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分册 对各地劳教所的调查报告 (4)
提要:
追查国际于2004年2月到2005年1月集中对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进行了调查,发表了一系列各地劳教所内涉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负责人名单以及犯罪事实,现将53篇调查记录整理成集。
目录:
15.31《 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32《 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33《 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
15.35《山东省青岛, 济宁, 潍坊, 枣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36《 山东省济南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
15.37《 福州儒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38《 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4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31 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6月 - 2004年5月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双口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
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1.高强度、无保护措施的劳动(长达18、甚至20多小时,无保护措施致使法轮功学员手指溃烂);2. 5万伏、甚至15万伏高压电棍 电击身体敏感部位(包括头部),指使皮肉被电焦;3.指使犯人使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国家对电警棍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绝对不可以给犯人使用);4.毒打, 其方式有:拳打脚踢,以及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5.强行灌食,往灌食盆里吐痰,把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反复灌;6.香烟烧手;7.体罚,其 方式有:强迫坐马扎,强迫跑步,强迫用5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和厕所,强迫来回搬箱子,长期剥夺睡眠权利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狱警:甄润仲(指导员),郎涛(五中队队长),姜XX(一中队队长),吴XX(四中队队长),许鹏(四中队指导员),杨志秋(五中队指导员),王飚(队长),王震(队长),常XX(指导员),师光(队长),佟秀河(五大队队长)等
刑事犯:吴国亮、李文洪、郑学斌、龚建平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宝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飚(队长)等狱警,刑事犯吴国亮、李文洪、郑学斌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致死
详细情况:8月15日上午,天津双口劳教所二大队警察唆使犯人吴国亮、李文洪将63岁的陈宝亮暴打致死,事后警察对外宣称陈宝亮死于心脏病。消息 说,有23名法轮功学员和50名犯人亲眼目睹了杀人场面。知情者透露,8月15日早晨,陈宝亮因出言制止犯人吴国亮、李文洪任意打人,遭到吴、 李二人殴打。这时,赶到的警察不但不制止吴、李二人,反而叫人用胶带封住陈宝亮的嘴,用胶带捆住他的手脚。吴、李二人得此“鼓励”,乘机对陈宝亮拳打脚踢。然后陈宝亮被犯人抬进足球库房,吴国亮喊:“摔死他”,并且整个人跳起来往陈宝亮身上踩。吴、李二人又关上房门,队长王飚在门外守着,半小时后,陈宝亮跌出库房,吴国亮在后面喊:“谁也不许扶,让他自己爬上楼”。陈宝亮走出20多米晕倒在地,被犯人抬上楼,几分钟后死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3742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11/4015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鲁得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虐杀
详细情况:在一狱警电击鲁得旺后,其脖子后部被电伤处一直流脓水长达5个多月,回家后几日内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83.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蹲”、“电”、“熬”、“灌”、“飞”等,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
详细情况:天津市北辰区双口劳教所自1999年11月以来至少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100多人。劳教所狱警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以及经济敲诈。肉体折磨方式有:拳打脚踢,还有“蹲”、“电”、“熬”、“灌”、“飞”等下流卑鄙手段。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每天早上6点钟开始干活,大 多数干到第二天凌晨3点收工。狱警强迫部分法轮功学员,经常通宵达旦的干活。这些狱警把它称为“熬”。有的学员连续熬了2个多月才让睡一会儿觉。超强度的劳动量同时缺乏劳动保护措施,因劳动导致手指被轧伤,被磨破,被烫伤等大有人在。到处充斥着蜡、滑石粉等等,使伤口迅速溃烂、化脓、手指部分关节变形,指甲脱落。对于长期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狱警采取“灌”的方式,就是用胶皮管由鼻孔插到胃里,硬灌一些不知名的黑紫色粘液,当带着鲜血的皮管子从鼻孔拔出时, 有的法轮功学员狱心呕吐不止。双口劳动教养所利用打骂“包夹”等狱毒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并纵容犯人打学员,有的队长竟让犯人拿电棍电法轮功学员。这些地痞无赖对法轮功学员更是大打出手,除拳打脚踢外,还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有时将木棍打断了,马扎打折了还不住手。更有甚者,将文化大革命中的一种整人方式“坐飞机”都用上了,让人飞起来后,用拳、肘、棍、锤等物,猛击法轮功学员身体的要害部位。精神摧残方式有: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读背诋毁大法的文章,还不让睡觉。经济敲诈方式有:每天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长达18个小时,甚至通宵。而按照规定,劳教人员干活不应该超过8小时,而且劳教所应该对劳教人员付报酬。狱警叫嚣,“你们挣的钱都在你们的饭钱里。”而劳教所每天提供的伙食是每人5个比拳头还小的馒头,和当时最便宜的蔬菜。不仅如此, 双口劳动教养所还从方方面面敲诈劳教人员的钱财,有的队长竟厚颜无耻地搜刮法轮功学员财物。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9/12660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8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37.html
案例4
受害人:王玉明、张翔俊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实秋(指导员),甄润仲(指导员)等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用棍子打,强迫坐马扎,剥夺睡眠权利,塞到床底睡觉,夜里反复叫醒,强迫不停地擦地,强迫来回搬箱子
详细情况:双口劳动教养所采用集体熬夜的方法折磨法轮功学员,经常连续10多天让学员笔直地坐马扎,不准合眼,否则队长就授意10多个犯人同时殴打一名法轮 功学员。狱警曾让张翔俊连续1个月不睡觉。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更是家常便饭,下面是一些具体案例:杨实秋等狱警曾用2根警棍,2根电棍,加以拳打脚踢,并用椅子卡住他的身体,不让他躲闪,折磨一位法轮功学员一上午,导致他胸部大面积被电破,臀部大面积淤血,肩部被打伤;某刑事犯把另一法轮功学员打得1个多月腰直不起来,一队长郑XX和路XX电了他一上午,头和脸部多处被电肿电破,流水;狱警把王玉明的2根肋条打断,把他的脸打得不成人样,打伤他的手腕。队长还暗示犯人找茬打法轮功学员。每个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体罚与虐待。有的被塞到床下睡觉,有的夜里反复被叫醒,有的被强迫不停地擦地,有的被逼迫在操场上跑步,有的被罚来回搬箱子等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83.html
案例5
受害人:周向阳、朱刚、唐坚、李广远、李文起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震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强迫军训,强行灌食,往灌流食的盆里吐痰,把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
详细情况:管教用电棍把周向阳电得皮开肉绽,一刑事犯人用电棍把朱刚电得奄奄一息(注:国家对电警棍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而天津双口劳教所的刑事犯居然可以使用电棍),一队长连续1小时40分钟打唐坚的嘴巴,致使唐坚的脸被打变了型。酷热难耐的夏天,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练队, 走正步分解动作,一只脚抬起来30分钟,不喊号不许换脚,一“练”就是一整天。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狱警给他们强行灌食。狱警往灌流食的盆里吐痰, 还把刚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反复灌,还往食物里加大量的盐,真是惨无人道到了极点。队长王震把李广远的肋骨打断,把李文起打得不能自理。狱警队长说他是装的,天天用电棒电他,直到他奄奄一息才被抬回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8/37195.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国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和酷刑折磨绝食1年多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狱警使用毒打和酷刑折磨妄图威逼郑国新放弃信仰。为了抗议迫害,郑国新已绝食1年多了,要求无条件释放。每天鼻饲,身体瘦得已成骨架,被迫害得已无人样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4/44537.html#chinanews-02142003-1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脓水染在生产的筷子上,150,000伏电棍电
详细情况:劳教所里狱劣的生存条件,造成90%的人身上都长了疥疮。即使这样,狱警依然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狱警有时安排法轮功学员往纸套里装一次性的筷子,也有时安排法轮功学员用签子穿用于烧烤的素食串。有的长疥疮的学员指甲流着脓水,依然被强迫劳动,脓水染在食物上,筷子上。[注:其实,这是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犯罪,也是对消费者犯罪。]2003年2月26日以来,至少12名法轮功学员受到150,000伏电棍的酷刑。其中一个法轮功学员这样描述他的遭遇:“记得有一天警察把我带到一个拉着窗帘的房间里,当时有7个队长和2个犯人在场。那2个犯人在一个队长的示意下,把我的裤子连同内裤一起扒下,把 上身的毛衣兜在头上,然后把我撂倒按在地上,这时我什么也看不见,顿时感觉有7根电棍在我的大腿小腿裆下腋下胸前同时电击。电击过的地方的皮肉被电焦了。 屋子里弥漫着焦糊的气味。”尽管电棍的说明书规定150,000伏的电棍不能用来电击头部。狱警依然没有人性地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脸部、太阳穴和眼眶。更有甚者,狱警有时把法轮功学员绑在床上把电棍插入嘴里,极端残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6.html
案例8
受害人:肖树清、何金友、杨今永、胡沛友、满春桥、邹春林、孟捷、张铁柱、刘子荣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志秋、宋秀峰、何军、刘志增、师光、佟秀河等劳教所狱警,刑事犯龚建平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打耳光,体罚,强迫喝尿,强迫不让上厕所,剥夺睡眠权利,烈日晒后不让喝水,5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
详细情况:狱警把53岁的肖树清折磨得身体虚弱,屁股烂得无法坐,医生给他开了假条。可是队长唐XX依然强迫他劳动,二队长还对其拳打脚踢,打耳 光,大声辱骂。2001年的一天,刑事犯龚建平叫法轮功学员都蹶着,手挨着脚面,法轮功学员一个个蹶得满头大汗,腿直哆嗦,龚建平在后面用脚踢,用胳膊肘击他们的后背,晚上还不让他们睡觉,一直熬到早晨5点才让睡觉,6点就得起床。劳教犯人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坐直径只有十几公分,上面都是槽的缠线圈的轴,何金友的屁股都坐烂了。五大队在教导员杨志秋的指挥下,使用不让上厕所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强迫一名法轮功学员喝尿,还把杨今永的牙齿打掉2颗,因为他想上厕所。在每天繁重的劳动结束后,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用5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擦不完不许睡觉,有时一直要擦到天亮。由于肮脏狱劣的环境,许多法轮功学员身上都长了疥疮。队长叫大家脱光了衣服,在烈日下晒,几个小时过去后,不准法轮功学员喝水,以此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下面 是一些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案例:队长宋秀峰用电棒将胡沛友的脖子电起了泡;队长何军对满春桥来一通电棍;队长刘志增和何军把杜万敏连打带电;队长唐XX和教导员常X把孟捷电昏过去;队长师光用木棒把邹春林屁股打紫了;中队长佟秀河扇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耳光,整 整折磨他一上午;狱警把张铁柱塞到只有40公分高的床底下长达6、7个小时,当他被拖出来时,人都变了形;狱警把刘子荣迫害得精神失常。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39504.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朗涛(副中队长)、何军(中队内勤)、甄润仲(中队指导员)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拳头击脸,非法延期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李良入所的第一天,朗涛和何军重拳狠击李良的面部,不停地击打,越击越重,致使李良的左脸起了核桃大的包。中午,甄润仲(中队指导员)照李良的面部猛击,李良立即鲜血流不止,满脸、上衣前襟,地上都是血。他叫一名犯人领李良去用水冲,冲完再击,再冲再击,猛击4个 来回。李良后来被非法延期11个月。2002年4月,是李良到期的日子,却又被不知名的人劫持走了,再次被判劳教2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37.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棍子打,剥夺睡眠权利,强迫看录像,香烟烧手
详细情况:2000年上半年,狱警罚几位法轮功学员撅着(脸朝地,身体呈90度角)扒下裤子,刑事犯人用一根直径10cm,长约150cm的大木棍轮圆了打 人,少则2、3下,多则十几下。第二天还要打,扒下裤子一看,一大片青紫淤血肿胀。2000年6月到9月,五中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那里不许动,用录音机、电视机反复播放诽谤法轮大法内容的言论,稍有不从即拳脚相加。每天近20小时坐在那里,熬至凌晨4点30分才让睡觉,刚铺下被褥一个个就睡着了,可 5点30分就得起床。2000年3月13日,在天津劳教局副局长(姓张)等人的面前,4、5名刑事犯用事先准备好的毛巾勒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嘴,用透明胶布将他手脚缠住,他的衣服都在地上磨破了。副局长等人面对暴行保持沉默。2001年夏季,五中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盘腿坐在地上,用绳子将腿缠住,还不时有人双脚踩上去,用力下压,还要他双手上举,手心朝天,每个手心放一直点燃后的香烟,直至香烟燃尽,双手手心均被烫伤后又溃烂,皮肤烧焦的味儿遍布全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37.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青泊洼劳教所狱警,双口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洗脑”, 电刑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6日,该法轮功学员被送到青泊洼劳教所,狱警们先令他脱掉衣服,裸体检查,然后翻衣服。有好衣服、肥皂、洗衣粉、牙膏、手纸、皮鞋等都被狱警拿走,不许声张,否则是一顿暴打,每人从早上到晚上9点坐在小板凳上不许动,每天三顿饭,每顿饭2个鸡蛋大的馒头,4、5个人给半碗菜汤,汤底下全是沙子和泥浆。吃完饭“新收”要用手巾把地面擦一遍。喝水、上厕所都要打报告,批准才能去,否则不准去。否则轻则挨骂,重则挨打。 11月15号,该法轮功学员被送往双口劳教所,一共33个人,其中14个人是法轮功学员,来自天津市不同区县。中午到了双口劳教所下了车,让法轮功学员们 蹲在地上不许抬头,点名时就听狱警们说话:“有几个法轮功?”,“有14人”,“活埋4人看剩下的10人服不服”。该法轮功学员被分到了五大队,进了楼内一间屋子,冬天没有取暖,让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检查身体,并把吊扇打开吹法轮功学员,检查完后,让11个人去洗澡,4个水龙头,11个人,水是地下水直接用,要5分钟必须洗完。11个人被安排在阴面的一间屋子里,没有暖气,窗户透着,北风呼啸。法轮功学员被要求坐在水泥地面上不许动。晚上不许法轮功学员们睡觉,背所谓的“劳教守则”。早晨4点才允许法轮功学员们睡觉,5点就得起床,白天不许打瞌睡,否则是一顿暴打。法轮功学员5个人在这里住了13天没见太阳,其间狱警让法轮功学员看批判法轮功的书、听录音、看录像,不听话就挨打。一天晚上点完名后,新来的犯人被五大队一个姓程的小队长每人后背踢了 一脚,这个姓程的狱警后来对该法轮功学员也进行过拳打脚踢。在第一天,该法轮功学员带的一身棉袄棉裤就被人偷走了,并强迫用法轮功学员5个人的钱为11个 人交照相的钱,每人40元。后来在购物时,某法轮功学员订了25卷手纸,花了25卷手纸的钱,才给了3卷纸,其它的都不知去向。 11月28日,该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四大队,在四大队该法轮功学员丢了一件新毛裤,该法轮功学员账上的钱也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少,不知不觉没了800多元钱, 很可能是管帐的狱警许鹏给贪污了,后来许鹏由于帐目问题被调离了四大队。 2001年5月23日,该法轮功学员又被调到了一大队,天气炎热,每天4点半起床干活儿,晚上收工从来没有时间,干完活儿才休息,一般11点、12点。有的人手慢得干一通宵,每天下午法轮功学员要进行队列训练,其实是变相折磨,走队列下蹲起立,单脚长时间站立,走正步。太阳底下汗流浃背,不服从就体罚、挨打,一大队副大队长杨俊远因此打过该法轮功学员耳光。晚上,其他犯人都睡觉了,单把法轮功学员们法轮功学员关在一间不透风的小屋里进行体罚,让法轮功学员们摆各种姿势,都是很痛苦的,不按着去做就挨打。 由于该法轮功学员兄妹3人同时因法轮功被劳教,该法轮功学员父亲担心法轮功学员们3个人的安全,这一切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于2001年2月中旬心脏病发作去世了,走前一个儿女也没见着,可怜老人辛苦了一辈子,临走却无后人相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23.html
中文链接 :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5
15.32 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10日 - 2003年10月5日
简介
天津大港板桥劳教所,邮编:300270。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
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1.墩刑,就是把人举起来往地上摔,容易导致人内脏出血。此酷刑直接导致一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2.长时间剥夺睡眠,有些法轮功学员三天三夜不让睡觉,有些法轮功学员在数月的时间里,每天只让睡2、3个小时;3.吊,就是把人吊起来,把一只手和一只脚铐在一起吊在屋顶,只让另一只脚着地。有法轮功学员被吊6天6夜;4.强迫超时干苦力,每天长达21个小时;5.强行灌食,曾把1名法轮功学员的门牙全部撬掉;6.高压电棍电击、毒打和棍子打,曾把1名法轮功学员活活打死(见案例2);7.体罚,例如罚站、强迫雪地里跑、雪地里罚站三天三夜;8.下迷魂药、强行灌毒品或毒药、往墙上撞头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
1.墩刑,就是把人举起来往地上摔,容易导致人内脏出血。此酷刑直接导致一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
2.长时间剥夺睡眠,有些法轮功学员三天三夜不让睡觉,有些法轮功学员在数月的时间里,每天只让睡2、3个小时。
3.吊,就是把人吊起来,把一只手和一只脚铐在一起吊在屋顶,只让另一只脚着地。有法轮功学员被吊6天6夜。
4.强迫超时干苦力,每天长达21个小时。 5.强行灌食,曾把1名法轮功学员的门牙全部撬掉。
6.高压电棍电击、毒打和棍子打,曾把1名法轮功学员活活打死(见案例2)。
7.体罚,例如罚站、强迫雪地里跑、雪地里罚站三天三夜。
8.下迷魂药、强行灌毒品或毒药、往墙上撞头等。 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德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郝XX(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墩刑,虐杀
详细情况:狱警郝XX指使四个刑事犯人把赵德文举起来往地上摔(即墩刑),导致赵德文于2003年6月3日内脏出血而死。家人见到赵德文的遗体时,发现她右腋下有一个一寸长的口子流着血,身体后面发青,阴部也在流血,手腕上有一个X形的伤口,脖子上有绳子勒的印。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8/28/56409.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17/54134.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淑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寇娜(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眠权利,强迫干苦力,毒打,高压电棍电,虐杀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李淑敏期间,狱警轮番折磨她,每天只准她睡1小时的觉,没日没夜地逼她干超体力的活,同时严刑拷打。2003年1月,以寇娜为首的狱警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逐个殴打和用高压警棍电击,多人被击伤。狱警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李淑敏,直到其惨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8/47924p.html
案例3
受害人:杨秀英、冯作茹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眠权利,下迷魂药,强行灌毒品、毒药,强迫撅着,不让喝水,棍子打,揪着头发往墙上撞,往身上涂一种使人神智不清、失去知觉、全身瘫软的药
详细情况:2003年2月17日,劳教所开始了所谓的“攻坚班”,就是把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屋,每天只让睡2个小时。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手段如下:狱警往法轮功学员饭里下上迷魂药,使法轮功学员头脑糊涂,全身无力,甚至强行灌毒品、毒药;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禁闭室里,满屋子都是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狱警在地上写满了骂法轮功创始人的话,强迫法轮功学员踩在上面,进行精神迫害;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整天撅着,不让喝水,后背贴着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一边骂一边用棍子打;狱警把法轮功学员象燕子飞一样手脚捆上,揪着头发往墙上撞,撞得露出红头皮;狱警给有些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全身涂一种使人神智不清、失去知觉、全身瘫软的药。狱警把杨秀英关禁闭35天,整整毒打35天;狱警把冯作茹关禁闭期间,有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甚至不让大小便。每天殴打两、3个小时,整整持续3个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24/54515.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虹、陈召云、李晶、杨粉霞、杨秀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强迫超时重体力劳动,剥夺睡眠权利,罚站,使挨冻、迫害致残
详细情况:狱警给白虹强行灌食,每天由狱警将灌食的管子粗暴的插入食道,待灌食完毕抽出的管子上已是鲜血淋淋,惨不忍睹。目前白虹已被迫害致瘫在床上大小便失禁,但狱警仍在继续迫害她。象对待所有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狱警经常强制陈召云进行重体力劳动至深夜,睡眠不足2、3个小时,全天劳动达21个小时之久。因长期摧残,目前陈召云已经几乎失去听力,双目已看不清物体,双腿也无法正常行走,须两人用力搀扶才勉强能够行走。每到应该睡觉的时候,狱警便让干了一天活已经疲惫不堪的李晶罚站,一站就是几天。冬天夜里寒冷,李晶衣衫单薄。狱警还曾把李晶铐在劳教队院内的铁丝网上,由专人看管不许她动弹。狱警命令杨粉霞、杨秀英和其他人一起去扛重达100斤的麻包。到了晚上不让她们睡觉,在院中罚站,夏天让蚊虫叮咬不准驱赶,如果驱赶立刻遭到看管人员的毒打;冬天狱警却让她脱掉棉衣站在雪地里,一站就是一整夜,人几乎被冻僵,狱警还经常指使吸毒犯人对杨秀英大打出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12/53880.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玉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干苦力,冬天扒光衣服强迫在外面挨冻,毒打,用高跟鞋往头上抽打
详细情况:狱警就强迫吴玉玲干最重的装卸工的活儿,一麻袋大豆一百几十斤重,要不停的扛。在春节前的严冬季节,滴水成冰,狱警把吴玉玲扒光衣服到室外上冻刑。狱警还教唆刑事犯人毒打吴玉玲,致使吴玉玲浑身淤肿,头上被打得肿起大包,脸被打得变了型。曾有几个犯人拿着高跟鞋往吴玉玲的头上狠狠的抽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2/48848.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穆祥杰、周娴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吊、强迫灌食、撬掉门牙
详细情况:劳教所常用的一种酷刑是把人吊起来,把一只手和一只脚铐在一起吊在屋顶,只让另一只脚着地。狱警曾把穆祥杰这样吊过六天六夜,并有刑事犯人在旁不断殴打。当穆祥杰被放下来的时候,手和脚的皮肤都已经溃烂。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狱警通常进行强迫灌食。狱警为了给周娴贞灌食方便,撬掉了她所有的门牙。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6/47829p.html
案例7
受害人:林照霞、孙宪青、裴美玉、穆祥洁、曹会芹、赵滨红、段金桂、段福岑、杨静、安春云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潘XX(狱警)、刘XX(狱警)等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光脚在雪地里跑、长期剥夺睡眠、雪地里罚站3天3夜、强迫干苦力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初,狱警将林照霞戴上手铐,逼迫她光着脚在雪地里跑。狱警曾把孙宪青双手扣在床上3天3夜,这期间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寒冷的11月,狱警强制法轮功学员们拿砖头沾水磨地,手裂得尽是大血口子。1月份,狱警逼迫裴美玉、穆祥洁在外面大雪地里罚站3天3夜,一天只给一个硬馒头。3天下来,法轮功学员手脚肿得象棉花一样,之后化脓,一个月不能走路。穆祥洁戴的手铐铐到了肉里,鲜血直流,然后被狱警吊起,晚上又被送入禁闭室。狱警把曹会芹四肢绑在床上,使其受尽折磨,长达3个月。狱警让赵滨红白天晚上坐板凳,不让睡觉,并逼迫念诽谤法轮功的资料企图“洗脑”。长期超体力的劳动,使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肉体倍受摧残。拣豆子每人一天定额70至80斤,完不成任务就通宵干,早晨5点起床,每天干到午夜1-2点。段金桂高血压220,还被迫干强体力活。段福岑、杨静累得腰都抬不起来。安春云、林照霞由于长期被逼迫超负荷做缝纫活,手腕肿得都用不了,屁股肿得疼痛难忍。就是这样,狱警们还逼迫法轮功学员们扛袋子,装卸车。狱警给法轮功学员们的伙食极为恶劣:早、晚无菜,中午只有一小勺菜。打人的狱警有:狱警潘XX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的手和嘴,狱警刘XX动不动就打法轮功学员的嘴巴,打得满脸是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6/25666p.html
案例8
受害人:杜应辉、楚旭东、张文胜、赵顺利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孙连原、刘XX等劳教所狱警;王进保、张长春、苏国强、吴凯龙、焦国宏、李勇等刑事犯
基本犯罪事实:逼着看谎言材料;电击;毒打;用火柴棍支住眼皮,无法眨眼
详细情况:天津市板桥劳教所自2003年3月开始设立所谓的“法制学习班”。该“洗脑班”的规定是昼夜逼着看谎言材料。稍有违抗就会遭到来自警察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孙连原、大刘队等的电击,和王进保、张长春、苏国强、吴凯龙等刑事犯的污辱,殴打。杜应辉(在校大学生)进“洗脑班”时已经身染重疥,体无完肤。即使如此,警察张秋海、张立志、等不断电击他身体各部位,并遭刑事犯焦国宏、李勇等的毒打以至休克。楚旭东在多次电击、殴打、不让睡觉数日无效后,在警察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等人的监督下,由王进宝、张长春、苏国强、等刑事犯污辱他。张文胜在“洗脑班”经过几天几夜的熬教后,被犯人用火柴棍支住眼皮,无法眨眼。每一次拒绝悔过后,都会受到殴打,以致身体肿胀,无法行走,需要人抬着上厕所,后被迫违心妥协。在开“揭批”会前,又一次遭到毒打。赵顺利,56岁,在“洗脑班”折磨熬觉数日后,被带到队长办公室,在警察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大刘队等人的监督下,由张长春、吴凯隆、等刑事犯先对其打骂,电击他的小便和头部,还用流氓手段污辱赵。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1/5980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6/42298.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属下的一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2年半劳教
详细情况:李红,38岁,1999年底因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抓,非法关押了13个月后被释放。2002年9月28日她因传递一份资料被判2年半劳教,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劳教所一大队一中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5/4039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4/29713.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中文链接 :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3
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1999年7月1日 - 2003年10月5日
简介
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位于天津西郊,邮编:300381。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灌食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以下是部分送交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迫害责任人:
李文军(队长),王云浦(队长),张XX(队长)
韩志光(狱警)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国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志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郑国新2年来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抗议迫害,被长期灌食,导致生命垂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6/54608.html#chinanews-07262003-1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
