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 济宁, 潍坊, 枣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山东省青岛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青岛劳教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上苑路2号(邮编:266100),所长:吴忠森、刘绪云
青岛所劳教狱警:杨东青、王学友,于森,朱幼明,刘永安,毕监波,周国利
案例1
受害人:宋美兰等15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瑞昌路派出所所长徐启林(男,电话0532-3732933)、刘建华副市长、王永利局长
使用手段:非法抓捕、非法劳教、以不让睡觉、做小板凳、毒打辱骂等进行迫害
详细情况:2002年3月2日,瑞昌路派出所所长徐启林将宋美兰等15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并将其中的13名非法送往青岛大山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不到1个月时,从公安内部传出,此案被青岛市副市长刘建华亲自接管,而刘建华副市长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公然践踏国家法律,竟然签批全部劳教,并于2002年3月27日分别将男法轮功学员非法送青岛劳教所,女法轮功学员送押淄博王村劳教所。这些遭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中,有3位是某大企业的工会干部,有教师、有年仅21岁的大学生、还有一位28岁的女博士……。他们目前在劳教所,被强行“洗脑”,被采取以车轮战、不让睡觉、做小板凳、毒打辱骂等手段进行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1/28273.html
案例2
受害人:发表严正声明的法轮功学员管洪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嵇副大队长、
使用手段:非法抓捕、强行“洗脑”、写“三书”、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山东青岛劳教所对被抓来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进行强行“洗脑”。不写“三书”者,不分老少皆由警察嵇副大队长暗中指使犹大和警察进行迫害;对写严正声明宣布在高压逼迫下所写“三书”作废的法轮功学员和刚被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则拳打脚踢,用坐凳(马扎)毒打,将人打得遍体鳞伤。对写“声明”者,警察召开大会宣布加刑期25天,犹大则减刑受“表扬”。在2001年8月,青岛市辖区的胶南市61岁的法轮功学员管洪保,写声明宣布以前在高压下所写“三书”作废,被打得腰椎变形,眼睛充血,遍身瘀血块连片,几天不能动,上厕所几乎是2个人抬着去。胶州市的31岁的法轮功学员杜振贵写了声明:“‘三书’作废,并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被犯人打得遍体鳞伤。黄岛的薛新家,即墨市和莱西市有几名刚被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如此迫害。警察命令犹大轮班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不允许他们睡觉。有的法轮功学员刚闭眼,宋尽忠等便用掌狠打其头顶、打耳光、拧大腿内侧。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4/29526.html#chinanews0504-4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甲、赵显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警察王滨、卢亮,山东省劳教局长李禄廷,王滨(指导员),戴XX(大队长),犯人黄锡科、宫垂爱、吕宝、陈凯音、王维贞
使用手段:毒打、克扣生活费、强制超负荷劳动
详细情况:山东省劳教局长李禄廷来青岛劳教所和甲谈话。警察王滨、卢亮命甲书面写出谈话内容。几天后,王滨(指导员)宣布:甲不“转化”就严管,要甲无条件服从;把甲又被押入那个所谓的“宪兵队审讯室”严管,每天至少挨打2次。所里黄政委找甲谈话,甲就揭露狱警唆使中队里劳教人员毒打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甲也提出:“坚持修炼法轮功是我的信仰,我认为自己的路走的对,是坚持真理,但就因我坚持修炼便经常遭毒打。你们经常叫我们学法律,为什么执法犯法?”“不是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吗?执法者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了吗?为什么我多次向干部提出抗议,反而变本加厉毒打我?”甲也多次质问过打甲的犯人,为什么无视法律随便打他?他们说在执行政府条令。而且还讲他们就代表政府,只要甲坚持修炼就格打勿论。打甲的犯人黄锡科讲:“你不把声明收回来,所里已不给警察发奖金了,警察提干也受影响了。”甲被打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从头到脚都肿痛、变了人形。打人凶手宫垂爱讲:“我们就得让你死不了活不成。”后来吕宝也和甲说:“他们打你时,我与黄锡科都不忍心看下去了,太惨了,但你老是抓住修炼不放,死脑筋。”陈凯音(与吕宝都是参予打甲的13人之一)也说:“你要是个常人早就打死了。”王维贞问:“你还修炼不修?”甲一说修,他就朝甲的心胸或肋打一拳,甲痛得都直不起腰来。他们将甲摔倒在地反复用脸盆往身上倒水。先面朝上,用脚从头踏到脚、心胸、腹部都反复踏,然后再翻过身来从上到下又踏又踢。有一个犯人在甲肛门处死命踢,使甲腹内痛得就想吐,想大便。甲的颈椎有2次被打得从颈项处麻电放射至两手指,至今夜里有时还被麻醒。就这样被这些犯人反复地打。2002年3、4月份,大队长戴XX开中队会,大声叫喊:“我不信邪,从今天开始大开杀戒。”每个学员每次吃饭只有一个小馒头,吃不饱,赵显高抗议,警察就用电棍电击赵显高。这里的劳动没完没了,法轮功学员星期六还得劳动,2、3个月才放一次风、晒一次太阳。洗澡间关着不让用;水管阀门坏了让大家凑钱买。有一次大队长戴XX他讲:“你们挣的钱除了交所里任务外,咱中队私自留下一点钱好给你们买点小吃等。”实质是克扣大家的生活费。有一个月,馒头里砂子多的无法吃;有时,吃的多是水煮青菜,里面没有一滴油,有时里面有砂子,并经常吃出苍蝇、烟蒂来;有一次菜汤是泥汤,土黄色。伙房警察说:“没吃出死老鼠来就算很好了。”10月1日后的几天,有几次菜里的那几块小肉片,臭得吃到口里还得吐出来;吃的排骨每人分到3块小骨头,几乎没有一点肉;中秋节,每人4个月饼,有异味,有不少人吃了拉肚子。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5.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戴xx(大队长)、张xx(政委)、王开元(三大队队长)
