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政府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李春 (2) 秦皇岛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原乐亭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政法委系统, 公安, 国家机关

1998.01-1998.05 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8.05-2000.11 唐山市交警支队第八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2000.11-2002.07 唐山市交警支队第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2.07-2006.07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2006.07-2007.07 乐亭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7.07-2011.08 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1.08-2012.07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2012.07-2012.07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负责人
2012.07-2013.12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政委(正处级)
2013.12-2016.12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局长(正处级)
2016.12-2017.01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候选人,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7.01-2017.05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7.05- 秦皇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