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欧易成、郑运风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6月8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610”主任周耀明,副主任乐永贞、唐德鑫;舜陵镇政法委书记罗双才;永州市宁远县县公安局局长宋志雄,政委周平,国保大队警察黄雄鹰、徐克光、蒋朝佑、欧利亚、韦友保、王江、欧阳国胜;永州市宁远县看守所。
- 追查上海市长宁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玮聆一家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4月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长宁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卫东(主管610办),长宁区610(防范办)办公室副主任莫宪平,防范办副主任、区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谈一韵;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局长周正,政委姜坚,国保大队长王珏等;华阳派出所所长诸凯华,副所长马海;上海长宁看守所吴荔滨。
- 追查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焦林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6月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政法委主任孙孝斌;公安局局长杨晓东,国保大队队长陈斌,国保大队张平先;凤城看守所所长宋振华、副所长王长春,贾俊海;凤城市白旗派出所警察姜军、曹德军;法院院长鞠传杰,审判长潘淑琴。
- 追查辽宁省盘锦监狱等迫害朝阳县法轮功学员张琦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6月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盘锦监狱监狱长宋万忠,五监区监区长王建军;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国保支队支队长王景龙;朝阳县公安局局长高阵戈,原国保大队大队长吴宝良,警察范铁林;长在乡派出所所长赵守锋,警察邢广友;法院办公室主任董庆,调研室主任张志祥。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朱慧敏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3月1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北省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姚副所长(原六队队长),六队队长刘辉、副队长胡芳、警察刘艳,何湾劳教所五队副队长黄红,二大队副队长郑春梅;湖北省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邓斌,副主任强汉生,处长黄国涛;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
- 追查上海市长宁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何冰刚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2月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长公安局长宁分局局长周正,国保处警察王珏、魏理光、苏骥;长宁区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检察院公诉科长朱丽群、高逊;法院庭长杨惠新,法官周伟敏,书记员朱翠英;上海长宁看守所吴荔滨。
- 追查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华彩霞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6月7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大连弘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冷劲松,主任焦拥军;西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责任人王宝山;民乐派出所所长徐德江,警察郭怡,副所长张文涛、副所长刘宪军,西岗公安分局信访办责任人龚某。
- 追查湖北省红安县迫害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6月2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北省红安县维稳办主任钟国富 ;红安县公安局局长张俊(前任)、凌万成(前任)、胡晓青(前任),公安局副局长姚国民(主管迫害法轮功), 刑侦大队长吴成忠,刑侦副大队长张伟,刑侦教导员曾宪虎;红安县“610”办公室李劲松、尹刚;教育局局长王保山、陈再新(前任)。
- 追查天津市港北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任东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8月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天津市港北监狱副监狱长李国宇,政委刘基智,五监区一分监区大队长张士林,五监区一分监区中队长李维义。
- 追查上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年7月28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局长周正,国保队长王珏,警察魏理光、苏骥;青浦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振华,国保处负责人金国民(男),警察郭勇军、朱军;宝山公安分局局长姚志荣,国保处科长仇峰,警察杨跃飞、陈克赟、卜霆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