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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

2004年9月4日
简体字A4版
  1. 九江市 (Doc 文件
  2. 南昌市 (Doc 文件)
  3. 情节重大案件 (Doc 文件)
  4. 其他城市 (Doc 文件)

本文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人员名单:

1.胡庆云 (男,南昌市) 8.姓齐名不详 (九江市)
2.张宝兴(男,50岁,九江市) 9.李艳华 (女,48岁,南昌市)
3.陈建宁 (男,31岁,武宁县) 10.姜根金 (男,47岁,南昌县)
4.王昕 (男,28岁,南昌市) 11.付晓镌的母亲 (女,56岁,高安市)
5.刘逢春 (女,60岁,南昌市) 12.汤金妹(女,71岁,樟树市)
6.兰虎 (男,30岁,九江市) 13.金遵义 (男,25岁,城市未知)
7.李竟春 (女,47岁,九江市)  

 

案例1 胡庆云 (282)

胡庆云生前照片

受害人:胡庆云(Hu,Qingyun),男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处长。
酷刑致死地点:江西省公安局 (死於江西监狱医院) 

案情简单描述:
1997 年胡庆云患急性白血病,经江西、上海等地五大医院多次会诊治疗,被众多专家断言最多活三个月。1998 年 2 月,江西医学院一附院告知家属请作好办理后事的准备。而在同时胡庆云开始修炼法轮功,二个月后身体逐渐好起来。

当1999 年 7 月,法轮功被当局禁止后,胡庆云曾先后数次给国家领导人写信,说明炼法轮功使自己从绝症患者成为健康人的事实。

1999 年 7 月,胡庆云第一次被捕时,声明自己曾是一个白血病患者,不炼法轮功会死亡。但在场的公安机关负责人说:“你用白血病威胁不了我们”,仍将他关进监狱,并不许炼功学法,导致在狱中全身出血,当局遂将他放出。他在恢复炼法轮功后,得以再次迅速康复。 

1999 年 10 月,在没有任何凭据下胡庆云再次被强行拘捕关押。2001 年 1 月 10日被江西省首府南昌的一地区法庭判刑 7 年。其间,他曾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使一些指控不成立,但最后仍被判 7 年。2 月 6 日,美联社、路透社和中央社等主流媒体对此均作了报导。

专家认为,胡庆云的 7 年刑期相当重,判他七年徒刑与死刑没有区别。以后的事实显示,中共当局根本没打算给胡庆云生还的机会。 

经其亲友证实,胡庆云因炼法轮功被当局判刑,无法炼功,导致后来白血病复发,于2001 年 3 月 22 日死于江西监狱医院。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江西省公安局:791-677-2115(总机) 
江西省南昌某地区法庭 
江西监狱医院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7/19240.html 

路透社2001 年 11 月 9 日:法轮功学员死于中国监狱中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1/19448.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2/7/7783.html  

英文版:http://en.minghui.org/emh/articles/2001/2/7/4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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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张宝兴(117)

张宝兴生前照片

受害人:张宝兴(Zhang,Baoxing),男 ,50 岁,江西省九江县城子镇八组农民。
酷刑致死地点:江西省九江县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张宝兴和妻子邓连娣均为法轮功学员。修炼后身心受益非浅,身体好了脾气也好了,什么农活都能干了。乡里很多人都说他完全变了一个人。 

1999 年底,他去北京为法轮功讲句公道话,被抓回关在九江县看守所,半月后被放回家。

2000 年 7 月某晚,张宝兴夫妻俩农作收工回家还不及做饭吃,突然乡里及派出所人把夫妻俩都抓到县看守所,剩下几个不懂事的孩子在家。夫妻俩被非法关了二十多天,邓连娣就绝食抗议,被县看守所人员绑在梯子上,用很粗的管子强行灌高浓度盐水(一个小塑料桶里半桶水六斤盐)。后来夫妻俩被放回家,可是乡里和派出所经常三天两头来抄家找麻烦。

2000 年 12 月 25 日,张宝兴及其大女儿张娟前往北京呼吁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他们一同被捕并被关押到江西省九江县看守所,并遭受严重殴打,期间他曾绝食要求无罪释放,但看守所却以灌食为名,对他进一步迫害,最后在 2001年1 月 5 日将他迫害致死。即使在他死后,警察也没有减轻对其家人的迫害。警察甚至没让张的妻子见其丈夫最后一面。张宝兴的弟弟和 10 岁的儿子只被容许在遗体被匆匆火化前见了草草一面。他们看到张宝兴的遗体到处是黑色瘀伤,背上有青紫块,屁股上有青紫块,右眼不正常,在被从医院抬去火化时仍被铐在一个铁板床上。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宝兴的死与九江县公安局副局长万伟军有关。 

