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分册 对各地劳教所的调查报告 (5)
提要:
追查国际于2004年2月到2005年1月集中对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进行了调查,发表了一系列各地劳教所内涉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负责人名单以及犯罪事实,现将53篇调查记录整理成集。
目录:
15.41《 黑龙江省伊春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42《吉林省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15.43《 吉林省通化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基本犯罪事实 》
15.44《 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45《 吉林省辽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
15.46《贵州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47《上海市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48《甘肃省第二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49《甘肃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50《海南省男子劳教所、海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51《鞍山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5.52《追查国际就湖南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追查公告》
15.41 黑龙江省伊春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1日-2004年11月04日
黑龙江省伊春市劳教所(电话:0458-3672146),自1999年7月,江泽民违反宪法、国际人权公约,在中国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以来,积极追随参与迫害。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妥协,伊春市劳教所用尽了各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的摧残。毒打、体罚、苦工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如同家常便饭。劳教所里还专门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办公室(简称“专办”),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电棍电击、长时间剥夺睡眠、毒打、强迫体罚、强迫长时间做苦工、吊铐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悔过书”,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24小时非法监视等。
2000年 的上半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残酷的时候。伊春劳教所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率”,法轮功学员们被吊起一大排,经常是管教领著一群犯人对一个法轮功学员群殴,场面惨不忍睹。最残忍的是所谓的“扣大棚”的刑罚,就是把法轮功学员双手反铐在椅子上,用好几层塑胶袋把头套住,几分钟也不让喘气。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被连续3天吊铐,一吊就长达8个多小时。有的面向墙撅著,经常是一夜一夜的,不准睡觉…… 被迫害致死的学员有陆诚林。
主要犯罪人员:
所长:赵某
副所长:杨春祚
教育科长:刘科长
二队队长:张勇
专办:王志远
犯人打手:尹艳洪、王志国、刁胜利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陆诚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伊春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非法关押、强行“灌食”、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陆诚林1999年7月与一些法轮功学员上区政府讲真象,要求释放被抓的辅导员。被当地公安局给抓了起来,以“扰乱社会治安”罪非法判劳教2年半,他是全国首批被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之一。1999年10月20日被送黑龙江省伊春市劳教所。大约在12月份,陆诚林以绝食来抗议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无理关押。在绝食中陆诚林受到种种折磨和强行灌食的迫害。2001年农历大年初一开始陆诚林再次绝食抗议,第3天被7、8个人弄到卫生间强行灌食,用鞋刷子把撬嘴,牙被撬掉,满嘴是血,当场窒息而死。在1月29日,陆诚林家属被劳教所通知“陆诚林于2001年1月29日上午10时40分心脏病猝死”。陆诚林从来没有心脏病史。在火化之前,死者家属要求看尸体,验尸时发现:死者前门牙掉一颗,口腔里有血,左睑有些青紫色。嘴唇有伤的痕迹,头顶中间有3个口子,中间长的大约有7公分,两边的大约有3公分左右。左右前胸分别有两大块红印,整个后背一直到胯部都有密密麻麻像筛子底一样的分布均匀的紫点子。脖子喉结处有一条印,像手印子。陆诚林母亲得知唯一的儿子已死,当晚心脏病突发,被送进医院,姐姐又不在。单位领导和亲属不敢对劳教所所谓的“协议书”有任何意见,对医院出示的死亡原因(猝死)无疑议,确认是正常死亡。在2001年1月31日早8时对尸体进行火化的“协议书”上签了字。就这样陆诚林的尸体在伊春市劳教所和在当地有关部门的一手策划安排下,以“劳教人员正常死亡”“家属没有任何疑议”的所谓“协议”下快速的火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5/8326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5/25024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3/80007p.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伊春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不让睡觉、强制灌食、逼写“悔过书”、“保证书”、关铁笼、罚站、用塑胶袋套在头上,不让喘气
详细情况:伊春市劳教所为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地,对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酷刑:毒打、电棍、不让睡觉、灌食等,并利用刑事犯人单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以“转化”一个学员给犯人减刑多长时间等诱惑,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滥用酷刑,手段有:把法轮功学员吊起来毒打,昏迷后浇凉水,苏醒后再打,逼迫学员写“悔过书”、“保证书”等;让犯人用几层塑胶袋套在头上,使其窒息昏迷后取下,如不写“保证书”就再套上,反复折磨;靠墙罚站,5天5夜不让合眼,使法轮功学员双腿浮肿,举步艰难;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毒打后关入铁笼摧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2.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汪志谦、王新春、陈贵财、王继彬、周树章、王长海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所长杨某、教育科刘科长、二队队长张勇、专办王志远、劳教所警察、犯人尹艳洪、王志国、刁胜利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逼写保证书、关铁笼、不让吃饱、吊铐、不许说话、不许睡觉、“扣大棚”、非法加期、超体力劳动、非法关押、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 伊春市劳教所共四个队,一队、二队、三队外加一个集训队,警察把这几队的普教组织起来成立一个“包保”小组,专门负责配合管教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个队都有一个小组,由地痞组成,非常暴力,所长杨某还亲自告诉他们说:“你们给我整,狠狠的整,整出了事我给你们兜者,如果你们能把他们整服了,我给你们大幅度减刑期。” 另外还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办公室(简称“专办”),杨所长和“专办”的王志远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逼法轮功学员做苦工,每天搬砖。下面就是其中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具体情况:
(1)在2000年6月下旬,50多岁的汪志谦,被警察提到三楼的一个管教们用的台球室,教育科刘科长逼汪志谦写“保证书”,汪志谦拒写,汪志谦的双手被手铐扣住吊起来只有脚尖著地,一吊就长达9个多小时,吊昏过去用水泼醒。汪志谦因坚决不写“保证书”,被连吊3天!事后又将他关到了禁闭室(铁笼子)。每天只给2碗稀得能见到底的包米面粥,汪志谦被关20多天。他在伊春劳教所被非法劳教3年,于2003年10月释放,后又被转到绥化劳教所被酷刑折磨。
(2)王新春因拒绝看陷害法轮功的材料,拒绝写“保证书”,被管教罚站5天5夜,脚肿得连拖鞋都穿不上。每天只给2碗包米面粥。警察见王新春不屈服,就让犯人毒打他,将他打到虚脱。
(3)2000年7月下旬,陈贵财及王继彬拒绝写“保证书”、“悔过书”,二队队长张勇指挥犯人尹艳洪、王志国对两人“扣大棚”。就是用手铐把双手反铐在椅子上,用好几层塑胶袋把整个头都套住,长达5分钟以上不让人喘气。劳教所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过此种刑罚。
(4)2000年10月下旬,10几 名法轮功学员因继续修炼法轮功并联名写了一份证实法轮功的材料,劳教所的一、二把手(赵、杨)指挥警察毒打他们,用手铐扣住双手将他们悬空吊起。周树章被扣紧的手铐把手脖子勒的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同时扣在暖气管子上的一只手被高温的暖气管子将手上的肉烫熟。杨所长对周树章说:“我告诉你周树章,今天我就想整残你!我愿意负法律责任,我看你还炼不炼法轮功!” 劳教所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1个多月就给加1次期,一加就加3个月。
(5)2001年,劳教所和汤旺河雪条棒厂签订合同,让劳教人员给他们挑选雪条棒。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7点半出工,有时4点半就起来装车,经常一干就是半夜,几个月没有一个休息日。
(6)王长海因为进京上访被送进了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一年过去,王长海和其他不放弃信仰的男法轮功学员被送到绥化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9/17156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5/25024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9/27477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8/34488.html#ebao-20020808-2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4/76351.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54
15.42 吉林省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 - 2003年5月1日
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电话:86-432-2026921,隶属吉林市司法局(吉林省吉林市光华路28号,邮编:132011)管辖。所长胡某,副所长刘勋。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2001年3月7日,欢喜岭劳教所将分散到各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共198名,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下设严管、普管、宽管三个中队。宽管中队在一楼、严管中队在二楼、普管中队在三楼。同时,集中所里的暴虐之徒,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
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六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4,5)。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陈永哲、佟振天、肖劲松、王树泉、李再吉、王树家。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强迫跑步、强迫唱歌、“坐板”、罚站、灌食、用狼牙棒毒打、捆绑、强行注射药物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中文链接: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16
15.43 吉林省通化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1日-2004年9月4日
吉林省通化市劳教所所长张平(通化市司法局副局长兼任)与劳教狱警们,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该劳教所使用了多种令人发指和惨无人道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的摧残并以嘉奖、减刑为诱饵唆使劳教犯人对学员公开施暴。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长时间剥夺睡眠、毒打、强迫体罚、强迫长时间做苦役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主要犯罪人员:
张平(通化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劳教所所长),孙建富(教育队大队长),黄善文(二大队长),毛德顺(政治部主任),顾孔玉(队长助理),李xx(政委),崔志勇(管理科),胡忠实(政委),刘和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卞洪祥、王殿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黄善文(二大队长),毛德顺(政治部主任)
基本犯罪事实:辱骂殴打受害人,打得满嘴是血,双颊肿起。用脚踹受害人的喉咙及胸部等处,用电棍把受害人打得头部血流不止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下旬,毛德顺殴打辱骂卞洪祥、王殿仁。毛并对卞洪祥说:“你如果死了,XX党照样火化你……”12月2日,王殿仁以书面材料向劳教所反映毛德顺殴打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遭到二大队队长黄善文等诸多警察的干涉和阻止。4日 上午8点45分左右,黄善文亲自动手把王殿仁打得满嘴是血,双颊肿起。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黄喝完酒后,又开始用脚踹王殿仁的喉咙及胸部等处,而且不停地咒骂,脏话连篇,不堪入耳。并且叫其同伙上四大队取来电棍,从3点40分打到4点15分,据刑教透露,一位姓王的法轮功学员的头被打出2寸多长的口子,血流满地,直至把这位学员打得生命垂危时才送医院抢救,至今情况不明。而后,刑教人员收拾一中队时扫出很多血,当时厕所左侧第一蹲位上、小便池内、水房地漏处都是血。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9/24015.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4/21/28830.html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顾孔玉(队长助理),刘和(刑教),孙建富(教育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2位来探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骂人;没收法轮功学员家属带来的食品;人格侮辱
详细情况:2001年端午节前,通化市劳教所警察强迫2位来探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骂人,以不骂就不让接见相要挟。顾孔玉没收法轮功学员家属带来的食品,转分给刑事犯人。而且在分的时候,还恬不知耻地说:“过节了,这是政府发的。”通化市劳教所环境恶劣,使法轮功学员身上长疥疮,警察令刑事犯给他们扒光衣服强行抹药。有一次大队长孙建富值班,见正在抹药,就贴在刑教刘和的耳朵小声嘀咕,令刘和用鞋带将一位姓王的法轮功学员的小便头缠上,然后取笑。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6/26/32348.html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永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孙建富(教育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用胶皮管子毒打、电棍电、不让睡觉,精神摧残等手段
详细情况:2000年8月14日,通化市劳教所又非法接收和关押8名法轮功学员。当天夜晚孙建富休息,同伙打电话把他叫到劳教所。孙建富到后,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2001年元月孙建富唆使刑事犯高俊岭(号长)、翟利(音)明、张志伟、季(音)春波4人将王永河带入寝室按倒在地,脚踩王永河四肢、颈部,再掀开衣服,扒下裤子,用拖地麻布堵住嘴后,用胶皮管子向其后背毒打,直到王永河休克4次。孙建富又指使8、9个人对王永河进行轮流攻击,不许睡觉,往水里倒酒,强迫抽烟,从精神上残酷迫害王永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29/1400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3/1520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8/68317.html
案例4
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平(通化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劳教所所长),李xx(政委)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受害人;强行灌食,导致食道被插管时插出血,胃被插出血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11日下午4点30分,张平带头殴打法轮功学员。并一面下令对绝食抗议迫害的学员们强行灌食,导致有的法轮功学员食道被插管时插出血,胃被插出血。一面派李政委出面做“协调”,哄骗与搪塞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4/21/28830.html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盖永光、宋传琛、尹德君、张静波、郝维战、李井义、王永和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毛德顺(政治部主任),张平(通化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劳教所所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毒打受害人;关进小号禁闭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11日晚6点45分左右,张平和毛德顺带领10多个警察将盖永光拉出去拷打。当时尹德君、张静波、郝维战、李井义、王永和等5位法轮功学员看到后问他们为什么打人。张平不容法轮功学员说话,亲自动手并指使其他警察说:“把他们一起(指5位法轮功学员和盖永光)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一边打一边脏话连篇。连60多岁的老人宋传琛都未能幸免,学员当时被打得大便失禁。毒打持续约50分钟。并非法将尹德君、盖永光、王永和关进小号禁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9/19339.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7/21040.html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郭常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崔志勇(管理科)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8月中旬,崔志勇毒打郭常玉,并用电棍电40余分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7/21040.html
案例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董操、董光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孙建富(教育队大队长),胡忠实(政委)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及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2001年7月23日,被非法关押的董操和董光文二人,仅因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同联名上书政府有关部门,控告孙建富和胡忠实合伙采用流氓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向当地的“610办公室”提出几条质疑,便被非法处罚加期6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7/18119.html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曲骁(音)飞、丛明悦、李文谋、曹中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孙建富(教育队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限制;用电棍、木棒子、胶皮管子、鞋底毒打;不让睡觉;强迫劳动