使用手段:非法抓捕、强行“洗脑”、写“三书”、毒
详细情况:2002年除夕前一天,犯人对乙拳打脚踢,并用马扎凳打乙。下午,乙被打伤,腿流着血。晚上,戴xx让乙写“三书”,才能给家人通电话。第二天大年除夕,找张政委给家挂电话,张又推托说电话坏了。2001年9月11日中午,乙和另外5位法轮功学员在青岛劳教所被转押往省劳教所王村。在乙从省所王村回来后,乙跟警察明讲:“强制我没有用,不要费心了,任何人也说服不了我,一切都是多余的,打死我也不屈服。”狱警将乙骂一气,并打了乙2个耳光。警察再三保证不再打人,但他们连续8昼夜不让乙睡觉并进行毒打,乙的脸被打变形,那一夜头痛欲裂、发烧2次。从12月20号至2002年2月11号,乙遭受5次毒打,6次人格侮辱。警察找乙谈话,乙说:“真、善、忍是天理谁也动不了。”有时所里放一些低级的带有黄色镜头的录像,那些被“洗脑”的犹大更是污言秽语,乙质问干部:“这就是“转化”了?不按真、善、忍做人。”当乙被打的惨不忍睹时,王开元(三大队队长)到现场看后,指令乙穿上长裤子,遮住那打出的伤痕。劳教所始终没有停止对乙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3.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洪德、田勇健、张晓晨、刘德明、邵承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吴忠森、刘绪云(青岛劳教所所长)、王开元(三大队队长)、嵇国强、汪永坚、冷加光、刘同先、王震、倪卫国、冯全军、杨洪伟、姚金明、王滨(指导员)、卢亮、戴xx(队长)、王考森、王国立、姜明耀、于庄
详细情况:2001年,三大队大队长王开元无理集资捐款,名曰:“家庭困难互救款”。专集款不知下落。王洪德、田勇健、张晓晨、刘德明被毒打。王开元在被揭穿他是指使迫害法轮功邵承络的幕后人时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叫喊:“不行还得打!”王开元到邵承络家骗取在省所住院的药费。一中队狱警嵇国强是2001年9月迫害学员的幕后人。狱警汪永坚在青岛建所一直管“洗脑”。狱警冷加光负责洗脑、对大法恶毒攻击,还有狱警刘同先、王震、倪卫国、冯全军、杨洪伟、姚金明。狱警卢亮管“洗脑”,直接指使恶人迫害大法学员。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13/28697.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丙、邵承洛、徐佩浩、王吉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集训队”:郭路东(队长)、聂东来(副队长)、郑××,王××(指导员)、谢××,刘××(班长)、王滨、汤俊伟、黄锡科、薛祥君、梁桂爱
详细情况:山东青岛劳教所“集训队”是专门进行所谓的军事化训练的场所。狱警对法轮功学员采用个犯人“包夹”一个的办法,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房间内有摄像头,全面监视。在2002年之前,警察采取暴力“转化”的办法,那个时候不写“三书”不让下队,警察唆使普教班长对法轮功学员殴打,胶皮棍都打断了好几根;有的时候犯人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厕所的洗手间内,脏活、累活、擦厕所、地板全部让法轮功学员干;不准有任何通讯自由;超强度奴役劳动,早晨4点多起来,有的时候干到凌晨1、2点钟,干不完不让睡觉。随着法轮功学员的不断上诉,“集训队”不得不改变方法,主要是用高强度劳动,几乎天天要劳动12个小时以上,那些钱全部被警察私分。一次青岛成阳一个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劳教所的无理要求,不蹲着和他们讲话,被警察打的走不动路。青岛劳教所是一年要求各个大队上交劳教所××万元,之后全部劳教人员“承包”给各个大队,各个大队就开始奴役被关押人员,能赚多少钱就赚多少,干活少了就挨打。法轮功学员乙被非法关在青岛劳教所“集训队”1个月,不让刷牙、洗手、洗脸;在室内大小便;晚上睡在地上一块小地板上,只一条被,风很大,冷得睡不着,不让穿鞋,大衣上的扣子也全被撕去,最后绝食抗议。乙回到三大队,在事务队受到多次虐待和陷害,绝食3次,以后被“集训队”严管。
在“集训队”,警察用严管的方式迫害邵承洛。邵承洛给政府写信,揭露劳教所阴谋,都没有效果。后来邵承洛被迫绝食抗议,并多次当他们的面质问:“严管是虐待罪,人类文明到今天了,竟然大小便都在室内,吃饭用手抓,不让穿鞋,睡在地上,只一条被,被打伤的腿不让动,还得伸腿坐,冻得夜里抽筋痉挛,行走困难....”2003年1月14日回队当天,乙挨了打。17日,狱警王滨用电棍击不读“揭批书”的徐佩浩。用皮鞋底将头面打得全变成青紫肿,眼球全充血,两耳壳至今还痛。当时痛得躺不下,一夜没睡。犯人梁桂爱打乙之前也先讲了:“警察明说我打得轻了。”他们几日前,就打乙,打得脸变了形。打乙的事情曝光后,犯人加紧迫害乙。回队“严管”从2003年1月14号到20号挨打6次,犯人汤俊伟、黄锡科、薛祥君、梁桂爱大打出手,打得乙不会动,警察还讥笑乙。一中队在12月份就动了电棍,王吉维被电得最重。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7/58021.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58213.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希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
使用手段:殴打
详细情况:刘希同于2003年3月被抓,非法关押在青岛劳教所,因不放弃信仰惨遭迫害,脸部被打得变形,在绝食抗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8/59084.html#chinanews-20031018-11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炳文、刘锡同、邵承洛、王康宁、徐培颢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副所长武某某、三大队队长徐某某、中队长高某某,政委田某某,警察汪勇坚
使用手段:封闭“严管”,不让睡觉,严刑拷打