详细情况: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常常使用电棍电,从1根电棍逐渐升级至6根。楼道里传出的都是电棒击人的“哧,哧”声和法轮功学员的呻吟声。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26.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青泊洼劳教所狱警,七大队,二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1年半劳教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李良因上访被抓,非法关押1个月后被释放。1个月之后又被抓,并被判1年半劳教。因为他不愿签字放弃修炼大法又被延期,2002年6月27日再次表示不签字,又被判2年劳教,现被劫持在天津青泊洼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5/4039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4/29713.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青泊洼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电刑,
详细情况: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为了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使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最普遍的是用电刑。开始用1根电棒,看法轮功学员不妥协,就用2根电棒,逐渐升级直至使用6根电棒,从走廊的一端一直电到另一端,楼道里传出的都是电棒击人的“哧,哧”声和法轮功学员的呻吟声。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青泊洼劳教所狱警,双口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电刑,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6日,该法轮功学员被送到青泊洼劳教所,狱警们先令他脱掉衣服,裸体检查,然后翻衣服。有好衣服、肥皂、洗衣粉、牙膏、手纸、皮鞋等都被狱警拿走,不许声张,否则是一顿暴打。每人从早上到晚上9点坐在小板凳上不许动,每天三顿饭,每顿饭两个鸡蛋大的馒头,4、5个人给半碗菜汤,汤底下全是沙子和泥浆。吃完饭“新收”要用手巾把地面擦一遍。喝水、上厕所都要打报告,批准才能去,否则不准去。否则轻则挨骂,重则挨打。11月15号,该法轮功学员被送往双口劳教所,一共33个人,其中14个人是法轮功学员,来自天津市不同区县。中午到了双口劳教所下了车,让法轮功学员们蹲在地上不许抬头,点名时就听狱警们说话:“有几个法轮功?”,“有14人”,“活埋4人看剩下的10人服不服”。该法轮功学员被分到了五大队,屋子冬天没有取暖,让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检查身体,并把吊扇打开吹法轮功学员,检查完后,让11个人去洗澡,4个水龙头,11个人,水是地下水直接用,5分钟必须洗完。11个人被安排在阴面的一间屋子里,没有暖气,窗户透着。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坐在水泥地面上不许动。晚上不许法轮功学员们睡觉,背所谓的“劳教守则”。早晨4点才允许法轮功学员们睡觉,5点就得起床,白天不许打瞌睡,否则是一顿暴打。法轮功学员5个人在这里住了13天没见太阳,其间狱警让法轮功学员看批判法轮功的书、听录音、看录像,不服从就挨打。一天晚上点完名后,新来的“犯人”被五大队一个姓程的小队长每人后背踢了一脚,这个姓程的狱警后来对该法轮功学员也拳打脚踢。在第一天,该法轮功学员带的一身棉袄棉裤就被人偷走了,并强迫用法轮功学员5个人的钱为11个人交照相的钱,每人40元。后来在购物时,某法轮功学员订了25卷手纸,花了25卷手纸的钱,才给了3卷纸,其它的都不知去向。11月28日,该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四大队,在四大队该法轮功学员丢了一件新毛裤,该法轮功学员账上的钱也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少,不知不觉没了800多元钱,很可能是管帐的狱警许鹏给贪污了,后来许鹏由于帐目问题被调离了四大队。2001年5月23日,该法轮功学员又被调到了一大队,天气炎热,每天早上4点半起床干活,晚上收工从来没有时间,干完活才休息,一般11点、12点,有的人手慢得干一通宵。每天下午法轮功学员要进行“队列训练”,其实是变相折磨,走队列下蹲起立,单脚长时间站立,走正步,不服从就体罚、挨打,一大队副大队长杨俊远因此打过该法轮功学员耳光。晚上,其他犯人都睡觉了,单把法轮功学员们关在一间不透风的小屋里体罚,让法轮功学员们摆各种姿势,都是很痛苦的,不按着去做就挨打。
中文链接 :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4
15.34 安徽省女子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2000年8月 - 2001年9月
自1999年7.20以来,安徽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劳教所)成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法西斯集中营。安徽全省各地女性法轮功修炼者大约100余人被非法关押在四个大队里。遭受迫害的有大学教授、工人等主流社会人才。劳教所实行的完全是集中营式的管理:同房间的法轮功学员之间也不准相互交谈。该所为进一步迫害法轮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7月中旬专门盖了两排小屋,每间仅容1人立、卧,小屋只有一个约20公分左右的小窗口。如有法轮功学员仍坚持炼功,就被押入小屋,小屋紧靠垃圾堆,气味恶臭,蚊虫极多,法轮功学员大小便均在屋内,小屋上面仅盖一张石棉瓦,下面水泥地,潮湿闷热,烈日当空,气温高达38度以上。劳教所狱警们受上级指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统一强制“转化”,执行江氏“从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绞尽脑汁,想出了许多招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残酷迫害和折磨。
精神摧残包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谎言灌输,恐吓,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相,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四书”,导致学员精神失常。肉体折磨包括: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打骂,捆绑,吊铐,用高压电棒电,关禁闭,打耳光,用脚踩,用擦地的脏布塞嘴,抓头发撞墙,把头发拽掉了一大缕,露出了2到3公分直径一大块头皮,强迫法轮功学员一天18小时超负荷劳动。跑操场、强迫绝食几天的法轮功学员将100多斤的麻包从3楼扛下来,一连扛了十几包、上铐、关小间、野蛮灌食等等。罚站,可以说随处可见。受到等非人的折磨。据不完全统计,在此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位(见案例4,7)。狱警除了亲自动手用种种残酷的手段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外,还以刑期相诱,指使吸毒劳教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安徽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李立华(5048):所长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邓XX(5180):教导员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李 明(5178):大队长四大队
张XX(5182):大队长三大队
盛诗芹(5047):女股长管教股
祝红娟(5045):女狱警教育办公室
王厂长(5181):狱警三大队
马XX(5179):队长四大队
宋 X(8355):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李 X(8356):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邓XX(8354):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马 X(8353):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卢道珍,柏云,吴晓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教所狱警(2331)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毒打,超负荷干活
详细情况:省女教所关押的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已达66人。前一阵子,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体罚升级,他们强迫法轮功学员一天干16小时的活。一经发现炼功就教唆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捆绑、打骂。卢道珍因炼功被五花大绑,不许睡觉,甚至关进直不起腰来的禁闭室。建工学院吴晓华教授在被关押3个月后,家人会见她时,发现她裸露的胳膊青一块、紫一块,才知她挨打已有历史了。已劳教近半年的柏云因超负荷干活晕倒在地。在一次次善意的忍受无法使管教人员收敛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以5次拒绝干活、绝食抗议,终于赢来了相对宽松的学法炼功环境。据悉,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由过去半个月、1个月会见家人一次改为3天可见一次。而且将干活的惩罚改为办“学习班”。
http://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1427
案例2
受害人:安徽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小莲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教所狱警邓XX(8354),李X(8356),马X(8353),宋X(8355)
基本犯罪事实:打骂,恐吓,捆绑,吊铐,关禁闭
详细情况:一法轮功学员因依法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判劳教1年。在女教所内,她因坚持炼功,经常无辜地受到打骂,恐吓,捆绑,吊铐,关禁闭等非人的折磨。2000年6月中旬的一天,她和学员小莲早上起床炼功,被大队长李X发现后,将小莲一只手吊铐在窗户栏杆上,另一只手被吊绑在另一栏杆上,脚尖着地达一天之久。将另一法轮功学员双手后铐吊在双人床的上床沿,致使她身体前倾,脚尖着地,1小时后她疼痛难忍,惨叫声惊动了管教,管教叫她保证不炼,她没答应,这时,管教将她放了下来,她顿时头昏眼花,身体发软,教导员邓XX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将她用力往后一推,她向后退了几步倒在地上,又过来逼她写“保证”,见她不写,管教马X又将她单手铐在窗户栏杆上,不一会儿,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法轮功学员身上全被淋透,一直铐到下午3点钟。因为要求炼功,管教常常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通常都在夜里1点钟才能睡,还要遭到毒打。一天中午吃完饭,一位管教王X问:“你们谁想炼功,该法轮功学员说‘我想炼功’,接着有一些学员也纷纷要求炼功。于是管教让所有的人到车间干活,不让休息,企图转移矛盾,利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压。当时该法轮功学员在车间的走廊上,马XX冲到她面前,怒气冲冲地说:“谁要炼功的。”该法轮功学员说:“是我要炼。”马XX抓住她的头发把她头往墙上撞,这时邓XX骂骂咧咧地过来,揪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发踢她下身,又罚她蹲了一下午,该法轮功学员的头发被揪掉一大把,身上被踢得青紫。一次,她给大队长洪法,做人要真善忍。谁知他大发雷霆,召集了许多犯人,说要加大力度看管法轮功,否则要扣他们的分,该法轮功学员对大队长说,你这不是挑起矛盾吗?第二天,邓XX把她叫到办公室,说她不尊敬管教,罚她下蹲,向大队长赔罪,并问她下次还提真善忍吗?见她不屈从,他就用电棒电法轮功学员的嘴,见她没有反应,就加大电压来电,她还是没有一点回避躲闪,又电了一会儿,就把她的手捆在身后,用胶带把她的嘴贴上。2008年8月下旬,长春的朱秀芝等来做“转化”工作,很多学员被蒙蔽,纷纷写下所谓的“决裂”。该法轮功学员觉得不对,仍然坚持炼,邓XX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还炼不炼,她说:“坚修大法心不动。”邓XX就打了她俩耳光,该法轮功学员连续一直地说,她就一直打,直到打累了,李X过来皮鞋的后跟踩她的脚指头,又打了她十几个耳光。她的脸被打肿了,嘴被打出血,嘴唇上青紫块1个多月才消去。管教宋X将她双手苏秦背剑似地反绑。另一管教李X用擦地的脏布塞她的嘴,又一把将她推倒,恰好后脑碰到后面的铁床,血流到衣服上,邓XX有些害怕,给她头上贴了块胶布,管教们又将她双手吊铐在双人床的上床沿上。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20/16799.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聂银珍(11129)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安徽省女劳教所狱警(274),合肥公安警察(7095)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抄家
详细情况:聂银珍:女,39岁,现被非法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1999年7月23日进京,被警察非法抓到亚运村,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在太阳下晒了2天。9月18日进京,一星期后家被抄,被拘留16天,之后经常被骚扰。12月28日在家无故被抄家,找出大法书籍,被送去刑拘4个月。2000年7月4日无故又被拘留15天。2001年1月2日在缝纫店被无故带走,送省女子劳教所。其家人前往探视,至今不允许见面,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5/23/11373.html
案例4
受害人:安徽法轮功学员樊影,王月芳,陶守芬,吴志华,吴晓华,李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274),教导员邓XX(5180),所长李立华(5048),四大队大队长李明(5178),队长马XX(5179),管教股股长盛诗芹(5047),二大队干事陶XX(5046),三大队警察王厂长(5181),三大队队长张XX(5182),教育办公室祝红娟(5045)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吊拷,强制法轮功学员干体力劳动,迫害得精神失常,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安徽女子劳教所关押的全省各地法轮功学员100余人被分在四个大队里。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如四大队的樊影、王月芳因炼功多次遭到殴打,手被在背后反吊起来,刚能脚尖沾地,上吊时间有时长达4至5个小时,放下后人就瘫在地上不能走路,要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特别是樊影,一次因炼功,一只手被吊在窗户上,另一只手被四大队一个主管警察用力向反向拉,要把人拽成两半似的,痛得樊影撕心裂肺的大叫,惨叫声震动着整个劳教所。由于不给炼功,她绝食抗议,在绝食几天的情况下,毫无人性的警察强制她干体力劳动,100多斤的麻包从三楼扛下来,一连扛了十几包;王月芳因炼功,多次被关禁闭,嘴被用胶带封住,脸被四大队的李明大队长拧得又青又肿。一次被马队长从早晨反吊到吃过午饭,吊得差点休克。一天邓教导员拽着她的头发猛往墙上撞,把头撞出血,把头发拽掉了一大缕,露出了2到3公分直径一大块头皮。陶守芬因炼功被四大队的队长天天吊在一间小房里,遭到毒打有半个多月,并叫2个犯人看着,最后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三大队的吴志华被吊休克后用冷水泼醒又继续吊。二大队的吴晓华因炼功被多次关禁闭,受尽摧残折磨,被折磨得精神失常,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李梅由于坚修大法,坚决不“转化”,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劳教所的警察叫所谓被“转化”后放出来的人不要说在里面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3/9604.html
案例5
受害人:安徽女子劳教所在押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女狱警(274)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说话,探视,正常睡眠的权利,每天被迫强制劳动16到18个小时;剥夺自由炼功的权利,随意残酷体罚;强迫“转化”,使用酷刑处罚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在该所里普教有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们都没有。普教互相之间可以随便讲话,而法轮功学员们之间不准讲话,一讲话就会遭到训斥。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们讲话,还派普教看着。不管法轮功学员们走到哪里,都有2个人跟着,甚至买饭、排队。不准亲属探望法轮功学员们,节假日时,也不准法轮功学员们睡觉。普教年岁大的可以享有晚上10点回宿舍休息的权利,而年岁大的法轮功学员却无法享有这项权利。开始法轮功学员只是消极承受,后来抗议并要求享有和其他被劳教人员相同的权利。经过抗议,才允许年岁大的法轮功学员晚上10点收工。(劳动时间很长,早晨5点钟起床就到车间,直到晚上11、12点或1、2点才收工,中间有3次到食堂吃饭,去掉吃饭时间每天要干16到18个小时)。
劳教所不准法轮功学员们炼功,但法轮功学员们晚上还是起来炼。刚开始值大夜班的发现就进来制止,制止不住就把法轮功学员们拉到外面罚站。后来发现炼功干脆就把法轮功学员们绑在床上,手和脚都绑在床两头的栏杆上,无法动弹,直到早晨才能解开。有时叫法轮功学员们站到床边,把双手绑在上床(上下两层)的床栏杆上,直到起床才解开。有的法轮功学员双手被反绑在大厅理发室的窗栏杆上。2000年7月份,有一天,一大队的大队长说:“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们!”她叫每个组的组长在晚上睡觉之前问各组的法轮功学员,晚上起不起来炼功?法轮功学员们都回答:炼!结果那一晚全大队20多名法轮功学员都被绑在床上,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才被解开。有几位法轮功学员如陈某某、芦某某,每天晚上都要被问及是否炼功,她们都说:炼。就天天晚上被绑在床上睡觉,一直持续了近1个月,白天还要干16、17个小时的活,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 法轮功学员甘某某因晚上炼功被绑到大厅理发室5天5夜,不让休息,警察还逼她写“保证”不炼功,她不写,大队长就叫人把她双手在背后平举反吊起来,脚尖刚能沾地。法轮功学员李某也因炼功被反铐在床边站了7天7夜,还逼她写“保证”,李某拒写,也被反吊起来。她们的腿因站立时间太长,肿得都象橡皮腿似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史某某和高某某因传看法轮功资料被普教发现,说她们传纸条,把她们双手吊起绑在理发室里,连续3天3夜。那段时间常有法轮功学员因炼功被连续几天几夜反绑和吊起。法轮功学员宋某因炼功被关禁闭,在绝食4、5天的情况下,还逼她去跑步,跑不动就让普教拖着她跑,宋某的鞋子跑坏了,狱警竟让她光着脚在布满煤渣和石子的操场上跑步。回来后,宋某的两只脚底全是血,连看着她“包夹”都看不下去了。然后每天上午、下午都逼她跑几百圈,宋因绝食跑得脸色惨白、喘不上气,差点晕倒,他们怕她晕在操场上才让她停下来。就这样残酷地折磨宋,逼她写“保证”。
法轮功学员们为证实大法,虽遭到如此迫害,却并不低头,而是绝食抗议。这遭到更为残忍的强行灌食,有的人嘴和舌头被捅破了,有的人牙齿被撬掉,有的人被从鼻子插管子灌食,有的被灌得喘不过气,几乎丧命。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很多法轮功学员因炼功或绝食被关禁闭,双手被反铐任凭蚊子叮咬,皮肤上被蚊子叮的大小包连成一片。女教所原来只有两间禁闭室,为了关法轮功学员,狱卒们在垃圾堆旁又新建了十几间又黑又小的禁闭室。狱警们最阴毒的一招是叫普教监视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们炼功和互相说话,一旦没看住,就扣互帮小组的人的分(一个互帮小组有3至4人,由普教组成),有时扣全组人的分(一个组一般17、18人)。普教最怕扣分,因为扣100分就加刑1天,加100分就减刑1天。她们为了不被扣分,只好卖力地看着。有时没看住被扣分,她们就对法轮功学员不满。狱警们用这办法来煽起她们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挑动群众斗群众。发现法轮功学员炼功,值夜班的人就进来故意大声说话,把全组的人都吵醒,有的还说,你再炼,就把全组的人都叫起来不准睡觉。法轮功学员们晚上炼功并不影响任何人的休息,狱警不仅不准炼功,还用这种阴险手法拨弄是非、挑拨离间。法轮功学员范某某晚上一起来炼功,组长就把全组人叫起来,把她绑上进行殴打,她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有一次她的组长把她从二楼踢滚到楼下。有一次因为范某某炼功,管教对她们组每个人扣了80分,试图引起全组人对法轮功学员不满。
女教所为了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2000年6月成立了一个严管大队。被严管的全都是法轮功学员,普教是被送去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在严管大队里,法轮功学员们更是没有自由,活动场所只有宿舍和厕所,不准去食堂吃饭,不许吃荤菜,每顿饭只给吃1份3角钱的素菜(早晨没有)。普教被指使随便殴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们被铐、被吊、被关禁闭更是家常便饭,每个法轮功学员每天还要被扣几百分。狱警却还用国家宣传机器宣称劳教所里如何“温暖”,对学员如何“关心”,我们在此揭开狱警们伪善的面纱,批露劳教所真相,就是为了让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劳教所是如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3/9279.html
案例6
受害人:合肥法轮功学员李秀芝;宋红;吴晓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安徽省女劳教所狱警(编号274)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残酷迫害,将法轮功学员毒打至神智不清
详细情况:安徽省女子劳动教养所,目前关押着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该所为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于7月中旬专门盖了两排小屋,每间仅容一人立、卧,小屋只有一个约20公分左右的小窗口。如有法轮功学员仍坚持炼功,就被押入小屋,小屋紧靠垃圾堆,气味恶臭,蚊虫极多,法轮功学员大小便均在屋内,小屋上面仅盖一张石棉瓦,下面水泥地,潮湿闷热,烈日当空,气温高达38度以上。在此期间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宋红、吴晓华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反拷着,满身都是被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出屋后已被折磨的极度虚弱,有的自小屋盖好后押入一直未见出来。没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劳动18小时以上,不仅如此,所内公安还指使普教毒打法轮功学员。更令人发指的是,端午节前夕,劳教所的公安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批流氓,五花大绑提走8位法轮功学员,拉到戒毒所进行毒打,其中有一位50多岁的李秀芝拖回来时已神智不清。为了掩盖罪行,狱警极力封锁消息,不让任何人(包括亲属)与法轮功学员见面,想知道里面情况极其困难。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8/18/3023.html
案例7
受害人:合肥法轮功学员李梅,女,28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
基本犯罪事实: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因李梅坚修大法,2000年6月左右,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在合肥市)对她实行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李梅期间,因李梅在教养所里仍然坚持修炼,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对她进行惨无人道的各种残酷迫害,使她承受了各种苦难。从10月起,就将她调至严管部门(女劳动教养管理所有宽管、普管、严管三种方式),残酷迫害她的情况非常恶劣,最终将她打致内脏破裂,昏迷不醒,送合肥105医院不治逝世。1月29日(或30日),李梅的父亲被单位用车从100多里的老家连夜接回,家都没让回,直接被送到单位的招待所,并留人陪护;李梅的母亲被政法委接走。他们分别被告之“你们要挺住”,意思是李梅现在情况危急。李梅的家人要求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公安编造谎言,通知家属说李梅跳楼。1月31日下午(或傍晚)他们通知李梅的家人到解放军105医院看望女儿。去看的时候,李梅的家人被团团围住,不准靠近李梅。李梅的身体被被子盖住,只能看见头部。鼻子、嘴角、耳朵隐隐可见血迹,面部有淤伤,脖子围着纱布。据医生介绍,李梅已经大脑萎缩,内脏器官功能衰竭,只剩下微弱的心跳。医生说他们会尽力抢救,但情况不容乐观。2001年2月1日,李梅被迫害致死。2月1日下午家属被通知去探视尸体时,不准带照相机及摄影机。家属发现尸体还有余温,但耳朵、嘴巴、鼻孔都被塞满棉花。法医只念死亡证书,没有说明死因。唯恐真相外泄,被发现迫害之证据,安徽省副省长在现场强调一定要火化,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员等均强调一定要火化。火化时,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场不许任何人进入,各级政府向家属施压不准对外泄露“机密”。在江泽民“打死算自杀”的政策指引下,恐怕世上又要多一个被以“自杀”结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2/7570.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3/7638.html
中文链接 :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2
15.35 山东省青岛, 济宁, 潍坊, 枣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山东省青岛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青岛劳教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上苑路2号(邮编:266100),所长:吴忠森、刘绪云
青岛所劳教狱警:杨东青、王学友,于森,朱幼明,刘永安,毕监波,周国利
案例1
受害人:宋美兰等15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瑞昌路派出所所长徐启林(男,电话0532-3732933)、刘建华副市长、王永利局长
使用手段:非法抓捕、非法劳教、以不让睡觉、做小板凳、毒打辱骂等进行迫害
详细情况:2002年3月2日,瑞昌路派出所所长徐启林将宋美兰等15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并将其中的13名非法送往青岛大山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不到1个月时,从公安内部传出,此案被青岛市副市长刘建华亲自接管,而刘建华副市长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公然践踏国家法律,竟然签批全部劳教,并于2002年3月27日分别将男法轮功学员非法送青岛劳教所,女法轮功学员送押淄博王村劳教所。这些遭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中,有3位是某大企业的工会干部,有教师、有年仅21岁的大学生、还有一位28岁的女博士……。他们目前在劳教所,被强行“洗脑”,被采取以车轮战、不让睡觉、做小板凳、毒打辱骂等手段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1/28273.html
案例2
受害人:发表严正声明的法轮功学员管洪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嵇副大队长、
使用手段:非法抓捕、强行“洗脑”、写“三书”、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山东青岛劳教所对被抓来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进行强行“洗脑”。不写“三书”者,不分老少皆由警察嵇副大队长暗中指使犹大和警察进行迫害;对写严正声明宣布在高压逼迫下所写“三书”作废的法轮功学员和刚被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则拳打脚踢,用坐凳(马扎)毒打,将人打得遍体鳞伤。对写“声明”者,警察召开大会宣布加刑期25天,犹大则减刑受“表扬”。在2001年8月,青岛市辖区的胶南市61岁的法轮功学员管洪保,写声明宣布以前在高压下所写“三书”作废,被打得腰椎变形,眼睛充血,遍身瘀血块连片,几天不能动,上厕所几乎是2个人抬着去。胶州市的31岁的法轮功学员杜振贵写了声明:“‘三书’作废,并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被犯人打得遍体鳞伤。黄岛的薛新家,即墨市和莱西市有几名刚被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如此迫害。警察命令犹大轮班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不允许他们睡觉。有的法轮功学员刚闭眼,宋尽忠等便用掌狠打其头顶、打耳光、拧大腿内侧。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4/29526.html#chinanews0504-4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赵显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警察王滨、卢亮,山东省劳教局长李禄廷,王滨(指导员),戴XX(大队长),犯人黄锡科、宫垂爱、吕宝、陈凯音、王维贞
使用手段:毒打、克扣生活费、强制超负荷劳动
详细情况:山东省劳教局长李禄廷来青岛劳教所和甲谈话。警察王滨、卢亮命甲书面写出谈话内容。几天后,王滨(指导员)宣布:甲不“转化”就严管,要甲无条件服从;把甲又被押入那个所谓的“宪兵队审讯室”严管,每天至少挨打2次。所里黄政委找甲谈话,甲就揭露狱警唆使中队里劳教人员毒打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甲也提出:“坚持修炼法轮功是我的信仰,我认为自己的路走的对,是坚持真理,但就因我坚持修炼便经常遭毒打。你们经常叫我们学法律,为什么执法犯法?”“不是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吗?执法者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了吗?为什么我多次向干部提出抗议,反而变本加厉毒打我?”甲也多次质问过打甲的犯人,为什么无视法律随便打他?他们说在执行政府条令。而且还讲他们就代表政府,只要甲坚持修炼就格打勿论。打甲的犯人黄锡科讲:“你不把声明收回来,所里已不给警察发奖金了,警察提干也受影响了。”甲被打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从头到脚都肿痛、变了人形。打人凶手宫垂爱讲:“我们就得让你死不了活不成。”后来吕宝也和甲说:“他们打你时,我与黄锡科都不忍心看下去了,太惨了,但你老是抓住修炼不放,死脑筋。”陈凯音(与吕宝都是参予打甲的13人之一)也说:“你要是个常人早就打死了。”王维贞问:“你还修炼不修?”甲一说修,他就朝甲的心胸或肋打一拳,甲痛得都直不起腰来。他们将甲摔倒在地反复用脸盆往身上倒水。先面朝上,用脚从头踏到脚、心胸、腹部都反复踏,然后再翻过身来从上到下又踏又踢。有一个犯人在甲肛门处死命踢,使甲腹内痛得就想吐,想大便。甲的颈椎有2次被打得从颈项处麻电放射至两手指,至今夜里有时还被麻醒。就这样被这些犯人反复地打。2002年3、4月份,大队长戴XX开中队会,大声叫喊:“我不信邪,从今天开始大开杀戒。”每个学员每次吃饭只有一个小馒头,吃不饱,赵显高抗议,警察就用电棍电击赵显高。这里的劳动没完没了,法轮功学员星期六还得劳动,2、3个月才放一次风、晒一次太阳。洗澡间关着不让用;水管阀门坏了让大家凑钱买。有一次大队长戴XX他讲:“你们挣的钱除了交所里任务外,咱中队私自留下一点钱好给你们买点小吃等。”实质是克扣大家的生活费。有一个月,馒头里砂子多的无法吃;有时,吃的多是水煮青菜,里面没有一滴油,有时里面有砂子,并经常吃出苍蝇、烟蒂来;有一次菜汤是泥汤,土黄色。伙房警察说:“没吃出死老鼠来就算很好了。”10月1日后的几天,有几次菜里的那几块小肉片,臭得吃到口里还得吐出来;吃的排骨每人分到3块小骨头,几乎没有一点肉;中秋节,每人4个月饼,有异味,有不少人吃了拉肚子。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5.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戴xx(大队长)、张xx(政委)、王开元(三大队队长)
使用手段:非法抓捕、强行“洗脑”、写“三书”、毒
详细情况:2002年除夕前一天,犯人对乙拳打脚踢,并用马扎凳打乙。下午,乙被打伤,腿流着血。晚上,戴xx让乙写“三书”,才能给家人通电话。第二天大年除夕,找张政委给家挂电话,张又推托说电话坏了。2001年9月11日中午,乙和另外5位法轮功学员在青岛劳教所被转押往省劳教所王村。在乙从省所王村回来后,乙跟警察明讲:“强制我没有用,不要费心了,任何人也说服不了我,一切都是多余的,打死我也不屈服。”狱警将乙骂一气,并打了乙2个耳光。警察再三保证不再打人,但他们连续8昼夜不让乙睡觉并进行毒打,乙的脸被打变形,那一夜头痛欲裂、发烧2次。从12月20号至2002年2月11号,乙遭受5次毒打,6次人格侮辱。警察找乙谈话,乙说:“真、善、忍是天理谁也动不了。”有时所里放一些低级的带有黄色镜头的录像,那些被“洗脑”的犹大更是污言秽语,乙质问干部:“这就是“转化”了?不按真、善、忍做人。”当乙被打的惨不忍睹时,王开元(三大队队长)到现场看后,指令乙穿上长裤子,遮住那打出的伤痕。劳教所始终没有停止对乙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3.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洪德、田勇健、张晓晨、刘德明、邵承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吴忠森、刘绪云(青岛劳教所所长)、王开元(三大队队长)、嵇国强、汪永坚、冷加光、刘同先、王震、倪卫国、冯全军、杨洪伟、姚金明、王滨(指导员)、卢亮、戴xx(队长)、王考森、王国立、姜明耀、于庄
