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查 令-被追查人杨永利-2018(第 0020号)-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18(第 0020号)
被追查人姓名:杨永利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大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曹军英,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 张国,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你于2018年8月5日,参与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18年9月13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18年8月5日上午约10点,河北省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在香河城内批发市场,被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特警大队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存折、现金等被非法抄走。李秀琴现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永利: 13503266006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曹军英 :13582785548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 张国:13931652277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局长 吴海斌:13903163789 宅0316-2352988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华:13903261219宅0316-8320008
- 职务:副局长(主管国保)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6号 香河县公安局
邮编:065400更多信息:副局长王建华(主管国保):13903261219、宅 0316-8320008
- 职务: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6号 香河县公安局
邮编:065400更多信息:原局长吴海斌:13903163789、宅 0316-2352988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指导员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6号 香河县公安局
邮编:0654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曹军英:13582785548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6号 香河县公安局
邮编:0654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杨永利(警号078286):13503266006
- 职务:“610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 香河县政法委
邮编:065400更多信息:“610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原名石海明):13931652277
- 职务:“610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6号 香河县公安局
邮编:065400更多信息:“610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原名石海明):1393165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