详细情况:王炳文被非法劫持在青岛劳教所,曾在“集训队”被关禁闭,坐板约1个月。禁闭期间不许洗澡、洗脸、出屋,股沟间都长了湿气。现被劫持于专门关押法轮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被单独关押,每天2个“包夹”,3次灌食。不许家人探视,送衣物等。现已绝食2个多月。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刘锡同、邵承洛、王康宁等。青岛劳教所对坚持信仰的学员进行疯狂迫害,采取封闭“严管”,不让睡觉,严刑拷打等手段,让犹大轮流围攻,叫犯人昼夜盯梢,警察坐镇指挥,百般折磨。如,被非法劳教3年的王炳文,系青岛公安系统的一名消防队员,警察对其展开了恶毒进攻。遭受同样迫害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徐培颢,因抗议警察打人,声明“转化”作废而被秘密转移至该所宾馆,倍受残酷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1/59218.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3/6647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1/4532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710.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炳文、逄增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李兵(指导员)、汪镇、倪卫国
使用手段:采取“封闭式、分离式、圈点式、强转式”等四种手段迫害
详细情况:因在青岛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不放弃信仰,不法人员就从该省王村女子劳教所找来一伙恶人,对坚持真理、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封闭强化措施,野蛮迫害。青岛劳教所警察将两队合一(即一中队二中队合并为一个大队),采取“封闭式、分离式、圈点式、强转式”等四种手段加大迫害。封闭式是将不配合、不“转化”、不参加活动的法轮功学员关押禁闭室,或封窗关门,不准与其他学员接触;分离式是对声明“三书”作废、抗议警察打骂学员的法轮功学员隔离审查,派犯人专管,警察定期提审打骂,让其失去自由;圈点式是将已违心妥协的学员圈入教室,强行干活,点名、唱歌、听课、写思想汇报等,由犹大、协助狱警不时地对其骚扰,让犯人巡回监视,对稍有不慎或干活怠慢的学员动辄打骂;强转式是重点针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如经常秘密提走,或下队“严管”,或封入专室集中时间迫害。其中被非法劳教3年的王炳文,系青岛市公安系统的一名消防队员,也是山东公安系统公开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者之一,拒绝所谓“转化”。该劳教所为了完成转化任务,好向上级报功,由警察坐镇指挥,犯人昼夜盯梢,犹大轮流围攻,每天只许王炳文睡2个小时的觉,并安排犯人每隔10分钟叫醒一次。为抵制迫害,他从8月份以来连续绝食100多天,已饱尝了身心摧残之苦,至今生死不明。对于刚被抓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警察更是大打出手。今年夏天逄增伟被非法劳教后,拒绝写“三书”,某夜值班的指导员李兵带领汪镇、倪卫国2名警察酒后带电棍将其击倒并一顿毒打。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打伤致残后,不准家人探望;也有的被几次打死后用凉水浇醒,对外封锁消息。时下,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皮肉折磨和加期处罚。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5.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山东省劳教所队长李福勤、赵伟、王彦澍、张书忠、刘明、队长徐某、李福勤(队长)
使用手段:强行"洗脑"、棍打脚踢竟打断棍棒、吹“风刺眼”
详细情况:丁在2001年被非法劳教,是青岛劳教所2001年8月26日集体绝食抗议迫害的倡导者之一。因不放弃信仰被"严管",警察不让丁通信。为了抗议这种迫害,丁开始绝食。9月10日中午,丁又被送到省劳教所进行“洗脑”,和丁一块被非法押送到省所进行“转化”的共有6人。在路上听到所内已对坚定的修炼者棍打脚踢,有的竟打断棍棒。第五天,由6人分工,将门关紧,玻璃盖住,把丁摔在地面上。警察赵伟骑在丁胸上,他一手摄住丁的鼻子,一手握住丁的嘴,共持续30分钟后,又扒开丁的双眼和警察王彦澍轮换对丁吹“风刺眼”,后又开灯、开窗刺激丁的眼睛,共迫害了近3小时,有2个队长在不同时间进屋看到这残忍的场面,那2个队长一声不响退了出去。后来刘明和队长徐某来后静观现场。丁被迫害的双眼模糊,隐约看到队长进来,不说话站那儿,丁就大声质问徐队长:“你们应立即停止迫害。”丁被“严管”,每天5点半起床坐小凳,到凌晨2点或4点,臀部坐出了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64751.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王吉伟、王炳杰、逄增元、管风宝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王X,政委张X,分管所长吴森忠,狱警王永坚、被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警察王永坚、王震、刘同三、
使用手段:强行“洗脑”、非人性的对待、