详细情况:2001年,三大队大队长王开元无理集资捐款,名曰:“家庭困难互救款”。专集款不知下落。王洪德、田勇健、张晓晨、刘德明被毒打。王开元在被揭穿他是指使迫害法轮功邵承络的幕后人时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叫喊:“不行还得打!”王开元到邵承络家骗取在省所住院的药费。一中队狱警嵇国强是2001年9月迫害学员的幕后人。狱警汪永坚在青岛建所一直管“洗脑”。狱警冷加光负责洗脑、对大法恶毒攻击,还有狱警刘同先、王震、倪卫国、冯全军、杨洪伟、姚金明。狱警卢亮管“洗脑”,直接指使恶人迫害大法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13/286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丙、邵承洛、徐佩浩、王吉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集训队”:郭路东(队长)、聂东来(副队长)、郑××,王××(指导员)、谢××,刘××(班长)、王滨、汤俊伟、黄锡科、薛祥君、梁桂爱
详细情况:山东青岛劳教所“集训队”是专门进行所谓的军事化训练的场所。狱警对法轮功学员采用个犯人“包夹”一个的办法,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房间内有摄像头,全面监视。在2002年之前,警察采取暴力“转化”的办法,那个时候不写“三书”不让下队,警察唆使普教班长对法轮功学员殴打,胶皮棍都打断了好几根;有的时候犯人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厕所的洗手间内,脏活、累活、擦厕所、地板全部让法轮功学员干;不准有任何通讯自由;超强度奴役劳动,早晨4点多起来,有的时候干到凌晨1、2点钟,干不完不让睡觉。随着法轮功学员的不断上诉,“集训队”不得不改变方法,主要是用高强度劳动,几乎天天要劳动12个小时以上,那些钱全部被警察私分。一次青岛成阳一个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劳教所的无理要求,不蹲着和他们讲话,被警察打的走不动路。青岛劳教所是一年要求各个大队上交劳教所××万元,之后全部劳教人员“承包”给各个大队,各个大队就开始奴役被关押人员,能赚多少钱就赚多少,干活少了就挨打。法轮功学员乙被非法关在青岛劳教所“集训队”1个月,不让刷牙、洗手、洗脸;在室内大小便;晚上睡在地上一块小地板上,只一条被,风很大,冷得睡不着,不让穿鞋,大衣上的扣子也全被撕去,最后绝食抗议。乙回到三大队,在事务队受到多次虐待和陷害,绝食3次,以后被“集训队”严管。
在“集训队”,警察用严管的方式迫害邵承洛。邵承洛给政府写信,揭露劳教所阴谋,都没有效果。后来邵承洛被迫绝食抗议,并多次当他们的面质问:“严管是虐待罪,人类文明到今天了,竟然大小便都在室内,吃饭用手抓,不让穿鞋,睡在地上,只一条被,被打伤的腿不让动,还得伸腿坐,冻得夜里抽筋痉挛,行走困难....”2003年1月14日回队当天,乙挨了打。17日,狱警王滨用电棍击不读“揭批书”的徐佩浩。用皮鞋底将头面打得全变成青紫肿,眼球全充血,两耳壳至今还痛。当时痛得躺不下,一夜没睡。犯人梁桂爱打乙之前也先讲了:“警察明说我打得轻了。”他们几日前,就打乙,打得脸变了形。打乙的事情曝光后,犯人加紧迫害乙。回队“严管”从2003年1月14号到20号挨打6次,犯人汤俊伟、黄锡科、薛祥君、梁桂爱大打出手,打得乙不会动,警察还讥笑乙。一中队在12月份就动了电棍,王吉维被电得最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7/5802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58213.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希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
使用手段:殴打
详细情况:刘希同于2003年3月被抓,非法关押在青岛劳教所,因不放弃信仰惨遭迫害,脸部被打得变形,在绝食抗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8/59084.html#chinanews-20031018-11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炳文、刘锡同、邵承洛、王康宁、徐培颢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副所长武某某、三大队队长徐某某、中队长高某某,政委田某某,警察汪勇坚
使用手段:封闭“严管”,不让睡觉,严刑拷打
详细情况:王炳文被非法劫持在青岛劳教所,曾在“集训队”被关禁闭,坐板约1个月。禁闭期间不许洗澡、洗脸、出屋,股沟间都长了湿气。现被劫持于专门关押法轮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被单独关押,每天2个“包夹”,3次灌食。不许家人探视,送衣物等。现已绝食2个多月。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刘锡同、邵承洛、王康宁等。青岛劳教所对坚持信仰的学员进行疯狂迫害,采取封闭“严管”,不让睡觉,严刑拷打等手段,让犹大轮流围攻,叫犯人昼夜盯梢,警察坐镇指挥,百般折磨。如,被非法劳教3年的王炳文,系青岛公安系统的一名消防队员,警察对其展开了恶毒进攻。遭受同样迫害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徐培颢,因抗议警察打人,声明“转化”作废而被秘密转移至该所宾馆,倍受残酷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1/5921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3/664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1/4532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710.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炳文、逄增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李兵(指导员)、汪镇、倪卫国
使用手段:采取“封闭式、分离式、圈点式、强转式”等四种手段迫害
详细情况:因在青岛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不放弃信仰,不法人员就从该省王村女子劳教所找来一伙恶人,对坚持真理、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封闭强化措施,野蛮迫害。青岛劳教所警察将两队合一(即一中队二中队合并为一个大队),采取“封闭式、分离式、圈点式、强转式”等四种手段加大迫害。封闭式是将不配合、不“转化”、不参加活动的法轮功学员关押禁闭室,或封窗关门,不准与其他学员接触;分离式是对声明“三书”作废、抗议警察打骂学员的法轮功学员隔离审查,派犯人专管,警察定期提审打骂,让其失去自由;圈点式是将已违心妥协的学员圈入教室,强行干活,点名、唱歌、听课、写思想汇报等,由犹大、协助狱警不时地对其骚扰,让犯人巡回监视,对稍有不慎或干活怠慢的学员动辄打骂;强转式是重点针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如经常秘密提走,或下队“严管”,或封入专室集中时间迫害。其中被非法劳教3年的王炳文,系青岛市公安系统的一名消防队员,也是山东公安系统公开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者之一,拒绝所谓“转化”。该劳教所为了完成转化任务,好向上级报功,由警察坐镇指挥,犯人昼夜盯梢,犹大轮流围攻,每天只许王炳文睡2个小时的觉,并安排犯人每隔10分钟叫醒一次。为抵制迫害,他从8月份以来连续绝食100多天,已饱尝了身心摧残之苦,至今生死不明。对于刚被抓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警察更是大打出手。今年夏天逄增伟被非法劳教后,拒绝写“三书”,某夜值班的指导员李兵带领汪镇、倪卫国2名警察酒后带电棍将其击倒并一顿毒打。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打伤致残后,不准家人探望;也有的被几次打死后用凉水浇醒,对外封锁消息。时下,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皮肉折磨和加期处罚。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5.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山东省劳教所队长李福勤、赵伟、王彦澍、张书忠、刘明、队长徐某、李福勤(队长)
使用手段:强行"洗脑"、棍打脚踢竟打断棍棒、吹“风刺眼”
详细情况:丁在2001年被非法劳教,是青岛劳教所2001年8月26日集体绝食抗议迫害的倡导者之一。因不放弃信仰被"严管",警察不让丁通信。为了抗议这种迫害,丁开始绝食。9月10日中午,丁又被送到省劳教所进行“洗脑”,和丁一块被非法押送到省所进行“转化”的共有6人。在路上听到所内已对坚定的修炼者棍打脚踢,有的竟打断棍棒。第五天,由6人分工,将门关紧,玻璃盖住,把丁摔在地面上。警察赵伟骑在丁胸上,他一手摄住丁的鼻子,一手握住丁的嘴,共持续30分钟后,又扒开丁的双眼和警察王彦澍轮换对丁吹“风刺眼”,后又开灯、开窗刺激丁的眼睛,共迫害了近3小时,有2个队长在不同时间进屋看到这残忍的场面,那2个队长一声不响退了出去。后来刘明和队长徐某来后静观现场。丁被迫害的双眼模糊,隐约看到队长进来,不说话站那儿,丁就大声质问徐队长:“你们应立即停止迫害。”丁被“严管”,每天5点半起床坐小凳,到凌晨2点或4点,臀部坐出了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64751.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王吉伟、王炳杰、逄增元、管风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王X,政委张X,分管所长吴森忠,狱警王永坚、被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警察王永坚、王震、刘同三、
使用手段:强行“洗脑”、非人性的对待、
详细情况:丁于2001年因修炼法轮功,讲事实真象,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青岛劳教所。他们开始先被关押在青岛李沧劳教所集训队,在那里警察对他们实行“严管”,长期坐冷板凳,每天要挺着脖子瞪着眼,在寒冷的监室里被强迫坐16小时,身体不能动,要仰头挺胸,警察不准说话,警察利用犯人看管他们,稍有不慎就会被殴打、罚蹲和遭到羞辱,几天下来腿肚子都肿了,脖子和腰挺的痛疼难受,更不堪忍受的是,长期不给水喝,干渴的实在难忍,趁上厕所时用嘴对着冲厕所的水龙头偷偷地吸点水喝,如果被值班“协管”(协管:就是协助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发现就要招来一顿毒打和谩骂。他们大部分被干渴得嘴唇暴裂,大便干结,常常5、6天排不出大便。吃的饭真是连猪狗食不如,每天的饭就是只给1个3两的小馒头和糠萝卜条,象干柴一样在水里漂着,苦涩难咽,就是这样,还得3个人吃1碗。吃饭时,他们都被赶到外边走廊里,象喂牲畜一样,用手抓,不给勺子、用具。根本不把他们当人待。过了一段时间就把他们分送到专管三大队,此时的大队长王X,政委张X,分管所长吴森忠,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管教警察王永坚是专门配备在三大队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打手,武警出身,主要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分管所长吴森忠极其狠毒,他直接指使、操纵管教,警察施行各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酷刑折磨、欺骗、威逼法轮功学员“转化”。如果不写“转化”,警察就采取强制手段,从精神上、肉体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高压威逼迫害。
2001年8月,正值酷暑严夏,他们把法轮功学员每十几个人一组分别关押在“洗脑班”里,封闭门窗与外界隔绝,自己的亲人都不准见,不让通信,封锁一切消息,在里面让法轮功学员背对背,面朝墙,互相之间不准说话,为了加强迫害,他们利用犯人,轮流值班看着法轮功学员。由于门窗关闭并且气候炎热,室内不通风,闷热憋人,空气污浊,整天汗水浸泡着身体,散发着酸臭味,因长期不能活动,致使很多大法学员身体腹部以下股沟处,大片腐烂红肿,往外流着脓水,又臭又痒,钻心痒痛,难以忍受,有的严重脱肛,大便困难,很多人身上长满了疥疮,全身淌脓水,钻心痒疼。在精神上、肉体上都造成了极大痛苦,就是这样也不允许上医院治疗。法轮功学员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被长期非法关押。更有甚者,只要不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就被整天熬夜,不让睡觉。犯人们轮流24小时值班,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在冰凉刺骨的地面上,腿要并拢伸直,脚尖朝上身体不准动,稍一活动他们就没头没脸的拳打脚踢。坐在地上凉气通透全身,冻的浑身发抖。同时他们从精神上折磨,他们指使犯人2个人一边一个夹着法轮功学员丁,另外两个人轮流对着丁的脸大声咆哮、吼叫,,不让丁有丝毫安静的机会,很多人被闹得心烦意乱,头晕脑胀、撕心裂肺,连续几天几夜就这样折磨丁不让他合眼,只要丁眼皮不由自主的闭一下,犯人们就用掌打嘴打脸,用点着的烟头烫,用手指用力捣脑门,用鞋底抽打脸部、背部。警察和“协管”的犯人们叫嚣:“只要不“转化”就天天这样熬,就这样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002年12月,即墨法轮功学员王吉伟,男,45岁,只因坚持真理,被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警察王永坚、王震、刘同三等5人用2根电棍将王吉伟击倒在地,开始围殴,用脚踢过来踹过去,2根电棍轮番在王吉伟的脖子上、腰部、背部等处电击。当时王吉伟被打得全身痉挛,四肢抽搐,满地打滚,头部、面部被打得起了许多血泡,背部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血肉模糊,腰被打折,暴徒的恶行真是毫无人性,惨不忍睹,打完后将他拖进“严管”室还不准上床躺下,逼其坐在地上进行“严管”迫害,王吉伟被折磨得几天饮食不进,神志不清。
胶南市法轮功学员王炳杰,45岁,因坚持信仰,在青岛劳教所的三大队,警察用同样残酷的手段折磨,连续3天3夜不准其睡觉,坐在冰冷刺骨的地上,光着脚,警察王永坚带领犯人把他的双腿掀起来,用力掀到极限和腰部对折成三角形,把双腿架在马扎上,身体在地上,腰部悬在半空不准向后仰,他们4、5个人在前面掀腿、压腿,致使腰椎、双腿胯骨处于分裂状态,巨痛难忍,汗珠子顿时往下滴,人喘不动气,只能一口一口地往上憋。他们折腾累了就换人,他们拿折磨人来取乐、寻开心,警察王永坚一边用自制凶器照王炳杰头顶、两腿不停的用力抽打,直打得他头昏脑胀,两眼冒火星,折腾够了就威逼王炳杰写出决裂书,但王炳杰坚信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是人类必须遵循的道德标准。他们达不到目的就继续折磨,警察王永坚说:“就不让你信,说假话你也得写,否则就打死你,打死白打,打死就说你自杀,上电视宣传。”还说:“你们不是能上网曝光吗,曝光我也不怕,你们曝去吧,反正在这里我们说了算,想怎么折腾你就怎么折腾你,你只要不写,不‘转化’,你坚持到什么时候就折磨到什么时候,直至死了算完,让你升了天我们就不管了。”就这样他们每天一上班就开始上刑罚。
胶南市法轮功学员张永波,在青岛劳教所因坚持信仰,遭到了同样的酷刑摧残折磨,被警察王永坚施以坐老虎凳、垫腿、压腿等刑罚,还用10多根高压电棍电击,使张永波全身多处受伤。并把张永波外衣撩上来将其头部蒙起来,警察们用电棍乱电,用马扎乱砸,致使张永波口鼻流血,背部青一块紫一块,腿被打得几天都走动困难。
胶南法轮功学员逄增元,寨里庄家疃人,64岁,因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在青岛被多次加期、延期关押。关禁闭1个月满期后,又关进“洗脑”班施以酷刑,对老人同样用垫腿、压腿、不让睡觉等手段摧残折磨,在封闭的“转化”密室里经常传出逄增元老人的痛苦惨叫声,因折磨摧残现场封闭,具体不详。
胶州法轮功学员管风宝,64岁,老人因信仰真善忍,在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被摧残殴打,腰椎被打折,晚上睡觉躺不下,只能倚着床整宿坐着,睡不好觉极其痛苦,好几个月恢复不好,白天还要照样被强制劳动。不仅如此,法轮功学员还要承受着无理的强制劳动,有时每天被强迫劳动时间多达十几个小时,劳动强度高,劳教所的警察变本加厉地利用各种形式加重迫害,捞取政治资本,谋取私利。以上所述,只是个人所经历、目睹,还有很多被迫害更严重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5/69251.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光礼、孙虹、高秀胜(莱西)、张汇梅、邵桂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王X,政委张X,分管所长吴森忠,狱警王永坚、被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警察王永坚、王震、刘同三、
使用手段:伪装、弄虚作假
详细情况:2000年3月30日下午有美国人来青岛劳教所调查劳教所有关中国人权问题。劳教所兴师动众,该换的换,该刷的刷,让人可笑的是竟厚颜地在闭路电视里讲:“如果老外问你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问:你们这儿一天劳动几小时?
答:6小时。(实际上有的队连续48小时加班,一般也得14、15小时)
问:你们这儿允许会见、通信、打电话吗?
答:可以,随时会见,会见时干部不旁听。打电话、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实际这是不可能的)
教着你撒谎,弄得劳教所里人心惶惶,“集训队”的牌子干脆也摘了,就不让老外看见。大家反倒都明白了,中国没有人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4/17/2712.html
济宁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济宁所狱警:孔凡鹏、张叔厚、李钧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绪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所长及济宁市司法局长王××、吴官正(省委书记)
使用手段:强行灌食、非人性的对待、
详细情况:2000年1月29日,山东邹城市刘绪国在家中被绑架,与另3位学员一起被押送济宁市劳教所,另一女学员被送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他们成为济宁市首批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1月30日,失去人身自由的刘绪国与2位学员开始绝食抗议。在绝食的第四天,他们仍被命令从事体力劳动。其间,劳教所所长及济宁市司法局长王××多次劝说、利诱、威胁刘绪国停止绝食。在被拒绝后,刘绪国被用野蛮灌食的方式进行折磨。2000年2月4日(农历大年三十)中午,刘绪国因在强行灌食中因鼻饲管错插入气管而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据悉,入院时医生发现刘绪国已命在旦夕,指责送晚了,曾表示拒收。当晚,刘绪国的妻子赶到,看到刘绪国已是骨瘦如柴,嘴唇呈青黑色。在刘绪国2月4日入院到2月7日期间,济宁劳教所、司法局曾向省法院、省公安厅和最高人民法院汇报请示,得到的答复是:“北京最高法院说了,抢救不过来,死了白死,不负任何责任。”200年2月10日中午11点左右,医院单方面宣布刘绪国抢救无效死亡,并且未经家属同意便直接将尸体送入冷藏室(太平间)。刘绪国曾写有抗诉书,要求无罪释放,但司法局长王××说:“因这事(指劳教刘绪国)是由省委吴官正书记亲自过问、指示的,我们当不了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60016.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宁市劳教所等、省劳教局局长李禄廷
使用手段:奴工生产
详细情况:2003年2月17日到3月1日间,山东省劳教局11人小组(包括省劳教局局长李禄廷)到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10个劳教所进行调查,在其调查报告中透露:“三省市劳教所劳教生产非常活跃,经济效益很可观。劳教生产为所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也给民警职工带来了实惠”,三省市劳教所“财政保障状况比较好,民警收入明显高于山东”,“十里坪劳教所民警福利每年都在20,000元左右”。2003年3月“山东省劳教生产工作座谈会”召开,目的是学习其它劳教所剥削榨取劳动力的犯罪经验。司法部劳教局处长钟国长到会。此次会议不知羞耻地公布了2002年度山东省劳教系统生产经营的所谓十佳单位及个人表彰名单,具体如下:十佳生产先进单位: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十大队、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山东省第一劳教所焙烧车间、山东省第二劳教所二大队、淄博市劳教所一大队、枣庄市劳教所五大队、济宁市劳教所二大队青岛市劳教所三中队、济南市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潍坊市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大陆劳教所的不法官员为了中饱私囊,非法奴役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这些不法之徒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0/615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11/4304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绪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宁市劳教所
详细情况:(外电报道)法新社:强迫进食导致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死亡。据法新社香港2000年2月22日报导,一人权组织星期二说,因中国警察对一绝食的法轮功精神团体学员强行进食,使其严重受伤,导致死亡。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死于因警察对他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这个设在香港的人权组织说,拘留在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的刘绪国是从2月5日春节前不久开始绝食的。从该中心传真给法新社的报告讲,刘在绝食开始后的一周里被带到城内的一家医院里被“粗暴地”强迫进食,以致于造成气管和肺部多处受伤。刘因此于2月11日死亡。传真说,“医院用一种野蛮的方式强迫进食。当他肺部严重受伤后,医院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治疗他"。刘的死亡已被医院雇员所证实。院方拒绝对法新社就此报道发表评论,而拘留所则说这是假的。人权中心的报告说刘是10月份在北京因抗议(政府)7月份取缔法轮功而被捕。报告说,他在本月初被判处3年劳教。该中心说法轮功7月份被取缔以来,有约5,000学员被判劳教,还有300名被判处高达18年的监禁。报告补充说,数百名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还有上万名学员被开除工作。中国官方已经承认有35,000多名该被取缔的组织的成员于7月至11月中旬在抗议时被捕。
(2000年2月23日编译)世界日报:山东法轮功学员刘绪国被虐不治不满被判劳教春节绝食公安强迫插管进食刮伤气管引发肺部感染
【本报香港讯】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透露,山东法轮功学员刘绪国因抗议当局将他判劳教而在春节期间绝食,结果被强迫用胶管插入食道进食。由於公安态度粗暴,导致气管被胶管严重刮伤而引发肺部感染不治,而於2月11日死亡,这已是自去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来第10名法轮功学员在拘押期间因被虐待等原因而死亡。该中心指出,29岁的刘绪国是山东邹城市化肥厂的技术员。他去年10月上访北京被捕一直关押,至春节前当局将他判以劳动教养3年。为抗议当局将他判劳教,他於春节在他所在的山东省济宁市劳教所进行绝食。绝食近1个星期晕倒,後公安将他送往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部看守。医院公安连同医务人员将胶管插入其食道强迫进食。由於态度粗暴导致气管严重受伤而引发急性肺部严重感染,而医院又抢救不力终於在2月11日死亡。附属医院「中心监护室」及负责尸体的「太平间」工作人员证实刘绪国来自劳教所并在医院不治死亡。而在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赵金华去年10月7日被公安毒打死亡。自去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来,已有赵金华、高献民、刘绪国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因被毒打或不堪虐待而绝食或自杀死亡。(编者注:学员是否自杀尚无法核实。)
自去年7月以来,至少有5,000名法轮功学员已被判劳教,而300人被法院判刑,最高刑期是18年,而数百名精神正常者被送精神病院,数万人被开除公职或者大学学籍,这种镇压规模相对於1989年的镇压在许多方面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当局镇压法轮功前大大低估了法轮功这个精神运动团体的凝聚力及为维持法轮大法愿意牺牲一切的精神,故目前进退两难,而加剧镇压也导致党内出现越来越大分歧。(转自《世界日报》2000年2月22日报道)
路透社:法轮功学员绝食请愿。路透社2月14日星期一:一个人权团体星期一说,1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自2月4日起绝食,抗议大陆政府对他们的监禁。这个人权中心说,中国东北城市长春的140名法轮功成员从2月4日大年除夕开始了他们的绝食请愿,不过它没有提到这140成员何时开始被拘禁。这个以香港为基地的团体说,去年10月,1名法轮功学员在开始绝食请愿后第四天死于监狱之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25/1944.html
潍坊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基本犯罪事实
潍坊市劳教所:狱警:刘安兴、冯现阳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新忠 , 49岁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老崖崮村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劳教所
详细情况:2003年农历2月25日张新忠被冶源镇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于潍坊劳教所。警察至今不告诉其家亲人,不让家人见。家中老母及妻儿日夜为其安全担心。冶源派出所对他家人谎称拿上5,000元钱领人,妄图诈骗其家人钱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9/67014.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市劳教所邹锦田(副所长)、丁桂华(二大队的大队长)、徐士敏(副大队长)、警察朱伟乐、刘建光、宋某、刘某等
详细情况:原潍坊“610”负责人宋继武与潍坊劳教所秘谋,于2001年3月15日,利用潍坊劳教所的警察与犹大这两股势力,在潍坊劳教所内举办了一个迫害潍坊市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先后有100多位法轮功学员在这里受到过残酷的迫害。他们是(名字不全):王丽萍、于胜河、付青霞、战海港、陈振东、宋挺山、李同祥、商美元、杨文兰、王世芬、张惠贞、李明之、李承栋、周江媚、潘秀梅、杨雪梅、杜秀花、吕风臻、周国玲、牛桂兰、亓淑英、亓淑贞、刘丽丽、杨桂兰、王爱芹、孙克秀、李瑞兰、王爱玲、李桂花、刘桂香、王艳霞、王艳美、冯希芹、王洪范、王德勤、夏爱香、张成玉、王福生、孙淑云、徐庆瑞、张巨武、张丰华、陈淑芬、郝瑞英、李瑞梅、刘树英、刘金城、李庆孔、李祥荣、赵延华、张玉香、张文刚、邢兰英、刘翠花、刘花英、王月新、高广成、王福英、徐惠芹、刘秀兰、张文东、周瑞香、邱全普、宋志兰、白秀英、郭素萍、宋翠文、张敏、王安民、刘星莲、郭素芳、孙玉芳、李丽光、李良宝、刘良启、庞新莲、宇美霞、赵青州、史文英(2次)、张义城、田瑞臻、王怀芹、王东林、张鸿博、谭继先、付文远、郭敏、张东林、郭宪新、李正修、李桂芬
该“洗脑班”由副所长邹锦田直接参与,二大队的大队长丁桂华直接布署迫害,副大队长徐士敏具体负责,警察朱伟乐、刘建光、宋某、刘某等参与。
迫害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限制人身自由,凡被绑架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严密监视(室内设监视器),行动被限制。每一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有一到二名“陪护人员”(通常是本单位的同事)实施24小时监视。走一步跟一步,不准到其它的房间去,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传递信息,连看一眼都不行;被绑架进入劳教所后,首先由警察强行灌输歪曲诬陷大法的谎言及“不‘转化’就判劳教”的威胁言论。接下来犹大反复灌输自欺欺人的谎言;不写”悔过书“之前一律不准睡觉(有的连续5、6天不让睡)。警察与犹大轮班连轴转,多种形式反复“洗脑”;直至法轮功学员折腾得神志不清时,再诱迫他们看诬陷大法的录像;亲情折磨,对于坚定的大法学员,警察们在摧残本人的同时,唆使大法学员的亲人给学员写信,用亲情施压;强行灌食,有的炼功人对警察的迫害行为以绝食表示抗议,他们便采取强行灌食进一步实施人身伤害;疯狂敛财。被非法抓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交纳生活费、住宿费、“转化”费等,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6601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509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
受害人:山东副县级干部法轮功学员甲、王平、吴大军、曹克昌、张希、魏国庆、胡新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市劳教所邹锦田(男,52岁,副所长,专职迫害法轮功)、朱安乐(男,41岁左右,管教科副科长)、朱伟乐(二大队副大队长)、丁桂华(二大队队长)、刘建光(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管教科长吕XX、叶XX、朱伟乐(男,38岁左右,二大队副大队长)、朱XX、姜XX(劳教所医生)
详细情况:于2000年11月二大队改为专责迫害法轮功大队,分两个中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150余人。当时每个中队挑选了十几个犯人担任组长、值班员、“包夹”人,监控、摧残法轮功学员。二大队队长丁桂华,男,40多岁,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建光,男,42岁。劳教所管教科长吕XX(名字不详,二级警督)、叶XX(名字不详,干事)强迫甲脱光衣服非法搜身后,甲被分到二大队一中队。到了中队后,值班员又将甲搜了一遍身。为了达到逼迫甲妥协的目的,警察暗中指使犯人用暴力手段对甲进行了酷刑折磨。他们几乎整天逼迫甲坐在地上伸直双腿,用手去扳脚尖,不扳就拳打脚踢,扳时间长了浑身像刀割一样难受。后来他们就用胶带将甲的手缠在脚尖上(他们为了不留下迫害的痕迹,捆绑时不用绳子,全部改用一寸宽的胶带)。犯人们有时坐在甲头上、肩上,有时两个人同时站在甲双膝上踩,致使甲右膝盖肿了半年之久。有一次,他们把长条桌翻过来把甲绑在上面,让甲坐“老虎凳”。他们将甲的双膝紧缠在条桌上,在大腿下垫上东西,甲感到双腿几乎象要断裂一样难受。见甲仍不屈服,他们又将甲的双手用胶带缠在了脚上。对甲说:“你什么时候说不炼了,什么时候给你解下。”周身钻心的疼痛几乎使甲晕过去,汗水将内衣都湿透了。就这样整整折磨了甲一天,十指被缠得黑紫也不给松开。当时,正值滴水成冰的严冬,7、8个人将甲扒光衣服抬进洗涮间(与厕所在一起),有时捆起甲的手脚放进盛满水的大缸里泡,告诉甲这是洗“冷水浴”;有时几个人把甲的头按进水里灌,告诉甲这是“大憋气”;有时用扫大便池的破笤帚扫甲的脊梁,告诉甲这是“搓澡”…。更多的时候是由几个人把甲按倒在地上,另几个人用水桶不停的往甲头上、身上泼凉水,同时,由2个人用水管子向甲的嘴里、鼻孔里连续长时间喷水、灌水,使甲无法呼吸,几乎窒息。甲挣扎的厉害时,就再上来3、4个人按住甲,有时一条腿上站2个人…,每次折磨都在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的折磨甲经历了10次之多。每次冷水折磨完后,再将甲抬到储存室,逼甲光着身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不许穿衣服,打开窗户、门冻几个小时。一天深夜,十几名犯人折磨甲的时间格外长,4个人按着甲的头,2个人将接于水龙头的皮管子捏扁,用强水流、长时间不间断地喷灌甲的嘴巴和鼻孔,另外几个人则用两个水桶轮番地向甲的头部泼水。甲当时的感觉就像掉在了深水底一样,不能呼吸,一呼吸就被呛水或灌水。当时甲的膝盖和双脚上各站着一名犯人,令人窒息的憋闷使甲猛力将腿从他们的脚底下抽出,甲的右脚踝子骨被洗漱间地面上粘贴的玛赛克划掉一大块皮肉,鲜血直流…。他们停了停,问甲还炼吗?甲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大声说道:“炼!炼!炼!”他们就又继续折磨…连续几十分钟的摧残,甲昏死了过去。甲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仰躺在储存室的地板上,迷迷糊糊中甲隐隐约约听到门口外有人在说:“一定不要在他身体表面留伤。”听到这句话,甲当即明白了他们的阴谋―――用喷灌水的手段企图强制甲屈服,即使将甲折磨、迫害致死了,外人从身体表面还看不出任何伤痕,劳教所就可以肆意地编造什么“心脏病发作暴死”之类的谎言;或者将甲从楼上扔到楼下,再造谣说甲是“跳楼自杀”,这样,他们既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又栽赃了法轮功…。潍坊劳教所的警察们真是在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江XX“在肉体上消灭”的密令!还有一次也是深夜,在洗漱间折磨完又冻了甲几个小时后,他们在储存室不让甲穿衣服,用胶带把甲的手、脚、头固定在床板上(床板从床上摘下放在地中央),将一个装满了液体的葡萄糖瓶子挂起来,瓶里具体装的是什么甲不清楚,只听到他们嘀咕:一人说:“还往瓶里灌尿吗?”另一个说:“尿就别灌了,还用那些就行了。”他们把连在瓶口打点滴用的导管插入甲嘴里用胶带固定住,向甲肚子里灌了3大瓶子不知名的、苦涩又污浊的冰冷液体。甲当时被折磨的浑身痉挛、舌头根僵硬。在甲入劳教所后,夜里12点以前基本没有让甲睡过,整天不是被折磨,就是逼着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
潍坊劳教所的一些警察集残暴与伪善于一身。除少数人外,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暗地里用减劳教期、给探亲假等“诱饵”,诱骗、指挥、唆使、强迫那些地痞流氓类劳教人员出面迫害大法学员,玩的是“以恶治善”的把戏。而自己在学员面前却装出一幅关心、亲近学员的伪善面孔。如一中队中队长刘建光就是其中的一个。在刚入劳教所遭到迫害时,我就要求找中队的警察反应被迫害的情况,可那些折磨我的劳教人员冷笑着告诉我:你不“转化”,还想见队长,还想着告状,没门!后来因各种迫害手段都不能使我屈服,我有机会向刘建光讲真相,同时我重点揭露了暴徒们对我的种种迫害,他故作惊讶状,很认真地表示要调查一下,如果真是象我反映的那样,他要严肃处理折磨我的人。可过后我被折磨得更厉害。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在操场上集合后,刘建光站在全中队70多人面前讲话,他一本正经地说:“有人反映我们中队有打人、欺负人的现象,我经过调查后,我可以明确地说:我们中队是文明中队,没有这些现象存在,这是诬蔑....”.