详细情况:自1999年以来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非法限制,吃饭只给5分钟时间,超出5分钟没吃完也得倒掉。如果出去站队的速度慢了一点儿,就得遭来一顿毒打,强迫劳动从早上4点30分至晚上5点30分。有时不让睡觉,几个警察轮流换班,随便打骂任意体罚到天亮,第二天还得继续劳动,使法轮功学员长期吃不饱、睡不足,又饿又困又累,多次昏倒在工作案台上。2000年8月14日孙建富亲自用电棍、木棒子打曲骁(音)飞,还用鞋底子打法轮功学员的嘴巴子,就连63岁的丛明悦和64岁的李文谋老人也不放过,从晚6点打到晚8点。曹中华被非法绑架到劳教所时,孙指使刑事犯用胶皮管子对他进行毒打,曹中华被打得遍体鳞伤,直不起腰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7/1709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3/15208.html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秦怀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孙建富(教育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限制;用竹棍毒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孙建富在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工作”期间,经常采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排挤同行,与社会渣子、刑事犯拉帮结伙,搞黑恶势力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常进行非人道的迫害,所采用的手段极其残忍、卑鄙。2001年5月1日,孙建富值夜班,企图逼迫秦怀彬放弃修炼被拒恼羞成怒,到夜深人静在办公室用竹棍对秦怀彬大打出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8/68317.html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家志、盖永光、曲晓(音)飞、王文忠、岳春光、姜乙红、李文谋、丛明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孙建富(教育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
详细情况:让刑事犯魏林(号长)、季(音)春波及亲属张宗浩(刑事犯)充当打手,对王家志、盖永光经常毒打,有好几次两位被打得鼻口出血,打手们还不许对外讲,怕别人知道,就把地上的血偷偷擦掉。遭受孙建富指使犯人毒打的还有曲晓(音)飞、王文忠、岳春光、姜乙红……,就连60多岁的老人李文谋、丛明悦也不肯放过。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8/68317.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56
15.44 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1日-2003年5月1日
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所长赵惠臣,教育科长崔春平。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该劳教所的警察们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使用了多种残酷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的折磨。肉体折磨方式主要包括:用拳头、木棍、床板等毒打、上绳、电棍、木棒打、电缆线抽打、三角带抽打、冬天穿单衣服在室外冻、背铐、死人床、蹲马步、不让睡觉、迫害性的灌食,精神摧残主要包括:逼迫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株连家属等。以下是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及法律机构备案。
主要犯罪人员:
杨庆财(吉林省副省长) ,林炎志(吉林省委副书记)
张XX(四平辽河管理区)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队长韩XX;队长李XX
医生敖XX;
警察范XX、刘XX
警察王军、崔春平、吕姓管教和教育科的警察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林炎志(吉林省委副书记)
基本犯罪事实:林炎志命令和教唆、指使警察们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1年2月20日前后,林炎志在四平市劳教所检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时说:“对法轮功学员坚定到底的就是要狠狠地打,往死里打!”随后,他又说“中国有13亿人,抓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不过10多万人,都死了又有什么?打死几个算什么?宁可打死两个也别让他们进京上访。”正是由于林炎志的命令和教唆、指使,警察们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上绳、电棍、木棒打、电缆线抽打、三角带抽打、冬天穿单衣服在室外冻等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2/13/21309.htm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维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姜维斌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用拳,膝盖肘部,殴打姜维斌的面部、腹部、前胸、心口窝处,导致脾破裂,吐血。
详细情况:2001年3月5日上午9点左右,张晓森逼姜维斌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张晓森上前照姜维斌面部就是几拳,立见鼻口出血,同时用膝盖凶狠打姜维斌的腹部十几下,紧接用肘部猛击姜维斌前胸、心口窝处,导致大口吐血。医生说脾脏给打碎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18/9144.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6/25/12462.html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勤、姜义武、张印森、王允等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
基本犯罪事实:张晓森逼迫李勤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用擀面杖敲打李勤的脚踝。用电棍、上绳、背铐、死人床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姜义武、张印森、王允等人。
详细情况:2001年2月 末的一天,张晓森逼迫李勤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李勤坚决不写,张叫李勤蹲马步。然后把李勤背铐在椅子上,双脚捆绑在另一只椅子上,用擀面杖敲打脚踝。李勤的脚踝被打得黑紫,肿得象馒头,不能走路。而且张晓森多次用电棍、上绳、背铐、死人床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姜义武、张印森、王允等人。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6/25/12462.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1/17818.html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郑进(化名) 、张介山、韩姓、杨慧永、陈守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杨庆财(吉林省副省长) 、张XX(四平辽河管理区)
基本犯罪事实:杨庆财教唆警察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四平市劳教所的警察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尽了招术,经常酗酒后几个人一起用电棍、警棍对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昼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张小森用尽酷刑折磨郑进(化名),警察用肘部击打郑进的胸部,数次致伤,吐血。吉林省副省长杨庆财来所视察,扬言:“给我狠狠地打,打死白打,不负任何责任!”张介山遭毒打,被加期三个月;九台法轮功学员韩XX遭毒打;杨慧永被加期三个月;梨树法轮功学员陈守忠刚被从四平劳教所释放不久,2001年8月29日再次无故被抓。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1/17818.html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家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等
基本犯罪事实:张晓森殴打法轮功学员家属
详细情况:2001年7月15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向张晓森询问其家属(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遭虐待和其它问题,张晓森破口大骂,随即打了家属面部一拳,并拿起板凳打另一名同来的家属,被门卫人员拦住。这时从里面跑过来几个劳教所人员,野蛮地往外打法轮功学员家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28/13958.html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佳铭、杨慧永、臧金运、张超、温颖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敖XX(大夫) 、范XX、韩XX(队长) 、李XX(队长) 、刘XX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摧残 5名绝食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1年8月17日,警察得知5名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后指使几名刑事犯,把他们强行按到椅子上,用胶皮管插到鼻孔后,进行迫害性的灌食。3天后,一位法轮功学员因灌食方法不妥当,虚脱,半夜被送往医院抢救。另外4人的口腔都被捅破,便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28/13958.html
案例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义武、张印森、刘勇、崔艳冬、崔旭、邹青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王军、崔春平、吕姓管教和教育科的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王军、崔春平、吕管教和教育科的警察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0年7月份警察王军、崔春平用拳头、木棍、床板等毒打张印森、姜义武, 以致姜义武腿部充血变形,小便尿血,20多天不能走路。吕姓警察和教育科的人将姜义武、张印森、刘勇、崔艳冬、崔旭、邹青山等人一同强行拉到劳教所特殊会见室,将学员们按倒在床上,把胳膊、腿绑到床上,这样一直绑了6天。前三天还让犯人看着不让睡觉,有时学员刚一合眼,就被喊醒,甚至用毛巾吸凉水泼,用木板、床板、皮管子毒打,强迫学员不炼。崔艳冬胳膊被绑上木板,强迫平举1小时。刘勇被毒打得脸肿大变形。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6/6509.html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所长赵惠臣;教育科长崔春平;警察单宏伟;管理科成员王军、张晓森、乔玉海(亲自参与迫害的帮凶)
基本犯罪事实:王军、崔春平、吕管教和教育科的警察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里,警察强制剥夺了法轮功学员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强制灌输颠倒事实真相的谎言。对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以不遵守纪律为借口进行迫害。在课堂上法轮功学员不配合,警察竟挥舞木棒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木棒打折成两截,并把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屋进行迫害。出来后整个人变形,脸、头都肿大起来。这样的迫害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经常发生。为了坚持炼功的权利,法轮功学员竟遭到上“死人床”的摧残与毒打。他们把法轮功学员的四肢固定在床上,警察指使的劳改犯人拿着铺板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挨个毒打。在那个夜晚里听到的是惨绝人寰的叫声。法轮功学员的肋骨被打得行走不便,一个月不敢弯腰和行走。我清楚地记得,因为法轮功学员不念诋毁大法的材料,警察把她单独叫到一个房间,一个警察手持木棒专打脆弱的脚踝骨,连续1个小时。当天夜里法轮功学员腿肿得老高,小便出血,第二天被送进医院。法轮功学员回来时听到法轮功学员在电棍电击下发出的惨叫声,真是撕心裂肺。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67.html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邵浩和李勤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王军、崔春平、吕姓警察和教育科的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王军、崔春平、吕管教和教育科的警察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在1999年10月到2001年3月之间,邵浩和李勤等至少有6至7名法轮功学员十余次的受过此刑,其中有一名学员连续每月敲击一次,持续3至4次。此酷刑具体如下:把人绑到椅子上,双手被铐在椅子后面,抬起一只脚,用擀面棍(直径2-3 CM ,长15 CM)在双腿两侧敲击脚踝数分钟,边敲击边揉按,每侧数分钟,使血管破裂,内出血,并扩散到小腿处,下至脚尖,全部淤血,此法能震动骨髓,轻者剧痛,数天行走困难,重者双脚无法落地行走,需人数天背行,若重复受刑更残酷难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8849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7/54636.html English version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0
15.45 吉林省辽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0日
辽源市劳教所所长姜佰文,(电话0437-5108731),政委范金鹏(电话0437-5108361),副所长刘家桓,副所长马向斌,副所长栗英华。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体罚、上绳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等。以下是部分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姜佰文: 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所长
范金鹏 :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副所长
刘家桓: 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副所长
马向斌 :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副所长
栗英华 :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副所长
姜德元: 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侯占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姜佰文(辽源劳教所所长) 、范金鹏(辽源劳教所副所长)、刘家桓(辽源劳教所副所长)、马向斌(辽源劳教所副所长)、栗英华(辽源劳教所副所长)、姜德元(辽源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孔庆国(辽源劳教所原教育科科长、现二门门卫)、王志学(辽源劳教所原教育科科长) 、 梁X(吉林市劳教所教育队队长) 、韩竞(吉林市劳教所教育队队长) 、徐X(吉林市劳教所教育队队长)、崔X(吉林市劳教所教育队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3月12日、13日、14日,吉林市劳教所的狱警毫无人性的毒打侯占海,狱警用警棍猛击数下后,侯占海觉得胸内闷疼,喘气吃力,疼痛难忍,带着伤痛于2001年3月27日又被非法关押到辽源劳教所一大队,被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并受体罚,身体受到进一步摧残,后被迫害致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8/21557.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19/21628.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7121&crimeact=crime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57932.html
案例2
受害人: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孔庆同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
详细情况:辽源市劳教所狱警孔庆同殴打一位法轮功学员,使得这位法轮功学员被打得鼻口出血。狱警孔庆同利用迫害法轮功往上爬,不惜用重金贿赂有关领导,达到一己私利。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8/27/15439.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郭云庆、杜洪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辽源市劳教所狱警、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强制“洗脑”、殴打、体罚等。
详细情况:郭云庆、杜洪芳夫妻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多次进京和平上访,却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强制“洗脑”;在这期间,遭到了狱警们的疯狂毒打。郭云庆曾经被打得满身是血,当场昏死过去,还受到各种各样的体罚等等。由于郭云庆、杜洪芳坚持自己的信仰,2000年3月27日,辽源市劳教所绑架郭云庆进行强制“洗脑”,郭云庆受尽了各种折磨。郭云庆的妻子杜洪芳于2000年3月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判劳教1年;期间被强行“洗脑”,受尽了各种体罚和酷刑。2002年5月份又被吉林省公安局昌邑区分局绑架,在昌邑区公安局期间遭受毒打和各种酷刑,接着又被非法判劳教2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至今。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2/17/44717.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1073&crimeact=crime
案例4
受害人: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赵岩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孔某(教育科科长)、侯某(教育科科长)、韩某(三大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炮” 、体罚、用鞭子抽、关进铁笼子等。
详细情况:辽源市劳教所绑架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其劳教1年。一天上午9点半钟,狱警孔某把这位学员和赵岩叫到教育科,并施以法西斯暴行:先是拳打、“电炮”,后是以脚猛蹬猛踢,而且还连打带骂,打了1个多小时左右。当时屋里还有狱警侯某。下午1点多又把这2位学员叫到教育科。狱警侯某训斥他们几句话后,狱警孔某变本加厉地用“电炮”往他们脸上、头上猛打乱击,打得满口出血, 用穿皮鞋的脚往身上使劲地踢、疯狂地踹,用膝盖往肚子上猛击,用臂肘往心脏部位猛击,打得他们几次发昏。4月6日早8点刚过,三大队管教先后把他们叫到大 队管教室,队长韩某和三队出工的管教全在屋里,共5、6个人。队长韩×双手握着鞭子,狠狠地抽打他们,每一鞭子下去都留下一道血印,共打了15鞭 子,其中最狠毒的一鞭子打在脖子上,当时就把他们打昏了过去。不仅如此,还把他们关进禁闭室的铁笼子里锁起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5/48416.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2077&crimeact=crime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景荣、陈玉涛、王朝晖、刘庆华、李建军、李刚、李强、曹维波、刘廷龙、李义转、刘全新、张永文、赵岩、张纯志、赵连利、张顺龙、张顺洪、刘全兴、刘乐慧、孙环宇、陈增福、孟凡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姜德元(辽源劳教所管理科长) 、孔庆国(辽源劳教所原教育科科长、现二门门卫)、王志学(辽源劳教所原教育科长) 、张鸿飞(5大队队长) 、范xx(集教队管教) 、钟xx(所长) 、关xx(集教队队长) 、侯运涛(教育科科长) 、李永(管教) 、许高升(严管班班长) 、韩X(集教队队长) 、戴洪斌(狱警) 、王xx(管教) 、郭锐(吉林省辽源市煎熬教所驻所检查室主任) 、孙秋伟(吉林劳教所大队长)、姚xx(龙山区向阳总所指导员) 、王达平(向阳总所分驻所所长) 、辽源市公安局法制处恶人、高xx(分局政保科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电击、殴打、体罚、上绳等。
