83939570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监区长 王野:0311-83939708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监区长 曹海燕:0311-83939708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七监区监区长 李红珍: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狱警 张维霞、焦贵梅、冯海萍、兰云鹏、杜丽静、冯志云: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狱医 王俊兰: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女子监狱犯人 郭玉平、冯志云、李娜、周安书、蔡叶红、高树燕、李彦、刘小辉、郭玮、马国凤、孙莹、孟矗、张丽、柳立会、张桂芝 王源涛、周翠玲、刘静、李佩京、王贵芹、刘淑英、李风琴、徐玉清、兰其志、畲巧玲、倪春香、唐慧:0311-83939601、0311-83939689、0311-83939607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刘剑民:0311-88607734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侯海锋:0311-88607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