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清,男,回族,1966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在职党校研究生。现任宁河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宁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曾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5.09—1989.07天津师范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1989.07—1990.07大港区司法局见习人员
1990.07—1993.01大港区司法局第一律师事务所科员
1993.01—1994.02大港区司法局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994.02—1994.12大港区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4.12—1995.01大港区司法局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5.01—1996.07大港区司法局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6.07—1996.12大港区太平镇镇长助理、党委委员
1996.12—1997.01大港区太平镇副镇长
1997.01—1998.11大港区太平镇副镇长
1998.11—2001.08大港区太平镇党委副书记
2001.08—2005.07大港区太平镇党委书记、委员
2005.07—2008.08大港区中塘镇党委书记、委员
2009.08—2009.09大港法院党组副书记
2009.09—2010.01大港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党组副书记
2010.01—2011.01滨海法院大港审委会委员
2011.01—2011.12滨海法院大港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1.12—2018.03滨海新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塘沽审判区主任、审判员
2018.03—2019.12滨海新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塘沽审判区主任、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2019.12—2019.12津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19.12—2020.01津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代理院长
2020.01—津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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