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黑龙江省泰来监狱、佳木斯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子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6月30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宋恩;黑龙江省泰来监狱监狱长许伟,副监狱长孙峰、李强(主管教育改造科),狱政科科长熊德会,刑罚科科长张兴军;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政法委书记刘臣(2012.01-2017.12,现任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院长韩辉,审判长郭建峰,二审法官贾文化、周辰,书记员张译冉。
  • 追查秦皇岛市青龙县、昌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潘英顺、翟素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9月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政法委书记邵海庭,青龙县“610 办公室”主任赵明丰;青龙县公安局局长司建宾,副局长刘铁军,国保大队长李印卿,指导员冯奇;秦皇岛市昌黎县政法委书记张广栋,昌黎县“610办公室”主任常兴良;昌黎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会英,公诉人李炜莉;昌黎县法院院长曹敬东,审判长杨红梅;秦皇岛第一看守所警察马梅。
  • 追查黑龙江省泰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顺江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8月1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原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朱文学,纪委书记刘永义;原泰来监狱监狱长吕善本、张志成,原政委杜英超,原改造副狱长刘志强、于振海,原集训队队长梁福文,集训队教导员纪恒泰,原狱政科科长马晓春,副科长梅继明,狱侦科科长杨立波,教政科科长姜海涛;原九大队狱侦人员王长冰;指导员马洪彬;铁南派出所所长刘耀福、副所长杨老八。
  • 追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宇东、朱秀敏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9月2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书记吴煜,市防范办主任李井泉,副主任王浩;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院长毕同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长刘亚洲,副局长马佳泉,国保支队长贺锡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法委书记孙志文,副书记兼区“610办公室”主任潘爱武;龙沙区公安分局局长陈立春;龙沙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艺;龙沙区法院院长李笑夫、姜兴波;龙沙区安顺路派出所所长周环宇。
  • 追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迫害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张可辉、刘佩钦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9月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李华楠,深圳市委防范办主任胡晓明;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深圳福田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余智晟;福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段廷杰, 指挥处处长刘凤飞;天安派出所所长冉云峰,副所长张亚青、叶海涛;福田看守所所长李建国。
  • 追查山东省诸城市“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善明、王兆双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5月3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政法委书记刘作勋,诸城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孙培玲;诸城市公安局局长赵玉德,副政委孙玉龙,国保大队长鹿建华,警察王军、毛玉龙,监管大队所长张增先,原政保大队警察曹锦辉;枳沟派出所所长郝洪明,副所长李海涛、 陈风宝,教导员付玉杰;诸城市法院院长王学功,法官李静;诸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重国,公诉科...
  • 追查山东省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王文中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7月28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长王立军,副局长李文军;山东省监狱狱长毕可敬,政委陈久亮,副狱长苏敬党,狱政科长兼监狱长助理毕德利,教育科科长孙鲁光,十一监区监区长李伟,教导员张伟,副监区长牛其峰;原山东省潍坊市政法委书记邹庆忠,原常务副书记、维稳办常务副主任杜士忠,原副书记刘效伟,潍坊市“610办公室”主任隋汝文;原潍坊市公安局长闫希军。
  • 追查黑龙江泰来监狱、北京市昌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佟明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6月27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宋恩;黑龙江泰来监狱监狱长许伟;北京市昌平区政法委书记孙启,昌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处理邪教办主任齐炳瑞;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院长薛春江,刑庭庭长欧春光,副庭长王式宽,立案庭庭长李雪莲;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天博,公诉处副处长王雪鹏;北京市昌平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泽;办案警察崔健、李泽荣。
  •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葛春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6月24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政法委书记李文章, 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刘宏;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刘洋;锦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振铎,副局长姜龙;锦州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局长许贵洲,国保大队长李宏;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刑二庭副庭长倪凯;锦州市松山新区法庭庭长孟娜,松山新区法庭刑事审判庭庭长张伟;松山新区检察室党组书记、主任毛毳。
  • 追查上海市长宁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曹红如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7月28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政法委书记陈寅,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防范办主任章华;长宁区政法委书记张磊,长宁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于豹,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褚凯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局长祝新军,副局长张喜英,国保处处长张辉,科长王珏、魏理光;长宁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健,检察官史晓俊;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士龙;新华路派出所所长谈欣,副所长徐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