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王淑波、李剑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王淑波,女,现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610办公室”主任,除策划、骚扰、直接绑架法轮功学员外,还指使相关部门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罚款、开除、劳教、判刑等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在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造成巨大伤害及痛苦。李剑飞,男,绥化市北林区分局“610办公室”警察。自1999年“7﹒20”至今,绥化市每一位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都有他的参与。他经常跟踪、监控、蹲坑、监听法轮功学员手机、电话、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不放过任何能勒索钱财的机会,即使5元钱的打车钱都要向法轮功学员家属索要。曾无耻地对女法轮功学员进行性骚扰,是法轮功学员李雪莲被迫害致死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2002年4月27日,李剑飞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雪莲并非法抄家,李雪莲送齐齐哈尔双合女子劳教所迫害。李母得知女儿被绑架那天,因心急而摔断大腿股骨而住进医院。李雪莲在劳教所被迫害出现尿毒症、心脏积水,生命垂危。2003年1月20日,劳教所才叫家属去接回治疗。2003年4月30日,李雪莲又被绑架,李雪莲的弟弟借了1,500元给了“610”主任,才将人领回。2003年12月21日,李雪莲被迫害致死。李雪莲的母亲也因女儿所受折磨,忧愤而死。
参加迫害的部份人员和单位: 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局长杨庆斌,政委王双宝(负责国保及610),北林分局“610办公室”主任王淑波,“610办公室” 警察李剑飞、 刘昆鹏、张恒泉;黑龙江省绥化市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 振江。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党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610办公室”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办公楼
邮编:152001地址2:黑龙江省绥化市尚志胡同1号 北林公安分局
邮编:152001 - 职务:“610办公室”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办公楼
邮编:152001地址2:黑龙江省绥化市尚志胡同1号 北林公安分局
邮编:152001 - 职务:政委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办公楼
邮编:152001地址2:黑龙江省绥化市尚志胡同1号 北林公安分局
邮编:152001 - 职务:局长、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办公楼
邮编:152001地址2:黑龙江省绥化市尚志胡同1号 北林公安分局
邮编:152001更多信息:局长杨庆斌:办0455-8225023、13846739999、宅、0455-8311799、办0455-8225012
- 职务:北林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610办公室”副队长、绥化春雷派出所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南路中直大街南20
邮编: 152001更多信息:区分局“610”副队长李剑飞:13845500330、办0455-825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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