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官正
1997-2002年11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2年11月- 2007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山东省委党校校长
任职山东省委书记期间,山东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03年10月19日,经核实的迫害致死人数达93名。其中包括被公开披露的第一例死亡案赵金华和被《华尔街日报》追踪报道的陈子秀。
主要罪行:
1.公开场合攻击法轮功
1999年07月23日,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1]
《人民日报》1999年07月24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法轮功”练习者一旦识破了李洪志的真面目和所谓“法轮大法”的真相,他们能够从盲从中解脱出来,从思想上转变过来。最近,山东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在党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定宣布之前已经退出。他们感到自己上当受骗,非常痛心。对此,党和政府给予了信任、鼓励和欢迎,但也有极少数人一时思想不通,各级组织正在采取各种方式,继续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他们能够从思想上转变过来。”
2002年09月27日在山东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上讲话[2]
《人民公安报》2002年09月28日报道:“吴官正强调,各级政法和公安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党的十六大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大力加强对敌斗争,重点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2001年8月22日参观反法轮功展览并讲话[3]
《齐鲁晚报》2001年8月22日报道:“今天,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等领导同志,到省博物馆参观了"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大型展览。
吴官正在参观展览时指出,"法轮功"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是典型的邪教,省里办完展览后,可以到各地巡回展出。要通过展览,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同包括"法轮功"在内的一切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借办展览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对极少数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的顽固分子,要依法惩处。”
2.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转化”,插手对学员的劳教判刑。
1999年7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吴官正直接参加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4]
《人民日报》1999年07月27日第4版报道:“原“法轮功”济南辅导总站的站长、副站长都信奉和修炼“法轮功”多年,程度不同地参与策划组织了“法轮功”在山东省的一些非法活动。山东省委对这几个骨干分子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促使他们思想转化。省委书记吴官正亲自部署,直接指挥,与几个骨干面对面接触,进行思想教育。”
2000年1月直接插手法轮功学员刘绪国等人的劳教[5]
《明慧网》2000年2月报道:“2000年1月29日,法轮功学员刘绪国在家中被绑架,与另三位学员一起被押送济宁市劳教所,还有一女学员,被送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他们成为济宁市首批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1月30日,刘绪国与两位学员开始绝食抗议。他还写了抗诉书,要求无罪释放(抗诉书底稿曾在少数学员中传阅,现不明下落。)。司法局长王XX说,“这事(指劳教刘绪国他们)是由省委吴官正书记亲自过问、指示的,我们当不了家”而没有对刘绪国作任何答复。2月10日刘绪国被灌食致死。”
在任期间,曾经三次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视察,[6] 致使该所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7]
3.层层转嫁责任,直接导致了基层的酷刑和迫害致死案例。
华尔街日报:一个中国城市如何为掌控法轮大法而诉诸邪恶暴力[8]
吴很快就找到了转嫁压力的办法。首先,潍坊市官员说,吴召开了一个警察和政府官员的“研讨会”,确保每个城市的官员都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在会上,中央政府的指示被大声宣读。“政府指示我们限制抗议者人数,否则为此负责,”另一个政府官员说。
这样的手段很快导致滥施酷刑。数名今年早些时候被本地警察监禁的法轮大法追随者说,逮捕他们的人们告诉他们,持续不断的抗议已经危及地方官员的职位。“一个警察用警棍殴打我,”一名1999年12月被监禁的43岁的工人说。“他说我们该为他上司的政治难题负责。”
这位被捕者在北京遭到殴打后被送回家乡潍坊。城市官员说这样的逮捕对吴和省里其它地方影响不好,因为在北京被逮捕的人被中央安全部门登记,并记录下籍贯。统计结果被比较,抗议人数高的省份,如山东,受到批评。在潍坊殴打这些人或许会最终减少抗议者数量,但当局想要立竿见影的结果。
4. 其它
吴官正代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9] 其中提到:“各级纪委把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放在工作的首位,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派行为的,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言论的,以及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按照党的纪律严肃查处,维护了中央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2002年11月14日)
2004年,全国“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调整,根据得到的地方文件,任纪委书记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由于中共的高度集中和独裁,各地组织结构是基本相同的。
典型案例:2003年河北省纪委、检察厅共结案处理厅局级干部12人,典型的重大案件有:省冶金工业办公室主任、分党组书记王檀丧失政治立场,修炼法轮功,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参考资料:
[1]《人民日报》1999年7月23日 京沪粤鲁吉干部群众坚决拥护中央决策深刻认识“法轮功”危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彻底清除其影响。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g/news/072401.html
[2]正清网转自《人民公安报》2002年9月28日 山东省委书记强调重点防范打击“法轮功”
[3]《齐鲁晚报》2001年8月22日 山东省领导参观"反邪教"展览
[4]《人民日报》1999年07月27日 山东做好“法轮功”骨干教育转化工作 http://www.people.com.cn/rmrb/199907/27/newfiles/wzb_19990727001037_4.html
[5]明慧资料馆:刘绪国
http://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1.htm
[6]明慧网2003年11月1日大陆综合消息 原山东省书记吴官正的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59880.html#chinanews-11012003-8
[7]明慧网2003年11月9日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的暴力、苦役和欺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60325p.html
[8]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falungong10.html
[9]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http://www.gov.cn/test/2008-08/11/content_1069273.htm (该报告系由时任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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