就我所了解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中队里70多名大法学员,无论被迫放弃修炼与否,都经受过犯人们的折磨。仅我在劳教所20多天亲眼所见:法轮功学员王平(30多岁,高密市工人)因抗议对我与吴大军等人的残酷迫害,被警察强行扒下裤子,逼他趴在地板上,一边站一个警察,用三角带制成的皮鞭,甩开膀子从臀部一直抽打到脚后跟,王平被打得皮肤上裂开了一道道血口子,向外渗淌着鲜血;法轮功学员曹克昌(66岁,昌乐县农民)因不屈服,被强迫坐在地上伸直腿扳脚尖,扳不住了他们就拳打脚踢,并坐在肩上压,致使老人脊锥严重受损,从此不敢伸直腰;法轮功学员吴大军(60多岁,昌邑市退休教师)、张希(60多岁,安丘市农民)、魏国庆(40多岁,安丘市农民)、胡新明(50岁左右,昌邑市农民)等因坚强不屈,被数次扒光衣服洗冷水澡、往嘴里灌凉水,犯人们不惜成吨用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都是赵建光等警察一手安排的,而他现在又把自己装扮成“节水模范”,要求每人洗脸只用两把水抹一抹…当然,也有毫无顾忌地施恶的警察,如二大队主管迫害的朱伟乐(男,38岁左右,副大队长),有一次,他在楼道里集合学员训话,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吴大军因决不放弃修炼,被几个暴徒扒光衣服洗冷水澡、灌凉水刚刚折磨完,衣服都没穿好,光着脚,被强令坐在最前排的地上,那天异常寒冷,吴大军老人被冻得身体有些蜷曲,朱XX不仅不让老人回屋休息,反而停下讲话,说:“把吴大军拉到后面清醒清醒。”顿时,5、6名打手(小组长、值班员)快速地把老人拖到队列后面毒打一顿,朱XX这时带着满意地表情。在残忍的迫害手段在我身上全部失效后,二大队副大队长朱XX亲自出面迫害我。2000年12月17日,朱XX领着劳教所医生姜XX(30多岁,姓名不详)给我输液,向我体内注射不明药剂。这种药剂毒性奇大,对我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摧残。在连续两天输液后,我出现了眼肿、肾痛、大脑思维混乱、疲劳却睡不着觉等强烈的负反映。在我本人的坚决抵制下,他们才停止了输液。在劳教所25天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后,我的身心严重受损,2000年12月24日我被保外就医。
2001年12月24日,市公证处书记杨宝玉等两人以找我有事为由,骗开门进了我家,一会儿,劳教所管教科长吕XX等4名年轻警察便敲门找我。此时我识破了他们要里应外合又要绑架我的阴谋,我坚决拒绝开门,先前已进入我家里的2人想开门配合绑架,被我坚决制止住。门外一名所警便凶狠的踹门,将门板踹破,门框踹裂,门锁也踹的变了形,并粗暴的吆喝着,气焰十分嚣张。在我的坚决抵制下,恶人的阴谋才没有得逞。几天后我发现宿舍周围有人在秘密地监视着我。2002年1月初我不得不离开家,离开亲人,过起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听人说,在我离家流落在外不久,单位就宣布开除我的公职。我流落在外一年多来,警察对我的家人及亲戚实施了株连迫害,其具体情况尚不太清楚。据悉,劳教所的警察为了抓我,曾十几次登门骚扰我的亲属。2002年7月下旬,警察将我妻子绑架到了山东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迫害了40多天,并非法勒索3000元钱。目前恶人们仍未停止对我亲属的骚扰。
以上是我遭受江氏犯罪集团邪恶迫害的主要事实,如实记录下来,将其暴露在阳光下,作为审判江氏犯罪集团部分证据,尽早把罪犯押上审判台。同时,从我的亲身经历中,也希望世人对大法与大法学员3年多以来遭受江氏犯罪集团迫害的事实真相有一个侧面的了解,共同制止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惨绝人寰的邪恶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58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0/23513.html
枣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英章、张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徐景高(枣庄师范学校校长)、孙景瑞、度学平(枣庄市公安局长)、张斌、杨燕、吴××(岳楼看守所)、狄浩(枣庄市中区公安分局“610办公室”主任)、姬峰(枣庄市“610”主要负责人)
详细情况:于英章,枣庄市盲聋学校退休教师,1935年生,全国特级教师。其子山东省枣庄师范学校教师张鹏,1977年生,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生物系。自1999年4月25日后,他们多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迫害,被勒索等各种手段的迫害。2000年2月春节张鹏再次进京上访,当地警察随即将他拘留15天。2000年7月,他们被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政保科王其中、刑林、刘金良非法抄家,抢走电脑1台,直接损失20,000多元。2000年10月国庆节,张鹏第三次进京证实大法,被关押在北京房山县拘留一所,被当地警察押回,非法关押在枣庄第二看守所。家里被勒索付路费3,000元,其它各种费用7,000元。11月6日张鹏被峄城公安分局送枣庄劳教所,判劳教两年。2001年元月5日,张鹏及其他16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山东省劳教所第三分所)。在被关押期间,张鹏抵制迫害,在一次升旗仪式上,独自高呼“法轮大法好”!警察又震惊又害怕,扯住他的头发,用拳头打,并用凳子向头上砸,当时张鹏就被打得鼻子、耳朵出血,还不放过他,逼他写“三书”。2001年2月22日,张鹏连同另两同修(台儿庄徐明、薛城郭加龙)被由山东省劳教所强制拉到枣庄市立二院(精神病院)进行精神摧残。在精神病院,张鹏不配合吃药、打针,给护士讲真象,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医务工作人员迎合上边说:“没病也的打针吃药。”不配合吃药打针,医务人员就把他捆在床上强制输液,直到张鹏神情呆滞、口流涎水,大小便失禁,他们还不罢休,还反咬张鹏是学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的,真是邪恶至极。2001年4月30日中午饭渴口派出所周××等5名警察突闯入于英章家中,在没有搜查证,只出示工作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把家中大法书籍和录音带全部抄走,并把于英章非法拘押在枣庄第二看守所28天。于英章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后经于英章丈夫多方奔走求情托人、走关系、抵押3,000元取保回家,但警察仍不放过,还要一天3次签名,不准出家门,单位每天安排人员轮流24小时监控,根本没有人身自由。
2001年7月9日张鹏被取保回家,历经5个月精神摧残,家人还要承担医疗费6,800元。2002年9月24日,于英章被市中区胜利路办事处张凯、高坦等四人强制绑架到“洗脑班”,强制“转化”,以劳教、开除公职威胁。2004年2月4日(正月14日)夜间张鹏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警察抓捕,拘押到枣庄第一看守所至今。2004年2月11日中午,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狄浩、派出所孔××、派出所宗××、居委会李××、王××等12名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非法抄家近4个小时,并强行把于英章抓走,非法拘押在枣庄第二看守所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48.html
中文链接 :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7
15.36 山东省济南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简介
济南市劳教所(俗称刘长山劳教所),地址:刘长山路24号 邮编:250022,电话:总机:0531-7953784。自1999年12月,开始关押济南地区(济南市和章丘,长清,商河,平阴)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刘长山劳教所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关押劳教法轮功学员,问及为什么时,狱警说:“不要问我们,有本事问江泽民去,我们只是执行命令!只要你们不放弃炼法轮功,就劳教、判刑!”狱警们使用手铐、电棍,还有其它刑具,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殴打、电棍、关小号、绑吊……有一狱警曾用8根电棍电1名法轮功学员,很多人被打得昏死了过去。有一位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的嘴唇被电击得烂糊糊的翻到外面,其他人冲凉水澡时,也会看到满身都是伤痕累累,惨不忍睹。除了身体上的迫害以外,狱警们还在精神上极力摧残法轮功学员。整天强制法轮功学员听那些污蔑大法的音像、文字,逼他们写什么“感想”、“体会”的东西,一天到晚没有一点空隙,身心疲惫至极。济南市劳教所劳教所在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的鼓噪下,对法轮功学员坏事做尽,就连去探亲的家人也不放过。不骂大法,就不叫见人。刘长山劳教所刘所长秘密布置将法轮功学员刘健从三楼厕所窗户推下摔死,而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崔巍等记了三等功。据2002年1月2日报道,济南刘长山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关押男大法学员约140名。
刘长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犯罪人员有
刘某某、牟云岳:劳教所所长
王庆和:副所长
张遵升:宣传处警察
张玉岩:生产处处长
王 平:三大队大队长
鲍洪兴:副大队长
龙 建:政委
赵叔同:管教科科长
杜肇军: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张 伟:副队长
叶志强:教导员
张巍,王前:副中队长
王某某,李锋: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杨 毅: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邱国森:教导员
芦云峰: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健、张武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天桥公安分局、刘长山劳教所、崔巍、王xx(二大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2001年3月6日,济南天桥公安分局绑架刘健,并送往劳教所,于2001年12月29日被迫害致死。这使山东省的经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上升至62人,居全国各省之首。刘健,男,33岁,家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马道口街17号。他于2001年3月6日被济南天桥公安分局绑架至天桥区“洗脑班”(“洗脑班”在天桥区政府招待所内),因强制转化未成功,于几天后被送往刘长山劳教所,在劳教所遭到酷刑和精神折磨。据消息来源透露,刘健在劳教所期间始终被单独关押,由其他犯人看管,遭受到虐待和酷刑折磨。为了抵制这种非法关押和残酷迫害,他一直以绝食抗议,于2001年12月29日被迫害致死。事发后刘长山劳教所管教人员严密封锁消息。刘长山劳教所向记者证实了刘健的死亡,当问及死亡原因时,该所官员称所有材料都已上报“610办公室”。但当记者电询“610办公室”时,办公室官员拒绝透露任何消息。据知情、涉事人员透露,2001年12月28日,刘健上厕所时,被人从三楼厕所窗户推下摔死。此事经该所刘所长秘密布置,二大队王队长亲自安排人干的。事发后,王即被调离工作岗位。刘健死后,所里给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崔巍等记了三等功。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仍在继续,法轮功修炼者张武X等人因要求与劳教所领导对话而被剥夺了睡觉的权利。劳教中队负责人崔巍安排人员把他单独关押在劳教人员房间,轮流看守,昼夜折磨不让睡觉已十几天。现张武X生命危在旦夕。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7/2616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8/25239.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39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8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7/2071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3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0/11271.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莲春及其女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华能德州市发电厂,济南市女子劳教所,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电,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于莲春,出生于1944年,49岁,山东省济南市人,生前是山东华能德州市发电厂的退休职工。于99年10月与女儿去北京上访,10月26日从北京被押回,厂内对她和她的女儿进行拘留、监控近1个月。在2000年2月初被非法劳教3年,被劫持到济南市女子劳教所。2000年12月18日,于莲春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致死。于莲春在劳教期间长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2000年11月初的一天,于莲春的女儿去劳教所看望母亲递送衣服时,见到母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说话含混不清,手也伸不开,胳膊抬不起来,走路很吃力,一拐一拐地。警察杨某等为名利唆使犹大对于莲春用电棍电或用其它令人恐怖的手段威逼,让于莲春放弃修炼。最后一次于莲春被打得仰面躺在地上,苍白的脸上有青紫色,嘴歪在一边,脸已经变形,上衣被撸到胸部以上,裸露出内衣和胸膛;裤子也开了,露出小肚子,胸前大片、大片的青黑色,裤子尿湿了,并且在于莲春躺的地方下有一大堆水,身上沾满泥和灰。大约在晚上8点多钟,她被狱警队长叫到办公室,所里的二把手所长刘某也来了,当天夜里于莲春被殴打致死。她的女儿因12月中旬一人去北京上访。从北京被押回德州。电厂的领导和公安局将她女儿送到了德州看守所。于12月23日又将她送到王村劳教所。于莲春的女儿至今不知道她的母亲已经离开人世。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11/5717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8/40762.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yulianchun0807.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贺训明,1955年出生,劳教前在山东省进出口贸易委员会任处长。住济南市历下区后坡东街纺织厅5宿舍,电话:0531-6966293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2001年10月,非法判处贺训明3年劳教,关押于刘长山劳教所。在劳教所残酷的环境中一直坚持对大法的正信,多次被严管、关小号,曾送至被称为“人间地狱”的王村劳教所迫害,也没能让他屈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令珠,1964年出生,劳教前在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基建处任处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自2001年8月起,非法劳教张令珠3年,关押于刘长山劳教所。劳教所用尽各种办法都不能令张令珠转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泽州,1970年出生。住在济南市天桥区,原籍济南济阳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自2001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杜泽州一直拒绝屈服,多次被严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善东,1972年出生。被非法劳教前在济南市平阴县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自2001年10月,非法劳教吴善东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凯,1976年出生,家庭住址:济南市经十路464号,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宿舍13号楼4单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自2001年6月起,非法判杨凯劳教3年。因拒绝转化,一直被严管,多次被关小号。自2003年3月以后警察就不准家人探视。具体被迫害的情况很难知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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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关发刚,约50岁,劳教前是济南化肥厂工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2002年8月被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法西斯“洗脑中心”)强制“洗脑”2个月,“洗脑”中心向其家人勒索7,000多元“学习费”。10月份,非法判关发刚劳教3年。老关至今不屈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健,1973年出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李健2年劳教,不屈服于劳教所的压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65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衍波,1964年出生。原在山东省监狱从事技术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2001年,张衍波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迫辞职,2003年2月15日被非法抓捕,3月15日被转入劳教所,判1年9个月劳教。衍波一家有4人被判劳教。大妹张衍浩、二妹张衍渊、妻子张荣都在刘长山劳教所遭受迫害。妻子张荣被非法劳教前是省杂技团的演员,曾到美国、日本、欧洲演出。家庭住址:济南市文化东路省杂技团宿舍。家庭电话:0531-695345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86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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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泽洲(在读大学生,因坚修大法被停止学业)、贺训明(山东省贸促会干部)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刘长山劳教所从潍坊调来更多警察和“转化”人员,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加重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包夹”(让二个犯人“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单独进行关押,不许家属接见,严密封锁消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217.html#chinanews-01182004-3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5/60642.html#chinanews-20031115-5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及丈夫、儿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牛学莲、王淑贞、淄博王村劳教所、刘长山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2000年10月24日,我正在家中做饭,被警察骗到派出所,接着被区公安分局政保科警察绑架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5大队非法劳教3年。我丈夫于2001年1月被绑架到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我上大学的儿子于2001年1月因去天安门证实法,被济南警察绑架到济南刘长山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就这样我们一家3口天各一方,家里舍下80多岁的老母亲望眼欲穿。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是被强行绑架来的,有正在地里干活的,有正在单位上班的,有在家中干家务的,衣服、被褥、生活用品都没带。10月27日,我们100多人进行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晚上,他(她)们戴着手铐、电棍,还有其它刑具,他们5、6个警察对付我们一个人,抓着头发、扯着衣服,将他们认为带头的一个一个抓走。当时我听到警察叫:“打,打死她们!”我的衣服被撕破,头发被扯下来一大把,紧接着被一姓杨的男警察拧着双手(将我双手拧到背后猛往上提)拉到了洗澡堂里。警察叫我跪下,我就不跪。当晚,我们30多人被关进小号。绝食几天后,我们被强行灌食,一帮警察按住我们,将皮管子从鼻孔插进胃里,有的插得鲜血直流,疼痛难忍。每天晚上,警察把我们双手铐在双人床的最高处,脚尖着地,不让睡觉。整整20多天,我们没有睡过一次觉,双腿双脚肿得象馒头,脚就象砸进钉子一样钻心地痛。他(她)们这样折磨我们,目的只有一个:让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放弃对真善忍的正信。说不炼就让回宿舍休息,说炼就继续关小号受酷刑。有的身上都被电糊了;有的电得两腿是水泡;有的被警察牛学莲、王淑贞电得伤痕累累,还威胁说:回去不准说挨电的事,否则后果自负;有的被铐在院里最冷的地方;有的浑身浮肿,连衣服都脱不下来,狱警牛学莲用剪子把衣服剪开,这样的事太多了,说都说不过来。2000年至2001上半年,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被折磨。狱警王淑贞每次打人时,手在打人,可嘴里却说:“这叫打人吗?”即便把人打得头破血流她也这样说。为了逼我们妥协,他(她)们写好了所谓的“保证书”,几个犯人拧住胳膊、捏住手指强行让我们按手印,我们死也不按,他们就几个人围住一个毒打,一打就是半天,直到累得他们再也没有力气为止。不论老少一律被强迫进行长时间的超负荷劳动,每天工作12至13个小时,经常加班到深夜。由于环境恶劣,加上种种迫害,很多大法学员生病长疥,身体每况愈下。有病得下不了床的,甚至半身不遂的,警察牛学莲都强迫她们下车间干活,每天下定额,完不成任务就扣分、加期。当时我病得面无人色,也一样被强迫每天到车间干活,迫害之苦一言难尽。
除了身体上的迫害以外,他(她)们还在精神上极力摧残我们,整天叫我们听那些污蔑大法、诽谤法轮功创始人的音像、文字,逼我们写什么感想、体会的东西,一天到晚没有一点空隙,身心疲惫至极。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在江×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的鼓噪下,对法轮功学员坏事做尽,就连去探亲的家人也不放过。不骂大法,就不叫见人。
2001年1月,正在山东大学读书的儿子才18岁,去北京证实法,被天安门警察拘留10多天,遭到毒打和电击。济南警察接回后,在刘长山看守所非法拘留1个月,后又被绑架到刘长山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因我和丈夫都被劳教,没有人给他送衣物,接近2个月的时间,他除了随身穿的衣服外,什么用品也没有。进去就被罚坐冷板凳1个多月。夏天,热得要命,他穿着短裤干活、拔草,被蚊虫咬得浑身黑疙瘩至今仍在。
2000年12月,区公安分局警察把我丈夫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5天,又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2000年1月又把他绑架到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2天后因身体不合格退回,又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20多天,罚款2,100元。2002年11月,被市场街居委会治安软禁12天。4年多来,我们一家人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就遭到了如此残酷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9/61490p.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恂,男,20多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刘长山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于2002年初开始,济南刘长山劳教所非法关押徐恂。因徐恂拒绝接受欺骗和精神摧残,被劳教所一直关在小号里,专人看管。大约2002年上半年某一天被非法转捕,转入济南市刘长山看守所(距劳教所仅500米)继续关押。根据后来与他同时转捕的同修的情况推测,徐恂在2003年夏天仍被关押在看守所迫害,近况不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8/61453.html#chinanews-20031128-7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杜照军(队长),张伟(副队长)(3大队1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SARS疫情爆发以后,自今年5月份开始,刘长山劳教所以预防瘟疫为由,一直实行封闭管理,3大队1中队非法关押着法轮功学员。队长杜照军,副队长张伟利用封闭的环境下更加残酷的强制和迫害,迫使法轮功学员妥协。20多名法轮功学员受到残酷的折磨,其中包括被这2个人在地上拖着跑。有十几人已经绝食1个月左右,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面对法轮功学员集体抗争,狱警已经将集中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分散到其他中队。但同时将‘小号’打扫出来,准备更进一步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98.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叶景仑,62岁,山东教育学院物理系教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杜照军(队长),张伟(副队长)(3大队1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2000年10月,我被绑架进山东省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就在前一天,被劫持在这里的28位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劳教所无理酷刑折磨一位学员,狱警将所有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拖出去往死里打,用8根电棍同时电击1个人,很多人被打得昏死了过去。我进所后发现,第一位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的嘴唇被电击得烂糊糊的翻到外面,其他人冲凉水澡时,也会看到满身都是伤痕累累,惨不忍睹。其中有一位是山东教育学院物理系62岁的老教授叶景仑(现已65岁),刑事犯人用手铐把他吊在铁窗上,只要劳教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就给他减刑,用这种办法指示纵恿那些看管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人,不择手段地去折磨他,污辱他,通过所谓的军训体罚他等等。这不但无法动摇他对大法的坚定信念。有一次警察想通过他的老同学,一位山东科协的副主席,假惺惺地以因他在事业上很有造就,要营救他出去发挥作用为名,劝他放弃修炼法轮功。他义正辞严地说,我们是本着真善忍修炼做好人,为什么要放弃呢?并指出了江氏集团违反《宪法》、《刑法》残害善良的犯罪事实。叶景仑在电话中讲,劳教所曾把他一个人单独关在小屋里进行各种酷刑折磨,打得他眼睛几乎失明,满身疼痛,瘫软无力,坐都坐不住,只能躺在地上,血糖标号14.5,警察怕他死在劳教所里担负责任,就在2001年12月14日以所外就医的名义放他回家。并要求他每月写“思想汇报”,他拒绝配合,警察说不写就再抓起来,他说,“你们已经把我折磨到这个地步了(直到2年后的现在,双腿仍木得无法行走,左眼近乎失明等残废状态),为了真善忍宇宙真理,我是不怕死的老头。”他说他的电话是被公安局监听的,很可能通完电话之后,就会有人来把他抓走,不过他不怕。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25.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兴武(原济南市教育学院教授)、刘品杰(原济南市半导体研究所退休员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张兴武,原济南市教育学院教授,被非法关押于山东济南刘长山劳教所三大队。妻子刘品杰,原济南市半导体研究所退休员工,被非法关押于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2人均已60多岁。1999年7月20日,以后当地派出所对他们家进行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和大量书籍、私人信件等物品。他们被非法刑事拘留。释放后仍然派专人长期监视,张兴武被降职降薪。2000年他们为了摆脱骚扰离家出走,2001年1月1日,在北京被拘留,张兴武和刘品杰不说姓名地址抗议无理关押,4月份被山东的警察认出,遣返济南,强行送进“洗脑班”,期间刘品杰绝食抗议被送进医院。后2人都被非法被判处3年劳教,刘品杰被监禁在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张兴武在济南刘长山劳教所。因张兴武和刘品杰拒绝放弃修炼,张兴武在刘长山劳教所一直处于严管状态,2002年4月转到山东王村劳教所强化“洗脑”2个月,其间禁止家属见面。刘品杰在1年中因此2次被加刑,每天接受“洗脑”的同时,还要经常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通信件经常被扣,经常以“思想有问题”为理由禁止家属见面,家属见面时必须有警察陪同没有自由说话的权利……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4/4218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6/30961.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洪章(男,69岁,济南钢铁总长退休工程师)、赵桂桔(女,68岁,济钢退休教师)、薛向东(男,41岁,山东济南石油化工二厂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程慧萍(女,41岁,济南石化二厂教育处工作)、荆桂霞(女,约60岁,济南师范学校教师)、张志刚(女,57岁,曾任济南纺织局党委书记)、王霞(女,38岁。山东电力二公司(济南总公司)科员)、辛延海(男,34岁。山东黄台电厂工人)、赵霞(女,32岁。辛延海的妻子)、李广兰(女,约56岁,山东省供销社退休职工)、孙圣轩(男,31岁,山东冠县人,济钢工人)、冯震(男,26岁,济钢工人)、展英华(女,济钢职工)、张伟(女,济钢职工)、范奎芬(女,约61岁,济钢职工)、李洪英(女,约61岁。退休,原济钢财务科科长、杨自国(男,约50岁,济南钢铁集团销售工作)、刘英(女,约45岁,济钢职员,杨自国之妻)、李玉萍(女,约38岁,济钢集团济南铁厂会计)、张娟(女,32岁,济南石化二厂工人)、石学芹(女,32岁,济南历城区洪楼镇小辛庄村人,农民)、姚伟(女,39岁,原山东济南齐鲁药厂小学教师)、丁淑珍(女,约50岁,济南第三仪表厂工人)、孙莲芝(男,32岁,齐鲁音像公司职员)、王淑英(女,约52岁)、贾玉(女,约40岁,济南造纸机械厂工人)、刘洪涛(男,约30岁,济南石化二厂工人)、胡廷浩(男,约40岁,山东黄台电厂工人)、盛乐民(男,31岁,济南43中学物理实验员)、刘玉霞(女,31岁,济南历城华山镇孟家村人)、王红梅(女,约29岁。济南历城华山镇人)、李海香(女,约50岁,济南石化二厂工人)、许金良(济南经十路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下属山东省青年科技文化中心经理)、王义宗(61岁,男,历城遥墙镇人,曾在历城供销社工作)、田锦云(女,约60岁)、张天保(男,31岁,济南浪潮集团会计)、王义(男,约30岁,济南涤纶工程职员)、李冬(男,约30岁,济南涤纶工程职员)、李海燕(女,约27岁,济南第二毛纺厂工人)、王晶(女,约26岁,毕业于杭州中国美术学院)、杨秀莲(女,约41岁,历城王舍人镇张马屯村人)、樊磊(男,约30岁,济南涤纶工程职员)、姚涛(35岁,男,山东大学物理系讲师,博士生)、吴世宽(男,约40岁,济南某厂下岗工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长山劳教所、山东省女子劳教二分所、历城看守所、历下区郭店“洗脑班”、淄博王村山东省第三劳教所、历城会仙山“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
王洪章,自1999年7月21日至2000年10月,被非法拘留多次。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关押于济南市刘长山济南市劳教所。住宅电话:0086-5318985901(济南钢铁总长总机转69656)。住址:济钢新村五分会南五楼西单元2楼201室。
赵桂桔,王洪章之妻。自99年7月21日后至2000年10月多次被非法关押,于2000年10月25日被绑架入历城区会仙山洗脑班约4个月,在“洗脑班”上曾因炼功被刑拘30天。
薛向东,毕业于山东东营石油大学。他的妻子是程慧萍。薛向东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期间,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后被单位保出,免去总经理职务。他的住所也被公安非法抄家。被公安搜出载有大法资料的磁盘,在审讯中因不说磁盘密码被毒打。宅电:0086-531-8980377。
程慧萍,毕业于东营石油大学。济南石化二厂教育处工作。她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被非法刑拘30天,关押于历城看守所,后被投入历下区郭店“洗脑班”迫害。因拒绝放弃信仰于2001年1月被非法刑拘于济南市刘长山济南市看守所。于2001年5月28日被济南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
荆桂霞,多次被非法关押。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刑拘30天,关在历城看守所。曾被警察带上手铐脚镣被强迫坐在历城看守所的走廊内3天3夜。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荆桂霞的儿子是济南中心医院的医生,也因修炼大法被非法劳教。
张志刚,多次进京上访,多次被非法关押。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于济南浆水泉山东省女子劳教二分所。
冬 梅,于2000年1月进京上访被押回后非法拘留1个月,罚金8,000元。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王 霞,于2000年1月进京上访,被非法刑拘20天,后又被无理开除公职。又于2000年7月因散发自己写的“我的一生”被单位非法送去看守所刑拘1个月。放出后于9月30日又被非法抓去刑拘,至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
