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彩艳的责任人的通告(2)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孙彩艳,女,50多岁,家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2024年5月12日晚,孙彩艳在街上被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抄家。之后,孙彩艳被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次日,南沙派出所警察让孙彩艳未成年的儿子打开家门的密码锁,第二次入室抄家,将其家中的保险柜等物品抄走,但并未留下抄家物品清单。孙彩艳先是被构陷到沙河口区检察院,后被转到甘井子区检察院。9月10日,甘井子区法院对孙彩艳非法开庭,不准家属到庭旁听。孙彩艳拒绝了由所谓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当庭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10月28日,孙彩艳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9个月。孙彩艳因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判刑3年3个月,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关押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振铎;大连市公安局局长郁林涛;大连市沙河口区政法委书记赵斌斌;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局长徐宏开;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金岩,检察官王洪德;大连市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王治恩;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乾,公诉人于震;甘井子区法院院长李奎哲,法官卢丹丹;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所长张庆祥,办案警察刘烨、张晓晨、王德建;大连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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