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原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岳修虎

追查国际对原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岳修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17日

提要:岳修虎,男,汉族,1973年4月生。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1],岳修虎任云南省公安厅厅长,从2023年1月任云南省副省长和省公安厅书记、厅长以来,竭力推行中共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操控指挥公安、司法等机构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全面迫害。

原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岳修虎

岳修虎,男,汉族,1973年4月生,山东莘县人,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2],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公安厅厅长[3]

从2023年1月岳修虎任云南省副省长和省公安厅书记、厅长以来,竭力推行中共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操控指挥公安、司法等机构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全面迫害,在全省各地发生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抄家、骚扰等事件。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云南省至少有82人(次)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5位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16位被非法判刑,38位被绑架,还有4位被非法抄家(未抓捕),19人次被非法骚扰[4]

部分迫害案例

一、在迫害中离世的法轮功学员实例

二零二三年云南省共有5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其中:昆明市4人、文山市1人。

1.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出狱前四天离世

李培高,男,一九三七年出生,原云南省建工集团安装股份公司(现改名为云南建投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于一九九四年退休。李培高生前遭十多次绑架、抄家和中共洗脑班迫害,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培高老人被非法绑架,后被构陷至西山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九月西山区法院违法开庭,对李培高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西山区国保、分局、永昌派出所将李培高从家中绑架并直接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非法关押。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在李培高出狱前四天,突然在一监离世,享年八十六岁,监狱对外称李培高因病去世。真实死因待查。

2. 昆明韩俊毅遭八年牢狱迫害、在长期骚扰中含冤离世

昆明市韩俊毅老太太是云南冶炼厂职工家属,吉林人,一九四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出生。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因为坚持信仰,坚持向受谎言蒙蔽的世人传播大法真相,曾经(至少)九次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强制送洗脑班迫害,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回家后又长期不断遭到辖区派出所及不法人员非法入室抢劫财物、骚扰等。最终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享年八十三岁。

3. 昆明市彭学萍历经八年冤狱迫害,在屡遭骚扰中含冤离世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彭学萍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人,户籍地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红庙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向民众赠送神韵光盘时,遭妥安乡派出所非法绑架,后被禄丰县国保、六一零非法审讯、抄家并送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禄丰县法院非法开庭并判刑八年,上诉后楚雄州中院维持冤判。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强迫坐小凳、干奴工、精神洗脑等。二零一九年八月出狱后又不断遭到棕树营派出所、虹山派出所等的骚扰、恐吓,致身体出现严重病症,难以恢复,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含冤离世,终年四十六岁。

4. 昆明市七旬龙华鲜含冤离世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龙华鲜老太,一九五二年出生,原在昆明市物资局边贸公司工作,之后在昆明市东站自营一家杂货铺。

二零零九年被非法抓捕判刑,杂货铺被迫关闭。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她被劫持到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一个月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枉判三年。她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维持邪恶的原判,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龙华鲜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从监狱回家之后,长期受到当地派出所、社区的骚扰,多次被非法抄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一岁。

5. 文山市彭云奎遭冤狱迫害离世

彭云奎老太,一九五零年出生,文山州文山市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她到法轮功学员任怀萍家,刚坐下没多久,就有七、八个便衣警察闯进家里把她两人绑架,并非法抄了两人的家,还录口供,后来放回家,还要求她俩随时要去报告。警察不但非法抄了彭云奎文山的家,还骚扰到昆明的她女儿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彭云奎在文山州讲真相被绑架,送到文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后,转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关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出狱。彭云奎出狱时身体极度消瘦,没有一点精神,回家也吃不下饭,仅仅一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含冤离世,享年七十二岁。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实例

二零二三年云南共有16人被非法判刑,其中:昆明市8人、红河州6人、文山州2人、河北省1人。

1. 昆明市盲人法轮功学员杨小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同年十二月底被西山区检察院构陷至西山区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遭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2. 昆明市八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车瑞春,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绑架,后被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三月西山区法院非法对车瑞春开庭,并枉判两年,罚金三千元。车瑞春上诉,昆明市中院非法维持冤判,七月份,车瑞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3. 昆明市七十二岁法轮功学员顾星秀,于二零二三年四月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以视频方式开庭,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4. 昆明市晋宁区法轮功学员高文龙,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上午在单位上班被非法绑架,后被秘密视频开庭并非法判刑三年半,而且刑期是从判决之日计算,前期看守所拘押的八个月时间,被法院以疫情期为借口不予计算。