详细情况:丁于2001年因修炼法轮功,讲事实真象,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青岛劳教所。他们开始先被关押在青岛李沧劳教所集训队,在那里警察对他们实行“严管”,长期坐冷板凳,每天要挺着脖子瞪着眼,在寒冷的监室里被强迫坐16小时,身体不能动,要仰头挺胸,警察不准说话,警察利用犯人看管他们,稍有不慎就会被殴打、罚蹲和遭到羞辱,几天下来腿肚子都肿了,脖子和腰挺的痛疼难受,更不堪忍受的是,长期不给水喝,干渴的实在难忍,趁上厕所时用嘴对着冲厕所的水龙头偷偷地吸点水喝,如果被值班“协管”(协管:就是协助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发现就要招来一顿毒打和谩骂。他们大部分被干渴得嘴唇暴裂,大便干结,常常5、6天排不出大便。吃的饭真是连猪狗食不如,每天的饭就是只给1个3两的小馒头和糠萝卜条,象干柴一样在水里漂着,苦涩难咽,就是这样,还得3个人吃1碗。吃饭时,他们都被赶到外边走廊里,象喂牲畜一样,用手抓,不给勺子、用具。根本不把他们当人待。过了一段时间就把他们分送到专管三大队,此时的大队长王X,政委张X,分管所长吴森忠,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管教警察王永坚是专门配备在三大队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打手,武警出身,主要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分管所长吴森忠极其狠毒,他直接指使、操纵管教,警察施行各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酷刑折磨、欺骗、威逼法轮功学员“转化”。如果不写“转化”,警察就采取强制手段,从精神上、肉体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高压威逼迫害。
2001年8月,正值酷暑严夏,他们把法轮功学员每十几个人一组分别关押在“洗脑班”里,封闭门窗与外界隔绝,自己的亲人都不准见,不让通信,封锁一切消息,在里面让法轮功学员背对背,面朝墙,互相之间不准说话,为了加强迫害,他们利用犯人,轮流值班看着法轮功学员。由于门窗关闭并且气候炎热,室内不通风,闷热憋人,空气污浊,整天汗水浸泡着身体,散发着酸臭味,因长期不能活动,致使很多大法学员身体腹部以下股沟处,大片腐烂红肿,往外流着脓水,又臭又痒,钻心痒痛,难以忍受,有的严重脱肛,大便困难,很多人身上长满了疥疮,全身淌脓水,钻心痒疼。在精神上、肉体上都造成了极大痛苦,就是这样也不允许上医院治疗。法轮功学员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被长期非法关押。更有甚者,只要不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就被整天熬夜,不让睡觉。犯人们轮流24小时值班,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在冰凉刺骨的地面上,腿要并拢伸直,脚尖朝上身体不准动,稍一活动他们就没头没脸的拳打脚踢。坐在地上凉气通透全身,冻的浑身发抖。同时他们从精神上折磨,他们指使犯人2个人一边一个夹着法轮功学员丁,另外两个人轮流对着丁的脸大声咆哮、吼叫,,不让丁有丝毫安静的机会,很多人被闹得心烦意乱,头晕脑胀、撕心裂肺,连续几天几夜就这样折磨丁不让他合眼,只要丁眼皮不由自主的闭一下,犯人们就用掌打嘴打脸,用点着的烟头烫,用手指用力捣脑门,用鞋底抽打脸部、背部。警察和“协管”的犯人们叫嚣:“只要不“转化”就天天这样熬,就这样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002年12月,即墨法轮功学员王吉伟,男,45岁,只因坚持真理,被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警察王永坚、王震、刘同三等5人用2根电棍将王吉伟击倒在地,开始围殴,用脚踢过来踹过去,2根电棍轮番在王吉伟的脖子上、腰部、背部等处电击。当时王吉伟被打得全身痉挛,四肢抽搐,满地打滚,头部、面部被打得起了许多血泡,背部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血肉模糊,腰被打折,暴徒的恶行真是毫无人性,惨不忍睹,打完后将他拖进“严管”室还不准上床躺下,逼其坐在地上进行“严管”迫害,王吉伟被折磨得几天饮食不进,神志不清。
胶南市法轮功学员王炳杰,45岁,因坚持信仰,在青岛劳教所的三大队,警察用同样残酷的手段折磨,连续3天3夜不准其睡觉,坐在冰冷刺骨的地上,光着脚,警察王永坚带领犯人把他的双腿掀起来,用力掀到极限和腰部对折成三角形,把双腿架在马扎上,身体在地上,腰部悬在半空不准向后仰,他们4、5个人在前面掀腿、压腿,致使腰椎、双腿胯骨处于分裂状态,巨痛难忍,汗珠子顿时往下滴,人喘不动气,只能一口一口地往上憋。他们折腾累了就换人,他们拿折磨人来取乐、寻开心,警察王永坚一边用自制凶器照王炳杰头顶、两腿不停的用力抽打,直打得他头昏脑胀,两眼冒火星,折腾够了就威逼王炳杰写出决裂书,但王炳杰坚信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是人类必须遵循的道德标准。他们达不到目的就继续折磨,警察王永坚说:“就不让你信,说假话你也得写,否则就打死你,打死白打,打死就说你自杀,上电视宣传。”还说:“你们不是能上网曝光吗,曝光我也不怕,你们曝去吧,反正在这里我们说了算,想怎么折腾你就怎么折腾你,你只要不写,不‘转化’,你坚持到什么时候就折磨到什么时候,直至死了算完,让你升了天我们就不管了。”就这样他们每天一上班就开始上刑罚。
胶南市法轮功学员张永波,在青岛劳教所因坚持信仰,遭到了同样的酷刑摧残折磨,被警察王永坚施以坐老虎凳、垫腿、压腿等刑罚,还用10多根高压电棍电击,使张永波全身多处受伤。并把张永波外衣撩上来将其头部蒙起来,警察们用电棍乱电,用马扎乱砸,致使张永波口鼻流血,背部青一块紫一块,腿被打得几天都走动困难。
胶南法轮功学员逄增元,寨里庄家疃人,64岁,因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在青岛被多次加期、延期关押。关禁闭1个月满期后,又关进“洗脑”班施以酷刑,对老人同样用垫腿、压腿、不让睡觉等手段摧残折磨,在封闭的“转化”密室里经常传出逄增元老人的痛苦惨叫声,因折磨摧残现场封闭,具体不详。
胶州法轮功学员管风宝,64岁,老人因信仰真善忍,在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被摧残殴打,腰椎被打折,晚上睡觉躺不下,只能倚着床整宿坐着,睡不好觉极其痛苦,好几个月恢复不好,白天还要照样被强制劳动。不仅如此,法轮功学员还要承受着无理的强制劳动,有时每天被强迫劳动时间多达十几个小时,劳动强度高,劳教所的警察变本加厉地利用各种形式加重迫害,捞取政治资本,谋取私利。以上所述,只是个人所经历、目睹,还有很多被迫害更严重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5/69251.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光礼、孙虹、高秀胜(莱西)、张汇梅、邵桂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王X,政委张X,分管所长吴森忠,狱警王永坚、被青岛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警察王永坚、王震、刘同三、
使用手段:伪装、弄虚作假
详细情况:2000年3月30日下午有美国人来青岛劳教所调查劳教所有关中国人权问题。劳教所兴师动众,该换的换,该刷的刷,让人可笑的是竟厚颜地在闭路电视里讲:“如果老外问你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问:你们这儿一天劳动几小时?
