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洪赪颢 监狱管理局局长、原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公安,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国家机关

洪赪颢,男,蒙古族,1970年9月出生,内蒙古土左旗人,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5月参加工作。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1996.03--1996.12 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6.12--1997.05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助理检察员
1997.05--1998.10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院分院反贪局副局长
(1995.08—1997.12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6.09—1999.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10--2000.0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正科级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
2000.01--2002.03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2001.05任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2002.03--2008.07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其间:2002.08—2004.05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5.07—2006.08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副主任)
2008.07--2015.02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级)
(其间:2009.09—2012.01在北京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
2015.02--2017.1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7.11--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候选人、公安局局长
2018.01--2020.06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20.06--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