张宝兴死后,留下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全部的担子落在妻子身上。由于生活所逼,大女儿过早出嫁,二个小女儿被逼迫离开学校出去打工(一个 17 岁,一个 15 岁),剩下一个小儿子与妻子相伴。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九江县看守所 0792-6812057 
九江县公安局 副局长万伟军 0792-6812018 
乡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4/12834.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17/34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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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陈建宁(465)

陈建宁前照片

受害人:陈建宁(Chen,Jianning),男 ,31 岁,江西省武宁县石渡乡张官田村村民。 
酷刑致死地点: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610 办)  

案情简单描述:
陈建宁夫妇俩均为法轮功学员。他从 1996 年学炼法轮功以来,由于严以待己,宽以待人,在一次村评选中,被首选为村队长。

2000 年 3 月他去北京上访未成,被县公安局抓去非法关押了几个月受尽摧残,最后被勒索5000 元被放回。 

2001 年春节,陈建宁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又被县公安局抓去打得奄奄一息,家人借钱送礼求情,被勒索 4000 元后放回家。回家后四个月不能下地干活。 

2002 年 3 月 4 日,陈建宁又被乡派出所抓去毒打致昏迷,警察们用冷水浇他,好心的村长知道后用3000 元作保将他保回。可他人已被打得变了形,骨瘦如柴。 

2002 年 8 月 28 日,乡派出所警察“董胖”把他及妻子唐美芬抓走,留下儿子无人照顾。乡派出所“董胖”对陈建宁进行惨无人地道摧残,在公安押送他去县政保大队(县公安局 610 办)时,车上的人亲眼目睹了陈建宁被打得全身青紫,奄奄一息。到县公安局后警察们对他继续摧残,直到将人活活打死。

警察们为掩盖事实,将已被打死的陈建宁从县公安局六楼政保科往窗外一推,造成跳楼自杀的假像,随后又将陈身上的血衣换掉。当时陈建宁的衣内有 3400 元钱。5 点打死的,晚上 8 点多钟才通知家人,并事先将其血衣裤全部烧掉,销毁罪证。当家属要见死者遗体时,遗体已经穿上了由他们买来的新西装,并经过化装;家属在县殡仪馆冷藏室内,要求看死者生前衣服时,却早已被火烧掉。在现场看地下只有一点血迹,衣袋里带的几百元钱也不知下落。事后县公安局还把杀人凶手“董胖”从石渡乡派出所调离到船潍乡派出所。在同时陈的妻子正在派出所被警察们拷打,陈火化后 5 小时,妻子才得知丈夫已死。 

第二天8 月 29 日上午,县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公安局、检察局局长及九江地区的法医等一行人与陈建宁家属见面,连吓带骗的介绍所谓法医鉴定 “自杀”的情况及所谓当事人证明,一再催家属尽快处理后事,称家属可得 15000元赔偿金,但如果事情闹大、闹长了,一分钱也得不到。最后家属被迫在赔款一万五千元的协议上签了字。

武宁县公安局的警察证实了陈建宁死亡的消息,但称陈建宁是跳楼自杀,而石渡乡派出所的警察一听陈建宁的名字即挂断电话,后来记者再打电话过去,则回答 “ 这事不要问我们”。

陈建宁死时儿子才7 岁。8 月 30 日,7、8 人从武宁县赶来捉他的亲戚,害得亲戚又在外边流离失所几个月。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武宁县石渡乡派出所 0792-2083118,警察”董胖” 0792-2083118 
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610 办)  0792-822202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14p.html

英文网址: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32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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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王昕(254)

王昕生前照片

受害人:王昕(Wang,Xin),男 ,28 岁,家住南昌市西湖区上塘烟上 27 号。
酷刑致死地点:南昌市教养所 ( 2001 年 7 月 2 日晚 7 点左右在江西省劳改医院死亡) 

案情简单描述:
1999 年下半年,王昕去北京上访被第一次非法关押,不久被放。2000 年去外地交流再次被非法关押,同年被非法判劳教 2 年,关押到南昌市教养所。 在劳教期间被强行洗脑。

2000 年,王昕因抗议劳教所的迫害开始第一次绝食,共 60 多天。 

2001 年 5 月下旬,王昕因看法轮功书籍遭到五中队队长(2001.3-2001.6 期间的)殴打,并缴去书籍,王昕因此开始他第二次的绝食抗议,食十多天后被送到一中队,企图再进行强制洗脑,未果,警察便开始对他强行灌食迫害。不久被强迫送到江西省劳改医院强行的灌食物、输液。到 7 月 2 日下午 3 点多,管教通知家属说人快不行了。家属马上赶去把王昕转到省一附院去抢救。当时到医院时其实人已经不行了,只有出气,并无进气。于当晚 7 点左右死亡。  