答:6小时。(实际上有的队连续48小时加班,一般也得14、15小时)
问:你们这儿允许会见、通信、打电话吗?
答:可以,随时会见,会见时干部不旁听。打电话、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实际这是不可能的)
教着你撒谎,弄得劳教所里人心惶惶,“集训队”的牌子干脆也摘了,就不让老外看见。大家反倒都明白了,中国没有人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4/17/2712.html
济宁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济宁所狱警:孔凡鹏、张叔厚、李钧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绪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所长及济宁市司法局长王××、吴官正(省委书记)
使用手段:强行灌食、非人性的对待、
详细情况:2000年1月29日,山东邹城市刘绪国在家中被绑架,与另3位学员一起被押送济宁市劳教所,另一女学员被送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他们成为济宁市首批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1月30日,失去人身自由的刘绪国与2位学员开始绝食抗议。在绝食的第四天,他们仍被命令从事体力劳动。其间,劳教所所长及济宁市司法局长王××多次劝说、利诱、威胁刘绪国停止绝食。在被拒绝后,刘绪国被用野蛮灌食的方式进行折磨。2000年2月4日(农历大年三十)中午,刘绪国因在强行灌食中因鼻饲管错插入气管而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据悉,入院时医生发现刘绪国已命在旦夕,指责送晚了,曾表示拒收。当晚,刘绪国的妻子赶到,看到刘绪国已是骨瘦如柴,嘴唇呈青黑色。在刘绪国2月4日入院到2月7日期间,济宁劳教所、司法局曾向省法院、省公安厅和最高人民法院汇报请示,得到的答复是:“北京最高法院说了,抢救不过来,死了白死,不负任何责任。”200年2月10日中午11点左右,医院单方面宣布刘绪国抢救无效死亡,并且未经家属同意便直接将尸体送入冷藏室(太平间)。刘绪国曾写有抗诉书,要求无罪释放,但司法局长王××说:“因这事(指劳教刘绪国)是由省委吴官正书记亲自过问、指示的,我们当不了家。”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60016.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宁市劳教所等、省劳教局局长李禄廷
使用手段:奴工生产
详细情况:2003年2月17日到3月1日间,山东省劳教局11人小组(包括省劳教局局长李禄廷)到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10个劳教所进行调查,在其调查报告中透露:“三省市劳教所劳教生产非常活跃,经济效益很可观。劳教生产为所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也给民警职工带来了实惠”,三省市劳教所“财政保障状况比较好,民警收入明显高于山东”,“十里坪劳教所民警福利每年都在20,000元左右”。2003年3月“山东省劳教生产工作座谈会”召开,目的是学习其它劳教所剥削榨取劳动力的犯罪经验。司法部劳教局处长钟国长到会。此次会议不知羞耻地公布了2002年度山东省劳教系统生产经营的所谓十佳单位及个人表彰名单,具体如下:十佳生产先进单位: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十大队、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山东省第一劳教所焙烧车间、山东省第二劳教所二大队、淄博市劳教所一大队、枣庄市劳教所五大队、济宁市劳教所二大队青岛市劳教所三中队、济南市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潍坊市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大陆劳教所的不法官员为了中饱私囊,非法奴役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这些不法之徒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0/6152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11/43049.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绪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宁市劳教所
详细情况:(外电报道)法新社:强迫进食导致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死亡。据法新社香港2000年2月22日报导,一人权组织星期二说,因中国警察对一绝食的法轮功精神团体学员强行进食,使其严重受伤,导致死亡。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死于因警察对他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这个设在香港的人权组织说,拘留在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的刘绪国是从2月5日春节前不久开始绝食的。从该中心传真给法新社的报告讲,刘在绝食开始后的一周里被带到城内的一家医院里被“粗暴地”强迫进食,以致于造成气管和肺部多处受伤。刘因此于2月11日死亡。传真说,“医院用一种野蛮的方式强迫进食。当他肺部严重受伤后,医院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治疗他"。刘的死亡已被医院雇员所证实。院方拒绝对法新社就此报道发表评论,而拘留所则说这是假的。人权中心的报告说刘是10月份在北京因抗议(政府)7月份取缔法轮功而被捕。报告说,他在本月初被判处3年劳教。该中心说法轮功7月份被取缔以来,有约5,000学员被判劳教,还有300名被判处高达18年的监禁。报告补充说,数百名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还有上万名学员被开除工作。中国官方已经承认有35,000多名该被取缔的组织的成员于7月至11月中旬在抗议时被捕。
