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福建省漳州市及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林芬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福建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陈林芬,女,50多岁,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2011年5月15日上午,她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漳州市长泰县城的马路上行走时被当地警方非法抓捕,随后她们被非法劫持到长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内,被逼坐铁椅子和强迫按手印等。次日,她们被送进漳州市治安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5月31日,她们又被劫持到漳州市华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多月。期间,陈林芬被迫绝食抗议迫害。2011年7月5日,陈林芬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到位于福州市的福建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内,警察唆使3名包夹犯人对其1天24小时轮番看管。她被非法拘禁在房间内,不能随便出入,便溺均在房间内,且马桶满了不让倒,被罚坐小板凳、不让洗澡,并被肆意剥夺正常睡眠。包夹犯人余爱琼还拿着陈林芬的毛巾到马桶里蘸上尿液往其嘴里塞。她还被非法加期12天,直到5月26日才被释放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福建省女子劳教所所长陈爱珠,队长周容,副队长黄磊,教导员陈冬(音),楚姓警察,许姓警察;包夹犯人余爱琼、谢秀清、谢冬瓜;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朱加明;长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阮大队长;漳州市华安县看守所;漳州市治安拘留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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