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有柱
孟有柱(Meng,Youzhu),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肃金昌市人。 |
孟有柱需要对其任职期间,该范围内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残等严重罪行负主要责任。以下收集的是这个期间的严重迫害案例。
主要罪行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孟有柱任职永昌县期间,永昌县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时期,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公审、游街,被非法劳教、判重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孟有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2年3月7日凌晨5点左右,在永昌县政法委、“610办公室”的策划下,永昌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疯狂抓捕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当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57人。[3]
2002年5月14日,在永昌县委的指挥下、操纵下,县城内外几乎所有警察,以及永昌县的公、检、法、司、武警中队等部门的部份人员组织庞大的迫害队伍,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非法召开所谓的“公捕公判大会”。20多名法轮功学员脖子挂着纸牌,被武警押入强行组织的会场。法轮功学员被当众五花大绑,强迫跪下。之后,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由武警押着,每个人的脖子上挂着牌子,系着绳子串在一起,“游街示众”,“游街”刚一结束,其中14名法轮功学员直接被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4]
2002年9月18日,在永昌县委、“610办公室”的指挥下、操纵下,永昌县法院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共非法判刑13人,其中张延荣(被非法判刑12年,已于2007年8月15日被迫害致死)[5]、秦德悟(12年)、樊永成(12年)[6]、胡尚学(12年)、王泽兴(10年,已被迫害致疯)、岳培福(10年,已于2012年10月被迫害致死)[7] 、秦吉昌(10年)、褚大义(8年)、王泽芳(8年)、王永芳(7年)、严生杰(3年)。另外王泽兰等1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8]
2005年12月28日,法轮功学员雷占香在散发真相传单时,被绑架到永昌看守所。在永昌县看守所所长的指使下,犯人们把雷占香放到光床板上,手脚用铁链固定,身上用绳子捆上,全身无法动弹,迫害2天2夜。2006年4月,雷占香被法院非法判刑7年。[9]
2007年初,永昌县委召开迫害法轮功的专门会议,要求该县各企业成立由书记牵头的迫害法轮功的工作组,在农村书写污蔑法轮功的标语,胁迫每个村出钱、出人负责夜间巡逻,伺机抓捕传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污蔑和诋毁法轮功的造谣宣传,县长孟有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要严厉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直接给永昌县城关镇政府下令,年底不解决法轮功的问题,全体不许升职。[10]
2007年3月8日永昌县法院对83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赵桂香非法开庭,赵桂香非法判刑3年,监外执行。赵桂香于2012年6月18日被迫害离世。[11]
法轮功学员毛伟,男,原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工程师,2007年3月8日被金昌市国保支队、永昌县国保大队绑架,遭到6天6夜不让睡觉刑讯逼供,2007年11月27日,被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刑6年。[12]
法轮功学员王泽兰,女,2008年12月被迫害致死。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泽兰一家多人遭受严重迫害,丈夫秦吉昌、儿子秦德新、妹妹王泽芳、妹夫张延荣、弟弟王泽兴、弟媳王永芳都被判重刑或被迫害致死、致疯。王泽兰本人曾被非法劳教所2年。[13]
孟有柱自2013年5月任金昌市副市长(分管政法委)、政法委书记以来,继续执行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2016年3月28号晚,法轮功学员田多尧,65岁,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金昌市国保及滨河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遭到酷刑逼供,二次被折磨得昏死过去,门牙被打掉,因喝了警察给的有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药物的水后,全身器官衰竭,神经系统坏死,食道阻死,于2016年12月10日在极其痛苦中离世。[14] 石胜荷,女,78岁,2017年2月4日被警察绑架。2018年8月被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刑3年)。
与此同时,孟有柱多次还在讲话中污蔑法轮功,散布中共欺骗民众的谎言,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
2018年3月,孟有柱在金昌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和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反邪教斗争形势报告会上,提出 “我们每一位党员都必须认清邪教组织反社会的真面目,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成为反邪教的带头人。”全市200多名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聆听了报告。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邪教的险恶用心令人警醒,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反邪教各项工作措施,带头与邪教斗争,并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邪、防邪、拒邪能力,筑牢反邪教思想防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15]
2018年7月19日,在金昌市人民文化广场开展了反邪教集中宣传日活动上,孟有柱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反邪教斗争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保障人民群众不受邪教组织的侵害”。[16]
参考资料:
[1] 甘肃省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孟有柱应负的罪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1/-392712.html
[2] 孟有柱简历
http://www.zhuichaguoji.org/media/2019/09/01.pdf
[3]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7/258626.html
[4]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7/258626.html
[5] 甘肃农民大法弟子张延荣生前遭受的残酷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7/182882.html
[6] 甘肃金昌市樊永成、雷占香夫妇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8/-310091.html
[7] 老伴(岳培福)被非法判刑十年含冤离世 茹向兰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1/-315372.html
[8] 甘肃永昌县中共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6/-252764.html
[9] 甘肃金昌市樊永成、雷占香夫妇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8/-310091.html
[10] 甘肃永昌县中共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6/-252764.html
[11] 甘肃永昌县城九十岁高龄赵桂香被迫害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9/-261734.html
[12] 被冤判六年 甘肃工程师毛伟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5/-316180.html
[13] 甘肃永昌县妇女王泽兰生前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9/-248947.html
[14] 田多尧被甘肃金昌市滨河路派出所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9/-339672.html
[15] 金昌市全方位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走笔
http://www.zhuichaguoji.org/media/2019/09/02.pdf
[16] 金昌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日活动
http://www.zhuichaguoji.org/media/2019/09/03.pdf
- 职务:金昌市副市长 (主管政法)、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永昌县县委书记、县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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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有柱,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肃金昌市人。
孟有柱,从2001年6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甘肃省永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金昌市副市长(主要负责政法委);2016年12月至今任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及金昌市“610办公室”主任。 - 职务:金昌市副市长 (主管政法)、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永昌县县委书记、县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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