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抚顺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慧强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慧强,男,58岁,家住抚顺市东洲区,原抚顺乙烯化工厂仪表车间高级工程师。2024年10月21日,张慧强在自家住宅楼下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20多个警察绑架,抄家。为了制造所谓的“证据”,警察将一本法轮功真相台历一张一张地撕开,随意拼凑数量。警察离开时,没有向家属出具任何扣押物品清单,也没有确认扣押物品的数量、种类及内容。张慧强当晚被劫持到沈河区南塔派出所关押审讯。23日,张慧强被非法关押到沈河区看守所。11月27日,张慧强被非法批捕。2025年2月23日,张慧强被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构陷到大东区法院,他也随之被转至大东区看守所非法关押。3月6日,张慧强在大东区看守所被非法庭审。针对公诉人将国保警察抄家时编造的台历作为所谓证据一事,律师表示,执法记录仪上根本没有出现过名为“苏滨”的所谓见证人,且记录中的画面也未显示有第三人在场。因此,警方呈堂的所谓“证据”不具备法律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近日得知,张慧强已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被勒索罚金20,000元。张慧强已经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此前,张慧强因坚持信仰,曾在2002年被东洲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张慧强在沈阳大北监狱第三监狱,每天被迫做奴工长达14小时的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谷军营;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书记张智;沈河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刚;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周凯;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公诉人杨玉秋;大东区法院院长戴兵,法官朱丽娜;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志文;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所长曾军;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所长李月凡;沈河区南塔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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