详细情况:劳教所狱警姜德元、孔庆国、王志学、张鸿飞、范xx,钟xx、关xx、侯运涛、李永、许高升、韩X、戴洪斌、王xx、吉林省辽源市煎熬教所驻所检查室主任郭锐、吉林劳教所大队长孙秋伟、 龙山区向阳总所指导员姚xx 、向阳总所分驻所所长王达平 、辽源市公安局法制处恶人、分局政保科科长高xx等,对被其处非法关押时的刘景荣、陈玉涛、王朝晖、刘庆华、李建军、李刚、李强、曹维波、刘廷龙、李义转、刘全新、张永文、赵岩、张纯志、赵连利、张顺龙、张顺洪、刘全新、刘乐慧、孙环宇、陈增福、孟凡强等施以非人、残酷的迫害;如使用电棍电击、殴打、体罚、上绳、威胁、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所谓的“保证书”等;狱警孔庆国曾用电棍电击刘庆华的头、脸、脖子等处,致使刘庆华满脸都是密密麻麻的疤痕;50多岁的张永文曾被电得昏倒在地上。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23597.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7551&crimeact=crime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景荣、曲洪奎、张维喜、刘端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志学(原教育科长)、宗长玉(原所长)、高广友(原管理科长)、石斌(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击、威胁、污辱、体罚、强制重体力劳动等。
详细情况:劳教所原所长宗长玉、原教育科长王志学、原管理科长高广友、狱警石斌等人,因犯贪污罪被法办,分别在东丰、石岭监狱服刑,有的被撤职。这些人在职期间,残酷地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刘景荣、曲洪奎、张维喜、刘端胜等。刘景荣被狱警逼迫在厕所的地上爬一整夜;曲洪奎被管教指使的劳改犯毒打得长时间不能行走;原教育科长王治学毒打张维喜,致使张维喜全身肿胀不能行走,两眼看不见东西,送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已断了两根;刘端胜等被狱警扒光衣服,双手反扣在暖气管子上,用电棍电全身;狱警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整天整夜的用“面壁” 、“开飞机”等方式进行体罚,还指使犯人用板子打,有时板子打断了,就换光缆棍打,边打骂、边威胁和污辱;还强制法轮功学员干重体力劳动。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20/21722.html#chinanews1220-12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7209&crimeact=crime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永久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孔某(教育科科长)、韩某(三大队队长) 等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击、毒打,用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详细情况:劳教所的狱警使用高压电棍电击、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近两年来该劳教所共劫持了30几名男性法轮功学员(不包括今年3月27曰劫持的吉林市来的15名), 经深入调查,狱警们对法轮功学员们用棍棒毒打、高伏电棍电击等酷刑迫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据可靠证据: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电棍击打,有的头部被击打得肿大;有的被击断了肋骨;有的被击断了腿;有的被击打后又吊了一天一夜。其中52岁的张永久,4月5日上午被带到教育科,科长孔某亲自对他大打出手,张永久被打得满口满脑袋都是血;教育科又指使三大队队长韩某,用光缆扭成的鞭子抽打张永久。张永久的后背几乎全是黑紫色鞭印,仅抽3鞭,张就昏迷过去,共抽了15鞭,昏迷3次,还用高伏电棍猛击张后背、腿等处,皮肉都击糊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6/48459.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建坤、曲红奎、刘景荣、张维喜、刘付安、刘瑞胜、张纯智、李常山、刘庆华、尹洪江、张永久、赵XX、刘全兴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辽源市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击、体罚、剥夺睡眠、强制劳动,至少1人被折磨致死,多人被打伤、打残。
详细情况:劳教所通过凶残的暴力方式,如毒打、电击、体罚、剥夺睡眠等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至少1人被折磨致死,多人被打伤、打残。从2000年5月至今,所有曾被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打压和迫害。刘景荣被强迫夜晚俯卧在走廊水泥地上,狱警指使犯人坐在他身上;张维喜、刘付安、曲红奎被迫强白天重体力劳动,夜晚被绑起来;刘建坤的身体已经被折磨得很虚弱,且被打成重伤,肋骨被打折2根,可是白天仍被强迫劳动,最终被迫害致死;9月末,张维喜被打得脑袋肿大,坐立不稳,胸肋疼痛难忍,经医院检查肋骨打折好几根;曲红奎右腿膝盖被打成重伤,右手中指指甲被铁管子打掉,下颌被打脱臼,至今留下残疾,吃饭都困难;刘瑞胜、张纯智等被电棍电得遍体鳞伤;张维喜、刘瑞胜、刘付安、李常山等均被超期非法关押;2001年3月上旬,狱警把刘庆华的衣服脱掉,用木板猛击猛砍其后背,还用电棍电击,刘庆华被电得遍体鳞伤;2001年4月上旬,尹洪江、张永久、赵x、刘全兴等6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管教残酷的用绳索、电缆线、电棍等凶器猛击,均被打得伤痕累累;张永久被打昏数次后关进铁笼子。后来,狱警将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押往辽宁省昌图县强制劳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6/48460.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孟洋琦、张戒山、张守生、陈明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志学(原教育科科长、现5大队队长) 、王成学(管教) 、姜德元(管理科科长)、孔庆国(教育科科长)、张鸿飞(5大队队长) 、范x(集教队教员) 、侯建华(教育科副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上绳、关小号(铁笼子)等
详细情况:狱警王志学、王成学、姜德元、孔庆国、张鸿飞、范x、侯建华残酷迫害孟洋琦、张戒山、张守生、陈明星等。2001年9月15日中午,孟洋琦(17岁,初中生)为抗议在辽源劳教所的非法关押而出走,不幸被追回,狱警王成学、姜德元、孔庆国、张鸿飞分别对孟洋琦施以暴行;狱警王成学拳脚相加,把孟洋琦打得面部血肉模糊倒在地上;狱警姜德元给孟洋琦上绳;狱警孔庆国用木棒凶狠地击打孟的肋部、后背、臀部、胳膊,造成孟多处青紫红肿,疼痛难忍;9月16日,狱警张鸿飞在管教办公室里殴打孟洋琦,抓住孟的头往墙上猛撞,致使其头上多处起包;9月16日,狱警张鸿飞在管教办公室里殴打孟洋琦,把孟的头往地上、墙上撞;9月17日下午,狱警范某用电缆线猛抽孟洋琦的左肩、后背、多次卡住其咽喉,使其几乎窒息,造成喉部卡破出了血印;9月15日中午,张戒山因同孟洋琦一起出走被追回关进小号笼子里,也同样遭到狱警王成学、孔庆国、姜德元、张鸿飞、范某的毒打;狱警们给张戒山上绳、卡其喉部、用木棒击打、用皮鞋猛踩头部、用鞋底抽肚子,致使张的头部肿大出血,浑身血痕,遍体鳞伤。法轮功学员张守生、陈明星因9月15日上前制止管教们的犯法行为,也遭到狱警王志学、侯建华、孔庆国的毒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0/19402.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又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三大队)、孔××(教育科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毒打、上绳、关小号(铁笼子)等
详细情况:辽源市劳教所采取了各种措施强制“洗脑”。对于清醒过来的法轮功学员,三大队韩××用光缆线拧成的鞭子抽打法轮功学员。据说在以前的强迫中,再坚强的法轮功学员也抗不住3鞭子。这次他还是想用这个酷刑对付清醒过来的法轮功学员。张又文挨打时,头3鞭有些痛的感觉,后来几乎感觉不到痛了。当抽到15鞭后背臀部都打烂了,狱警队长怕重伤致残,只好罢手。三大队没办法了,就把张又文交给教育科。中午,科长孔××喝了一顿闷酒,下午借着酒劲就大打出手,打累了叫工作人员擦血,包伤口,他躺在床上休息,血迹擦干了,他也休息好了,问张又文:“你还反弹不?”张说:“我心已定,你打死我也没用。”孔××气得脸煞白,又对张又文毒打了半个多小时,就这样打一会休息一会,一直折腾了2个多小时,张又文也没屈服,最后把他关进了笼子似的小号罚15天的禁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4/5222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9/6693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58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0/92480.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辽源市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强制“洗脑”、致残
详细情况:2001年3月27日刘君转所到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在辽源市劳教所期间遭毒打,强制“洗脑”1个多月,刘君被迫害到不能下地、皮包骨头、多次被打昏死,左腿被打折,至今留下残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6/82652.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52458.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丽娟、梁玉杰、李敏、李桂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辽源市劳教所狱警丁彩虹、郭××(狱医)、张晓辉、李桐(大队长)、朱丹(副大队长)、张涛(警员)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强制灌食、酷刑、电击、致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赵丽娟于2002年被第二次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辽源市劳教所第二大队。她经常在600多人就餐的公共饭厅喊“法轮大法好”而被殴打,截止到2004年9月1日,已经被加期90天。
梁玉杰,辽源市人,2002年被非法劳教在三大队,至今仍未决裂,被狱医郭××灌食,用开口器撬掉两颗门牙,强制躺死人床10多天,后转到六大队。梁玉杰绝食抗议迫害,又被狱警丁彩虹、郭××灌食9天。
李敏,通化人,2004年7月被第三次非法劳教。第一次、第二次在四大队受尽酷刑、电击,警员毒打,指使犯人毒打,不让睡觉。2002年绝食抗议迫害,在公安医院奄奄一息,劳教所仍不放人,声称:李敏如果死亡,不是劳教所迫害,是自己放弃生命。李敏抵制各种“转化学习班”,坐在地上被从四楼一 蹬一蹬拖下来,身上受伤后被转至六大队。在车间干活时被犯人夏京兰举报说在车间洪法,遭狱警张晓辉用电棍电击一下午,走廊里都能闻到皮肉焦糊味。
李桂玲,女,长春市大屯人,1999年第一次非法劳教,在六大队。李桐(大队长)指使朱丹(副大队长)、张涛(警员)3根电棍常时间电击她,被警方说成精神失常,释放回家。2002年3月5日长春不法人员大搜捕,李桂玲再次被非法劳教1年零9个月,加期5天后被送至兴隆山“转化班”强制“洗脑”1个多月,又被非法劳教1年。因为在饭堂600多人就餐时喊“法轮大法好”,被狱警丁彩虹指使犯人对其毒打。事后李桂玲找李桐说明情况,不应该打人,李桐对此事矢口否认,不承认打人事件的发生。
狱警丁彩虹纵容吸毒犯杨竟竟迫害法轮功学员。丁在小队会上公开说杨竟竟你不用干活,就帮我看好她们,看谁平时说话,报告给我,我收拾她。杨在小队车间不参加生产劳动,专横跋扈,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小队只有杨竟竟一个刑事犯,其余都是法轮功或基督教徒。对于杨竟竟的行为,很多人不满,反映至狱警丁彩虹。丁说:“她吸毒,你们也吸毒?对你们这些有信仰的人就要高标准严要求,杨竟竟她身体不好。”狱警丁彩虹拿减期为诱饵要挟学员拿钱减期;每次上级来检查,丁都找1、2个邪悟者帮其说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525.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59
15.46 贵州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7月8日 - 2004年12月7日
贵州省女子劳教所位于贵州省清镇市中八乡, 所长张xx。贵州省女子劳教所追随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任意毒打、辱骂、体罚,带脚镣、手铐,强迫做90度弯腰6天6 夜、关禁闭10天、罚转跑坝子50圈以上。劳教所使用法轮功学员作奴工生产,磨细小的人工宝石,每天劳动16、17个小时甚至到20个小时。 这里的一切管理方案方法甚至资料都是两套。一套是用来应付上级检查全是按所谓的文明条框编写的。而另一套就是如何实际地有效地管好利用好这些“摇钱树”。 新收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犯、队长顾新英身为警察,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严重侵犯人权,伤害人,侮辱人格与尊严。以下是贵州中八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张(所长)、顾兴英(新收队队长)、李(科长)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六旬老人被军训,严冬罚坐寒风中,热天太阳晒
详细情况:在贵州女子劳教所里,所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所后,必须经过2至3个月的所谓军训,不管年龄多大,不管身体好坏、能否坚持军训,都必须操练。法轮功学员有很多年龄偏大的,警察连60至70岁之间的老人也不放过。法轮功学员们经过一天的操练,站不稳,腿打颤。就在这种情况下,狱警不准其休息,继续操练。就这样,这些老人跟着在军训队列里跑来跑去,直到军训验收合格才能过关。有些军训不合格者,还得跟着下一批接着操练。每天吃饭前报数,有一人报错,大家都得罚报。有一次,站着罚报了2、3个小 时,一法轮功学员站不住,当场昏过去。 他们每天除了睡觉时间,其余时间全部坐在操场上。热天太阳晒,严寒的冬天,警察们坐在生着火的屋里,法轮功学员在户外被寒风吹得脸上、手上、脚上长 了冻疮,有时冻得全身打颤,而且坐着不准随便乱动,甚至上厕所都是限定时间的。早上7点半左右坐到指定地点,要到10点半钟才统一上厕所,而且只有10分钟,如果碰到参观的时候,有时要到吃饭时间才能匆匆忙忙上一下厕所。有的学员来例假,由于不能及时去厕所弄脏了裤子。有一天晚上刚清点完人数,一学员抓紧时间上厕所,还没解完,巡逻大叫回班,这学员等解完再出来,即遭到警察的训斥。为了节约用水,劳教所规定每个班(20人左右)只能一次用4桶水(塑料桶),每天只能用水3次,其余时间一律不准用水。法轮功学员只好用少量水漱口、洗脸、洗脚,再把洗脸洗脚水留下来洗衣服,所有用过的废水还得留下来冲洗厕所。学员们提出自己出钱,要求放宽用水量,能在天热时有水擦洗一下身子,然而警察们不予理睬。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7/4/32796.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带脚镣、手铐,毒打,禁闭,烈日下暴晒,辱骂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坚持学法炼功,为此经常遭到警察辱骂体罚。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带上脚镣、手铐,有的被强迫做90度弯腰形6天6夜,不背监规就被体罚在冬天室外跪水泥柱子3个多小时,警察只要知道有人炼功、学法,他们就个个大打出手,还叫来专业打手拳打脚踢;除此之外,有的还被罚关禁闭(厕所间),吃睡都在地上,每天只给吃一餐饭,禁闭时间10天;有的被罚转跑坝子50圈以上,如有跑不动摔倒在地的,就用其他人来拽着跑;有的被罚用大绳子捆绑在烈日下暴晒长达5个小时之多;也有的被罚站立室外一整夜;还有的被罚用手抱着头起立下蹲1000多次;甚至有的被罚做青蛙跳动作跳着走;炼功的法轮功学员还遭到吸毒犯的任意毒打、辱骂,警察还给打人的吸毒犯减期奖励。在劳教所不许法轮功学员互相在一起说话、吃饭,每天被强迫劳动时间18至20个小时。警察找来“马三家劳教所” 的邪悟“帮教转化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61.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张xx(所长)、顾兴英(新收队队长)、李剑莹、李xx(科长)、谢xx(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劳教所每天都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不服从就酷刑折磨,用各种手段迫害他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9/17212.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辱骂毒打
详细情况:现在新收队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正在关禁闭,好几个法轮功学员遭到辱骂毒打。近半年被绑架入所法轮功学员全住在新收队的三楼。几个月来,她们被强迫不准出入宿舍门,不准下楼进餐,不准到卫生间洗漱、洗澡、洗衣服,不准上洗手间。每天由“包夹”看管人员给她们打一桶水,吃喝拉撒全在寝室进行。需要大便时须由“包夹”人员去向警察报告,拿“入厕牌”才能去,而且必须是单人去。这样一来,很多法轮功学员不敢多喝水,甚至也不敢吃饱饭,有的甚至几餐只吃一顿,应有的人权与自由被剥夺。她们住在有几十人的吸毒人员寝室中,无任何隐私权,这是对她们尊严与人格的严重侵犯。新收队队长顾新英多次打骂法轮功学员,她身为警察,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严重侵犯人权。一法轮功学员拒绝军训被她毒打;另一法轮功学员拒绝做广播操也被打骂;一法轮功学员在所谓的选举人大代表时弃权也被她打骂,还罚面壁3天;她经常用各种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劳教所,劳教人员完全变成了赚钱的工具, 每天劳动16、17个小时至20个小时。有的阶段,为了完成摊派的生产任务,很长一段时间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2、3点钟。许多人疲惫不堪、疾病不断。如二大队一中队,晚上加班到11、12点钟,完成不了任务的不能睡觉,被体罚、罚站面壁,有的站到天亮,次日中、晚餐一点空隙时间也被罚站。如果不小心丢失或磨坏产品的,就要被迫赔钱,有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少则被赔几十,多则几百,有的人累计多达几千元。警察们的奖金每月就是好几百,年终奖八、九千到上万元。劳饭也是限量不能充饥。劳教所不准法轮功学员反映问题,不能向亲人诉说实际情况,否则就被加期。有几个人因如实向亲人说了情况和写信给亲人说实情,就被加期两、三个月,而且还被警察和警察指使的吸毒人员毒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3/12/26505.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唐礼芳、吴泽秀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贵州省女子劳教所、贵阳威清派出所
基本犯罪事实:唐礼芳、吴泽秀被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唐礼芳、吴泽秀于2004年初在贵州清镇市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并被贵阳威清派出所警察送进贵州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70039.html#chinanews-20040315-30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6
15.47 上海市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 - 2004年9月
上海市女子劳教所位于青浦区市郊,成立于1999年7月,信箱:701408 邮编:201701。刚成立时是专管队,2001年9月后又改为五大队,五大队分9个组,后又增加1个组,每组约有16人,房间约有20平方,最多时有20人为1组;是专门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集中营之一。上海女子劳教所不法官员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经查实,劳教所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伤、致残。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吊铐、高强度劳动、减少睡眠、甚至长时间剥夺睡眠、长期严管、 长期面壁站、长期罚坐、关禁闭室、不让上厕所、夏天让蚊虫叮咬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桂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强度、长时间强迫劳动,恐吓、威胁等精神上的折磨
详细情况:长期高强度的身体和精神上折磨,致使马桂林被关押期间得了癌症,不久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39265.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3232.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柏根娣,上海石化系统的员工,曾是部门经理,家住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街道乐山新村石油大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保卫处(也叫公安处),上海公安局文教保卫分局、徐汇公安、劳教所五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超负荷劳动、侮辱殴打、长时间吊铐、吃囚菜