辛延海,于2000年1月因与海外法轮功学员交流被非法刑拘30天,罚款8,000元,保证金5,000元。因不写“保证书”被非法下岗半年。于2000年4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刑拘30天。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被非法刑拘30天,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妻子赵霞也被非法劳教3年。
赵 霞,2000年1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刑拘30天。2000年7月4日进京上访,因不说姓名,在天津被非法关押20天,又在济南被非法刑拘30天。9月因散发真相传单,2000年9月28号被非法刑拘30天,关押于历城看守所,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
李广兰,于2000年10月与2个女儿宗保(24岁,女,济南银座商城职员)、宗洁(女,约38岁,济南化肥厂职员)进京讲清法轮功真象,3人均被非法判劳教3年。
孙圣轩,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冯 震,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展英华,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张 伟,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范奎芬,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30天,又在历城会仙山“洗脑班”被迫害约90天,期间因喊“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又被非法刑拘30天,于2001年农历正月28日被非法劳教3年。
李洪英,2000年国庆节进京上访,2000年10月,被投入历程会仙山“洗脑班”3个月,期间因要求无罪释放于2001年元月被投入历城精神病医院(位于历城锦绣川水库附近)折磨10天,被绑在电床上电击。2001年1月被非法劳教3年,后因病保外就医。
杨自国,于2000年10月被投入历程会仙山“洗脑班”迫害,因坚持炼功,先被非法关押于历城看守所刑拘20天,后于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刘 英,杨自国之妻。于2000年10月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进行迫害,因坚持炼功,被非法刑拘30天,2001年被投入历城精神病院折磨,后被非法劳教3年。
李玉萍,曾经多次进京上访。2000年10月起,先被非法投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因坚持炼功,又被非法刑拘30天,2001年1月被投入历城精神病院折磨,2001年春节被非法劳教3年。
张 娟,因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在历城看守所刑拘30天,后被投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因坚持炼功,又被非法刑拘30天,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石学芹,因二次进京上访,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30天,于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姚 伟,在1999年迫害前曾义务辅导少年儿童学法,因此被调离教师工作岗位,到车间当工人,于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访,在济南就被拘留,交罚款保证金5,000元,拘留10天,又于2000年10月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强制“洗脑”1个月。
丁淑珍,因二次进京上访,2000年10月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30天,于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孙莲芝,因进京上访,于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先被关押于淄博王村山东省第三劳教所,2001年春节前转回济南刘长山劳教所。
王淑英,因散发真相材料,于2001年1月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1个月,因不放弃修炼,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贾 玉,1999年10月进京上访一次,于2000年10月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期间因炼功和抵制“洗脑”,于2000年11月初被非法刑拘1个月,2001年初,贾玉撕毁了贴在“洗脑班”上的污蔑大法的标语,遭到历城区政保科张科长毒打。于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刘洪涛,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
胡廷浩,退伍军人,在老山前线对越作战时曾荣立三等功。因部队长期艰苦的生活环境,患上严重的胃病,炼大法后,身体健康,不再成天吃药了。2001年1月因与海外法轮功学员交流被非法刑拘30天,罚款8,000元,保证金5,000元。2000年10月又被当地派出所勒索保证金5,000元,于2000年10月下旬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强制被"洗脑"迫害4个月,被勒索“学费”13,000元。
盛乐民,因1999年4・25上访和7・21去省府上访,于99年7月21日被历城公安局非法关押5天,被抄家、审讯,4天3夜不准睡觉,强制“洗脑”折磨。2000年10月又被当地派出所勒索保证金5,000元,于2000年10月下旬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及淄博王村劳教所,被强制“洗脑”迫害4个月,被勒索“学费”13,000元。
刘玉霞,于2000年10月下旬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期间因炼功和抵制"洗脑"被非法刑拘30天。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王红梅,于2000年10月下旬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期间因炼功和抵制"洗脑"被非法刑拘30天。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李海香,因于2000年12月进京上访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进行迫害,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许金良,被以制作“非法出版物”等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
王义宗,因散发真相材料,并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先在历城看守所非法刑拘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又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迫害,后被保外就医。
田锦云,于2000年10月下旬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后于2001年1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刑拘。
张天保,99年7月21后未写“保证书”,被调离工作岗位,2000年10月进京上访,11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
王 义,2000年底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
李 冬,2000年底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
李海燕,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先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李海燕在历城看守所时,因要求炼功被逼趟脚镣1天1夜。
王 晶,在校期间,虽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并担任班长,但因修大法,1998年毕业分配时院领导故意刁难,不分配工作。王晶只好自己联系工作,回到济南在济南纺织学校任教。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先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王晶家住济钢。
杨秀莲,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后先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1个月,11月初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进行迫害,在“洗脑班”上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再次非法刑拘1个月,2001年春节前被非法劳教3年。
樊 磊,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
姚 涛,于2000年10月下旬被绑架入历城会仙山“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因在“洗脑班”上坚持炼功,先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
吴世宽,得法前是肝癌病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差。1998年修炼后身体一直很好。他坚修大法,于2000年10月25日晚被绑架入会仙山“洗脑班”,后因在会仙山“洗脑班”上坚持炼功,先在历城看守所被非法刑拘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但体检查出肝癌晚期,劳教所不收,又送回“洗脑班”,单独关押。后来警察怕他死在“洗脑班”,就将他送回住地,单独看押在当地治保会。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3591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11/26373.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4/17478.html
中文链接: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8
15.37 福州儒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5月 - 2004年9月17日
福建省儒江劳教所位于福州马尾快安,邮编:350015,电话:3971629-8181,专管队电话:0591-3970666-8367。福州儒江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采用强制“洗脑”、恐吓、禁闭、火烧、电击、加期、殴打、体罚等非人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妄图达到强迫他们放弃信仰的目地;还唆使劳教犯人任意殴打法轮功学员。该所知法犯法,惟恐罪行暴露,当有外界来参观时,竟将所有法轮功学员藏进储藏间。警察指使劳教犯人殴打张国庆,造成重伤,2004年1月31日被迫害致死。
主要涉嫌犯罪警察:
胡波(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 队长) 、五中队队长、九中队队长(警号:35111号)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国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二大队二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被殴打致死
详细情况:张国庆,男,籍贯河北省,1945年出生,今年60岁,原为副营级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到福建漳州水仙花牌冰箱厂工作,后任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助理工程师。2003年5月31日,张国庆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绑架并非法劳教两年。6月份张国庆因抵制专管队警察的迫害,绝食抗议,被强制送福州建新医院灌食。8月份转到儒江劳教所二大队二中队。在此期间,警察以加减刑期和劳动量为诱饵,胁迫和纵容劳教人员林君毅等多人殴打法轮功学员。2003年10月到2004年1月,犯人打手们几乎天天殴打张国庆,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到后向中队警察和大队长刘某反映此事,均没有回音。 2004年1月19日,张国庆被殴打得内伤严重,送福州建新医院抢救,医院草草应付,当日返回。于1月29日张国庆出现生命危险,再次送福州建新医院抢救,2004年1月31日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3/12/69741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5/46051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7/80408p.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兆利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中队队长、九中队队长(警号:35111号);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劳教、被酷刑折磨等
详细情况:2001年福建宁德浦城县公安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兆利,后被转入福州儒江劳教所,并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里,警察对其酷刑折磨;2002年5月13日,五中队队长用开水从头上倒下来烫他,还动手打他。张兆利绝食抗议迫害,警察就强行灌食灌药,致使其疼痛难忍,全身酸软。在九中队,中队队长(警号:35111号)和某警察(警号:35111号)经常对其拳打脚踢,用电棍电,有一次还叫犯人打,吊铐几天不许睡觉。张兆利在残酷的迫害中坚强不屈,最终堂堂正正出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45.html#nbrief-05292003-7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4.html#chinanews-05282003-9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5/47080.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行“洗脑”、被毒打、被强行灌食等
详细情况:在福州儒江劳教所里,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采用延长劳动时间、不 让睡觉、限制大小便、不让洗漱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和“悔过书”,还指使在押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刚被绑架进去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制送到所谓的 “转化专管队”。警察对拒绝放弃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加期、强行送入台屿女子劳教所强制“洗脑”等手段加重迫害。一些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非 人的迫害,被双手、双脚绑在铁床上铐起来,用一根橡皮管从鼻孔插入胃里,被强行灌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6/50497.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左福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强迫重体力劳动、被酷刑折磨等
详细情况:福州儒江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左福生,并非法判劳教一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强迫其参加每天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重体力劳动,并被酷刑折磨,如被强迫双手高举全身贴墙站立、被强迫弯腰半蹲,被关禁闭室、被打等等,还被2次延期半年,后堂堂正正回家。回家后又受到非法监控、跟踪,2002年11月初再次被劫持,现在情况不明,据说再次被非法判劳教2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5/47080.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谢克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劳教、被毒打、被体罚等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北京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谢克峰,2001年初被送入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被非法判劳教2年。2001年2月底,专管队里的警察强迫谢克峰面壁(额头、鼻子尖、脚尖紧帖墙壁)三天三夜,接着把谢克峰双手铐起来拉到七楼,指使犯人对其毒打,并且悬赏:谁能打垮谢克峰,减期40天。谢克峰被打得口吐鲜血,不省人事。2001年8月,警察每天只让他睡2-3小时,妄想摧毁他坚修大法的意志,他绝食抗议迫害。谢克峰现仍被24小时监视,完全失去了言论和行动的自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34742.html#nbrief-0813-4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2/3467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7/19798.html#tianzai1117-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5/12120.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念孝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念孝鹏施以火烧、电击、剥夺睡眠、毒打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0年9月,福州儒江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念孝鹏(中国留日学生)。在儒江劳教所“专管队”里,念孝鹏受尽了非人的折磨,警察曾对其施以火烧、电击、剥夺睡眠、强迫面壁、毒打等酷刑,现仍被劫持在劳教所里遭受着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5/33323.html#nbrief-0715-4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4/33300.html#chinanews-20020714-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5/12120.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红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强行“洗脑”等
详细情况:福州儒江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陈红阳。儒江劳教所“专管队” 强迫其“洗脑”,陈红阳绝食抗议迫害,后被送到福州建新医院,因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劳教所怕担负法律责任,发出“病危通知书”,才叫家人领回,至今生死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795.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衡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胡波(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 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强行“洗脑”等
详细情况:福建儒江劳教所“专管队”队长胡波,为了立功、晋级,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在2000~2001年期间,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残酷手段恐吓、禁闭、加期、殴打、体罚妄图达到强迫他们放弃信仰的目的。禁闭期最长达2个月,组织警察和指使劳教人员、动用刑具(手铐、电棍等)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胡波本人亲自用电棍电击18岁法轮功学员陈衡,并纵容其他劳教人员殴打陈衡,陈衡被打至昏死而后精神失常。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每天罚站16小时,持续达3个月之久,连续昼夜罚站不准睡觉,造成许多法轮功学员的双腿甚至全身浮肿,不能行走和正常排便。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795.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1091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5/12120.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迫超负荷劳动、被迫体罚等
详细情况:福州儒江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陈建,并非法判劳教1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强迫其每天重体力劳动长达17个小时,以致双腿及全身严重浮肿。在此情况 下,警察强迫他绕操场跑步2个小时,此外,又将其双手横扣,强迫其十字站立连续十几天,一刻都不准睡觉。之后,警察又强制其长期罚站,狱卒还唆使犯人对其24小时监管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2/2005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5/12120.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思铨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迫体罚、被电击、被毒打等
详细情况:福州儒江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张思铨,并非法判劳教1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将其双手横扣,使用电刑,拳打脚踢以致其遍体鳞伤,牙床损坏;之后,又被强迫面壁站立,连续十余天,不允许睡觉,对其进行精神及肉体上的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2/2005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5/12120.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赖晓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劳教
详细情况:福州市仓山区“转化学习班” 绑架法轮功学员赖晓辉,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儒江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10910.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阙(字不清楚)善忠、周天义、谢会展、童雪升、游灿良、陈进华、陈洪杨、陈依通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胡波(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 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判劳教、被强迫体罚、被24小时监管、被随意打骂、被打火机烫等
详细情况:福州儒江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阙(字不清楚)善忠、周天义、谢会展、童雪升、游灿良、陈进华、陈洪杨,陈依通等,并被非法判劳教1年。胡波等警察曾强行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查找法轮功资料,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体罚、不让睡觉、被24小时监管、被随意打骂、被打火机烫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10910.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咄华、张国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福州儒江劳教所专管队,李XX(专管队),吴XX(医务室副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陈咄华被迫害生命垂危、张国庆被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福建省南平市陈咄华,为抗议非法关押,在福建福州儒江劳教所绝食,出现生命垂危,被送劳教所医院。2004年2月13日,陈咄华出院后又被安排在专管队,此专管队是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方。出院后他又开始绝食,2月18日晚由专管队李警察带到卫生所灌食,由医务室的吴副科长负责。到这时,陈咄华已是绝食五天,身体极其虚弱,吴副科长在给陈咄华灌食时,还故意将灌食用的管子时而插入喉咙,时而拔出,反复折磨陈咄华。灌完食后,李还对吴副科长说:“要不要将此人送到精神病院。”吴说:“这种人不要管他,让他去死。”在4月初他本人表示他太阳穴两侧常胀痛,双目无神,记忆力很差,每天食量很少,自感觉常常处于死亡线边。六旬张国庆就是在福州儒江劳教所被殴打致死的(明慧网2004年3月12日曾报道过),陈咄华在帮张国庆换衣服时,发现他已站不起来,身上有被打的痕迹。2月1日,张国庆被迫害致死。2月2日警察做假病历说张国庆是患有骨癌,缺少营养而导致死亡,企图推卸责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9/7504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7/48984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孔水平、陈岳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警察李某、郑某、陈某、林璋(副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1年半;随意打人,精神折磨、体罚、关禁闭室、劳动迫害,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2002年,甲被非法劳教送到福州儒江劳教所,又受尽了种种非人的迫害。
(1)随意打人,精神折磨
到了劳教所后,甲被送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专管队。不久,警察李某叫甲到办公室谈话,甲说他是被迫害的,李某突然嘴里说着:“我就给你德!”狠命的一巴掌打在甲的左耳上。 有一次,警察郑某大声问甲是不是劳教人员,甲说他没有犯法,这是对他的迫害,郑某走过来一掌甩在甲的左脸上。 据说去年四五月该所政委胡波去了北京,学来折磨人的手段,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关在号房里,搬来一个一米高的大音箱,大小共有七八个喇叭,摆在号房门口,对着号房,音量调到最大,那声音大得象雷鸣,震得人头昏脑胀,直想呕吐。整天播放邪恶的谣言,进行精神摧残。
(2)声援其他法轮功学员,横遭体罚
2002年5月底,警察偷偷地把法轮功学员孔水平、陈岳标调到二楼卫生间进行封闭式暴力“转化”,有个吸毒人员跟甲讲:“这两个法轮功学员被逼每天从早上一直站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不让休息,实在撑不住蹲下去,就被受支使来看管的劳教犯拳打脚踢,惨不忍睹。”到6月21日,一个法轮功学员到一楼食堂吃饭,经过二楼楼梯,听到“砰砰”打人声,跟着听到同修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每天都听到好多次。甲再不能忍受,就站出来抗议警察。晚上,两个警察来讯问甲,做笔录。一直逼问谁说那两位学员受虐待的,把桌子拍得山响,叫甲蹲着,还叫来两个劳教人员将甲强行按在地上,甲坚决不从,一直到12点。第二天,早饭后,刘、陈两警察把甲带到办公室里面的卧室,把两道门都关上,警察刘某凶相毕露说:“听说你很嚣张,我今天就要挫挫你”边说边脱下警服,抡起胳膊要打甲,空调间温度很低,甲全身发抖,狱警陈某得意地说:现在害怕啦。甲说:“我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有什么好怕的。”马上甲不再发抖了,很坦然地与他们论理。警察胡波突然从门口冲进来,大拍办公桌,大声叫甲蹲下,加剧对甲的迫害。
(3)禁闭室里,人间地狱
折腾了一上午,他们四五人把甲拉下楼,要关甲禁闭,甲拼命挣扎,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劳教人员手慌脚乱,拼命捂甲的嘴。甲被关进禁闭室,一进去什么都看不见,闷得大汗淋漓,从顶到地大概两米高,放着一个马桶,水泥床刚好一人长,宽刚能平躺, 没有窗,铁门只有可进出一小碗的透气孔,空气又闷又浑浊,蚊子又多,水泥床上一条床单恶臭扑鼻,真是人间地狱。警察拿着手电从门孔往里照,得意地问味道怎 么样,还讲准备拿电棍到禁闭室来电甲。到第五天,看守说:副队长林璋要甲写悔过书,认罪认错就可以出去。甲跟他讲,我没有错,是他们违反法律,体罚虐待我们学员,我只是向他们提建议,他们却反过来打甲折磨甲。鼓楼区检察院儒江劳教所检察室李主任来劝我吃饭,我答应不再绝食。胡波带了几个劳教人员来做笔录, 我说郑警察打我,我不服。他叫嚣着:“你可以去告啊!”那劳教人员在他的暗示下,笔录又是伪造完成。关了我12天禁闭后,管教科把我调离专管队到一中队。
(4)劳动迫害,非法加期
在一中队,劳教人员被强迫劳动时间很长,白天干活,晚上加班到12点,甚至通宵,以劳动代惩罚。 10月中,甲又被调回专管队,队里经常唆使劳教人员打人。专管队里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一直进行精神和肉体折磨,控制睡眠。2003年,因甲揭发他们执法犯法,被非法加期50天。数月以后,甲终于堂堂正正地走出了这人间地狱。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1/59835.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397
15.38 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 - 2004年12月31日
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董家河镇 邮编:721400),位于宝鸡凤翔县一个偏远山区里面,劳教所四面围着铁丝网、四角安放岗楼,里面关押着整个陕西省被非法劳教的男法轮功学员,也是在大西北的土地上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地方之一。劳教所有四个中队:一大队,二大队,教育中队(三队),生活中队(四队)。每个中队都非法关押着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劳动,被侮辱,被体罚,被酷刑。劳教所现任所长张世禄,几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多次召开迫害法轮功的“批斗会”,开“揭批”大会,公开诬蔑法轮功。杨军是劳教所所谓的“转化班”(实为法西斯“洗脑班”)主任,号称“恶警鬼头”,他是枣子河迫害法轮功的首脑,负责策划一切迫害手段诸如精神折磨,罚站通宵,不让睡觉,用绳子吊铐,关小室,殴打,冬季在大水罐中加满水逼迫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站在冷水堆中进行折磨,并安排吸毒劳教人员轮换将法轮功学员用被子蒙头进行毒打,进行残酷的折磨。虽然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但仍有大量迫害事实被曝光。
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张世禄
前所长:刘春喜
副所长:邢一民 、醋家奇
“转化”办公室主任:杨军
现任富平劳教所副所长:王志钊(原枣子河教育中队指导员)
一大队教导员:杨××
一大队大队长:范××
二大队指导员:胡新奇
二大队大队长:候伯成
二大队中队长:朱西林、魏启明、陈(姓)
教育中队队长:陈超恩
生活对指导员:冯吉(喜)饶
警察:(一大队)朱队长、张队长、杜队长;(二大队)牛党旭、汪军卫、 朱西林、 王文龙、 窦广庆、 胡新启;(教育中队)杨亚龙(副队长)、王文辉、王翔、侯海飞、吕连科;(生活中队)张伟龙、王永华、徐海军、魏启明(中队长)
劳教犯:史春宏、刘昌义、罗军歧、杨骏、马骏、张晓兵、冯涛、孙利平、杨伟、王显民、王天喜、马红星、梁 永明、杨军辉、程富忠、张忠安、张志民、刘宝剑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明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陕西省凤翔县枣河子劳教所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被毒打、不给饭吃、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2001年8月,陕西省凤翔县枣河子劳教所非法送劳教张明亮,管教派了2个犯人专门逼迫他放弃修炼,并许诺如果放弃了就给犯人减刑。犯人为了减刑,就使劲全力毒打、不给饭吃、不让睡觉,将张明亮折磨奄奄一息。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2/11/21223.html#chinanews1211-1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明海、 李党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四中队指导员冯吉饶
基本犯罪事实:被长期非法关押、监控、被非法判处劳教、被强行捆绑、鼻饲、不许上厕所、不许洗澡
详细情况:2000年元月,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非法劳教马明海3年,非法劳教其妻2年,家中仅剩4个孩子和年迈的母亲。劳教所不法狱警非法强制将他封闭隔离,强行捆绑在床板上,达12天,不许上厕所,不许洗澡。绝食后强行鼻饲,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库房,睡地铺,由三名吸毒劳教人员“监护”,如不屈服不许出库房来。枣子河劳教所还非法拘留李党。出来后,李党单位西安市电信局长期非法监控他。领导伙同不法警察骗他夜晚去单位加班,从此又被非法关押,不准家人探望。被非法判处劳教3年,家中照顾孩子和两位老人的重担都落在了妻子一个人的身上。指导员不让见家人,每次都不让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22/21834p.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孔令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教育中队陈(姓)中队长、吕(姓)指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被关禁闭达六天、大小便不被允许、被绑在隔离室木板床上数天、被殴打
