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庞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2月15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庞有,51岁,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奥运村规划办主任,后任洼里乡乡办旭日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1998年因亲眼见证身患白血病的母亲修炼法轮功后起死回生的神奇之后,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后,庞有7次被非法抓捕。2000年9月27日,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公安七处,多次遭毒打,被施以酷刑,多次昏死过去。2000年12月26日北京新闻播出后,家人才从电视中得知他已被北京市高级法院非法判刑8年,非法关押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茶淀监狱。2009年8月3日,庞有因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朝阳分局来广营派出所、奥运村办事处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其后又被非法判刑4年。2014年12月5日,庞有陪同亲戚在陕西省延安拜访生意上的朋友,被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12月6日被非法关押到相邻的黄龙县看守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宜川县公检法只因庞有曾多次被抓、被判刑过,就以身份定罪,非法批捕。2015年1月30日下午,家人接到消息,2015年1月23日宜川县公安局已将起诉书移交宜川县检察院,1月29日移交宜川县法院。庞有的律师称不合法律程序,因为1月23日,律师刚刚拿到所有证词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还没来得及整理完毕交律师意见,检察院不应将此案终结并移交法院。庞有被非法抓捕后,2015年1月中旬,北京民众近百人签名、按手印,声援营救庞有,这在北京尚属首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延安市政法委书记刘小军;延安市公安局长郭平社;延安市宜川县政法委书记杨秀芬;宜川县公安局局长张文光,刑警大队指导员兼大队长冯延红,刑警队副大队长董晓光;宜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袁书强,指导员谢江龙;宜川县检察院检察长师蒙,公诉人李鹏;黄龙县公安局局长王静云;黄龙县看守所所长王富龙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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