详细情况:柏根娣曾于99年7月24日在8万人体育场集体炼功,而被视为所谓组织者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每天劳作18、19个小时,仍完不成订额,在高达40度以上的环境中,几十天不让洗澡,不让换衣,浑身散发著污秽的气味,蚊虫、蟑螂也成了“惩戒”。2001年10月释放,但仅3个月后,柏根娣在讲真象中又被非法抓捕,于2002年2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之后始终处于被“严管”之中,每天被迫超强劳动,吃囚菜(仅一个蔬菜),不许接见,不许通信,曾2次被长时间吊铐多天。大队长许诘诘狂称:劳教所的大门永远敞开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4/8413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5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3.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文英,40岁左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徐汇区看守所、劳教所四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体罚、面壁、关小号、关禁闭室、毒打、长时间吊铐、折磨受害人至神志不清仍逼写不修炼保证
详细情况:陈文英2000年7月因进京上访被徐汇区看守所刑事拘留1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1年半,关押于劳教所四大队,期间被施以酷刑折磨,如毒打、面壁、关小号、关禁闭室、因看经文被吊铐 (吃饭别人喂、大小便都不松开)。2001年3月,陈文英已被折磨得神志不清,不能认人,劳教所仍然逼著她写材料、写“保证”,不写不让睡觉,一直到期满才放人。出来后在精神病院住了2个月,身体变形,医生确认是患了精神病,医药费花了7千多元。被劳教期间,家中只有一个刚上初中的女儿,孤苦伶仃无人照顾。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5/11086.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38.html#chinanews0322-9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余培英,70岁,家住上海闸北区中兴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蒋丽琼(音)(劳教所五大队狱警)、长宁区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关禁闭室、长时间罚站、长期罚坐、限制上厕所的时间和次数
详细情况:余培英曾被非法劳教2年,是劳教所年龄最大的一个,2001年11月狱警蒋丽琼(音)为了迫使余培英放弃修炼,把余培英关进禁闭室,坐在20公分高的小板凳上,两腿并拢,手放膝上,挺直腰杆保持一种姿势静坐十几个小时,致使余培英手脚冻得发紫发黑长满冻疮,同时不断的忍受著劳教人员的恶意挖苦和谩骂,身体素质急剧下降:如眼球出血、胸部闷痛、咳嗽、痰中带血、吐鲜血、血压升高至185-110、心脏早搏、臀部严重溃烂,在身体和精神上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折磨。2002年8月因拒绝回答“每日一题”,被长时间罚站不动,从起床到晚上10点,持续到10月15日为止。后来劳教期满于2003年释放。2004年4月长宁区警察再次非法抓捕俞培英并关押于上海长宁区看守所,俞培英可能被作为“第一被告”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04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3232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3p.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迎,女,33岁,家住上海,1992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在上海中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上海市“洗脑班”、上海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三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灌食、吊铐、关小号、强迫超负荷劳动、长时间坐小板凳、精神折磨
详细情况:李迎2001年1月李迎被非法抓去“洗脑班”关了4个月,后来被单位保释出来。同年10月16日,去杭州出差时再次非法被抓,在找不出任何法律条文支援非法劳教2年时,模糊地写上“其他”二字。在长达2年的迫害中,狱警使用了各种野蛮手段,如: 大冷天吊铐在牢房3天3夜,全身失去知觉、强迫长时间做工至深夜(2002年6月份左右一直到2003年4、5月一直在加工出口到意大利的半成品)、单独关小号半年、反复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录影(一天长达15个小时)、长时间坐小板凳、不准交谈,进行精神折磨。在澳州及各界正义人士、法轮功学员的不懈呼吁下,于2003年11月29日获释抵达澳洲国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8/77245p.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24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61586.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管龙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子劳动教养所、许诘诘(五大队大队长) 、蒋丽琼(五大队狱警)、狱警李卓林、吸毒犯王杏娣、犯人屠炳菊
基本犯罪事实:长时间吊铐、受冻、用臭尼龙袜塞进嘴中、精神折磨、双手被绑带铐在床架上
详细情况: 2001年9月19日,于发放“天安门自焚真象”传单时被非法抄家,被诬陷为“扰乱社会治安”而被强制劳教2年。2001年11月,由看守所转送到上海市女子劳动教养所,到2002年1月中旬,又被转到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专管队”(五大队)。2002年9月底,在劳教所里写了严正声明,声明一切违反法轮功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声明写出后,管龙妹被送进严管组,有一次被押到四楼其他大队的空房子里,大队长许诘诘和狱警李卓林亲自指挥,以“飞机式”悬空反手将管龙妹吊在北窗窗栏上,并把窗户全部打开(时值11月底初冬)受冻,连吃饭、撒尿都不放下来,都是吊著进行的。第一天被吊了11个小时,期间吸毒犯人王杏娣用臭尼龙袜塞进管龙妹嘴中以免她喊叫,并与犯人屠炳菊用各种不堪入耳的脏话、栽赃陷害、污蔑法轮功等进行精神折磨,晚上躺在床上,双手被绑带铐在床架上,小解也不让下床。第二天,在狱警蒋丽琼(音)的指使下又连续吊了8个小时,晚上仍铐在床上。第三天,关进禁闭室,经过了这一场惨无人道的折磨,管龙妹体重从120多斤的身子,一下子瘦得剩下皮包骨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31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04p.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蒋新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洗脑班”、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监控、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蒋新霞1999年7月进京上访,被捕后被认为是上访的组织者,而遭受了疯狂的迫害。三年来,一直在警察的监控中, 2002年下半年,警察诡称蒋新霞散发了法轮功真相材料,对她无理抓捕,并将蒋新霞判劳教关押于女子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0/4488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3/30660.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吊铐六天六夜、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张英, 2002年被非法关进劳教所后因不背叛信仰,狱警派和她同校的同济大学的背叛者给她“洗脑”,之后,她被拉到二大队吊了6天6夜,胖胖的身体一下消瘦下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3.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小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人身攻击、百般侮辱、强制“洗脑”,导致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李小英,她和丈夫从贵州来上海开裁缝店谋生。因不放弃修炼,2002年10月被关押在严管组里,受到同监房的劳教人员的迫害、摧残,轮番“洗脑”,同时人身攻击、百般侮辱,导致精神失常。她的一个3岁大的女儿也不知下落。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53.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04.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伯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在外地被抓,遭到劳教所狱警拳打脚踢,从一处踢到另一处,再用脚踹她。从2002年10月15日到2003年1月解教一直关在严管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04.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廖小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劳教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不让说一句话、言语污蔑辱骂、强制劳动
详细情况:廖小明2002年10月被关押在严管组里,监视她的劳教人员不让她说一句话,后来她就变得什么话也不能说了。有一次她尿急,因站久了肢体麻木而尿了出来,便遭到劳教人员的讽刺挖苦和辱骂。后来,她被送到其他大队进行强制性的密集型劳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04.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付晓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口市海甸派出所、海口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上海女子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高强度劳动、减少睡眠(甚至完不成指标不让睡觉)、长期严管、长期面壁站
详细情况:2001年5月4日,付晓红在海口市被海甸派出所强行从住的房子里抓走,并非法关押在海口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在上海女子劳教所里,除了酷刑胁迫外,狱警还采用高强度劳动、减少睡眠(甚至完不成指标不让睡觉)、长期严管、长期面壁站来持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付晓红(超过2个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3232.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4/12101.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蔡玉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上海女子劳教所、龙柏居委会、龙柏派出所、青浦劳教所“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非法关押、体罚、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蔡玉芳,家住闵行区,曾三次被非法关押。第三次是2000年10月份去北京再次上访,被上海警方押回,非法关押在青浦劳教2年半。在此期间遭受了许多迫害,包括对身体的体罚、逼迫其丈夫与其离婚、老母亲去世也不许见最后一面、不让儿子与其见面等。于2004年3月1日又被龙柏派出所绑架,据悉当天龙柏居委会曾一度要找蔡玉芳谈话,企图让其放弃修练法轮大法,遭到拒绝。居委会找到当地派出所人员在她家附近蹲坑,等到晚上由于亲戚有事找她,一开门就被警察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上海青浦劳教所“洗脑班”内。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7/7019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2/70596.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郭纯茹、汤秀芳、立钱华、崔玉敏、李金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吊铐、电击、强制洗脑、严管、关小号、平绑在床上
详细情况:劳教所狱警常以“飞机式”悬空反手(双脚离地)吊 铐的酷刑逼供、威胁、逼迫学员保证不炼功、逼写“决裂书”,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吃饭、撒尿都不放下来,都是吊著进行的。此酷刑使人无以名状地疼痛,如万针扎在颈背和肩臂上。遭受此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郭纯茹(因炼功被吊4天,大便拉在身上)、汤秀芳(用电警棍电嘴和手,被吊了24小时)、立钱华(因炼功、看经文被吊两次,超过3个月被严管)、崔玉敏(因炼功被吊铐)、李金玉因不配合强制“洗脑”,被长期严管、关小号、平绑在床上多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3232.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蔡仓妹、何莉华、吴秋蓉、王明子、陈琴芳、严美珍、谈家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蒋丽琼(音)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严管,高强度劳动、减少睡眠(甚至完不成指标不让睡觉)、长期面壁站、关禁闭
详细情况:2001年7月4日至9月4日,被送至“严管组”的法轮功学员有蔡仓妹(不戴劳教证)、何莉华(不说话,不写保证书)、吴秋蓉(声明作废在看守所写的“决裂书”)。在严管组里,不许说一句话,日夜备受煎熬。夜12时睡觉,晨5时起床。实际上不是睡觉而是喂大群的蚊子,这是狱警的整人手段之一。法轮功学员陈琴芳说一句“我们是修炼”的话,就被狱警蒋丽琼(音)指使吸毒犯人拖出去关严管组。严美珍、谈家祯被关禁闭1个多月,强迫听造谣的录音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30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5462.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50
15.48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1日-2004年9月21日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和平滩一号,所长王文智、田力(电话:7763000)。劳动教养是中国大陆独有的改造人的方式,被关押进去的人不需要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实为独裁者逃避法律、不遵守国家宪法、镇压人民和异己的工具。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罚站、强行灌食、吊铐、蹲式背铐、“大背吊”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已知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被甘肃省第二劳教所迫害致死。
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遗像:
犯罪嫌疑人:
恶人姓名 | 职称 | 单位 |
王文智 | 所长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田力 | 所长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潘琴 | 副政委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杨德兰 | 女子大队队长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王永红 | 二中队指导员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范仪容 | 女子大队一中队长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段玲 | 管教队长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卜琪 | 狱警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王艺欣 | 狱警 |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武红霞 | 警察 | 天水北道区公安分局政保股 |
冯继堂 | 警察 | 天水北道公安分局政保股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文瑜,女,53岁,甘肃省天水市铁路医院退休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甘肃省第二劳教所狱警,卫生所长,冯继堂(天水北道公安分局政保股),高xx(警察),武红霞(天水北道区公安分局政保股)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关禁闭、戴铐子、罚站,连续多日不让睡觉,“大背吊”酷刑,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刘文瑜1999年12月底进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拘留半个月,罚款4000元,2000年12月只身去天安门,向世人讲“法轮大法好”,接送回来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被劫持进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刘文瑜在监狱里因不向迫害他的人妥协,绝食,被插管灌食导致胃大出血,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回来后北道区不法人员又不断的登门骚扰,在2004年2月被迫害致死。
在1999年12月底(大约时间),刘文瑜第一次去北京上访,被关押在天水驻京办事处的地下旅社。后由天水北道公安分局政保股的冯继堂押送至北道行政拘留所,强行罚款4000元。
第二次在2000年的12月,刘文瑜直接去了天安门广场,向天下人讲“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又被抓,关押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9天。被原工作单位接回后关押在天水北道区行政拘留所30天。
2001年1月20日刘文瑜被绑架至“洗脑班”(桥南戒毒所),并绝食抗议,于腊月28日被释放。2001年3月17日(大年初二),刘文瑜又被从家绑架到行政拘留所,直到2001年3月19日被非法判劳教2年。
从被押送到劳教所的第一天起,刘文瑜就开始绝食抗议这种非法迫害。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二中队的狱警就采取各种野蛮残忍的手段给我们灌食,因为次数太多,记不清,只记得最长的一次是15天。
二中队的狱警每次给我灌食时,都指使劳教犯人。第一次由十几名劳教犯把刘文瑜抬到大队院外的一间平房里(理发室),手脚全被绑在椅子上,卫生所长亲自将管子从鼻子往胃里插。在他插的过程中,刘文瑜始终不配合。有时用牙咬断管子,他就把管子从鼻子到口里来回扯动,不知反复插了多少次,都没达到目的。一次,狱警把刘文瑜绑在卫生所的一张铁条床上。这床宽约1米多,长约2米。床面分别由数根宽不足10公分的铁条间距不到10公分均匀的排列而成,又用床单布条将刘文瑜固定在床上。将刘文瑜与床搬到中队的活动室,指使犯人坐在刘文瑜的腿关节处,肚子上,换了一个高姓的警察,用比上一次还粗的胃管,插进去又拔出来。残酷的折磨使刘文瑜口、鼻腔全是血,血顺着嘴往下流,流了很长时间。由于无数次的残酷灌食,致使身体十分虚弱,消瘦。以后再灌食时犯人直接在警察的现场指挥下,用平时刷鞋的刷子把撬开嘴往里灌,牙被常常撬得流血不止。
2001年7月份,中队对法轮功学员的饭量减少,有的只有平时的三分之一,这时,每天干的活是挖土方,甚至把最重的活让法轮功学员干。刘文瑜绝食抗议这种违反人权的行为。中队长迟迟不答应。一天,刘文瑜被叫到中队长办公室,那里有3个警察(两女一男),其中有一个叫武红霞的是天水北道区公安分局政保股的。劳教所的人将刘文瑜交给这3个人之后离去。那个男警察拿了一根木凳子腿开始审问刘文瑜。让刘文瑜说出北京一法轮功学员和一台电脑的事。刘文瑜说不认识,男警察就用凳子腿往刘文瑜身上戳,武红霞抽刘文瑜的脸。还逼刘文瑜在他们提前写的材料上签字,刘文瑜拒绝了。后因狱警在公开场合污蔑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刘文瑜高呼:“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就被他们随意的关禁闭、戴铐子、罚站,连续多日不让睡觉,20多天不分昼夜的站着下来,腿肿得象灌了铅似的,抬不起,也无法打弯。
