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分册 对各地劳教所的调查报告 (2)
提要:
追查国际于2004年2月到2005年1月集中对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进行了调查,发表了一系列各地劳教所内涉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负责人名单以及犯罪事实,现将53篇调查记录整理成集。
目录:
15.1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12《黑龙江大庆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基本犯罪事实》
15.13《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 罪事实
15.15《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16《河南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17《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15.18《山东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19《河北省邯郸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20《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15.11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0年3 -2005年1月1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所长任世财,副所长关德君、姚德斌、孙德宏、徐利峰,政委付茂森,劳教科长刘庆臣。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2、3、4、5、6、7),他们是:毕佳新,汤红,房翠芳,一老年大法弟子,张富,陈英,赵福兰,李凤华,王淑君。多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见案例13,27),残疾(见案例23、29)。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专门进行了扩建,到2002年6月已非法关押了400多名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如: 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侮辱、强迫造假、超期关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见案例21)、电棍电击面部、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用铺板子、用螺丝刀等凶器毒打、用皮带抽、粗绳捆、手铐扣铐、用钳子夹指甲、手指夹子弹、野蛮灌食、灌浓盐水、超强度劳动、体罚、强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浇凉水,“开飞机”、“大背剑”、恐吓、拳脚相加、强迫长期坐板凳、长时间不许睡觉、逼迫吃猪饲料、关小号、吊拷、“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及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勒索钱财等。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单位 | 姓名 | 单位 | 姓名 | ||
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郭刚 |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垦大厦610办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刘亚东 | ||
佳木斯永安派出所警察 | 朱辉 | 佳木斯劳教所 | 所长 | 任世财 | |
佳木斯前进分局警察 | 王连民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孙德宏 | |
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 | 狱警 | 王化民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王秀英 |
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 | 狱警 | 杨xx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徐利峰 |
佳木斯市劳教所 | 队长 | 刘洪光 | 佳木斯劳教所 | 副所长 | 姚德斌 |
佳木斯劳教所管理科 | 狱警 | 徐荣基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于文彬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 | 局长 | 朱少坤 | 佳木斯劳教所 | 女大队队长 | 张小丹 |
黑龙江省597农场 | 政法委书记 | 陈建福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高小华 |
黑龙江省597农场 | 原政法委书记 | 杜万发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苗雪奇 |
黑龙江省宝清县597农场 | 场长 | 付业春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孙德宏 |
黑龙江省宝清县597农场 | 书记 | 孙乃生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洪伟 |
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 | 大队长 | 何强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杨文兵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陈春梅 | 佳木斯劳教所 | 三大队教导员 | 祝铁宏 |
佳木斯劳教所 | 政委 | 付茂森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杨春明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关德君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公安局法轮功专案大队 |
大队长 | 吴哲 |
佳木斯劳教所 | 狱警 | 郭刚 | 佳木斯看守所 | 警察 | 袁海龙 |
二大队 | 刘洪光(大队长)、 | 徐荣基(管理科) |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90
15.12 黑龙江大庆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20日 - 2004年11月28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劳教所(又名东风劳教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经一街22巷54号,对外号称“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自1999年7.20以来,大庆市劳教所 实际上已经蜕变成纵容犯罪、打击善良的法西斯集中营,是残害坚信真善忍、只想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群众的现代化的人间地狱。警察紧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 对坚信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群众采取“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的灭绝政策。
大庆市劳教所这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为达到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95%的“转化率”,以创省级“先进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用各种酷刑迫害,强迫“转化”。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造成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死亡,其中包括当着40多人活活打死的法轮功学员王斌(案例2);法轮功学员何华江在非法押送至大庆市劳教所的当天晚上被折磨致死(案例1);还将多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残(案例5)。
为达到“转化”法轮功修炼者的目的,劳教所以减期为诱饵唆使犯人集体殴打法轮功学员(案例6)。 大庆市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经常使用的暴行包括:蹲小号、挑土、挖石头、进淤泥中割草,还有毒打、针扎、浇凉水、骑铁棍、拷在铁椅子上灌屎尿、上绳、长时间不许睡觉等;对长期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灌盐水、灌食、甚至上绳、坐铁椅子、上手铐等。
以下是黑龙江省大庆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这些材料已经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及法律机构备案。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何华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副所长王咏湘(音),管理科长韩青山(音),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二大队大队长王喜春,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二大队中队长王刚,警察徐恩军,四中队(集训队)值班警察张波、陈立功,犯人王庆林、江发、赵彦军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冷冻、毒打、针扎、浇凉水、绳子勒绑、绑铁椅等酷刑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2 年9月16日,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派出所的警察耿永灵、李志友等伙同四矿保干张新友,把何华江从工作岗位绑架,关押3个多月后于2002年12月23日下 午,把何华江转至大庆市劳教所,劳教所把何华江关入隔离室。2002年12月23日晚9点至11点多被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等人隔离在一楼洗漱间,采用冷冻、毒打、针扎、浇凉水、绑铁椅等酷刑迫害致死。在二楼去洗漱间的犯人赵立志、卢华山、法轮功学员刘福彬等人都听到了何华江痛苦的呻吟。24日凌晨1点 多,劳教所通知何华江15岁的儿子去见他,儿子所看到的是父亲何华江已死,身上有被绳子勒过的痕迹。2003年1月1日何华江的遗体被偷偷地火化。火化那天,何华江仅有的孩子以及他家前来吊唁的大约10名家人也都被软禁。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68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9/60835.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8/6139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0/4190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65.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55.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教导员冯喜,值班警察鲁仍更(音)、文强(脱岗),犯人仓双成、宋保成、刘庆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致死
详细情况:2000 年5月底王斌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因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大庆劳教所便多次毒打王斌。2000年8月至10月期间,为了所谓的“迎接”北京来人检查,劳教所密令各大队做工作,务必做到100%写“保证书”。 2000年9月下旬的一天,劳教所二大队教导员冯喜指使犯人仓双成、刘庆辉、宋保成等,在监号里当著40多 人面前毒打王斌近1个小时,当班的警察鲁乃更、文强(脱岗)在王斌被打时趴在窗户上看到2次没管,直到将其活活打死。王斌淋巴动脉被打断,锁骨、胸骨、肋骨被打折十几根,睾丸被打碎一个,手背被烟头重复多次烫伤,鼻孔被烟头插入烧伤,并且身体多处黑紫,惨不忍睹。第二天送到大庆市人民医院时,值班医生李季彪说:“送来的太晚了。”当时教导员冯喜为了掩盖真象和逃脱罪责,对护士说王斌是自杀。解剖王斌尸体的法医是王春彪、齐井福,在场的还有研究院的副书记陈 开文、王斌单位崔书记、劳教所纪检书记王咏军。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28/621.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13/213.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1/1079.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9/2494.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牛怀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8月牛怀义被非法劳教并非法关押在大庆劳教所。劳教期间劳教所残酷迫害牛怀义,致使牛怀义不能正常炼功、学法,身体日渐虚弱,2001年4月生命已处于危险边缘,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将牛怀义释放回家。牛怀义回家后不到一个月就被迫害致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9/59685.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6219.htm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卢丙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管理科长韩青山(音)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坐“老虎凳”、毒打、上绳
详细情况:2003 年10月20日,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等人将卢丙森关进小号,强行让他“坐铁椅子”进行折磨,直至其死亡。“坐铁椅子”是大庆市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一 种刑罚,警察称是坐“老虎凳”,就是在铁椅子中间有个洞,让法轮功学员坐在上面,手脚都铐在铁椅子上,全身用尼龙绳捆起来, 哪都动弹不了,任人宰割,大小便直接在铁椅上解决。劳教所曾经多次对他酷刑毒打迫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68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8/61398.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左国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赖仲辉,指导员张波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坐“老虎凳”、上手铐及脚镣、上绳、浓盐水、不让说话、不让喝水、不让进食
详细情况:2000 年6月下旬,左国卿被非法劳教1年并非法关押在大庆劳教所迫害。每天白天警察让他挑土,晚上罚站,不让睡觉。2001年12月,警察把左国卿关进“老虎凳”,在“老虎凳”里还给戴上手铐、脚镣,又拿宽胶带从前到后地把他的嘴缠了10来圈,不让说话、喝水、进食。至当晚6点,警察又把左国卿从”老虎凳”上拉出,先是把他的衣物全部扒光,连内裤都被扒下,赤条条的进行所谓安全检查,接着是残酷的上绳,并灌以浓盐水,致使左国卿胸腔严重伤损,日夜疼痛。至 2002年3月,左国卿的状况已近危险,劳教所强行把他拉到医院治疗,从左国卿胸腔内抽出大约4升积液。由于院方警告如果处理不好,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劳 教所为推卸责任才将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左国卿释放。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789.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6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69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43289.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庄刚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劳教所副所长王咏湘(音),管理科科长韩青山(音),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警察李海涛、韩天柱、王军平、王中和、张金生、李二、董如江等,“包夹”犯人刑树国、董如江、李敬平、及犯人赵群民、刘海、孟兆祥、陆义、彭建军、杜国军、李志强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关进小号、上绳、坐“老虎凳”、勒索、毒打、灌食、上手铐、烟头烫身体、坐“束缚椅”
详细情况:2002 年1月22日,警察指使犯人赵群民、刘海、孟兆祥等人围打庄刚祥,将他绑在“老虎凳”上,用胶带封嘴,连气都不让出,致使其被窒息得晕了过去,后由1犯人 用凉水喷醒。警察怕传出去,就把庄刚祥拖到小号坐“老虎凳”。灌食时把“老虎凳”和人一起扣倒,并在灌食后第二天上绳,一共上了5次,致使庄刚祥因手臂损伤而昏迷。2002年4月26日,由于庄刚祥坚决抵制迫 害,警察把他关进小号坐“老虎凳”长达7天7夜。还以减刑为诱饵指使犯人殴打庄刚祥等法轮功学员。身体被摧残得极为虚弱的庄刚祥因家人无力支付好处费和保证金而得不到医治。庄刚祥几近瘫痪还坐“老虎凳”,期间犯人张成才用圆珠笔尖往他头部戳,惨不忍睹。2003年3月6日庄刚祥被警察殴打成重伤,副大队长王英洲强行将他弄到“束缚椅”上坐了7天7夜。警察王英洲指使让“包夹”的犯人把庄刚祥的手用手铐铐起来睡,向外撒出谎言说是防止他自杀和他的个人安全, 这样持续了1个多月。2003年3月“包夹”犯人刑树国、董如江、李敬平,强迫庄刚祥从早4点到晚9点坐塑料小板凳长达17个小时,中午不让休息。犯人李二、董如江毒打折磨他近2个多小时,庄刚祥的双眼、双耳、面部全被打肿,腰部,脊柱、颈椎受重击,二犯还用烟头烫庄刚祥面部、用皮筋抽眼睛、耳朵,用竹筷子夹钻手指缝(所谓的上弦)等,致使其长时间行动不便。“包夹”犯人陆义猛击他的太阳穴,他本能的推挡,劳教所却造谣说:法轮功打人了。副所长王咏湘、管理科科长韩青山(音)对庄刚祥拳打脚踢,又强迫其坐“老虎凳”达10天之久,致使他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大小便时常失禁。7月21日庄刚祥又被王咏湘、 韩青山、王英洲锁上了“束缚椅”。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7/32954.html#chinanews0707-3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4328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43289.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69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1/55976.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11.htm
案例7
受害人:白旭昌、乔永生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等人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不给饭吃、禁止法轮功学员相互谈话
详细情况:2001年1月30日,管教和其他犯人无理殴打10名集体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将白旭昌隔离一天不给饭吃;将乔永生眼角打伤、还将一名姓杜的学员打成一瘸一拐的,走路困难,手也被打伤。劳教所剥夺法轮功学员相互谈话、问好等基本人权。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43288.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福斌、于若钧、郭法(音)东、候广钦、杜国聪、白霜、任亮、魏本生、徐斌、黄太仁、冯广运、周广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劳教所所长应程礼(音),副所长王咏湘,科长韩青山(音),一大队大队长赖仲辉,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二大队大队长王喜春,副大队长张明柱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非法劳教、关进小号拷打、灌尿和屎、不许睡觉、浇凉水、上绳、坐小凳子、坐“束缚椅”
详细情况:2002 年12月份,大庆市劳教所的警察组织了又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大庆劳教所指使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辱骂、毒打,谁表现得心狠手辣,坏主意多,就给谁减刑期。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号拷打,灌尿和屎,经常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禁止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与探望的家人见面,并且非法检查家人送来私人物品。一大队的副大队长王英洲利用两个犯人赵金发、刑树国(音)不许郭法东睡觉,往他身上浇凉水,早晨200盆、晚上200盆,昼夜折磨,长达10天左右。 2002年12月,警察扒光任亮的衣服,再把任亮扣在铁椅子上浇冷水,浇了数小时后一看没起作用,就往他嘴里灌尿和屎(2次)。任亮被毒打得走 路非常困难,近1个星期稍有恢复;将徐斌扣在铁椅子上后再用绳子捆绑,近2天2夜不让他睡觉,徐斌被折磨得走路困难,去卫生间都得别人扶著走,并且警察晚 上安排犯人轮流坐在他床边看著,过一会儿就叫他一次,使他无法休息;警察还对年近60岁的黄太仁大打出手,致使黄太仁被毒打得不能动,躺在宿舍的地上几个小时起不来;警察不让冯广运正常休息、迫使冯广运“坐小凳子”、灌尿等。“包夹”犯人李敬平曾在2002年12月份“包夹”迫害冯广运时曾给他灌尿(当时 68岁的冯广运被强行坐“束缚椅”)。警察让每个刑事犯人都可以随时欺负、打骂冯广运、黄太仁,犯人怕酷刑折磨他们再出人命担责任,就不停地让他俩干活, 晚上别人都睡觉了,他俩却必须坐在小塑料凳上直到次日凌晨3点左右,天天如此。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24.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7/47867.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隋洪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王喜春,副大队长张明柱,二大队中队长王刚,警察王中和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上绳酷刑
详细情况:2002 年7月2日,大庆劳教所非法将隋洪海关押在二大队,当班大队长王中和,警察王刚、王喜春、张明柱逼迫隋洪海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遭隋洪海严词拒绝。王中和便指使上述3名警察给隋洪海上绳。20分钟后,绳子勒进肉里,目击者见隋洪海脸色苍白、情况危急。此时隋洪海已奄奄一息,警察为掩人耳目,赶紧将目击者撵走,把隋洪海送至卫生室,因伤势太重后又送到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右臂骨折(为绳子勒进右肩骨里,硬把右肩骨勒骨折了)。20天后,隋洪海右臂带著钢板被再次押回了二大队。因伤势严重,还需再次手术,现在隋洪海的右臂已完全失去活动能力。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0/35234.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葛振民(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警察李海涛,韩天柱,教导员王军平,二大队王中和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上绳、强行灌食、非法勒索
详细情况:劳教所警察在一天内对葛振民施以3次上绳的酷刑,葛振民还在善良地向警察讲著真相,第二天接著又给他上了4绳。2001年12月左右,对绝食的葛振民,强行灌加大量食盐的半生不熟的玉米面粥,造成葛振民胃粘膜、肠粘膜脱离,大肠85%溃烂。以保外就医为名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仅葛振民一人就被敲诈“好处费”1.2万元,加上保证金5000元,共被勒索1.7万元。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69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4328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7/32954.html#chinanews0707-3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国聪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三大队警察王英洲 ( 2001年所在大队) 及秦大队、胡大队、宋队长、符内勤等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勒索、毒打、上绳、关小号、浇冷水、殴打、胶皮管子抽打、灌盐水、上手铐、非法体力劳动
详细情况:大庆劳教所警察指使“包夹”的犯人经常毒打辱骂杜国聪,往他身上浇冷水。有一次警察用一寸粗的胶皮管子抽打杜国聪,杜国聪被打得全身多处青紫,鼻子鲜血直流。2001年8月1日,三大队的大队长王英洲组织六名警察(秦警察、胡警察、宋、符内勤等)和几名犯人共10余名,从早上8点至晚上7点多,用上手铐,木棍撬嘴等手段给杜国聪灌盐水,往他身上浇4脸盆盐水,并让他在盐水中坐了1个多小时。还上了2次绳,逼他在地上跪著,用大皮鞋踩他的前胸后背,致使右胸软肋损伤。杜国聪于8月7日下午调回一大队。2001年12月所长王咏湘(音)对杜国聪家属多次以给杜国聪加期、批捕威胁,逼家属交了3500元钱。 而对杜国聪则非法关禁闭11天,并用4个犯人、2名警察严加看管,进行迫害。2002年12月,把杜国聪关进小号,毒打了20多天,使他全身是伤,腰直不起来,且在“包夹”监视下强制体力劳动。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692.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0/61550.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国聪、庄刚祥,刘福斌、白霜、邢全震(音)、徐斌、任亮、李东宁、葛振民(音)、扈红记、张胜辉、黄太仁、魏本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管理科长韩青山(音),一大队大队长赖仲辉,教导员王军平,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上绳、坐铁椅子、殴打、逼迫吃药打针、非法隔离
详细情况:2002 年4月1日至7月10日,大庆劳教所开展所谓的“百日安全转化”的犯罪活动,在此期间采用强制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4月26日管理科长韩青山等几人与一大队的大队长赖仲辉和王英洲及警察迟××等,分别给法轮功学员任亮、白霜、庄刚祥等上绳。劳教所一大队在大队长赖仲辉、教导员王军平、副大队长王英洲等人的指使下,以给劳教人员减期为诱饵,利用其他案例劳教人员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其中在一大队杜国聪、任亮、白 霜、魏本生、李东宁、葛振民、刑全震、扈红记、张胜辉、黄太仁等经常被犯人拖进厕所殴打折磨,主要是击打内脏的要害部位。他们说这样看不出外伤,内伤无所谓,要说哪打坏了,就说他有病,逼他吃药。扈红记、徐斌、李东宁、张××及庄刚祥等都被强行拽去打针或吃药,如果把药吐出就又遭毒打!庄刚祥在隔离期间被罚坐铁椅子、被警察用上绳等手段打骂折磨后,至今身体没有恢复,经常出现抽筋、全身麻木,目前走路都很困难;刘福斌经常遭到“包夹”劳教人员的打骂。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43289.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栾志义(音)、胡人权、王永强、吕观茹、梁井礼(音)、刘汉学、张胜辉、田彦新、乔永生、白旭昌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警察李海涛、张明柱、韩天柱、王中和等,教导员王军平。
基本犯罪事实:严冬室外使用冻刑、户外冰上浇凉水、上绳
详细情况:2001 年2月,二大队警察将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扒光带到严寒零下20多度的户外,用手铐十字架形地铐到铁架子上,长达2个多小时。胡人权被冻晕过去,失去了知觉。警察还对王永强、吕观茹、梁井礼、刘汉学、张胜辉、田彦新等10余名法轮功学员施以“上绳”等酷刑企图使他们放弃炼功,当时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血肉 模糊。经过了2年,他们身上的绳印仍清晰可见。2001年农历正月初七零下28度的夜晚,自称为“地狱小鬼”的副大队长王英洲等人深夜召集警察及一些犯人将乔永生、白旭昌等扒光棉衣和鞋帽,只允许穿线衣、线裤,推到外面站在用水浇出的冰上长达20多分钟。期间,一大队对栾志义一天上了9次绳, 使他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4328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铁志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管理科长韩青山(音) ,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指导员张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坐“束缚椅”
详细情况:2003年6月12日,劳教所对铁志杰非法加期,铁志杰向劳教所反应此违法事件,遭到所管理科长韩青山当众毒打。警察张波、张明柱惩罚铁志杰坐“束缚椅”坐了7天7夜。在劳教所,只要学员讲真相,揭谎言,就会受到各种不同的迫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6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案例15
受害人:十几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教育科长刘千里(音),二大队大队长王喜春,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及劳教人员翟洪峰等人
基本犯罪事实:严冬室外使用冻刑
详细情况:2000 年2月末,劳教所二大队管教因值班期间打麻将、喝酒,玩忽职守,造成三中队两个刑事犯互殴毁容。二大队领导、管教受到所领导批评:“你们没管好刑事犯,法轮功也管不好。”于是他们便把怨气都撒在这些法轮功学员身上。在刘千里、王喜春等人的密谋策划下,张明柱、翟洪峰等人把坚持炼功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在外面凉衣服的铁柱子上,然后把这些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部剥下,让他们在零下十几度的寒风中冻著,而他们穿著军大衣站到屋里,看着这些法轮功学员在严寒中受苦。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爽(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一大队长赖仲辉,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二大队“包夹”的犯人赵彦军(参与迫害死法轮功学员何华江的直接责任者之一)、孙海波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殴打、关小号、坐“束缚椅”
详细情况:在 2003年5月5日、6日期间,一次在萨斯病期间隔离间消毒时,二大队犯人赵彦军、孙海波毒打法轮功学员于爽,逼其骂大法,于爽在痛苦之极冲著劳教所院墙撞去,头部撞了一个包,后警察把他强行锁到“束缚椅”上,并给其加期3个月。于爽凭著外科大夫的经验诊断,他右侧第十一根肋骨被打成骨折,身子扭动一下都痛苦难忍。紧接著又被强行在“束缚椅”上坐了7天7夜,脚镣把两腿的腿肚子坠得很粗、浮肿,行走都很艰难。2003年12月 份,大庆市劳教所一大队长赖仲辉指使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对于爽大打出手,当场狠拳击中他的面部致使眼镜镜片当即碎裂,刺入眼皮,流血不止。然后王英洲又用拳头连续猛击他两腮、胸部、腹部,致使他整个面部变形,体内受伤。王英洲怕自己恶行曝光,随即将于爽关进小号,强行塞入“老虎凳”5天。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11.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1/55975.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建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犯人江云喜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睁眼蹲、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2002年10月,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指使犯人江云喜等对李建林罚蹲,每天逼迫蹲在地上长达19个小时,强迫7天7夜不让睡觉。致使李建林的腿肿得像小水桶一样粗,身心受到难以想像的摧残。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2/56049.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太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一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搓皮肤
详细情况:劳教所一大队警察指使刑事犯把黄太仁的衣服扒光,然后边往身上浇凉水,边用硬塑料刷子狠刷皮肤、上搓皮肤的刑罚迫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管理科科长韩青山及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绳子吊
详细情况:大庆市劳教所管理科科长韩青山等人,因杜印非法劳教期满时不写“保证书”,坚持信仰,就把杜印关到禁闭室用绳子吊了24小时。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57.html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战音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为首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使用柳条抽、用牙刷把夹手指、体罚喷气式飞机、电棍电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0年8月初,战音阁被非法劳教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迫害,他遭受了柳条抽、用牙刷把夹手指、体罚喷气式飞机、电棍电等酷刑。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0/61550.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子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李子宽被非法劳教2年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迫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2/61073.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大庆市让胡路拘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绑架
详细情况:2000年李凌被非法劳教1年,2001年1月21日至7月5日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劳教所。2002年年初,李凌被胡路拘留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并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3/58803.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7411.html#chinanews-1002-1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玉亮、冯金明、扈洪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酷刑、浇冷水
详细情况:2002 年11月,几名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因为声明以前被警察强迫在“转化书”上签的字作废而遭到警察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再次摧残迫害。其 中,被迫害最严重的有马玉亮、冯金明、扈洪记。警察在11月25日、26日、27日对他们3人一天迫害一个人,每天从晚8点钟左右一直迫害到近半 夜12点钟,对他们不停地浇凉水(都是强行扒光衣服后浇凉水),这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拖回屋里的时候都已昏死过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4/57849.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2/56049.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汉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劳教所副政委王仙阁,劳教所队长王忠和及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不让睡觉、非法酷刑、灌屎灌尿、冬天不让穿衣、不让穿鞋
详细情况:2003 年4月21日刘汉学被强制押送到大庆市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劳教所警察每天采用车轮战术,用各种方式对刘汉学进行迫害。逼迫不让睡觉,每天到半夜1点30才许睡觉,3点多就得起床,就这样持续迫害100多天。劳教所的一大队,除对法轮功学员用各种酷刑之外,还让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灌屎灌尿,冬天不让穿衣、穿鞋,由犯人架着在屋内游行示众,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4/57849.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6/56890.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胜辉、焦永林及其他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副所长王咏湘(音),管理科长韩青山(音),劳教人员杨春雨,绥化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浇凉水、锁进铁椅子
详细情况:张胜辉因不配合“洗脑转化”,被大庆市劳教所副所长王咏湘、管理科长韩青山转押送至绥化市劳教所继续迫害。大庆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极其残忍,曾多次被明慧网曝光,使得警察及犯人非常害怕。最近,大庆市劳教所的警察采取新一轮的迫害方式,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转到迫害手段更为残酷的绥化市劳教所进一步迫害。目前,已知有焦永林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绥化市劳教所迫害。大庆市劳教所犯人杨春雨,对张胜辉浇凉水长达6小时,致使他昏过去2次,后来被脱光衣服锁进铁椅子坐到晚上。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52308.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54018.html#chinanews-07152003-12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43289.html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戴益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2002年戴益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戴益的妻子盛晓云也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至哈尔滨戒毒所,非法劳教2年,家中仅剩下一个还在上小学的女儿,没有生活来源。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5/40004.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亚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黄亚忠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38996.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梁井礼(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警察冯喜及犯人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超体力劳动上绳
详细情况:2000年6月21日至7月17日期间,大庆市劳教所警察冯喜指使犯人,非法强迫梁井礼进行超体力劳动,强迫他每天挑土,给他上绳进行酷刑折磨;还在冬天把他扒光衣服绑在户外晒衣服的架子上冻他。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3/33246.html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警察刘千里(音)、冯喜、卢乃更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殴打、罚站、挑土、不让吃饭、上绳、扒光衣服铐在室外零下10多度的凉衣架上冻、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2000 年8月3日张忠被非法劳教1年,非法关押在大庆劳教所迫害。原二大队教导员冯喜、卢乃更多次用警棍殴打,致使张忠头部被打起大包,浑身青紫,不写“保证”不让家属接见。每天被罚站、挑土(每天挑100担左右),不干完活不让吃饭。后被调到二大队的教导员刘千里等为了阻止法轮功学员的绝食抗议,采用上绳、扒光衣服铐在室外零下10多度的凉衣架上冻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劳教所警察采用疲劳战术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不让他们睡觉。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曹景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毒打、关入小号、非法勒索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被安装保卫科的朱尊仁勒索5000元;2000年12月再次被朱尊仁勒索1.4万元。2002年被非法判刑劳教2年在大庆市劳教所非法关押,关押期间被大庆市劳教所警察毒打、关入小号。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洪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管教冯喜、刘庆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打嘴巴子、电棍及托布杆威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上绳、戴手铐、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崔洪义被劳头打了20多个嘴巴子;被刘庆辉打耳光,从床上打到地上当时晕过去有10多分钟;被管教冯喜拿著电棍、托布杆威逼写不炼功的“保证”;有时给戴手铐;如果炼功就用小绳子绑在椅子上几个小时;非法加期等。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7/23888.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被大庆驻京办及消防支队的陈志军非法勒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李明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被大庆驻京办勒索3986元。被消防支队的陈志军勒索1000元。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7/23888.html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延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张延年被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非法劳教10个月。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7/23888.html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众夫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庆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强迫洗脑、强迫劳动