(2000年2月23日编译)世界日报:山东法轮功学员刘绪国被虐不治不满被判劳教春节绝食公安强迫插管进食刮伤气管引发肺部感染
【本报香港讯】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透露,山东法轮功学员刘绪国因抗议当局将他判劳教而在春节期间绝食,结果被强迫用胶管插入食道进食。由於公安态度粗暴,导致气管被胶管严重刮伤而引发肺部感染不治,而於2月11日死亡,这已是自去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来第10名法轮功学员在拘押期间因被虐待等原因而死亡。该中心指出,29岁的刘绪国是山东邹城市化肥厂的技术员。他去年10月上访北京被捕一直关押,至春节前当局将他判以劳动教养3年。为抗议当局将他判劳教,他於春节在他所在的山东省济宁市劳教所进行绝食。绝食近1个星期晕倒,後公安将他送往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部看守。医院公安连同医务人员将胶管插入其食道强迫进食。由於态度粗暴导致气管严重受伤而引发急性肺部严重感染,而医院又抢救不力终於在2月11日死亡。附属医院「中心监护室」及负责尸体的「太平间」工作人员证实刘绪国来自劳教所并在医院不治死亡。而在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赵金华去年10月7日被公安毒打死亡。自去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来,已有赵金华、高献民、刘绪国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因被毒打或不堪虐待而绝食或自杀死亡。(编者注:学员是否自杀尚无法核实。)
自去年7月以来,至少有5,000名法轮功学员已被判劳教,而300人被法院判刑,最高刑期是18年,而数百名精神正常者被送精神病院,数万人被开除公职或者大学学籍,这种镇压规模相对於1989年的镇压在许多方面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当局镇压法轮功前大大低估了法轮功这个精神运动团体的凝聚力及为维持法轮大法愿意牺牲一切的精神,故目前进退两难,而加剧镇压也导致党内出现越来越大分歧。(转自《世界日报》2000年2月22日报道)
路透社:法轮功学员绝食请愿。路透社2月14日星期一:一个人权团体星期一说,1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自2月4日起绝食,抗议大陆政府对他们的监禁。这个人权中心说,中国东北城市长春的140名法轮功成员从2月4日大年除夕开始了他们的绝食请愿,不过它没有提到这140成员何时开始被拘禁。这个以香港为基地的团体说,去年10月,1名法轮功学员在开始绝食请愿后第四天死于监狱之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25/1944.html
潍坊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基本犯罪事实
潍坊市劳教所:狱警:刘安兴、冯现阳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新忠 , 49岁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老崖崮村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劳教所
详细情况:2003年农历2月25日张新忠被冶源镇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于潍坊劳教所。警察至今不告诉其家亲人,不让家人见。家中老母及妻儿日夜为其安全担心。冶源派出所对他家人谎称拿上5,000元钱领人,妄图诈骗其家人钱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9/67014.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市劳教所邹锦田(副所长)、丁桂华(二大队的大队长)、徐士敏(副大队长)、警察朱伟乐、刘建光、宋某、刘某等
详细情况:原潍坊“610”负责人宋继武与潍坊劳教所秘谋,于2001年3月15日,利用潍坊劳教所的警察与犹大这两股势力,在潍坊劳教所内举办了一个迫害潍坊市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先后有100多位法轮功学员在这里受到过残酷的迫害。他们是(名字不全):王丽萍、于胜河、付青霞、战海港、陈振东、宋挺山、李同祥、商美元、杨文兰、王世芬、张惠贞、李明之、李承栋、周江媚、潘秀梅、杨雪梅、杜秀花、吕风臻、周国玲、牛桂兰、亓淑英、亓淑贞、刘丽丽、杨桂兰、王爱芹、孙克秀、李瑞兰、王爱玲、李桂花、刘桂香、王艳霞、王艳美、冯希芹、王洪范、王德勤、夏爱香、张成玉、王福生、孙淑云、徐庆瑞、张巨武、张丰华、陈淑芬、郝瑞英、李瑞梅、刘树英、刘金城、李庆孔、李祥荣、赵延华、张玉香、张文刚、邢兰英、刘翠花、刘花英、王月新、高广成、王福英、徐惠芹、刘秀兰、张文东、周瑞香、邱全普、宋志兰、白秀英、郭素萍、宋翠文、张敏、王安民、刘星莲、郭素芳、孙玉芳、李丽光、李良宝、刘良启、庞新莲、宇美霞、赵青州、史文英(2次)、张义城、田瑞臻、王怀芹、王东林、张鸿博、谭继先、付文远、郭敏、张东林、郭宪新、李正修、李桂芬
该“洗脑班”由副所长邹锦田直接参与,二大队的大队长丁桂华直接布署迫害,副大队长徐士敏具体负责,警察朱伟乐、刘建光、宋某、刘某等参与。
迫害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限制人身自由,凡被绑架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严密监视(室内设监视器),行动被限制。每一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有一到二名“陪护人员”(通常是本单位的同事)实施24小时监视。走一步跟一步,不准到其它的房间去,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传递信息,连看一眼都不行;被绑架进入劳教所后,首先由警察强行灌输歪曲诬陷大法的谎言及“不‘转化’就判劳教”的威胁言论。接下来犹大反复灌输自欺欺人的谎言;不写”悔过书“之前一律不准睡觉(有的连续5、6天不让睡)。警察与犹大轮班连轴转,多种形式反复“洗脑”;直至法轮功学员折腾得神志不清时,再诱迫他们看诬陷大法的录像;亲情折磨,对于坚定的大法学员,警察们在摧残本人的同时,唆使大法学员的亲人给学员写信,用亲情施压;强行灌食,有的炼功人对警察的迫害行为以绝食表示抗议,他们便采取强行灌食进一步实施人身伤害;疯狂敛财。被非法抓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交纳生活费、住宿费、“转化”费等,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66015.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5098.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3