一次在礼堂开会,有人污蔑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刘文瑜就喊了:“还我师父清白”的口号,狱警对刘文瑜动用了一种酷刑叫“大背吊”。就是将双手反背身后,又将两手用铐子铐在号子里1米8左右的床架最高处(上层),双脚离地一尺有余。汗珠一滴一滴的往下滚,也不知过了多久,汗珠不滴了,这时浑身、肩膀、手脚疼痛难忍。在一次被狱警蹲背铐20天后,又连续2天不准睡觉,都神奇的走过来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9/7348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6/47778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桂兰,63岁,天水市北道区213厂的一位退休职工,高级工程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文智(所长)、田力科长(现为所长)、王永红(二中队指导员),段玲(管教队长),吸毒人员陈小军、马燕、刘波、何丽等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殴打、“洗脑”、逼写“转化书”,关“严管室”,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2年9月25日,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劫持法轮功修炼者陈桂兰。在被劳教所女子大队诊所检查过身体后,站在诊所门旁,必须体罚到下午6点全大队吃完饭,才允许进组,她大概下午1点左右进劳教所的大门,站了近2个小时。王永红(二中队指导员)在吃完晚饭后,又重新对她进行罚站。并且让值班员和班组长(均是吸毒人员)轮流监看,不许她添加衣服。直到晚上9点全中队集合完,狱警才允许她进组(号室)。当时她被分到“严管室”。第二天吃午饭时,只见她在吸毒人员何丽(她的监控人)的监护下打过半个馒头,之后她再未走出过“严管室”的门。吃完晚饭,全中队突然集合,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污蔑大法的材料。陈桂兰被马燕(吸毒人员)一手摁着腿,一手抓住头发,坐在队伍最前排。王永红主持念材料,并时时训斥陈桂兰是否在听,让她抬起头。头发蓬乱的陈桂兰显然是遭受了1天1夜的折磨(在组里面壁站了2天1夜),坐在地上直喘粗气。但此时马燕揪着陈桂兰的头发使劲将头往起拔。
晚上9点集合,陈桂兰被吸毒人员陈小军、马燕、刘波、何丽等从地上拖着出来。当时是指导员王永红和管教队长段玲值班。王永红命令陈桂兰集合必须报数,只听陈桂兰喘着粗气用微弱的声音说:“我以前有过心脏病,现在我心脏跳得很厉害。”王永红大骂:“老东西,装什么,不想报也得报,值班的,必须让她报出声来。”值班人员(拖她的几个吸毒人员)尤其是陈小军,一手揪头发,一手用指甲乱掐,直到陈桂兰用嘶哑而又微弱的声音喊:“72”,王永红和段玲才在哈哈大笑中命令解散。陈桂兰又被她们拖回了“严管室”。
这两名管教可能担心她们残酷而又卑劣的无耻手段被其他法轮功学员知道,当天夜里,在王永红、段玲的指使下,几个值班的又将陈桂兰拉到二中队房后面的监道里(墙院和号室之间的空地处)继续进行殴打。她若不写所谓的“转化书”决不罢休。一阵惨烈的殴打声和惨叫声还是传到了邻近的号室里。直到夜里2点多,大队的大门突然打开,开进了一辆白色的救护车。第二劳教所当时的王所长和田力科长(此人因暗中指使各队长对法轮功学员施尽暴行而捞取政治资本,现被提升为所长)等一行人在院子里叫嚣着,乱成一团。不一会,救护车驶出门外。在2002年9月27日,在甘肃省第二劳教所陈桂兰三天内就永远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据有关人士透露,当通知陈桂兰丈夫到二所处理后事时,其丈夫发现妻子身上有明显的青、红紫斑痕,当时提出予以拍照,竟被无理拒绝,而二所提出不允许将其遗体运回家乡,更不许亲自火化。最后,由二所将其匆匆火化了。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70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1/48364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文智(所长)、潘琴(副政委)、杨德兰(女子大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带手铐,整夜不让睡觉,不让吃饱饭,24小时严密监控
详细情况:甘肃省第二劳教所狱警对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经常关禁闭、带手铐,整夜不让睡觉;给的饭菜只是那些犯人的一半,背地里唆使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指使普教人员以一对一的形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24小时跟踪式的监控,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言行。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23/18466.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17/36676.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范俊草、刘文俞、张芙蓉、何慧琴、翟凤池、刘小明、王玉霞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王永红等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剥夺睡眠、高压电棍电、吊铐、蹲式背铐、强行灌食、关禁闭室、迫害残疾人、毒打
详细情况:2002年3月至4月,甘肃省第二劳教所狱警连续47天让法轮功学员范俊草在凛冽的寒风中罚站,从晚 9点半到凌晨3点,甚至通宵。第二天,狱警强迫她照常出工、军训等。有一次,狱警用电棍电范俊草的臀部和大腿,致使其腿青紫、臀部青紫肿痛。狱警9次把身高1.4米的范俊草吊铐在1.8高的铁床架上,最长一次达十几天。铐子吊得勒进手腕的肉里,血肉模糊。还有一次,狱警将她蹲式背铐8天,也就是把这个老太太的双手背到身后,再让她下蹲把双手向左右两侧拉开比身体还宽一些的距离,将双手相向扣在底层床架的低档上,这样只能非常吃力地蹲或跪在地上,无法站起来。狱警给法轮功学员刘文俞强行灌食,每次用鞋刷子把柄撬开她的嘴,致使她满口流血,喉咙被捅破。2001年9月,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张芙蓉关进了禁闭室数天。2002年1月,狱警把法轮功学员何慧琴、翟凤池等蹲式背铐数天,期间,不准她们闭眼,不准坐在地上,不准跪。法轮功学员刘小明是残疾人。天气寒冷时,狱警强迫刘小明在室外冻着。狱警还强迫她出工干活。有一次,狱警把刘小明吊铐在床架子的最高处2天多。还有一次,狱警吊铐刘小明一个星期。狱警王永红有一次把法轮功学员王玉霞吊挂在1.8米高的床架子上,使其脚尖无法挨地。狱警经常唆使犯人背地里打骂王玉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17/36676.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玉梅、范俊草、古玉玲、李翠红、刘文渝、苏玉萍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卜琪、王永红、王艺欣(音),吸毒犯李玉萍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干苦力、毒打、高压电棍电、罚站、暴晒、吊铐、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甘肃省第二劳教所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干苦力。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扎筷子、数筷子、打包、装卸车,长达十几个小时。吸毒犯每天罚法轮功学员古玉玲夜里值班2小时。消毒药水没有生产厂家、配方,几个月下来,使法轮功学员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吸毒犯李玉萍多次背地里毒打法轮功学员范俊草。2001年6―7月份,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平地、拉土、背土、拣石头,一刻也不准休息。在重体力劳动的情况下,每天只给法轮功学员半个馒头和二两汤面。2001年6月,狱警罚法轮功学员苏玉萍站到太阳底下曝晒了3天,人被晒得晕过去。狱警王艺欣(音)将苏玉萍用电警棍电醒,然后戴上手铐吊挂4个小时,放下后又铐在床架上7天7夜。有一次,狱警把法轮功学员李翠红戴上手铐挂了起来。2002年元月,狱警把法轮功学员王玉霞吊挂了8天8夜,上身只让穿一件毛衣。2001年8月,狱警指使给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灌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7/30/3406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7/41152.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翟凤慈,女,现年50岁,甘肃省天水市星火机床厂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甘肃省天水市狱警冯继堂,甘肃省第二劳教所所长田力,中队长范依容(同音)
基本犯罪事实:“包夹”,殴打,太阳晒,不让吃喝,“蹲背式”折磨,强制“洗脑”,罚款,腿、双膝变形、手变形
详细情况:2001年3月19日翟凤慈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在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一中队。她被和吸毒犯人关押在一起。女子大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是层层“包夹”监控的方式。就是所长、大队长都负责各自的中队长,各警察(也称队长)负责各自的班组长(吸毒犯人),班组长(也称牢头)负责“包夹”具体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吸毒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行24小时监控,睡觉、吃饭、上厕所、外出干活、走路、站队、左右前后都是吸毒人员监控,连晚上睡觉也要专门派值班人员守护到天亮。另外,就是对具体承担“包夹”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实行与其劳教期限挂钩(3分为一天),加分者提前解除劳教期,减分者延长劳教期。警察有意教唆或指使吸毒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甚至直接参与。大白天放下窗帘,在牢号里打、罚。公开叫法轮功学员站在盛夏的太阳下曝晒,一站好几天,不让吃喝。在一次大会上,所长田力公开诬陷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翟凤慈与其她法轮功学员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田力气急败坏,指示犯人将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全部戴上铐子,使用更残酷的手段“蹲背式”折磨法轮功学员,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双腿跪蹲在高低床的下层地面上,下层床面(加上被褥子)高度距地面60--70公分,把翟凤慈的胳膊背到身后,再分别从左右两侧的床头空格处拉进去,胳膊之间的间距约三尺左右,将两手腕对铐在一起后,再将两手放置床面。这样造成她无法直腰、仰头,脚不能着地,只能靠脚尖的一点力量支撑全身。当时感觉肩膀就象被人掰断一样剧疼,全身不管哪儿一动,手铐就越扎进肉里,7天7夜,剧烈的疼痛几乎使她窒息。那时她双膝磨破(有时跪着坚持),双脚半截鞋磨开花,脚趾变形。她被折磨得呕吐、气息奄奄。劳教所的狱警不但从肉体上迫害法轮功学员,还从精神上强制洗脑迫害。每周进行所谓的“上课”,看、听、讲的都是诬陷编造的谎言材料、电视、录像,另外,还专派犯人不停的给法轮功学员做所谓的“转化”,采用吊、打、罚、不让睡觉、干超时限苦役等各种残酷手段,妄图动摇法轮功学员的正信正念。狱警给翟凤慈铐上铐子,直至她休克。在最后一个星期里,劳教所的狱警给她强行灌药,她那时已是吃啥吐啥,躺下起不来。中队长范依容(同音)还不时的在后半夜值班时转找她“谈话”,翟凤慈已听不见说话声音,不时呕吐、休克,范依容才说明晚再说。在劳教所经历了2年零2个月的折磨,现在她的双腿膝关节已严重变形肿大,双手变形,生活不能自理。在她遭受痛苦折磨的同时,她的女儿翟荣炫也因为和她一起到北京上访而被大学开除,流落在外,无人照管,年迈70岁的哥哥因上访遭毒打,罚款数万元,姐姐被非法关押、拷打、罚款数千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5/7310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1/47952p.htm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甘肃省第二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超时间、超负荷干重体力活,精神“洗脑”迫害,逼着写“转化”书,毒打、体罚、吊铐、关禁闭、不让睡觉、关严管室等
详细情况:2001年3月9日凌晨在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不告知家属,也不告知本人,把法轮功学员押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男6人),又称平安台劳教所,9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送到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安宁区和平滩一号)。在甘肃省第二劳教所环境恶劣,法轮功学员白天被强制干重体力活,而且超时间、超负荷的干,有时甚至干通宵。晚上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资料等,对学员进行精神“洗脑”迫害。逼着写“转化”书(就是逼迫学员放弃信仰)之类的“四书”。对不配合的法轮功学员采取毒打、体罚、吊铐、关禁闭、不让睡觉、关严管室等残酷手段折磨。有一次,大家集体炼功时,甲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的口号,被狱警把双手吊铐在室内双层床架的最高处(约1米8左右),这期间甲绝食抗议。3天后,狱警指使几名犯人把甲压在卫生所的一张铁床上(监管场所用来绑犯人的一种酷刑床,每根不足10公分宽的铁条,间隔10公分左右,整齐排列组成平整床面,上下能活动),甲的头、手、腿、脚,全被犯人压着,动不了。他们捏住她的鼻子,用平时刷皮鞋的刷子把,撬开嘴往里灌,突然一块糊状的面疙瘩一下吸入气管内,猛觉得气憋得要窒息一样,这时忽然想起师父,就感觉有人把我拉起来一样,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使我猛的一下推开压我的犯人,“呼”一下坐了起来,气也顺了,呼吸也畅通了。犯人面对甲的举动,表现出惊慌、害怕、沮丧。犯人停止灌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8/76623.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3
15.49 甘肃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1月1日-2004年9月12日
兰州平安台劳教所(也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劳教所的狱警们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3),多名法轮功学员致残。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兰州平安台劳教所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暴打悬吊、不让上厕所、野蛮灌食、长时间剥夺睡眠、强迫超强度劳动、毒打、捆绑在硬床板上、每天晚上在外面整宿罚站、头发被拔掉,衣服被撕烂,浑身青紫,背铐于床头,不能直立,不能蹲坐,扯住头发往墙上撞,双手被铐在柱子上成大字形状站着,24小时不让睡觉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主要犯罪人员:
马武 | 大队长 | 戴文琴 | 大队长 |
康世成 | 副大队长 | 敬雪峰 | 教导员 |
王文昌 | 指导员 | 王亚丽 | 一中队长 |
王生民 | 副指导员 | 胡XX | 二中队指导员 |
包平 | 带工队长 | 李小静 | 三中队长 |
王育民 | 带工队长 | 柳XX | 指导员 |
胡帅林 | 狱警 | 高天丽 | 分队长 |
李晓婧 | 队长 | 刘生 | 分队长 |
敬雪峰 | 指导员 | 刘玉荣 | 分队长 |
谷艳玲 | 管教 | 赵丽 | 分队长 |
戴XX | 管理科长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侯有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侯有芳于2001年8月中旬被非法送往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劳教,2002年11月29日在平安台劳教所被迫害致死。死时体内大量出血,肋骨、盆腔严重骨折,内脏严重损伤。遗体直接被平安台劳教所送往华林山火化场。据悉,平安台劳教所为防止此事泄露,立即将参与虐杀死者的部份警察调离原单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5/4100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6578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5091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欧阳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兰州平安台劳教所使用非常残酷的刑罚虐待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26日欧阳伟被酷刑致死,欧阳伟死前曾揭露,平安台劳教所的狱警指使犯人暴打他的头部。据目击者观察,欧阳伟两手手腕均有针眼,不知所打何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4/40958p.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延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武(大队长)、康世成(副大队长)、王文昌(指导员)、王生民(副指导员)、包平(带工队长)、王育民(带工队长),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其他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宋延昭于2001年5月 在兰州平安台劳教所被狱警酷刑迫害致死。据报导,打死宋延昭的凶手是中队指导员王文昌,他将宋毒打至眼睛青紫,几乎失明,并指使他人用背铐将宋挂在两米高的铁床架上,吊了整整一夜,宋延昭两手腕被铐齿锯破,鲜血直流,王文昌仍不罢休,指使犯人毒打宋,致使宋延昭肋骨被打断,遍体鳞伤,最后含冤离开人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4/40958p.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福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胡帅林等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折磨,白天黑夜不让睡觉,残酷殴打
详细情况:兰州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福龙并残酷折磨他。白天黑夜不让睡觉,管教胡帅林等把王福龙绑成大字型,用两个高架床,上下拉,残酷殴打,脸部被打得不能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5/14/5030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5/36127.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田菊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晓婧(队长)、敬雪峰(指导员)、陈小红(吸毒犯),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其他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吊在门框下劈头盖脸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 平安台劳教所队长李晓婧,敬雪峰迫使陈小红等多名吸毒犯对田菊红进行4天4夜的残酷折磨。第一天晚上,她们以伪善的面孔用心理战术,整夜灌输种种谎言,第二天逼迫田菊红干高强度劳动。第二天晚上撕下伪善,开始了她们的暴行,指使犯人用一根绳子将两手腕手背绑起来(绳子嵌在肉里面),吊在门框下劈头盖脸拳打脚踢,每五分钟放下来,再吊,怕麻木后失去知觉没有痛苦感,折磨一夜。第三天刚从外出劳务回来的吸毒犯见田菊红被折磨的惨状说:“她们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的这些血腥残暴,平 安台简直变成了屠杀场。”第三天晚上迫害更凶,十几名打手轮番暴打悬吊她,打得她眼睛都看不到东西,后来又用绳子长期吊在门框上,正是冬天却让光着脚,不让穿棉衣,几个人将她抱起,让她踩在凳子上吊,突然抽去凳子,还怕田菊红的惨叫声让人听到,用脏东西塞到嘴里,威逼她放弃信仰。接着又将田菊红两手背铐,吊 到铁窗上,铐子深深扎在肉里。在李晓婧的指使下,陈小红又将铐子取下,升高一层窗栏继续吊铐,并扬言:如不转化,每隔半小时往高升一栏。整整4天4夜,田菊红被折磨得几乎昏死过去。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8/3667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30/27061.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钊、郭光利、马跃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吸毒犯,马成林(犯人)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殴打,折磨致残
详细情况:张钊于2002年3月被送往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劳教。狱警指使吸毒犯毒打张钊,张钊全身被打成青肿,不到一周,张钊大小便失禁,神经严重错乱。郭光利被送至平安台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非法劳教。2001年底因拒绝放弃修炼,影响一中队奖金,遭到酷刑殴打,一条腿被打伤,至今走路跛拐。同时遭毒打的还有吴敬儒、王福伦等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马跃芬于2002年6月18日被送往平安台劳教所三大队。当晚狱警指使犯人马成林等对马跃芬毒打一夜,致使左脚骨折,狱警还逼着他出工干活。马跃芬被抓后,家门口被人纵火,在场的公安、消防不救火,反诬陷马跃芬自己点火,企图烧死他的两个孩子。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6/33857.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莲芝、钱伟秀、冯金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谷艳玲(管教)、胡瑞梅、吸毒犯等