详细情况:2001年李众夫被非法劳教1年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迫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7/26167.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候宝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2002年2月8日,候宝军被非法劳教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劳教所二大队把他关禁闭隔离,截止这则消息2002年2月24日在明慧网上曝光时,二大队仍在继续强行禁闭候宝军。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贾学群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贾学群被非法劳教1年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迫害。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75.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52
15.13 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20日 - 2004年10月23日
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又称河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 所长武宏儒(音)、周晓红(音)、高明旭、王燕(音)、张秀华。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4)。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强迫军训、强迫干苦力、捆绑、强行灌食、上绳(“上绳”;即用绳索捆住两臂,双腿呈半蹲姿势,弯腰低头,双手背到后面,并且无限度地往上拉,绳索是越捆越紧直到极限,旁边有好几个人拳打脚踢,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被打的遍体鳞伤,昏死过去多次。)、“老虎凳”、“穿约束衣”(此衣是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 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狱警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法轮功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 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主要犯罪人员: 武宏儒: 所长 周晓红: 所长 高明旭: 所长 王燕(艳): 所长 张秀华: 所长 (原一大队队长) 贾美丽:队长 三大队 胡兆霞: 队长 三大队 郑玉凤: 队长 三队生产队 任远芳: 教导员 三大队 韩继新: 中队长 三大队二中队 王玉琳: 队长 三大队 毛玉珍: 狱警 三大队 崔 莹: 狱警 三大队 张 慧: 三大队 马 兰: 狱警 三大队 胡丽娜: 狱警 三大队 王 囡: 中队长 三大队 张 楠: 狱警 管理科 张 蕾: 周晓红: 副所长 郭红岩: 科长 管理科 陈兰英: 科长 警械科 姜艳玲: 队长 二大队 闵玉梅: 队长 应美玲: 队长 郭向荣: 科长 教育科 郭素霞: 狱警 吉建敏: 狱警 |
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柯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柯玲,由于酷刑折磨,没多久柯玲就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17.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桂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劳教所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孙桂兰超强体力劳动,给老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和肉体摧残,在长期的折磨下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50934.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四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2003年5月25日左右,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孙四梅迫害致死,家人看到她遍体是伤。家人不愿意将尸体立即火化,在太平间放了几天,后被狱警强行火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62.html
案例4
受害人:张雅丽、张保菊、管戈等6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贾美丽(三大队队长),吸毒犯燕萍、付金玉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从2003年4月22日起对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手段,使用一种酷刑,叫做“约束衣”。此衣是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 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他们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法轮功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 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目前已经查证有张雅丽、张保菊、管戈等6名法轮功学员被此酷刑迫害致死。指使者是贾美丽,用刑的凶手是普教燕萍、付金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41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7.html
案例 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玉静、张憾文、赵希莲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茵(队长)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老虎凳”、上警绳、手铐、带脚镣、剥夺睡眠权利、在地上拖、强行灌食等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们对法轮功学员经常施用各种酷刑,如电警棒、“老虎凳”、上警绳、手铐、带脚镣、不让睡觉等等。狱警给赵希莲上警绳后,身体压上凳子,狱警又坐在上面,直压得赵希莲昏死过去。赵希莲醒来后,狱警令2个普教架著赵希莲象拖把一样在地上来回拖,将她折磨得死去活来,惨不忍睹。有一 次狱警给赵希莲上警绳连续5天5夜,昏死后松开,醒来后再上紧,反复连续上警绳,直折磨得赵希莲昏死多次。上警绳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就是用绳索捆住两臂,双腿呈半蹲姿势,弯腰低头,双手背到后面,并且无限度地往上拉,绳索是越捆越紧直到极限。一般人上绳后都惨叫不止,撕心裂肺,汗如雨下。张茵(队长) 把陈玉静用东西塞住嘴,连续上警绳,从下午3点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长达12个小时,酷刑致使陈玉静精神失常,丧失正常行为能力,后被转送到新乡市精神病院。狱警揪著张憾文头发在地上拖,直把她拖得遍体鳞伤,小便失禁,两腿伤痛无法行走长达数月之久,并在野蛮灌食时将她牙齿撬掉一颗, 其余全部松动。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20/44875.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秋菊、丁香芹、丁项英、韩福兰、王桂花、王爱芳、闫红、闫丽萍,朱鲜枝,袁襄樊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武宏儒(所长)、高XX(所长)、狱警周晓红、王艳、张秀华、贾美丽、任远芳、吉建敏、胡兆霞、王囡、韩继新、张惠、马兰、崔莹、张蕾、胡丽娜、郭素霞、毛xx等
基本犯罪事实:上警绳、拳打脚踢、强制劳动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底至2002年1月,在所长武宏儒、所长高明旭、周晓红、王艳、 张秀华的直接指挥和策划下,劳教所狱警使用上警绳折磨法轮功学员,旁边有普教拳打脚踢。上至63岁的老人,下至17岁的少女,有超过100名法轮功学员受此酷刑。导致受害人不能走路,胳膊不能抬起,手脚麻木,没有知觉。狱警把崔秋菊折磨了3天3夜,把她打成重伤。狱警折磨王桂花4天4夜,致使王桂花腰部严重受损。狱警折磨韩福兰3天3夜,导致韩福兰的嘴被绳子勒肿,两肩被勒得血肉模糊,几个月不能碰水。吸毒人员把王爱芳的小腹踢得青紫,又把她拉去上绳。狱警把丁项英连续捆绑了5天4夜。狱警给丁香芹上绳,使她2次昏死过去。狱警把闫红捆绑毒打,致使闫红手肿得象面包,失去活动能力。狱警还把闫丽萍、朱鲜枝、袁襄樊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酷刑后,狱警吉建敏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63.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香芹、韩福兰、蔡巧、杨春兰、张憾文、王爱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武宏儒(所长),贾美丽(三大队队长),任XX(队长),王XX(队长),周小红(队长),胡兆霞(副队长),陈兰英(警戒科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上警绳、拳打脚踢、关禁闭、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蔡巧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两次遭受酷刑迫害导致头破血流,缝合十几针,肋骨被摔断3根,并遭2次加期共7个月。2002年3月,队长贾美丽强行拉韩福兰到新办公楼里上绳,并令保安人员毒打韩福兰,导致韩福兰昏迷2天后出现尿血情况,肩膀因上绳被勒出长长的大水泡。6月份保安毒打绝食抗议的蔡巧、杨春兰、张憾文等,并给她们上绳。狱警陈兰英及保安将张瀚文的腿打断,至今卧床不起。有一次,所长武宏儒 与几名保安一起将丁香芹用绳子捆后从背后用木棍穿过胳膊和绳子将丁香芹吊起,然后指使保安踢打,用烟头烧。这样残酷折磨了1天1夜。狱警胡兆霞 (三大队副队长)曾在3天内3次指使保安给王爱芳上绳。副所长周小红指使犹大和普教打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警戒科科长陈兰英多次毒打、打伤法轮功学员。三大队队长贾美丽以封闭式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贾曾把一名法轮功学员关禁闭1个月,让2个吸毒犯人看著,每天晚上2点以 后才能睡觉,早上4、5点就让起来,百般折磨。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63.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1/8/39271p.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66029.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君、韩富兰、宋风仙、杨爱勤、乔荣旭、李秀荣、靳(荆)建秋、周红英、张保菊、王红霞、王爱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贾美丽、任远芳、王囡、胡兆霞、韩继新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军训、体罚、烈日下暴晒
详细情况:2002年5月23日-6月4日,劳教所狱警贾美丽、任远芳、王囡、胡兆霞、韩继新强迫15名法轮功学员陈丽君、韩富兰、宋风仙、杨爱勤、乔荣旭、李秀荣、靳(荆)建秋、周红英、张保菊、王红霞、王爱芳等在烈日炎炎下军训。狱警时常对她们体罚。狱警张惠、马兰和普教海红曾毒打王爱芳。狱警强迫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暴晒一中午。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63.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君、高亚南、顾春红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
详细情况:2002年11月28日,劳教所狱警使用上绳折磨陈丽君、高亚南、顾春红等法轮功学员。她们被拖在地上,衣服被磨破、撕破。顾春红手上、脚上、腰部均有被磨破的伤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5.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小东、许云朴、许碧珊、魏桂荣、苏娥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吉建敏、王囡、韩继新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狱警贾美丽把王红霞非法加期4个月,后来又加期6个月。2002年5月份,三大队狱警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吉建敏、王囡、韩继新等人对10余名法轮功学员加期,其中,王小东(4个月),许云朴、许碧珊、魏桂荣、苏娥被加期(3个月)。郑红霞2002年3月解除的劳教,当时由她本人单位、派出所、“610”接回去。到本地后直接把她送入看守所,一直未回家。5月1日又被非法送进劳教所,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5.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邢荣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郭向荣(教育科科长)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强度劳动、扒光衣服在外面冻
详细情况:在原三队的空院子里,狱警不回家,对法轮功学员施行“三包”一强制“洗脑”。并且星期日及每日的中午,晚上逼迫法轮功学员加班加点干活,生产假发、挂毯、服装等。以怕传染为借口取消家属接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借SARS疫情之机,对所内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迫害,每天高强度劳动,非法取消通信自由,不准通信,并非法剥夺2个月一次的家属接见的权利。4月份又重新播放诬蔑大法的喇叭,又以安检为名把法轮功学员的被褥全部拆开,棉花撕烂。邢荣因天凉在所服外加衣服而被扒光衣服在外冻。狱警郭向荣扬言不“转化”就关几个月、几年,什么时候“转化”什么时候出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3/50223.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韦桂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灌食、拳脚相加、辱骂等酷刑折磨,“约束衣”致残
详细情况:2001年3月,韦桂荣被非法判1年半送入十八里河劳教所劳教。狱警指使普教对她进行残酷迫害,上绳、灌食、拳脚相加、辱骂等等,对她一次次无理加期,到期也不放人。2003年4月,劳教所狱警给韦桂荣穿上“约束衣”上刑,致使韦桂荣的两臂残废,现被关在二楼由吸毒犯料理她的生活。在狱警的唆使下,吸毒犯什么都可能干得出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75.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依旺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周口市政保大队政保股狱警高峰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 2000年10月,周口市政保大队绑架依旺班。狱警高峰因为没有达到利用依旺班往上爬的政治目地,全然不顾她女儿在旁边痛哭,抓著依旺班的头发使劲撕打。12月26号,依旺班被绑架到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6/55705.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福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保安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 2002年2月,十八里河劳教所第二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韩福兰。犹大多次打骂坚持炼功的韩福兰。狱警非法迫害韩福兰,致使她脸色发黄,两手红肿,两腿不能站立,完全没有行走能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6245.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汉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
详细情况:2002年2月,十八里河劳教所第二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张汉文。狱警连续野蛮灌食14次,将她的腿打瘸了不能走。张汉文的姐姐去看她,副所长周小红否认的说:“谁打她了?没人打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9/59693.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雅丽、王燕、赵喜莲、王美琴、孟月娥、张瀚文、周素梅、高淑婷、赵玉霞、陈欲静、吴小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武宏儒、四大队副队长裴素荣、副所长周晓红、队长王淑兰、张茵、裴素荣、刘保兰、王玉芳、狱警王楠、王淑兰、王玉芬等、以及普教
基本犯罪事实:拳脚相加、用针扎手、上绳、坐“老虎凳”、强行拖行、关禁闭、强行送精神病院
详细情况:2001年 10月1日,狱警和普教暴打法轮功学员而得到奖励,加分、减刑期。张雅丽、王燕、赵喜莲被从两层床上拽下来,重重摔在地上,不分胸前背后、小肚子、阴部猛踢猛跺,用鞋底抽脸、打头,抓起头发往墙上撞。张雅丽被打得眼圈发黑、胸疼不能深呼吸,不能平躺著睡觉。王美琴被打得鼻子出血不止。赵喜莲被打得耳朵流脓, 脑震荡。孟月娥被打得全身上下青紫块。王燕被锁在屋子里用针扎她的手。张瀚文被拖著胳膊,抓著头发在地上拖七、八米远。
2001年12月26日──2002年1月15日劳教所对120名 法轮功学员上绳。张瀚文(50多岁)被上绳折磨昏迷过去而送到乡卫生院输氧。狱警王楠还骗大夫说:“张瀚文在劳教所跟吸毒犯打架,气成这样的。”某狱警穿著新皮鞋对周素梅上绳,又踢她100多脚,皮鞋都踢坏了。赵喜莲被同样的手段上绳后又坐“老虎凳”,几个男警站在她身上踩把她折磨得昏死过去。所长武宏儒给高淑婷非法上绳以致其半残废,四大队副队长裴素荣用电警棍电她的胳膊、腋下,造成她重度电伤。赵玉霞上绳也被折磨得昏死过去。吴小华被上绳又挨打,关禁闭 号。
狱警将张瀚文腿打伤以致几个月不能行走,头发被揪掉一大片而露出头皮。陈欲静从下午6点钟开始被上绳直到晚上10多钟,狱警张茵还用破抹布堵著陈欲静的嘴,后把她强行送往新乡精神病院。副所长周晓红、队长王淑兰、张茵、裴素荣、刘保兰、王玉芳亲自指挥对张瀚文强行灌食,7、8个人按著她的四肢,捏著鼻子,按著头,由于严重缺氧,张瀚文出现了小便失禁。狱警更下令吸毒犯给她搔痒(脚心、腋下、全身)灌食,把张瀚文的牙齿撬掉1颗,松动3颗,又加期3个月。狱警王淑兰、王玉芬操纵吸毒犯把张雅丽关在屋子里毒打,用拖把捣她阴部,用膝盖捣阴部、小肚子,手段极其下流,还威胁张雅丽不许说出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0/59733.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红霞、赵燕霞、王俊英、陈利军、孙江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无限期劫持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绑架关押劳教期满的法轮功学员郑红霞、赵燕霞、王俊英、陈利军、孙江怡等,不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41.html
案例18
受害人:赵西联、王德平、朱仙枝(四大队、二大队、以及一大队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四大队、二大队、以及一大队)狱警和保安、队长姜艳玲、狱警李井月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谩骂、“烤全羊”、长年加班加点劳动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包夹”人员谩骂、殴打赵西联致使她精神恍惚,后送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将王德平上绳迫害, 其中2次将人吊起来,名曰“烤全羊”,导致王德平腰椎盘突出,大小便失禁。“包夹”人员毒打朱仙枝,狱警李井月不但不制止,反而叫打手再用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35.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闫爱英、王德平、付红霞、苑香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上绳,挂吊,坐“老虎凳”,电击,胶棒打等)、野蛮灌食、加期劫持、掩盖粉饰、毒害法轮功学员家属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初,十八里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上绳,挂吊,坐“老虎凳”,电击,胶棒打等迫害,还扬言:上级有令,打死算自杀。焦作市公安局一名书记员闫爱英被拖去上绳到不能走路。王德平被拖去“烤全羊”,又有一次是以五马分尸式的刑罚折磨。狱警对付红霞先2次野蛮灌食,几把勺子把被撬弯,嘴里被捣烂,牙龈撬出血,两颗门牙被撬成大豁口,血与食物一齐喷出,狱警将几把勺子把插入喉咙深处,食物既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令她窒息。朱仙芝遭多次野蛮灌食,下巴骨被撬错位。苑香范被多次野蛮灌食后瘦得大腿变了形,生活不能自理。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以各式原因多次加期,甚至超过劳教期一半以上。一旦有外边参观或其它劳教司法系统参观,便把学员派去看“洗脑”录影,找一些犹大或吸毒犯人进行采访。劳教所2个月一次接见日,并非法强迫家属必须在一张攻击法轮功与法轮功创始人的表上签字,否则不准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9/61502.html
案例20
受害人:河南法轮功学员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狱警何海华、崔莹、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无故暴打、上绳、强迫唱政治歌曲、答政治试卷、“包夹”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2日,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指挥普教无故将法轮功学员甲暴打一顿,10月3日,狱警何海华打甲的脸直到手累了才停下来。10月18日强行给甲戴了一天的手铐。2002年1月狱警崔莹把甲带去上绳达7个多小时。胡兆霞(中队长)以上绳来威胁让法轮功学员唱政治歌曲。2002年10月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法轮功学员答政治试卷,不答者加期3至6个月。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吃生芽的土豆,霉面和好面分比例配著吃,早晨的盐菜里面有老鼠屎和死苍蝇。并有犹大形影不离“包夹”法轮功学员,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如去厕所、劳动、吃饭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61642.html
案例21
受害人:项城法轮功学员田淑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与折磨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劳教田淑华一年,狱警并对她多次毒打和折磨。田淑华非法劳教期满后被家人接回家时,眼睛不能看书,腿不能行走,生活已经很难自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61709.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小王(化名)、张保菊、赵喜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武宏孺、狱警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普教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毒打
详细情况:2002年底,姜艳玲指使普教毒打小王,又拉去上绳,把她吊起来头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造成腿和腰部还麻木无知觉。2002年底,不法人员对写信揭露所长武宏孺的罪行的张保菊上绳。2003年3月初,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3狱警以上绳相威胁逼迫赵喜莲干活。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叫来保安连拉带拖地拖下楼,头部损伤几处,鲜血直流不止,又用绳子把赵喜莲骨瘦如柴的身体捆紧,吊起来旋转几圈、毒打直至昏死过去,失去知觉,赵喜莲回来后仍精神恍惚,走路直不起腰来,身体非常虚弱。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更指使吸毒人员以赵喜莲的名义写了一份“保证”,拉著赵喜莲的手按下手印。狱警陈兰英、张楠两人直接毒打、折磨赵喜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6/48492.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秀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转化”、穿“约束衣”、不让睡觉、让坐在凳子腿朝上的凳子上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采取强行上绳,穿“约束衣”,不让睡觉、强迫听诽谤、漫骂法轮功创始人的录音等。警察对60多岁的杨秀华进行强制“洗脑转化”、穿“约束衣”,致使胳膊被拉伤;又不让她睡觉,眼皮用火柴棍儿支著,不让闭眼,把凳子腿朝上,让她坐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2022.html#chinanews-20031207-2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红霞、王开英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加期劫持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对王红霞无理加期2次,第一次非法加期4个月,第二次因为她不参加所谓政治考试,加期6个月。三大队非法关押、多次毒打、并将原判3年劳教期已到期的新乡市法轮功学员王开英非法加期3个月。狱警亲口承认王开英身上的伤是被打的。另外,对于内有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所谓“政治考试”,所有没有答卷的学员都被无理加期。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9/62853.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真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
详细情况:2003年6月初,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陈真萍。当时连打带拖,衣服被拖烂,身体几处被拖伤。狱警并对以绝食抗议发法关押的陈真萍进行绝野蛮灌食,陈真萍绝食第十一天出现了心肌梗塞的症状,狱警们怕死在劳教所,就让陈真萍女儿把她接回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5/63295.html#chinanews-20031225-61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管理科长郭红岩、狱警李淑香、普教沙卫霞与孙海霞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强迫输液、上绳、打耳光、往脸上吐烟雾、在太阳底下晒、殴打谩骂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22日晚,狱警叫法轮功学员乙进办公室,几人强行按著她、捏著鼻子进行野蛮灌食。嘴被撬烂了、嘴唇上起出了血泡、鼻子也被捏烂了、牙齿被撬得松动、喉咙肿痛得不能下咽。劳教所对不做操的乙上绳,身上的2件棉袄都被撕脱下来,只剩下毛衣。他们把绳子绕在胳臂上,在背后使劲的提升,不让站著,只能站马步。乙出了一 身的冷汗,并且恶心、心跳加快、全身僵硬、站不稳,就坐在了地上,男保安把她拉起来,使劲的向上掀著两个被绳捆著的胳膊,说:“活动,活动。”还打耳光、 往脸上吐烟雾。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5/68442.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妙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超时劳作
详细情况:2002年6月26日,十八里河劳教所对李妙能进行非法劳教。李妙能被迫每天劳动10多个小时,剪绣片上的线头,太可思西服、童装、珠绣以及手工夹花。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被奴役劳动时只有2次去厕所时间,一次15分钟。在长期迫害中,她因加班时间太长(一般加班到11点以后)、上厕所不准时,造成心脏跳动过快、呼吸困难、浑身抽搐、血压极高,晕倒1次、失去知觉2次。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2/68216.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娥、王德平、赵喜莲、赵玉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保安
基本犯罪事实: 加期、上绳、打骂、迫害至精神失常、烤全羊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28日,劳教所保安对法轮功学员行毒打、上警绳。警察对白娥进行上绳、对王德平4次上绳以致其不能走路。赵喜莲被拉去上绳遭迫害至精神失常。赵玉霞遭2次上绳吊起来。劳教所不让杨永生回家看望病危的老伴,老伴临终,杨永生还在劳教所里。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桂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上绳、加期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周桂珍,给她上绳,吊达24小时不下绳,手脚被绑,眼皮上下贴上胶布不让睡觉,耳朵塞上复读机播放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音,嘴里塞上破脏布,然后用胶布缠在脖子上。由于脏布塞住了气管,周桂珍一会被窒息得脸色青紫,瞪直了眼,狱警们因心虚害怕才松了松,但上绳直到24小时后才松下。周桂珍左边的胳膊和手、腿、脚半身肿得近9个月还没有恢复,手不能干活及洗衣服,生活不能自理。警察3次非法关押陈利军,第一次1年、第二次1年又加期3个月,到期不让回家,又送入“洗脑班”,第三次被送入十八里河劳教所,劳教所狱警对她暴力转化、上绳摧残,致使她走路都很困难,现在腿还有点跛。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66422.html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玉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无故超期羁押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残害赵玉霞,折磨的骨瘦如柴,不成人样。2003年12月16日非法劳教期满后,无理再加期1个半月。2004年2月3日又到期,却仍被非法超期羁押在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至今情况不明。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4/68376.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霞、孙江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刘占英、警察闵玉梅、王玉琳
基本犯罪事实:暴打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霞。不法人员刘占英等几个人多次暴打李霞,撕拽著头发把她摁在地上,几个人踢打,还站到她身上跺,李霞因此两腿致残、 酸软、疼痛无力、大便失禁,在车间的地上躺了1年多,食宿不能自理。狱警闵玉梅、王玉琳多次打骂法轮功学员。“包夹”人员将孙江义打了一顿,狱警王玉琳不问情况先问:“你说法轮功好不好?”孙江义答“好!”再啪一个耳光打在孙江义的脸上。就这样一边问一边左右打,直打得孙江义脸青紫变形,鼻子、嘴鲜 血直流。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17.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武宏儒、王燕、张秀华、警察马岚、郭向荣、三大队毛姓警察、普教燕萍、付金玉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灌食、用擦地抹布往嘴里塞、强行打吊针、不让洗、不让睡
详细情况:2003年6月1日, 普教燕萍用膝盖顶住丙的后背,把她的头猛向后掰,马岚用双膝跪在学员小腹部位,然后用铁器撬牙齿,牙齿被撬裂,郭向荣把勺子塞到学员的喉咙根,一勺接一勺地往里塞泡馍,接著往喉咙里灌汤水,用擦地抹布往学员嘴里塞,胸前、脖子里灌得像浆糊一般,不让洗、不让睡。6月9日,丙被强迫在狱医室门口打吊针,6月10日丙被戴上手铐拉去协和医院抽血检查,普教燕萍掐脖子、用抹布堵嘴,将丙楼上楼下来回地拖,许多人目睹。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67.html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春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粗暴灌食、打胸部、阴部,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2003年秋天,劳教所警察在冰冷的地上对法轮功学员赵春华进行粗暴灌食,打其胸部、阴部,不让睡觉。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8/78899.html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晓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贾美丽、副大队胡兆霞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上铐、上绳、强制苦役劳动
详细情况:2001年8月31日, 十八里河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晓翠。劳教所里警察多次被打骂、强行灌食、上铐、上绳、强制苦役劳动。腊月天把窗户打开让学员罚站。李晓翠被强制罚站了3夜。还有几次被罚站到夜里3点。并无理加期劳教8个月。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贾美丽、副大队胡兆霞等一伙是主要犯罪人。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6/81883.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队长周小红和任远芳等、3名普教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拳打脚踢、往她嘴上抹屎,把用过的卫生巾贴到嘴上,往嘴里塞脏抹布等、索要医药费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连续2次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陈丽君,对她进行各种残酷折磨毒打,包括上绳、毒打陈丽君的胸部、腹部、阴部,往她嘴上抹屎,把用过的卫生巾贴到她的嘴上,往嘴里塞脏抹布等。劳教所队长周小红和任远芳多次指使普教对陈丽君进行折磨。3名普教轮番对陈丽君打耳光,拳打脚踢,毒打她的胸、背部。 劳教所任远芳逼迫陈丽君同他们一起到陈丽君的家中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索要数千元的医疗费用。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20
15.15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2004年8月10日
地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也称河南省许昌市劳教所) 邮政编码:461000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也称河南省许昌市劳教所)位于许昌市郊区八一厂附近(许昌至平顶山公路),除设有男子劳教所的郑州、开封、洛阳三地外,其余河南省所有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男学员都被关押在此处。所长阎振业、副所长曲双才(现调任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所长)、姜清泰。截止2003年12月底,据不完全统计,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至少有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例1-3),多名法轮功学员致残甚至精神失常。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李健、赵国安、姚三中。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采取多种肉体和精神摧残,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专门成立了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从2000年开始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以来,采用各种残酷的手段进行迫害。如:限制人身自由、搞“亲情帮教”、毒打、“戴头盔”(把手脚四肢捆扎的不能动,用配有高音耳塞的放音机做头盔戴在头上。不分昼夜的放谎言,谩骂法轮功,极度摧残大脑神经,把人搞得几乎神经失常。)、“烤全羊”(把双手双脚捆紧扎牢,四肢朝天,用一结实的棍子在双手、双脚中间穿起来,然后高高悬起)、“坐沙发”(把脚、腿、胳膊、肩、手捆在椅子上,使人完全一动不能动。脖子用绳套住,稍有瞌睡、打盹便拽脖子上的绳)、“约束衣”(用厚帆布作成衣服,此衣是从前往后穿,也就是前襟穿在后面,前襟和袖子上都有结实的带子,两个袖子超出手二十多厘米。穿上此衣后,再用尼龙绳把双手从身后扎紧,用力往头顶上面拉,然后高高吊起。一用此刑不死即残)、强行“洗脑”、电棍电击、“冲浪” (即用凉水从头向下浇)、用牙刷刷肛门、用尖物捅小便头、用牙刷把插在手指缝处剐、用重物敲打脚趾盖、四肢被分开抬起往硬物(板凳、钢床、地板等)上撞等。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还发明一种酷刑叫“绳刑或上绳”,即用细尼龙绳捆住双手,背向身后向上提,捆10至20分钟后松开一会儿,再捆,一连能捆7至10绳不等。此酷刑可导致绳子深勒进肉里,令手腕神经失去知觉,难以恢复。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还向其它劳教所介绍其残害人的“经验”。
2003年4月 份开始,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搞了一个所谓“春雷行动”,专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长在所谓的动员大会上叫嚷:“这次‘春雷行动’是中央统一部署的,要彻底消灭法轮功,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同时抽调所里“精兵强将”40多名投入这次行动。“行动”开始后,先诱骗、恐吓,然后用刑,用刑之后是强行“洗脑”,最后“再巩固”。参加此次行动的主要警察有:所长阎振业、警察师宝龙、李新杰、贾子刚、沈建卫,赵志民、刘天勋等,都是从所属各科室抽调来的。使用的刑具刑罚是:手铐、电棒、胶皮棍、细尼龙绳、 铁椅子、烤全羊、皮带等。共采取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迫害:第一步,警察先用录音机录制极其下流的语言让法轮功学员听,听了之后,逼迫法轮功学员学说那些下流的语言。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由一个警察和两个劳教犯人承包;第二步,使用车轮战术,不许睡觉,几个人轮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诱骗、恐吓、诬蔑大法、诋毁法轮功创始人;第三步,用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 ;第四步,强化“洗脑”,在强化洗脑班上强制看官方制作的录象等,每看一个,要求写一篇“思想认识”。在强化“洗脑班”结束后,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洗脑”“巩固班”,目的是巩固强化灌输的毒素,另外一个目的是检查前几步的作用强度有效没有,根据情况再作处理。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还公开鼓励刑事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每“转化”一个,减期三个月,监室集体“转化”一个,每月每人可减期9天。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狱警宣称若“转化”一个,减期更多。刑事犯人为了早一天出去,毫无顾忌地参与迫害。2001年至2002年,全国不少省份的劳教所纷纷到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来“学习”迫害经验,狱警扬言该所是所谓“全国典型,‘转化’率第一”。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在难以维持时,靠大量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强迫法轮功学员生产奴工产品出口创收而复苏。该所警察沈建伟经常讲:“三所在前一段已无法维持,就要解散时,绑架来了法轮功学员,以每名2万元的拨款作为“转化经费”。”借此机会,三所以其中800万元的拨款建楼房,奖励迫害卖力的狱警。现在,该所还以每名800元的价格买法轮功学员,为劳教所拼命提高产值。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每天劳动13至14小时,主要给许昌市创汇大户河南省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2003年6月上市)加工假发(见案例4)。
据悉,2003年11月份,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仍非法关押着全省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虽然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极力严密地封锁消息,但仍有大量的迫害事实被曝光。
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阎振业/闫振业(男,40多岁)
副所长:曲双才/屈双才(男,30多岁,现已调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任所长)、姜清泰
教转办主任:董建超(警号:4145027;教转办主任,原三大队副教导员兼大队长)
教转办副主任:李新平(负责出污蔑、诽谤法轮功的“试题” ,0374―3262713)
教育科科长:任高强(男,30多岁,警号:4145062,原三大队教导员)
教育科副科长、教转办主要成员:李新杰
管理科科长:宋明
管理科副科长:赵士伟
三大队队长:师宝龙/石宝龙(原教育科科长)
三大队副大队长:谭军民(男,30多岁,警号:4145044)、靳伟山(男,20多岁,警号:4145065)
三大队教导员:马华亭、仁×
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赵志敏/赵志民
三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都正涛
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贾子刚(警号:4145039)、赵X
三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申X
中队指导员:刘天勋
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郑奇
