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姜黎明 局长 公安

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姜黎明:0715-2360218

姜黎明,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1995.05--1999.03  崇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所长(其间:1995.09--1998.07在咸宁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9.03--2003.05  崇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3.05--2010.01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07.10明确正科级)
2010.01--2014.08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2014.08--2016.10  崇阳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6.10—2019.03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2019.03--2019.06  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9.06--2021.09  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2021.09--         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周尚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政法委系统, 公安, 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