5. 昆明市晋宁区法轮功学员高培法,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在家中被非法绑架,后被秘密视频开庭并非法判刑三年半,而且刑期是从判决之日计算,前期看守所拘押的八个月时间,被法院以疫情期为借口不予计算。

6. 昆明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冉春惠,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遭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之后他被五华区法院枉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十监区,他身体健康状况堪忧,身患腰椎间盘突出及疝气。

7. 昆明市退休工人季玮和周瑛,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被太家和派出所绑架,之后她们被西山区法院秘密判刑:季玮三年,周瑛一年,已经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8. 红河州法轮功学员沈绍清、王宇中、杨文筠、李燕珠、姚瀚林、李菊华,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四年、四年、三年、三年、两年半。

9. 文山州法轮功学员方世梅、廖文仙,两位女士二零二二年四月在西畴县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构陷。她们分别被非法判刑十年、七年。

10.  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戎秀珍女士,在昆明帮女儿看孩子,二零二二年九月被当地警察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五月被昆明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三、云南省两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1. 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第一监狱(以下称省一监),对外称云南金马柴油机厂,是关押重刑犯和外籍犯(主要是缅甸、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走私贩毒犯人)的一所重点监狱。省一监自二零零零年开始,成为云南唯一关押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的监狱。

云南省第一监狱从二零零零年开始关押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二十五年来,一直积极执行云南省“610”办公室下达的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在省一监制定的管理文件中明确规定:法轮功不转化就实行“严管”。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省一监公然违背《宪法》和《监狱法》,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剥夺了探视、书信、言论自由(限制与他人交谈)、会见律师的基本权利;剥夺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权利;以及剥夺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劳动报酬等权利。省一监为了创造转化政绩,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严管、禁闭、体罚、殴打、长时间坐小凳子、戴镣铐、吊铐(长时间铐在床栏上、铁栏杆上、或固定在地环上)、喷辣椒水、高压电棍电击、注射不明药物等数十种酷刑手段。

据明慧网获不完全统计,二十五年来,省一监关押了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最大年龄八十六岁(李培高老人,在出狱前四天含冤离世)。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去世,其中罗江平、方征平、廖健甫、石建伟、李培高五名法轮功学员是在监狱关押期间被迫害去世的。普政、朱艳东、郑智阳、孙云集、吴广成、张世宁、迟志、杨开文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被迫害出现高血压、糖尿病、或癌症等,监狱只因为他们不转化,而拒绝保外就医,他们出狱后不久含冤去世。其中一个旧市百货公司退休职工张世宁,在关押期间出现高血压、糖尿病,监狱拒绝家人保外就医的要求,后来张世宁出现生命垂危,监狱怕担责才将其送回,不久张世宁含冤去世。

另外国家一等残疾军人杨自祥在监狱被使用不明药物导致一只眼睛失明;杨林县法轮功学员刘明忠,承受不了监狱酷刑折磨,从五楼坠下导致双下肢残废等等。

1)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新手段

云南省一监严管分三个等级:第一等戴上脚镣、手铐,可以坐在凳子上,只有上厕所时取下手铐,上完厕所后又戴上,睡觉时取手铐,仍然戴着脚镣;第二等除戴上脚镣、手铐外还加上其它体罚手段,如站立、蹲、晒太阳或干苦活等;第三等除戴上脚镣、还用手铐将人吊在天花板上特制的铁栏杆铁环上,或固定在铁栏杆上,或者固定在床板上(称睡死人床)或地上的;有关在一个铁笼子里的;有蹲马步的……反正使人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不死的也是奄奄一息。凡进严管队的是“走着进去、背着出来”,有的甚至瘫痪残废的。若被折磨死了的开个“病故死亡”通知书就完事。