警察:沈建卫、颜磊、许××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健/建(男,34-35岁,律师,残疾人,原住址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检察院家属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阎振业(男,40多岁,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所长)、屈双材(男,30多岁,副所长)、任高强(男,30多岁,三大队教导员)、董×(三大队指导员) 、谭军民(男,30多岁,三大队副大队长)、靳伟山(男,20多岁,三大队副大队长) 、赵志敏(三大队一中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李健因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判劳教3年。李健于2000年被非法抓捕,于2001年4月底被送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狱警对其进行精神上和肉体上进行残酷迫害:为逼迫其放弃信仰真善忍,利用绳刑(绳 刑:为河南第三劳教所发明的酷刑之一,是将人用特种方法捆绑,一次半小时,不断地紧绳子,半小时后松掉,紧接着再绑,捆一次为上一绳,捆几次为上几绳。此酷刑可导致绳子深勒进肉里,令手腕神经失去知觉,难以恢复。据悉,通常普通犯人上一、两次绳就受不了了,但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上绳竟达五、六次之多。河南第三劳教所还向其它劳教所介绍其残害人的“经验”。)、超强度苦役、不让睡觉等方式残酷地折磨他;2002年4月26日凌晨,李健被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三大队迫害致死。李建临死前曾告诉别人:“哪怕不让我吃饭,只要让我休息五分钟就行。”可是就在李建离开人世的最后一天狱警都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据悉,河南第三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6点以前起床,一直干活到晚上,干不完不让睡觉,除了吃饭中间没有休息时间。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狱警轮班看守,几天几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劳教所的警察曾在会上公开称法轮功学员死了白死,谁也不负责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9/2977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5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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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国安(男,50岁左右,农民,河南省舞阳县后集乡赵庄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3年4月,法轮功学员赵国安向世人讲法轮功的真相时,遭不明真相人员举报,被舞阳县公安局警察抄家,并将赵国安及其妻子非法抓捕。赵国安被非法判劳教1年,关押在河南第三劳教所。在赵国安被非法关押期间,其家人曾经要求探视他,但被劳教所拒绝。直到2003年12月底,舞阳县公安局突然通知被关押在河南省郾城“洗脑班”的赵国安的妻子去许昌第三劳教所,但赵妻见到的竟是赵国安的骨灰盒。赵国安的骨灰于2004年1月2日被家人安葬。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一男性人员日前承认赵国安死在该劳教所。该证人并表示,“这个人(指赵国安)是怎么死的,什么原因,可以问许昌县检察院,这块儿从头到尾是他们来处理的。” “ 有一些细节,他们(指许昌县检察院)什么都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549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6/4643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姚三中(男,34岁,河南漯河市艺术师范学校音乐教师,大学本科毕业)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河南漯河市艺术师范学校教师姚三中因修炼法轮功,被漯河市“610”办公室非法判劳教3年,2000年被送到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期间遭受包括“上绳”等酷刑折磨及被迫强体力劳动。2002年12月底,在姚三中被狱警折磨至濒临死亡时,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竟将他抬出扔到外地路边。姚三中的家人得知后,把他送进医院抢救,1个多月后,医治无效,2003年1月中旬姚三中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549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3/7697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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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0/47409.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靠大量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强迫其生产奴工产品出口创收;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市和禹州(许昌市辖区的一个县)是中国假发制品最多的地方,大量产品销售到美国和欧洲市场,如“瑞贝卡发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董市长兼总经理就是常驻美国的经销商。许昌市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即许昌市劳教所)就 位于许昌市与禹州两地之间。几十个假发厂家,都是工人不多,完全靠劳教所、监狱、看守所里被关押人员的拼命劳作,其中包括大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在难以维持时,靠大量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强迫其生产奴工产品出口创收而复苏。该所警察沈建伟经常讲:“三所在前一段已无法维持,就要解散时,绑架来了法轮功学员,以每名两万元的拨款作为‘转化经费’。”借此机会,三所以其中八百万元的拨款建楼房,奖励迫害卖力的狱警。现在,三所还以每名800元的价格买法轮功学员,为劳教所拼命提高产值。在这里,谁要喊一声“法轮大法好”马上受到各种酷刑摧残。该所副所长屈双财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受其上级赏识,2003年5月调任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任所长,与许昌“瑞贝卡发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加工合同,并带去了酷刑“约束衣”,不久便将被非法关押在十八里河的3名法轮功女学员迫害致死。所谓“约束衣”,是由细帆布制作,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狱警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其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与美国新亚公司组建的合资企业,产品可以直销美国。1999年10月19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1999年10月24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主要从事发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据称,该公司生产的工艺发条、女装假发、化纤发、教习发、男装发块等五大系列千余种产品,畅销北美、欧洲、亚洲、非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3年6月,该公司发行2,400万股A股,公司总股本增至9,000万股。该公司是全国业内惟一获得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其产品质量标准还被确立为河南省地方行业标准。李长春、侯宗宾、陈奎元、李克强、吕钧丰等曾先后视察过公司。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员: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联系人:郑有全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文峰南路288号
电话(传真):0374-5134517
董事会秘书:陆新尧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文峰路南段288号
电话:0374-5136699
传真:0374-5136567
邮编:461100
郑有全,男,中国籍,195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983-1989年任小宫工艺厂厂长;1990-1993年任许昌县发制品总厂厂长;1993-1999年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2001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郑有志,男,中国籍,1957年生,高中学历。1981-1989年任小宫工艺厂副厂长;1990-1992年任许昌县发制品总厂副厂长;1993-1999年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2001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陆新尧,男,中国籍,1958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85-1999年历任许昌县第二工业局科长、副局长;2000年-2001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武俊安,男,中国籍,1967年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师。1988-1993年任许昌县机电修造厂主管会计、财务负责人;1994-2000年1月任兆峰陶瓷(河南长峰)外墙砖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0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5/6851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6/46395.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3/6312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4371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鸿敏法轮功学员白鸿敏(男,39-40岁,大学本科毕业,河南许昌市农业局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不许睡觉、吊铐、橡胶棒毒打、电棍电、连续多次上绳、强迫超体力劳动、“烤全羊”(即:将双手双脚捆牢,用一根棍穿过手脚,四肢朝天长时间吊起)等;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白鸿敏因进京上访,曾被多次非法拘留罚款。2001年元月,其在家中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关押在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白鸿敏遭受到许多非人的酷刑折磨:被关小号、不许睡觉、吊铐、橡胶棒毒打、电棍电、连续多次上绳、强迫超体力劳动等。劳教所为了达到“转化”目地,对白鸿敏施以酷刑“烤全羊”( 即:将双手双脚捆牢,用一根棍穿过手脚,四肢朝天长时间吊起),跟着是几只电棒、警棍及拳脚相加,轮番折磨。白鸿敏被此酷刑折磨的死去活来,浑身血肉模糊,双手几近残废,几个月了仍不能拿东西,至今双手活动仍不灵活。2004年元月,3年劳教期满,许昌市公安局警察苗中凯再次找到他逼他写“保证”,白鸿敏坚决拒绝,又被非法加期1年,现仍在许昌市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遭受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9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6/3658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521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0/79080.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军庆、张秀峰、李景科、庞良、岳彩云、雷中长、王玉昆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闫振业(所长)、贾子刚(三大队中队长)、师宝龙(三大队警察)、马华亭(三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超负荷劳动、非法加期、长时间不让睡觉、上绳、电击、野蛮灌食等;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三大队是用于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三大队警察师宝龙、马华亭使用各种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加期,不给减期,到期不放人。劳教所为了搞创收,强迫法轮功学员给许昌市创汇大户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加工假发。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为了赶活,每次饭吃不完就让强行倒掉。干活手头慢的人,常以写思想认识为名,遭长时间体罚,最晚到夜里4点才睡,还要把没干完的活带回寝室,干到深夜2至4点,把活赶完才能睡。2003年春节过后,在劳教所举行的所谓“春雷行动”动员会上,所长闫振业叫嚣:对于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要不择手段,让他们生不如死”。在此行动中,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有的被强制每天劳动18至20个小时。法轮功学员吴军庆被狱警连续上绳10绳,张秀峰被连续上绳9绳,致使吴军庆双手被此酷刑折磨伤残,几个月了仍不能拿东西。法轮功学员李景科遭长时间上绳、棍棒拳脚相击;狱警贾子刚将高压电棍插入李景科嘴里电,狱警师宝龙还指使犯人用袜子塞入李景科嘴里,强行下跪,并将其双腿捆在木沙发的扶手上几天不让放下来,其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出很远。李景科绝食抗议迫害,又遭到野蛮灌食,连续几个月的酷刑折磨,致使他现在体重只剩下几十斤,精神恍惚。法轮功学员庞良、岳彩云、雷中长等十几人同样遭受到电击、上绳、长时间不让睡觉的体罚及酷刑。每次当有上级部门来检查时,劳教所便把被打伤的法轮功学员强行关进洗澡的地方,以掩盖其暴行。2002年冬天,狱警贾子刚指使犯人将法轮功学员王玉昆的左腿打断三节,膝盖骨被打烂,在医院住了几个月仍不见好转,家人接见时,需要两个人搀着。目前河南第三劳教所仍非法关押着全省近百名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60005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8/4235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超负荷劳动、强制“洗脑”、群殴、上绳、电棍电、橡胶棒打、“烤全羊” 、“约束衣”、“冲浪” 、用牙刷刷肛门、用尖物捅小便头,用牙刷把插在手指缝处剐、用重物敲打脚趾盖、四肢被分开抬起往硬物(板凳、钢床、地板等)上撞等;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每天劳动13至14小时,主要给许昌市创汇大户河南省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2003年6月上市)加工假发。劳教所还采用以下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强迫写“保证” 、24小时监控、群殴、上绳、电棍电、橡胶棒打、加期、长时间不准睡觉、“烤全羊” (即:把人的四肢捆住,中间插根棍用力来回转动,使皮肤与骨头之间磨擦钻心地痛,一会提高一会放下,打击全身敏感部位,往伤口处撒盐) 、“约束衣” (用过此刑的人不死即残)、“冲浪” (即用凉水从头向下浇)、用牙刷刷肛门、用尖物捅小便头,用牙刷把插在手指缝处剐、用重物敲打脚趾盖;把两个椅子用铁丝扎起来,把人紧铐在上面,电棍电;脱光衣服,四周一圈人用手往身上乱抓乱捣,用臭袜子往鼻子、嘴里塞;四肢被分开抬起往硬物(板凳、钢床、地板等)上撞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59463.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岳彩云、吴军庆、金朝富、刘祥富、白鸿敏、李兴成、庞良(31岁,原武警济源市消防中队指导员)、李进科(37岁,唐河县人民医院职工)、王玉坤(50多岁,安阳市人)、王铁壮(56岁,原南阳市工商局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闫振业(所长)、曲双才(副所长,现已调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任所长) 、师宝龙(原教育科科长,现三大队大队长)、李新杰(警察)、贾子刚(警察)、沈建卫(警察),赵志民(警察)、刘天勋(警察)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上绳、“烤全羊”、“坐沙发” 、电棍电、吊起、毒打、用牙刷刷肛门等;
详细情况:2003年5月,河南第三劳教所搞了一个所谓“春雷行动”,专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行动”开 始后,先诱骗、恐吓,然后用刑,用刑之后是强行“洗脑”,最后“再巩固”。参加此次行动的主要警察有:所长闫振业、警察师宝龙、李新杰、贾子刚、沈建卫,赵志 民、刘天勋等,都是从所属各科室抽调来的。使用的刑具刑罚是:手铐、电棒、胶皮棍、细尼龙绳、铁椅子、烤全羊、皮带等。
第一步,警察先用录音机录制极其下流的语言让法轮功学员听,听了之后,让法轮功学员学说那些下流的语言。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由1个警察和2个劳教犯人承包。
第二步,使用车轮战术,不许睡觉,几个人轮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诱骗、恐吓,诬蔑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
第三步,用刑。对不放弃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动用各种酷刑进行迫害。用电棒专门电击脖子、腋下、阴部,皮肉都烧焦了,有的地方烧起鸡蛋大小不等的泡。把人捆在椅子上,一连几天不能动,直到答应“转化”。上绳,用细尼龙绳,捆住双手背向身后向上提,疼痛难忍,脸都变了形,叫喊声撕心裂肺,捆10、20分钟后松开一会儿,再捆,一连能捆7至10绳不等。烤全羊,把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双脚捆紧扎牢,四肢朝天,用一根棍子穿过手脚(身子在下)将人高高吊起,一连几天不放下来,同时还用电棍电击全身。法轮功学员岳彩云在“春雷行动”中被此酷刑吊了3天,法轮功学员吴军庆、金朝富、刘祥富、白鸿敏、李兴成等都被此酷刑折磨得几乎成残废。
第四步,强化“洗脑”。在强化“洗脑班”上强制看官方制作的录象等,每看一个,要求写一篇“思想认识”。在强化“洗脑班”结束后,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洗脑”“巩固班”,目的是巩固强化灌输的毒素,另外一个目的是检查前几步的作用强度有效没有,根据情况再作处理。
2003年元月,法轮功学员庞良被非法判劳教3年,关押在河南第三劳教所。2003年春节,被警察毒打后,上绳7绳,每绳40、50分钟,致使其右胳膊残废,还被非法加期4个月。2003年2月,法轮功学员李进科第二次被送进河南第三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入所后,他就绝食抗议迫害,2003年绝食5次,最长一次达2个月。警察每天对其野蛮灌食。他在多种场合下高喊“法轮功好”、“法轮大法好”,被狱警长时间地毒打、上绳、电棍电(还将电棍插到嘴里猛电)、“坐沙发”等酷刑,狱警还指使其他劳教犯人参与迫害。2002年,法轮功学员王铁壮被强行送入河南第三劳教所,狱警唆使犯人对他进行残酷折磨,用牙刷刷肛门,然后再让其刷牙。狱警曾唆使七、八名犯人打手对法轮功学员王玉坤进行毒打,致使其左腿从上至下打断两节。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4/6742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4565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师宝龙(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洗脑”、体罚、毒打、上绳、电棍电、“烤全羊” 、从两侧撕拉双腿致肛门破裂;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警察采取各种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如:办“洗脑班”,体罚、毒打、警绳、电棍、警棒、面壁、“烤全羊” 、熬夜(白天晚上不让休息)等。警察还指使吸毒犯、偷盗犯等参与迫害。逼迫法轮功学员写“转化书”,不写就强迫面壁,几天几夜不让休息,辱骂、围殴、用针往法轮功学员身上各部位乱扎、用烟头烧、用牙刷刷肛门再往法轮功学员嘴里捣。2002年一年期间,劳教所进行了4次大规模迫害,每次都是集中在鸳鸯楼上,每次都是警察师宝龙指挥实施迫害。其中,狱警给法轮功学员胡××、李××、柳××上警绳,又指使犯人对柳××用烟头烧、用针扎,逼迫其“转化”。法轮功学员王××被施以“烤全羊”等非人手段进行摧残;狱警利用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扬××,将其两只腿使劲往两边撕,把其肛门部位拉烂,疼痛难忍,行走困难。狱警师宝龙、赵××给法轮功学员雷××上了20警绳,并用电棍电击其全身。2003年5月1日前,劳教所实施大规模暴力“转化”; 从所里抽调大批警察,全副武装,购买了许多摧残法轮功学员的刑具,张贴许多恶毒标语,喇叭里播放着污蔑法轮功的造谣宣传;这是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厉害的一次,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岳××被迫7天7夜不让休息,被上警绳20次,被用电棍、警棍击打全身,并被施以 “烤全羊” 酷刑进行迫害,全身上下伤痕累累,生活不能自理。法轮功学员柳××被折磨致精神失常。法轮功学员吴××被上警绳11次,被用电棍、警棒击打,手被打成残废。狱警还把电棍插到法轮功学员李××嘴里电击,致使其口腔、嘴唇及面部肿痛,生活不能自理。狱警指使犯人打手将法轮功学员王××的腿打断,住院几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至今末愈。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完全剥夺法了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和权利,指使其他劳教犯人“包夹”法轮功学员,无论在车间参加劳动、上厕所都步步紧跟、盯哨,不准法轮功学员接触和说话,随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加期,少则2、3个月,多则半年以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加两次期,达1年左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7/5576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3981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阎振业(所长)、曲双才(原副所长,现调任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所长)、任高强(原三大队教导员,现任教育科长,教转办成员)、董建超(原三大队副教导员兼大队长,现任教转办主任)、谭军民(三大队副大队长)、贾子刚(三大队二中队长)、靳伟山(三大队副大队长)、师宝龙(原教育科长,现三大队大队长)、马华亭(三大队教导员)、李新杰(教育科副科长,教转办成员)、赵志敏(三大队一中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戴头盔”、“烤全羊”、“坐沙发”、“约束衣”、高强度劳动等;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从2000年开始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以来,采用各种残酷的手段进行迫害。如:限制人身自由、搞“亲情帮教”、“戴头盔”(把手脚四肢捆扎的不能动,用配有高音耳塞的放音机做头盔戴在头上。不分昼夜的放谎言,谩骂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极度摧残大脑神经,把人搞得几乎神经失常。)、“烤全羊”(把双手双脚捆紧扎牢,四肢朝天,用一结实的棍子在双手、双脚中间穿起来,然后高高悬起)、“坐沙发”(把脚、腿、胳膊、肩、手捆在椅子上,使人完全一动不能动。脖子用绳套住,稍有瞌睡、打盹便拽脖子上的绳)、“约束衣”(用厚帆布作成衣服,此衣是从前往后穿,也就是前襟穿在后面,前襟和袖子上都有结实的带子,两个袖子超出手20多厘米。穿上此衣后,再用尼龙绳把双手从身后扎紧,用力往头顶上面拉,然后高高吊起。一用此刑不死即残)、高强度劳动(连续几十个小时劳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30/66189.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姚三中、武忠民、陈战勇、张辉、尚东林、张军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郑奇(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绳刑、手铐、毒打等;
详细情况:2001年3月21日,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警察唆使劳教人员将13名法轮功学员打倒在操场上,然后又用绳刑、手铐、警棍等刑具折磨他们。其中对法轮功学员姚三中被连续8次施用了绳刑,折磨了48小时,造成多天手臂麻木。二大队一中队的中队长郑奇指挥全队100多名劳教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武忠民、陈战勇。郑奇威胁全队人员:“谁不去打,不许谁吃饭。”事后,劳教所用减期1至3个月来奖励打人凶手,并要求他们不准对外讲打人的事。2002年6月,法轮功学员张辉绝食抗议迫害,警察多天使用慢插管子的手段折磨张辉,逼他进食;10几天的插管子造成其鼻膜破损、出血,医生告知无法再插管子;警察就派人插其腋窝处,造成其肌肉青紫或破损。河南第三劳教所还勾结地方“610”办公室、公安等部门,把劫持到期的法轮功学员转移到其它地方继续关押,3个月后再次送回劳教所;其中法轮功学员尚东林、张军庆于6月已被送回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5/3611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19/2665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汤克玉(河南省孟州市东小仇乡雷圪塔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孟州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罚款、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汤克玉多次被抄家,被逼流离失所。2000年,汤克玉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罚款2000元;2001年,他因坚信大法再次被抄家,他家所有的东西,就连一点点豆种也被抄走了。汤克玉的妻子抗议抄家被乡“610”的米格林、徐和平等打了一顿,汤克玉也被绑架,在看守所倍受虐待,挨打、体罚;在2个月时汤克玉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怕担责任就放其回家;2003年1月的一个夜晚,汤克玉又被绑架至孟州看守所。2003年6月被转到“洗脑班”,2003年9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送入许昌劳教所,至今未归。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73778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9/48275.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进科(男,37岁,河南唐河县人民医院医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绳刑、穿“约束衣”、电棍电、“坐沙发”等;
详细情况:2000 年11月份,法轮功学员李进科在黑龙镇乡散发真象资料时被人举报,当时派出所协同县公安局将李进科绑架到唐河县政保科进行非法审讯,并遭到警察毒打、谩骂。李进科被捆绑1天1夜后,被投入唐河县监狱关押。2001年春,李进科被送到许昌劳教所进行迫害。在劳教所超负荷的劳动折磨和犹大的胁迫诱骗下,李进科被迫写了“三书”,劳教所通知单位交5000元 押金,提前放了李进科。李进科出来后知道自己错了,马上声明自己在劳教所所做的一切统统作废。直接对单位领导洪法讲真象,而且在自己的住房门口外悬挂“法 轮大法好”的条幅,并在条幅下面炼功。他多次到公安局政保科去要被非法抄家时抢走的大法书,并对那些警察们讲真象,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以及善恶必报的天理。十六大前夕,其单位干部怕他去北京上访,协同县公安局“610”办公室人员,把他第二次投入监狱,并送到河南许昌劳教所;造谣说李进科有“精神病”,为以后加重迫害找借口。在许昌劳教所里,狱警对其施以绳刑、穿“约束衣”、电棍电(还将电棍插到嘴里猛电)、“坐沙发”等酷刑折磨他,使他的身体由原来的140斤减到70斤。狱警还唆使其他犯人对他进行残酷折磨,致使其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受到极大的摧残,身上伤痕累累。狱警并扬言:如果李进科再不“转化”,就送精神病院注射药物“治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759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45632.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7/5956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8/42052.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5/5890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418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郸城县公安局政保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河南省郸城县吴台镇杨老家法轮功学员杨志,遭郸城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警察谭慧灵等人迫害,被非法送到河南省许昌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于2003年元月才得以释放回家。可警察谭慧灵等仍经常到其家骚扰,杨志被逼流离失所到鹿邑。2003年12月24日(星期三),杨志遭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关押在鹿邑县拘留所,他绝食抵制迫害。杨志的家属及其老母亲多次向政保大队要人均遭拒绝。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6508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8/44494.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铁壮(男,55岁,河南南阳市工商局干部)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非法加刑。
详细情况:2001年,法轮功学员王铁壮被绑架到河南南阳市办的第一期“洗脑班”,王铁壮始终坚修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送往许昌劳教所。在劳教所一次省“帮教”会上,王铁壮高喊“法轮大法好”,而被非法加刑8个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5/6261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8/4355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万锷(男,63岁,河南省新野县农业局干部,家住新野县新店铺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也称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河南第二劳教所(汝州市)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法轮功学员李万锷去北京请愿,被遣送回河南新野县,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数月,受尽折磨。2000年3月,李万锷被送入河南第二劳教所(汝州市) ,被非法判劳教3年;当年又被转到第三劳教所(许昌市)。10月份,由于其血压高得惊人,被病保送回家。 2002年11月1日,十六大前又被许昌市劳教所狱警谭军民等3名警察绑架,11月23日曾被无条件释放,但28日又被新野县公安局警察李彦匍、李彬、彭增兰、齐静杰等绑架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3/6241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5/44405.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1/3757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闫新亮(2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2001年,河南漯河市法轮功学员闫新亮进京发真相资料,后被非法判2年劳教,被关入许昌市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狱警使用各种刑具迫害他,现闫新亮已被折磨得遍体伤痕,皮包骨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0/6220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6/434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军庆(30岁,本科生,双汇集团技术人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漯河市法轮功学员吴军庆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劳教1年,被关押在许昌市劳教所。期满后不许其回家,被原单位(双汇)看管,后又被送进“洗脑班”;在“洗脑班”他坚修大法,不写“转化书”,又被送往许昌市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在劳教所里,他受尽折磨,现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四肢脱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0/6220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6/434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狱警唆使劳教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劳教所狱警唆使劳教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包括:用烟火烧脚、用针扎、不让睡觉、用牙刷刷肛门后再去刷牙、用橡胶棒打、用绳子栓手,导致肿得拿不起东西吃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8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6/3381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彭红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包夹”、“攻坚” 、酷刑折磨、毒打、强行“洗脑”、强迫长时间劳动等;
详细情况:2003年 初,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恐怖大行动在许昌劳教所全面展开,目的是:采用酷刑、用尽一切办法强迫法轮大法修炼者放弃信仰。狱警的口号是:“宁可打死也要将其‘转化’;如有绝食者,即使饿死也不放人。”并且把每个大队、中队的工作人员的政绩、奖金与对法轮功学员的 “转化成果”挂钩。所长闫振业、副所长曲双才下令:对待法轮功可以不择手段。其依照的是江×ד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密令。狱警们采用的非人手段有:
(1)施用各种刑具对付坚修者,不让睡觉,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一轮“攻坚”:在肉体上折磨,在精神上摧残,在环境上制造恐怖气氛。如:二大队、二中队将法轮功学员彭红颜绑在2个铁床上,2个吸毒犯人方四军和白××用木板狠刺彭红颜大腿内侧,造成其软组织严重损伤,又狠命打他的大腿,造成骨折,还用绳子绑着彭红颜的阴茎猛拉;不让他解手,不让睡觉。在他骨折后行走不便的情况下,狱警仍然逼着他出操、出工干活。
(2)利用2至4个刑事犯或吸毒犯“包夹”1个法轮功学员,无论干活,解手,睡觉都在监视之下,稍有不慎,便招致辱骂或毒打。
(3)长时间强迫劳动,从早上7点半干到晚上10点半,逢上加班干到第二天早上5点多,中间除了紧张吃饭,定时解手,不准休息,任务完不成者写检查,挨批斗遭毒打。
(4)经常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录像,强迫做诽谤法轮功的作业、考试题;还逼迫到红旗下宣誓与法轮功“决裂”。
(5)每次开大会或集体活动时,狱警手拿电警棒和捆人的绳子站一圈,制造恐怖气氛。
(6)邀请电视台、戏曲大舞台及个人报告会来劳教所演出,并编造诬蔑大法的节目,强迫全体看节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59914.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兴宝(社旗县人)、姚三中(漯河人,已被迫害致死)、文青(信阳人)、魏荣江(南阳人) 、李晨(漯河人)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劳教所公开鼓励刑事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河南省许昌劳教所狱警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公开鼓励刑事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每“转化”一个,减期三个月,监室集体“转化”一个,每月每人可减期9天。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狱警宣称若“转化”一个,减期更多。所以犯人为了早一天出去,想尽办法,寻找目标,特别是牢中的犯人头即叫班长的,依靠狱警纵容,更是毫无顾忌地参与迫害。先是犯人头找法轮功学员谈话,套近乎,拉关系,看面子,威胁利诱要其放弃修炼;并暗中指挥号中犯人,把法轮功学员叫到洗脸间,扒光衣服,水龙头全放开,然后折磨。有人架胳膊,有人拳打脚踢,有几人用盆子轮番往脸上泼水,冰冷的水泼得透不过气,有时一口气缓不过来就昏了,有时一口水把人咽昏了。毒打后把人抖擞醒,继续折磨,直至折磨得晕头转向,或昏死,浑身乱抖,方才罢手;或者扒光衣服,几人架飞机贴墙站或捺到地上,有人拳打脚踢,有人用湿毛巾抽打身体,有的用牙刷刷肛门,有的用拖把尖捣肛门,有的拔阴毛,有的捏睾丸,有的往大腿扎针,有时两人往后掰大腿等等。一场折磨下来,法轮功学员有的臀部青紫淤血,有的流血溃烂,全身青紫块随处可见。据说,这样打死无外伤,医生解剖全是内伤。如法轮功学员王兴宝、姚三中、文青、魏荣江、李晨等都受过此种折磨。狱警还威胁、利诱、逼迫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帮助劳教所“转化”其亲人。2001年至2002年,全国不少省份的劳教所纷纷到许昌劳教所来“学习”迫害经验,狱警扬言该所是所谓“全国典型,转化率第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8/5700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19/4046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郝小春(男,30岁,农民,家住河南省原阳县原武镇北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原阳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2月8日,原武镇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郝小春,送往原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4个月后,被送往河南省许昌劳教所非法关押1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3/37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志良(河南省周口市棉纺织印染厂一棉公司机修车间工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周口市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9月,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杜志良,并惨遭酷刑折磨。2001年4月,杜志良被送入许昌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其在许昌劳教所被强制“洗脑”出来后,认识到错了,心里十分痛苦;2002年5月,其上书市政法委,声明所写的“三书”作废,修炼无罪,结果他又被非法关进周口市看守所。2002年12月,杜志良的儿子遭车祸,伤势严重,警察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将他释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50.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建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南阳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底,法轮功学员丁建国发真相材料时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南阳看守所;2001年春,其被送往许昌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7/4296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3163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彦伟(新野县纺织集团公司职工)、张云榜(新野县施庵镇干部)、田保富(新野县溧河铺镇)、孟召奇(新野县城郊乡西关大队)、吴晨峰(新野县前高庙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法轮功学员孟召奇、吴晨峰被非法判劳教3年,后被送入许昌市劳教所。2001年4月,法轮功学员徐彦伟被非法判劳教2年,后被送入许昌市劳教所。2001年,法轮功学员张云榜被非法判劳教1年,后被送入许昌市劳教所。2003年冬,法轮功学员田保富被非法判劳教1年,后被送入许昌市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40.html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余浩(男,26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4月,河南省南阳方城县公安局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余浩,被非法判劳教,送往许昌市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1/59249.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棍棒打、电棍电、强制“洗脑”、强制灌食、不准睡觉等;
详细情况: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位于许昌市,现仍然非法关押着河南省14个地市的法轮功男学员。那里的迫害不断升级,法轮功学员遭受着残酷的折磨。警察采用上绳、棍棒打、电棍电、强制“洗脑”、强制灌食、不准睡觉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多人被打伤打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8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10/3796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史在河(男,33岁,农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1日,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进京上访,被警察毒打后送回原籍,并被非法关押2个月左右,被非法罚款2000余元。2001年除夕,当地警察企图再次抓捕他,从此史在河流离失所,在外面打工为生。2003年2月份,元宵节刚过,警察带走了史在河的妻子(未修炼)做人质,要挟交出史在河的下落,并非法关押40多天。警察利用史在河在外地打工时留下的取工资凭证,在外地将史在河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许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5031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3/3605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程曙(中原油田物探退休站)、李江修(中原油田测井公司)、严军(中原油田采油二厂)、李海军(中原油田十矿区)、王汝勇(中原油田十矿区)、裴育恒(中原油田十矿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以下是被非法关押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并被非法判劳教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
程曙(2年)、李江修(1年)、严军(2年)、李海军(2年)、王汝勇、裴育恒。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304.html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俊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1999年法轮功学员王俊进京上访,被送入开封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半,劳教期满后,又被加期半年。2002年10月再次期满后,开封劳教所与项城市“610”把王俊从劳教所直接劫持到项城市看守所进行迫害;之后,项城市“610”把王俊绑架到许昌市劳教所进行迫害,劳教期满后,公安又强行将其接回继续非法关押,而且又是无限期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6170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0/4332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军庆、杨秀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捆绳”(捆绳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即手、臂被捆后,从背后拉绳将双手提至脑后,此刑罚超过15分钟手臂就会致残,此为1绳。一般人捆2绳就很能难再承受)
