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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

2004年9月3日
简体字A4版

案例1

受害人:闫立有(Yan,Liyou),男,50岁,原海南省华艺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不详
案情简单描述:闫立有于1998年底修炼法轮功后,年轻时因车祸造成股骨头坏死、只能坐轮椅的问题,不治而愈,甚至可以站起来、盘腿打坐。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后,他曾多次到海南省政府上访反映真实情况,但被绑架到海甸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从拘留所回家后,他又到北京上访讲清真象。2000年5月,到天安门广场高举“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和平请愿,被北京警察毒打,折磨了一个星期,后来眼看打得快死了,警察就把他拉到北京郊外扔下,然后开车走了。2000年6月,闫立有到海口市万绿园高举“法轮大法好”横幅向群众讲真象。不久,很多警察持枪将他包围住,绑架到海甸拘留所关押。他绝食抗议,曾被警察强行鼻饲灌食,被折磨得皮包骨,绝食19天后,警察眼看快死了,才将他送回。

2000年7月,他又到北京讲法轮功真象,被等候在海口市新港码头的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区办事处,被双手吊起来,1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2年,送入海南省男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闫立有因坚持信仰,被警察铐吊,一铐就是几天几夜。劳教所还利用犯人长期殴打他,采用连坐法,如果发现他炼功,包夹的犯人就得加期。他曾多次被犯人用衣服、被子蒙住头殴打;冬天,犯人用冷水浇湿他的衣服,甚至于将他放到冰冷的水池里泡,还曾给他灌屎、尿。闫立有经常被打得昏死过去,甚至吐血,曾被送到医院去抢救,然后又重新送回劳教所再遭毒打。经过1年半的折磨后,全身伤痕累累,眼看快死了,劳教所只好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叫其家人接回家。回家后,经常吐血,食后不久就呕吐,身体状况非常不好。

2002年1月,他再一次到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轮功好。被警察拘捕酷刑毒打。因为不愿连累亲友,他不报姓名和地址,被警察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以各种酷刑迫害,经常被打得昏死过去,多次被送去医院抢救,吐血、呕吐、常常抽筋、全身肌肉经常不由自主的跳动。闫立有被警察迫害9个月后,在频死状态下被放回家。2002年9月底,闫立有回到家后,还经常吐血、食后就呕,不分白天晚上空腹也呕,时常出现神智不清,于2004年4月12日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海甸拘留所
北京警察
海口市新港码头区办事处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1/752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6/48585.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史月琴(Shi,Yueqin),女,30岁,海南省文昌市人,原海南省粮食局职工,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
案情简单描述:史月琴1997年修炼法轮功。1999年7.20以后,她多次到省政府为讲清真象上访,曾被非法关押在海甸拘留所,被警察多次非法抄家。9月12日,警察将她绑架后连续审讯三天三夜,拳打脚踢,钢筋打,单手吊。后见她仍坚定信仰,就非法关押在秀英第一看守所,直到2000年元旦才放回。回家后不久,史月琴又先后两次进京上访。第二次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段时间,后被送到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在海南省女子劳教所她遭到非人折磨,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逼迫写“三书”。但她仍坚定信仰,被劳教所警察送至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在精神病医院,她向医生说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医生说:“劳教所说你有精神病你就有精神病。” 史月琴被医生把她的手脚固定绑在床上强行打针,打针的药水都是黑色的,因为她不服从,被绑了连续几天几夜,连厕所都不给上,屎尿都拉在裤裆里。史月琴在精神病院被迫害了一个月。一个多月后,医院打电话给劳教所,叫劳教所来接人,付医疗费。劳教所推托让医院打电话叫史月琴的姐姐去接,并由她姐姐付了约3800多元钱。史月琴回家后,她所在单位省粮食局无理让她下岗了。由于在医院期间,她被海南省精神病院注射了大量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回家后表现出行为有些失常,于2003年3月6日早上跳楼身亡。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海甸拘留所
秀英第一看守所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海南省精神病院(安宁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5/7711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8/49618.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3

受害人:庄光新(Zhuang,Guangxin),男,21岁,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东风路金融大厦的豪华酒楼7楼
案情简单描述:2000年10月6日庄光新去城南派出所看望一法轮功学员。10月7日,在其他学员家中被琼海市城南派出所警察抓走,带往东风路金融大厦的豪华酒楼(七楼)审问,当晚迫害致死,从窗户被丢出。10月8日早,人们在国际金融大厦前发现了他的尸体,只见他睁着眼睛,全身被打得伤痕累累。据目击者反映,10月7日晚,庄光新的尸体被琼海市警察部门从7楼扔下时,没有流血痕迹,后脑勺被击碎,右手肘已破裂。警察没有保护现场,也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匆匆忙忙拾尸离去。事故发生20小时后,警察才通知死者老母亲领尸,说庄光新在受审时惊慌,畏罪跳楼自杀。在交接尸体时,死者家属也未接到验尸报告,只看到庄光新已穿好衣服,且警察对家属强调说:“没人打他。”但令人质疑的是,为什么警察审讯犯人要到星级宾馆高层楼的套房内?一个双手被铐,身边有八个审讯人员看守的人,怎能打开紧锁的铝合金窗跳楼自杀?据当日另一受审的学员旁证和死后状况中可以合理推测,当晚他遭受到严重折磨致死再被推出窗外。

路透社、法新社、中央社、世界日报等在2000年10月18至19日对此事进行了报导。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琼海市城南派出所警察
琼海市警察局总机电话:0898-2822294
http://library.minghui.org/victim/d60.htm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0/19/870.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