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青松
职务
公诉人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诉人穆青松:0459-5951202 转 8409
单位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 让胡路区检察院
邮编:163453
电话
0459-5974401、0459-5974201、0459-5951202
总值班室:0459-5974110、0459-5974999、0459-5974777、0459-5974888
传真:0459-6354497
举报:0459-6332000
邮箱:Email:jcy5974777@163.com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 |||
---|---|---|---|
赵岩松 | 副检察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副检察长赵岩松:13359590310 |
张丽娟 | 检察员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
林娟 | 检察官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检察官林娟:0459-5951202 转8215 |
朱璇 | 检察官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检察官朱璇:13936702396 |
刘超(2) | 公诉人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
穆青松 | 公诉人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公诉人穆青松:0459-5951202 转 8409 |
封光 | 检察官、公诉人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公诉科助理检察官封光(办案人):18645990001、 13351196789、13089060016、13159835666、办 0459-5997900 |
刘振魁 | 检察长(原任)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原检察长刘振魁:13359590901、0459-5974999(办) |
刘笑臣 | 侦查监督科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刘笑臣(负责批捕):18104592167 |
孙学才,孙学材 (音) | 公诉科科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公诉人、侦查监督科孙学才(负责批捕):13359590317 |
阮之华 | 检察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检察长阮之华: 0459-5974999、13359590095、0459-6170095 |
朱赤红 | 公诉科科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侦查监督科朱赤红(负责批捕):0459-5974401、13359590355 |
邹海燕 | 侦查监督科科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侦查监督科科长邹海燕︰0459-5974300、 13359590326 |
张洪利 | 党组书记、检察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