当时在场的医生说,王昕又没得什么病,要是早来一点就好了。一中队的大队长(姓袁)在别人报告说王昕不行了要送医院时还说“绝食十来天没事的,过几天再说”。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南昌市教养所  
  一中队的大队长(姓袁) 
  二中队:0791-3892247;0791-3801244 
五中队队长(2001.3-2001.6 期间的) 
江西省劳改医院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14/16523.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9/15/13900.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7/29/54796.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7/39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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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刘逢春(37)

受害人:刘逢春(Liu,Fengchun),女 ,60 岁,江西省南昌市交通学校退休教师。  
酷刑致死地点:南昌市第三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0 年 7 月 21 日晚 9 点,子固路派出所的民警无故对刘逢春进行抄家后将她押送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强行关进 18 号女子监狱。 

在无处申述冤情的情况下,刘逢春第二天开始绝食。由于监牢里温度高达 37~38 度,在绝食、绝水三天后她出现痛苦神情,同监人员就向某政委和医务人员陶医师报告应该要给她吊盐水、打葡萄糖进行抢救,但两人只站在形势窗观望并对监管的犯人破口大骂了半小时后扬长而去。 

25~27 日这 3 天,虽然刘逢春的状况越来越差,但同监们迫于政委的淫威,不敢反映她的情况。 

28 日凌晨 3 点,刘逢春脸色呈现灰白、气若游丝,同监人员吓的不顾一切地喊 “报告干部”,不久来了一个胖胖的男看守看了看不予理睬并极不耐烦的走了。 

凌晨4 点,同监们再一次敲响了监牢的铁门,可那位胖干部没好气的吼道:“吵什么、死不了,天亮再说!”所有在场人员再度用力的把铁门敲得巨响,之后,终于来了三个干部,并推委说要报告政委后才能处理,并不进门来看。待政委起床后,才打了急救电话。 4:30,急救120 来了,把刘逢春抬了出去,此时的刘逢春已经停止了呼吸。 

事后看守所怕事件曝光,恐吓她的丈夫不准和外界接触。家里电话也被监管,逼迫家属赶快把遗体火化,并说要给家属一万元钱,但最后没给。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子固路派出所电话(+86 791)6702829 
南昌市第三看守所  南昌市二七北路 
南昌市公安局(+86 791)6813363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8/31/2728.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4/1/22/65463.html (明慧网2004 年1 月22 日报导年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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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兰虎(566)

兰虎生前照片

受害人:兰虎(Lan,Hu),男 ,30 岁,畲族人,九江市庐山区物价局公务员。
酷刑致死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监狱 

案情简单描述:
1999 年底,兰虎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判劳教 3 年遭受酷刑折磨。2001 年 4 月被释放,为避免被抓便离家出走。

2001 年 10 月,兰虎在湖南省张家界散发真象传单时被捕,关押 100 天。2002 年1 月被庐山区公安局接回提审连续镣铐 5 天 5 夜。 

他在九江市看守所关押近 1 年后,庐山区法院非法重判他 11 年徒刑,2002 年 12月被送到南昌市监狱,仅仅 68 天,于 2003 年 2 月 9 日,南昌市监狱竟通知家属兰虎已死亡。

长陵区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报告认定兰虎是因绝食引起“身体虚弱诱发性循环功能衰竭和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但其家属对绝食仅 4 天就导致死亡的结论表示强烈质疑。长陵区人民检察院不愿正面回答,检察院一男士推脱说:“你问监狱吧,已经给他们了。” 

据狱方透露,兰虎死前曾写了一封上诉信,“要控告最上面的”,兰虎的母亲提出要看看这封信遭到监方拒绝。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庐山区公安局 
江西省九江市看守所 
江西省庐山区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监狱 
江西省长陵区人民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53.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2/32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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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 李竟春(118)

李竟春生前照片

受害人:李竟春(Li,Jingchun),女 ,47 岁,家住江西省九江市三里街立交桥附近,九江市海会供销社营业员。 
酷刑致死地点:北京市门头沟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0年 12 月 18 日李竟春到北京上访,关押在北京市门头沟看守所遭受非人的迫害。在狱中她绝食抗争,绝食第五天管教开始对其灌食,从鼻孔灌半瓶“豆浆”。灌食后,李竟春一直咳嗽,发烧。同号的女犯人发现情况不对,报告管教反映情况,管教称:说出姓名,地址就放人。李竟春不说,最后管教说:你只要喝一瓶“豆浆”我们就放你。于是她喝了这瓶可疑的豆奶! 