详细情况:劳教所教育中队强迫孔令新给其他学员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被拒,教育中队警察就把孔令新关禁闭达6天、又用绳子把孔令新绑在隔离室木板床上数天,连大小便都不允许。警察以减教为诱饵鼓动数名吸毒、盗窃案劳教人员去殴打折磨孔令新,本来刚强健壮的小伙子被打得口吐鲜血、生命垂危。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78.html#chinanews0406-7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姓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文明大队警察、一大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超强体力劳动、各种野蛮手段、强迫性的“洗脑”
详细情况:警察用鞋在法轮功学员脸上左右抽打,直到他们打累了,才放回号子。警察并让吸毒者继续折磨学员,并强迫学员每天超强体力劳动。又让吸毒者一帮人围成一圈给学员开“批斗会”,不让站直,而是弯腰成90度站立,一个一个轮番骂,骂完了再打,打完了,再“扎飞机”等手段迫害。一大队强行集中法轮功学员“洗脑”。警察长时间用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对学员进行“洗脑”,还得写读后感、观后感等以强迫性的“洗脑”。把那些坚定的学员分调到其它队去了。警察并利用犯人看管法轮功学员,3个看1个,名为“包夹”法轮功学员,互相不准说话,上厕所也被严格限制,警察经常给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且说出了事可以不负责任,并以减少教期工期为奖励。同时有意制造各种矛盾让他们仇视法轮功学员从而迫害学员。所谓的司法解释亮相后,管教们说:“不转化,就是死路一条。”有2名学员站起来抵制,警察就把两名学员反吊起来,采用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的方式折磨学员。狱警说,不“转化”,就延期,判刑等。并对抵制的法轮功学员毒打一顿,吊铐起来,只有两个脚尖着地,不让睡觉,上厕所裤腿底下用绳子一扎,大小便全在裤子里。而且长时间吊铐史法轮功学员手腕开始发炎化脓。还有一姓马的学员也被反吊起来。警察并让犯人轮流念攻击法轮功的文章。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8/26876.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陕西省枣河子劳教所四中队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被电击、冬天被强行按入水缸里、被长期反吊起来(长达49天)
详细情况:四中队警察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扒开给胸口泼上水,然后用电警棍在胸口电击,起名叫“做心电图”。 冬天把法轮功学员强行按入水缸里,说是给“降温”等方式。当地派出所还将法轮功学员杜锋从4楼摔下,双腿被摔断,送到医院双腿刚接上,拄着双拐,就被送到枣子河劳教。他们不但没有拒收,反而将其反吊起来长达49天。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8/26876.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枣子河劳教所管教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不让休息睡觉、及各种残酷刑罚
详细情况:2002年4月前后,江××访问了西安,枣子河劳教所便于当年5、6月份该发起了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猛烈攻势。“上面”命令无论用什么办法,必须在若干小时之内,使法轮功学员立刻“转化”。随之大组长、组长们(劳教犯人按组编制)都被召集去了。劳教犯人在被许诺谁 “工作有功”,并在可以得到可观的教期的诱惑(“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可获得10000元)下极尽折磨、整人之能事。各中队法轮功学员按组、按所谓“认识程度” 的不同,被分成不同的小组,秘密转移到了一个专门的楼房里,和“犯人们、互监们不分昼夜同吃同住,开始接受所谓‘温暖’的“教育”和‘感化’”。劳教所人员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轮番监控,长时间不让休息睡觉。从一天只让睡4个小时,减到一天只让睡2个小时,最后一点不让睡觉。如有打盹,立刻一顿拳脚。其它酷刑还有“驾飞机”、 “蹲兵马俑”、合伙暴打、用拳脚、用膝盖顶,用杯口粗的桌子腿打敏感的而且使人都看不出来的部位(谓之内伤)。若有稍稍喊出声来,立即堵住嘴、塞上烂抹布。不少人被折磨的神智不清,有的被折磨的躺在床上无法翻身,有的被打的摇摇晃晃无法行走。迫害持续至2003年春节前后。凡是新被关押进来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无一幸免。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3/56131.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邝东亮、郑春来、谢新昊、王干生、韩涛、陈敏敢、王文生、郑春来,谢新昊、马明海、李文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中队原指导员胡新起(现任劳教所政治部副主任)、警察魏启明(现调任四队即生活中队队长)、汪军卫、王文龙、窦广庆、警察中队长、警察大队长候伯成;劳教犯刘昌义、罗军歧、杨骏、马骏、张晓兵、冯涛、孙利平、杨伟、王显民、王天喜
基本犯罪事实:被手铐吊、被犯人殴打及体罚、被剥夺了睡觉的权利
详细情况:枣子合劳较所二大队中队原指导员胡新起,现任劳教所政治部副主任,是二大队迫害法轮功策划者,幕后指使手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殴打。2001年8月胡与警察魏启明一起策划和实施用手铐吊法轮功学员,并指使犯人殴打。2002年初他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并鼓动劳教人员说:“加大力度整!”警察魏启明,现调任四队(即生活中队)中队长,因其在二大队迫害法轮功而升迁。2001 年8月间,魏用手铐将法轮功学员铐起来,两脚离地,吊着,并指使劳教犯史春宏等殴打法轮功学员邝东亮等;12月 份又指使劳教犯刘昌义对法轮功学员郑春来、谢新昊进行迫害,4天4夜不让休息,并亲自动手将邝东亮绑在床上“背班”。在魏的指使下,劳教犯罗军歧对王干生进行殴打,罗抓住王干生的头发将头连续撞击且拳脚相加;韩涛也受到了罗军歧在魏授意下的殴打,体罚,被剥夺了睡觉的权利。更 使劳教犯杨骏、马骏对韩涛进行更残酷地殴打,每天只许韩涛睡1、2个小时的觉,并要每天鼻子贴墙站着,劳教犯张晓兵将韩涛打伤,并 且殴打陈敏敢,不让陈敏敢睡觉。魏还与警察胡新启指使劳教犯用塑料鞋底的棱子击打年已55岁的王文生的脚踝骨,致使小腿肿得像面包一样,只许老人睡1、2个小时的觉。警察汪军卫,指使劳教犯刘昌义对郑春来,谢新昊进行迫害,不许他俩睡觉,进行强制“洗脑”体罚。警察大队长候伯成,指使劳教犯冯涛、孙利平和杨伟迫害咸阳辅导站长马明海:连续17天不让马明海睡觉,并殴打体罚。(其中一种叫“坐沙发”:两腿半蹲,背靠墙,屁股悬空。)警察中队长,亲自动手殴打一大队李文军几个耳光,并指使四队犯人对李文军进行殴打。警察王文龙,二大队负责“洗脑”者,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强迫看侮蔑法轮功的材料并指使人殴打体罚法轮功学员。警察窦广庆,指使劳教犯王显民、王天喜对王干生进行殴打、体罚,每天只许王干生睡1、2个小时的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10.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新明、朱显中、石朝辉、引文、王小明、谢良斌、任军先、孔令新、陈敏敢等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教育中队指导员陈超恩;中队长吕连科(原中队副指导员);富平劳教所副所长王志钊(原枣子河教育中队指导员,2001年11月调离);警察杨亚龙、王文辉、王翔、候海飞;副中队长杨亚龙;吸毒犯马红星、梁永明、杨军辉、程富忠、张忠安和流氓犯张志民
基本犯罪事实:被施多种酷刑、头上被洒尿、被“洗脑”、内脏被打伤、被捆在床上7天7夜不能动弹
详细情况:教育中队指导员陈超恩主持策划并实施了2002年5月底6月 初以毒打为主的迫害。陈挑选了吸毒犯马红星、梁永明、杨军辉、程富忠、张忠安和流氓犯张志民,分两批对法轮功学员吴新明、朱显中、石朝辉、引文、王小明、 谢良斌和任军先进行毒打,强迫写“三书”,给亲人写“悔过信”。为掩人耳目,陈将黑窝移至大院南楼三层教育科的4个空教室,由自己带的“分子”几个人围着 一个施暴,他们用“打柴胡(针)”(即用膝盖猛击对方大腿外侧,使受害人大腿内侧青肿发紫,一般人最多只能挨2个,就受不了了)折磨法轮功学员吴新明,教育队不法人员用两寸粗的木棍打法轮功学员子吴新明,竟把木棍打断。吸毒犯程富忠、张忠安往法轮功学员王小明额头写骂法轮功的字,往头上洒尿,使法轮功学员王小明屁股肿得近一个月不能走路。中队长吕连科曾专门策划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2002年 初,吕主持了对法轮功学员长达几个月的“洗脑”迫害。每天只让法轮功学员睡不到2小时,从早到晚“洗脑”。吕实施法西斯式的株连式强化“互监”制度,由几个所谓的 “互监”跟着法轮功学员形影不离,若法轮功学员间说句话,“互监”就得受罚挨打,并想尽办法给“互监”施加压力,叫其迫害法轮功学员。富平劳教所副所长王志钊于2001年8月以警察杨亚龙王文辉为左膀右臂,许他俩入党之愿,来充当他的马前卒,掀起了迫害法轮功的狂潮。王指使人将法吴新明用手铐吊起,毒打了4天3夜,并给口中灌脏水,将吴新明内脏打伤,2个月都直不起腰。副中队长杨亚龙,因一直迫害法轮功而被破格提拔。只要是他值班就是“洗脑”或变相打探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动态。在法轮功学员孔令新7天7夜“背班”期间,往往无声无息地查看手下对孔令新的迫害程度是否令他满意。杨在2003年4、5月份,直接主持了对陈敏敢的迫害。杨看中了47岁的犯人张志民,张在杨的授意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系列的迫害,因迫害 “有功”而被提拔为“大张”(身为劳教人员却直接管理劳教人员的恶人,享有超越纪律的特权)。杨的上台使迫害法轮功而受提升赏识减教变得明目张胆。警察王翔,现调往伙食大灶。他亲手撕了一个被罩,拧成一根粗绳,将法轮功学员孔令新,捆在床上7天7夜不能动弹,四肢腰间全捆上了王拧的粗绳。警察王文辉,多次参与迫害,却不露面。其他警察如王新卫、杨亚龙候海飞等都多次参与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10.html
案例9
受害人:强小宜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一大队指导员杨某(原来是劳教所管理科科长)、一大队警察朱队长、张队长、杜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被吊挂在铁窗上两脚离地3天
详细情况:一 大队指导员杨某在所内会议上言“不转化就加教期,再不转化就无限期关押,最后枪毙!”是迫害法轮功的幕后刽子手。一大队警察张队长在队内会议上公开宣读侮蔑法轮功的材料。强小宜与其据理力争时,被警察杜队长,吊挂在铁窗上两脚离地,吊挂3天,致使铁铐入肉三分,双手几乎残废。此外,一大队警察朱队长也充当迫害法轮功的骨干及幕后黑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10.html
案例10
受害人:强小宜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生活中队指导员冯队长、杨军
基本犯罪事实:全队法轮功学员被吊挂在窗棂上、铁钩上;衣服被脱光,按在水缸里浸
详细情况:生活中队指导员冯队长曾用鞋底子扇强小宜的嘴巴;并和杨军一道密谋策划,把全队法轮功学员吊挂在窗棂上、铁钩上,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按在水缸里浸泡。因其迫害卖力,警衔升了一级。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310.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清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十指被插钢针
详细情况:陕西枣子河劳教所于2002年非法判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区委的退休人员周清田劳教1年,在此期间劳教所警察安排吸毒犯以十指插钢针的手段残酷的迫害周清田。劳教期满回家后,2004年再被抓, 7月被西安市警察迫害致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807.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姚景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四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劳教、被隔离迫害
详细情况: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劳教于2003年9月判陕西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姚景民2年半劳教(当时姚已61岁,超过劳教年龄),并被非法关压至四中队。劳教所四中队予以进行隔离迫害。2个多月的迫害使姚景民全身浮肿严重,脸部已严重变形,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有时昏迷不醒。2003年12月劳教所通知他的亲属将他接回家,2004年3月姚景民被迫害致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807.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生活队指导员冯喜尧
基本犯罪事实:被电击
详细情况:生活队指导员冯喜尧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半个小时,电池用完了,又换上新的再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62.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副所长邢一民、警察、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被警察因奖励制度而被迫害及被剥夺一切正当的权利
详细情况:劳教所副所长邢一民曾谎言说搞单间是为了给个别法轮功学员开创一个反省学习的良好环境。然而事实上,小房间变成了施展不法行为的隐蔽场所,他们使用了各种方式,把法轮功学员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非法关押,不许出屋,一切正当的权利全部剥夺。他们采取打、骂、侮辱,不让人睡觉,冬天睡在地上受冻,和各种姿势的体罚,无论白天和黑夜经常听到法轮功学员的呼喊声。警察和不法人员之所以敢这样干,是因为他们接到指示“把法轮功人员打死算自杀”,据那里的警察透露, 凡迫使1名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上面就给奖励10万元。在那里警察为了所谓的“名誉”和职务上的奖励,采用了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利用吸毒和盗窃的劳教犯人中表现最恶的那些人来对付法轮功学员。在警察的支持和受意下,凡是对法轮功学员打得狠的,迫害重的劳教犯人,警察就给予其“文明学员”或单独减教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62.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不法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被折磨至昏
详细情况:二大队磨韩涛,不但把韩涛迫害致昏过去,还令他睡在地铺上,在警察的授意下,不法之徒把地上灌满水,水位比被褥都高,让他睡了1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62.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明海,谢良超,强小宜,宋至等多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绑在死人床上1个多月
详细情况:劳教人员将其绑在死人床上1个多月。那里的酷刑有长时间吊挂,长时间电击,从指甲缝处十指插入钢针,用钝器外缠布肆意殴打、不留痕迹,绑在死人床上,体罚、侮辱、不许睡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62.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不法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被剥夺人身权利
详细情况: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人身权利进行肆意的践踏。法轮功学员在号舍里,无论上厕所、洗漱、劳动、睡觉等等都有监督人员跟着、看着,并且还有“暗哨”,学员之间不许讲话,正常的交往也不行;甚至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见面,如洗手间只要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就都不让进去。无论是平时站队,还是劳动,都不允许法轮功学员站在一起。在办公室与警察谈话,只能蹲在地上。不许其他各类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过多的来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62.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显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不法人员、高玉坤(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长)、杜爱民(国保大队队长)、陈宏恩(公安局副局长)、赵振海(白河县“610”主任)
基本犯罪事实:2000年7月19日高玉坤、杜爱民、陈宏恩等又将张显斌绑架,非法关押他30天。12月10日张显斌依法到北京上访,被杜爱民接回白河后又被非法关押,随后被白河县“610”主任赵振海报以3年劳教,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在那里张显斌受到严酷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11.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49
15.39 青海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 - 2004年11月28日
青海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以下简称青海省劳教局)。劳教局下属三个劳教所,分别为青海省多巴劳动教养管理所、青海省格尔木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青海省女子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在1999年7.20以后,地处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的青海省劳教所俗称多巴劳教所,关押了许多法轮功男女学员,后改为青海省第一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男学员,原副所长为马汝强;青海省海西州的格尔木市的劳教所为青海省第二劳教所,又在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东路61号设立了青海省女子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女学员,劳教所原副所长是向建梅。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青海省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酷刑致少使5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4,5)。其他犯罪事实略述如下:
青海省劳教所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使用残酷的迫害手段。对学员实行软硬兼施的办法,也就是先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办法,把新入所的学员先分到各队和吸毒等犯罪人员关在一起,进行强制“洗脑”,然后再集中起来“洗脑”,如果再不屈服就再次分到严管队进行严管。
女子大队对刚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的学员先是扒光所有的衣服进行所谓的检查,然后交给2名烟毒犯的劳教人员进行严管,如不屈服就是拳脚相加。还指示烟毒犯的人员打骂、体罚学员。有一个姓范的年轻学员因不配合他们的“洗脑”被扒掉所有衣服,警察用电警棍打她,还关了7天的禁闭,并造谣说她是精神病、要自杀,不让其他学员和她接触。最后给她加了5个月的刑期,并派了2名吸毒人员对她进行监视。有一贾姓的学员,被扒光衣服搜身,警察用电警棍打她,并加期3个月。
2001年6月劳教所对所有的新入所的学员进行3个月的所谓的“训练”,每天长达10个小时之多。由于天太热,管教不敢走出办公室,就叫吸毒人员折磨学员,每人半小时,轮流进行,而学员每天除吃中饭外连一口水都喝不上,就连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要是走不动,也得在高温下晒著。有一张姓的学员因实在走不动就坐了一下,警察就叫来吸毒人员打她,并关了7天禁闭,加3个月的期。有一苗姓学员腿都肿了,走不动了,还要对她进行单独训练,由于实在走不动,坐了一会儿,就用电警棍打她。吃饭时警察把学员集中在操场上用白线划成的一个方框内,说是不能出这个框。
法轮功学员贺万吉被关在二大队(男队)时,因母亲和儿子来探视时劳教所就把他们安排在被国家安全局安装了监视器的会议室内接见,对他们母子、父子的接见谈话秘密地录了像。就在这种特务手段的迫害下,贺万吉70多岁的母亲被公安机关非法关押29天,罚款100元,他的小儿子也被关押4天,罚款1500元。贺本人也被关了7天的禁闭,强迫写检查,增加了3个月的严管。
法轮功学员唐是西宁某中学的一教师,因上京上访被非法劳教。被从一大队送到了严管队,又由严管队送到严管班,由12名吸毒人员一起监管。每天早上和晚上要罚站2次,每次半个小时,上厕所要有人看。
2003年非典期间,青海省黄南州一名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劳教。5月底的一天,向建梅、李彩虹连同几名男狱警以及其他当日值班的人员将这位法轮功学员秘密绑架到一间房子里,进行了2、3个小时的残酷折磨。
此外,女子劳教所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到建筑工地干强体力劳动,在劳教所的操场上捡出口国外的大豆,捡药材、绣花、编椅子等。没活干时,上午上所谓的大课,下午在操场上进行迫害性的操练。劳教所安排烟毒、妓女等人员协助他们进行这种变相的身心折磨,烟毒人员喊操练的口令,喊累了再换另一拨烟毒人员。
多巴劳教所副所长马汝强因为迫害法轮功,2000年底在北京受到江氏集团的嘉奖。最初警察们只是指使劳教人员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2000年底以后,警察们亲自使用电棍电击、关禁闭、背铐、加包严管、延长劳教期加期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且更加明目张胆地教唆其他劳教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五大队特选了一些会整治人的劳教人员作为迫害的工具,他们利用这些人对新入所的劳教人员进行高强度的操练,而法轮功学员更是被他们利用来进行所谓的操练─长期的变相体罚,如罚蹲、罚站、罚跑等。罚站是单腿站立,另一条腿必须抬起45°保持直线且不能动,罚站时间随他们的兴趣。连那些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也不例外,常常在青藏高原强烈的阳光下曝晒,在凛冽的西伯利亚寒风中固定一个姿势冷冻。
在封闭的环境中,马汝强、鲁昕等狱警们一方面用高强度的身体折磨打击法轮功学员的自尊自信,用无止无休的恐怖画面及谎言覆盖法轮功学员的神经;另一方面蛊惑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敌视法轮功,帮助他们从各个方面向法轮功学员施压,将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因果颠倒、混淆是非,将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家庭苦难、单位的麻烦归罪于处在危难中的法轮功学员,欺骗蒙蔽人们,这是江泽民分裂民众、破坏国家法律、损害社会良知,迫害法轮功的真实写照。
其他不法迫害手段兹列举如下:
(一)不准睡觉:狱警轮番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进行“洗脑”。连续几天几夜不准睡觉,不让休息。妄图从精神上、肉体上摧残她们的意志。
(二)使用饥饿迫害法:每天早晚各一个小馒头、一小纸杯水,长期如此折磨,致使有些学员骨瘦如柴、行走困难。
(三)冷冻迫害法:高原的冬季十分寒冷,地表冰冻,有的学员衣被单薄,被关在冰冷的屋子里,睡在水泥地上,冻的刺骨。
(四)唆使烟毒人员、妓女等监视、管制、殴打学员。许多学员的脸上、手上、身上被他们打、掐的伤痕斑斑,对一些年老的学员也不放过。
(五)动辄关禁闭戴刑具,肆意延长“劳教期”,经常动手殴打,用电棍电击学员。
(六)不让上厕所,迫使学员服从指令。
青海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青海省多巴镇劳动教养所所长:马汝强
管理科科长:鲁昕
五大队队长:陈兴祥
一大队教导员:兆文奎
女子大队大队长:郭霞
二大队教导员:杨勇
一大队干事:扎西
青海省女子劳教所副所长:向建梅,电话 0971-8016657──802
管理科科长:段海容,电话 0971-8016210
一大队队长:王海杰
二大队队长:张文静。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范丽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青海省女子劳教所将范丽红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多次。在精神病院里,狱警和医生强行给她吃药物。使她精神和肉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药物导致范丽红整日不思茶饭、精神恍惚。2002年1月她的尸体在青海人民公园被发现。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26.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谈迎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戒毒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 谈迎春被非法判劳教3年,自从被绑架到青海省女子劳教所,经常遭到狱警扇耳光、用电警棍殴打,在冬天强制洗冷水澡。因谈迎春坚持信仰真善忍,被警察用警棍打得遍体鳞伤因为拒绝放弃信仰,狱警用残酷野蛮的手段迫害她,在原女子劳教所副所长向建梅等狱警的指使下,对谈迎春进行了惨无人道的、 流氓式的摧残,直至将谈迎春迫害致死。3天后,才告知家属,谎称谈迎春自杀,并在劳教所内威胁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对其他警察封锁消息,企图掩盖罪行。然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仅有法轮功学员,而且还有警察可以指证谈迎春是被打死的!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31.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06.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香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虐杀
详细情况:赵香忠被非法关入青海女子劳教所迫害4次。最后一次被关押在女子劳教所的禁闭室里,遭到严酷的迫害,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二十几天后,赵香忠被放出来时已不能行走,下半身没有知觉,胸部以上疼痛难忍,水米难进,骨瘦如柴,瘫痪在床,生命垂危,于2003年2月22日被迫害致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61.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贺万吉,男,现年53岁,原为青海省西宁铁路分局公安处警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贺万吉因修炼法轮大法不断被迫害,先后被非法劳教2次关押于青海劳教所。2002年12月30日贺万吉因插播电视为法轮功讲真相被非法判刑17年,关押在青海省海北州浩门监狱。2003年5月28日狱警突然通知贺万吉的家人,声称贺万吉因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1/52050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91.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74893.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61.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学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注射药物导致精神失常跳楼身亡
详细情况:青海省法轮功学员张学风,为了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2000年12月27日,张学风与父亲一道去北京上访,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所获得的身心健康和道德的升华,却被抓捕,随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青海省多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期间,被狱警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导致精神失常。青海省“610”组织及劳教所的残酷迫害使张学风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莫大的痛苦,时间也没有抚平她身体和心灵的创痛。在解教1年后,张学风最终不堪忍受江氏集团迫害她所造成的痛苦,2003年11月20日跳楼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3/67109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06.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吉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击、长期关禁闭
详细情况:陈吉萍因不配合劳教所的不法要求,一大队队长王海杰,唤来一帮烟毒、妓女等人员强制地给陈吉萍戴脚镣、反扣手铐。陈吉萍奋力挣扎拒绝迫害。警察王海杰恼羞成怒,搬来了向建梅、段海容等2男3女狱警,他们对陈吉萍打耳光,拳打脚踢,并用电棍在陈吉萍的大腿内外侧、腋下等处反复电击。十几天后,有人在厕所见到陈吉萍时,只见她浑身瘀血斑斑、青紫块累累,惨不忍睹。狱警惟恐他们的罪恶被人发现,又将陈吉萍隔离起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4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9/49364.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桂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凌虐、灌食
详细情况:李桂香不配合劳教所不法要求,绝食40多天。狱警陈医生趁插管灌食的机会,伺机迫害、取乐、殴打。狱警并伙同烟毒人员经常殴打、虐待李桂香,导致李桂香生命垂危。为避免狱警的迫害骚扰,李桂香被迫流离失所远离家人远离家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4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9/49364.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罗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击、注射不明药物
详细情况:罗芳坚决不放弃信仰,狱警张文静经常用警棍电击和手脚并用拳打脚踢,使罗芳的身心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摧残。有时一连罚站几天几夜,甚至不让她吃饭。管教科科长段海蓉指使狱警张文静等把罗芳拉到二大队办公室进行毒打摧残,用电棍,甚至指使4、5个烟毒人员强行抬著罗芳到医务室,打所谓的“高级药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4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国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灌食、关禁闭、扎背铐
详细情况:李国华因不配合非法劳教,劳教人员对其进行谩骂威胁、围攻殴打。李国华因坚持炼功,被用警棍多次殴打、关禁闭、扎背铐;李国华绝食抗议,被粗暴地进行野蛮灌食。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淑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关禁闭、
详细情况:王淑娟不配合非法关押,不带名牌。狱警们用4根电棍长时间殴打其头部、脸部、手心、脚心等敏感部位。关禁闭时,送来一碗汤,王淑娟刚刚喝了一 口,感觉不对,意识到可能是毒药或是专门为摧残学员配制的药,没有再喝,但已经出现了舌头麻木,口中带有白沫,且手足冰凉麻木,双腿麻木疼痛。王淑娟为防止意外,在禁闭室绝食了9天。为了迫使王淑娟放弃坚信真善忍,在王淑娟体质极其虚弱的情况下,强迫她每天长跑数小时,以连续的体罚和疲劳战迫害王淑娟。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唐发帮、刘锦国、孙大有、冯永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多巴镇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殴打、电棍、关禁闭
详细情况:唐发帮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1年。本该在2001年2月解教,但因不写“三书”,被非法延期,2001年12月28日又被非法拘捕。被送进多巴劳教所五大队严管。进所后,狱警辱骂他,以陈兴祥为首的狱警对他拳脚相加,用几个10万伏的电警棍轮流拷打、电击长达2小时之久,然后又将唐铐上背铐投入禁闭室,禁闭7天。唐绝食抗议这种酷刑折磨,狱警又将他从一大队转到三大队。2年多在多巴劳教所里,唐发帮的心身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另外有法轮功学员刘锦国、孙大有、冯永伦也都在劳教所里经历了殴打、电棍、关禁闭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5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19.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48
15.4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位于哈尔滨市东郊,铁门高墙内能容纳500多名劳教人员,地方不大,却如纳粹集中营一样臭名昭著。自1999年7月以来,该劳教所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进行了残酷的迫害。据不完全统计,该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至少十几人(见案例1,2,3,4,5,6,7,8), 其中迫害性灌食致死至少4人(见案例1,2,3,4) ;毒打致残至少2人(见案例9,10) 。长林子共有五个队,各队以不同的方式对法轮功学员施压。所里流传着一句话:“感化、强化、火化”。所谓“感化”是指入所初期,劳教所利用法轮功学员的亲情,要求学员家属以各种方式劝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甚至唆使家属威胁学员离婚、断绝关系等。而“强化”即采用高压手段,强制学员改变思想。长林子劳教所因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腥和残暴曾受到江氏流氓政府的多次“嘉奖”,副所长石昌敬、四大队郝威、四大队教导员王煜鸥、一大队教导员杨金堂靠迫害法轮功成了尖子红人。因迫害法轮功,所级警察得“年奖金”5000元、队长级警察约3000元、普通警察2000元,等等。长林子劳教所的副所长石昌敬,普通劳教人员见到他就害怕,都把长林子劳教所称作“石家大院”。他对待法轮功学员更是凶残。在他的唆使下,劳教所对学员们施行了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警察极尽所能折磨法轮功学员,手段如下:
