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陕西省宝鸡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金满、王宋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宝鸡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宋霞(女,84岁)、张金满(68岁),陕西省宝鸡市人。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姜谭路派出所警察通过监听王宋霞、张金满二人的电话,于2022年5月8日,在王宋霞与张金满在交接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将二人绑架。王宋霞次日取保候审回家,张金满在千阳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取保回家。因宝鸡市法轮功案件统一由金台区受理,二人于2023年7月被金台区检察院构陷到金台区法院,将面临非法庭审。此前王宋霞因坚持信仰,曾多次遭到骚扰、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判刑7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宝鸡市原政法委书记赵甲宏;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书记赵永利;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局长赵英凯;宝鸡市金台区政法委书记令军;金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清,检察官王蕾,助理检察官钟佩;金台区法院院长江伟;渭滨区姜谭路派出所;千阳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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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助理检察官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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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1000更多信息:助理检察官钟佩:18609271855
- 职务:检察官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9号 金台区检察院
邮编:721000更多信息:检察官王蕾:18691798911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9号 金台区检察院
邮编:721000更多信息:检察长李清:13909175863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 金台区政法委
邮编:721015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峪泉路66号 渭滨区公安分局
邮编:721000更多信息:局长赵英凯:18691778383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46号 渭滨区政法委
邮编:721000 - 职务:书记(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宝鸡市政法委
邮编:721004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203号 金台区法院
邮编:721001更多信息:金台区法院院长江伟:0917-3854001
2011: 江伟,男,汉族,陕西岐山人,1968年5月出生,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任渭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任渭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公园路77号
邮编:721006更多信息:金台区法院院长江伟:0917-3854001
2011: 江伟,男,汉族,陕西岐山人,1968年5月出生,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任渭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任渭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
- 单位信息: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东大街17号 千阳县看守所
邮编:721101 - 单位信息: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50号 姜谭路派出所
邮编:7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