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北京市朝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郭东向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郭东向,女,56岁,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017年11月3日,郭东向在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近,发放了3本《真实的法轮功》小册,被该附属医院不明真相的梁华、王庆博举报。之后,郭东向被朝阳公安分局小关派出所警察马凯等人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看守所。12月6日,郭东向被非法批捕。郭东向在朝阳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家属2次去小关派出所找到所长梁立群,要求放人,梁立群态度蛮横,并驱赶家属。聘请的律师几次打电话约见办案人马凯,对方总是推脱不见。律师只好用书信递交了书面申请。2018年1月中旬,朝阳公安分局将构陷郭东向的案子递交到朝阳区检察院。2月中旬郭东向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朝阳区法院。郭东向女儿用书信要求检察院撤案,没有任何音信。2018年4月19日上午,朝阳区法院对郭东向非法庭审。当庭郭东向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要求公诉人撤销对她的非法起诉,还她自由。律师向法庭出示了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以50号令取消了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指出持有法轮功出版物是合法的。郭东向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是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一种方式,是受《宪法》保护的。郭东向女儿向法院院长、庭长、法官要求退卷放人。2018年8月29日,朝阳区法院非法宣判,郭东向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罚金3000元。郭东向不服非法判决,上诉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她女儿准备控告李轶凡的非法判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北京市朝阳区政法委书记张维刚(2016年12月任);朝阳区公安分局局长牛国泉;朝阳区小关派出所所长梁立群,警察马凯、李润明、付春林、郑建学、朱兰沪、王云利、减永贵、丁轩;朝阳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刑一庭庭长臧德胜,副庭长辛祖国,法官李轶凡;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公诉人张亚男;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梁华、王庆博;朝阳区看守所所长彭伟。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原朝阳区副区长、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北京市公安局
邮编:100740更多信息:原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牛国泉(现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010-85225000、010-65094217
牛国泉,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辽宁营口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文化程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
历任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模式口派出所所长(副处级),石景山分局治安处处长、纪检组组长、督察长、纪委书记、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副局级),北京市公安局勤务指挥部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 职务: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原朝阳区副区长、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
邮编: 100020更多信息:原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牛国泉(现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010-85225000、010-65094217
牛国泉,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辽宁营口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文化程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
历任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模式口派出所所长(副处级),石景山分局治安处处长、纪检组组长、督察长、纪委书记、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副局级),北京市公安局勤务指挥部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
邮编: 100020更多信息:北京市朝阳区原政法委书记张维刚(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政法委书记张维刚(2016年12月任):010-65094764
简历:张维刚,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天津市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美国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办主任。
历任北京市微电机总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企办干部、工业科代科长、工业科科长、科技计划科科长、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处处长(正处级),望京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东湖街道筹备处工委副书记、筹备处主任,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北京中关村电子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关村电子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朝阳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办公室主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6年3月,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办主任。 - 职务: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密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鼓楼西大街13号
邮编:101500更多信息:检察长张玉鲲:010-5955300、18901160645、010-59553128、 010-59553136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 (2016.1 - ), 曾任密云县委常委、保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2006-2010),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简历:张玉鲲,男,50岁(1966年4月生),汉族,出生于北京市密云县,1983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毕业于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1995.07——2002.03,北京市密云县冯家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1995.09—1997.07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读在职大学)。
2002.03——2004.03,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03——2006.01,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其间:2004.09—2005.01参加密云县密云镇北京市委组织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6.01——2006.12,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12——2007.01,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办主任、保密局局长、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01——2010.01,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办主任、保密局局长(2004.09—2007.07在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读市委党校研究生)。
2010.01——2010.03,中共密云县委常委。
2010年3月,任密云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5年12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6年1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职务: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密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鼓楼西大街3号
邮编:101500更多信息:检察长张玉鲲:010-5955300、18901160645、010-59553128、 010-59553136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 (2016.1 - ), 曾任密云县委常委、保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2006-2010),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简历:张玉鲲,男,50岁(1966年4月生),汉族,出生于北京市密云县,1983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毕业于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1995.07——2002.03,北京市密云县冯家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1995.09—1997.07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读在职大学)。
2002.03——2004.03,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03——2006.01,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其间:2004.09—2005.01参加密云县密云镇北京市委组织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6.01——2006.12,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12——2007.01,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办主任、保密局局长、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01——2010.01,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办主任、保密局局长(2004.09—2007.07在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读市委党校研究生)。
2010.01——2010.03,中共密云县委常委。
2010年3月,任密云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5年12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6年1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职务: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密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7号 朝阳区检察院
邮编:100025更多信息:检察长张玉鲲:010-5955300、18901160645、010-59553128、 010-59553136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 (2016.1 - ), 曾任密云县委常委、保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2006-2010),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简历:张玉鲲,男,50岁(1966年4月生),汉族,出生于北京市密云县,1983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毕业于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1995.07——2002.03,北京市密云县冯家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1995.09—1997.07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读在职大学)。
2002.03——2004.03,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03——2006.01,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其间:2004.09—2005.01参加密云县密云镇北京市委组织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6.01——2006.12,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12——2007.01,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办主任、保密局局长、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01——2010.01,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办主任、保密局局长(2004.09—2007.07在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读市委党校研究生)。
2010.01——2010.03,中共密云县委常委。
2010年3月,任密云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5年12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6年1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9号 朝阳区看守所
邮编:100024
地址2: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朝阳区看守所
邮编:100024更多信息:所长彭伟:所长办公室 010-65484804、010-8966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