详细情况:2003年春节过后,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所长闫振业开会时表示:本所的“工作成绩”比前时期有所下滑,要采取“更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劳教所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采取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强制每天劳动18至20个小时进行迫害;对于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使用“捆绳”(捆绳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即手、臂被捆后,从背后拉绳将双手提至脑后,此刑罚超过15分钟手臂就会致残,此为1绳。一般人捆2绳就很能难再承受)进行摧残。其中,法轮功学员吴军庆被连续捆10绳,杨秀峰被捆9绳。绝食表示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双手被铐在双层床的上层栏杆上,不能坐、躺,更不能休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0/4681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34054.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军庆、张秀峰、李景科、庞良、岳彩云、雷中长、王玉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师宝龙(三大队队长)、马华亭(教导员)、贾子刚(中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加期、超负荷劳动、上绳、电击、毒打等;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狱警师宝龙、马华亭从2003年调入三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以来,使用各种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如:非法加期、不给减期、到期不放人。8月13日有4名法轮功学员期满手续办好后,科室的警察让他们4人提点好的建议,他们就如实反映了队里的一些不符合法律和所里明文规定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竟遭到劳教所狱警贾子刚等人的打击报复,又被非法超期关押6天。劳教所为了搞创收,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给许昌市创汇大户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加工假发。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为了赶活,每次饭吃不完就让强行倒掉。干活手头慢的人,常以写“思想认识”为名,长时间体罚,最晚到夜里4点才让睡,还要把没干完的活带回寝室,干到深夜2至4点,把活赶完才能睡。2003年春节过后,江氏集团对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进一步升级,波及全国劳教系统。在所谓“春雷行动”动员会上,劳教所所长闫振业扬言:对于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要不择手段,让他们生不如死”。在此行动中,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有的被每天强制劳动18至20个小时。法轮功学员吴军庆被狱警连续上绳10绳,张秀峰被连续上绳9绳,致使吴军庆双手被此酷刑折磨伤残,几个月了仍不能拿东西。法轮功学员李景科因坚持信仰,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便遭狱警长时间上绳、棍棒拳脚相击。狱警贾子刚将高压电棍插入李进科嘴里电,狱警师宝龙还指使犯人用袜子塞入李 景科嘴里,强行下跪,并将其双腿捆在木沙发的扶手上几天不让放下来。李景科绝食抗议迫害,又遭到野蛮灌食,连续几个月的酷刑折磨,使他现在体重只剩下几十斤,精神恍惚。法轮功学员庞良、岳彩云、雷中长等十几人同样遭受到电击、上绳、长时间不让睡觉的体罚及酷刑。每次当有上级部门来检查时,劳教所便把被打伤的法轮功学员强行关进洗澡的地方,以掩盖其恶行。2002年冬天,狱警贾子刚等指使犯人将法轮功学员王玉昆的左腿打断三节,膝盖骨打烂,在医院住了几个月仍不见好转,家人接见时,需要两个人搀着。目前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仍非法关押着全省近百名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6000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8/4235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书仁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阎振业(所长)、姜清泰(副所长)、李新杰(河南省第三劳教所“610”办公室主任)、董建超(河南省第三劳教所“610”办公室主任)、王景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包夹、“约束衣” 、“烤全羊”、毒打、绳刑、电击、橡胶棒打、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许昌第三劳教所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自由,一被关入三所,立即被送到第三大队,这个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由狱警师宝龙、 谭军民直接负责。法轮功学员先被秘密关押,以刑具折磨,为的是逼迫放弃修炼,短则半月,长则1月或更长;之后被送到中队,由两个犯人“包夹”,不允许彼此讲话。晚上睡觉2人把法轮功学员夹在中间,上厕所必须3人一起,还要经过允许,一般是集体去厕所。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从事长时间劳动外,还被强行“洗脑”。每月要考试,经常要写所谓的思想认识,如不写就被视为违反所规队纪、抗拒政府,如果狱警认为写的不到位,认识不深,便在夜间用绳刑、电击、橡胶棒打,重者是穿“约束衣”,他们把法轮功学员绑在土沙发上,头戴头盔,头盔内有高音放音器,让人睡不成觉,一坐1个星期。2003年4月28日,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在国家“610”办公室、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全国统一的“春雷行动”。由所长阎振业在会上传达命令,副所长姜清泰亲自上阵,由各科室抽出狱警配合各大队所谓的“攻坚”,各大队抽出狱警成立“攻坚”小组,其他警察无特殊情况一律助阵,由河南省第三劳教所“610”办公室主任李新杰、董建超根据被“攻坚”人的特点,组织力量,并集体宣誓一定要完成上级交给的“光荣”任务,否则警察的工资、奖金不能兑现,还要处罚。在“春雷行动”中,通常是5到10个狱警迫害1名法轮功学员,主要是夜间分别隔离强迫放弃修炼。狱警用胶带纸把法轮功学员的嘴封住,然后用绳刑、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给法轮功学员穿“约束衣”, 用橡胶棒等器械整夜拷打法轮功学员,还发明了“烤全羊” 的酷刑。狱警们迫害一夜法轮功学员累了就白天睡觉,由其他狱警“文”攻,主要目地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就这样迫害近一个月之久,有的法轮功学员手被捆残废;有的几个月走不成路;有的全身神经性萎缩,手看上去象“鸡爪”一样,骨头被打坏;有的手几个月恢复不了知觉,穿衣、上厕所都要别人帮忙。河南省临颖县法轮功学员黄书仁的耳朵被狱警王景玉打残后留下畸形。所长阎振业在2004年正月十五晚放焰火之前宣称:“2003年,三所创下了历史最高水平,创收248万元……”就在2003年终,各大队每个警察最少得到1万多的奖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3/7625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19/49336.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
基本犯罪事实:“烤全羊”、上绳、强制注射迷昏药、“批斗会”、延长劳动时间、增强劳动强度、消息封锁、不准睡觉;
详细情况: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位于豫中许昌市西南方向约三、四公里的郊外。该劳教所采取如下酷刑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1)烤全羊:用手铐铐住脚和手,然后用杠子穿着吊起来。这种刑罚一般人5分钟就承受不了,可对法轮功学员一吊就长达11个小时。
(2)上绳:就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把被捆人的两臂向身后交叉用绳子在两臂上绕上几圈,然后两个人对立奋力猛拉。有的当场受伤;有的被勒得露出骨头。这样的酷刑最高记录一人达10绳。有时他们还将绳子蘸上水,每次都从老印捆。
(3)强制注射迷昏药:狱警强制地、大剂量的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注射迷昏药,然后用电击的方式进行摧残,一击就是一夜。
(4)批斗会:2001年3月21日召开全所劳教人员大会,当时有近20名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当场狱警就把这些法轮功学员按倒在地,大打出手,之后捆绑酷刑折磨。有的被当场打伤、血肉模糊。事后各班进行疯狂批斗,之后给这部份法轮功学员增加刑期4个月以至1年不等。
(5)延长劳动时间、增强劳动强度: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的劳动时间是16个小时,有时延续长达20个小时,当有些组织机构来检查时(与迫害法轮功无关的机构),狱警就威胁说:“谁要不与本所配合,泄露实情者,就给谁增加刑期。”
(6)消息封锁: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剥夺法轮功学员与外界和家人的一切联系渠道。
(7)不准睡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3/5020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4/36491.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3/2893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2154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玉昆(50多岁,住安阳市西华门街8号)、岳彩云(30多岁,商丘人)、李进科(40多岁,南阳市唐河县人)、王雷、白鸿敏、闫新亮、冯书林、赵永忠、李晨阳、全朝富、庞良、吴军庆、徐发领、刘俊堂、李兴城、史在河、郑成玉、付利民、雷中长、张建军、李炳、陈孝民、邢伟伟、柳祥夫、赵国安、李辉、鲁宏军、杜志良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师宝龙(三大队大队长)、谭军民(三大队副大队长)、马教导(三大队教导员)、贾子刚(一中队中队长)、刘天勋(中队指导员)、都正涛(一中队副中队长)、赵XX(二中队中队长)、申XX(二中队指导员)、李新平(教转办副主任)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酷刑、劳役折磨。
详细情况: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使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得2万元奖金。因此狱警不断“发明”各种迫害手段,因此被奉为“楷模” ──“全省转化率第一”,经常被外单位参观。
(1)三种胸卡:凡新被劫持入所的法轮功学员,首先搜身入号,然后就是三个月的严管,发一个黄色胸卡(填写:姓名、住址、原工作),被管教、班组长、执班的劳教犯等严加看管,不能跟别人说一句话,2个犯人人“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接着由一个或几个犹大开始围着进行“洗脑”“转化”。如不行管教亲自上阵,若法轮功学员仍坚定修炼,就被调往别的大队或中队去参加劳动。2003年开始,狱警对刚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派人做1、2次“洗脑”,不妥协就动刑。三个月后如果被迫妥协了,就换一个白胸卡,为普管,有一点自由,有事可以跟别人说话(但声音要大,让旁人也听见,否则被扣上密谋的罪名);有减期的人员又换成红色胸卡。
(2)“上鸳鸯楼”:“上鸳鸯楼”已成为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代名词。鸳鸯楼原来是劳教人员家属接见时住的地方,因都是小单间,进行毒打迫害可掩人耳目,后来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用楼。以往几次的“攻关行动”,就是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到此楼进行10多天的各种折磨迫害。2003年4月份开始,劳教所里召开了所谓的动员大会,所长在会上叫嚷:“这次‘春雷行动’是中央统一部署的,要彻底消灭法轮功,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抽调所里“精兵强将”40多名投入这次行动。然后大队再开动员会,大队长师宝龙叫嚷:“过去是‘以法破法’骗你们的。现在必须认识到法轮功是××组织,必须彻底决裂,如不决裂,就是敌我矛盾,坚决镇压”等。狱警贾子刚被称为上绳专家,自称“全所闻名”,上绳时让人蹲地上,用直径不到1公分的尼龙绳一根,两人各持一头搭在被捆者两肩,同时在胳膊上绕几圈到两手脖,拉紧,将两胳膊背后,手脖捆一起后,用力掀起,直到掀不动为止(或用膝盖顶)手已于肩齐,捆紧。捆好后不会直腰趴得离地不高。再用拳头猛击两膀,电棒再电击全身。大队长师宝龙发明酷刑“坐沙发”,就是把单人木制沙发,垫子去掉,让人坐下,把脚腿捆在两沙发腿上,胳膊捆在沙发两肘上,上身捆在后靠上,大腿捆在沙发圈腿处;并戴耳机,不时播放污蔑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音,震耳欲聋,一捆就是几天几夜,也不让吃喝,更不让解手,任凭蚊虫叮咬。其中,法轮功学员王玉昆曾被狱警贾子刚、都正涛等打得昏死过去;法轮功学员岳彩云曾多次遭受酷刑并被加期。法轮功学员李进科曾遭狱警师宝龙多次毒打,并把袜子塞口内进行污辱,强行灌食,把嘴撬烂,红肿多日,无法进食,强迫坐“沙发”4天4夜,不让吃喝。遭受这样折磨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王雷、白鸿敏、闫新亮、冯书林、赵永忠、李晨阳、全朝富、庞良、吴军庆、徐发领、刘俊堂、李兴城、史在河、郑成玉、付利民、雷中长、张建军、李炳、陈孝民、邢伟伟、柳祥夫、赵国安、李辉、鲁宏军、杜志良等。
(3)每日强行“洗脑”:自2003年4月所谓“春雷行动”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转化”以来,除以前的“洗脑”外,又增加:每星期写两篇“认识”,原来半年一次(都是诽谤大法的考试)。每隔两月给当地政府写思想汇报(有规定污蔑大法的词句)。每天晚上休息前要面对国旗进行诽谤大法的“宣誓”。经常举办“洗脑巩固班”,每期10至15天,轮换参加。还要做大量的所谓作业,看大量的造假音像资料。
(4)劳役折磨:许昌市是中国生产假发基地,有40余个假发厂。劳教所是给厂家生产半成品、辫子和缠管(头发缠在铝管上定型)的。每天干16至17个小时以上,没有休息时间,任务都是超负荷的。由于长期辫发和缠管,很多人的手指头磨出泡、流血、流脓。任务完不成不让睡觉,由于长期熬夜,人都熬晕了,一嗑睡就遭狱警责骂。
(5)接见日:劳教所规定每月5号为三大队人员接见日,普通劳教人员每接见1人次交接见费5元,发一个接见证可反复使用。而法轮功学员每接见一人次由原来5元,加到10元,现在是20元。接见证只能用一次。接见前每人填一张表,要污蔑谩骂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否则不让接见。
(6)不让吃饱饭、不让洗漱、私拆信件:狱警师宝龙采用不让吃饱饭来折磨法轮功学员。吃饭时大部分还没吃完,就被要求倒掉,不叫吃,法轮功学员几乎天天挨饿。劳教所内实行军事化管理,专找天热时训队列。平时实行24小时“包夹”制,不让洗澡,不让洗衣服。狱警还经常扣押、私拆法轮功学员的信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2/60453.html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闫振业(所长)、曲双才(副所长)、时宝龙(教育科科长)等;
详细情况: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所长闫振业、副所长曲双才、教育科科长时宝龙等串通各个地方的公安局、“610”等部门,把到期但一直坚定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回所在地,继续非法关押,3个月后再次送到劳教所,用无限期劳教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1/35887.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闫新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等;
详细情况: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劫持着近200名左右法轮功男学员,狱警采用各种威逼利诱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洗脑”。劳教所官员强迫探视家属填写污蔑谩骂大法的声明,否则不准接见。其中,法轮功学员闫新亮的下颚曾被踢成重伤,他绝食抗议抵制迫害,奄奄一息时才被送进医院抢救,家属在医院发现其身上被打成重伤,事后又被加期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9/3400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3/2480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教唆犯人毒打、虐待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河南省许昌市省第三劳教所是河南省集中非法关押法轮功男学员的场所。目前仍非法关押着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施行“联保”制,即利用犯人24小时看管法轮功学员,不准相互说话、炼功,如有违反就对负责看管的人实行惩罚,看管的人因害怕挨罚、挨打,就采取种种强制手段限制法轮功学员,而且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与家人见面。2001年3月21日,劳教所开一个诽谤大法的大会,十几个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只因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即被劳教所所长指使犯人打得死去活来,有的被打昏了,犯人还在打。此后,劳教所还召开“表彰”大会,给那些打人凶手减期。而且为了掩人耳目,所有报送的材料均不写事情经过,还谎称“制止扰乱秩序”。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6/153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8/31/1340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尚群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河南省社旗县法轮功学员刘尚群遭以乔宪立为首的政保科等人绑架,2004年4月19日又被非法判劳教,被送往许昌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6/7321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8/48224.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永中(河南省孟州市赵和乡林欠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河南省孟州市“610”和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强行灌食、毒打、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法轮功学员赵永中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其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后,被放回。2002年7月 某日,赵永中又一次被绑架。在看守所里,其绝食抗议,被强行灌食,每次都是好几个人把他按到地上用塑料管往鼻腔里插。赵永中还经常遭到毒打,后来被折磨的 皮包骨头,不能走路,生命出现了危险,看守所怕担责任才放其回家。赵永中在家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开始恢复,没等他完全恢复,又被送入许昌劳教所,至今未归。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73778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9/4827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俊(男,50岁,河南省周口项城市南顿镇粮管所)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开封劳教所、项城市610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法轮功学员王俊进京上访,在国家信访局被劫持,后被非法关押在项城市看守所,被强制戴脚镣1个多月;后被送入开封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半;劳教期满后,王俊又被无辜加期半年;再次期满后,开封劳教所与项城市“610”把王俊从劳教所直接劫持到项城市看守所进行迫害。因王俊坚定不屈,项城市“610”再次把王俊绑架到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1/57201.html
案例4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正聚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4年1月13日,警察吕法强、李昌玉把河南商丘市民权县顺河乡法轮功学员李正聚叫去顺河乡派出所,并于当天由顺河乡派出所副所长吕英南将其押送至商丘劳动教养所委员会,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即被非法判劳教1年,随后被送至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7/66854.html
案例4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霍学文(男,50岁,新乡市农科所干部)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3年12月22日,法轮功学员霍学文在新乡市东站附近挂真相条幅时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2004年元旦期间,郊区分局平原派出所和单位将霍学文非法送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非法判劳教2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7/66854.html
案例 4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孝民(34岁,河南省三门峡开发区人)、李兴成、吴军庆、柳祥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师宝龙(狱警)、贾子钢(三大队一中队队长)、谭军民(副大队长)、刘天勋(狱警)、许××(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电棒击全身等;
详细情况: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三大队采取各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2003年4月17日上午,三大队一中队队长贾子钢、刘天勋、许××亲自给法轮功学员陈孝民“上绳”,用电棒击其头部、面部。下午又由副大队长谭军民坐阵,由贾子钢、许××给陈孝民“上绳”,用电棒击其全身,从上午到下午共捆了6绳。在2003年所谓“春雷行动”中,副所长亲自坐阵,采用电警棒、警绳、橡胶棒,把全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隔离到家属接待室小楼上,强制“转化”,残酷折磨有半个月之久。中队队长贾子钢等人曾连续给法轮功学员李兴成捆了7绳,其手腕被勒烂、勒肿。法轮功学员吴军庆、柳祥福被折磨得手指关节麻木、脚肿不能走路,吃饭不能端碗,很长时间生活不能自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75.html
案例4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开运、王明尧、胡文清、蔡国胜、吴军庆、尚东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天勋(管教)、赵志民(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加期、电棒打、上绳、强迫灌食等;
详细情况:2002年4月25日凌晨3点,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李健迫害致死。期间许多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残害。法轮功学员张开运、王明尧、胡文清等向劳教所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受到不同程度的加期迫害。法轮功学员蔡国胜绝食抗议警察对李健的虐杀,被多次强迫灌食。法轮功学员吴军庆、尚东林均被非法判劳教1年,期满“释放”的3个月后,又被非法抓回劳教所,吴军庆再次被非法判劳教3年,尚东林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里,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遭到过狱警用电棒打、拳打脚踢、上绳等各种刑具的迫害。2001年3月21日,劳教所开全所大会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在会场上高呼“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是正法”等,遭到管教与刑事犯的折磨与毒打,如:电棍打、上警绳。刑事犯打过人后,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减期,而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却遭到加期迫害,有的1年,有的半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3/36982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2/2713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填写所谓的‘郑重声明’才可探望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河南省许昌第三劳教所要求每个来探望的人都要填写一份劳教所已经拟好的所谓“郑重声明”,其中有诬蔑法轮功创始人、诬蔑法轮大法、同意当权者迫害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内容。不写就不让探望法轮功学员,许多来探望的亲属因拒绝写而无法看望自己的亲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710.html#chinanews-20040217-36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4/45725.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涛(男,18岁,许昌市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抄家、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3年12月21日晚,法轮功学员张涛遭绑架,并被抄家;因搜出一本《转法轮》,其父张宏业(法轮功学员)也因此被非法绑架拘留。许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张涛半个月后,又将其非法判劳教1年,现关押在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7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6/4485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牛良(男,50岁左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抄家;
详细情况:2003年6月11日,法轮功学员牛良遭绑架,并被抄家,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判劳教,现关押在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7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6/4485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以下是被非法关押在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的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名单:
王玉昆、庞良、李炳、赵永忠、柳X夫、李进科、王兴金、李兴成、邢威威、白鸿敏、杨建君、金朝富、冯树林、胡斌、宁新伟、陈孝民、付利民、崔玉生、岳彩云、彭红岩、李晨阳、闫新亮、吴军庆、王雷、雷中长、王斌、张辉等数十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2/56061.html#chinanews0822-12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7/399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5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岳彩云、王雷、姚三中、胡斌、陈赞勇、彭红岩、吴朝刚、王复群、尚东村、张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迫害
详细情况:2001年秋的一天,在所谓“帮教”的大会上,法轮功学员岳彩云高呼:“大法弟子为师父、大法讨回清白!” 其立刻遭到殴打,并被拖出会场。紧接着,几个狱警把岳彩云拖进“民管会”房间进行殴打,并不断地把绳索拉紧,绳一道道地勒进肉里,还用高压警棒电击。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发明一种酷刑“绳刑”(即:特种方法捆绑,一次半个小时,不断地紧绳子,半小时后松掉,紧接着再绑,重复使用,捆一次为上一绳,捆几次为上几绳),绳子深深地勒进法轮功学员的肉里,手腕麻木,神经失去知觉,几个月都恢复不了,伤好后留下一道道的痕迹。遭受过此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有王雷、姚三中、胡斌、陈赞勇、彭红岩、吴朝刚、王复群、尚东村、张辉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3/2893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30/2152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5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武忠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许昌劳教所、三门峡陕县监狱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8月17日,法轮功学员武忠民进京上访时被非法抓捕。8月23日,武忠民被送到三门峡陕县监狱,10月又被关押到拘留所,2000年5月又被关押到监狱。2000年10月 22日,武忠民被非法判劳教两年,10月26日被送入河南省许昌市第三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武忠民受到多次毒打,本应在2001年8月解教,却拖延到2002 年4月27日才解教;但解教后仍不准其回家,河南省陕县公安局派人到许昌市第三劳教所,在劳教所院内又将武忠民用手铐铐上,押回陕县的监狱关押。直到现在,又把武忠民非法关押在“洗脑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0/6704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5/45459.html (English version)
15.16 河南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2年1月30日 - 2004年12月31日
郑州白庙劳教所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62号院,邮编:450002,电话:0371-3840929。所长党委书记张建平(女),政委贾健,副政委李秋华,管教副所长侯国宏。白庙劳教所前身是劳改交队,在80年代中期改为劳教所,与市电力局合作开办了通用电控厂,生产箱型变压器、各种线、开关盘等配件。 劳教所下设三个大队,一、三、五大队,2004年初三队改为二队,五队改为三队,自从2003年开始奴工生产,全所人员除正常完成电控厂生产任务外,全天 10多个小时加班,甚至20多小时连续劳动,以手工活为主,如订书折页、剥蒜、裁纸、做纸袋、包装味精等。白庙的劳教警察普遍素质低下,许多警察靠亲属裙带关系进入劳教系统,劳教所除正副所长、书记、政委外,下设管理科、教育科、“610”办公室、警戒科、主抓工厂 的生产科、销售科等。劳教所警察普遍被毒害很深,主抓管教的队长性格扭曲、变态,对劳教人员的虐待被视为正常管理,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毒打和折磨被视为“大胆管理”。
郑州白庙劳教所,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郑州白庙劳教所对 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灌食、捆绑、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关禁闭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主要犯罪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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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宋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陈XX(五大队队长)、张XX(五大队队长)、潘XX(五大队队长)、韩宏涛,犯人何遂柱
基本犯罪事实: 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强行灌食、捆绑、毒打
详细情况:2001年2月至6月,在郑州白庙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宋旭期间,狱警指使犯人给宋旭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用很粗的脏管子进行鼻饲,一次在强行灌食中竟将宋旭的嘴撕烂。五大队的 陈XX、张XX、潘XX、韩宏涛四个队长,指使狱警给宋旭上刑,将他两手两脚用绳子勒紧,分别绑在铁床头两端,嘴里塞上袜子,然后将铁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达9个小时,脚部肿大,绳子深勒进肉内,脚肿得象馒头似的,致使后来绳子没办法解开,只好用剪刀挑断。为了加重迫害,一大队长还用手使劲扭动他的脚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在此期间,宋旭大小便不能自理,要解大便时,当时是大冬天零下10多度,狱警将宋旭衣服全部脱光,两名狱警抬着他放到厕所的水泥地上,等解完后,狱警找来一根木棒朝他肛门处猛捅,后用胶皮水管朝身上猛滋水。宋旭两只脚已被勒坏,没知觉,一条腿不会动,狱警仍不罢休,为迫使其放弃修炼,天天拳打脚踢。由于宋旭拒绝妥协,姓潘的队长把盐面儿、辣椒面儿塞入宋旭的鼻孔内折磨。狱警还一根一根地往下拽其阴毛。一名叫何遂柱的吸毒犯为了获得减期,把宋旭全身用绳子捆紧,然后用被子裹紧,戴上头盔,嘴里塞上破布,整天不让翻身不让动。何遂柱曾对宋旭百般辱骂、打耳光长达4个小时,把口水吐在宋旭脸上,站在宋旭胸上用力踩,用打鼓的木槌塞进宋旭的肛门,等等。据消息透露,宋旭当时绝食80多天,最后体重只剩下50斤左右,生命垂危,他的肾、肠、胃都受到严重损伤,因被捆绑数星期不能动,小腿肌肉萎缩不能行走。2001年6月,宋旭从白庙劳教所出来时,瘦骨嶙峋,四肢枯如乾柴,令人惨不忍睹。有照片为证。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3/12/4628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3/5392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3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149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1/2403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63.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何国忠,56岁,郑州,中原化工厂的职工,家住黄河水利机械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文中(五大队队长)、韩宏涛
基本犯罪事实: 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强行灌食、捆绑、毒打
详细情况:何国忠于2001年大年初一被关进了位于文化路上的郑州市白庙劳教所。在郑州白庙劳教所被关押迫害期间,一条腿和一只胳膊里全是脓血,狱警不但不放人还加大“洗脑”力度,后何国忠出现腹部积水肿胀,重度昏迷,狱警韩宏涛、张文中仍说“死不了,要死还早呢!”当最后人不行了终于被放回家中时已无法调理医治,于2001年11月29日被迫害致死。
何国忠和伙房的犯人住在一起,专门有一个犯人监视他,但不许和他说话。牢房有20平方米左右,6张床,上下住12个 人。他们住的这个牢房是最脏最乱的,因为伙房的犯人每天要做三、四次饭,很少在房间,牢房里平时只有何国忠和一个监视他又不许和他说话的犯人,牢房外的小哨不允许任何人和何国忠说话。初期警察和犹大想方设法去给他“洗脑”,强迫他看诬蔑大法的录像,要“转化”他。何国忠一天比一天瘦,腰一天比一天弯,腿一天比一天 拐,因为动作慢,每次吃饭,刚走到饭桌前就该大家收队回监室了,后来警察允许他一人提前往食堂走。劳教所狱警即使在他身体如此状况下,也不允许他和家里亲人见面。在2001年5月份,他的身体已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并伴有高烧、昏迷现象,劳教所警察韩洪涛、张文中为迫使其放弃信仰,迟迟不办保外就医,并说:“想保外不写保证书,门都没有。”有几个法轮功学员向队里警察提出应该释放何国忠,可没人管这事。终于,何国忠不能从监室走到食堂了,警察将他送到医院,发现他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膊里全是脓血,脓血流出很多很多。从医院回来后,警察韩洪涛告诉我们,何国忠的一条腿一只胳膊几乎成了空壳。即便如此,劳教所仍加剧对他的“转化”,还把何国忠与其他人隔绝开来,加大“洗脑”力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7/6270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3/43409.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法轮功学员张明被判劳教1年,劳教所狱警两次非法给其延期,每次半年。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1/2/42087.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建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宏涛(指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 长期关禁闭,高压电棍电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韩宏涛(指导员)和另外2、3名狱警使用电棍同时电法轮功学员李建国,使其痛苦万分。之后,狱警就把他关进禁闭室,室内潮湿、阴冷,每次送半个馍、半碗汤,一期为10天。10天后狱警也未放李建国出禁闭室。
http://65.89.77.22/mh/articles/2002/1/23/23653.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占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吕双福
基本犯罪事实: 吕双福有一次把法轮功学员刘占峰关进办公室,用电警棍全身上下电击刘占峰无数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7/25/33829.html#chinanews-20020725-8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明、刘其伦、许谢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
基本犯罪事实: 高压电棍电,毒打
详细情况:狱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用数根4500伏高压电棍连续电击法轮功学员张明,致使张
明头部溃烂,大量流血,还强迫他不准声张,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长达1个半月不让张明下楼吃饭,专门派3个人看守监护,寸步不离,不得与任何人接触,他们曾用同样的残酷手段对待法轮功学员刘其伦。2003年2月28日,还是这几个狱警对已经绝食4天的法轮功学员许谢卡,在强行灌食没得逞的情况下,每天用4500伏电棍电击,多次毒打折磨许谢卡。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3/12/46292.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永立、许晓武、屈孟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何湘龙(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 捆绑、拳打脚踢、电棍砸、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 在三队教导员何湘龙的指挥并亲自参与下,警察首先将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永立、许晓武加上手铐或者用绳索把手捆在背后(除了许多队长参与外,又动用了数名犯人),然后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用4、5根电棍砸,用高压电警棍长时间(大都在半小时以上)电击他们的头部、颈椎、耳根部、面部、嘴唇和身体其他部位,更有甚者,有一名队长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2001年11月15日,何湘龙电击和殴打法轮功学员权培军。2002年1月14日左右,几名犯人(这些人为获得减刑奖励)殴打法轮功学员屈孟超。1月15日何湘龙组织人殴打和电击屈孟超,致使屈孟超腿被打得行走极其困难,并被关禁闭。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30/24055.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和三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何湘龙(教导员),狱警马XX
基本犯罪事实: 2002年1月,狱警何湘龙和马XX给法轮功学员和三普强行戴上手铐后,一人手持一根电棍,疯狂电击和三普的脸部、嘴唇、脖子、眼睛,并且打耳光,用脚踢打,疯狂折磨和三普长达30分钟之久。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1/22/39872.html
案例9
受害人:张远恒、赵书灿、张明、薛进忠、徐谢恰、权培军、李乐民、许晓果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 10根电棍电
详细情况:2002年10月以来,五队的队长用10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张远恒长达2个多月。狱警也残酷折磨了法轮功学员赵书灿、张明、薛进忠、徐谢恰、权培军、李乐民、许晓果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3/50216.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旭、权培军、许晓武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何湘龙(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 何湘龙指使犯人强行对法轮功学员宋旭灌食、毒打、折磨,场面惨不忍睹。狱警还电击法轮功学员权培军、许晓武等。狱警郭五一用电棒电击许晓武的小便处,其行为令人发指。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86.html#chinanews-06272003-7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2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3/46009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旭、孙浩杰、曲某、单勇智、屈某、权培军、张明、许谢卡、赵松茂、张远恒、史宝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玲玲(五大队队长)、张XX(五大队队长)、潘新中(五大队队长)、韩宏涛,犯人何遂柱、何湘龙、郭五一、任国强(三大队狱警)、何湘龙(三大队狱警)、马东晖(三大队狱警)、刘伟(三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电击法轮功学员的生殖器和身体敏感部位、毒打、吊拉、灌辣椒水、浓盐水、往眼睛里抹辣椒面、强行灌食、捆绑
详细情况:河南郑州白庙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孙浩杰和曲某为抗议非法关押在10月7日晚上炼功,孙浩杰当天晚上在禁闭室被五大队的韩宏涛和张队长用电棒电击足有20分钟,并将其手和脚铐在一起达4小时;之后警察把他抬到一大队办公室,劳教所的陈书记问了情况后,对5、6个队长说:“一会儿你们好好收拾收拾他。”法轮功学员孙浩杰被非法关在禁闭室的第三天上午(10月9日)被带到五大队办公室,那里共有5个队长,他们们关上门窗,3个队长手持电棒同时击他,并将他的手和脚铐在一起,电击足有40分钟,他身上留下很多伤痕,共被非法关禁闭6天。
10月8日,法轮功学员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劳教所警察用电棒电击。劳教所的彭政委亲自坐阵,在五大队办公室,6、7个队长手持电棒将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叫到办公室用重刑。法轮功学员曲某当天晚上绝食抗议,10月12日上午在五大队队长办公室,被4个狱警用4支电棒电击很长时间,致使鼻子内往外大量出血;后来曲某在禁闭室被非法关了16天。