1. “文革式”的批斗会
劳教所经常组织召开各种各样的“批斗会”,大会、小会层出不穷。发动全所犯人、警察和社会上的一些人诽谤法轮功,念诬陷法轮功的材料,有时一个大队近百名犯人和警察对为数很少的几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批斗、辱骂。
2. 强化“洗脑”
劳教所每天从早到晚组织观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念诬陷法轮功的材料,法轮功学员稍有不从,立即遭殴打或关进小号。
3. 严密的“包夹”
劳教所对每名法轮功学员都安排了两名犯人做“包夹”,严格监视和限制法轮功学员的行动,不许互相说话,不许炼功、背经文,吃饭、睡觉、甚至上厕所都在一起。法轮功学员经常遭到“包夹”的污辱和打骂,一名犯人如果“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会受到大幅度减刑,有些犯人就拼命的向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法轮功学员如果出了问题,“包夹”也会受到牵连。
4. 残忍的铁笼子(小号)(见图二)
长林子劳教所的小号高约1.5米,宽约70公分,长约1米左右。人在里边根本站不直,必须弯着腰,低着头。法轮功学员的双手被警察用铐子牢牢铐在铁笼子的顶部,这样人在里边站又站不直,蹲又蹲不下,只能半蹲着,向扎马步一样。时间一长,浑身肌肉酸痛难忍。每天24小时吊挂。毕智海、李忠、张庆九等多名弟子一次就被吊挂15天。 马永谦、陆松、金喜贵、闫继国等多名弟子被多次投入小号吊挂。冬天小号里寒风刺骨,法轮功学员被扒掉鞋,光着脚吊在里面。有的法轮功学员脚下的冰一寸多 厚,脚被冻伤,浑身浮肿。此刑极其残忍,被吊者只能在无休止的痛苦中煎熬。很多学员被吊得痛苦不堪、精神恍惚。先后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多次投入小号吊挂。
5. 车轮战术
劳教所从科里到队里都有包干任务,每天从早到晚的提审,有时半夜还被叫起来提审。
6. 注射不明药物
法轮功学员鞠亚军30岁出头,身体非常健康,因抗议非法劳教而绝食,被抬进卫生所强行灌食,灌食期间被注射不明药物。回来后,便神志不清,几乎不能说话,用手不停的指着手臂说:“打针了,打针了……” 劳教所为推卸责任,送其回家,回家后不久便被迫害致死。
7. 野蛮灌食
劳教所对因抗议非法劳教而绝食的学员进行野蛮灌食。插管上常常带有血迹,很多学员的鼻子、食道、胃被插坏。法轮功学员孔小海被2名犯人拉住手臂,野蛮插管后,大口吐血,痛苦不堪,2天后死亡。劳教所却谎称死于心脏病。
8. 体罚
劳教所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期体罚。蹶着,两脚分开站立,头低向地面,两臂从后背扬起。时间一长,腰酸腿痛,有的学员一蹶就是半天(4至5个小时),法轮功学员袁清江长期遭此体罚,长期面对墙站着,从早晨一直站到半夜12点。
9. 把大批学员长期挂在监栏上或床栏上每天24小时吊挂 ,很多学员被不分昼夜的挂在监栏上、床栏上或小号里。
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身体处于极度疲劳状态,常常出现心力衰竭。法轮功学员张涛、李洪彬被挂在监栏上期间,绝食抗议,导致生命垂危,后被迫害致死。很多学员在6、7天不睡觉的情况下,大脑处于极度疲劳、混乱状态。而很多学员一吊就是半个月,很多学员被吊的精神恍惚、神志不清。2002年9月11日,长林子劳教所成立了第五大队――专管班,把法轮功学员分批送入专管班进行疯狂迫害。还特别设立了法轮功学员特别教育室,其实就是一间行李房,在里面用种种残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现将其残忍手段揭露如下:
1) 强迫学员蹲在地上,手背在背后,犯人或警察用板凳猛击学员头部、背部。法轮功学员稍有不从,立即被以更残忍手段折磨(如图三)。法轮功学员孙强等多人拒不服从,被拖进法轮功学员特别教育室用种种残忍手段折磨,闫继国、谭成军、于广和等多人被先后关进小号遭8名犯人毒打,后被铐到刑椅上用残忍手段折磨。
2) 推、拿、掰。把学员按趴在地上,把两臂从后背抬起成180度,手又触在地上,并向划船一样来回划动。此刑及其残忍,剧痛无比(如图八)。用脚踩住臀部,用肩用力向上抬腿,胯部酸痛难忍(如图一)。
3) 把学员手指间插入硬物,然后握紧指端用力扭、压,或用拳猛砸,手指立刻被硌破,剧痛难忍。有的学员十指完全破损,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如图十)。
4) 把学员双手铐在床栏上,两脚拴上绳子,由两名犯人拽住绳子用力来回悠荡,铐子卡紧腕骨,剧烈摩擦,痛彻心肺(如图五)。
5) 把学员用铐子挂在床栏上或监栏上,用拳猛击胸部、腹部,用脚用力踹,或用膝盖猛力撞击,有的学员内脏被打坏,开始咳血(如图六)。法轮功学员邱宝学和另一名双城弟子被挂在床栏上殴打10多天,邱宝学被铐子勒紧腕骨、剧痛难忍,导致两臂麻木,无知觉,手不能拿东西,几乎残废。
6) 捏睾丸
7) 用烟头烫
8) 用皮带抽
9) 把人挂在床栏上不许睡觉,一瞌睡就用打火机熏鼻子。
10) 强迫学员蹲在地上,双手背在背后,一动也不许动,时间一长,双腿酸痛难忍,每天从早晨5点蹲到半夜12点,有时至凌晨2点,学员稍有不从,立刻被以更残忍手段折磨(如图三)。所有不转化学员都被施此体罚,很多学员一连蹲了两个月。
11) 把人吊起来,用针扎脚(如图七)。
12) 多人一起殴打(如图四)。
13) 把学员背铐在刑椅上,犯人用脚踩住铐子中间的铁链,用力下蹬,最后整个人都站在上面,用皮带抽,疯狂殴打,电棍电,浇凉水等(如图九)。
14) 用电棍电嘴和阴部或全身各处。
15) 用火烧阴毛。
16) 踩手指。
精神折磨包括:强制“洗脑”;强迫写“三书”; 污辱和谩骂;未放弃修炼的学员不准亲属接见,不准送日用品,而且接见制度中加入进所都必须填写诬蔑大法的答卷。劳教所还超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钱财,把已有生命危险保外就医的法轮功学员,用复查身体的名义骗回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所并指使犯人打骂“包夹”法轮功学员,要求他们配合警察做 “转化工作”,“转化”一名给他们减期几天,打死算自杀。
2001年长林子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在遭受长期无理残酷迫害下,进行了长达数月的集体绝食,要求停止迫害,无罪释放。然而却遭到劳教所更加全面血腥的镇压。在副所长石昌敬的唆使下,警察们把很多法轮功学员折磨得伤残、甚至死亡。对不放弃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实行迫害性灌食,手段狠毒、野蛮,并曾使用不明针剂和药物,造成被灌食者神智不清或上吐下泻、浑身暴热难忍等。把法轮功学员残害得濒死时往万家医院一推,从那里得到开脱罪责的“正常死亡”报告单就草草了事。
主要犯罪人员: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单位 |
杨滨英 | 所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石昌敬 | 男 | 副所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吴继明 | 管理科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杨宇 | 教育科副科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马大夫 | 狱医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杨金堂 | 男 | 教导员 | 劳教所一大队 |
杨春和 | 男 | 犯人 | 劳教所一大队 |
强胜国 | 男 | 犯人 | 劳教所一大队 |
李长春 | 男 | 队长 | 劳教所二大队 |
王某 | 队长 | 劳教所二大队 | |
刘队长 | 副队长 | 劳教所二大队 | |
孙某 | 管教 | 劳教所二大队 | |
王占起 | 队长 | 劳教所三大队 | |
于涛 | 队长 | 劳教所三大队 | |
夏井成 | 教导员 | 劳教所三大队 | |
唐科长 | 教导员 | 劳教所三大队 | |
郝威 | 队长 | 劳教所四大队 | |
王煜欧 | 教导员 | 劳教所四大队 | |
孙庆雨 | 劳教所四大队 | ||
王宝丰 | 警察 | 劳教所四大队 | |
王磊 | 警察 | 劳教所四大队 | |
张彬 | 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王凯 | 教导员 | 劳教所五大队 | |
赵爽 | 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张纯良 | 副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杨禹 | 副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杨晓东 | 凶犯 | 劳教所五大队 | |
于富春 | 凶犯 | 劳教所五大队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鞠亚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迫害性灌食,强行打针,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鞠亚军于2001年7月被送到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劳教所的管教人员经常对他进行体罚,强迫坐铁椅,让他长期生活在阴冷潮湿的地铺上,致使鞠亚军浑身长满了疥疮,流脓淌血,生活不能自理,惨不忍睹。非法提审时更是对他施行酷刑与折磨。为了争取无罪释放,鞠亚军进行三次绝食,最后一次从10月8日开始,直到被迫害致死,共计18天。在绝食期间,劳教所对其强行进行迫害性灌食。10月18日,鞠亚军的嗓子肿得已经插不进管子了,但下午又被强行抓去灌食。10月21日下午,劳教所一帮人把鞠亚军抓到长林子监狱卫生院,在鞠亚军的手臂上强行打针(药物不明)。从那天起,鞠亚军就抬不起头来,处于神智不清状态。10月22日,鞠亚军在临终前躺在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床上,嘴张得很大,仰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随后鞠亚军被强行捆绑在担架上送往卫生所继续灌食。10月24日,长林子监狱的一行人将鞠亚军送回玉泉镇政府,那时他早已不省人事,鞠亚军的家属不顾一切,全力抢救,从阿城市医院,连夜转送哈尔滨市医大二院,36个小时不停的抢救,无效,鞠亚军于2001年10月26日早4点18分被迫害致死。鞠亚军死时嘴张得很大,背部有重击痕迹。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3/19565.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9/19328.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1/27/2048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07.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孔德易,28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史昌敬(所长),马XX(狱医)等
基本犯罪事实:罚小号,迫害性灌食,迫害致死,掩盖杀人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孔德易(曾用名孔晓海)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在孔德易被关押期间,所长史昌敬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孔德易罚小号,坐不下,站不起来,手被铐吊着,整7天,极其痛苦。从小号出来时,孔德易两个脚背上都起了大水泡,不长时间就化脓,脚肿得连鞋都穿不上,站立、行走都很困难,就这样劳教所还强迫他长时间劳动。由于迫害的逐步升级,2001年5月,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要求最基本的人权保障。在法轮功学员绝食的第五天,所里就以灌食迫害,所长史昌敬亲自助阵,狱医马XX不按正规操作程序给法轮功学员灌食,随意用力给法轮功学员插管,而且是多次插管,其中最多被插过3次。从法轮功学员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就这样残酷地折磨法轮功学员。插管完后,法轮功学员们都不同程度的吐血。孔德易被灌完后大量吐血,表情极其痛苦,捂着肚子蹲着。被人扶回教室后,趴在桌子上。孔德易在痛苦中度过一天半后,队里组织打篮球,孔德易被扶到篮球场,到篮球场就不行了,后送往医院,被迫害致死。所长史昌敬造谣说孔德易死于心促死。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7/23/1379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4/19646.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洪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迫害致死,掩盖杀人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李洪斌曾被2次非法劳教,在长林子劳教所因抗议非法关押而绝食期间被管教强行灌食,后被迫害致死,年仅43岁。据家属7月17日说,李洪斌已经死亡3天了,死亡时眼睛睁得很大。劳教所谎称是心脏病突发,家属说是灌食窒息而死。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7/22/3367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9/33940.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不名药物,送小号吊铐,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张涛因坚持信仰多次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2002年7月,张涛在长林子劳教所绝食抗议迫害,被关进小号,吊铐折磨、灌食,劳教所对其强行灌食一种不知名的药物,造成他上吐下泻、浑身暴热难忍,即使这样还将他送小号吊铐折磨至昏迷不醒,后被迫害致死。7月31日长林子劳教所通知张涛的哥哥,说张涛“因心脏病”死亡(当时张涛的妻子和女儿都在狱中,儿子不知去向)。8月2日,张涛的亲属到哈尔滨第二医院冷冻室给张涛穿衣服,发现张涛的脖子青紫色,肿得很粗,一只小肩明显骨折、变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0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28/37087p.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佟文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强行“洗脑”,强迫灌食,超期关押,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1月22日,佟文成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2年,其间遭受到了惨不忍睹的迫害。警察经常对他强行“洗脑”不让睡觉,逼迫他早上起床开始脸对墙一直站到深夜1、2点钟,不让喝 水,不让上厕所,在这期间他绝食抗议,遭到强迫灌食。在劳教所恶劣的环境下,他身上长满了脓包疥疮,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生检查,胸膜粘连,送进万家医院, 名为医院,实质是新一轮的迫害,警察让他蹲在地上,往身上浇水……。非法劳教2年期限已满时,劳教所又将其超期关押了18天,通知家属接回家后,于2003年6月14日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9/53101.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庆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立,灌食,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吴庆祥于2001年2月8日被送入万家劳教所“集训”,后被非法判处劳动教养1年,关押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头几个月,警察天天让吴庆祥在阴暗潮湿的室内罚站立,从早6点到半夜12点。到六、七月份,劳教所内法轮功学员开始集体绝食抗议,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在将近3个月的绝食期间,他们对吴庆祥插管灌食十几次,吴庆祥的体重从150斤降到120斤,身体一天比一天消瘦,身上开始长疥疮,并高烧不退,双腿浮肿,双脚肿得象要开花的馒头,走路上楼极其困难。 2001年12月28日,吴庆祥被释放回家。但此时的吴庆祥已经呼吸困难,不能平躺,不能说话,不能进食,只能喝水,且排尿不畅。整天24小时坐着气喘。到后来,臂腰腹胸脸都有浮肿,最后送到医院,于2002年3月4日被迫害致死。吴庆祥之兄吴庆顺也遭严重迫害以致不能正常行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7630.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冠云,于振翼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万家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于冠云因1999年年底去天安门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2002年7月,于冠云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判劳教3年,关押于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2003年1月12日,传出于冠云死于哈尔滨万家医院的消息。死因详情正在调查中。于冠云的长子于振翼半年前也被万家医院迫害致死。28岁的于振翼2001年9月被非法判刑4年,2002年4月25日被哈尔滨第三监狱送入哈尔滨万家医院。于振翼在万家医院仅半天,就被折磨致四肢抽搐,神智不清,当天被转至医大二院,经检查发现其大脑经受过猛烈击打,身体大部分有严重内伤,医院拒绝治疗。于振翼于2002年6月14日被迫害致死。目前,于冠云次子于振雄被迫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9/43557.html
案例8
受害人:10余名男性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2001年7月消息,长林子劳教所最近打死了10余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将其中7名死因归为上吊。当局对此消息进行了严密封锁。详情待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2/13305.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立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郝威(四队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制造假电视节目,把李立国打残
详细情况:四队队长郝威对法轮功学员不直接出面迫害,表面上伪善,诱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是他的根本目的。电视台给他制造节目,在镜头前,让犯人换上服装装成法轮功学员,象拍戏一样现场炮制,反复说一句:“拿学员象亲人一样……”,装腔作势、令人作呕。四队普教人员成了二政府,专折磨法轮功学员。三队李立国转队到四队后,犯人将他打得昏死过去2天2夜,一只眼睛当时失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关春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赵爽等
基本犯罪事实:将关春风毒打至残,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关春风于2002年4月被警察持枪在住所绑架,后被秘密关押在哈尔滨航运局看守所,至今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备受折磨,劳教所警察赵爽曾把他打昏死过去,还将其一只腿打得不能动弹,身体不能蹲下,苦不堪言,而且对其非法加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0/41890.html#chinanews1230-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洪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放弃信仰,毒打,包夹,上大吊,罚站,强迫“开小飞机”
详细情况:魏洪伟于2001年2月12日被非法关入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因为坚决不写放弃修炼的“三书” ,所长石昌敬强迫其罚站地板块,从早6时到晚12时,连续迫害了半个月,两腿直立,不准动,变形就打。后来到五大队,遭受了许多精神迫害,试图逼其放弃信仰,未遂,就又将其转至二大队,遭到高强度迫害:洗冷水澡,罚站20多个小时,强迫“开小飞机”(90度大弯腰,胳膊向后上方举,非常疼,一般一上午或一天),上大吊(两支胳膊吊到小号的铁门上,半个月都不放下来,其痛苦无法言表。),背手直身坐在椅子上(一天坐20多小时),稍微一变样就会遭到管教和犯人毒打,犯人“包夹”(3至4个人看一个,如不“转化”犯人就加期,激化矛盾),见还达不到目的,又将他送到四队严管队。在四队,因长期迫害,全身长满了疥疮,流脓,奇痒无比,几天几夜睡不着觉,非常痛苦。2001年8月10日劳教所所里对法轮功学员们进行了前所未有的“集体”大迫害,造成17人被打,7人重伤,一个昏迷不醒。其中警察和十多名犯人对魏洪伟拳打脚踢,用皮带抽,直至魏洪伟失去知觉。由于疥疮日益严重,所里怕出现生命问题而担责任,8月24日,魏洪伟被无条件放回家里,回家后,太平镇政府和大队及派出所,不断恐吓威逼,继续逼迫写“三书”,魏洪伟被迫流离失所。魏洪伟被关押长林子劳教所之时,其父亲被哈尔滨市道里区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了,应家人的要求,魏洪伟得以看到父亲一眼,13天后,他的父亲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47025.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岳宝学,徐振峰,宋清奎,张体超,张相富,陈子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警察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转化,长时间上大挂
详细情况:2002年9月以来,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警察用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逼着法轮功学员在他们编印的“转化书”上签字, 警察强迫给法轮功学员岳宝学上了7天7夜的大挂,给徐振峰上了3天3夜的大挂,致使他俩双手红肿,满身伤痕累累, 法轮功学员宋清奎,张体超,张相富,陈子辉等也遭到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1.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许振丰,董文成,于广和,刘建民,杨雪秋,谭长军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队长杨金堂及其它管教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洗脑”,电棍电,用针扎手指,罚蹲,上“大挂”,坐“老虎凳”,蹲小号,用木板刮肋条,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等等
详细情况:队长杨金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劳教所里,遭受迫害严重的法轮功学员,大小便有时间限制,而且蹲着的时候动一下就被打、被泼冷水、掐睾丸、电棍电。警察用针扎法轮功学员许振丰的手指,按到地下踩脖子,用电棍电,浇冷水,上“大挂”1星期,用木板刮肋条,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等等。许振丰的腰被打得不能走了,头也被打肿了。董文成被双城看守所迫害得瘦成一把骨头。后来他被转送至长林子劳教所五队“严管”。因为他一直拒绝写放弃修炼的“三书”,现在还在遭受迫害。于广和被长林子劳教所严重迫害70天,被上“大挂”,坐“老虎凳”,罚蹲。刘建民因拒绝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被逼坐“老虎凳”,蹲小号。杨雪秋因坚定信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劳教所。谭长军因拒写放弃修炼的“三书”,一直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31/47449p.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江,吕志凡,万国君,任国志,李立壮,罗力,孙开清,私旷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占启(大队长),李长春(二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关小号,逼犯人陪着受罚造成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迫害性灌食
详细情况:王江、吕志凡、万国君等9位法轮功学员为要求狱方无罪释放、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取消“包夹”制度,开始绝食抗议,遭到虐待。在大队长王占启指使下,暴徒对几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威逼,其办法是在两个房间进行,第一房间“帮教”无效,则到第二房间唆使犯人拳脚相加,王占启骂声不止,时而大打出手,把王江打得3、4天才能下床,万国君长达1周才能下床。4月9日王江抵制迫害、不带名签,王占启在队长室对王江又是拳脚并用,骂声不绝,并用电棍对王江进行残暴折磨,遂后将王江送入阴暗潮湿的小号里关押7天。 4月25日,多数法轮功学员进行绝食抗议。任国志、李立壮当即被送入小号。后来警察扬言所有犯人陪着不吃饭,晚上不许就寝,目的是让犯人恨法轮功学员。27日码坐近中午时分,警察让不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进餐,其余人员继续码坐,用这种卑鄙的手段造成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几名犯人把绝食的罗力、孙开清、私旷远、王江等几人码成纵行,这时窜上几名犯人拳脚相加,而有一部份犯人在王占启的暗示下大声诵读劳教守则,目的是想掩盖屋内声音过大被人知晓。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期间,警察采取的办法更是残忍,插入鼻孔的橡皮管超过正常管很多,插管时多次插拽,灌入超量的食盐,让人口渴难受,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罗力是5月4日从万家劳教所被押送到长林子劳教所的,在押送车上,二大队长李长春说:法轮功学员把你们的头低下,罗力和部份法轮功学员不低头,因此而遭到李长春毒打,用皮鞋跟猛砸罗力头部,下车时罗力的头已经抬不起来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6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6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3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迫害
详细情况: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12月14日在家中被公安局无故抓走,不到1个月被非法判劳教1年,现在在哈尔滨市东长林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迫害。因不愿放弃信仰,不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被劳教所残酷迫害。家属得知情况后,去电话与长林子劳教所联系,劳教所的处长说,他不“转化”我们不能放他。并说出现生命危险也没有办法。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8/13/14694.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XX,李XX,彭XX,徐XX,程XX,马XX,孙XX,高XX,尹XX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坐铁椅,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刘XX与老伴都被绑架到劳教所迫害。在绝食好几天的情况下,警察将他关“小号”迫害,给他绑“约束带”。为抗议迫害,他绝食绝水11天。李XX在四队警察放诽谤大法的电视片时,毅然站起到前面将电视关掉,警察因此将他送到小号加重迫害,一关就是二十几天,他一直坚持绝食抵制迫害。在警察殴打法轮功学员时,彭XX出面坚决制止,因此被警察关小号加重迫害10天。徐XX被警察送小号加重迫害。警察逼他坐在铁椅子刑具上。他一直坚持绝食,抵制迫害,直至下身肿至极限被送回家。程XX,马XX,孙XX,高XX,尹XX为抵制迫害,坚持长时间绝食抗议。其中马XX遭到强行灌食,高XX和尹XX由于迫害,染上疥疮。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17/42965.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力壮,罗教力,王洪斌,王江,云付齐,李立国,王江,岳宝庆,刘国辉,郭世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吊铐挂,关小号,毒打,挨冻,“包夹”,虐待,让犯人打骂等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在“610”的密令指使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断升级。劳教所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吊铐挂,关小号,并多日不放,他们有李力壮、罗教力、王洪斌、藏殿国、高科、宫文义、王江等人。石所长等人将李力壮拖到办公室毒打,一直把李力壮打昏了过 去,并且还把他手脚分别铐在不同的床腿上,使其成大字形平躺在水泥地上,到傍晚又把他拖回小号铐在铁笼子上。他们将云付齐打断一根肋骨,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掉了牙。李立国、王江、袁成利、岳宝庆、刘国辉、郭世民等都经常被暴打。当法轮功学员指责警察为什么打人时,警察竟扬言:我打死你,如果被宣扬出去,顶多换个地方。三队警察更邪恶,故意把法轮功学员的行李放在厕所、洗漱间里,弄得潮湿后让人用,还故意让法轮功学员直接睡在新楼潮湿冰凉的瓷砖地面上,在凌晨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去冻。警察还用刑事犯“包夹”法轮功学员,不让说话、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还让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照办的犯人就记分、减刑;不照办的就加刑、不让吃饭、关小号等。警察用这种卑鄙的方法挑拨犯人与法轮功学员之间的关系。警察给法轮功学员吃的大碴子粥,经常是黑糊糊的、又馊又酸,还有老鼠屎。警察经常无故对法轮功学员搜身,搜出来钱就没收,搜出饭票也经常成为他们的战利品。警察还逼迫来探望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填表骂大法和法轮功的创始人,否则不准接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56.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袁承立,林海英,郭XX,任国志,李力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副所长),王占起(队长),宋涛(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施行吊铐,酷刑,用迫害劳教人员的方式向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施压
