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丹
职务
记者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单位
锦州日报社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解放路五段三十一号
邮编:121000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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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红 | 编辑 | 宣传、理论 |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侯志伟 | 记者、责任编辑 | 宣传、理论 |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王玉堂 | 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宣传、理论 |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刘丹丹 | 记者 | 宣传、理论 |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董玉明 | 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宣传、理论 |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汪德本 | 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宣传、理论 |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锦州日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作者 |
郑德生 |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锦州日报社社长 | 国家机关, 宣传、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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