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孝荣、李在花、焦方玉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8月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610办公室”主任刁怀友、副主任刘云堂;沂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郑功钊、副队长李笃敏,警察刘林、刘怀玉、崔春军、吴树林;徐家庄乡派出所所长左峰。
- 追查山东省昌邑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初立文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2)2012年9月5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局长黄潍连、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委朱玉林;昌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建斌,警察陈晓东;昌邑市峡山区太保庄派出所所长魏庆宾、原所长管国强;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大队长靖绪盛、副大队长孙丰俊,警察马立新、宋男、彭绪标、刘国伟、李公明,八大队大队长郑万新;潍北监狱副政委李武广;大连市金州区光明派出所警察王世民;大连市...
- 追查安徽省合肥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丁兆星的责任人的通告 (2)2011年3月10日自1999年7月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
- 追查安徽省合肥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丁兆星的责任人的通告 (1)2011年3月10日自1999年7月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
- 追查天津市宁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2011年2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许振和(主管迫害法轮功),原国保支队大队长高立生,国保支队大队长董易干等;宁河县看守所所长张志伦、副所长蒋军民;宁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洪增;宁河县法院院长李若宽,审判长朱润桐,审判员张立国、张炳生。
- 追查四川省德阳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1)2011年3月18日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
- 追查四川省德阳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2012年4月22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德阳监狱监狱长刘远航、马爱军,副监狱长白庭羲,教育科长吴耀山,狱政科科长王刚、吴庭海,生活科李凯丽,二监区监区长曾国富,二监区管教陈平,五监区监区长文远长,警察张广、崔唯刚、刘奇、张健、周生桂、姚军、龚翁、能伟、徐会兵。
- 追查四川省德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2011年3月28日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德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
- 追查吉林省蛟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3)2012年8月1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吉林省蛟河市政法委副书记郝壮、刘春青、徐宝林、樊华,办公室主任刘秀云;蛟河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副主任孙宏诚、潘洪林;蛟河市松江派出所所长郑学功,副所长陈俊英,警察辛广达、王瑞国;长安派出所所长聂来臣,副所长荆晓辉;民主派出所所长刘利峰,副所长黄旭;河南派出所所长尹革,副所长王延安;河北派出所所长孙向东,副所长梁吉成。
- 追查吉林省延边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2011年8月1日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吉林省延边州政法委书记高杰;延吉市政法委副主任兼“610办公室”主任朴海子,延吉市“610办公室”副主任马绍玉;延吉市公安局局长金京日,政委潘金顺,国保大队大队长许晓峰,副大队长肖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