二零一九年开始后迫害又升级,被劫持到云南省一监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的全部关押在集训监区(人称人间地狱中的地狱),每个法轮功学员由四名新入监的犯人进行“包夹”,从早上至晚上(吃饭由包夹打来),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坐在小凳子上,而且包夹分坐在前后左右,前边包夹往后仰,后边包夹用膝盖顶,左右边包夹用手臂挤,使法轮功学员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企图用此来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其它手段还有强行洗脑、禁闭、体罚(在太阳下罚站等)殴打、随意喷辣椒水、电棍电击……

近年来,监狱为了创造转化政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迫洗脑,酷刑折磨,直到表示放弃修炼。如果不配合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会遭到长期折磨,最普遍的是被四人包夹(前后左右),前边包夹往后仰,后边包夹用膝盖顶,左右边包夹用手臂挤,使法轮功学员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此次是被喷辣椒水,导致眼睛红肿,又疼又痒,非常难受。

2)监狱非法举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左右,监狱教育科想出了更邪恶的迫害坚定法轮功学员的办法,专门选了一栋楼,白天犯人都出监劳动后,只剩少数夜班监督岗犯人在这栋楼睡觉。狱警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一批一批的带到这栋楼的大厅里,从早到晚的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资料、视频等。五月份办了第一次,法轮功学员侯文勤(四十多岁,昆明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柴茂荣、何健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每天一早就到这栋楼的大厅里坐着,早上主要看纸质的污蔑材料,中午以后,就开始大音量、反复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各种邪恶视频,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每天还要求写认识、思想汇报。一直到法轮功学员违心的所谓转化后才结束。如果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接着下一批继续在这个邪恶洗脑班遭受迫害。

法轮功学员何健光不转化,除了在洗脑班被强迫洗脑迫害外,还被狱警单独吊铐在一个监房里折磨,一直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到集训监区的监房。由于监狱的迫害,何健光身上长出很多脓疮、包包,满身都是,看上去十分吓人。

二零二二年六月份,第一期洗脑班结束,教育科又接着办第二期洗脑班,强迫法轮功学员陈敬武、吴兴明(43岁,德宏州芒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侯文勤(第一个洗脑班不转化就被逼接着参加第二个)三位法轮功学员参加。陈敬武拒绝佩戴胸牌还被洗脑班的狱警喷辣椒水,十分痛苦。

随后又办第三期洗脑班,法轮功学员朱忠富及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具体姓名不详)又被强迫洗脑迫害。至今这个邪恶的洗脑班还在不断举办,扬言不达到全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不罢休,连早年入狱的已经被分到其它监区的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安排到这个洗脑班洗脑迫害。

3)失去人类善恶观念的狱警

由于常年受中共的魔鬼训练及洗脑灌输,云南省第一监狱的一些狱警仍然无故仇恨法轮功学员,心存报复之心。但惧于形势已不敢再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的残害,用他们的话说要用“软暴力”折磨,其主要手段就是“喷辣椒水”(催泪瓦斯),“关禁闭”(如在禁闭室炼功将被上吊铐或地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精神摧残,以“软暴力”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继续对佛法犯罪。

还有些狱警,早已没有了人类应有的善恶观念,凡事只会用中共给出的命令衡量“好坏”,不认为把好人、有正信的人关进监狱是冤枉、是迫害,如负责“转化”迫害的副监狱长丁鹏祥,在接听法轮功学员的劝善电话时竟说:“这不算迫害,我们没有迫害;只有吊打,用老虎凳折磨才算迫害。”另有狱警认为整治(迫害)是他们的“工作职责”。却从来不想想整的是什么人,将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

教育科曾靖南是个老狱警,曾经在集训监区、三监区,后调教育科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炫耀自己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在监狱“整了三百多个法轮功的人也没遭报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原来在三监区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现调教育科任副科长的唐云峰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班积极执行者。却不知又将自己推向了更加危险的境地。

2.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是云南省唯一非法关押女性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一直用极其邪恶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明慧网上已经有多篇报道曝光云南省女二监的邪恶,女二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恶人等多人被上恶人榜。

