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中伟
职务
科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单位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610办公室” (防范办)
地址
(区政法委、610)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号
邮编:264001
电话
政法委:535-6224440
区610办: 0535-6235075
传真:0535-6224441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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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中伟 | 科员 | “610”系统 | |
张春杰 | 国保大队大队警察、“610办公室”主任 | “610”系统, 国保、政保科, 公安 | 区“610”人员张春杰:13853571970 |
慕清岩 | 科员 | “610”系统 | |
李文光 | 成员 | “610”系统 | 李文光:0535-6224391、 0535-6217744 (610实施系统迫害的台前人物) |
张明辉 | 国保大队指导员、区“610办公室”成员 | “610”系统, 国保、政保科, 公安 | 指导员张明辉:18660078107 |
于书建 | 主任 (前任) | “610”系统 | |
刘国尧 | 警察、洗脑班负责人、区“610”负责人 | “610”系统, 政法委系统, 公安 | 刘国尧:13953596601(在洗脑班对贺秀玲施以酷刑者) |
高岫 | 公安分局科长 、 “610办公室”主任(原任) | “610”系统, 公安 | 高岫(芝罘区公安分局科长 区分局610负责人):13963821333、18660078113、办0535-6618428 |
许仁伟 | 主任 | “610”系统 | 许仁伟: 0535-6674120 |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