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乐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梁剑君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乐昌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梁剑君,49岁,是广东省乐昌市职业高级学校任教20多年的教师。2017年5月25日,梁剑君在学校工作时被乐昌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伟忠等人非法抓捕,随后警察到他家中非法抄家。6月30日,乐昌市检察院侦查科科长杨慧红明知公安非法取证,仍对梁剑君进行非法批捕。8月25日案件移交到乐昌市检察院公诉科,10月10日,梁剑君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此前,梁剑君的律师给当地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丘伟京的不予起诉意见书写到:“为了保障梁剑君作为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辩护人郑重请求:准确查明本案事实,认定梁剑君没有犯罪事实,对梁剑君做出不起诉决定,立即释放梁剑君。”丘伟京欺骗律师和梁剑君家属会秉公执法,请他们放心,但最终还是把梁剑君构陷到法院。乐昌市法院定于2017年11月7日对梁剑君非法庭审。负责该案的刑庭庭长丘辉华对律师说不允许梁剑君的妻子去旁听。梁剑君被非法关押在乐昌市看守所期间,被强制超负荷用有毒的材料做假花,已被迫害致面目憔悴,身体虚弱。梁剑君的妻子携10岁的女儿到乐昌市“610办公室”、公安局要求放人,却遭推诿、被恐吓,甚至有人半夜翻墙入院。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梁剑君的妻子聘请律师,以求得法律援助。乐昌市教育局受当地政法委、“610办公室”指使,要她辞退律师,还说:“只要辞退律师,政府就给她低保补助。” 国保警察还派居委会人员在她家周围蹲坑、监视、跟踪,查看谁与她们家来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乐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邬贤有,乐昌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黄学斌,成员刘蓝;乐昌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桂平,国保大队长李伟忠,警察范润林、邓扬钊;乐昌市检察院检察长许细桥,公诉科科长丘伟京,副科长董玲,侦查科科长杨慧红;乐昌市法院院长李芳,刑事庭庭长丘辉华;乐昌市教育局局长肖永剑;乐昌市职业学校副校长余春荣、白远方;乐昌市看守所所长黄忠辉,副所长潘榕福。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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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三公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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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大昌路 乐昌市职业学校
邮编:512219更多信息:副校长白远方:办 0751-5503590、13927836870、宅0751-5502985
- 职务:副校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大昌路 乐昌市职业学校
邮编:512219更多信息:副校长余春荣:办0751-5503590、13927837180、宅 0751-55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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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更多信息:院长李芳:0751-6805200、0751-68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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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76号 乐昌市检察院
邮编:512200更多信息:公诉科副科长董玲:0751-680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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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76号 乐昌市检察院
邮编:512200更多信息:公诉科科长丘伟京:0751-6805151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76号 乐昌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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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韶关乐昌市碧桂路1号 乐昌市公安局
邮编:512200更多信息:警察范润林:1382794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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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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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黄学斌:书记办0751-5573883、0751-5551073、1382798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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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黄学斌:书记办0751-5573883、0751-5551073、1382798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