二十多年来,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仅明慧网曝光的就有超过百人次,这些法轮功学员不断通过自身的言行以及其它可以利用的方式,在自身还遭受监狱严重迫害的情况下,仍坚持向狱警、犯人等能接触到的人传播法轮功真相;其他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正义人士也不断通过各种渠道曝光、揭露女二监的邪恶,并向监狱内的各级人员、狱警等传播法轮功真相,劝其不要再协同中共作恶。然而,云南女二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却依旧猖狂,其邪恶成度甚至有增无减。

1)九监区设专管分监区

女二监的九监区是集训监区,所有入监服刑人员首先被送到这里,九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一个监区。

九监区专门设“专管分监区”,专门管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了逃避其迫害罪行被曝光,女二监的狱警近两年来专门将挂在胸前标有其名字及职务的胸牌遮挡,所有狱警的胸牌只能看到一个姓氏,看不到其全名。同时,所有服刑人员称呼狱警均只称“某队”、“某警察”,甚至被关押多年离监后,都不知道狱警的名字。

专管分监区的警察在监狱所谓的“转化”率要求下,工作性质有别于监狱其他警察,她们的工作就是“转化”法轮功学员,开会研究、讨论的就是怎么样让法轮功学员“转化”。对每一个法轮功学员,了解她的特点、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等;怎么样可以利用法轮功学员的弱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因素,不分昼夜,不惜代价的达到“转化”的目的。为达到这个邪恶目的,可以完全不讲道德,不讲法律,没有任何规矩约束。专管分监区就是以迫害好人为工作内容的一个分监区。

2)专管分监区下设严管室

九监区自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开始设严管监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还分成“一级严管”、“二级严管”,严管迫害十分邪恶:每天早上五点四十起床,在监房洗漱之后就开始罚坐,一直坐到晚上九点半,整整十六个小时。到晚上九点半才可以去厕所接半盆水,回严管监房洗漱。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每天早上八点可以如厕,倒洗漱水。之后就是一整天罚坐。

严管期间,每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只有七分钟时间,还包含洗内衣裤。一级严管不可以去洗漱间洗漱,只用半盆水在监室洗漱,晚上被罚坐到十二点。曲靖市法轮功学员何莉春一直被一级严管,每晚被罚坐到十二点,几乎每天被罚坐十九个小时。二级严管可以到洗漱间洗漱,晚上坐到九点半或十点左右。

3)灭绝人性的严管条例

按照监狱规定,对违反监狱内部规定的服刑人员根据情况在分级处遇上降为严管,而法轮功学员到云南女二监狱,在没有违反任何监规纪律的情况下,只要不认罪转化,就被非法降为严管级,严管虽然分一级严管、二级严管,但是在待遇上完全是由狱警和包夹犯人来随意决定。被严管后法轮功学员即使不被关进严管室,在其他监房同样遭受灭绝人性的严管条例:

1)在严管室的反省区里“坐小凳子”,每天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晚上十点, 一共16个小时,不准动,狱警指使两个犯人24小时监视。几年坐下来,屁股都坐烂了,疼痛难忍。除了忍受每天16个小时坐小凳的身体痛苦外,还要忍受两个包夹犯人在身边的辱骂、恐吓。

2)剥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日仍旧要“坐小凳子”16小时,其他服刑人员都是休息睡觉。

3)法轮功学员洗脸、洗脚、卫生用水、刷牙都这在一个盆里,刷牙吐的脏水和沫子也吐在这一个盆里,这样就必然引起女性的各种妇科疾病及其它疾病。

每天早上比其他服刑人员提前20分钟(凌晨五点四十分)起床,头一晚接好第二天洗漱的水,必须在监房、不准到洗漱间洗漱。洗漱时还不能发出声音,否则就吵到同监室其他犯人(其他犯人起床时间是在早上六点),马上其他犯人就破口大骂,监狱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挑起犯人对法轮功的仇恨。洗漱好后,等监督岗犯人安排由一个包夹犯人陪着上厕所倒水,回来之后就开始坐小板凳。

4)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时间分别是早上六点多、上午十点多、下午四点多和晚上九点多,中间间隔近六个小时。憋屎憋尿是常态,而且每次上厕所还限制时间。

