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民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山东省章丘市管庄乡济王路29号
邮编:250217
电话:0533-668941
所政管理科: 6689550
办公室:0533-6680417、0533-6680345办、0533-6689710
王村劳教所 (山东第一劳教所) 的三分所、四分所于二零零 一年九月分别改名为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关押大法学员)和山东省第二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关押大法学员)。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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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新 | 七大队警察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警察马立(利)新(零五年八月因初庆华事件被调八大队):宅0533-6688858、13808942067 |
魏庆宾 | 七大队大队长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刘国伟 | 教导员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刘林 (2) | 教导员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王新江 | 七大队副大队长、警察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警察王新江(七大队副大队长):宅0533-6688789、办公室0533-6680417、0533-6680345、0533-6689710 |
孙丰俊 | 副大队长、警察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副大队长孙丰俊(零五年八月因初庆华事件被调任八大队副大队长):0533-6689232、0533-6680427、宅 0533-6688104 |
罗光荣 | 原七大队大队长、警察、八大队教导员 | “610”系统,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警察罗光荣(七大队大队长,极其邪恶):队长办0531-66995375、15866613798、办公室0533-6680417、0533-6680345、0533-6689710 |
郑万新 | 八大队大队长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八大队大队长郑万新:0533-6689234、0533-6680428 宅:0533-6688911 |
彭绪标 | 教导员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靖绪盛 | 原七大队大队长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原七大队大队长靖绪盛:0531—66995375(办公室)0533-6689232、0533-6680427 |
王国华 | 警察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岳振宇 | 警察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刘琳 | 八大队副大队长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郑万欣 | 八大队大队长(前任)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
郝东贵(1) | 所长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王村男二所所长电话:赫东贵 13953306227 |
刘长增 | 所长 (前任) | 司法 - 执行机构(包括监狱,劳教所,教养院、劳改队) | 原省第二女子劳教所所长刘长增:办0533-6690988 宅0533-6689888、13805336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