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江苏省丹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顾金萍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9年9月3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镇江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8年6月17日,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法轮功学员顾金萍在下班路上,因送给一个路人一张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光盘,被该人举报。7月4日,顾金萍在单位被丹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王晓军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顾金萍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5天后,改为监视居住半年,于2018年7月底回家。期间,顾金萍被丹阳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丹阳市法院。在第一次非法开庭前,法官张素琴威胁顾金萍“不转化”就要重判她3至7年。开庭时,顾金萍依法行使回避权,要求现场所有共产党员回避,张素琴等人都愣住了,宣布休庭,又重新开庭并说他们可以不回避。当公诉人张磊宣读起诉书时,顾金萍要求证人出庭,公诉人张磊称“证人不用出庭,你事后再去找他们好了。” 还责怪顾金萍太麻烦,本来一会儿就可以结束了。在顾金萍为自己辩护时,向公诉人和法官提出:请拿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并说出她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张素琴的话音一落,现场顿时一片寂静,公诉人和法官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宣布休庭,讨论一番后,宣布改天再审。2月13日第2次开庭前,顾金萍拿出自己的辩护词,给审判长张素琴等人看,他们一个也不肯看,还说“他们(610办公室)”就是不让你辩。最后,顾金萍被非法判刑1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镇江市政法委书记倪斌,镇江市委“610办公室”主任、镇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坚;丹阳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陈俊(2016.12任),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委“610办公室”主任王云良,国保大队大队长裔新华,警察王晓军;丹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检察员张磊(公诉人);镇江市中级法院代院长汤小夫;丹阳市法院院长唐东升,法官张素琴(审判长);丹阳市看守所所长韦敖锁,教导员夏国俊,副所长金连军陶国芳、黄冬萍;镇江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
  • 职务:
    丹阳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原京口区公安分局局长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健康路69号 
    邮编:212300

    更多信息:

    陈俊,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丹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丹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85.08-1994.04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民警
    1994.04-1995.0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警长
    1995.02-1998.01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副所长
    1998.01-1999.06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桃花坞派出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1999.06-2000.09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桃花坞派出所 所长
    2000.09-2000.1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所长
    2000.12-2002.1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副局长
    2002.12-2009.01 镇江市公安局水警支队 副支队长兼水上分局副局长
    2009.01-2012.05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05-2012.09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局长
    2012.09-2013.01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局长兼督察长
    2013.01-2016.1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2016.12至今      镇江市丹阳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丹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 职务:
    丹阳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原京口区公安分局局长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号  丹阳市政法委 
    邮编:212300 

    更多信息:

    陈俊,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丹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丹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85.08-1994.04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民警
    1994.04-1995.0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警长
    1995.02-1998.01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副所长
    1998.01-1999.06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桃花坞派出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1999.06-2000.09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桃花坞派出所 所长
    2000.09-2000.1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 所长
    2000.12-2002.1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副局长
    2002.12-2009.01 镇江市公安局水警支队 副支队长兼水上分局副局长
    2009.01-2012.05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05-2012.09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局长
    2012.09-2013.01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局长兼督察长
    2013.01-2016.12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 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2016.12至今      镇江市丹阳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丹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