2000年 12 月 30 日,李竟春回到家后一直咳嗽不断,发烧呕吐,吐出白色有强烈异味液体,2001 年 1 月 4 日死亡。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北京市门头沟看守所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6/6832.htm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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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 齐姓法轮功学员(574)

受害人:齐姓法轮功学员(Qi,DafaDizi),江西九江人。 
酷刑致死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十里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2002年 5 月,被非法关押在江西九江十里看守所,遭高强度体力劳动后死亡。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江西省九江市十里看守所   所长办公室:011-86-792-8251200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3/8/46029.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11/33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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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 李艳华(14)

受害人:李艳华(Li,Yanhua),女 ,48 岁,中国江西南昌飞机制造公司下属丰隆公司材料库的职员,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 南昌市女子戒毒所(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
李艳华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其父系已退休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哥哥是烈士。她为了促使中国政府正面了解法轮大法,并改变错误决策,于 1999年10 月二次到北京上访,均遭到公安部门非法拘留,第一次关押 10 天,第二次关押一个多月,并于 2000 年元月 7 日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判处二年劳教,关押在南昌市女子戒毒所(劳教所)。 

为改变政府的错误态度,李艳华与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但劳教所不但对学员的要求毫不理睬,反而对学员变本加厉的折磨迫害。后来,李艳华健康状况严重恶化,,内脏萎缩损坏,打针找不到血管。此时劳教所怕负责任,通知家属将其接回“保外就医”,回家后二小时内(2000 年 4 月 13 日下午 6 点)便身亡。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南昌市女子戒毒所(劳教所) 

(明慧网 2000 年 4 月 19 日报导于 2000 年 4 月 13 日下午 6 点死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4/19/3826.html 

(明慧网2000 年 11 月 16 日报导 48 岁、2000 年 4 月 14 日晚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6/167.html 

路透社2000 年 4 月 20 日北京报道:中国三名法轮功成员在被囚禁中死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4/22/3941.html 
 
自由亚洲电台2000 年 4 月 20 日: 又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期间死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4/22/3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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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 姜根金(765)

受害人:姜根金(Jiang,Genjin),男 ,47 岁,江西省南昌县人。 
酷刑致死地点: 南昌县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
姜根金未炼功前曾患有肝腹水、胆切除、胃病,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 姜根金于1999 年 10 月进京上访讲法轮功真象在北京被非法扣留,关押期间受到折磨,回来后又关押在南昌县看守所,放出不到半个月就离开了人世。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南昌县看守所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19/57615.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4/40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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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 付晓镌的母亲(36)

受害人:付晓镌的母亲(Mother of Fu,Xiaojuan),女 ,56 岁,家住江西省高安市。  
酷刑致死地点:江西宜春驻京联络处  

案情简单描述:
1999 年 9 月 14 日付晓镌的母亲与亲友共四人到北京旅游,在西大街一家旅馆住宿时,旅馆服务员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不到 5 分钟突然闯进四个警察将她们抓往派出所,继而被关在江西宜春驻京联络处六楼。同时市领导也交代警察将这些人送回江西,不准再留在北京旅游。

几位学员为避迫害,于 9 月 16 日凌晨 3 点左右,依着结好的床单从六楼往下爬出,其中付晓镌的母亲不幸落地当场身亡,公安便将其尸体先行火化,并对外造谣说是“跳楼自杀”。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江西宜春驻京联络处
北京警察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motherof_fxj0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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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 汤金妹(764)

受害人:汤金妹 (Tang, Jinmei) ,女,71 岁,樟树市沙田里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 江西樟树市洗脑班 

案情简单描述:1999 年 11 月汤金妹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讲真象,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 7 个多月。警察提审说:“你不炼法轮功就放你回家。”汤金妹不从。警察就说那就让你死在牢里。后来她被勒索了 3 千元押金才放了出来。

2001 年期间汤金妹在樟树市的所谓转化班(洗脑班)里被关了 3 个多月,期间还要“军训”,70 多岁的汤金妹被折磨得大量吐血。洗脑班看人不行了,怕担责任,就放她回家。回家后不久于 2002 年阴历元月(约阳历 2、3 月)含冤去世。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江西樟树市洗脑班 
江西樟树市看守所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19/57614.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22/40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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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 金遵义 (75)

受害人:金遵义(Jin,Zunyi),男 ,25 岁,大专毕业,生前任职江西省长运公司。
酷刑致死地点:从北京乘火车押回南昌途中死亡 

案情简单描述:
金遵义 1999 年 3 月开始学炼法轮功, 9 月 23 日进京反映真实情况, 1999 年 10 月 13 日在北京上访时被抓,在乘火车被押回南昌途中遇难身亡,时年25 岁。 

迫害责任人与单位: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0/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