2001年2月3日流离在外的宋旭被公安密探跟踪绑架到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第二天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判3年。为抗议这种非法绑架和关押,宋旭被关进去当天就绝食抗议。8月9日宋旭开始吃饭后,第一天开始吃饭,第二天五大队的陈玲玲、张××、 潘新中、韩宏涛4个队长领头一起上,逼迫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宋旭不妥协,狱警就下毒手上刑,将他两手两脚用绳子勒紧,分别绑在铁床头两端,嘴里塞上袜子,然后将铁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达9个小时,脚部肿大,绳子深勒进肉内,脚肿得象馒头似的,致使后来绳子没办法解开,只好用剪刀挑断。为了加重迫害,一大队长还用手使劲扭动他的脚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在此期间,小宋大小便不能自理,要解大便时,当时是大冬天零下10多度,狱警将宋旭衣服全部脱光,两名狱警抬着他放到厕所的水泥地上,等解完后,狱警找来一根木棒朝他肛门处猛捅,后用胶皮水管朝身上猛滋水。宋旭两只脚已被勒坏,没知觉,一条腿不会动,狱警仍不罢休,为迫使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天天拳打脚踢。由于宋旭拒绝妥协,潘新中队长把盐面儿、辣椒面儿塞入宋旭的鼻孔内折磨。狱警还一根一根地往下拽其阴毛。
2002年10月底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狱警开始疯狂地使用酷刑折磨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强行“转化”。 开始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用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的全身,如不违心地写下“三书”,就连续折磨。 五大队狱警郭五一用几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脖子,使脖子处鼓起很大的紫包,惨不忍睹。电击法轮功学员的生殖器和身体敏感部位,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身体遭到严重伤害。
五队法轮功学员单勇智,56岁,由于承受不住劳教所的折磨,病倒后,得不到有效的医治,直到生命垂危时才被送至郑州空军医院,后被迫害致死。
2001年10月期间,白庙劳教所三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某、许某因在活动室打坐炼功,在随后的8号、9号,便遭到了一个个“过堂”的残害(已超出了一般的体罚概念)。在三队教导员何湘龙的指挥并亲自参与下,警察首先将他们加上手铐或者用绳索把手捆在背后(除了许多队长参与外,又动用了数名劳教人员),然后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用4、5支电棍砸,用高压电警棍长时间(大都在半小时以上)电击他们的头部、颈椎、耳根部、面部、嘴唇和身体其他部位,更有甚者,有一名队长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
2001年11月15日,白庙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到省科技馆参观污蔑展览,权培军由于喊了声“抗议”,回到队里就遭到何湘龙的电击和殴打。2002年1月14日左右,屈某由于不想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回到自己房间而遭到几名犯人的殴打(这些人为了获得减期奖励)。1月15日屈某又因为在所里组织的“揭批”大会上,要站起来讲话,被何湘龙组织人殴打和电击,腿被打得行走极其困难,并被关禁闭。
三大队狱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这4名狱警对法轮功学员采用高压手段,为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的目的,明知所谓的“三书”是假的,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做违心的事,采用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刑具来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4名狱警用4500伏高压电棍数根连续电击法轮功学员张明,致使张明头部溃烂,大量流血,还强迫他不准声张,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长达1个半月不让张明下楼吃饭,专门派3个人看守监护,寸步不离,不得与任何人接触,用同样的残酷手段曾对待法轮功学员刘某。 2003年2月28日,还是这4个狱警对已经绝食4天的法轮功学员许谢卡,在强行灌食没得逞的情况下,每天用4500伏电棍电击,多次毒打折磨这位法轮功学员。 狱警马东晖曾指着法轮功学员对犯人叫嚣:“谁不打他们,就是不热爱××党,不热爱××主义。”狱警还经常唆使一些犯人打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 手。这场迫害是得到纵容和指使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迫害。因为何湘龙做为一个队的教导员,如果没有所领导的指使或纵容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大动干戈。当时参加的除了有许多队长而且还有其他队的队长,还动用劳教人员(给以减期奖励),显然是有组织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17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5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5/7393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0/48340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建国、张远恒、邵继忠、一个普通劳教人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关禁闭、毒打
详细情况:2001 年11月,河南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五大队狱警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大家一致抗议。狱警认为法轮功学员李建国的声音最响亮,就把他关到禁闭室20多天,又冷又脏,不给吃饱饭。有一次,一个普通劳教人员在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中明辨了是非、正邪,在给李建国送饭时多给了点咸菜和半个馒头,被狱警发现,抓到五大队办公室,用电警棍打了1个小时左右。出来时,脖子、耳根全部红肿,李建国也因此又被延长禁闭1个星期。11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张远恒因为和法轮功学员邵继忠耳语了一句不唱诽谤法轮功的歌之类的话,被“包夹”的人员举报,被扭到五大队办公室殴打、折磨。狱警们虽然关闭了门窗,但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还是传了出来。全体五大队狱警都参与了迫害。两法轮功学员中午出来时,头缠绷带、鼻青脸肿,而且张远恒被关押到看管最恶的八号室。狱警们说五大队是“文明管理”,实际是他们自己不动手而是叫犯人施暴。有一次,法轮功学员张远恒说了一句什么话,被几个犯人抓到储藏室把衣服扒光暴打一顿,胳膊粗的木棍都被打断了。当晚洗澡时,张远恒的臀部全都是紫黑的,惨不忍睹,而且犯人在施暴时把他的嘴捂住,不让叫出声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62156.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辉、刘战峰、宗北方、李天顺、张明、赵松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袁红克(“610”办公室)、刘桂枝(教育科科长)、赵和平(一大队大队长)、孙豪杰(一大队教导员)、吕双福(一大队狱警,家住郑州纺织机械厂,即郑纺机)、郑楷(一大队狱警)、陈斌(一大队狱警)、任万强(三大队狱警)、刘伟(三大队狱警)、马XX(三大队狱警)、彭建国(政委)
基本犯罪事实: 高压电棍电击、包夹、精神和肉体折磨
详细情况:于2002年10月(十六大召开前),郑州白庙劳教所一大队在教导员孙豪杰、狱警吕双福的带领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更加严厉的迫害。从10月 25日开始对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过堂”,全体狱警对一个法轮功学员用高压电棍电击,致使法轮功学员全身溃烂,面部青紫,大面积淤血。法轮功学员王辉、刘战峰、宗北方、李天顺等被折磨得更加严重,不但狱警毒打,狱警们还找犯人不分白天晚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折磨。最恶的是狱警吕双福,他为一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出谋划策,此人经常折磨法轮功学员,把人命当儿戏。2003 年夏天开始,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两个犯人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法轮功学员们说话,24小时跟踪、监视、上厕 所、走路、吃饭,都一边一个人跟着,每天晚上“包夹”人还要给狱警汇报情况,汇报不好也要挨打、加期,干得好就给减期。为不让外面知道迫害真象,被打的严重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严密监视起来,不准与任何人接触,直到伤好才放出来。白庙劳教所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加期,一加就是半年,有的还被加两次,如:张明、赵松茂等,劳教所的狱警说:“不转化就别想从这里走着出去!”白庙劳教所内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接见亲属的权利。从2002年开始,白庙劳教所头目政委彭建国在会上宣布,不许被关押的坚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接见任何人,不准和家人通电话。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64785.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绍锋、彭建国(政委)、韩洪涛、郭五一(三大队)、宋延龄、张文中、于保红
基本犯罪事实: 殴打、用电棒电
详细情况:在白庙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污蔑大法的录象,指使犯人侮辱、找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次法轮功学员要求集体练功,被狱警杨绍锋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并对该法轮功学员(本文作者)加期4个月。由政委彭建国指挥,以韩洪涛为首的几个狱警用多根高压电棒电击她。五大队队长杨绍锋为了“转化”她,专门从三大队调来了狱警郭五一(此人用电棒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2003年12月9日 下午,该法轮功学员被叫到办公室,以宋延龄、郭五一、张文中,于保红为首的几个狱警,把她捆起来,用多根电棒,电她的全身。该法轮功学员只感到脖子、 脸、耳朵、肚子、脚撕心裂肺的痛。他们把电棒往她嘴里塞。他们从下午2点多一直电到下午5点多,还不肯罢手,后来电棒没电了,他们又从别的大队借来电棒继续电击。最后,该法轮功学员被其他犯人架到号里,她的整个脸都肿的变形了。后来,他们又多次殴打该法轮功学员、用电棒电。他们电击该法轮功学员时,为了增加导电量,把她捆起来,向她的身上倒水,然后把电棒打开塞到她身上,不停地电击。在 2003年春节的前一天,由狱警大队长杨绍锋坐阵,宋延龄、张文中每人手拿2根电棒电击她,最后4根电棒都没电了才住手,把她电得浑身伤痕累累,至今伤疤仍在。2003年4月26日,白庙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迫害,狱警宋延龄表现最为凶狠,一拳把该法轮功学员的鼻子打歪,血流满身,一边还当着满屋警察的面说:“谁迫害你了?谁看见了?没有人迫害你。”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0/7042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41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松茂、李齐宣、张明、张远恒、权培军、李殿军、赵红旗、赵中档、刘其伦、赵书灿、许谢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绍锋、彭建国(政委)、韩洪涛、郭五一(三大队)、宋延龄、张文中、于保红、任国强、何相龙、刘伟、马东晖
基本犯罪事实: 殴打、用电棒电
详细情况:2002 年10月24日,白庙劳教所对快要到期的法轮功学员、赵松茂、李齐宣、张明等法轮功学员延期6个月,同时对没“转化”的学员开始了疯狂迫害。起初是狱警指使犯人想尽一切办法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的犯人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头顶墙,不准睡觉,且随时辱骂殴打法轮功学员。2002年12月份,法轮功学员张远恒第二次被关进白庙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杨少锋指使狱警宋延龄、郭五一、张文中、于保红等人多次对他进行殴打。2002 年12月9日,他们使用了6根高压电棒,从下午2点开始一直殴打张远恒到晚上。他们用电击张远恒的脸、耳朵、眼睛、脖子和嘴。殴打时张远恒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把电棒往张远恒的嘴里塞。吃晚饭时,张远恒被几个人从办公室架出来,整个脸都变形了,耳朵被高压电击烂了,嘴肿得很高,脖子,脸上到处都是水泡。连其他犯人都说“警察太没人性了”。以后的几个月里,张远恒被五大队警察多次殴打,其中打人最凶的就是宋延龄、郭五一。殴打中,郭五一曾把汽水倒进张远恒的衣服,然后把高压电棍也塞进衣服里,他认为这样电有劲。其中有一次殴打张远恒是在2003年春节的前一天,当时狱警宋延龄值班,他值班前刚喝过酒,与张××一人拿2根电棒殴打张远恒,宋延龄边打边骂:“今天我就要弄死你,弄死你就像弄死一只蚂蚁”,说着还从口袋里掏出 一叠钱对张远恒说“这是‘转化’你们上边给我发的奖金。”最后,4个电棒都没电了,他才住手。
法轮功学员权培军第二次被送进白庙劳教所五大队,当天就被狱警宋延龄、郭五一、张文中、于保红等人毒打8个小时,从办公室架出来后,满身是伤,后来又多次被宋延龄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殿军被送进白庙劳教所后也多次被宋延龄等人殴打。在2003年4月25日左右,他们以所谓的‘春雷行动”为名连续几日毒打李殿军,李殿军以绝食抗议迫害,由于长期迫害,身体极度虚弱,狱警怕承担责任,让巩义市“610”把李殿军接回家中。2003年7月宋延龄、郭五一、韩宏涛又对非法关进的法轮功学员赵红旗进行邪恶的迫害,多次殴打、电棒电该法轮功学员。
同时,三大队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他们指使劳教人员用电缆鞭毒打法轮功学员赵中档、刘其伦。25日 狱警任国强、何相龙、刘伟、马东晖与上午和下午两次对法轮功学员张明进行毒打,给张打上背铐,用两根高压电棍在张的头上、鼻子上、脖子、嘴上与身上各处电击,鲜血染透两身衣服,办公室地板上到处都是血迹,马说张的血太多了,并让张把地板上的血迹用拖把拖干净。同天,马组织劳教人员开张明的“批判会”。
法轮功学员赵书灿、许谢卡经常遭到狱警与犯人的毒打。赵被打得满脸乌黑,许则不能正常行走,并被多次野蛮灌食。狱警任国强无耻地说:“我不管脑袋里想什么,必须服从管教。”三大队大队长左治国把毒打法轮功学员说成“搞活动”,他布置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事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9/71137.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权培军、付振勇、侯金友、朱云龙、华峰、赵书灿、徐孝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洪涛、郭五一(三大队)、宋延龄、张文中、于保红、任国强、何相龙、刘伟、马东晖
基本犯罪事实: 浓盐卤灌食、殴打、用电棒电
详细情况:徐孝国自2004年2月份被非法抓到白庙劳教所以来,受尽酷刑,白庙劳教所三队警察在他绝食绝水6天后用和着一半盐的浓盐卤在深夜灌他。据内部消息透露,徐孝国绝食原因是荥阳市城关乡派出所非法绑架他到白庙,而白庙劳教所因徐身患残疾并患有乙肝而拒收,但因上级(“610”)有文件只要是法轮功学员,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收,哪怕有传染病也要收,徐在投诉无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绝食抗议,但惨遭酷刑。现全部法轮功学员共7名全部集中在三大队,他们是权培军、付振勇、侯金友、朱云龙、华峰、赵书灿、徐孝国。据称白庙男子劳教所要成立“四大队”,由迫害手段残酷的韩红涛任队长,现花费大量的纳税人的钱盖了一栋新楼,对外称是财政拨款盖的“转化基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7/7180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0/92485.html
15.17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1999年4月25日-2003年10月6日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以下简称济南女子劳教所)位于济南市浆水泉路20号,劳教所所长姜丽杭。自1999年以来,济南女子劳教所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该劳教所的警察们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截止2002年12月底,据不完全统计,济南女子劳教所至少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例1-2)。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济南女子劳教所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精神和肉体摧残,精神摧残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长时间剥夺睡眠、灌食、毒打、强迫体罚、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关“禁闭室”等。济南女子劳教所还自制了一种叫做“束缚带”的酷刑,专门用于摧残法轮功学员(即:捆绑手、脚,双臂、双腿同时分开,被分别吊在双层上下铺的床头、床脚四个位置上,由于地面光滑,双腿被有意分的过大,撑不住身体的重量,两腿便不由自主的向两边分开,且越分越大。为了支撑住身体,双腿又不得不尽量往回收,尽全力不让它分开。不然的话,因为上肢也被分开吊在上面,如果下肢支撑不住,全身的重量就会完全由上肢承负,这样,上肢就会被“束缚带”越勒越紧,异常痛苦。同时在腰部也悬起了另一根束缚带,当双腿向两边分开滑下去时,恶人将腰部带子猛地拎起,使身体猛然一下呈“反弓头”,似“五马分尸”,痛苦异常。为了防止被害者出声,又用了一个束缚带,将嘴勒上)。济南女子劳教所原来非法关押有200余人,2000年国庆刚过不久,猛增到700多人,其中,95%以上是法轮功学员。为了挣外汇,为了多发奖金,劳教所逼迫法轮功学员天天加班加点地干活,甚至干到通宵。2002年上半年,劳教所盈利570,000元。劳教所主要给潍坊昌邑利得尔有限总公司加工、缝制被子。这个厂家与十几个国家有业务联系,做的被子出口日本、南韩等十多个国家。同时劳教所还与济南“天一印务”厂家有联系,法轮功学员被强制给贴商标,贴的是“北京降压0”“双鹤”商标。劳教所还与长青、威海等4、5个厂家有业务联系。
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姜丽杭、刘X
副所长:王庆和
一大队队长:王淑贞(音)
三大队副大队长:鲍洪兴
三大队一中队教导员:崔巍
四大队队长:杨X
科长:王X
警察:许瑞菊、邓文英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莲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X(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刘X(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2月初,山东华能德州电厂厂长兼党委书记郭良、副书记高振之和警察绑架于莲春,并将其非法判劳教3年,劫持到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于莲春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四大队队长杨某亲自动手用电棍电击于莲春,还唆使犯人、犹大和队长参与迫害;如:辱骂、人身攻击、威吓、殴打、用电棍电或用其它令人恐怖的手段威逼等。一次吃晚饭时,于莲春被拖抬到车间,大队长杨某和值班队长一直跟在后面看着这一切,并对于莲春说:“别躺在地上装死。”然后扭头就回到办公室吃饭去了。那时于莲春仰面躺在地上,苍白的脸上有青紫色,嘴歪在一边,脸已经变形,上衣被撸到胸部以上,裸露出内衣和胸膛;裤子也开了,露出小肚子。她的胸前有大片的青黑色,裤子也尿湿了。参与迫害于莲春的犹大有:英霞、庄丽、苏丽丽、张秀玲、陈丽丽、马胜春、周春英等,他们用板子、凳子、鞋底、手、脚、拳头拚命地打于莲春的头、脸、胸。后来于莲春被打得躺在地上,又把她拖起来继续轮换着毒打。2000年12月份,于莲春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1/57176p.html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yulianchun0807.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桂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王X(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殴打、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被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腊月,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徐桂芹,并被非法送入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被非法判劳教1年。期间,遭受到野蛮殴打、罚站、不让睡觉、弯腰成90度、延长劳动时间等迫害。有一次,警察王科长(男)欺骗说:“有真修法轮功的,从这边走到那边,就可以享受自由学法炼功的权利。”徐桂芹就走到那边去,结果被警察王科长打得死去活来,昏迷不醒;其后又遭到多次毒打。在被释放前2天,因拒绝表态放弃信仰再遭毒打,并被警察注射了4瓶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回家后,徐桂芹精神逐步失常,第九天即2002年农历十一月初七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5/8/49878.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姜丽杭(济南市女子劳教所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迫长时间超负荷劳动
详细情况: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为了挣外汇、多发奖金,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天天加班加点地干活。2002年上半年,劳教所盈利570,000元。法轮功学员天天晚上加班到11、12点,回到宿舍还被逼迫写所谓的感想,有的法轮功学员因长期加班加点身体不支,晕倒在车间是常有的事。劳教所主要给潍坊昌邑利得尔有限总公司加工、缝制被子。这个厂家与十几个国家有业务联系,做的被子出口日本、南韩等十多个国家。同时劳教所还与济南“天一印务”厂家有联系,法轮功学员被强制给贴商标,贴的是“北京降压0”“双鹤”商标。劳教所还与长青、威海等4、5个厂家有业务联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10.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名字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行“洗脑”、被“束缚带”酷刑折磨、被毒打、被关“禁闭室”、被强行灌食等
详细情况:99年11月,北京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甲;2000年初,甲被非法送往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管教以威胁、欺骗、强行“洗脑”、逼迫写所谓的“三书”、关“禁闭室”、毒打等手段残害法轮功学员。劳教所自制了一种叫做“束缚带”的刑具(即:捆绑手、脚、双臂、双腿同时分开,被分别吊在双层上下铺的床头、床脚四个位置上,由于地面光滑,双腿被有意分的过大,撑不住身体的重量,两腿便不由自主的向两边分开,且越分越大。为了支撑住身体,双腿又不得不尽量往回收,尽全力不让它分开。不然的话,因为上肢也被分开吊在上面,如果下肢支撑不住,全身的重量就会完全由上肢承负,这样,上肢就会被“束缚带”越勒越紧,异常痛苦。同时在腰部也悬起了另一根束缚带,当双腿向两边分开滑下去时,警察将腰部带子猛地拎起,使身体猛然一下呈“反弓头”,似“五马分尸”,痛苦异常。为了防止被害者出声,又用了一个束缚带,将嘴勒上),专门用于摧残法轮功学员,有的当场被吊昏过去。2000年10月刚过,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所出动大批男女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和强制“转化”。劳教所原来关押有200余人,现猛增到700多人,而且还在不停地增加,其中,95%以上是法轮功学员。2000年冬夜,警察指使犯人打手使用“束缚带”折磨法轮功学员甲。2001年春节刚过,警察对其又一次的不分昼夜地强制“洗脑”。其间,派十余人对其进行围攻式地说教,不准睡觉,不准洗漱,不准上厕所,使用鞋、凳子等对其毒打,致使其整个头颅全部肿胀,前额可怕地鼓出,腰部被严重打伤,日常起居无法自理。7月4号,法轮功学员甲开始了长达9个月的绝食抗议迫害;其间,被强制灌食,曾发生过管子误插入气管。在绝食期间,曾数次被送往济南监管医院进行强制输液。由於其被迫害得身体非常虚弱,已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劳教所怕担负法律责任,打电话让家人将其接回。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4/38001.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女一所、许瑞菊(警察)、邓文英(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制“洗脑”、被强迫超负荷劳动等
详细情况:济南女一所现仍非法关押200至300名法轮功学员,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并指使犹大参与迫害。一般采取2个对1个、多时3至6个围攻一个法轮功学员,黑白倒班几天几夜不让合眼进行迫害。警察许瑞菊、邓文英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交谈,并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有关诬陷法轮功的报导,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的劳动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7/54118.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双手反铐、被吊着打、不让睡觉、被强制“洗脑”、被强迫超负荷劳动等
详细情况:济南市女子劳教所使用各种酷刑威逼法轮功学员“转化”,如:把双手反铐、吊着打、不让睡觉等,一睡就打,指使犯人轮流值班。在劳教所里,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每天被强迫超负荷劳动,没有任何人身自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24.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小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淑贞(音)(一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关进禁闭室、被非人折磨
详细情况:2002年,一大队长王淑贞(音)将王小琳关进禁闭室,戴上刑具。在禁闭室,王小琳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几天后,王小琳的双脚脖子上起了很多血泡。至今,她腿上的伤疤还非常地明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10.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丽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绑架、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3年2月28日,山东省临邑县公安局“610”绑架丁丽华,当天被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18.html#chinanews0617-15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露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济宁看守所、莱芜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在梁山县汽车站,警察非法抓捕于露萍,并被非法关押在济宁看守所,后被转至莱芜看守所,最后被劫持于济南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现在,于露萍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但劳教所仍拒不放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3/44490.html#chinanews-02132003-1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佩梅、高玉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2年10月,济南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张佩梅、高玉莲,并被非法判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7.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福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莱芜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派出所、村委、莱城公安分局警察对张福香进行骚扰、盯哨。2002年5月20日左右,“610”将张福香劫持到“洗脑班”,张福香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闯出了“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9月25日凌晨,又被莱芜公安110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莱芜看守所。2002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7.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淑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莱钢新兴大厦开办的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被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警察非法抓捕白淑花,她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和淄博王村劳教所,遭受精神摧残、强制“洗脑”。回家后,又被绑架到莱钢新兴大厦开办的“洗脑班”,现被折磨至精神失常接回家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7.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爱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23日,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刘爱芳,后被非法判劳教,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警察曾以不让睡觉等各种手段对其进行摧残。到目前为止,刘爱芳已绝食抗议迫害5个月,生命垂危,但警察仍不放人,还向其家人索要钱财,不让与其家人见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9/42491.html#chinanews-20030109-4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39277.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品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被强制“洗脑”、被强迫超负荷劳动
详细情况:1999年7.20以后,当地派出所非法刑事拘留刘品杰,并非法进行抄家;释放后仍派专人长期监视;2000年秋天,为了摆脱骚扰离家出走;2001年1月1日,在北京被非法拘留,2001年4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刘品杰在一年中2次被非法加刑,被强制每天“洗脑”,同时每天被强迫超负荷劳动十几个小时,没有通信自由,经常被禁止于家属见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4/4218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常新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身体被严重摧残
详细情况: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常新红,并迫害致重病,劳教所怕担负法律责任将其释放,但现在又被非法抓捕。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9/40183.html#chinanews-20021129-7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行“洗脑”、被体罚、被毒打、被强迫长时间超强度体力劳动、被强行灌食等
详细情况: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简称济南女子劳教所)内大约非法关押着700余名法轮功学员。警察指派3、4个犹大围住一名新被绑架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洗脑”,逼迫写所谓的“三书”。劳教所警察采用车轮战术、体罚、毒打、强迫长时间超强度体力劳动、强行灌食、强行灌输污蔑大法的言论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一个4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腰椎损坏,不能直立行走,疼得连觉都睡不着,劳教所既不给医治也不让回家治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1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9/12271.html#chinanews0619-5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抓捕、被强迫“洗脑”
详细情况:2002年元旦期间,北京警察非法抓捕杨杰;杨杰被送回莱钢集团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该单位巡警队里;2002年春节前夕,莱钢相关人员强行将其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进行强迫“洗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9/25257.html#chinanews0219-15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满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1年9月初,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满丽,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30/20622.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婧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莱芜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刑、被毒打等
详细情况:2001年3月,北京警察非法抓捕王婧,后被非法关押在莱芜看守所。警察对其施用各种刑罚、逼供、毒打等流氓手段,年仅16岁的女孩子被残酷折磨得体无完肤;4月份被强行送进济南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秀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刑、被非法罚款
详细情况:2000年腊月28日,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周秀芹,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罚款2,300元,被单位非法停发一年工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1月,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陈静,并被非法判劳教。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任凤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目前,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任凤霞,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0/19418.html#chinanews1110-8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通芹、李凤芹、马玉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毒打、被强行“洗脑”等
详细情况:济南女子劳教所(原戒毒所)非法关押着王通芹、李凤芹、马玉玲等。在劳教所里,警察指使犯人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洗脑”、强迫长时间坐马扎、被体罚、遭毒打、强迫长时间劳动,法轮功学员过着非人的生活,遭受着肉体与精神上的折磨。其中,王通芹被警察用坚硬的皮鞋后跟击打头部,致使头破血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1/15755.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电棍电、被吊等
详细情况: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600多人,小的只有十几岁还没有毕业的女学生,大的有60、70岁的老人。在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非法关押14、15人。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用围攻、威逼、欺骗、暴力等手法进行迫害。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双手吊起,有的被电棍电得肉都烂了,有的被折磨得失去知觉……。有一个大队在地下室干活,100多人被关进去,每天工作量长达十几个小时,再加上空气不流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经常晕倒。大多数的活是装铅笔,有一次刷金粉,因化学成份含毒太高,100多人中毒。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8/13597.html#chinanews0718-7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缪宪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缪宪民,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1/13211.html#chinanews0711-15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山东女子劳教所5个中队,非法关押着600多名来自山东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因不断有新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往这里,已容纳不下,便提前释放了犯有卖淫、偷窃、诈骗等性质的劳教人员,腾出地方,用来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据可靠消息:有数10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已秘密失踪,不知去向;又据悉,江氏集团最近又实行了新的政策,对拒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刑,发往新疆大西北监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0.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兆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济南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于兆艳,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5/9943.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美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抄家
详细情况:1999年公安人员非法抓捕刘美丽,被非法关押在南流镇派出所;2000年1月,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5/9052.html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郎秀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抄家
详细情况:2000年公安人员非法抓捕郎秀莲,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5/9052.html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娄红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警察强行将娄红梅送至济南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30/7481.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伟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7月上旬,王伟华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回后,被非法关押在煤矿派出所。同年10月,再次被煤矿派出所非法抓捕,并对其进行残酷虐待,被毒打致全身黑紫,多次昏死,打手用冷水将其泼醒再打。以至被送往当地看守所时,因伤势过重,看守所拒绝接收。2000年10月28日,王伟华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349.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素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28日,济南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王素美,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349.html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绑架、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27日晚上,奎文分局潍洲路派出所的王所长和姜所长强行闯入王臻的家中,将她绑架。后来经查证,王臻已被送往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并被非法判劳教1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7/3962.html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青、毕自敏、荆桂霞、薛子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1日,北京警察非法抓捕马青、毕自敏、荆桂霞、薛子清;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济南市女子教养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7.html#chinanews1121-9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金香、常晨晨、宗玲、周继红、荆桂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山东济南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王金香、常晨晨、宗玲、周继红、荆桂霞,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7.html#chinanews1121-9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拒绝家属探视
详细情况:山东省济南市女子劳教所规定,凡是法轮功学员,一律拒绝家属探视,说是正在等待上级指示。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0/255.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丽(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电击
