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蓉蓉被迫害毁容一案”的追查通告
对“高蓉蓉被迫害毁容一案”的追查通告
(LN - 00013号)
2004 年7月12日
经本组织核实,高蓉蓉,女,36岁,原任职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出纳员,2004年5月7日遭受辽宁省沈阳龙山劳动教养院狱警长达六个多小时的电击,面部被严重灼伤、肿大,脖子、脚、身上发黑、起泡,并被迫从二楼窗户跳下,造成骨盆、股骨头、腿部等多处骨折。高蓉蓉目前被监禁于沉阳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部五楼骨二科0533病房。高蓉蓉家属已经向检察院递交了控诉材料,起诉龙山教养院和部分狱警,检察机关因接获高蓉蓉被电棍电击迫害的照片,而受理此案。
高蓉蓉 高蓉蓉2004年5月7日被电烧灼伤酷刑折磨,照片是受伤10天后拍摄的。
高蓉蓉,自19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初,就已成为重点迫害对象,被迫失去工作,后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数月。于2003年6月间再度被非法送入沈阳市龙山教养院教养3年。高蓉蓉被劫持至龙山劳教院以来,身体被迫害损伤得很严重,肝痛,腹痛,干呕,吃不下饭,断断续续发烧,她的一只耳朵曾被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打耳光失聪。一大队大队长岳军让劳教人员对高蓉蓉进行人格侮辱,将她的头顶部位的头发剪成短到挨头皮。
据目击者指出,2004年3月22日,高蓉蓉拒绝参加诬蔑法轮功的大会,被唐玉宝从二层铺上拖下来,掐着脖子扭出去毒打,唐玉宝后让两名队长把高蓉蓉架到管理科铐在暖气管上,拳脚相加,并用电棍电她的头、脸、脖子、手脚等处,多次反复电,长达半个小时。后院长李凤石进来,对狱警执法犯法不但不管,反对高蓉蓉说:“这是专制机关,手铐、电棍是干啥的?不信治不了小小的高蓉蓉。”两天后又把她调到一大队让张士洗脑团对她进行洗脑,加重迫害,不让睡觉,后来每天半夜3点才让睡。在那几天中,高蓉蓉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4月初,高蓉蓉被调回二大队时更加消瘦,并开始持续发烧、咳嗽,狱警们带她去祝家镇的小医院检查身体,回来后大队长王静慧拒不让她看化验结果,也不通知她的家人,还撒谎说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2004年5月7日,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队长姜兆华、王吉昌等把拒绝参加奴役劳动、不写造假作业的法轮功修炼者刘金枝、孙燕、金科桂、梁淑杰、王玉、高蓉蓉等分别叫到值班室铐在暖气管上,然后对他们大打出手,唐玉宝、姜兆华连续电击高蓉蓉6-7小时,从下午3点至晚上9点多钟。当时高蓉蓉的面部严重毁容,面目皆非,肿大变形,满是水泡,烧焦的皮肤与头发脓血粘在一起,面部肿胀后眼睛只剩一条缝,嘴肿得很高、变形。当晚9点多钟被迫从受刑现场二楼跳下,造成多处骨折。之后高蓉蓉被院方秘密送到沈阳市公安医院,直到5月13日家属才知道此事。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高蓉蓉才被转到沈阳市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治疗。
以上龙山劳动教养院一大队、二大队、管理科等迫害高蓉蓉的所有参与人的犯罪事实,已触犯了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3条诬告陷害罪,245条非法搜查罪, 234条故意伤害罪,246条侮辱罪,诽谤罪,247条刑讯逼供罪,397条滥用职权罪。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他们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鉴于一部分狱警及罪犯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无论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执行,都事实上犯下了伤害罪、暴力罪、诽谤罪等各种罪行。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沈阳龙山劳动教养院院长李凤石、一大队大队长岳军、副大队长杨敏、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二大队队长姜兆华、王吉昌、王春梅、管理科长魏敏堂、姜玉波、王学涛、生活卫生科科长张晓秋及狱医李五一等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提供上述责任人及单位迫害高蓉蓉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给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注意安全。本组织对您的正义之举将授予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 如果证实已经悔过且已停止迫害, 并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 有立功表现者, 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 职务:院长 (原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砬子沟97号 龙山劳动教养院
邮编:110173更多信息:原院长李凤石:024-7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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