基本犯罪事实:王莲芝,钱伟秀,冯金莲被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平安台劳教所妇女大队的管教谷艳玲唆使吸毒犯折磨法轮功学员,不让一中队法轮功学员睡觉,逼迫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长达21个晚上不让王莲芝睡觉, 白天照常出工,他们毫无人性地用绳子将王莲芝吊起双手,毒打,最后使她双手失去知觉,全身肿紫,上厕所都是别人给系裤子。二中队法轮功学员钱伟秀被几次禁闭折磨,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管教胡瑞梅和吸毒犯把法轮功学员冯金莲打得浑身肿紫,她双手被铐子吊的血泡化脓。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9/32030.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玉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戴XX(管理科长);戴文琴(大队长,戴XX之妹);敬雪峰(教导员);王亚丽(一中队长);谷艳玲(指导员);胡XX(二中队指导员);李小静(三中队长),柳XX(指导员);高天丽(分队长)、刘生(分队长)、刘玉荣(分队长)、赵丽(分队长),吸毒犯等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张玉霞曾于2000年被非法关押在平安台一所,劳教1年后于2001年5月放出。2001年11月张玉霞又一次被绑架到西果园看守所,在那里,狱警不择手段地迫害张玉霞,张玉霞生命垂危时,警察来了个缓兵之计,先放出张玉霞。10多天后的一个晚上,警察又一次绑架张玉霞到平安台一所,关在四中队大组,每日24小时用酷刑折磨张玉霞,将张玉霞的两个胳膊反铐并用绳子吊起来,使人离地面1米多高,指使十几个吸毒犯日夜毒打张玉霞。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5/21330.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文明、张峰、李天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生民、王文昌、王育民等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狱警王生民、王文昌将一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又扭住双臂砸上背铐,双手捏紧手铐,深陷肉内,4天后才取下。一法轮功学员被打翻后,用手铐一头铐在手腕,一头铐在小腿,不能站立,长达144小时,吃、睡、上厕所都不取下。一法轮功学员下身被踢,疼痛失声大叫,被狱警王育民铐起吊在铁丝上,并让吸毒犯来回拉动取乐2个多小时。李文明被多次毒打、吊铐,因拒绝放弃修炼,被秘密关押拷打27天,受尽折磨。张峰被秘密关押拷打17天,受尽折磨。李天笑被秘密关押拷打14天,受尽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712p.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钱世光、张露婵、李明一(李文明)、申世勇、张峰、强维秀、任素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10月20日至11月4日,在平安台劳教所五大队一中队相继有5名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这5名法轮功学员是:钱世光、张露婵、李明一(李文 明)、申世勇、张峰。劳教所的狱警不但不答应他们的合理要求,反而将这5人关入禁闭室进行折磨。禁闭期间背铐于床头,不能直立,不能蹲坐。到11月4日, 还有3名法轮功学员仍在受刑,他们是:张露婵、李明一、张峰。女队二中队强维秀被狱警戴上手铐吊在劳教所的医院里用电棍打,折磨了11天,放回后仍不放弃修炼,又被用同样的方式吊打7天后致残,现行走困难,经常晕倒,但还是被强制去干活。女队二中队杨君被狱警带上背铐吊起,只有脚尖着 地,进行毒打。头发被拔掉,衣服被撕烂,浑身青紫,无一块好肉。10月30日,一名法轮功学员,两只手已被打断,两条大腿面黑紫。自己无法自理,由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帮助。狱警对60多岁的任素贞也不被放过,她被狱警用同样的方式悬空吊起2个小时后放下,又扯住头发往墙上撞,鼻青脸肿,惨不忍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712p.html
案例11
受害人: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2000年8月,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兰州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一天,该法轮功学员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被关禁闭。警察把他铐在暖气上,站不能站,蹲不能蹲,队长、犯人轮流看着,不让睡觉也不让上厕所,一天只给一个馒头。警察这样折磨了几天后,逼他写放弃修炼的的“保证”。 他不写,管教和犯人用电棍打他,并把他们的袜子往法轮功学员嘴里塞。他们把他铐成背铐吊起来,打嘴巴,用电棍电,馒头一天只给半个。几天下来,该法轮功学员头昏眼花,神智模糊。这样一直折磨了该法轮功学员半个多月,两腿已经肿得不成样子,脚肿得穿不进鞋。就这样,每天还得照样干超体力的活,完不成要体罚。一个刚被抓进来的女法轮功学员,她当时皮肤白里透红,容光焕发。经过了2、3天的折磨后,她的手、脸都是肿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7/19228p.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白天被迫干重活,晚上整宿罚站折磨
详细情况:李玉被非法关押于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一组,常常遭毒打;白天被强迫在外面干重活,每天晚上10点30分至第二天凌晨5点30分在外面整宿罚站,每天如此遭迫害。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27/15106.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王丽、吴艳、刘小红等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折磨
详细情况:李萍被非法关押于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三中队二组,2001年6月份,狱警们强迫她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被她拒绝后,在狱警的安排下,犯人王丽、吴艳、刘小红等对她残酷毒打,使她遍体鳞伤,以至十几天尿血,行走都很困难,还要强迫她劳动。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27/15106.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得香、刘秀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小静(中队长)等,程小红、严星、赵凤梅等10多个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毒打
详细情况:李得香被非法关押于平安台七大队三中队三组。2001年6月份,被毒打并反铐长达一个月左右。第一次15天关禁闭出来时,皮开肉绽,手上的伤口可以看到骨头,打完后审,如还坚持修炼,接着又毒打。她坚持不写放弃修炼的“三书”,又关禁闭15天。整天酷刑、毒打。该法轮功学员今年9月份到期,但至今未放。而且屡遭毒打,被反铐,伤势甚重。2001年4月,狱警中队长李小静带领犯人程小红、严星、赵凤梅等十多人毒打刘秀英,打得她满地滚,全身伤痕累累;接着继续关禁闭20多天,在关禁闭期间持续反铐着毒打,摧残得刘秀英面黄肌瘦,骨瘦如柴。法轮功学员刘菊花被非法关押于平安台七大队三中队三组。五月份的一天晚上,狱警把她拉到菜窖里(怕别人知道),眼睛用布蒙住、口塞毛巾,8、9个吸毒犯人毒打她,打得浑身是伤,之后,一直胃痛不止。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27/1510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建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马武、王文昌、王生民等平安台劳教所狱警,临夏县公安局,临夏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长时间残酷折磨,打成重伤
详细情况:1999年7.20不久,临夏县公安局狱警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建魁的家里,打、砸、抢,后把他带走非法拘留,在拘留所毒打他;临夏县公安局局长多次带领狱警毒打他,用钢筋把他的脚打成重伤,致使他多日不能行走,后来把他刑事拘留关在临夏县看守所里;在看守所,所长带领狱警多次残忍折磨、毒打他。一次,天下着大雪,把他在雪地里冻了2个小时,浑身麻木;一次,在放风场,一群狱警围着他,打他耳光,拳打、肘击、脚踢,把他打倒在地后又乱踹;又一次,所长带领狱警把他双手一高一底背起来铐在背后,又用一根杯口粗的木棒紧紧地插在手与后背之间,开始毒打他,致使他昏迷倒地,等他清醒后继续残忍地毒打他;后来所长唆使号子里的犯人毒打他,十几个犯人排着队一个一个上来轮番毒打。有一次,犯人强迫他打新来的犯人,说:“你要不打他,我们就打你!”他坚决不听,这样又遭到一顿毒打;临夏县公安局把他关在看守所迫害了半年,期间不让家属看望,后来非法劳教1年,于2000年7月转到平安台劳教所继续迫害;在平安台劳教所,狱警马武、王文昌、王生民都打过他,还驱使犯人打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0/13693p.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羌唯秀、孔唯霞、段小燕、焦丽丽、张又夫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人折磨,寒冬深夜室外罚站,24小时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羌唯秀于2000年10月被非法送到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女队一中队。刚到就被戴上手铐天天罚站,接着又被关禁闭,受到残酷折磨。但她不屈不挠,决心坚修大法,其精神感化了不少犯人。警察一看不妙,就把她转到了三中队。从去年11月到现在,警察每天晚上不许羌唯秀睡觉,并让她在室外罚站到深夜。羌唯秀就这样经历了长达4个多月的严寒(零下20、30度)。管教唆使犯人每天毒打她。去年夏天,孔唯霞、段小燕、焦丽丽、张又夫因炼功被同时戴上手铐,每天在外边从早站到晚,在烈日下暴晒。后孔唯霞、张又夫又分别被关禁闭。在禁闭室里,管教指使犯人轮流毒打孔唯霞长达4个小时,孔唯霞双手被铐在柱子上成大字形状站着,24小时不让睡觉,长达20多天。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6/9682p.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明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西果园看守所、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折磨,寒冬深夜室外罚站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李明义,今年2月被非法关押于兰州西果园看守所3个月,在这里遭尽非人待遇,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体力活(磕大板瓜子,一种黑色的大瓜子),如完不成任务,便要受罚,遭犯人毒打(管教纵容)。由于长时期的高强度干活,两手食指、拇指指肚都变形,结了厚厚的老茧,嘴经常肿得老高,并且牙齿严重受损。李明义从看守所出来后,被监视居住。今年5月,又被七里河区公安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抓走。据知情者说,当时由于公安人员很紧张,怕群众知道真相,将李打倒迅速拖进一黑色玻璃的小车上,立即开车逃离现场,李明义的鞋都掉在了马路上。其后,李明义又被送进西果园看守所,不久被非法判劳教,现被非法关押于平安台劳教所。李明义在平安台劳教所经常遭受毒打,已被严重打伤,现保外就医,公安部门严密封锁消息。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8/31/2731p.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常菊,女,40多岁,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古浪县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和折磨
详细情况:赵常菊因2000年元月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曾多次被非法关押在古浪县看守所。2001年元月她再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在甘肃平安台劳教1年。在此期间遭到狱警多次的毒打和折磨。2002年元月期满回家,于2002年5月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古浪县看守所,至今仍在那里遭受残酷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42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13/36893.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钊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狱警、魏海华(中队指导员)、马惠平(吸毒犯)、薛文庆(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甘肃张掖师范人民教师张钊因修炼法轮大法,坚持信仰于2002年3月份被狱警绑架到兰州平安台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非法劳教。张钊被绑架到中队的第一天,中队指导员魏海华便强迫他放弃信仰,遭到张钊拒绝,魏破口大骂后唆使吸毒犯要“好好收拾”他。第二天,一组组长吸毒犯薛文庆分派超强度的活儿逼迫张钊干,并安排吸毒犯马惠平等做监视,只要张钊动作稍微一慢,就拳脚相加,超体力的劳动量完不成又是大打出手。收工回来,组长、互监强迫张钊抱着毛衣跪在地上擦地,动作稍慢便是拳打脚踢。第三天,狱警魏海华逼迫张钊写“三书”,张钊断然拒绝,并向他洪法讲真相,魏无奈,将张钊反手吊起挂在院子里。张钊喊口号,背洪吟,吸毒犯薛文庆、马惠平等一拥而上,不让他发出声音。晚上回到组里,在组长的唆使下,互监吸毒犯对张钊又是一顿长时间的拳打脚踢,以致张钊疼痛得无法入睡。第四天,张钊大小便失禁。早上寒冷的天气,互监们将全身被折磨得铁青的张钊一丝不挂的拖到厕所门口给他“洗澡”,吸毒犯马惠平用脸盆向张钊身上一盆一盆地泼冷水,每泼一次张钊惊叫着颤栗地跳动一次,吸毒犯们则围着哈哈大笑。当天张钊精神失常,思维错乱,语无伦次,晚上躺在院子里的水泥板上,而吸毒犯薛文庆(五进宫犯人)还向他嘴里挤抹牙膏。第五天、第六天……张钊被送往甘肃天水精神病医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1/5436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38769.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旷凤,女,50岁,玉门人。焦天云,临夏人,25岁。张晓兰,玉门人,中专教师,现年35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狱警樊小红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吊打、折磨、
详细情况:李旷凤因不配合对大法的迫害,从皋兰山又转到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狱警夜深三更对李旷凤进行酷刑吊打、折磨,在她神志不清时被狱警逼迫写了所谓的“三书”。当她清醒过来后,立即到狱警队长面前严正声明所写的一切作废。后管教樊小红向上反映到大队,在2002腊月20对李旷凤隔离严管21天。每天只给半个馒头,在严寒的气温下,让她坐在水泥地上用铐子铐着,晚上在没有任何铺盖的冷床上坐到天亮。当她回到号室时已奄奄一息。在这4月下旬的一天,狱警谎称:“李旷凤不守法,绝食”等等,把她从劳教所带走,现不知下落。焦天云被非法关押在平安台七大队二中队。在狱警办的一次所谓“考核”中,她严正指出江xx对法轮功的迫害。狱警听后气急败坏,对她吊打数天,用臭袜子塞住她的喉咙,动用的手段极其残忍。焦天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张晓兰目前也被非法关押在平安台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9/5535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6/39531.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刚(天水人,男,20来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吊铐,强迫超市超强度劳动,强迫写转化书,上脚镣、手铐等刑具迫害
详细情况: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各分队都劫持有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第二大队的陈刚被狱卒利用犯人打得遍体是伤。有消息说,二大队2003年4月在“批判”会议上,一位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喊出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炼法轮功无罪”的口号,警察便对他施暴。陈刚说了正义的话并撕碎了官方假造的“杀人血案”的宣传资料,狱警对陈刚等大法弟子进行酷刑折磨,用手铐吊起来几天几夜,利用犯人毒打。据说,陈刚被多次迫害住院,手腕上一道又一道的手铐印,两只手呈血紫色的,肿的手指都是弯曲的,伸不直,腰也直不起来,腿脚行走都很不方便,被多次残暴迫害,导致心脏有病、贫血,现生命垂危,劳教所还不放人。兰州大沙坪监狱狱警强迫大法学员没日没夜的干活,强迫写“转化书”,经常给法轮功学员上脚镣、手铐等刑具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0/28/59644.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跃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打断腿骨、手术不准用麻药
详细情况: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马跃芳(男)于2002年被金昌市不法人员非法送到甘肃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在劳教期间,因马跃芳不向不法警察妥协,坚持信仰,被平安台劳教所狱警打断腿骨,后被送往劳教医院。做手术夹钢板时,警察不让医生打麻药,使马跃芳受到残酷的折磨。现在马跃芳的腿已经失去知觉,成了残废,且病情仍在恶化。平安台劳教所警察害怕恶行被曝光,不让马跃芳保外就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5/64124.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旭东,男,35岁,兰州化学工业总公司职工。其妻李红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兰州平安台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1年劳教,吊背酷刑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赵旭东进京上访。在火车站被兰化公司公安处截回,并关押于兰州市西固区寺儿沟看守所。后被非法判1年劳教,关押于位于兰州市的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即平安台劳教所),2001年10月,保外就医。2000年10月左右,赵旭东的妻子李红苹,因制作大法资料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劳教,至今还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受迫害。在被关押的几年中,受尽了折磨,仅一次被吊背就铐几天几夜,胳膊都吊断了。赵旭东、李红苹夫妇有一个8岁的女儿,在全家人遭受迫害最严重的2000年底,家中曾只剩一个5岁的女儿。赵旭东,因坚修大法,于2004年2月7日晚8时许在被关押的兰州市第二看守所四区一队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844.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5/46048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8971.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曝光
详细情况:
酷刑一:吸毒劳教人员称为“大宽”(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
将两个自制的土铁铐(一种在80年代前大陆公安普遍使用的钢筋砸制有外挂铁锁的铁铐。铐在手腕处,然后将两胳膊抬起来与肩平行,手心朝下,而后将两胳膊象拧麻花似的向后拧转,这时手掌以呈向后270度的转向,接着再将被害者的两臂从肩关节处不能自然弯曲硬性向身体的后边拉,一直到两臂与身体形成约90度,紧接着把两手腕上的手铐用鞋带系在一起。
此刑的残酷就在将受害人的两臂拧后,从身体的两侧向身后硬拉的时候,此时受害人当时感到身体的胸部肌肉与筋感到撕裂般的疼痛,同时两肩关节处象被撅折一样,两胳膊整个就象麻花。受害者浑身疼痛的大汗淋漓,衣服从里到外都湿透了。就这样狱警还不会罢手,他们继续再给受害者的两胳膊下塞咄两个啤酒瓶,或者将系在一起的胳膊从身后的下侧向头的方向扳,这样就会更加的加重受害者的疼痛。前后历时半小时至1小时。当他们看达到极限时,才会解开系在一起的铁铐,否则会使受害者疼死过去。后遗症:轻者在以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两手与小臂处于麻木,肩关节处无力,胸部阵痛。重者两臂残废。
酷刑二:吊(地点:劳教所)〔目睹〕
将受害者的两臂从后背铐起来,然后用绳从手铐处就受害者吊起来,使受害者身体呈头朝下弯曲状,不让受害者穿鞋,两脚大拇指则触及地面。此吊刑有两种:一种吊在铁丝上。另一种吊在杆柱上。第二种表现还会在杆柱的根部栽两块长砖,砖头立起来,让受害者的两脚拇指支撑在两砖头的角沿处。此刑法除了给受害者造成身体痛苦外,还给受害者当时在精神上受到一种折磨,那就是被害者的意识一直在两脚的大拇指尖上。
酷刑三:烙烫(地点:劳教所)〔目睹〕
将烧红的炉棍把,烙烫学员的两手心。
酷刑四:撞墙(地点:劳教所)
将受害者的两臂拧向身后,然后将受害者的头顶部向两墙的拐角撞去。它给受害者带来的痛苦是在被撞去的感觉,撞到两墙的拐角处时,会有头顶被挤压的疼痛,大脑受到严重的震动,头皮刺裂。
酷刑五:挂(地点: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目睹〕
让受害者面朝墙站立,距离20公分,然后头向下,身体弯曲180度,使身体的后背贴在墙面上,两手臂也向上,手心也贴紧墙面。此酷刑给受害者带来的是在此挂立的过程中会使血液涌向头部,加重脑部的压力,时间一久受害者会失去知觉,眩晕、昏倒,这种酷刑表面留不下被迫害的痕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2/84019.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4
