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丹东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丹东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24年5月22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女,约57岁,教师)、张淑杰(女,59岁)、于华(女)在丹东市帽盔山附近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举报,被帽盔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由丹东市西城派出所警察接管,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拘留所。在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15天后,于华被释放,赵鸿娥和张淑杰被转入丹东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2024年6月25日,赵鸿娥、张淑杰被非法批捕。9月20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将她们构陷至振安区法院。10月25日,赵鸿娥、张淑杰被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她们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2024年11月29日,振安区法院下达非法判决,赵鸿娥、张淑杰均被非法判刑2年6个月。二人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多年来因坚持信仰,赵鸿娥一家多次被绑架,赵鸿娥曾被非法劳教2年、2次被非法判刑,累计被非法关押12年6个月;她的丈夫唐义清被非法判刑8年。赵鸿娥的父母和儿子也因他们夫妇遭受迫害而饱受折磨,长期生活在担忧与恐惧中,最终不幸离世。张淑杰曾2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非法刑期10年6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书记李正古;丹东市公安局局长欧阳群超;丹东市振兴区政法委书记杨海;振兴区公安分局局长景旭;振兴区西城派出所所长娄朋,教导员秦弘泰;丹东市振安区政法委书记王凯;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德全,检察官陈曙光、谷秋杰;振安区法院院长宁伟,法官田晓菲,法官助理张月娇,书记员刘敏;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振兴区帽盔山派出所;丹东市拘留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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