受害人:山东副县级干部法轮功学员甲、王平、吴大军、曹克昌、张希、魏国庆、胡新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市劳教所邹锦田(男,52岁,副所长,专职迫害法轮功)、朱安乐(男,41岁左右,管教科副科长)、朱伟乐(二大队副大队长)、丁桂华(二大队队长)、刘建光(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管教科长吕XX、叶XX、朱伟乐(男,38岁左右,二大队副大队长)、朱XX、姜XX(劳教所医生)
详细情况:于2000年11月二大队改为专责迫害法轮功大队,分两个中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150余人。当时每个中队挑选了十几个犯人担任组长、值班员、“包夹”人,监控、摧残法轮功学员。二大队队长丁桂华,男,40多岁,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建光,男,42岁。劳教所管教科长吕XX(名字不详,二级警督)、叶XX(名字不详,干事)强迫甲脱光衣服非法搜身后,甲被分到二大队一中队。到了中队后,值班员又将甲搜了一遍身。为了达到逼迫甲妥协的目的,警察暗中指使犯人用暴力手段对甲进行了酷刑折磨。他们几乎整天逼迫甲坐在地上伸直双腿,用手去扳脚尖,不扳就拳打脚踢,扳时间长了浑身像刀割一样难受。后来他们就用胶带将甲的手缠在脚尖上(他们为了不留下迫害的痕迹,捆绑时不用绳子,全部改用一寸宽的胶带)。犯人们有时坐在甲头上、肩上,有时两个人同时站在甲双膝上踩,致使甲右膝盖肿了半年之久。有一次,他们把长条桌翻过来把甲绑在上面,让甲坐“老虎凳”。他们将甲的双膝紧缠在条桌上,在大腿下垫上东西,甲感到双腿几乎象要断裂一样难受。见甲仍不屈服,他们又将甲的双手用胶带缠在了脚上。对甲说:“你什么时候说不炼了,什么时候给你解下。”周身钻心的疼痛几乎使甲晕过去,汗水将内衣都湿透了。就这样整整折磨了甲一天,十指被缠得黑紫也不给松开。当时,正值滴水成冰的严冬,7、8个人将甲扒光衣服抬进洗涮间(与厕所在一起),有时捆起甲的手脚放进盛满水的大缸里泡,告诉甲这是洗“冷水浴”;有时几个人把甲的头按进水里灌,告诉甲这是“大憋气”;有时用扫大便池的破笤帚扫甲的脊梁,告诉甲这是“搓澡”…。更多的时候是由几个人把甲按倒在地上,另几个人用水桶不停的往甲头上、身上泼凉水,同时,由2个人用水管子向甲的嘴里、鼻孔里连续长时间喷水、灌水,使甲无法呼吸,几乎窒息。甲挣扎的厉害时,就再上来3、4个人按住甲,有时一条腿上站2个人…,每次折磨都在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的折磨甲经历了10次之多。每次冷水折磨完后,再将甲抬到储存室,逼甲光着身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不许穿衣服,打开窗户、门冻几个小时。一天深夜,十几名犯人折磨甲的时间格外长,4个人按着甲的头,2个人将接于水龙头的皮管子捏扁,用强水流、长时间不间断地喷灌甲的嘴巴和鼻孔,另外几个人则用两个水桶轮番地向甲的头部泼水。甲当时的感觉就像掉在了深水底一样,不能呼吸,一呼吸就被呛水或灌水。当时甲的膝盖和双脚上各站着一名犯人,令人窒息的憋闷使甲猛力将腿从他们的脚底下抽出,甲的右脚踝子骨被洗漱间地面上粘贴的玛赛克划掉一大块皮肉,鲜血直流…。他们停了停,问甲还炼吗?甲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大声说道:“炼!炼!炼!”他们就又继续折磨…连续几十分钟的摧残,甲昏死了过去。甲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仰躺在储存室的地板上,迷迷糊糊中甲隐隐约约听到门口外有人在说:“一定不要在他身体表面留伤。”听到这句话,甲当即明白了他们的阴谋―――用喷灌水的手段企图强制甲屈服,即使将甲折磨、迫害致死了,外人从身体表面还看不出任何伤痕,劳教所就可以肆意地编造什么“心脏病发作暴死”之类的谎言;或者将甲从楼上扔到楼下,再造谣说甲是“跳楼自杀”,这样,他们既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又栽赃了法轮功…。潍坊劳教所的警察们真是在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江XX“在肉体上消灭”的密令!还有一次也是深夜,在洗漱间折磨完又冻了甲几个小时后,他们在储存室不让甲穿衣服,用胶带把甲的手、脚、头固定在床板上(床板从床上摘下放在地中央),将一个装满了液体的葡萄糖瓶子挂起来,瓶里具体装的是什么甲不清楚,只听到他们嘀咕:一人说:“还往瓶里灌尿吗?”另一个说:“尿就别灌了,还用那些就行了。”他们把连在瓶口打点滴用的导管插入甲嘴里用胶带固定住,向甲肚子里灌了3大瓶子不知名的、苦涩又污浊的冰冷液体。甲当时被折磨的浑身痉挛、舌头根僵硬。在甲入劳教所后,夜里12点以前基本没有让甲睡过,整天不是被折磨,就是逼着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
潍坊劳教所的一些警察集残暴与伪善于一身。除少数人外,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暗地里用减劳教期、给探亲假等“诱饵”,诱骗、指挥、唆使、强迫那些地痞流氓类劳教人员出面迫害大法学员,玩的是“以恶治善”的把戏。而自己在学员面前却装出一幅关心、亲近学员的伪善面孔。如一中队中队长刘建光就是其中的一个。在刚入劳教所遭到迫害时,我就要求找中队的警察反应被迫害的情况,可那些折磨我的劳教人员冷笑着告诉我:你不“转化”,还想见队长,还想着告状,没门!后来因各种迫害手段都不能使我屈服,我有机会向刘建光讲真相,同时我重点揭露了暴徒们对我的种种迫害,他故作惊讶状,很认真地表示要调查一下,如果真是象我反映的那样,他要严肃处理折磨我的人。可过后我被折磨得更厉害。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在操场上集合后,刘建光站在全中队70多人面前讲话,他一本正经地说:“有人反映我们中队有打人、欺负人的现象,我经过调查后,我可以明确地说:我们中队是文明中队,没有这些现象存在,这是诬蔑....”.