15.50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海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2002年1月 - 2004年12月10日
自1999年7月,江氏利用手中权力操纵国家机器,从中央到省委、到地方系统的全面的迫害修炼真、善、忍的中国主流民众,违背天理道德实行残酷的“转化”,企图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海南省男子劳教所和女子劳教所追随江氏集团,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地,使用各种酷刑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其迫害手段包括:夹控、灌食、暴晒、殴打致骨折、不许睡觉、通宵罚站等等。法轮功学员勾学君被吊起来打断两根肋骨;法轮功学员高宁华的手臂被犯人李长海打断。
女子劳教所剥夺女法轮功学员做人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被严厉制止相互说话,被犯人厉声呵斥、辱骂,强行扒开衣服、胸罩、内裤,甚至使学员上下身裸露在外。以各种非人道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以阻止学法炼功,用透明胶封嘴,或被用毛巾塞嘴,抓住头发,把头往墙上撞,有的学员打坐被踢肚子、踢背、踩脚或被罚站、罚跑步。
主要犯罪人员:
恶人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单位 |
张河林 | 男 | 政委 |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
王学军 | 男 | 教育科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陈少华 | 一队队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吴平 | 管理科长兼专管队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韩林定 | 入所队队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陈陆河 | 狱警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韩林海 | 狱警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李长海 | 狱警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李兴盛 | 狱警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陈xx | 所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胡克琳 | 副所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韩花 | 狱警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吴建龙 | 二大队 | 大队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李艳彬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高正霞 | 劳教局局长 | 劳教局 | |
陈燕 | 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 ||
曹亚明 | 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 ||
陈辉 | 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 ||
陈xx | 所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胡克琳 | 副所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韩花 | 狱警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
吴建龙 | 二大队大队长 |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男子劳教所,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夹控、不许讲话、灌食、不许睡觉、吊铐、晒太阳、面壁
详细情况:
一、海南男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夹控:每个法轮功学员由2至3个吸毒者24小时监控,连上厕所也被跟着不许讲话:坚修者每天24小时被禁止说话,即使问狱警事情也不行。
灌食:对绝食的学员进行强行灌食,有的被灌尿不许睡觉:强制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每放一遍都强迫学员写“认识”。拒绝写的接着继续站着看录像,一直循环往复的进行,几天几夜都不让睡觉。
吊铐:对炼功者铐在走廊的栏杆上,有的脚离地。
晒太阳:对不配合不法要求的学员在太阳下罚站。
面壁:学员炼功被发现后,狱警强制学员面对墙壁,身体笔直地站着。
不许跟外界联系: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许来探视、上菜金,不许与学员互相通信。对被迫放弃修炼的人后劳动教养期满的,在放行时还强迫填写一份“十个问答”的材料,内容有“有人给你经文怎么办?”;“有人找你聚会怎么办?”等等。
二、海南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多数与男子劳教所相同,而女子劳教所更恶毒的一招是单独关押女学员并用刑,以此来封锁掩盖劳教所的罪恶行径。
三、海南公安近日按“文件”要求多次绑架学员
一份机密传真文件下达到派出所一级,下达确切时间不详。文件内容是市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公安系统重点追捕流离失所的学员,对坚定的修炼者可以不需理由而进行拘留,加强强迫“洗脑”。此文件引发了海南公安绑架学员的行动,现在在海南省屯昌县、琼山市等市县已发生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事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15/3659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8/24238.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勾学君、郑齐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打断两根肋骨,每天被折磨的全身发肿,警察不给穿衣服,不让睡觉,不给加菜,不给接见。
详细情况:在2000年10月6日狱警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进行折磨,拘留2个月后,狱警又无法律、无证据的判他们劳教1年。在劳教所,学员只要说一声“法轮大法好”或“法轮功没有组织”,就被几个人围住打,狱警看见不言不语;学员不向狱警或犯人妥协就遭罚站、加刑、不让睡觉,劳动最苦、时间最长;甚至用枪、手铐、绳子、电棍等威胁法轮功学员还要加刑3个月。狱警殴打他们,有的被打的全身发黑,有的被打的死去活来,有的被放在水池里泡。有的一连几个月不让睡觉,铐在铁门上。绝食抗议的被强迫灌尿。有位名叫勾学君的学员,因坚持炼功被它们吊起来打断两根肋骨,后来又吐血,1个月后被送往医院,从两肋钻孔抽出胸口淤血才保住生命。有位名叫郑齐的学员被折磨的全身发肿,恶警不给穿衣服,不给睡觉,不给加菜,不给接见。警察天天放诬陷大法的报导,进行“洗脑”,每放完一次都要叫写一次“体会”,不写就折磨等。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0/40714.html
案例3
受害人:陈君、高宁华、勾学君、黄学进、刘天鹏、闫立有、郑齐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少华(一队队长)、陈陆河、韩林定(入所队队长)、韩林海、李长海、李兴盛、王学军(教育科长)、吴平(管理科长兼专管队长)、张河林(政委)(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唆使纵容吸毒劳教人员当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辱骂和殴打。李长海打断法轮功学员高宁华的手臂
详细情况:海南省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80多人,除个别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一至六队外,其他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在与外界隔绝的专管队和入所队。全所“洗脑”工作由政委张河林负责。2000年10月成立专管队,由教育科长王学军、一队队长陈少华和卫生科副科长梁生雄负责。张河林、王学军等唆使纵容吸毒劳教人员当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辱骂和殴打。甚至私下以减期做诱饵,唆使打手们往死里打。
法轮功学员勾学君因拒不屈服被他们吊起来毒打,放下来后又搞“刹车”(用脚猛击胸膛),多根肋骨被打断,生命垂危,送医院抢救,从两肋钻孔抽出胸口淤血才保住生命。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黄学进被打手捆绑后扔进冬天冰冷的水池,打手们还要用报纸从旁边扇风取乐。闫立有、郑齐等法轮功学员每天只许睡2个小时,晚上被罚站通宵。在入所队,狱警韩林定以怕闫立有炼功为名,每天晚上用4个手铐把闫铐在床上无法睡觉,并指使吸毒人员对闫进行摧残。打手们把尿灌进闫的肚子里再打得吐出来;用蚊香烫闫的小腿,疤痕至今犹在。2001年4月份,法轮功学员高宁华因坚持炼功被李长海打断手臂住院,把郑齐、陈君等法轮功学员用手铐吊起来毒打。孙道文把法轮功学员吊起来打并嚣张至极。2001年8月9日晚,3队法轮功学员高宁华(4月份调入3队)被5名夹控人员捆在床上3个多小时,拳打脚踢,现场惨不忍睹,许多有良知的犯人敢怒而不敢言。2001年12月以来,海南省劳教所的警察更加猖狂,把法轮功学员关进地下室,强迫写所谓的“转化书”,不给亲人会见,不给送衣服,全面封锁消息。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2/17654.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闫立有,50岁,1954年生,祖籍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人,原海南省华艺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男子劳教所、北京公安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酷刑毒打、“包夹”、吊铐等
详细情况:2000年7月,闫立有被海口市新港码头的警察绑架。2000年8月,闫立有被海南省男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原定期限为2年。在海南省男子劳教所,他坚持炼功,常常被狱警与犯人打得死去活来。经常被狱警用手铐吊起来,一铐上就是几天几夜,放下来后,他感到全身麻木、动弹不得。还经常被殴打。劳教所还利用刑事犯长期殴打他(因为他坚修大法、坚持炼功,所以劳教所就派几个刑事犯“包夹”他,他炼功,那几个犯人就要加期,反之有奖。)举例说明,他曾多次被刑事犯用衣服、被子蒙住头殴打;冬天,犯人用冷水浇湿他的衣服,甚至于将他放到冰冷的水池里泡;还曾给他灌屎、尿。闫立有经常被他们打得昏死过去,甚至于吐血,还曾被送到医院去抢救,然后又重新送回劳教所再遭毒打,经过1年半的折磨后,他已经不成人样,全身伤痕累累,眼看快死了,劳教所只好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叫其家人接回家。回家后,经常吐血,食后不久就呕吐,身体状况非常不好。
2002年1月,他凭着自己的坚强的毅力,本着大善大忍的胸怀,再一次到北京证实大法。当时北京城到处张贴诽谤大法毒害世人的谎言,他看到后感到很伤心,他的脚步一瘸一瘸的走遍北京的大街小巷日夜不停的将谎言销毁,白天偶尔坐着小睡一会。后来,身上带的钱用完后,他忍着饥饿继续清除谎言,讲清真象。几天后,他又走上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被部分公安酷刑毒打,他坚持不报姓名、地址。狱警曾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他,以各种酷刑迫害他,他经常被打得昏死过去,多次被送去医院抢救,吐血、呕吐、常常抽筋、全身肌肉经常不由自主的跳动,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面对警察的威逼,他以顽强的意志忍下来,他被狱警迫害9个月后已经瘦得皮包骨,空腹也不停的呕,打针、灌食都不管用了,怎么整也没辙了,他就是坚修大法,眼看快死了,公安就把他放出来。一位有正义感的公安非常钦佩法轮功学员、非常钦佩他,给了他250元做路费,他回到衡阳,找到他生意中的一个合作伙伴,那人给他路费回家。2002年9月底,闫立有回到家后,还经常吐血、食后就呕,不分白天晚上空腹也呕,时常出现神智不清,终于在2004年4月12日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1/752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6/48585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史月琴,女,海南省文昌市人,30多岁,原海南省粮食局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女子劳教所、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史月琴第一次上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几个月后又放出来。不久,史月琴第二次上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被送到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史月琴在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遭到非人折磨,警察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她睡觉,加上警察的威逼、利诱和欺世谎言,史月琴被迫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三书”。几天后她声明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劳教所又重新开始日夜不停的对她进行“洗脑”,逼她重写“三书”。写完后她感到非常难受。有一次她对别人讲“还要证法”。被别人告到管教那里,当天晚上管教就叫她去问话,问她是否说过“还要证法”的话,她说:“就是要证法”。第二天早上,管教就叫她收拾东西骗她出所。结果把她送到了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
在精神病医院,医生把她当作精神病来对待。她曾对朋友讲:“医院对我什么恶劣手段都用过了,讲出来你们听了都会害怕的。”刚开始迫害时,她不肯打针,她说自己只是炼法轮功的,不是精神病。医生说:“劳教所说你有精神病你就有精神病。”
那药水都是黑色的,她就是不让他们打针,结果医生把她的手脚固定绑在床上强行打针,一直把她绑在床上连续几天几夜(时间不详),连厕所都不给上,屎尿都拉在裤裆里。史月琴被迫害成这样,医生还恬不知耻的说:“宁愿泡屎尿都不愿打针,不是精神病是什么?”就这样,史月琴作为一个正常人被强行打针、灌药,按精神病来对待迫害了1个月,给她肉体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史月琴虽然身在难中,还是坚持每天给病人洗碗、打扫房间、洗厕所等,并主动跟医生和护士沟通、讲真象。其实医护人员从临床经验中很清楚的知道史月琴并没有精神病,所以史月琴在安宁医院被强行所谓“治疗”个多月后,医院终于打电话给劳教所,叫劳教所来接人,付医疗费。劳教所没有去医院接人,而是让安宁医院打电话叫史月琴的姐姐去接,并由史月琴的姐姐付了3800多元钱。(准确数字不详)。
史月琴回家后,失去了工作。由于她被海南省精神病院注射了大量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回家后表现出行为有些失常,终于在2003年3月6日早上跳楼身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5/7711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8/49618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27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313.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惠芳、陈芳娟、林卓清、小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女子劳教所、陈燕(海南三叶轮胎公司)、曹亚明(海南三叶轮胎公司)、陈辉(海南三叶轮胎公司)、海南三叶印刷厂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关押
详细情况:从10月31日起,海南三叶轮胎公司(原海南农恳橡胶厂)及海南三叶印刷厂(原海南农恳印刷厂)的不法人员与农恳公安局联手,绑架法轮功学员韩惠芳、陈芳娟、林卓清、小黎。其中韩惠芳、陈芳娟被送往海南女子劳教所;林卓清、小黎现下落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0/4071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9/29910.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陈燕(海南三叶轮胎公司)、曹亚明(海南三叶轮胎公司)、钟建生(海南三叶轮胎公司)、陈辉(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基本犯罪事实:不给睡觉、不给刷牙、不给洗澡、不给穿衣服、威胁。
详细情况:海南三叶轮胎公司(原海南农垦橡胶厂)及其它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在“十六大”期间被警察绑架进海南女子劳教所“洗脑班”。“洗脑班”警察对她们非人的折磨。不给睡觉、不给刷牙、不给洗澡、不给穿衣服,只准穿内裤和胸罩,连做操也不例外。对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警察用放了很多盐的稀饭灌,由于放盐太多太咸,喝水就多,致使法轮功学员两条腿肿大。大小便都有4、5个人跟着,法轮功学员不许互相看,嘴不许动,整天被强制“洗脑”,导致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里边都分不清上午和下午。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写“保证”,不写的就要劳教3年。海南三叶轮胎公司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陈燕还威胁违心写“保证”释放出去的法轮功学员说,不准将里边的情况说出去,谁说就抓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15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31180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史春梅、吴碧玉、王素珍、王金花、王燕清、刘素邑、张红英、吴海芬、符红霞、林红萍、王颢、陈海芳、樊启帆、许灵月、陈月娥、吴美林、谢慧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陈xx(所长)、胡克琳(副所长)、韩花(狱警)、吴建龙(二大队大队长)、李艳彬、高正霞(劳教局局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酷刑
详细情况:海南省女子劳教所前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数百人,警察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使尽了招数。自1999年年底开始非法关押法轮法轮功学员以来,女子劳教所就唆使其他劳教人员分别“包夹”法轮功学员,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打招呼。不允许炼功,学法。所里以给这些劳教人员“加分”(减劳教期)或“减分”(延长劳教期)的威逼利诱,利用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因此,这些人打骂法轮功学员就是肆无忌惮的了。2001年1月份以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残酷、也更加公开化。2月8日晚,法轮功学员史春梅晚上在床上打坐,值班警察韩花阻止史春梅之后,史春梅在床上默诵经文。韩花唆使几个男警察将史春梅拖了出去,2个男警察与陈所长(男)亲自动手,在旧接待室(现已拆修)关了灯,对史春梅毒打。他们把史春梅踢倒在地,然后抓着头发拖起来,再踢倒……这样反复毒打折磨,直到天明才住手。史春梅遍体鳞伤,拖着腿,扶着墙回来。当日下午,韩花又将史春梅喊出去。几个男警察再次问她:“你还炼不炼?”史回答:“炼!”于是几个警察又开始毒打史春梅。
7月中旬,二大队的大队长吴建龙领着3个男警察,对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吴碧玉、王素珍、王金花、王燕清等大打出手。他们把这几位女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拳脚相加,其惨状连女大队长方某都不敢看。法轮功学员刘素邑、张红英、吴海芬等,因炼功,吴建龙指使劳教人员,将这几位法轮功学员的手往上吊了起来,捆了3天3夜,吴恶毒地说:“我让你们炼个够,看你们的手能不能放下来!”
7月18日中午,吴建龙将出面制止打人的法轮功学员符红霞关在阅览室,指使劳教人员毒打符红霞,告诉她们,“不打就罚你们!”于是,李海慧、王娜、郑少玲、王丽等8人,对符红霞拳打脚踢,而且她们还非常狠毒地专踢符红霞的胸部和下身,符红霞被她们毒打得奄奄一息。
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林红萍被劳教人员毒打,腰部胃部被严重踢伤。这些被警察指使的劳教人员,还无耻地对她耍流氓(拨她的阴毛)。
7月18日晚,劳教所由陈所长,胡克琳副所长带头,全部警察出动,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全所大行动”(大迫害)。所长、警察亲自动手,将晚上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及制止打人的法轮功学员王颢、史春梅、陈海芳、樊启帆、许灵月、陈月娥等人,拖出去,五花大绑,分别关押起来,3天3夜不许睡觉,任意毒打,责骂!
许灵月、陈月娥、陈海芳等法轮功学员,以绝食抵制这种迫害。所里指使根本就不是医务人员的警察灌食,故意将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喉头戳破吐血,叫嚣:“看你们还敢不敢绝食!”
