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鞍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旭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鞍山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旭,女,原辽宁省鞍山市第四十五中学优秀英语教师,曾多次获奖。2020年2月12日,张旭驾车前往沈阳办事时,在苏家屯高速公路出口遭警察拦截、绑架,随后被沈阳市苏家屯区刑警大队和国保警察非法关押在国保私设的“黑监狱”。在关押期间,张旭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因疫情原因,她被取保候审后放回家。2024年3月8日,张旭被鞍山市铁西区共和派出所绑架,并被移交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随后非法关押到鞍山市第一女子看守所。4月3日,张旭被非法批捕。6月23日,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将张旭构陷至立山区法院。立山区法院主审法官王艺涵通知张旭将在7月4日开庭,并提出为她指定所谓援助律师,被张旭拒绝。7月9日,张旭家属聘请的律师前往立山区法院递交辩护手续,却遭到法官王艺涵的百般刁难和阻挠。律师经过3个多小时的交涉,法院才同意推迟开庭日期。10月17日,立山区法院对张旭非法开庭,目前庭审结果未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鞍山市政法委书记姚国民,副书记孙成平;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书记张策;立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家弘,公诉人王蕊;立山区法院院长王迪,副院长刘世祥,主审法官王艺涵;鞍山市铁西区共和派出所;鞍山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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