就我所了解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中队里70多名大法学员,无论被迫放弃修炼与否,都经受过犯人们的折磨。仅我在劳教所20多天亲眼所见:法轮功学员王平(30多岁,高密市工人)因抗议对我与吴大军等人的残酷迫害,被警察强行扒下裤子,逼他趴在地板上,一边站一个警察,用三角带制成的皮鞭,甩开膀子从臀部一直抽打到脚后跟,王平被打得皮肤上裂开了一道道血口子,向外渗淌着鲜血;法轮功学员曹克昌(66岁,昌乐县农民)因不屈服,被强迫坐在地上伸直腿扳脚尖,扳不住了他们就拳打脚踢,并坐在肩上压,致使老人脊锥严重受损,从此不敢伸直腰;法轮功学员吴大军(60多岁,昌邑市退休教师)、张希(60多岁,安丘市农民)、魏国庆(40多岁,安丘市农民)、胡新明(50岁左右,昌邑市农民)等因坚强不屈,被数次扒光衣服洗冷水澡、往嘴里灌凉水,犯人们不惜成吨用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都是赵建光等警察一手安排的,而他现在又把自己装扮成“节水模范”,要求每人洗脸只用两把水抹一抹…当然,也有毫无顾忌地施恶的警察,如二大队主管迫害的朱伟乐(男,38岁左右,副大队长),有一次,他在楼道里集合学员训话,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吴大军因决不放弃修炼,被几个暴徒扒光衣服洗冷水澡、灌凉水刚刚折磨完,衣服都没穿好,光着脚,被强令坐在最前排的地上,那天异常寒冷,吴大军老人被冻得身体有些蜷曲,朱XX不仅不让老人回屋休息,反而停下讲话,说:“把吴大军拉到后面清醒清醒。”顿时,5、6名打手(小组长、值班员)快速地把老人拖到队列后面毒打一顿,朱XX这时带着满意地表情。在残忍的迫害手段在我身上全部失效后,二大队副大队长朱XX亲自出面迫害我。2000年12月17日,朱XX领着劳教所医生姜XX(30多岁,姓名不详)给我输液,向我体内注射不明药剂。这种药剂毒性奇大,对我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摧残。在连续两天输液后,我出现了眼肿、肾痛、大脑思维混乱、疲劳却睡不着觉等强烈的负反映。在我本人的坚决抵制下,他们才停止了输液。在劳教所25天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后,我的身心严重受损,2000年12月24日我被保外就医。
2001年12月24日,市公证处书记杨宝玉等两人以找我有事为由,骗开门进了我家,一会儿,劳教所管教科长吕XX等4名年轻警察便敲门找我。此时我识破了他们要里应外合又要绑架我的阴谋,我坚决拒绝开门,先前已进入我家里的2人想开门配合绑架,被我坚决制止住。门外一名所警便凶狠的踹门,将门板踹破,门框踹裂,门锁也踹的变了形,并粗暴的吆喝着,气焰十分嚣张。在我的坚决抵制下,恶人的阴谋才没有得逞。几天后我发现宿舍周围有人在秘密地监视着我。2002年1月初我不得不离开家,离开亲人,过起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听人说,在我离家流落在外不久,单位就宣布开除我的公职。我流落在外一年多来,警察对我的家人及亲戚实施了株连迫害,其具体情况尚不太清楚。据悉,劳教所的警察为了抓我,曾十几次登门骚扰我的亲属。2002年7月下旬,警察将我妻子绑架到了山东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迫害了40多天,并非法勒索3000元钱。目前恶人们仍未停止对我亲属的骚扰。
以上是我遭受江氏犯罪集团邪恶迫害的主要事实,如实记录下来,将其暴露在阳光下,作为审判江氏犯罪集团部分证据,尽早把罪犯押上审判台。同时,从我的亲身经历中,也希望世人对大法与大法学员3年多以来遭受江氏犯罪集团迫害的事实真相有一个侧面的了解,共同制止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惨绝人寰的邪恶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58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0/23513.html
枣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英章、张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徐景高(枣庄师范学校校长)、孙景瑞、度学平(枣庄市公安局长)、张斌、杨燕、吴××(岳楼看守所)、狄浩(枣庄市中区公安分局“610办公室”主任)、姬峰(枣庄市“610”主要负责人)
详细情况:于英章,枣庄市盲聋学校退休教师,1935年生,全国特级教师。其子山东省枣庄师范学校教师张鹏,1977年生,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生物系。自1999年4月25日后,他们多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迫害,被勒索等各种手段的迫害。2000年2月春节张鹏再次进京上访,当地警察随即将他拘留15天。2000年7月,他们被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政保科王其中、刑林、刘金良非法抄家,抢走电脑1台,直接损失20,000多元。2000年10月国庆节,张鹏第三次进京证实大法,被关押在北京房山县拘留一所,被当地警察押回,非法关押在枣庄第二看守所。家里被勒索付路费3,000元,其它各种费用7,000元。11月6日张鹏被峄城公安分局送枣庄劳教所,判劳教两年。2001年元月5日,张鹏及其他16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山东省劳教所第三分所)。在被关押期间,张鹏抵制迫害,在一次升旗仪式上,独自高呼“法轮大法好”!警察又震惊又害怕,扯住他的头发,用拳头打,并用凳子向头上砸,当时张鹏就被打得鼻子、耳朵出血,还不放过他,逼他写“三书”。2001年2月22日,张鹏连同另两同修(台儿庄徐明、薛城郭加龙)被由山东省劳教所强制拉到枣庄市立二院(精神病院)进行精神摧残。在精神病院,张鹏不配合吃药、打针,给护士讲真象,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医务工作人员迎合上边说:“没病也的打针吃药。”不配合吃药打针,医务人员就把他捆在床上强制输液,直到张鹏神情呆滞、口流涎水,大小便失禁,他们还不罢休,还反咬张鹏是学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的,真是邪恶至极。2001年4月30日中午饭渴口派出所周××等5名警察突闯入于英章家中,在没有搜查证,只出示工作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把家中大法书籍和录音带全部抄走,并把于英章非法拘押在枣庄第二看守所28天。于英章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后经于英章丈夫多方奔走求情托人、走关系、抵押3,000元取保回家,但警察仍不放过,还要一天3次签名,不准出家门,单位每天安排人员轮流24小时监控,根本没有人身自由。
2001年7月9日张鹏被取保回家,历经5个月精神摧残,家人还要承担医疗费6,800元。2002年9月24日,于英章被市中区胜利路办事处张凯、高坦等四人强制绑架到“洗脑班”,强制“转化”,以劳教、开除公职威胁。2004年2月4日(正月14日)夜间张鹏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警察抓捕,拘押到枣庄第一看守所至今。2004年2月11日中午,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狄浩、派出所孔××、派出所宗××、居委会李××、王××等12名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非法抄家近4个小时,并强行把于英章抓走,非法拘押在枣庄第二看守所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