8月18日晚,劳教局的高正霞局长,带领一帮警察与劳教人员冲到一大队楼上,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强行抢走法轮功学员身上的经文。法轮功学员吴美林追了出来,要求退还经文。高正霞骗她:“你跟着来,我们还给你!”吴美林被他(她)们带到了墙外的草地上。高要吴美林下蹲一百次,吴美林不从,于是一帮警察上前将吴美林踢倒在地,抓起来再踢倒,一直数到100次。高正霞又叫吴美林当着她的面喊“报告!”吴美林仍然拒绝,高指使警察将吴美林再次踢倒100次。吴美林被严重踢伤,站不起来,警察将她拖到了禁闭室。同日晚上炼功的法轮功学员谢慧也被拖出去毒打,而后关进了禁闭室。未被关押进禁闭室和关押了的法轮功学员都以绝食抵制这一残酷迫害。警察仍是旧戏重演。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被捆绑起来强行灌食,多数法轮功学员的喉头又被戳破戳伤。谢慧被灌得昏了过去。4个人提着她的手脚又将她送进禁闭室。后半夜看谢慧快不行了,才将她从禁闭室转出来,而后送到医院。
从2001年9月份以后,所里的法轮功学员都以拒绝干活来抵制非法关押及残酷迫害。所里就指使劳教人员强行对不干活的法轮功学员“罚站”。法轮功学员以炼动动和炼站桩抵制“罚站”,警察就指使劳教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捆绑在走廊的铁栏杆上。从凌晨4点捆到晚上10点是常有的事。
2001年年底,胡克琳副所长与李艳彬管教带头,亲自出马,伙同别的警察和劳教人员,将在北京“新安劳教所”等地学到的犯罪招数,在女所一一施行。2个从北京被“洗脑”的犹大,助纣为虐,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骨干。她们将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封闭”式地关押在房间里,不允许睡觉,“车轮战”式地“疲劳轰炸”。说:“什么时候写保证不炼功,什么时候才允许睡觉。”这些人昼夜不停地对法轮功学员强行灌输诽谤诬陷大法的谣言和邪悟的东西。强逼法轮功学员在神志不清时写所谓的“三书”。
法轮功学员樊启帆,是大学教师,单亲家庭,因给联合国人权组织写信,被非法判3年劳教。不到10岁的儿子独自在外,流离失所。无论怎么迫害,樊启帆一直坚持学法炼功。劳教所对她前后搞了三次强制“转化”。第一次前后12天不允许她睡觉,第二次连续8天8夜。第三次连续9个晚上8个白天不允许她合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638p.html
中文链接: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1
15.51 鞍山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20日-2005年
辽宁省鞍山市劳教所所长许宝玉。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鞍山市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该劳教所的警察们残 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1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鞍山市劳教所采取了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罚站、灌 食、用藤条和木棍毒打、捆绑等,精神摧残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以下是鞍山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主要犯罪人员:
许宝玉 | 男 | 院长 | 赵丽萍 | 女 | 狱警 | ||
张振阳 | 男 | 政委 | 刘素娟 | 女 | 狱警 | ||
齐华 | 女 | 大队长 | 直属队 | 孙兵 | 男 | 狱警 | |
张明 | 男 | 狱警 | 刘志杰 | 男 | 狱警 | ||
刘姣 | 女 | 教导员 | 刘富东 | 男 | 队长 | 二大队 | |
焦洪文 | 男 | 纪委 | 刘 兴 | 狱警 | 五大队 | ||
李杰 | 男 | 副书记 | 李晶金 | 队长 | 六大队 | ||
张永利 | 男 | 科长 | 教育科 | 方延君 | 队长 | 一队 | |
崔允德 | 男 | 狱警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寇晓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鞍山市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受害人的睡眠长达1个月,对受害人强行灌食,导致受害人死亡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起,鞍山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寇晓萍。为了逼迫寇晓萍放弃信仰,鞍山市劳教所近1个月剥夺寇晓萍的睡眠,日夜强迫“洗脑”,使其明显消瘦。2002年2月19日,也就是寇晓萍为了抵制迫害而绝食的第六天,劳教所对其强行灌食,致使寇晓萍出现病症。2002年2月22日,寇晓萍被迫害致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4/25980.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7/41148.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伟、田保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振阳(政委),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受害人的睡眠、给受害人上绳、扒光受害人衣服绑在死人床上、铁椅子上用高压电棍电击、强迫受害人带重刑具、用高音喇叭对着受害人的耳朵放
详细情况:鞍山市劳教所在政委张振阳的指使下,2002年12月25日 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升级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警察们长时间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睡眠,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说话,强迫法轮功学员面壁、上绳,扒光 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绑在死人床上、铁椅子上用高压电棍电击,强迫法轮功学员带重刑具,用高音喇叭对着法轮功学员的耳朵放。其中警察把法轮功学员李伟迫害得最严重,使李伟面部青紫一片,脸部变形,大便失控,身体上遍体是伤。警察把身体本来就很虚弱的法轮功学员田保东连续迫害了3天3夜。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7/42343.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4/43293.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受害人坐“小板凳”,把受害人毒打
详细情况:在鞍山市劳动教养所,警察们强迫法轮功学员白天强体力干活,晚上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用一种刑具,用一寸左右宽,6、7寸长的木条钉的小板凳,强迫让法轮功学员坐在上面,由刑事犯看管。如法轮功学员动一下,就往死里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89.html (2001/8/2/14193.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为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齐华(女直属队大队长),刑事犯黄秀青、孟丽娜、刘文君、韩博、郝伟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全身是伤,软组织损伤。
详细情况:2002年1月22日,在女直属队大队长齐华的操纵指使下,五个刑事犯黄秀青、孟丽娜、刘文君、韩博、郝伟,对法轮功学员林为民拳打脚踢,并且使用棒子和类似发胶瓶之类的物品对其进行人身攻击。毒打持续两个小时,导致受害人全身青紫,呼吸困难,咳嗽不止。医院鉴定软组织损伤。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振阳(政委)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扣留法轮功学员的家属
详细情况: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妻子到鞍山市劳教所来探视,因为其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被扣留。劳教所声称,什么时候放弃信仰,什么时候放人。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1/21/39835.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寇晓萍、李艳梅、李梅、刘素环、王金丽、王素梅、徐凤梅、徐艳菊、杨德学、张晓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赵丽萍、刘素娟、孙兵、刘志杰,刑事犯黄秀清、孟丽娜、韩博、侯树荣和阎丽英
基本犯罪事实:对受害人强行灌食、毒打
详细情况:2002年 春节期间,警察赵丽萍指使四个刑事犯人:黄秀清、孟丽娜、韩波、侯树荣对法轮功学员杨德学进行毒打,导致杨德学遍体是伤,两眼充血、面部浮肿、日常生活不 能自理。为了抵制种种迫害,一分队的法轮功学员于大年初四开始绝食。大年初八,警察给法轮功学员张晓芳、王金丽、李艳梅、徐凤梅、王素梅、刘素环、寇晓萍强迫灌食,致使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手指甲、脚趾甲发青,脸色发青,五脏六腑、全身疼痛难忍,不能翻身,下地得有人搀扶。此次灌食导致寇晓萍两天后被迫害致死。2002年6月24日,刑事犯韩博和阎丽英在教养院队长的指使下,用藤条毒打法轮功学员徐艳菊的臀部,致使徐艳菊休克两次,数天不能起床。2002年7月6日,刑事犯韩博和阎丽英在教养院队长的指使下毒打法轮功学员李梅。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7/41146.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明广、马洪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鞍山市劳教所,院长许宝玉,二大队管教队长刘富东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
详细情况:2001年5月8日,在院长许宝玉的指挥下,鞍山市劳教所毒打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法轮功学员打得口鼻流血,眼睛青肿。其中两名警察用鞋打法轮功学员的嘴巴。2001年5月中旬,二大队管教队长刘富东指使六名刑事犯马克志、陈云龙等毒打法轮功学员高明广、马洪胜,用拳、用脚、用木棒不论头、脸等长时间殴打。致使高明广头顶、后腰严重创伤,口中吐血,马洪胜身体到处是伤,背部青紫,痛苦不堪。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4/4/27843.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维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鞍山市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无理延长劳教期限
详细情况:2002年初,在警察队长的指使下,刑事犯把法轮功学员林维敏拖到关押男刑事犯的办公室里(六大队)毒打,打得林维敏遍体是伤。警察对林维敏的劳教期限一延再延,用各种借口给加期一年。目前把林转到马三家劳教所继续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30/47429.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培生、马江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鞍山市劳教所许宝玉(院长)、张振阳、张永利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
详细情况:在一次讲话中,警察张振阳对法轮功学员说:“对你们的手段、行为都是党和政府允许的……” 院长许宝玉一次对法轮功学员说:“你们谁要人权?”法轮功学员李培生站起来说:“我要人权!”随后李培生被警察拳打20分钟。在一次走步中,法轮功学员马江源被队长平某打得耳膜穿孔。2001年5月8日上午,警察许宝玉、张振阳、张永利亲自指挥,许宝玉下令:“给我打。” 王某某、刘某某等劳教犯几十人,蜂拥而上,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个拉到办公室群打,打后戴上手铐、背铐,整个男“法轮功”队都是打人声、喊叫声,惊动了整个教养院;法轮功学员被打得鼻青脸肿、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多数被打成内伤、有的脸部变形。打后送往各大队,由专人看管,继续进行迫害、“转化”。强迫坐小板凳,小板凳是警察张振阳亲自下令做的,长约10公分、宽约3公分、高约10公分左右,每天坐16、7个小时,期间还遭到队长、劳教犯人的打骂,那段时间里,每天都能听见法轮功学员挨打的声音,教养院内充满恐怖气氛。一次会上许宝玉、张振阳说:“就打你们了,打你们是轻的,不“转化”死路一条……” 队长孙玉德也说:“中国没有人权!你们讲什么人权,就镇压你们了,你们能怎么的!你们讲什么理?小老百姓讲什么理……”。警察们还经常指使劳教犯迫害法轮功学员。此后不久又开始了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把法轮功学员绑在床上不让动,不让大小便,不让睡觉,头上戴上安全帽,此时正值2001年的夏季,教养院二大队有多人被打伤,他们的队长姓王。法轮功学员一睡觉,他们就用拳头、棍子往帽子上打,震得头、耳朵嗡嗡响;或用钹子(打击乐器的一种)震耳朵;还有的用手铐、背铐在暖气上,人被背铐后站不起、坐不下,一铐就一昼夜……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94041.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明广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鞍山市劳教所许宝玉(院长)、张振阳(政委)、二大队队长、张某某(教育科科长)、王灵极(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
详细情况: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高明广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2000年被非法教养3年,警察把他送到二大队严管队。政委张振阳及二大队队长命令以犯人马某某为首的十几名犯人对他进行群殴,并强迫他“坐板”,不让睡觉,教育科科长张某某、队长王灵极对这一切不但不制止,并且强迫高明广踩法轮功创始人的像,高明广不配合,警察把他打得满脸是血。2003年3月高明广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死亡,丢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管,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孩子不得不中途辍学。教养院警察毫无人性,只让他回家呆了一会儿,连妻子的葬礼都没参加完,就又强行把他带走,现在高明广继续被非法关押在鞍山教养院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26/5460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4/38802.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15.52 追查国际就湖南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追查公告
2006年12月11日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中国的司法系统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指挥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群体灭绝性迫害。尤其是司法部管辖的全国监狱、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大批法轮功学员,除了强迫他们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超强度劳动外,还对他们使用各种酷刑以达到洗脑转化的目的。在全国已被证实迫害致死的2,991 名法轮功学员中,直接死于或死因是监狱、劳教所酷刑的占一半以上。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白马乡湘天桥村的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长期以来用极其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其常用的酷刑包括:棍棒锤、打耳光、扇嘴巴、拽着头发往墙上地上撞、打得皮开肉绽鼻青脸肿头部变形、用火烧、用电棍电得皮焦肉烂、手指甲插钢针、坐丁字椅、老虎凳、站四寸小板凳、连续数十天昼夜吊铐成几十种姿势;夏天40度的烈日曝晒,冬天赤脚站在厕所的水泥地上;灌屎尿,性虐待;野蛮灌食,撬掉牙齿撕烂嘴,用吸管捅烂气管搞烂肺、灌食药物、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等。根据通过层层封锁传出的极不完全的消息,至少有左淑纯、陈偶香、曹建珍、胡正喜、刘彩云、陈杏桃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疯、致残。
2005年9月1日,552名被非法关押在白马垅女子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联名致信国际人权组织揭露白马垅黑幕;2006年4月,1071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再次联名致信联合国,呼吁制止在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罪行曝光后,白马垅劳教所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行疯狂报复,多人被迫害致残。2006年12月9日,2,500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再次联名向国际社会揭露白马垅劳教所的暴行。
据此,追查国际将以下单位和个人列为上述罪行的责任人和嫌犯。根据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直接迫害和教唆迫害同罪的原则,彻底追查,誓将罪犯绳之以法。因篇幅有限,仅列出主要嫌犯。追查国际备有更详细的名单。湖南省司法厅厅长兼厅党组书记周敦扣、分管劳教局的副厅长兼厅党组副书记罗炳忠、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莫祝安、省劳教局管理科科长夏飞;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分管国保的副厅长唐中元、分管“610”的副厅长蒋和平、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总队长杨光荣、省公安厅“610”办公室主任杨丙炎、副主任陈雁斌、白马垅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黄用良、劳教所副所长赵桂保、副所长丁彩兰、管理科科长王年华、副科长王焕新、特警队队长谭湘谦、办公室主任符军、教育科科长龚超莲、七大队大队长郑霞、二大队大队长万炜、副大队长尹彬、副大队长宋江勇、严管队队长陈伟、卫生科科长卢泳泉、原教育科科长、现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彭真品、方慧、陈冬霞、朱志光、孙谨、黄文闵、袁嘉惠、贺小莲、易志奇、张燕平、潘向东、范迎巧、熊彦湘、谭美兰、袁佳、唐璐云、朱榕、卢春明、刘杰、刘霖、徐巧利、徐段辉、史永清;王玉兰(已死)、已调离的原纪委书记赵晋岳、原政委衣金娥、原大队长袁立华、欧阳秀、方芳。
中共半个多世纪以来对中华民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以来引发了中国大陆迄今1,600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自救;国际上对以江泽民为首参与迫害的各级党政官员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等罪名起诉的案例已有50多起;追查国际协调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正在全球范围内监视参与迫害的嫌犯,誓将所有罪犯绳之以法!追查国际希望所有涉案人员能够审时度势,为了你的未来和家人,揭露黑幕,争取立功赎罪,绝不要在这个历史的重大关口作中共的殉葬品。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 “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 ” ( Anti-AtrocityAlienDeportationAct )
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附件 2 :追查国际关于全面启动 “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 ” 的公告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是由多个人权团体和个人组成的,分布于70多个国家近300个城市的网络系统,目前由追查国际协调其运作。该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监视、追踪在中国大陆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各级党政官员,尤其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脑、虐待、酷刑和谋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和直接参与信息封锁、舆论煽动、非法判刑的责任人,以帮助受害人及时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自“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成立以来,在海外起诉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曾成功的定位了包括舆论界和科技界打手赵致真、郭传杰在内等多个迫害法轮功的嫌犯,帮助确定了起诉地点,保证了法庭传票的顺利送达等法律程序。
法轮大法学会2005年10月9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控告和民事求偿,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追查国际于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启动“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对每日新发生的重大迫害案件进行立案,定期发布调查结果,将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以确保在其离开中国大陆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追查国际促请中国大陆的受害者和正义人士,协助我们监视追踪本省、地、市、县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共各级官员,收集并及时举报这些人员出国访问的信息。请告知出访嫌犯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和主要特征(有照片最好),其出访的国家、城市以及出访时间,有无海外不法资产和商业活动等。请将这些信息直接交追查国际或通过你们已有的可靠渠道转交。
自本组织于2005年2月14日发表《追查国际致中共官员的公开信》以来,陆续收到一些省、市级官员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口头保证,还有部分参与过迫害的人员曾经表示愿意悔改并争取立功赎罪。请你们按照法轮大法学会公告的说明把保证书和悔过书通过安全途径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本组织欢迎这种弃暗投明的行为。在此并正告顶风作案者,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着想,不要低估了人民寻求司法正义的决心和能力。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1)617-325-3481 传真:(01)617-325-8729
北美免费举报电话:1-866-RECTIFY(732-8439)
电子邮件:Contacts@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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