详细情况:济南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陈丽丽。在劳教所里,4个队长曾同时使用8条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大热天时,将法轮功学员的手脚从体后绑住,把头按在床上且压上枕头,再盖上被子;年仅19岁的陈丽丽的两条胳膊、前胸都被电烂了,在炎热的夏天起满了水泡。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8/4/3306.html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玉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2年年底,泰安市警察非法抓捕马玉莲,被关进肥城“洗脑班”强行“洗脑”,期间遭到警察的残酷折磨,并对她进行非法抄家。2003年1月底,警察又将她非法抓捕,送入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4/45783.html#chinanews0304-23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兆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1999年7.20以后,警察非法抓捕于兆艳,并在拘留所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几个月,几次被非法抄家。2000年秋天,洪凝镇政保主任席长思将于兆艳非法强行带到公安局,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12.html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秀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市女子第一劳教所、日照市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刑、被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1999年7.20以后,日照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杨秀梅,并施以酷刑、巨额罚款;2000年秋天,杨秀梅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女子第一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12.html
15.18 山东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 - 2004年3月7日
山东省劳教所(俗称山东省淄博王村劳教所)包括四个分所。2000年9月,按山东省劳教局的通知,第三分所开始集中关押山东省各县市男性法轮功学员,第四分所开始集中关押山东省各县市女性法轮功学员。由于关押法轮功学员人数不断增多,以及狱警们担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被普教知道等原因,2001年8月,山东省劳教所四个分所改编为:山东省第一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由第三分所改编,仍关押山东省各县市男性法轮功学员)、和山东省第二女子劳动教养 所(由第四分所改编,仍关押山东省各县市女性法轮功学员)。
淄博王村劳教所自 1999年7月以来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山东省境内,其它劳教所“转化”不了的法轮功学员,一律都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劳教所被称作“人间地狱”。2000年9月份,青岛李村劳教所把30多名在李村劳教所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送至王村劳教所,青岛海洋大学硕士邹松涛就是被转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后,遭受10多根万伏高压电棍电击,被迫害致死。山东济南劳教所又把18名男法轮功学员转送到淄博王村强制放弃信仰。狱警把他们放在水牢里,通电24个小时折磨。先后又有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很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致残,更多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邹松涛、李德 善、张林和李殿忠(案例1-5)。
截至2003年3月,山东省劳教所里仍非法关押着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承受暴力折磨。王村劳教所设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严管室”,班长徐守义透露: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狱警从严管室里带走,被拖回来的时候,几乎全身都拖掉一层皮,遍身都是被狱警用电棍电击、殴打留下的伤痕。王村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手段难以枚举。下面是一位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粗浅的画笔描绘出的几种酷刑草图。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1/33583.htm English version
1.残酷的灌食
2.电击与“挂十字架”
4个警察用4根电棍长时间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则2个警察在电击时用脚狠踩着被电者的脚脖子。电击后,被电击的地方肿胀起水泡;被踩的脚脖子出现几个月的麻木、疼痛。
“挂十字架”是劳教所警察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背叛信仰,所采用的另一种酷刑折磨手段。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两只胳膊被强制性的高吊起来,身体则被迫站着,有时大小便都让站着。白天、黑夜都这样站挂着,一挂就是很多天,最长达1个月之久。胳膊、腿、脚由于长时间站挂疼痛肿胀,而且脚上起了水泡。被放下来之后不会走路。 山东临沂市临沭县法轮功学员陈学凯被吊1个月之余。
3.强迫连续长时间面壁、坐小板凳
警察时常强制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地昼夜面壁。有的则长时间被强迫坐小板凳,从早晨坐到夜间12点甚至凌晨3点,有的被强制昼夜不准睡觉,就这样痛苦地坐着。也许不知道的人会问:坐板凳也是一种迫害手段?是,在生活中坐一坐板凳可能是一种用以休息的方式,可是那是在无任何约束并可以自由改变姿势、自由地掌握时间的情况下。而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被强制性的要求以一个规定姿势长时间的坐在哪儿(如果擅自改变姿势则可能招来更重的迫害),而且不准睡觉。想一想,100多斤的重量几乎整天整夜地落在了被折磨得干瘦无肉的屁股上(下面是硬邦邦的板凳),就如同把人倒过来,用一块100多斤的大石整天整夜地放在干瘦的屁股上,不用说人们也会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了…… 强迫让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整日坐小板凳,从早上5点至晚上9点半,一直坐着。“吃、住、洗漱”都在一室,不打报告不让大小便。屋内臭气熏天,令人窒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3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3/44346.html (English version)
淄博王村劳教所还以各种形式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进行经济迫害、剥夺;如允许学员家属住宿的接见室,仅是一间又脏又破的小平房。(在迫害下违心表示放弃修炼的人才能与家人见面),每天收住宿费60元,两勺不见肉的普通青菜3元一份、小盘花生米5元一盘……劳教所自己开的小卖部里的所有商品,价格是外面价格的1至3倍。 为劳教所捐款按人摊派,利用各种方式来压榨被关押的学员。当地警察对学员进行了抄家、搜刮。一位来自贫困山区的法轮功学员,警察在搜家时,除了抄走法轮大法书籍、存折外,临走时还抓走了家里几只长毛兔作下酒菜;接下来的巨额罚款这位学员缴不起,警察竟指使一帮地痞无赖抢走了他们家所有的粮食。
淄博在王村劳教所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劳动、奴役和虐待。法轮功学员自己种粮、种菜,干各种脏活、累活,狱警长时间奴役法轮功学员学员。每天的出工时间都在十12、13小时以上。上午只允许上厕所1次,下午2次,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经常加班到凌晨1、2点。饮食是粗面馒头,加上自己种的少盐没油的半碗大锅菜,白菜、萝卜一概是清水煮后加盐,漂上几滴油星,半生不熟,清汤淡水,菜汤都能用来洗手。某夜12点多,劳动了一天的法轮功学员刚刚休息,就被一阵吵闹声惊醒,原来警察在走廊内对一刚被关进来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时,被另一学员碰见,并严辞制止。恼羞成怒的警察以该法轮功学员“破坏劳教所正常秩序”为名关进禁闭室,进行残酷迫害。现在,禁闭室还关押着二十几名大法学员。同时,对法轮功学员熬夜、毒打、吊铐、灌水、灌酒、凌辱等非人折磨,德州李德善被残酷折磨于2002年8月被迫害致死。劳教所育警慌忙召开多次会议,最后竟在大会上宣布:李德善的死与劳教所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个人行为。并强迫法轮功学员写出“认识”,栽赃陷害大法。2002年1月2日报道,当时,王村山东第二劳教所现非法关押约800名男法轮大法学员。
山东省劳教所主要犯罪人员:
原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毕华(所长,由于迫害法轮功,现升任山东省劳教局副局长)、代剑波(劳教处处长)、黄家森(副所长)、少清河(政委)、孙继银(副所长)、王××(劳教处处长)、王加永(所长)、肖培民(副所长)赵惠民(副所长)
一分所所长:夏吉晶于志蒂
二分所所长:辛秀忠,高存瑞
三分所所长:王加永(男,约五十二、三岁。淄博王村镇大尚村人。原为王村铝土矿职工,后调入劳教所,现任三分所所长。)
四分所所长:王勇张振国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恶人:郑万新(大队长)、李福勤(副大队长)、徐队长、刘明、刘林,赵巍、王树新、薛迅、单业伟、罗光荣、孙丰俊、、李勤富、刘国伟等及江宁、靖绪盛、刘红东、宋伟忠、宋昌荣、孙凤俊、郑万辛、绍正华
第二劳教所:韩××(男所管教科科长),王大勇、王云平、张波、张德强、赵永明
十一大队狱警:王新江、梁俊岭,打手:周保顺
十二大队狱警:许波、吴昊、孔铁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7/61372.html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苗军 136564336130533-6689238 ( 办 )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马立新 138089426070533-6680419 0533-6688858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孟宪常 0533-6681635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杨清利 139693928610533-6685083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郑万新 0533-6689553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马(科长) 05336689507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肖(科长) 0533-89516
山东省王村劳教所: 韩(科长) 0533-6689514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6.html
淄博王村劳教所改组后,成立的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有所长孙即银、副所长辛秀忠、政委王加永、副政委李建维、张英民、张振国、王毅等十来人,九大队队长靖绪盛、副大队长孙丰俊、教导员 彭绪标。其余警察按迫害程度排列依次是:张涛、刘国伟、高成伟、刘永刚、刘宋浩、王新江、宋男、曹成涛、王力……,因人员经常更换,不便记述,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是这些不法人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8/63520.html
下面是这些犯罪人员的迫害详情:
九大队队长靖绪盛,是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主要元凶。他从九大队成立至今一直任大队长。因其在迫害法轮功中表现卖力、“成绩卓越”,逐渐提升至今。他曾经把法轮功学员铐在铁窗棱上,站不能坐不能,他却坐在椅子上,时而哈哈大笑,时而破口大骂。有一回,靖绪盛在一位法轮功学员面前晃着拳头说:“我这个拳头一直都没闲着,现在又得用用了。”说着重重的几拳就打在法轮功学员身上。
孙丰俊,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孙丰俊无视他们的死活强行灌食;对正常进食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饿饭,一天1个馒头1杯水,勉强维持生命。孙曾在一间密室里对一位年龄较大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虐待,这位学员被折磨得喊出声来,孙丰俊赶快跑出来把外面的电视声音放大,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顿时被电视强大的噪音淹没……。
教导员彭绪标,是个酒色之徒。
狱警张涛,他曾说过:“只要有一口气,就得给我干活,死不了就得干!” “你们这伙人真奇怪,怎么没有打仗的?人家非法轮功学员说打就打,以后学着点……”
狱警刘国伟,他强迫牟祖广每天睡觉不足半小时,饮食降到了最低限度……如此折磨一直持续了近2个月。牟祖广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他的坚定使所有的警察感到震惊和害怕。于是,刘国伟策划了一个卑鄙的计谋,他把牟祖广的外衣强行扒掉,由警察高成伟在牟祖广身上用粉笔写下一些侮辱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话。然后,刘国伟拖着牟祖广到各关押大法弟子的屋子示众,如果有谁看到这些诬蔑之词表情不自然,就是“转化”不彻底,黑帮一伙就是用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检验“转 化”程度。
狱警孟宪常,“教育转化办公室”主任,有学员到期释放时,他还不忘对其进行煽动、宣传。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7/613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3/44346.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德善、肖培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博山秋谷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吊铐、灌水、灌酒和不让睡觉等
详细情况:山东德州市李德善在王村劳教所遭到毒打、吊铐、灌水、灌酒和不让睡觉等迫害,于2002年8月被王村劳教所迫害致死;淄博法轮功学员肖培锋,52岁,家住淄川区峨庄乡。肖培锋于2003年8月在博山秋谷劳教所被残害致死,肖培锋的下颚被击穿、胸部、腋窝都是伤,遗体别的部位警察不让看。 知情者说,从肖培锋的遗体可以看出他已死亡多日。资料显示,王村劳教所至少还有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邹松涛、于莲春和张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2/623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5/4347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邹松涛、张云鹤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大山看守所,青岛市台西派出所,青岛大山拘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所第九大队郑万辛、绍正华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强行“洗脑”,昼夜不让睡觉,电棍电,强行灌食,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邹松涛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1个月,后又被青岛市台西派出所抓走,逼问他有关学员的下落,让他放弃法轮功的修炼,邹松涛坚决不配合。派出所副所长巩xx,将邹松涛绑在椅子上毒打,使之头部充血满身是青,昏迷不醒,后被抬到劳教所,因伤势过重劳教所不收,又抬回派出所,当邹松涛醒后,又被送到青岛大山拘留所迫害。2000年7月,邹松涛被派出所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同年9月,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又被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警察不准家属看望,不许送衣物,强行“洗脑”,昼夜不让睡觉,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相,写“思想汇报”,进行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劳教所第九大队长郑万辛及警察将法轮功学员吊起来,用十几根电棍电,强行灌食,惨叫声时时传出。2000年11月3日上午,警察郑万辛、绍正华几人将邹松涛单独叫进审讯室,在2个多小时的精神摧残与迫害下,邹松涛于中午11点30分被迫害致死。时年28岁。其妻张云鹤因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发现,被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详情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57875p.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林仙(后改名张林,女,53岁,家住招远市文化区42号楼)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自2001年7月份左右,招远公安强行将张林送进招远玲珑镇“转化班”,强迫“洗脑”50天,未被“转化”;2001年9月初,张林被送至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张林自被送入王村劳教所后,一直未与家人联系。9月28日,王村劳教所通知她丈夫张林病了,马上去接,她丈夫说张林自修炼以来一直身体健康,拒绝去接。9月29日,王村劳教所再次通知她丈夫必须去接,不去不行。不得已,她丈夫同招远公安到劳教所于当日晚将张林接回(除了她丈夫与公安外无任何人见到张林状况)。9月30日凌晨传出张林跳楼自杀的消息。公安称:当日凌晨群众举报市局有人坠楼身亡,后由公安通知其家属成为自杀疑案 (小区未有人见到张林的尸体,举报人不详,她丈夫与公安口径相同)。张林的尸体于10月1日匆匆火化。
自杀疑点:
1. 王村第一次打电话让家人去接人,说张林“病”了。她丈夫说“张林以前从来没有病,短短的1个月,何病之有?”王村再次急催,这里有两种情况,要么人已经危在旦夕,要么人已经死亡。假如属于第一种情况人还活着的话,生命也已出现危险,那么回到家里,这么严重的“病”人还会去跳楼吗?
2. 她丈夫说,他不知道张林跳楼了,是公安人员清早接到举报来敲门告诉的。除了周围的人(楼区)谁又能发现呢?发现后为什么不先通知家里人,而后报公安局呢?
3.她丈夫说,公安让张林回家过中秋节。在张林之前和之后惨遭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很多,被“转化”的也不是一个两个,为什么只让张林回家,而其他一个也不放?据知情人士透露,张林并没有接受所谓的“转化”。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从肉体上消灭,从精神上搞垮,什么狠毒的手段都能用上。可想而知,张林为何而死?
4.她丈夫说:“张林说不炼了,而且写了‘悔过书’什么的。”那她为什么还要跳楼自杀?据了解,凡被“转化”的会马上给家里写信,打电话或者给政府写信,而张林却什么都没做。
5. 外界有人称:“张林炼功炼痴了,跳楼自杀”。张林炼功5、6年了,从来没有痴过。洗衣做饭,照顾家人,侍奉婆婆,细心体贴又周到。怎么到劳教所1个月就变 痴了,就自杀了呢?炼功人都知道自杀是有罪的,决不会去自杀。退一万步讲,假如真的是自杀,那必是被逼无奈。可见劳教所摧残法轮功学员手段之残忍。
由种种疑点得出结论:张林因坚决不“转化”,被王村劳教所迫害致死,事后公安收买或胁迫张林家人按公安口径说话。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5/18047.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殿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章丘劳教所/山东省第一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底,李殿忠(第六油棉厂下岗职工)被非法判劳教,家中留下妻子和2个孩子,生活很困难。据悉,2003年7月,李殿忠被章丘劳教所迫害致死。又据宁津县县政府一官员日前称李殿忠是农民,死在山东省第一劳教所。该劳教所称李殿忠是患心脏病死亡。目前未证实章丘劳教所与山东省第一 劳教所是否为同一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1/59228.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王村)
基本犯罪事实:集中“洗脑”,强制“转化”,不让说话、不让睡觉,凉水冲头,“金鸡独立”式罚站,被“大”字形铐在双层床上
详细情况:2003年10月21日开始,山东省劳教系统统一实行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集中“洗脑”,强制“转化”。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王村)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单独关押在一层楼上,进行秘密迫害。他们把一个队抽出一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严管,由4个犹大“包夹”,24小时不让说话、不让睡觉……若有人打瞌睡,就被2个人架起来在院子、走廊里跑,被拳击,再打瞌睡,就被摁在水管下用凉水冲头,稍有精神之后,再被罚站。罚站的姿势有“金鸡独立”式,及叫不上名来的各种姿势。还有的被“大”字形铐在双层床上,双脚岔开铐在床腿上,双臂伸开将手腕铐在床的上端。山东省第二(王村)劳教所,曾将青岛法轮功学员邹松涛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60297p.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鹏和母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楼看守所,淄博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 2000年非法劳教张鹏3年。张鹏是聋哑学校老师,在淄博王村劳教所被迫害至精神失常。2001年2月被关进枣庄精神病医院。2003年初基本恢复。 2004年2月12日,张鹏在散发真相材料时不慎被警察发现,并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岳楼看守所。张鹏的母亲(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6/68585.html
案例7
受害人:齐鲁石化法轮功学员郑辉、刘海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齐都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石广庆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4年1月14日“610”主任石广庆的带领齐都公安局警察,绑架齐鲁石化郑辉、刘海兰,并送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郑辉在劳教所绝食抗议非法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8/67776.html#chinanews0218-14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静、王玉梅、张虹、吴秀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二女劳教所(即淄博王村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王永红(三大队副大队长)、李爱文(三大队正大队长)、李英(宋静的带班队长)及劳教人员刘晓燕、周中叶、张芳、徐立云、史伟琪、王兰香、曲彩霞、杨通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迫害、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三大队不法管教及劳教人员长期殴打和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非法迫害王玉梅(女,38岁,威海人)8个月;张虹 (女,50多岁,青岛人)3个月;致使王玉梅腰痛、头疼、视力下降、腿疼等等,至今没有好转。大队长还亲自动手把吴秀华(50多岁)打的嘴角出 血。2003年10月,三大队再次对宋静实行强制“洗脑”。以王永红(三大队副大队长)、李爱文(三大队正大队长)、李英(宋静的带班队长)为首的几名管教人员以及刘晓燕、周中叶、张芳、徐立云、史伟琪、王兰香、曲彩霞、杨通等普教使用毒打、强逼罚站、不准睡觉、打耳光,凉水 泼脸、长木棍打腿、不让大小便,不准洗漱等酷刑逼迫宋静放弃信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8/67787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70.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庆贵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岱岳区山口镇派出所、泰安市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劫持、关押
详细情况:2003年9月中旬岱岳区山口镇派出所警察非法劫持在岱岳区山口镇驻地散发真相材料的周庆贵(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村民)并将他非法关押在泰安市看守所,后绑架到山东省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4/6745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4/67458.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伟(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王村劳教所、山东济南钢铁总厂不法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关押
详细情况:山东济南钢铁总厂警察非法抓捕山东济南钢铁总厂张伟(音)女,并绑架到山东省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2004年1月27日上午张伟(音)到市区访友,10时许在省体育中心附近被跟踪的警察再次劫持到警车上带走,现下落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4/67458.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代培香、陈俊丽、张瑞芝、乔戈庄、冷芝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古岘派出所、即墨移风派出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2月古岘派出所王村劳教所警察将代培香(古岘三里村农民)从家里非法抓捕并送青岛看守所非法关押1月后,非法判3年劳教 并送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即墨移风派出所警察绑架张贴标语的汽各庄村陈俊丽、张瑞芝和乔戈庄冷芝素,送青岛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后,非法判2年劳教并送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38.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盛玉娥、周道玲、吴常香、迟志红、李民芳、王秀芝、陈玉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云山镇信访办郭青林、云山镇政府与派出所高慧鹏、岳书记,蟠桃“洗脑班”代玉刚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盛玉娥(太平庄村民)1999年7.20法轮功遭江氏集团血腥镇压后多此依法进京上访。北京办事处的警察、云山镇信访办郭青林、云 山派出所和党委高慧鹏、岳书记等对她进行多次抓捕、非法关押及酷刑折磨。2000年冬月下旬周道玲、盛玉娥、吴常香、迟志红、李民芳、王秀芝、 陈玉芝等法轮功学员依法进京上访,云山派出所将他们抓回并关押折磨9天9夜。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警察怕担责任才放人。2001年10月,云山警察再次绑架盛玉娥并关押6天,她绝食绝水抗议对她的迫害,后盛玉娥被送往蟠桃“洗脑班”进行“洗脑”,强迫她放弃修炼。因盛玉娥拒绝“洗脑”,代玉刚把她铐在椅子上。盛玉娥被非法关押近50天后得以走脱、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农历10月16日,因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警察再次非法抓捕盛玉娥、非法劳教并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52p.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承禄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昌乐劳教所、潍坊“610办公室”、潍坊电业局、警察王乐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3月份和10月警察将孙承禄(男,62岁,前北流村潍坊电业局退休职工)非法关押、毒打、罚款13,000多元、进行经济勒索,并逼其坐铁椅子、将其铐在窗上、门上、强行搜身。警察王乐泉一次将搜去的200多元现金直接装进自己的腰包。孙承禄抵制无理关押,警察把他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推进大牢,任凭犯人们打骂。后因其绝食抗议,被铐在铁椅子上,身体不能动弹,一次就是5、6天,不让睡觉,轮流看管,强迫灌食、插管,被折磨得皮包骨头,两腿被大镣磨得鲜血直流,不能行走。警察把他送到医院强行打针灌药,有时将双手铐在窗棱上,双脚戴着大镣绑在床上,身子也被捆绑,强行打吊针,就这样折磨了1个月后送到昌乐劳教所劳教。昌乐劳教所劳教警察为了逼孙承禄放弃修炼,逼他长时间立正站立不准动,只要一动就拳打脚踢、并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还打耳光、摁头碰墙、往头上浇凉水、撕眼皮、捣眼睛、用干毛巾磨眼、往眼里放辣椒子、用皮带狠抽双眼直至两眼流血什么也看不见。前40天,他平均每天睡1小时觉,后来警察看他快不行了才让他12点以后睡觉,指他的腿肿的上下一样粗,鞋两腿和脚肿的黑乎乎的发亮,行走困难,经常摔倒,血压升到220至240。警察怕出生命危险承担责任,才将孙承禄送回家。 几个月后,孙承禄身体刚有好转,潍坊“610办公室”就叫其单位潍坊电业局强行拉他到市“洗脑班”,在他血压还200多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强制“洗脑”。一个月后见威逼恐吓无法改变其信仰,身体又不行,怕出危险,单位扣了5,000元钱,将他送回家。 2003年3月,警察将孙承禄送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孙承禄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在血压240的情况下,被送到医院强行灌食,警察用竹签子和铁棍子撬他的嘴,弄得满嘴是血,撬不开就用拳头砸嘴;十几天后被家人接回。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6/64157.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九玲、许延中、丁丽萍、曹庆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山东临邑“610办公室”、临邑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绑架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山东临邑“610”跟随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在2001年、2002年2次绑架白九玲等10余名法轮功学员至德州市“洗脑班”进行肉体上折磨、精神上摧残、经济上处罚(月交费2,600元)。后又先后绑架许延中、丁丽萍、曹庆华送劳教所加重迫害。曹庆华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遭受迫害。另外还多次绑架7名法轮功学员至临邑看守所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3/63990.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姜明斋、卜庆金、纪锡正、王信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张波(十一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平、王利
基本犯罪事实:王村劳教所成立严管班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王村劳教所分成九、十、十一,三个大队。每个大队都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张波(十一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平、王利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给设了一个严管班。班上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连上厕所都受到限制,经常干活干到凌晨2、3点钟, 睡很少的觉,每天至少要罚坐17、18个小时的硬板凳,并对他们每天24小时监视、看管,不准许说话,随时随意对他们进行体罚、电刑、关禁闭室、不让睡觉以及毒打等酷刑。青岛姜明斋在2000年10月份被非法劳教。在这近3年的时间里,警察一直没有停止对他们的折磨,采用了多种刑具与方式对他们进行摧残。光电刑警察就对他用过3次,每次多根千伏电棍电击身体各处,但都未能强迫姜明斋放弃信仰。警察长期让犹大日夜轮流对其侮辱、打骂、不让睡觉,将姜明斋折磨得瘦骨嶙峋,由于长期被固定一个姿式罚坐硬板凳,他现已腰部弯曲,身体极度虚弱。卜庆金在严重的身心摧残下,已不能说话。警察指使犹大闫红军等几人把拒绝“转化”的纪锡正拖进储藏室,摁在橱柜上,群体向他猛打,将他多处严重打伤,胁骨打断,橱柜上深深印着纪锡正的人形。 多名警察将王信文拖入专门施电刑的禁闭屋里,把他扒光衣服,双手铐上手铐,几个人同时用多根千伏电棍电击手心、脚心、脖子、脸部等部位,身 体多处被严重烧伤。警察还将电棍塞入法轮功学员嘴里,致使被电的法轮功学员满嘴燎泡,不能吃饭、不敢喝水。警察还将绝食绝水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铐上手铐、吊在铁门上,只有脚尖着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53p.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尹淑兰,刘爱琴,尹臻秀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临朐“610办公室”
基本犯罪事实:王村劳教所、临朐“610办公室”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临朐“610办公室”在2003年2月份绑架尹淑兰,刘爱琴,尹臻秀,关押一段时间后非法判劳教,转至淄博王村劳教所关押、迫害。劳教时间不详,尹臻秀因被迫害生命垂危放回。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1/50089.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刑淑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刑淑良(女,64岁,家住山东青岛市错埠岭5小区)2003年3月初在黄岛发真相材料时被举报并非法抓捕。黄岛警察对他进行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并送往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4/49661.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立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劳教所靖茂(绪)盛(大队长,警号:3731210)、孙凤俊(副大队长,警号:3731211)、警察刘国伟、刘永刚,劳教犯人姜宁、王凤肖、郭洪亮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洗脑”
详细情况:山东寿光赵立明因坚持信仰,在山东第二劳教所(王村劳教所)遭受严重迫害。孙凤俊(副大队长)、警察刘国伟、刘永刚指使劳教犯人姜宁、王凤肖、郭洪亮等撕乳房至水肿,抠其肋骨、点其背部穴道、用胶带封口致使赵立明休克5个多小时,在第二劳教所抢救无效的情况下,转至淄博148医院才脱离危险。警察在长期“转化”不了赵立明的情况下将其送入女子劳教所对她加重迫害。日夜一个姿式不准动罚站、任意打骂、侮辱,但赵立明仍拒绝放弃信仰。警察把赵立明视为“顽固分子”给他施以酷刑,天天罚坐硬板凳长达17、18个小时。王村劳教所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早4点30分起床, 晚10点30分睡觉,中间不让休息,长时间的劳动,不让学员有思考的时间,不许学员说话、接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53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9541.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玉龙,29岁,男,临沂市兰山区水利工程公司职工。 法轮功学员王明燕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临沂市兰山区水利工程公司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
详细情况:宋玉龙1999年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他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狱警戴上抱镣,直到绝食7天之后到释放才解开。2000年他所在单位一直对他进行非法拘禁并限制人身自由,警察强迫他看诬蔑大法的录像、诬蔑材料,达4、 5个月之久。2000年5、6月份,宋玉龙拒绝放弃修炼,其单位将他强行送入精神病院摧残,折磨1个月之久。不法人员每天都逼他吃破坏中枢神经的药,否则给他用电刑。被迫服药及1个多月的折磨使他近乎痴呆。2001年农历正月,正打算结婚的宋玉龙被警察强行绑架至派出所,因拒绝放弃信仰,被非法关押进临沂市看守所。宋玉龙绝食抗议非法迫害,期间,警察多次对他野蛮灌食,直到绝食18天后,警察为推卸责任才放人,当时他是被抬着送出去的。回家后警察仍对其 进行监视,宋玉龙被迫流离失所。后被人举报陷害,再次被绑架,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绝食抗议20多天后被释放回家。待他身体稍微康复,警察又将他强行绑走,非法判3年劳教,关押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酷刑折磨。2001年11月警察还在莒南绑架宋玉龙的未婚妻,法轮功学员王明燕,非法劳教,后保外就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48985.html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翠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即墨市“610办公室”人员、孙为彬(楼子疃书记)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
详细情况:2003年3月31日,几名非法人员闯入山东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楼子疃村王翠英(女,62岁)家非法抄家。2003年4月3日早晨6点左右,即墨市“610办公室”人员及当地警察6人将正在做饭的王翠英强行绑架上车,后又到她儿子家中进行干扰,试图将她大儿媳(法轮功学员)一块绑架,后经家人抵制作罢。现王翠英被非法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 孙为彬(楼子疃书记)多次协助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绑架王翠英老人的直接责任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48993.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克平,男,50左右,小学教师,山东省沂南县苏林镇南良水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沂南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迫害
详细情况:魏克平2000年春因去北京上访被送回当地以后非法关押于沂南县看守所1个月,被镇接回后又关在看守所十几天,强行罚款12,000元,并停发工资。后因给学生讲清真相,被非法劳教3年,现关押于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5/48418.html
案例22
受害人:山东省招远市法轮功学员孙国、王延庆、王学勇、王春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610办公室”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重刑、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孙国、王延庆、王学勇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向世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并因此而被非法判重刑:孙国8 年,王延庆7年,王学勇7年。王学勇被非法抓捕后,“610”人员闯入他家非法抄家,他年迈的母亲被吓得当场晕过去。王学勇的姐姐王春英也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劳教2年,现关押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4/47698.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喜,男,40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610办公室”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 2002年11月末山东海阳市“610”人员绑架山东海阳市郑喜,非法判2年劳教关押在淄博市王村劳教所,并强迫戴着手铐脚镣的郑喜在电视中亮相。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1/47467.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喜莲,33 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邢台市“610”警察刘XX、李XX(“610”骨干)、冠县警察王勇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邢台市“610”警察刘XX、李XX同威县警察凌晨在河北省威县大宁乡草场村绑架山东冠县张喜莲。后冠县警察王勇将她从邢台押回冠县,几个月间家里音讯全无。张喜莲现被非法劳教1年半,非法关押在济南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8/47322.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房树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山东潍坊市坊子区穆村镇公安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3年3月5日早6点,山东潍坊市坊子区穆村镇公安绑架上房村房树国,并直接送往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6/47213.html#chinanews-03252003-12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山东省即墨市灵山镇政府董全启(副镇长)、王显宏(副镇长)、林禄年、刘德军;灵山镇派出所鲁友臻(鲁友臻)、崔元章等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自1999年7月法轮功遭受迫害以来,山东省即墨市灵山镇政府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即墨市在短短一年间共将40名左右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劳教。不法人员经常晚上翻墙进宅绑架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随见随抓。灵山镇几名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均被绑架、非法关押、“洗脑”数次。在2002年的8月,灵山镇不法人员同时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去“洗脑”,分别送到青岛和淄博王村看守所,时间近4个月。其中包括2位60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2000年约7月份灵山镇政府、灵山派出所将被非法拘留过数次的法轮功学员方少亮、纪佃浩、李宗寿从家中骗捕后非法判劳教3年并秘密转往淄博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王村劳教所警察将他们关在监闭室扒衣服、十多个警察每人持10,0000伏的电棍同时电击。当他们被折磨的禁不住叫出声来时,警察就将电棍直接插入他们的喉咙电击,造成吐血或窒息,他们被电击得体无完肤,这样的酷刑折磨一天甚至数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2/46293p.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桂丽、张同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寿光看守所, 昌乐劳教所,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关押及非法劳教、迫害得身体虚弱,吐血
