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板桥“洗脑班”、汤逊湖“洗脑班”)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板桥村特2号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值班室:027-87924870、13971687602
610头目:027-87234314、027-87233774
责任单位: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武汉板桥洗脑班,现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即湖北省610洗脑班)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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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2) | 成员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陈长华(2) | 所长、党委书记 | 政法委系统 | |
张宝珍 | 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汤逊湖“洗脑班”人员张宝珍(余其生的妻子) |
丁新桥 | 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汤逊湖“洗脑班”人员丁新桥(丁星樵 五十多岁,湖北云梦人):13396183037 |
张幸福 | 主任 | 政法委系统 | |
刘克兵 | 警戒护卫队 | 政法委系统 | 警戒护卫队刘克兵 (男,负责人) |
别小霞 | 警察 | 政法委系统 | 科员别小霞 (女 二中队) |
吴昌爱 | 警察 | 政法委系统 | 科员吴昌爱 (女 二中队) |
万军 | 医务室负责人 | 政法委系统 | |
周学员 | 政委 | 政法委系统 | |
王爱香 | 陪教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刘琼 (2) | 管理教育科副主任科员 | 政法委系统 | 管理教育科副主任科员刘琼 (女) |
喻春华 | 政治处主任(原沙洋广华监狱科长) | 政法委系统,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周学元 | 政委 (原湖北省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 政法委系统,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
刘治安 | 司法厅副厅长、劳教局第一政委(分管省 “610洗脑班”) | “610”系统, 政法委系统,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治安 (男,汉族,1953年出生,湖北蔡甸人,1972年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共,大学本科。分管省劳教局、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610洗脑班") |
徐红梅 (1) | 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 政法委系统 | 政治处副主任科员徐红梅 (女 沙洋女狱警) |
彭刚 (1) |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 政法委系统 | |
江黎丽 | 二中队副队长 | 政法委系统 | 二中队队长江黎丽 (女,33岁,二中队队长,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采取不许上厕所、野蛮毒打、辱骂学员等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
胡高伟 | 副中队长 | 政法委系统 | 警察胡高伟(男,30多岁,一中队副中队长,打人凶手) |
邓群 | 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 政法委系统 | 警察邓群(男,30岁左右,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经常拳打脚踢,致使大小便失禁,不少法轮功学员被其迫害的生命垂危。其父母、老婆均为军人) |
张亮 | 副所长 | 政法委系统 | |
江成方 (1) | 党委书记 | 政法委系统 | |
何伟 (1) | 一中队中队长、洗脑班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刘成 (1) | 二中队队长、洗脑班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中队队长刘成 (经常殴打、恐吓法轮功学员,逼写“三书): 13349873901 |
毕慧琼 (1) | 副队长 | 政法委系统 | |
张修明 | 副所长 | 政法委系统 | |
周水庆 | 所长 (法制教育所)、洗脑班人员 (劳教局)、 政委 (沙洋劳教所政委) | 政法委系统,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所长周水庆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沙洋劳教所政委): 027-87234314 |
张幸福 | 监狱管理局政委、劳教局副局长、教育中心负责人、汤逊湖洗脑班负责人 | 政法委系统,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张幸福,男,原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政委,是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第一任负责人,现为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 |
龚健 | 大队长、政治处科长(原沙洋劳教所教育科长) | 政法委系统,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省法制教育所管理教育科龚健(男 30多岁 政治处科长,原沙洋劳教所教育科长。此人相貌阴狠,话语毒辣,极喜欢打人,是负责策划并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头目):13971687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