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陕西省西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马蕴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西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马蕴华,女,70岁,原西安市西北二轻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马蕴华多次遭受当地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曾被非法判刑7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2000年3月9日马蕴华被非法劳教1年,在她工龄33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被单位开除公职,致使她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退休金。2001年4月因向民众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马蕴华再次被非法劳教3年。马蕴华在劳教所走脱,不久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7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身心遭受严重迫害,于2008年回家。2014年4月,马蕴华到单位索回被扣的退休工资,后被莲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警察企图把她秘密判刑送往监狱。在医院检查身体时,马蕴华又走脱。警察恼羞成怒,给马蕴华编造假罪名,在全国发出通缉令。2018年2月6日,马蕴华在北郊被未央区大明宫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莲湖公安特警看守所。5月9日,马蕴华被莲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9月上旬,马蕴华被莲湖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莲湖区法院。2018年11月1日,莲湖区法院对马蕴华非法庭审。期间马蕴华多次上书法院,阐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多次要求无罪释放,并索要被扣3年多的养老金,仍无结果。2019年8月22日,莲湖区法院下达判决书,马蕴华被非法判刑9年,罚金20000元。马蕴华已提出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西安市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韩松,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贾养勋;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洪涛;莲湖区政法委书记上官拥军;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局长胡伟田,副局长杜保华、王强,国保大队黄国强、张建刚、杨启林;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院长刘群,副院长段治安、李新强,办案法官权波蓉;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洁,副检察长王大明、朱文君,办案检察官李笑鹤;未央区政法委书记张瑞斌:未央区大明宫派出所所长郭广强,副所长魏驰,刑侦警察陈广玉,警察王超、高华,驻所刑警二中队长牛舟,办案人王华; 西安市莲湖公安特警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49号 莲湖区检察院
邮编:710003 - 职务:政法委书记、莲湖分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33号 莲湖区政法委
邮编:710003 - 职务:政法委书记、莲湖分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63号 莲湖公安分局
邮编:710003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北路333号 雁塔区公安分局
邮编:710061雁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6号
邮编:710061更多信息:雁塔区公安分局局长胡伟田(原任,现任西安市莲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办029-86772001
莲湖区公安分局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63号
邮编:710002
电话:029-87278514、029-87279471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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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0002
电话:029-87278514、029-87279471 - 职务: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原西安市长安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669号 长安区政法委
邮编:710700更多信息: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洪涛:029-87267103
李洪涛,男,1963年7月生,陕西澄城人,1985年11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历任西安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西安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指导处处长,
西安市长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西安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
西安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15年10月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2月被任命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职务: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原西安市长安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洪涛:029-87267103
李洪涛,男,1963年7月生,陕西澄城人,1985年11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历任西安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西安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指导处处长,
西安市长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西安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
西安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15年10月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2月被任命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职务: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原西安市长安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139号 西安市中级法院
邮编: 710016更多信息: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洪涛:029-87267103
李洪涛,男,1963年7月生,陕西澄城人,1985年11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历任西安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西安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指导处处长,
西安市长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西安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
西安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15年10月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2月被任命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 西安市政法委
邮编:710021更多信息: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主任贾养勋:029-87264011、029-87289908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西安市委“610办公室”
邮编:710008更多信息: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主任贾养勋:029-87264011、029-87289908
- 单位信息: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公安特警看守所
邮编:7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