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四川省彭州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周进霸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四川省彭州市市委书记韩轶;彭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明,防邪办副主任范泽俊,成员乔立君、钱安菊;彭州市公安局局长周国军,国保队长周英其;致和镇“610”冀会田;西藏日喀则地区政法委书记张洪波;日喀则地区人事局书记高原。
- 追查重庆市沙坪坝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余邺懿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重庆市“610办公室”处长王林渝;沙坪坝区政法委书记王余果,办公室主任龚旺;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江渝;渝中区公安局局长汪绍敏,国保队警察欧宜春、罗勇、刘东升;七星岗派出所所长夏卫中,教导员于天锡;渝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夏阳。
- 追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罗新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0月30日参与迫害责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贺占忠,副局长赵斌,国保大队大队长马明朗;民生街派出所警察朱申旭普、马慧、马小军;利通区检察院检察长马良,公诉人马玲燕;利通区法院院长何生俊,副院长马万清,审判长杜卫军,审判员郭小娟、谢丰丞,书记员马晓波。
- 追查上海市普陀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永生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普陀区政法委书记邰荀,普陀区区委“610”办主任、区防范办主任谷裕冬,副主任蒲雪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局长郑文斌;普陀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所长韩正根。
- 追查重庆市渝北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周昌生、赵时芬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重庆市渝北区政法委书记吴钰鸿;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罗红;渝北区龙溪镇派出所所长赵海平;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勇,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朝祥、王治,检察官熊纯羲。
- 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戴启鸿、杨学珍、金波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610办公室”主任国剑尘;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王育伟;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阎子忠,国保支队队长杨丹蓓,副队长李学军,政委李哲,警察尹航、马群;阳明公安分局局长阎剑华,副局长王宇,国保大队长刘金旭,警察许兆东、郑传阳,片警杨晓峰;阳光小区警务队队长迟恒。
- 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学军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2014年11月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队长杨丹蓓、副支队长李学军;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局长阎剑华,副局长王宇,警察许兆东、郑传阳,片警杨晓峰,阳明社区警务队大队长迟恒。
- 追查河北省涞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卢桂芬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涞水县政法委书记张晓笠,涞水县“610办公室”主任李宏宇;涞水县公安局局长刘文占,副局长王宝华,国保大队长戴春杰,刑侦大队大队长李金鹏;涞水县法院院长曲秀杰,主审法官、刑庭庭长张建华;涞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孟国平,公诉人杨俊峰;涞水县王村乡党书记廖科;涞水县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曹继新;涞水镇东大街居委会主任李志奇;保定市看守所所长刘翔。
- 追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洪胜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舒志民,原歙县政法委副书记吴银华,歙县“610办公室”主任汪明明;原歙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汪洋,原副队长程智斌,国保大队长江健波,警察程智;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程国平,副队长朱武毅;原歙县法院刑庭法官柯慧芬;三阳镇副镇长叶利华;歙县三阳乡派出所所长凌姚峰。
- 追查河南省新乡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叶会明的责任人的通告2014年11月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南省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刚;原新乡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樊建峰;新乡市卫滨公安分局局长刘新征,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宏伟,副大队长常广杰;南桥派出所所长李大卫,副所长刘杰、王明堂;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张会军,一中队中队长张晋鑫,指导员吴燕;新乡拘留所所长魏志鸣;新乡市红旗区法院院长刘卫红,原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