详细情况:2002年10月28日山东潍坊警察绑架杨桂丽、张同武。杨桂丽和张同武被非法关押在寿光看守所,1个月后杨桂丽、张同武被秘密非法劳教。张同武被非法送往昌乐劳教所,杨桂丽被非法送往王村劳教所。当时杨桂丽被迫害得身体非常虚弱,并严重地吐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5/45238.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广之(音)、白淑花、齐庆信及其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淄博王村劳教所,济南女子劳教所,莱钢新兴大厦“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关押法轮功学员、“洗脑班”将白淑花折磨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山东莱芜市莱城区南冶煤矿李广之(音)被非法劳教,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莱芜市钢城区白淑花,曾先后被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和淄博王村劳教所,遭受精神摧残强制“洗脑”。回家后,又被绑架进在莱钢新兴大厦开办的“洗脑班”,现被折磨至精神失常接回家中。山东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齐庆信,已流离失所2年。约2个月前喷刷真相标语时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现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身心倍受摧残,劳教所已检查出患有严重心脏病,便通知钢城“610”和黄庄派出所去接人,钢城“610”和派出所明知齐庆信生命垂危,却不去接人。(另:齐庆信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被钢城“610”迫害,已流离失所2年,至今下落不明,家中只有不到16岁的儿子一人,生活极其困难,儿子急切盼望父母能够早日回家。)现在齐庆信生死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10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兴武、刘品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济南刘长山劳教所三大队、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山东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加刑,强制“洗脑”、强迫长时间劳动
详细情况:张兴武是济南市教育学院教授,被非法关押于山东济南刘长山劳教所三大队。刘品杰,原济南市半导体研究所退休员工,被非法关押于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2001年1月1日在北京被非法抓捕,4月被非法劳教3年。张兴武在刘长山劳教所一直处于严管状态,2002年4月转到山东王村劳教所强化“洗脑”2个月。刘品杰在一年中2次被加刑,每天接受“洗脑”的同时,还经常被强迫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 。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4/4218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6/3096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三分所,精神病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干重活,不准休息,殴打,精神摧残,迫害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1999年12月一法轮功学员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7天。2000年10月因再次进京,被非法拘留15天后,转到“洗脑班”,被非法判劳教3年,在市劳教所里受尽折磨。2001年1月被转到省王村劳教所三分所。警察强迫干重活,不准休息。殴打致下颚骨被打断,两颗牙齿被打活动,折磨得奄奄一息。在精神上摧残,被迫害至精神失常,失去部分记忆。送到精神病医院,强迫服用“冬眠灵”和其他精神药物,不吃就过电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0/63663.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焉树禄,刘忠台,许洪奎,聂传进等500多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靖绪盛(大队长),孙xx(大队长),彭xx(大队长),王新江,刘国伟,刘永刚,曹xx(队长)等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暴力“洗脑”,不让睡觉、上厕所,强行灌食,关禁闭室,电棍电,吊铐,加刑,强迫长时间的劳动
详细情况:王村劳教所劫持500多法轮功学员,并暴力“洗脑”,不让睡觉、上厕所,强行灌食,关禁闭室,电棍电,双手戴手铐吊在窗栊上,强迫骂大法等,时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拳打脚踢,对20多名法轮功学员加期加刑。每天早5点30分至晚11点30分强迫长时间的劳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11p.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德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胜利油田(现油田物质供应处检验所),山东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坐板凳、不让睡觉、用手铐将他铐在床头上2天3夜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1日,于德胜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出来后,又遭非法关押,于德胜被逼无奈远走他乡。回来后,供应处党委书记刁可福指使套管厂书记、厂长黄守亮将他关进他工作的办公室里,用手铐将他铐在床头上2天3夜,令维修车间主任郑守绪焊上铁门、铁窗,并令人把守。2000年11月,刁克福、黄守亮为达到逼迫于德胜放弃信仰,竟买通当地公安,将于德胜送进看守所。在2000年11月27日,强行将于德胜送往山东王村劳教所。在那里,于德胜经历了长达27个月的非人迫害,被强制保持一个姿势坐板凳16个小时,有时凌晨3点才让睡觉,4点30分又被叫起。与此同时,迫害波及到他的家人。2003年12月2日,于德胜向所在单位(现油田物质供应处检验所)负责人提出书面通知,(因单位负责人在过去的几年中,对他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家人所强加的种种迫害)要求经济赔偿,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不但毫无悔改之意,反而恼羞成怒,再一次将于德胜非法关押在本单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1999p.html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兰欣,女,65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该所归济南劳教所管辖)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强制“洗脑转化”
详细情况:2003年10月27日,胶南市刘兰欣在市华联商城处向世人讲述法轮大法真象,该处治安人员发现后马上举报,被警察抓走,这是继2001年对她非法抓捕后的又一次非法拘押,公安对她家人称只拘留10天即可回家,然而10天后,警察却将她劫持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强制“洗脑转化”,时至今日,杳无音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5/61240.html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殷淑贤,女,龙口市东江镇九里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龙口市“610”,东江派出所,山东王村劳教所,李树强、王仁干、王琦、邹林等
基本犯罪事实:长时间被非法关押、残酷折磨,迫害的神志不清、精神恍惚
详细情况:殷淑贤1999年7月20日以后,多次被龙口市“610”、东江派出所迫害,长时间被非法关押,2001年被非法送山东王村劳教所。2002年期满回家后继续向世人讲清真象,被人举报,2003年正月被龙口市“610”专案组非法抓捕,遭到警察李树强、王仁干、王琦、邹林等残酷折磨,迫害得神志不清、精神恍惚,1个月后又被绑架入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8/60800.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隋洪菊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拷打、吊打、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山东省诸城市棉纺织厂职工隋洪菊为坚持信仰,在王村劳教所受尽酷刑。她抗议所谓的“转化”,被警察拷打、吊打。警察把她隔离在一间很小的阴暗潮湿的屋里,施以非人的折磨,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8/60808.html#chinanews-20031118-3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钱发军,男,30岁左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张xx(主任)、韩xx(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如电击、站十字架、“金鸡独立”、不让他睡觉、毒打,强制灌食,用螺丝刀、钳子硬撬,致使他口吐鲜血,门牙被敲掉了好几颗
详细情况: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钱发军2003年初在莒南被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省男子第二劳教所),警察用酷刑折磨,如电击、站十字架、“金鸡独立”;犹大们折磨他、熬夜不让他睡觉,毒打他。5月份警察再次对他进行迫害,电击了一个中午,下午他全身皮肤流水。9月份以来钱发军一直绝食抗议迫害,绝食1月后警察开始对他进行强制灌食迫害。警察用螺丝刀、钳子硬撬,致使他口吐鲜血,门牙被敲掉了好几颗,用管子灌食后不抽出来。他的双手被警察绑在了铁椅上,腿被反别在椅子底下无法动,并且不让他睡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1/60424p.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学凯,男,48岁,山东临沂市临沭县郑山镇郑山村人。法轮功学员褚柳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济南官庄)十一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铐成大字形,长达30天之久,不让吃饭,强制劳动一天长达16个小时
详细情况:陈学凯2000年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王村劳教所(济南官庄)十一大队。在劳教所期间,他和另一法轮功学员褚柳文在十一大队一直被警察“严管”,用手铐将他铐成大字形,长达30天之久,期间不让吃饭,有时吃饭、大小便都让站在那里。强制劳动一天长达16个小时。2003 年非法劳教期满他被释放回家。2003年9月23日,临沭“610”将他劫持到临沂市的“洗脑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25.html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先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淄博王村劳教所,莱芜市看守所,钢城区潘西煤矿王德灵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刘先荣,莱芜市钢城区潘西煤矿职工,自1999年法轮功遭迫害以来,曾2次去北京和平上访,至今已是第5次被关押。以前曾2次被关押在单位保卫科达40多天,2次被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达60天;被罚款7,000多元,2次被非法抄家,他父亲的电话被监听,本人被非法监视。2003年9月2日早,被钢城区潘西煤矿保卫科王德灵从家中抓走。后被非法劳教,现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1/58707.html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姜国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潍坊昌乐劳教所警察邹锦田、朱伟乐、刘建光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用减刑来鼓励普教人员24小时监视、折磨法轮功学员;体罚、酷刑折磨;向体内注射不明药剂;连续几昼夜不让睡觉,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姜国波因几次进京上访,于2000年10月底被非法劳教3年。此前他曾被非法刑事、治安拘留各3次。入劳教所后,警察唆使赵德昌、王砚雨等普教整天逼迫他坐在地上伸直双腿,用手去扳脚尖,不扳就拳打脚踢。有时普教用胶带将他的手缠在脚尖上。有时普教坐在其头上、肩上,或站在双膝上踩,致使其右膝盖肿了半年之久。有一次,他们把长条桌翻过来把他绑在上面坐“老虎凳”,并将其双手用胶带缠在了脚上将近1天,致使其的右手小指和无名指长期麻木,有时失去知觉。
在滴水成冰的严冬,7、8个普教将姜扒光衣服抬进厕所,捆起他的手脚放进盛满脏水的大缸里浸泡,把他的头按进水里灌,有的时候由几个普教把他按倒在地上,另几个用水桶不停的往他头上、身上泼冷水,同时,由2个人用水管子向嘴里、鼻孔里连续长时间喷水、灌水,使其无法呼吸,几乎窒息。挣扎的厉害时,就再上来几个按住他。每次冷水折磨完后,再将其抬到储存室,逼他光着身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不许穿衣服,打开窗户、门冻几个小时。一天深夜,十几名普教在厕所里将他折磨的昏死了过去。
12月中旬的一天,朱伟乐与所医姜××就给他打吊瓶输液,向他体内注射破坏神经系统的不明药剂。这种药剂毒性很大,在连续2天输液后,他出现了眼肿、肾痛、大脑思维混乱、疲劳却睡不着觉等。在他本人的坚决抵制下,警察们才停止了输液。几天后他被所外就医。
2001年春节过后,一批犹大从王村劳教所转回昌乐劳教所,昌乐劳教所警察便将迫害方式变得极为阴毒,由原来的普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肉体摧残,转变为用这批犹大分组昼夜轮流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灌输谎言的“熬鹰”(昼夜不让睡觉)手段。2001年3月底,劳教所邹锦田、朱安乐等将姜国波骗回劳教所,警察指使犹大6天5宿不让他睡觉逼其妥协。劳教所将姜关在一间漏雨、顶棚与墙壁长毛的房间达半年之久,在监控器严密监控的同时,安排专人昼夜24小时对他进行“包夹”。长期肉体与精神的折磨,致使其身心再次受到严重摧残,姜国波于2001年9月被所外就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0/58177.html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新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王村劳教所,潍坊昌乐劳教所警察邹锦田、丁桂华、朱伟乐、刘建光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用减刑来鼓励劳教人员24小时监视、折磨法轮功学员;毒打;强制“洗脑”等
详细情况:李新建因上访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送至昌乐劳教所二队。警察唆使普教对李新建没头没脑的暴打,鼻梁被打破;用警棍长时间电击李新建的头脑及面部。普教把冲刷厕所的水管放进李新建的口中,使他肚子灌满了水,只要李新建的头稍微一歪,水便顺着嘴角从喉咙里流出来。被犯人用木板狠打面部。木板被打裂。几天以后,李新建被转送到山东王村劳教所,饱受折磨。李新建被警察12根电棍电了2个半天,电击留的伤痕全身连成一片,后来退了一层皮。双手呈“大”字标在一根木棍上,仰面躺在走廊里,犯人不准他合眼,只要一合眼,时刻看守他的犯人就用木棍在他额头上狠敲一下;曾连续23天未睡觉;双手侧平举被铐在两张床之间,从早上6点左右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他仍不屈服。警察把李新建的手一高一低铐在两张床之间,使李新建保持着向一侧弯腰,身子不能站直的姿势,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李新建的手肿的象带了拳击手套一样。手铐也深陷肉中,至今手腕留下的伤痕仍清晰可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0/58177.html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梁爱存,女,5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折磨至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梁爱存于2002年春节在家中被警察非法抓走劳教,当时身体健康。现已被折磨至精神失常,身体极度虚弱。并且警察不许任何人探视。目前梁爱存境况不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7/58044.html
案例4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言国、初立文、张光宝、陈学凯、张国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郑万新(警察)、李勤富(警察)、李公明(警察)、王新江(警察)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遭电击、用两只手铐将人挂在两张床上形成一个十字架
详细情况:在非典期间,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对陈言国非法判劳教。在严管室隔离观察期间,他遭受电击等多种非人折磨,后被分到十大队。十大队有个小黑屋,是私设的刑讯室,专门折磨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狱警惯用的招数是:用两只手铐将法轮功学员挂在两张床上,形成一个十字架。法轮功学员初立文、张光宝、陈学凯、张国栋等都多次遭受此酷刑,陈学凯被绑在这个十字架上日夜遭受折磨长达1个月之久。阳历年前,劳教所集中所警察等在一楼成立了“攻坚小组”,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更加疯狂的迫害,陈言国又被送到这个“攻坚小组”,每天夜间3、4点钟都会传来他凄惨的喊叫声,后来陈言国又被押回十大队;为抗议迫害,他开始绝食,狱警以灌食为由对他进行进一步摧残,至今大约有40多天了,陈言国还在每天承受着残酷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9000.html
案例4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加林、任军、段润来、花云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一劳教所三分所
基本犯罪事实:用10根电棍同时电、坐板凳、被钉十字架一样铐在椅子上、强迫灌食
详细情况:2000年9月19日,司法部“转化”团-北京张永强、秦弼、张小品、李少华4人到山东省第一劳教所三分所(全省法轮功学员集中地),9月20日,已被在此非法劳教的76名法轮功学员要求炼功、背法,劳教所出动武警警戒,51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9月22日晚,劳教所对坚持不写“保证书”的35名法轮功学员一一过电,最多的用10根电棍同时电击。济南马加林被电击一天,昏死后被送往医院。共有10多名法轮功学被隔离严管,其中,烟台大学讲师段润来和潍坊的花云亮等在被严管时受尽折磨。他们被铐在铁门上,最多时被强迫站3天3夜,被电击至少3次,每次几小时,8、9根电棍同时电。淄博任军被钉十字架一样铐在椅子上长达18天;段润来一直拒绝强迫灌食,10月14日左右,遭强行插管,将其胃损伤,被送进医院抢救,生命垂危,生死不明。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分为7个班,其中2、4、7为严管班,都是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6班是新收班。其中2、4、6、7班笔纸管制,不许见家属,不许说话。平时被迫坐板凳,除新闻外不准看电视,每天反复播放“转化”材料录象、强迫队列、罚站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5/353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9/2495.html
案例4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安秀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2002年农历正月初五晚上,山东潍坊青州市黄楼镇政府不法人员及派出所警察到安秀芳家中,强行将她抬到车上拉走。到镇政府后把她铐在树上,到下午4点多钟,将安秀芳送到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个月后被非法劳教,送往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5/27915.html
案例4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家林、花玉亮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用10根电棍连续电击、强行注射针剂、皮管子抽、关禁闭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王村劳教所曾动用500多名武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真枪实弹进行戒备。劳教所下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凡不“转化”者,一律严管:每天坐冷板凳,抬头,挺胸,双手搭在膝盖上,不准活动身体,不准说话,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管教们指使刑事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随意打、罚法轮功学员。对绝食抗议迫害、坚持打坐炼功的法轮功学员,不法人员用皮管子抽,用电棍电击,强迫关禁闭等手段进行摧残。不法人员曾同时用10根电棍连续电击马家林2天2夜;花玉亮曾被迫罚站近30天。王村劳教所曾将25名法轮功学员拉到荒郊野外,扒光衣服,强行注射一种导致人6、7天尿不出尿的针剂,以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6/11486.html
案例4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孙圣银(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所长)、梁俊业(九大队长)、单伟业(十大队长)、郑XX(十一大队长)、赵永明(十二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用手铐悬空铐上、10多只超高压电棒同时电击、不准睡觉、坐“严管凳”、关禁闭室、关小铁笼子、冬天往衣服里倒冰水等、生产假冒产品
详细情况: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所长孙圣银、九大队长梁俊业、十大队长单伟业、十一大队长郑XX、十二大队长赵永明等指使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的手段有:对于拒绝写“保证书”的法轮功学员,不管冬天还是夏天,一律强迫脱光衣服,在楼房阳台的通风处用手铐将法轮功学员悬空铐上,10多只超高压电棒数小时同时电击;不准睡觉;坐5厘米宽30厘米高的“严管凳”;强迫法轮功学员听诽谤材料;关禁闭室;关小铁笼子;冬天往衣服里倒冰水;在法轮功学员集体背诵法轮功经文时,劳教所下令武警实弹看守法轮功学员,并下达了法轮功学员不服从管理可以开枪的指令。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和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逼迫法轮功学员为长虹、海尔等电视机厂生产电视机专用线圈;还逼迫法轮功学员生产假冒外国眉笔、外国衣服等,冒充外国产品在中国市场欺骗老百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5/50431p.html
案例4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延秀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2002年农历二月初六,一伙警察到延秀荣的家中非法抓人。在延秀荣只穿内衣的情况下,强行将她拖到车上拉走。到市公安局后,警察让她下车,她不配合迫害,警察开车直接把她送到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5/27915.html
案例4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昼夜不许睡觉、强迫“洗脑”、强行灌食、24小时监视、毒打、同时用10多根电棍电击、铐在死人床上
详细情况: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是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非法设置的省级“洗脑中心”,离王村劳教所很近,该中心的大部份工作人员均是从王村劳教所选派,其中“洗脑”办公室有7人,主要由马队长和罗队长负责。最近山东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不断被强行送入该中心进行“洗脑”。“洗脑中心”的办法是先将新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强行送入王村劳教所的各大队的班组,进行所谓的“帮教”,给每个法轮功学员都安排了一名“陪教”,24小时寸步不离地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对于以绝食等方式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灌食;有的被插破了鼻孔,鲜血直流;有的因反复插管,而出现胃部感染化脓;其中有个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20多天,因灌食困难,而被秘密转移到精神病院。有的法轮功学员血压高达200mHg,仍被迫害。有的被关在仓库里,昼夜不许睡觉,只能坐小凳,并遭到轮番地骚扰,一有睡意时,就被用冷水洗脸,或强行将头拉出窗外吹冷风,或被用小凳或手打头,持续8个昼夜不让合眼。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警察也不许普教睡觉,说这一切都是法轮功学员不屈服造成的,从而使普教将所有的怨恨全部压向法轮功学员。他们用手铐将法轮功学员铐在床上或窗栏杆上吊着,昼夜不松绑;强迫法轮功学员面壁站立等办法进行迫害。在劳教所里,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警察同时用10多根电棍电击其全身,致使其腿和胳膊上至今还留有清晰的疤痕。劳教所的禁闭室里,警察将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铐在死人床上,10多天不松绑。法轮功学员们承受着精神和肉体双重迫害,有的人在被折磨得神志不清时,被逼迫写下“三书”之后,才允许睡觉,并被从劳教所转回到“法制培训中心”。还规定不许法轮功学员与家人通电话,不许与亲人相见,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后,其家属都不知道下落。“洗脑班”上的所有费用,包括普教的食宿、以及绑架法轮功学员时的汽车费、警察的餐费都让法轮功学员个人承担,有的学员被高额罚款上万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51.html
案例4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雪、王群(约18岁)、陈仁巧(19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7月份,城西派出所王亮(原胶州“610”成员,后调来胶西镇)毒打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李雪、王群(约18岁)被其铐在很高的窗棂子上。2001年,法轮功学员李雪、王群、陈仁巧被非法判劳教,被非法关押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7/26154.html
案例5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将法轮功学员投入通电的水牢
详细情况:2002年1月份左右,警察把在济南“洗脑班”仍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大约15到18位左右)送至淄博王村劳教所强行“转化”;在冬天里,警察把他们投入水牢,并通上电,电了一天多,强迫这些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由于严密封锁消息,详情有待进一步了解。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25877.html
案例5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惠丽(二大队大队长)、李悦(二大队警察)、黄博(二大队警察)、房秀珍(二大队警察)、张春霞(二大队警察)、石伟(二大队警察)、王银(二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坐小板凳、关禁闭、用手铐吊起来、强迫“洗脑”、不让睡觉、用手铐脚镣铐在死人床上
详细情况: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里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坐在一个1尺大小的小板凳上不能动,屁股上都磨出了脓包,每天被强迫“洗脑”、不让睡觉、每天强迫12小时体力劳动。二大队大队长王惠丽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关禁闭、用手铐吊起来、扒去棉衣放到装满水的洗漱间冰冻、罚站等手段进行迫害。二大队警察李悦、黄博、房秀珍、张春霞、石伟、王银等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七大队把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关入禁闭室,用手铐脚镣铐在死人床上,大小便不能自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59472.html
案例5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欧阳永奎(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11月上旬,欧阳永奎在老家山东省宁阳县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莱钢集团巡警队。2002年春节前夕,警察强行将他送入王村劳教所,进行非法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9/25257.html
案例5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瑞峰(有残疾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山东省济宁市“610”、济宁市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最近,山东省济宁市“610”机构指使在全市四处收集炼功人名单;并进行蹲坑、监视、搜捕法轮功学员。有几位50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女学员在向世人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截止目前已绝食绝水近一个星期。法轮功学员李瑞峰(有残疾证)被非法送进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6/25058.html
案例5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红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5日早晨8点左右,警察闯入即墨市通济区陈家河村刘玉河的家中(刘玉河因坚持炼法轮功而被迫流离失所),把在家中照看儿子的孙红珍从炕上绑架上车,只剩下年仅2周岁的无人照看的幼儿在家中。据悉,孙红珍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和程序的情况下,现被强行关押在济南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6/22659.html
案例5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柏士花、王良爱、刘冠伟、高迎峰、安金、王伟芬、张XX(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6月18日,山东莱芜钢铁总厂把6月3日开办的洗脑班里的7名法轮功学员强行送到王村劳教所。他们是:柏士花、王良爱、刘冠伟、高迎峰、安金、王伟芬、张XX(姓名不详)。其中,柏士花4月11日被送入济南劳教所,6月14日解回后被关押4天后又被非法劳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7/12551.html
案例5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桂海(53岁)、王丽辉(23岁,烟台大学学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2日晚10点,警察翻墙闯进王桂海的家中进行抄家,切断电话,并强行将他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法轮功学员王丽辉(王桂海的女儿)因进京上访,被开除学籍,被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注:王桂海是法轮功学员王丽萱的父亲,王丽辉是其妹妹。2000年11月7日王丽萱母子在北京劳教调遣处被双双折磨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46.html
案例5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山东省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着以下法轮功学员,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王厚利(男,45岁,惠民县纺织厂职工)、王秀婷(女,惠民县纺织厂职工)、赵学峰(男,40岁,惠民县纺织厂职工)、阎红军(男,35岁,惠民县第二棉纺厂职工)、路培元(男,35岁,惠民县实验学校校长)、周洪生(男,38岁,惠民县马周村农民)、刘丰民(男,惠民县李庄镇农民)、张淑刚(女,惠民县李庄镇农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538.html
案例5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奉至,男,24岁,原济宁市口腔医院职工(后因为炼功被单位除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济宁市精神病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被送精神病院摧残
详细情况:济宁市精神病医院非法关押李奉至达2个多月之久,出院时,他被摧残得舌头不能抽回、奄奄一息;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王村劳教所,详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8.html
案例5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石淑萍,女,48岁,济宁市中医医院医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济宁市精神病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被送精神病院摧残
详细情况:济宁市精神病医院曾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石淑萍,她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王村劳教所,详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8.html
案例6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辛玉珍(女,4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辛玉珍曾2次去北京讲真相,多次被非法拘留和强行送入“学习班”。2000年农历腊月二十八,当地公安局将她强行带走,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25.html
案例6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永红(女,28岁左右,安丘市百货大厦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转化”
详细情况:赵永红曾多次进京上访,多次被非法刑事拘留。2000年10月底,警察将她从家中非法抓去强行“转化”,11月底,赵永红被非法送进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5/9052.html
案例6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景平,男,38岁,安丘市财政局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昌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2000年6月,徐景平2次进京上访,后被刑事拘留1个月。2000年8月,他在诸城发真象材料时被非法抓捕,并遭受坐“老虎凳”、胶棒打、电击等酷刑。2000年11月,他到功友家时被非法抓捕,被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并被非法判劳教3年;后被转往昌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5/9052.html
案例6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曹连云(女,小学校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元旦,曹连云与其12岁的儿子(也是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在淄博火车站被非法抓捕,后被送往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3/8988.html
案例6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转化”
详细情况:以下是先后被送至淄博市王村劳教所进行强行“转化”的滨州市滨城区的法轮功学员:王允贞(滨城区政府老干局) 、赵维胜(滨州市医药局) 、王晖(原一棉下岗职工) 、张志华(活塞厂职工) 、张力芹(针织厂下岗职工)、屠凤勤(油建二分公司职工) 、马占山(柴油机厂下岗职工) 、马凯(蔬菜公司职工) 、楚海彤(二棉职工) 、扈秀芳(区供销社下岗职工)、赵力芹(苗家村农民)、邓喜恩、石万斗(马店村农民) 、刘春香(市公路局家属) 、刘静(市邮电局)、孙东梅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0/8193.html
案例6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秀红,女,59岁,张店区王辛轧钢厂退休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30日,淄博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王秀红;2001年1月30日变更为监视居住;2001年2月4日,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5/8078.html
案例6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丛,女,22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17日左右,淄博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李丛;2001年2月初,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5/8078.html
案例6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加永(男,约52岁,原为王村铝土矿职工,后调入王村劳教所,现任三分所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目前,在王村劳教所三分所非法关押着约400名法轮功学员。三分所分三个队,三分所所长王加永等人想出各种恶毒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王加永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6.html
案例6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荣文英,女,约50岁,家住淄博市桓台线索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底,警察非法抓捕荣文英,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淄博市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049.html
案例6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1年1月16日,栖霞市公安局政保科将以下6名法轮功学员强行送入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吴兰香(女,44岁,栖霞棉纺厂工人)、邴伟丽(女,27岁,栖霞市谢家沟人)、李崇林(男,30多岁,栖霞市古镇都村中学教师)、张以民(男,50多岁,汉桥村人)、张可丽(女,26岁,栖霞市人)、孙树理(男,40多岁,栖霞市桃村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0/7014.html
案例6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秀亭(女,40岁,惠纺职工)、张树刚(男,36岁,李庄镇人)、刘丰民(男,36岁,李庄镇大徐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3日,警察将法轮功学员王秀亭、张树刚、刘丰民强行送进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3/6735.html
案例7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谭真(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中旬,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于莲春的女儿谭真(音)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并谴送回山东,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她至今不知其母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9/6620.html
案例7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印龙(男,39岁,莱芜市张家洼镇鲁中冶金矿山公司工程师,现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莱芜市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莱芜市公安局曾2次非法刑拘徐印龙,并关押在看守所;2000年农历腊月二十八日,莱芜市公安局对他非法判劳教3年,被送进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案例7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克广(男,莱芜城区大曹村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25日,宋克广因进京护法,2次被非法抓进看守所,共被非法拘留37天。2001年8月24日,莱芜市公安局、马庄派出所约20名警察闯入宋克广家中,对他进行殴打,并将他夫妇二人塞进警车,送往看守所。他们被非法关押几天后,宋克广被非法判劳教3年,被送进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案例7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勇(男,34岁,莱芜钢铁企业集团)、王德贤(男,50多岁,莱芜钢铁企业集团)、李明德(男,莱芜市南冶镇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7月,警察将王勇、王德贤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李明德也被非法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案例7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文华(女,36,岁莱芜钢铁企业集团)、焦方玉(女,34岁,莱芜钢铁企业集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法轮功学员堕胎
详细情况:2001年6月,警察将张文华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2001年9月,警察强行焦方玉堕胎后(当时其已怀孕4个月),将她非法送往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9/2060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3/2024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2/46285.html
