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河南省新郑市对法轮功学员、残疾人乔向阳非法判重刑8年的责任人旳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8年9月17日下午,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沙窝李村法轮功学员乔向阳在家中被新郑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和龙湖镇办事处人员非法抓捕并抄家,之后一直被非法关押于新郑市看守所。构陷乔向阳的所谓“案件”一直暗箱操作,新郑市政法委、“610办公室”,新郑市公安局利用哄骗恐吓手段威胁其家属。原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樊红彬到家中逼迫乔向阳妻子承认搜去法轮功物品是乔向阳自己做的,并威胁说,你承认了,政府会“宽大处理”,因为你丈夫是残疾人。你要是不承认,天天传唤你。2018年9月18日以后,乔向阳所在的龙湖派出所警察对乔向阳的妻子进行了数日不停的非法传唤及骚扰,警察李祥威胁她要“配合”办案。龙湖派出所警察又把乔向阳的弟弟也传唤来,威胁录了口供。2018年12月29日,乔向阳被新郑市法院非法判刑8年。乔向阳及其家人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级法院。郑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2019年4月25日,乔向阳被非法关押到郑州监狱继续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河南省新郑市政法委书记赵建武,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宋铭;新郑市公安局局长朱海新,副局长张宏政,国保支队支队长秦守忠,大队长刘新立;新郑市龙湖镇镇长白育峰,龙湖镇党委常务副书记马绍敏;新郑市龙湖派出所所长孙东亮,警察李祥 (办案人);新郑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广建,公诉科科长郭会军,代理公诉人马红磊;新郑市法院院长魏磊,审判长高魁(原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代理书记员张二红,郑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志增,速裁庭庭长王哲,审判员钱基伟(乔向阳案二审主办人),书记员朱建超;河南省郑州监狱监狱长朱永海;新郑市看守所所长时迎昌。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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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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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1100更多信息:所长时迎昌:0371-626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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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9号 郑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450000更多信息:书记员朱建超: 0371-69521404
- 职务: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9号 郑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450000更多信息:审判员钱基伟:13653817543 (乔向阳案二审主办人)
- 职务:速裁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9号 郑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450000更多信息:速裁庭庭长王哲:0371-69521401、13598863116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9号 郑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450000更多信息:院长李志增:0371-69521666、13803812591
- 职务:代理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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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1100更多信息:代理书记员张二红:0371-69898130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金城路249号 新郑市法院
邮编:451100更多信息:审判长高魁(原法院研究室副主任):0371-69909636、13460218926
- 职务:代理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郑韩路326号 新郑市检察院
邮编: 451150更多信息:代理公诉人马红磊:0371-62410159
- 职务:公诉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郑韩路326号 新郑市检察院
邮编: 451150更多信息:公诉科科长郭会军:0371-62410159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龙湖镇派出所
邮编:451191更多信息:警察李祥 (办案人):18567937109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龙湖镇派出所
邮编:451191更多信息:所长孙东亮:0371-62568004
- 职务:党委常务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龙湖镇人民政府
邮编:451191更多信息:常务副书记马绍敏:15333711837
- 职务:镇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龙湖镇人民政府
邮编:451191更多信息:镇长白育峰:18736082673
- 职务:国保支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玉前路 新郑市公安局
邮编:451150更多信息:国保支队大队长刘新立:15729375552
- 职务:国保支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二七路110号 郑州市公安局
邮编:450000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古须北路 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邮编:450043更多信息:国保支队大队长刘新立:15729375552
- 职务:国保支队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玉前路 新郑市公安局
邮编:451150更多信息:国保支队支队长秦守忠:15729375506
- 职务:国保支队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二七路110号 郑州市公安局
邮编:450000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古须北路 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邮编:450043更多信息:国保支队支队长秦守忠:15729375506
- 职务:新郑市公安局副局长、龙湖派出所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龙湖镇派出所
邮编:451191更多信息:新郑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宏政:0371-62568004
- 职务:新郑市公安局副局长、龙湖派出所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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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1150更多信息:新郑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宏政:0371-62568004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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