5)每周只可以洗一次澡(其他服刑人员每天都可以洗),洗澡时间只有七分钟,还要连带洗内衣裤、袜子。

6)半个月才给换洗一次衣服(其他服刑人员是每天都可以换洗)。

7)两个月洗一次被子,但洗被子还要写申请(申请里要写上罪犯某某犯了什么罪申请洗被子),辱骂自己,不写就不给洗。

8)不准和包夹以外的任何人(服刑人员)讲话,也不准其他人跟法轮功学员讲话。谁跟法轮功学员说了一句话,马上就被包夹犯人告到狱警那里,对说话的这个犯人严惩,比如惩罚她在劳动时间操练队列,产量完不成,还叫写检讨。

9)每周必须写思想汇报。

10)每顿吃饭时只给半份菜。

11)每天只给喝四杯水。因此造成经常便秘,十分痛苦。

12)不给接见家人,不准给家人写信、通电话。

13)不给买基本卫生、生活日用品。(申请里要写上罪犯某某犯了什么罪申请买必须生活用品),辱骂自己,不这样写狱警就不批,不能买,上厕所就没有卫生纸,来例假没有卫生巾,血水只能顺裤腿流。法轮功学员郭琼购买基本生活用品,她连盆、卫生纸都没有,她每天洗漱(包括卫生用水)用的盆是放在厕所里装脏水洗拖把(专门拖厕所的拖把)的盆,她上厕所没有卫生纸,就用这个脏盆装点水去洗。这个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那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

14)不认罪就长期关在监房,坐“牢中牢”,不让出来。

15)不发水果、咸菜、奶粉等正常福利。

16)强迫认罪转化教育,看邪恶视频。

女二监九监区的严管还分三级,以上是二级严管的16条非人待遇。一级严管还不知是什么情况。但所有这些规定都没有一纸正式文件,完全由狱警和两个包夹犯人随意来规定。云南省女二监违法越权制定的“严管条例”实质是私设刑堂,直接侵犯人的基本生命生存权、卫生健康权,同时也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名誉荣誉权、人格隐私权等。

4)邪恶的包夹制度

女二监将所谓“三人互监”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之一。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必须至少由两个服刑人员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

这些包夹犯人都是狱警专门选出的、认为能领会狱警意思并能积极配合狱警“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对这部份犯人要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灌输邪恶理论,又施以小恩小惠,并以奖分减刑利诱,授意其阴毒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狱警都无法做到或不能直接做的事情上,让邪恶的包夹想着法的刁难、侮辱法轮功学员,以达到让法轮功学员“转化” 的目的。何莉春的包夹犯人杨彩转就曾一脚踢在何莉春的眉骨上,当时何莉春的额头就肿起来了。然而狱警却不对这个打人凶手做出处理。

有了背后狱警的庇护,这些包夹干起坏事来可以说是无所顾忌。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以达到得奖分减刑的目的,这些包夹什么阴毒的方法都想的出来。

5)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攻坚洗脑迫害

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九监区用尽一切邪恶的手段,包括:长时间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材料;几乎每天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叫到教育科大楼,教育科、九监区狱警轮番轰炸洗脑,强迫写三书;把家人叫到监狱,对家人洗脑恐吓,胁迫家人配合监狱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叫外面的邪悟人员到监狱转化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肖玉霞去年九月份出狱,从四月份开始就被从车间调回监房,从早到晚在监房坐小凳,包夹拿个小视频机一直播放污蔑法轮功的视频逼迫肖玉霞看,还把肖玉霞孙子、孙女的视频拍来给肖玉霞看。见肖玉霞不转化,又频繁的把肖玉霞带到教育科大楼,狱警轮番对肖玉霞洗脑转化。最后又到肖玉霞家里威胁肖玉霞的家人,把肖玉霞女儿叫到监狱教育科,逼迫肖玉霞写三书。

参考资料:
[1] 胡大鹏任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2024-06-21 10:35: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https://archive.is/wip/lLSGY

[2] 胡大鹏任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2024-06-21 10:35: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https://archive.is/wip/lLSGY

[3] 岳修虎任云南省公安厅厅长 2023-01-17 13:45:00 来源:法治日报

https://archive.is/wip/pWwJK

[4]《明慧网》2023年云南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4/2023%E5%B9%B4%E4%BA%91%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