案例7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朱世杰(山东省聊城武警支队中队长,上尉军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12日,朱世杰因坚修大法,不配合迫害,离队出走。11月初,他被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11月19日,被送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8/20526.html
案例7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福民(男)、冯光云(女)、英瑞春(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送入“洗脑班”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蒙阴县的警察李枝叶、类延成等强行将马福民、冯光云、英瑞春等送到山东省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开办的“洗脑班”,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各自的单位为每人交3,000元人民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0/19418.html
案例7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传峰(男,31岁,泰安市迎春建筑公司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电棍电、“蹲小号” 、吊起来、不让睡觉、不给吃饭
详细情况:赵传峰曾2次到北京上访,被看守所非法关押3次,行政拘留1次,“洗脑班”软禁1次,非法罚款6,900多元。2001年7月17日,赵传峰在济宁被警察非法抓捕,并惨遭毒打。2001年7月21日,赵传峰被带回泰安,非法关押在东湖看守所;2001年8月10日,赵传峰被强行送入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在劳教所里,管教人员利用各种手段,逼着他写“XX书”,逼着他说“不炼了”,赵传峰不屈服,管教竟然把头上有伤的赵传峰折磨了14天,用电棍电,他身上被电得都是伤痕。狱警达不到目的,就把人吊起来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给吃饭,强迫“蹲小号”。赵传峰一家都修炼法轮大法,他的父亲、弟弟都被非法关押过,被强行送去“洗脑班”,并被巨额罚款;至今,他的妻子、弟弟被逼迫流落在外,还被通缉无处安身。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1/18355.html
案例7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凤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蓬莱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秋,警察非法抓捕高凤美,并被送往蓬莱看守所非法拘禁1个月。2001年8月13日,派出所警察再次将高凤美强行送往蓬莱看守所,后以所谓的“策反罪” ,非法判劳教1年,将她送往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9/18267.html
案例7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美(烧结厂)、赵振勇(炼铁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2001年9月12日,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莱钢企业集团把王美、赵振勇强行送往山东王村劳教所进行强行“洗脑”。近几个月以来,莱钢前后已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往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30/17278.html
案例8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本华(46岁,烟台师范大学物理系教授)夫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2001年8月28日,烟台师范大学公安处绑架王本华夫妇。他们夫妻被铐着,嘴被毛巾堵上;王本华夫妇均被送到王村劳教所进行强行“洗脑”,王本华被迫害的浑身是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5/16594.html
案例8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送到西北大沙漠进行迫害
详细情况:据透露,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将要把3名坚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送到西北大沙漠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3/15915.html
案例8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德杰(65岁,山东潍坊市电业局处级离休干部)夫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2001年6月,潍城区西关派出所劫持赵德杰夫妇。3日后,被送往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30天,后又送往昌乐劳教所;因赵德杰老人血压高达240,劳教所不敢收,又被电业局拉回非法拘禁数日才送回家。近日,电业局和市公安局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将赵德杰夫妇送入王村劳教所进行强行“洗脑”,逼迫其放弃信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15808.html
案例8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代小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1年7月26日晚9点,潍坊公安绑架法轮功学员代小萍;7月28,将她送到看守所强行转化,代小萍拒绝放弃信仰,后被送往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0/15660.html
案例8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秀花(潍坊华光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杜秀花,将她送到奎文工业干校“转化班”强行“转”化,她不配合迫害,又被送到昌乐劳教所;杜秀花始终坚定信仰,现被送到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0/15660.html
案例8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邹德奎(57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月9日,荣成滕家镇茂柞村的邹德奎发真相材料时被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4个多月后被送到“洗脑班”,被逼迫写了"三书"后放出来。之后,他认识到自己做得不对,便声明坚修"真善忍"没有错,再次被非法拘留45天;回家后,警察对其24小时监视。此时,滕家镇派出所的警察和滕家镇党委的刘XX四处逼迫村民按手印,证实邹德奎回来后又宣传扬大法,邹德奎仅回家一天就又被非法拘留半个多月;2000年8月13日,被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4/15260.html
案例8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近日青岛市警察开始抓捕法轮功学员,并强行送进“洗脑班”,约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山东王村劳教所进一步迫害;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一律不准见家属,有的被送到王村劳教所大约一星期后家属才知道。据悉,山东王村劳教所仅关押法轮功女学员就达1,000人左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1/15135.html
案例8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宗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把法轮功学员关进积水的笼子
详细情况: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王宗华。在王村劳教所里,警察将王宗华关在一个1.5米高的笼子里,有半米深的水,站不起来也坐不下,不“转化”不放出,他整个脸浮肿得象面包一样。。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4/13827.html
案例8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西岱(泰安山东煤矿工人疗养院旅游接待科科长)、时某(山东教育学院教授)、王宗琴(男,山东省政府机关幼儿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坐小铁凳、强迫“洗脑”、电棍电、老虎凳、绑在禁闭室的门上和椅子上、强迫10天10夜不许闭眼
详细情况: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第三分所里,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 ,不写的便遭到电棍等各种刑罚的摧残。其中,李西岱被强迫每天5点起床,吃饭后,被强迫坐在一个20厘米高的小铁板凳上,必须正襟危坐,不许扭头,两手放于两膝上,不许闭眼、说话,不许举手,不许喊"报告",有8名犯人看着,若一扭头,那么就强迫你的头必须永远扭着不动,若举手"报告",那你的手就必须永远举在空中,若张口说话,那你的口就必须永远张着。吃过午饭后,再继续坐小铁凳,吃过晚饭后继续坐,至晚上10点半后才可躺下,就这样连续坐了 30天,屁股上长了大片的疮。法轮功学员、山东教育学院时教授被非法判劳教3年,刚进来时,每天被强迫“洗脑”,每夜凌晨3点至5点只准他睡2个小时,这样共折磨18天。刚被非法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都由8名犹大包围、骚扰着。一位法轮功学员因不愿听犹大的“理论”,被架上“老虎凳”折磨;王宗琴被强迫10天10夜不许闭眼;除此以外,警察还将法轮功学员绑在禁闭室的门上、椅子上,一绑就是半个月;用电棍电,直至人昏死过去;有的电棍长约1米,只要一挨 上皮肤,高温就将皮肤烫下一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3/13353p.html
案例8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代东伍(男,40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底,警察将代东伍绑架至博兴看守所,并遭到毒打;之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8/6096.html
案例9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安德华(女,37岁,博兴县中医院护士)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2000年3月,安德华2次进京上访,2次被公安局非法拘留。2000年10月,安德华第三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8/6096.html
案例9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永花(女,35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2月,当地公安对崔永花抄家、严刑拷打,被非法拘留半个月。2000年10月,她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8/6096.html
案例9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永红(女,28岁左右,安丘市某厂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底,警察非法抓捕赵永红,进行强行“转化”;11月底,被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2/5777.html
案例9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关禁闭、跑步、蹲墙角、电棍电击、被戴手铐脚镣等
详细情况:现今,在山东省劳教所三分所非法关押了约300名法轮功男学员,四分所非法关押了约400名法轮功女学员;每天早上5点30分起床,到晚上10点30分休息,在这期间,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禁闭、跑步、蹲墙角、被电棍电击、被戴手铐、脚镣等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1/5723p.html
案例9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带手铐、关禁闭、电棍电、毒打、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
详细情况:自1999年至今,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了从山东各地送来的法轮功学员已达3,000多人,整个劳教所基本上关满了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不准法轮功学员互相交谈,不准炼功,强迫写“不学法、不炼功、不传功、不绝食”等内容的保证书;此外,劳教所还采取带手铐、关禁闭、电棍电、毒打、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13/4417.html
案例95
受 害人:法轮功学员王鸿章(男,济钢退休工程师)、王霞(女,济钢中学退休教师)、张伟(女,济钢退休职工)、王自淑(女,济钢小学退休高级教师)、谢爱英 (女,济钢医院退休职工)、展XX(女,济钢退休职工)、王静(女,26岁,浙江美院工作)、冯震(男,24岁,济钢职工)、孙圣轩(男,25岁,济钢职 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1日,王鸿章、王霞、张伟、王自淑、谢爱英、展XX、王静、冯震、孙圣轩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判劳教,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13/4425.html
案例9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古平(化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四分所
基本犯罪事实:电棍电、关禁闭、用手铐铐起来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3日,法轮功学员古平(化名)进京上访,途经河北被警察非法抓捕,被强行拘留和罚款;10月27日,被单位带回,并被非法关押;10月28日,潍坊市潍城区北宫派出所警察将她从单位强行送到拘留所拘留;11月2日下午,在她绝食抗议迫害6天的情况下又把她送回原单位看管。11 月3日早,潍坊市潍城区北宫派出所强行把她押至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四分所。王村劳教所四分所是11月1日新成立的,3日至8日短短5天的时间,就有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来劳教。管教用各种下流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得嘴不能说话、不能吃饭;有的手被电得不能拿东西;有的脚被电得不能走路;还被用手铐铐起来关禁闭;有位法轮功学员被铐在厕所里7天7夜。古平在绝食抗议迫害20多天的日子里还被关了3天禁闭,后因呼吸十分困难,劳教所怕再出人命,才送她回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7/2442.html
案例9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德贤(莱钢职工) 、王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抓捕、强行“转化”
详细情况:警察非法抓捕王德贤、王勇父子俩,并被非法送往王村劳教所进行强行“转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5.html
案例9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逸飞(男,30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9月,公安非法闯入刘逸飞的家中,抄走大法书籍,并被非法拘留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7.html
案例9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凌云(女,50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王凌云进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拘留1个月,期间被打坏内脏;11月9日,王凌云被非法判劳教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7.html
案例10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甄X(男,24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甄X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因头部被迫害至大量出血,被保外就医;后被送往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7.html
案例10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洪祥(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1日,刘洪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并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1/747.html
案例10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荣友(男,52岁,青州市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书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1999年7月以后,刘荣友长期被非法关押、拘禁。2000年4月,刘荣友从被关押处的楼上跳下,回到家中。他所在单位派人到刘荣友家中看管,不准他出门。6月初,刘荣友被强行送至潍坊昌乐劳教。8月,又被送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不准他家人探视,劳教所内封锁消息。至今生死不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16/167.html
案例10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转化”
详细情况:所有山东各市县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男学员都被押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集中“转化”,不让家属探望,送衣物只能邮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9/1106.html
案例10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绍清河(山东省劳教所三分所政委,负责法轮功问题)、毕华(所长)、黄家森(副所长)、孙继银(副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关禁闭
详细情况:2000年8月,山东省劳教所三分所接上级山东司法厅命令,不准法轮功学员家属(特别是家属也炼法轮功的)会见,不准送衣服、送东西,要送必须通过邮寄,也不准打电话、写信。对外的消息完全封锁。随后,把所有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三分所的十大队,集中封闭式学习。大约有160名法轮功男学员,有的因学法、炼功被关禁闭,不准吃菜,一天只给少量馒头。据说十大队是抽调各分所所谓很有“能力”的管教来此“工作”。一管教因一法轮功学员地没扫干净,便用高伏电棍将其击倒在地,另一法轮功学员上前劝阻也遭电击,随后发生全班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2、3天后,又都被强行灌玉米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14/105.html
案例10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东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关严管室
详细情况:山东省德州市于东先被非法判劳教3年,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已近2年了。他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不能站立,有时长达7天吃不下饭,喝不下水。狱警诬陷他是绝食,对抗政府。于是找来7、8个人对他进行强行灌食;灌完食后,再将他送到严管室铐在那里不让睡觉,一铐就是几天几夜。残酷折磨已持续3个多月了,日前仍在继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9/51931p.html
案例10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钱法君、刘金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公明(狱警)、岳林镇(狱警)、杨澎(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上“十字架”(用两只手铐分别铐着两只手)、4天4夜不让睡觉、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2003年2月16日,警察徐恒年非法抓捕山东省莒南县钱法君,后被送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2年。2003年2月,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关押山东省莱阳市刘金辉,并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里,钱法君、刘金辉两人经常遭到非人的折磨。狱警李公明、岳林镇、杨澎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将他们俩关在严管室里拳打脚踢,用拳猛击胸部,直到自己打累了为止;用两只手铐分别铐着他们的两只手,叫上“十字架”;不让他们睡觉长达4天4夜,手肿得不能拿东西,脚肿得不能走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9/51931p.html
案例10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光宝(山东省冠县人,木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无理加期、电击、不准睡、冬天往衣服里倒冰水、夏天晒太阳、毒打等
详细情况:2000年8月,警察将张光宝强行送进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在劳教所里,他遭到警察和犹大的严重迫害,包括电击、不准睡、冬天往衣服里倒冰水、夏天晒太阳、毒打等。2002年7月,被劳教所无理加期6个月,共被非法劳教3年6个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0/50007.html
案例10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初利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两手臂伸直铐在床上、灌啤酒、被严管
详细情况: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关押初利文。在劳教所里,初利文一直被严管,已有1年半的时间。后来,狱警将他每支手铐一把铐子,两手臂伸直铐在床上。狱警还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灌啤酒。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39036.html
案例10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新财、张翠芳、潘秀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周格庄派出所,莱西拘留所,青岛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拘留、判劳教
详细情况: 2001年8月李新财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3年,至今未回。龙弯庄的张翠芳、潘秀英于2002年农历4月28日,因做真相资料被周格庄派出所抓去,在莱西被非法拘留15天,然后被绑架到青岛劳教所进行迫害,又转到淄博王村劳教所,潘秀英现已回家,张翠芳至今未回。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3/5786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12/41212.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曹兴宏,38岁左右,胜利油田党校司机。魏秀荣,36岁左右,曹兴宏的妻子,原属胜利油田物探研究院服务公司职工、魏来云,魏秀荣的母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山东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劫持关押
详细情况:曹兴宏2003年9月12日早晨上班后遭非法劫持关押至今。魏秀荣9月12日下午,油田滨海公安局一大帮警察到他家非法抄家,在没任何“收获”的情况下,将魏秀荣带到原单位非法关押至今。魏秀荣的母亲,60多岁,2000年10月被油田“610”不法人员非法判劳教3年。其间,因身体不好保外就医,后因散发真 相资料被受谎言蒙蔽的人告发,又被关押到山东王村劳教所迫害至今未归。 魏秀荣的父亲,魏来云,60多岁,2001年3月20日,被送王村非法劳教,于今年3月解教。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7/5751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6/4069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十大队的郑万新(大队长)和十一大队的赵永明(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超时劳动、白天晚上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王村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从早晨4点多就起床进车间干活,到7点吃早饭,吃完饭马上又叫开始干。有的时候中午不叫休息,到晚上干到10点、11 点。有时天天加班,星期天都不叫休息。有时干到深夜2点多,第二天4点多就起床。警从还用别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十大队的郑万新和十一大队的赵永 明,白天晚上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4/57353p.html
案例1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介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文登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迫害
详细情况:2003年4月9日,张介花再次进京上访,被警从非法关在文登看守所内,并判3年劳教。6月上旬送往王村劳教所劳教,因体检不合格王村劳教所拒收,张介花被送回文登看守所后又继续绝食,看守所怕出人命担责任将她放回。7月23日人派出所进村将她绑架至市看守所,现在又将她送到王村劳教所进行迫 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8/5700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14/40274.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兰香、李银萍、李金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寿光看守所,潍坊的恐怖组织“610”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疯狂搜捕知情者,掩盖事实
详细情况:王兰香、李银萍被寿光看守所的警察打死后,他们伪造假证,让其他法轮功学员和在押人员证明这位女法轮功学员曾在看守所被打前就吐血,并强行记录, 以作逃脱罪责的证明。还对外扬言:被打死的两人是饿死的,而且还严密封锁消息,疯狂搜捕知情的法轮功学员。潍坊的恐怖组织“610办公室”,又将向社会揭露李银萍被害真相的姐姐李金萍(37岁,法轮功学员、潍坊一中教师)绑架到山东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4/56785.html
案例1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隋洪菊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洗脑”,严刑拷打,酷刑折磨,有时是吊起来打,强行灌食,勒索
详细情况:隋洪菊是诸城市纺织厂职工,因坚修大法,2002年被绑架到山东王村劳教所。每天都被强迫“洗脑”,严刑拷打,酷刑折磨,有时是吊起来打,受尽非人摧残。山东王村劳教所的警从还对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灌食,而且每次要强行收取个人70元“费用”。有一法轮功学员绝食已几个月,被该劳教所勒索了2,000多元(灌食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0/5543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1/3933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书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莱芜市公安局,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审讯及关押
详细情况:2003年3月19日晚,王书健在工作单位(山东电建三公司莱城工地)被莱芜市公安绑架。在莱芜项目部招待所非法审讯2天后,被莱芜公安带走,从那以后没有了消息。近日才传出王书健早已被非法劳教,现关押于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9/5537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6/3916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美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华阳路派出所,淄博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骗捕,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2003年3月2日,青岛华阳路警察去宋美兰家中,骗她说去派出所问点事情。结果,在宋美兰高血压220的情况下,把她绑架到淄博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9/55374.html#chinanews-20030809-9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6/3916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花玉亮、邹松涛、姜明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淄博王村劳教所,青岛李村劳教所,山东济南劳教所,山东省“610”“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洗脑”,电棍电击、殴打,戴着手铐睡觉,水牢通电,勒索钱财
详细情况: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了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从2000年7月份到2001年,警从主要采用暴力折磨,并强迫法轮功学员反复看诽谤录像进行“洗脑”。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警察从严管室里带走,被拖回来的时候,几乎全身都拖掉一层皮,遍身都是被警察用电棍电击、殴打留下的伤痕。法轮功学员在严管室的时候 全部都是戴着手铐睡觉,狭小的房间,翻身都异常困难。花玉亮被警察用电棍捅入他的嘴中,电得他满嘴大泡,吃饭喝水都异常困难。最后警察使绝了招数,一个警察队长领着10多个犹大,昼夜不停的反复灌输谬论,不让他睡觉。
2000年9月份,青岛李村劳教所把30多名在李村劳教所内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送至淄博王村劳教所,青岛海洋大学硕士邹松涛就是被转送到淄博王村后,遭受10多根万伏高压电棍电击,后被迫害致死。至今青岛姜明斋仍在淄博王村遭受残酷迫害。山东济南劳教所又把18名男法轮功学员转送到淄博王村强制放弃信仰。警察把他们放在水牢里,通电24个小时折磨。淄博王村劳教所采用的残酷手段:“熬鹰”,高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反复看谎言录像,写材料和暴力毒打相结合的进行强行“洗脑”。
山 东省“610”“洗脑班”也是和淄博王村劳教所勾结在一起的。山东省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洗脑班”)分别在济南和淄博。在淄博的这个“610”“洗脑班”,手段是从山东省各县市绑架法轮功学员送到淄博王村,对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勒索5,000元。山东龙口市2001年,一次性就绑架19名法轮功学员,花了10万送到淄博王村“洗 脑班”强行“洗脑”。据不完全统计,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淄博王村省“610”“洗脑班”,而后再转送淄博王村劳教所内强行“洗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6/55207p.html
案例1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书中夫妻、王清华夫妻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强迫劳动
详细情况:济南张书中夫妻被江氏集团非法劳教,5岁孩子无人看管,只能与70多岁的老奶奶相依为命。济宁王清华夫妻被江氏集团非法劳教,家中12岁和8岁的孩子无依无靠,只能自己相依为命。在山东王村劳教所有很多父、子同被非法劳教的情况,有的同时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大队,因为坚信法轮功,大年30也不准见面。
山东王村劳教所大队长警察郑万里、赵永明、单伟业等在所谓入所教育会上说:“所谓劳动教养,就是在短时间里用劳动来摧垮你的身体和意志,使你出去后不能炼法轮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4/55113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2/3938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邹松涛、于莲春、张国华、郭加龙、张鹏、王同亮、张志、张学强、孙光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每天干重活长达20小时,欧打或用10根电棍电、强行插管等。不准学员互相交谈,晚上睡觉不准关灯,长期不让人睡觉,威逼、欺骗和恐吓致精神失常、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王村劳教所开始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2000年9月17日全省各地劳教所劫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统一绑架往王村劳教所集中,初期有 70余人,到2002年9月,已有1000余人在此遭到身心摧残。青壮年强迫每天干重活长达20小时,年龄稍大让其干轻活,或者每天跑步20多小时。稍有不慎就大打出手或用10根电棍电、强行插管等。不准学员互相交谈,晚上睡觉不准关灯,进出宿舍楼都要站队报数,不准出院,不准打电话,不准家人探视。坚定信仰者长期不让人睡觉。搞精神疲劳战术,用昼夜不许学员睡觉、威逼、欺骗和恐吓等手段来逼迫法轮功学员。使1/3的学员身体出现病态甚至严重病态,使郭加龙、张鹏、王同亮、张志、张学强、孙光明等数十位学员出现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使邹松涛、于莲春、张国华失去了生命。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9/5479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8/3893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振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稻庄镇“610”、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洗脑”迫害
详细情况:2003年6月28日上午7点多,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马楼村杜振荣被稻庄镇“610”绑架到王村劳教所“洗脑”迫害。当时6、7个警察强行将这位60多岁、受人尊敬的老教师拖上轿车,并将拉着他衣襟的刚3岁的小孙子和60多岁的老伴强行推开,带走时连衣服都不让换上(因天热,在家穿的也很少)。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9/5479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8/3893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中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通州市“610”,山东省滕州市八一矿办的“洗脑班”,滕州公安局“610”燕开全,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不让他睡觉,毒打,戴脚镣手铐,电棍电
详细情况:刘中台,37岁,山东省滕州市八一矿工人。2000年4月去北京上访,被通州市“610”抓回后关进监狱30天。出狱后煤矿“610”不让刘中台上班,给保卫科打扫卫生10个月。2001年12月矿“610办公室”把刘中台送到矿办的“洗脑班”。2002年6月的一天,滕州公安局“610”非法将刘中台劳教3年,送往王村劳教所。警察不让他睡觉,一睡犹大就打;用电棍电;不让见阳光;每天坐在30公分高,20公分宽的小窄凳上保持一个姿势,一动就是一顿毒打。腿被打得不能走路,还戴着脚镣手铐。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2/54390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3875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北京团河劳教,胜利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洗脑班”,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2003年6月28日,胜利油田的刘成被单位从北京团河劳教所接回后,经一段时间的所谓“隔离”,直接送油气集输公司“洗脑”,经1个多月的迫害,警察未能达到其目的,现在又将他送到王村劳教所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9/5428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9/3863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淑芬、修兰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莱州市“洗脑班”,淄博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洗脑”、劳教
详细情况:10月5日山东省莱州市梁郭镇于淑芬、修兰香因观看“天安门自焚”真相影碟,被恶人举报、抄家;并被关押到莱州市“洗脑”2个月,因她们坚守信仰,在被诈骗数千元后,被非法劳教2年,现被关押于淄博王村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1/40778.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2/30004.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连宾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章丘(劳教所名称不详,原王村劳教所迁移过去一部分)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 莱芜市张连宾,于2002年5月份被非法劳教,现在济南章丘(劳教所名称不详,原王村劳教所迁移过去一部分)。他对大法坚定不移,劳教所的警察将他吊起来毒打及其它酷刑折磨,妄图使他放弃修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3927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16/2878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莲春,49岁,山东省济南市人,生前是山东华能德州市发电厂的退休职工;于莲春的女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华能德州市发电厂,济南市女子劳教所,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电,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于莲春于1999年10月与女儿去北京上访,10月26日从北京被押回,厂内对她和她的女儿进行拘留、监控近1个月。在2000年2月初被非法劳教3年,被劫持到济南市女子劳教所。2000年12月18日,于莲春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致死。于莲春在劳教期间长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2000年11月,于莲春的女儿去劳教所看望母亲递送衣服时,见到母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说话含混不清,手也伸不开,胳膊抬不起来,走路很吃力,一拐一拐地。警察杨某等为名利唆使犹大对于莲春用电棍电或用其它令人恐怖的手段威逼,让于莲春放弃修炼。最后一次于莲春被打得仰面躺在地上,苍白的脸上有青紫色,嘴歪在一边,脸已经变形,上衣被撸到胸部以上,裸露出内衣和胸膛;裤子也开了,露出小肚子,胸前大片、大片的青黑色,裤子尿湿了,并且在于莲春躺的地方下有一大堆水,身上沾满泥和灰。大约在晚上8点多钟,她被狱警队长叫到办公室,所里的二把手所长刘某也来了,当天夜里于莲春被殴打致死。她的女儿因12月中旬一人去北京上访,从北京被押回德州。电厂的领导和公安局将她女儿送到了德州看守所。于12月23日又将她送到王村劳教所。于莲春的女儿至今不知道她的母亲已经被迫害致死。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11/5717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8/40762.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yulianchun0807.html
15.19 河北省邯郸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2003年8月20日
河北省邯郸市劳教所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第五号信箱(或邯郸市劳教所),邮政编码:056039,电话:0310-4010158;0310-4010957。河北省邯郸市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是郑贵修,副所长罗明全。自1999年以来,河北省邯郸市劳教所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使用残酷的手段进行迫害。河北省邯郸市劳教所共有六个大队:入教队、直属队、一大队、二大队、四大队及五大队。每个大队都非法关押着法轮功学员,共近百名。
凡是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每天至少强体力劳动15个小时,有时要到18、20个小时,甚至出现过24小时连轴转的情况,而且劳动环境恶劣,有时下雪天在露天雪地里干活,不给手套。劳教所采用强制“洗脑”、恐吓、电击、殴打、“燕飞老虎凳”、体罚、上绳、吊打、钳子拧、往指甲里插针、往打烂的伤口上撒盐水等残酷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妄图达到强迫他们放弃信仰的目的;还唆使劳教犯人任意殴打法轮功学员。其中一种叫“燕飞老虎凳”的酷刑,是邯郸市劳教所狱警专为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发明”的一种酷刑,(即:让几个彪型大汉用床单捆住膝盖,面朝墙,低头,脖子抵住墙,有人专门固定法轮功学员的脚和臀部,使之不能动弹,然后使劲往上翻双手,垂直贴住墙,同时用力拉固定膝盖的床单。)手段极其残忍,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当场昏死过去。遭受过此酷刑的法轮功学员,致使一个多月都需猫腰90度走路。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列1-3)。尽管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但仍有狱警们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量事实在全世界曝光。
中文链接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18
淄博王村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灌食、灌药。他们用铁锥子、铁镊子、铁尖嘴钳子等工具,4、5个人围着被铐在椅子上的法轮功学员施暴,狠狠地撬开大法弟子的牙齿, 把牙齿撬碎、撬掉,将口腔、嘴唇锥伤、别伤,再用金属开口器把口撑开,镙丝上紧,撑住人的上下牙。把开口器撑到最大角度,让人感觉到下巴似乎被撑掉了一样疼痛难忍,并长时间撑,让你难受,他们取乐,然后再用粗管往喉咙里插,当拿下开口器时,人的上下门牙都被撑得活动,伴随下巴的疼痛会使人难受长达几个月的 时间。 他们灌食头几次皆从口里插管,目的是让被害者尝到开口器和插粗管的厉害,然后从鼻子插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