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重庆市江津区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赖元昌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4月2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书记雷德环,原书记阳勇、周德勋、李德良,原“610办公室”主任万凤华;江津区公安分局局长杨正勇,原局长白炤;江津区德感镇派出所所长龚治伟;支坪派出所所长任廷文,警察袁中须;江津区看守所所长龚南璧。
- 追查山东省东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周德勇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3月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东营市政法委书记孙早军,原书记成秋林;东营市东营区政法委书记盖滨,原书记张汝淮;滨海公安局长高飞;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长马景平,副局长马建,国保大队长安茂森;东营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江西,检察官任耀海;东营区法院院长丁文强,刑事庭庭长纪鹏辉,主审法官张婷,书记员史媛媛。
- 追查山东省聊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传禄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3月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聊城市政法委书记谢兆村;原政法委书记张百顺;聊城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李强;聊城市茌平区政法委书记刘健;茌平区公安局长题召敏,政委孟霄鹏,国保大队长刘亚芳,副大队长王长松;茌平区振兴派出所长王吉荣;聊城市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天勇;聊城市东阿县政法委书记李洪军;东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伟林,副检察长徐宜亮;东阿县法院院长隋得民。
- 追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徐萍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4月1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法委书记李加权,原书记葛斌;蜀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子铭;蜀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庆虹,原检察长潘孝峰,公诉人李卉,助理公诉人王辰然;蜀山区法院院长赵生升,审判长朱传年,法官倪娜,陪审员窦中山,书记员张伟;蜀山区荷叶地派出所警察高军、王涛、丁云跃。
- 追查北京市房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文才、李素娟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4月2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房山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文亮,原书记魏广勋、王永年、王明哲,“610办公室”主任隗有清;房山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袁林、李宝虎,副局长曹荣利;琉璃河派出所长陈建军;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钟达先,涉案检察官隋丹、杨丹;房山区法院院长娄宇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长靳学军;房山区“610办公室”主任韩士军;房山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鹿进宝。
- 追查山东省青岛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宿桂花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4月1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青岛市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原书记田庆盈;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闫希军;青岛市市北区政法委书记高波,原书记刘文光、刘新学;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局长王建顺,原局长管恩富;市北分局大港派出所原所长李新亭,原副所长张国强,李姓警察;市北区检察院原检察长臧雪梅,公诉人李昊;市北区法院原院长袁巍,法官厉建军。
- 追查黑龙江省大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冬菊、唐增叶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2月2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大庆市政法委书记杨守德(2022.11任职),原书记张高成;大庆市公安局局长宋鸿源,副局长兰乘水(负责国保);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局长彭国海;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负责政法委)王振涛;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董明,国保大队长刘继光;高新区检察院原检察长逄瑞川(任职至2022.10);高新区法院院长周兴佳。
- 追查浙江省丽水市迫害上海市法轮功学员徐永清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4月1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浙江省丽水市政法委书记张赟,原书记郎文荣;丽水市龙泉市政法委书记李舜,原书记蓝景芬;龙泉市公安局原局长邹海亮;剑池派出所所长李和敏;丽水市莲都区政法委书记朱芝贵,原书记王国锋;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国保大队耿建波;莲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蔡建彧,公诉人钟时剑;莲都区法院院长黄玉香,主审法官叶露;丽水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军斌。
- 追查上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红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2月2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政法委书记诸葛宇杰;上海市普陀区政法委书记张伟;普陀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骏,承办国保翟立宏;普陀区曹杨派出所所长郑宏;普陀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斌,检察一部主任梁方军,公诉人吴晓军。
- 追查广东省珠海市迫害马丽娜等4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2月20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吴轼,原书记张强;珠海市香洲区政法委书记韩俊锋;香洲区公安分局局长付辉,原局长刘文昌;香洲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树军,原检察长胡蓉蓉,检察员胡欣;香洲区法院院长黄伟锋,审判长胡小青,审判员谢健宇、陈强;珠海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