详细情况:自3月5日起,长林子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马永谦、袁承立、林海英、郭XX4人关进小号,并对外宣称此4人是“精神病” 。副所长石昌敬曾说此4人被非法关进小号的当天就在给办理释放手续,可至今4人仍被关在阴冷、潮湿的小号里。 三大队代表法轮功学员同劳教所对话的任国志、李力壮自4月25日当天被押入小号(并施行吊铐),至今未放。 4月25日当天劳教所强行给法轮功学员剃光头,不配合者由劳教人员强制施行。4月28日,在警察授意下,数名劳教犯人在厕所对5、6名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在三大队宿舍,在队长王占起和警察宋涛唆使劳教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推”(将双手从后背方向强行搬至越过头顶后与身体垂直)长达2小时,其痛苦程度难以言表。在此期间他们怕酷刑下的惨叫声传出,就让其他劳教犯人不停的大声背诵劳教守则。副所长石昌敬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向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施压。在大批法轮功学员绝食时,石下令如法轮功学员绝食不停止,全所劳教人员一律停止开饭,以此逼使法轮功学员停止绝食。如个别少量法轮功学员绝食,即将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劳教犯人)关入小号,以此向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施压。石昌敬还不知羞耻地说:“明知不对也得这么做。”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2/5/29/31015.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国梁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所长),郝威(四队队长),王某(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强制灌食,关禁闭室,坐老虎凳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四队,在石昌敬的纵容下,队长郝威、教导员王某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常残忍。每天起床后,他们把法轮功学员逼迫站在教室墙边,一直到晚上11点,有时到后半夜2点,每天强迫他们朗读辱骂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如拒绝读则被押入禁闭室(小号)折磨。晚上6、7个人被迫挤在一张双人床上,长期不准洗衣服,多数学员身上长了疥疮。警察还故意挑唆普通劳教人员,纵容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污辱和谩骂。吃饭、方便时间不准超过5分钟。2001年5月,每天基本上从5点半开始工作到半夜10点以后。其他队也类似。 5月末,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第一次以绝食方式争取自己合法的权利,所长石昌敬2天后对他认为的重点人物进行强制灌食,以加大痛苦。7月3日,全所50余人开始绝食,提出无条件释放等要求,石昌敬将几天未进食的刘国梁(50多岁)等几位法轮功学员拖进禁闭室。4天后刘国梁下身全面浮肿,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三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绝食近20天的时候还被迫坐“老虎凳”。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3/19559.html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永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占起(三大队队长),于涛(原劳教所车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冻,毒打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马永谦在向人们讲真相时,被黑龙江省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劳教所把这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折磨得骨瘦如柴,使他受尽酷刑煎熬。警察对马永谦多次毒打,将他的眼眶、脸都打肿了,多日不消,他的腿被踹肿,出血,胸部肿痛数日不好,常常半夜疼醒,不能睡觉。警察将他关在一个很小的屋里(一种酷刑,不知何名),头顶着顶棚歪着,两腿不能站立,也不能坐,两支胳膊弯曲着(顶棚同地面之间的距离很近),人呆一会儿,就昏过去了。就这样一折磨就24小时。冬季天气冷时, 马永谦就在水泥地上过夜,没有鞋,没有棉衣服。马永谦被冻得脸色青白,在有热水的屋子里半个小时后脸色才缓过来。见其他学员时穿的衣服,鞋子,都是从别的犯人身上扒下来暂时给他换上的。人瘦得皮包骨,只能走几步了,实在目不忍睹。马永谦所在三大队,当时后调入三大队原长林子劳教所车队队长于涛(警号:2342033),酒后将马永谦叫出,强迫犯人把马永谦头按入便桶内,当晚折磨马永谦直到次日凌晨3点钟。当晚正是三大队队长王占起值班,竟对此视而不见。马永谦在一次拷打中被打得不行了,送到哈尔滨市医大一院呼吸科抢救,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16/26762p.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5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67.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董希武,彭志和,任善柱,张加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体罚,强行灌食,关小号,用“橡胶棒”毒打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采用残酷手段迫害男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每天从早上6、7点钟一直干到深夜,并且在中午炎热之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几个小时的军训似的折磨。尽管法轮功学员体力消耗十分大,每天吃的还都是难以下咽的饭菜。只是当上级检查时,劳教所弄虚作假,让学员吃顿饺子。法轮功学员之间被强迫不准说话,如果说话就被延长刑期。警察强迫董希武从早上一直站到凌晨1点,直到全身抽动,口吐白沫为止。面对种种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劳教所竟变本加厉地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法轮功学员绑在铁椅子上灌食,3个人按住头部,把小指头粗的胃管用力插入鼻腔。灌食的食物中含有大量的盐。他们还把坚定的彭志和等关进小号,无期限带刑具。四中队有3个姓王的警察和一些犯人助纣为虐,多次用“橡胶棒”毒打任善柱、张加胜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掉了牙,有的被打得不能站起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9/16277.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林等10人,法轮功学员徐乃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所长),郝威(四队长),王宝丰(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灌食,制造犯人与法轮功学员的矛盾,以欺骗手段关押
详细情况:8月10日,四队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石昌敬就下令给四队长郝威,让郝威指使四队管教干部带领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打伤张林等10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以张林最重(耳膜穿孔、两颗门牙打掉、鼻、口出血、双目、头、脸肿胀、浑身青紫,经抢救24小时才脱离危险。)一个叫王宝丰的警察至少打了3个法轮功学员,事后的第二天又手持铁锹向法轮功学员叫骂,说谁敢站出来,就打死谁。并用约束带捆绑,事后石昌敬对打人凶手百般袒护。 石昌敬还给医院下令,只要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到医院就一律得通过鼻饲灌食,自己喝不行。灌的食中盐份极高,而且鼻饲次数达140、150次之多。长林子劳教所还有意制造犯人与法轮功学员的矛盾,给每位法轮功学员强加2名犯人当“包夹”监视,如果出现问题,就给“包夹”加期,打骂或取消接见,所以犯人不理智的把政府对他们的不公、虐待、怨气发泄到法轮功学员身上。长林子劳教所还把已有生命危险保外就医的徐乃文,用复查身体的名义骗回劳教所,继续破害。徐乃文因被关小号,坐铁椅,加上绝食近40天,导致心力衰竭,引起腰部以下严重水肿,医生说随时有生命危险,长林子劳教所怕徐死在劳教所,所以立刻释放了徐乃文,但过了不到1个月,又以复查身体的名义把他骗回劳教所,而且并不给他复查身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22/16888.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副所长),吴继明(管理科长),赵爽(五大队),张纯良和杨禹(五大队副队长),杨晓东和于富春(凶犯),郝威(四大队),王玉鸥(四大队),孙庆雨(四大队),杨金堂(一大队),强胜国(一大队),王占超(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唆使犯人参与迫害
详细情况:劳教所副所长石昌敬,管理科长吴继明,五大队的赵爽及两名副队长张纯良和杨禹,杨晓东和于富春等十几名一轮又一轮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每批新投到长林子的法轮功学员首先便被送到五队迫害,具体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如下:锁喉(用拳头一阵猛劲打嗓子,直至说不出话来);弹眼睛(当时眼睛便睁不开了);抠锁骨;用双拳猛灌太阳穴;用烟头烫脸,烫手背(曾有一名被“上大挂”的法轮功学员,脸上被烫了数个大坑,一只耳朵的耳坠竟被烫穿了);用打火机烧手,烧阴毛(曾有1名法轮功学员的阴毛被全部烧光);“上大挂”(用手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上,脚刚刚着地,一挂就是3天3夜);排针板(用别针扎后背,直至后背布满了血点子);用针扎手指(曾有1名法轮功学员的手指被扎进手指甲的2/3还多);推排撅(一种折磨人的酷刑,往往让人痛昏过去或是虚脱,走路一瘸一拐的);往小便上浇水,然后用3根电棍一齐往上撮;握阴囊;刨奔儿(用凳子腿儿使劲刨手背)。伴随着这些酷刑,他们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面朝前背手蹲着,并且双脚被限制在40X40cm的地板砖内,不许出格,不准回头看,不准闭眼睛,否则便是一顿拳打脚踢、一顿耳光子。每顿饭都是半份或3个人一份,一天最多上3次厕所;晚上睡觉立肩贴胸(人挨人立着),稍有打呼噜或咳嗽便被打耳光。犯人4人一岗,3个小时一换,上岗的第一件事便是先把蹲着的法轮功学员打个遍儿。在迫害最残酷期间,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五大队传来的惨叫声,几乎每天都有被架着、搀着送往万家医院的。石昌敬对犯人允诺:“转化”1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减期几天,并且告诉他们往死里整,打死算自杀。四大队的郝威、王玉鸥、孙庆雨;一大队的杨金堂,强胜国;三大队的王占超均为帮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8/41822.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科,宫文义,臧殿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现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法极其残酷,一共有6种刑法,首先用10根电棍从头往下电,有的法轮功学员当时电的神志不清,然后用凉水浇,然后把衣服扒光用板凳打,打昏后用凉水浇,然后再吊起来,坐“老虎凳”,再用“飞机式”,最后是“嘎拉哈”酷刑。劳教所一队用17种刑具对法轮功学员上大刑。这 种大刑把人打死都没有伤,每次下来让人只剩一口气,并丢在一个无人的小屋内,没有人过问,什么时候醒过来再扔回牢房或者接着上大刑,其中有:十个指甲刺长针;把人扒光衣服上大挂,用手抓睾丸;用长条板凳把人一下砸倒,再用凳腿砸后背直到打昏为止;衣服扒光,从头到脚浇冷水,然后同时用3个电棍电睾丸。3月21日被非法判处3年劳教的高科,4月5日被转至哈市长林子劳教所。由于高科坚强不屈,直接被关进小号,现在长林子劳教所的小号比以前更小(高度低于1.5米,劳教所内部称之为“狗窝”),条件更恶劣。现高科被迫害得全身浮肿、吐血、便血,身体极其虚弱,生命垂危。宫文义同样遭到了严重迫害,已经无法认人。被迫害严重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臧殿国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4/21/2884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5/39126.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17/3966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7/42365.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家属诽谤大法
详细情况:在长林子主管改造的副所长石昌敬的授意下,由教育科副科长杨宇搞出了一个探视法轮功学员的问卷调查,只有被迫诽谤大法的家属才能允许接见。否则不管是千里迢迢还是什么特殊关系都不能接见。据不完全统计,几个月来已有数百人次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不得不违心填写答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4/21395.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7/42365.html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常虹、于乃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强行注射药物,强行灌食,制造假象
详细情况:3月初,长林子劳教所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将4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关禁闭迫害。为抗议迫害和非法关押,常虹、于乃平等数人长期绝食,现情况已十分危急,被送至市二医院进行抢救。但警察在他们不能进食、时常处于昏迷的状态下,还每天把他们铐在床上,强行灌食,夜晚还派十几个警察看守。 石昌敬所长还率众警察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赶出病房,把几位极度虚弱的法轮功学员摁在床上强行注射药物,并进行录相,然后又强迫其家属配合他们录相,妄图造成“积极配合治疗”和他们“人道主义”的假象,以掩盖其罪恶行径,有的家属对此表示抗议,结果被取消接见及照料亲人的权利。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20/26956.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隋喜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隋喜民因在4月份去看望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而被哈市警察绑架。原因据说是在那位法轮功学员家里翻出一份真相材料。目前,隋喜民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一大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7/40561.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李新于2001年5月16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2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2001年11月26日他开始绝食,至文章发表时已绝食17天。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2/13/21338.html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勒索法轮功学员家人
详细情况:四大队以长林子劳教所评为模范劳教所为名,勒索法轮功学员,所有被非法拘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每人必须交300才允许接见,否则不允许正常的接见。劳教所还在法轮功学员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勒索法轮功学员罗也、孙强家属各2000元,收取法轮功学员宫文艺家属数目不详。条件是让家属写“保证书”之类的然后放人,名义是为了回家治病身上长疥了等等。法轮功学员何跃锋去北京上访被抓,被非法判劳教1年,劳教期满后,其家属被勒索7000元人民币,否则不放人。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4027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23/18466.html#chinanews1023-8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付锐华,徐振峰,陈子群,孙开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严管队队长赵爽,犯人于富春,杨晓东,孙权伟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迫害
详细情况:劳教所严管队队长赵爽,地痞流氓出身,用重刑摧残法轮功学员,100多位法轮功学员多半受过他的残害,他带领警察把人带进密室,出来时则是抬着出来。他把付锐华、徐振峰折磨得不能自理,行动艰难,数月未好。被上刑者个个带伤,陈子群被多次迫害得住院,奄奄一息。犯人于富春、杨小东、孙权伟等把孙开清天天上刑折磨数月,使其身体变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罗力,于乃平,孙英悟,闫德昆,王东哲,邱立伟,孙志文,秦玉清,吕志凡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煜鸥(四大队教导员),刘XX(二队副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上大挂”,毒打
详细情况:四大队教导员王煜鸥是石昌敬的得力助手。2001年整体捆绑殴打法轮功学员事件发生在四大队,把张林等法轮功学员打得死去活来。他策划整体折磨法轮功学员,把已经就寝的四队学员叫起来,把十多名学员强行拖入小号折磨,多人受伤,“上大挂”3天3夜,受伤者月余未愈。二队主管小号的刘副队长夜班时无恶不作,对法轮功学员严管,新进小号倍受刁难。2002年秋,石昌敬指使四队抓打学员,刘队长亲自接应,视法轮功学员为敌,在法轮功学员被抓进小号途中,刘队长喝令“拖”,当时罗力的衣服被拖碎,血肉模糊,于乃平脚后跟被拖烂,孙英悟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被拖坏。入小号后,全体夜班警察集中打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此事件中受迫害的有10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罗力、于乃平、孙英悟、闫德昆、孙开清、王东哲、邱立伟、孙志文、秦玉清、吕志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云福起,陈子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万家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开飞机”,冻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把法轮功学员内脏打坏,骨头打折。法云福起被打得13处骨折,十指完全破损。有的法轮功学员出现生命危险。警察说:“把你弄到万家医院,填张单子(死亡证明)埋了,死了白死。”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这种情况下被送入万家医院,可是等待他们的是继续的迫害。陈子辉60多岁了,被送入万家医院,10多天,一粒药也没给,却被强迫长时间地“开飞机”(头低下,两手从背后抬起来),或被拉到卫生间扒光衣服,打开窗户(冬天),往身上浇凉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程忠祥,马永谦,白玉林,张家庆,张家胜,邹积超,刘振,袁清江,刘吴明,刘占海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超期关押
详细情况:劳教所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 2至8个月不等,被超期关押人员有:程忠祥、马永谦、白玉林、张家庆、张家胜、邹积超、刘振、袁清江、刘吴明、刘占海等。黑龙江省司法局最近新下的管理文件,对所谓违心地写了放弃修炼的“三书”的法轮功学员,以后认识到不该说假话而声明作废后,马上加期1个月,不说违心话坚持真理的每月加期10天等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6/24/12435.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1.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3/19559.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23/18466.html#chinanews1023-8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文瑞,严继国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虐待侮辱,关小号
详细情况: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晨6点开始,一直罚站到半夜12点左右。遇风雪天气,就光头光手在室外训步。每天除早晚饭外,上午和下午只允许喝水一次。大小便时间也严格限制。大便不给卫生纸,而且经常中途被制止,并被踢出厕所。夜间不准法轮功学员上厕所,而且管教经常用非常低级下流的语言随意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马文瑞、严继国等3位法轮功学员因为不背“法轮功劳教人员守则”,被关进小号,一个小号只装一个人,法轮功学员被用手铐铐住一个姿势不变,喝水、大小便全都受到严格限制。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4/9/9767.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绍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插管灌食,强迫家属签字
详细情况:孙绍民因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送入长林子劳教所关押。由于该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一百多位坚定大法的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并要求无罪释放。劳教所对绝食的同修强行插管灌食(每天2次)。到第23天时孙绍民家属接到病危通知。家属同他见面时,才知道孙绍民的心脏出现了问题,孙绍民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由于他的坚定,平时一直不允许家属探视,就是换季的衣物也不许送。他们要求家属签字,说:“人死了活该,劳教所不负责”,由于遭到拒绝竟将家属扣留。后因一个家属说:“放我们出去吧,人死了我不来找你们”才放人。孙绍民已承受了连续100多次的插管灌食,时刻都有生命危险,他的心脏也随时都可能停止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1/16372.html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林,尹安邦等17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副所长),王煜欧(四队教导员),四大队警察王宝丰,王磊等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致伤
详细情况: 8月10日在长林子劳教所食堂,警察王煜欧(四队教导员)、王宝丰、王磊(2人为四大队警察)等与犯人,把张林、尹安邦、魏宏伟等17位法轮功学员五花大绑,一字排开坐在地上,并残忍地殴打法轮功学员,其中把张林2颗门牙打掉,把他双眼打得红肿不能视物,耳朵穿孔,全身多处受伤;尹安邦等也有不同程度受伤。当时有多名犯人与管教参与犯罪,副所长石昌敬现场指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67.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姚路野,徐春明,刘国良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王熠欧等狱警,犯人韩璐,犯人齐明
基本犯罪事实:虐待,关小号
详细情况:四大队狱警对所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方便的时候进行迫害,先让犯人和已屈服的人先进,让法轮功学员后进,后进的法轮功学员还没有便完,犯人就将法轮功学员往外拽进行迫害。一些犯人是狱卒的工具。犯人韩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食堂吃饭一桌是8个人,早饭一桌2盆大馇子,犯人一上桌将大馇子一抢而空,到法轮功学员就没有多少了,有的法轮功学员自己少吃把饭让给别人吃,却遭到韩璐的辱骂,并将饭倒了。狱警王熠欧将一些从新回到大法中来的学员、身体消业很重的和年岁很大的法轮功学员安排到上铺,这些法轮功学员行走都很困难,却用这种方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本来一个床铺只能睡2人,却将法轮功学员带“包夹”一铺4、5个人,只能立肩睡觉,可是有一些铺位却没有多少人。犯人齐明不让法轮功学员方便,姚路野因憋不住将大便便在被窝里,还有一位徐春明因不让方便憋不住将裤子尿湿,有一次半夜几位法轮功学员要方便,齐明却将所有法轮功学员叫起来,让排队一起去方便。刘国良等法轮功学员被多次送进小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310.html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罚款,灌食
详细情况: 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被绑架到劳教所,劳教所对他灌食迫害,绝食16天后,胃大量出血,送医院检查出肝炎、心脏病等,56天后,警察放其回家。家人在他被迫害的这80天中,罚款和路费等各方面花掉了1万多元人民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28.html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莫志奎,王海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勒索
详细情况:莫志奎、王海峰做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绑架后警察将他们关在依兰县看守所2个多月。期间他俩一直绝食抗议,直至生命垂危。警察怕承担责任,勒索王海峰的家人10000多元后才将人释放。2003年6月13日又将2人非法绑架,并于第二天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25.html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警察赵爽、劳教人员杨小东、于福春、孙金伟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电棍电、打耳光、拳脚,不准瞌睡;坐铁椅子;延长劳动时间;整天蹲在地上不让动;推掰撅;用长条木凳击打(木凳有的甚至被击碎);戴手套揉捏睾丸;将手指并拢后,用牙刷柄插在手指缝中用力拧,手指皮肉绽开
详细情况:2002年9月11日,长林子劳教所成立了以警察赵爽为首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班”。“专管班”收罗15名犯人为打手,利用各种非人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15名打手因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减期。以赵爽为首的警察行恶手段多种多样,如:用手铐把法轮功学员铐在铁床头上,然后用电棍电,打耳光、拳脚,不准瞌睡;坐铁椅子;整天蹲在地上不让动;推掰撅(把人脸朝下按倒在地,把胳膊、腿从后方反背,使肘、肩、膝受力至极限。经常采用此方式)。 劳教人员杨小东(绰号“牲口”,已释放)、于福春(绰号“老大”,已释放)、孙金伟(绰号“大鬼”,已释放)等在警察的纵容下极为疯狂。在冬天隔着棉衣服往法轮功学员高科等人脖子里灌凉水;电击的同时往身上成盆的浇水;脱光衣服浇凉水,名为“洗澡”或“盖浇”;用长条木凳击打(木凳有的甚至被击碎);戴手套揉捏睾丸;将手指并拢后,用牙刷柄插在手指缝中用力拧,手指皮肉绽开,指骨受力剧痛难忍;法轮功学员家属送来的食品、衣物、洗漱品等被任意抢夺、扣留……2002年9月11日至2003年3月期间,“专管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为严厉、疯狂,毫无人性可言……
2003年“专管班”改为“五大队”,警察赵爽以新来的所长史英白(此人原为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副所长,是万家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犯)为靠山,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赵爽嗜酒如命,天天酗酒,值班期间也不例外,严重违反劳教所工作人员的五条禁令,酒醉后迫害法轮功学员更甚,另外,此人个人生活极不检点,常常嫖娼,乱搞男女关系,也经常以此为傲向法轮功学员显示,其开会时除了恐吓、威胁、骂人外,就是满嘴男女关系。赵爽还经常讲:“共产党给我钱,我就迫害你们,等共产党倒台,我就写八书,写十二书批判共产党,和共产党决裂。”
在强迫劳动方面,干得慢的、出点问题的、达不到警察要求的,便是非打即骂,延长劳动时间,经常干到晚上10点以后,有时11点、12点以后,甚至有一次蹭门居然干到凌晨3点。
五大队警察强迫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每人交300元被褥费,接见时不交不让见,购买的军用被褥用于警察值班的行李和犯人寝室装饰,家庭贫困的法轮功学员和犯人家属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五大队先后养了4、5条狗,3、4只猫,猫狗在寝室乱窜,地上、床上,到处是猫狗的屎尿,腥臊恶臭,犯人沾上猫狗粪便的衣服被随意扔掉。
据悉,赵爽指使其打手(其打手是当时的10名在押劳教人员,这些打手均用金钱贿赂了赵爽,是赵爽的照顾对象,平时不必参加劳动,主要任务是日夜监视法轮功学员,按警察指令维持秩序,其实就是警察直接操纵的打手),只要法轮功学员一说话,不问理由,什么也不说,只管拳打脚踢。2003年春,赵爽迫害一法轮功学员时,逼其吞吃烟头,还强迫另一法轮功学员喝啤酒。2003年秋,某法轮功学员不屈从迫害,赵爽在他坐铁椅子时,电击他的脸、耳、嘴、颈等处,抓活老鼠往法轮功学员嘴里塞,最后连老鼠都被折腾死了,法轮功学员告诉赵爽左耳已经被其打穿孔了,警察赵爽却更加嚣张,非要再把其右耳也打穿孔………2004年2月,两法轮功学员因炼功被带到五大队施以迫害,赵爽不由分说边谩骂、挑衅,边施以耳光,某法轮功学员在招架抵抗时将赵爽推个趔趄,赵爽恼羞成怒,指使其10几个打手一拥而上,3个法轮功学员被打得满脸是血,遍体鳞伤,关小号,坐铁椅子10余天。警察历次迫害,经常打得法轮功学员面部肿胀淤血,辨别不出原来的模样。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0/7512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3/4883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长时间非法奴役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五大队,被非法关押的视力稍好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焊接出口南韩的交警用的指挥棒;眼睛差一点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干挑牙签的活。每天强迫干16、17个小时。手慢的得成天成夜的干。每天吃玉米面大饼子、窝头等等。4月24日,劳教所上级检查,才让吃一顿细粮。电棍、拳脚成了家常便饭。 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简直没有人性。他们吃喝完,就开始折磨法轮功学员,甚至有时把酒往法轮功学员的嘴里灌。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30/7354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2/4797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立壮、任国志、袁城力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所长石昌敬、三大队的夏队长、杜锐(犯人)、张纯良(教导员)、潘XX(管教)、赵爽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关“小号”、踢断肋骨、16种酷刑折磨、“上大挂”
详细情况:2002年3月26日,我刚到长林子劳教所,当天被罚蹲,脸向墙,两手抱头,不许说话。管教唆使犯人给我洗冷水澡。在万家集训队时,由于监舍潮湿我浑身长满了虱子,现在他们强行逼我把内裤扔掉,不许穿。只因为我说:“我就这一条内裤,扔了就没有穿的了”,便招来了一个叫杜锐的犯人的毒打,他穿着皮鞋猛踢我,肋骨被踢断。没有人性的管教根本不管这些恶事。三大队的夏队长开会说:“虽然上边说不让打人,可哪年都打死几个,也那么地了”。有一位叫李立壮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骨伤科讲师,经他给我检查后,确诊肋骨骨折,他向管教反映管教不管,便向所长石昌敬反映。因李立壮、任国志经常反映法轮功学员被打的情况,石昌敬便把他俩关进“小号”一个星期。在7月份,石昌敬又凑材料把李立壮、任国志、王洪斌判有期徒刑3年,把他们3人从劳教所又投进监狱。
2002年7月20日,我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关进“小号”。刚进“小号”,就被犯人李辛(专看小号的)用拳头猛击面部,被打后头昏疼痛难忍,随后我被上挂(是用手铐铐在栏杆上,比人头高)3天2宿。期间又被李辛猛击头部。被关进“小号”的法轮功学员接连不断,都是先受到毒打,然后上挂。
2002年9月份,在十六大前夕,长林子劳教所接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内部文件,传达了江××的密令:“对法轮功弟子绝不宽容,绝不姑息”。长林子劳教所开始了所谓的“强制转化百日攻坚战”,再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迫害。当时长林子劳教所成立了五大队(强制“洗脑转化”大队),赵爽被任命为大队长。赵爽在开会时公开说:“我这辈子没干过好事,共产党给我开资,我就带领兄弟们收拾你们,打你们”。他们从全劳教所各大队挑选出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等50人组成了五大队,任命杀人犯藤立伟为带排的(劳教所里称犯人的头叫带排的),此人36岁左右,心狠手辣,是哈尔滨黑社会的头,杀了3、4个人,才判了3年劳教。藤立伟有劳教所所长及管教撑腰,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残忍,他使用了残酷的16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因此立功减刑,5个月就被释放了。
教导员张纯良、还有一个姓潘的管教,再加上所长赵爽,他们与这些人渣称兄道弟,无恶不作。江泽民流氓集团就是这样践踏法律,用真正应该接受改造的刑事犯来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在助长邪恶,灭绝人性。
* 遭受16种酷刑,多人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2002年9月中旬,法轮功学员袁城力(黑龙江大学学生)在五大队惨遭毒打,被“上大挂”3天2夜,手铐勒到骨头里,手脖肌肉腐烂,更残忍的是被野蛮的掐揉阴部,阴部和腋窝的毛被犯人用打火机烧光。袁城力遭受这16种酷刑,被迫害的程度令人无法想象。
双城法轮功学员的岳保学被“上大挂”5天5夜,南岗区的孙开清、,动力区的谭长军,道里区的于广和,南岗区的魏运丰(高级工程师),动力区的李宗,太平区的黄铁成,道外区的孙重庆,方正县的杨雪秋,方正县的张祥富,双城的董文成,五常县的吕志凡,依兰县的闫纪国等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十几种酷刑迫害的。其中双城的董文成,五常县的吕志凡,依兰县的闫纪国被打的严重脑震荡,造成精神失常。
我是在2002年9月15日被五大队管教带人从二大队绑架到五大队。每天被强迫蹲19个小时(早5点到晚12点),期间不许喝水,同时犯人杨晓东、于富春、孙权伟、牛志伟、牛景文、曹江等十多人用长条板凳(一边去掉凳腿,一边带腿)狠命往我后背上砸,一天大约80板凳。我的肋骨、筋骨被打得骨折,当时疼的我不敢呼吸,全身不能动,生活不能自理。
即使这样警察也没有停止对我的摧残,第二天我被打板凳后,就吐了血,一天多次吐血。我遭受打板凳,一连打了十几天,罚蹲一连蹲了33天,有时挺不住稍一 动就会招来拳打脚踢。还经常受到上弦(6、7个人按住,用牙刷把插进捏紧的两手指中间用力拧)酷刑的折磨,手指的肉被拧烂,露出骨头,每个手指又不停地拧,疼的我不停地惨叫,至今还有伤痕。教导员张纯良还直问:“咋弄的?直叫(意思是教他们捂我的嘴,以免让别人听见)”。随后就是犯人疯狂地用棉衣袖堵我的嘴。张纯良值班时迫害法轮功学员更无人性,使用一些恶毒的招术,他折磨法轮功学员时,捂住法轮功学员的嘴,怕别人听见惨叫声。5、6个犯人经常将我按倒在地,强行用力从后背向上抬我的两臂往前推,使我痛苦无法形容。大队长赵爽用拳头猛击我的面部,我的下巴挂钩被打掉,下巴歪了17天。他们要强行“转”化我,把我专门弄到一个屋里,5、6个犯人用尽全身力气同时向不同方向掰和蹶我的手指关节、手脖、胳膊、脚趾关节、脚脖、腿,造成我手指骨折。
我还被犯人掐、揉身体各个敏感部位。他们用铁棍、铁圈缠上毛线,专门猛打我的头部,只听见咔巴、咔巴的响声,一次打20、30下,一天要打3、4次,我的头被打骨折10多处,头发脱落,鲜血直流。犯人用手掌砍我的脖后,用凳腿刨,从我脖后、后背到臀部,上下来回刨大脊梁骨,只听咣、咣、咣的响声,一次40下,一天4次。犯人杨晓东用手指弹我的眼球,造成我眼睛损坏,视力下降。
更残忍的是杨晓东戴上胶皮手套,强行揭开我的衣服,用力搓我受伤的部位,脓、血淌得满身都是,裤腰都湿了,刚要愈合的皮肤又被搓破了。
杨晓东、于富春等6、7个犯人,拿着长10公分左右的针(带把),在距离我1米远的地方,往我后背上射。他们有时拿针直接往我头顶、胳膊、腿、后背等地方扎。多次针嵌在骨缝里,只能拔掉针把,针头却拔不出来。每次扎20针左右,一天扎2次。
大队长赵爽和潘管教唆使犯人打法轮功学员,有时还亲自动手打。这两个警察分别拿12000伏的高压电棍,同时电击我的脖子、腋窝、手心、脸等部位;还把法轮功学员张相富的身上浇上水后再电击,张相富的脸被电种,至今还在劳教所遭受着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开清被罚坐“老虎凳”10天,孙开清脚脖子、小腿肿的跟大腿一样 粗,他从“老虎凳”上下来,又直接被罚蹲。68岁的魏运革被罚坐“老虎凳”5天,不让上厕所,致使大便便在裤子里。
犯人杨晓东、牛景文强行揭开我脖领子,将一瓶瓶的凉水从我的脖领子处灌下,冻得我直哆嗦。劳教所本来就阴暗潮湿,在加上经常被灌水,使我全身长满了疥疮,流血流脓,痛痒不止。他们还不让我动,一动就要遭到毒打。犯人杨晓东一听法轮功学员说哪疼或骨折,就专门往法轮功学员的疼处或骨折处疯狂地踢打,还带胶皮手套疯狂地搓流脓血的后背等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