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李双-2019(第 0069号)-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

2019年11月3日
简体字A4版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19(第 0069号)

被追查人姓名:李双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北京市延庆区法院
职务:副庭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北京市延庆区法院院长 王罗颐,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敬民,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长 段福华,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刘雪妍,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局长 祖宇,北京市延庆区政法委书记 吕桂富,北京市延庆区委610主任 路俊海,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夏都派出所警察 刘新星,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夏都派出所警察 赵健,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预谋于2019 年11月14日,参与或参与指挥对被害人中国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张连雨进行非法庭审。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19年11月3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18年5月14日,北京市延庆区夏都派出所十余名警察闯入当地法轮功学员张连雨家,绑架了张连雨并对其非法抄家。后被带到夏都派出所和延庆公安局进行非法审讯。之后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张连雨被放回家,但是夏都派出所警察一直对她进行监视。
2018年11月,夏都派出所警察赵健将张连雨带到延庆区检察院,办理了非法监视居住手续。
2019年10月23日,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刑庭副庭长李双带着书记员,伙同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刘雪妍,以及夏都派出所警察刘新星,一起到张连雨家中,告知她将被非法起诉,延庆区法院将要在2019年11月14日对她进行非法开庭。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双:18518656013、01061115300转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院长                       王罗颐:010-61115198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敬民:13641159655、01061115300转
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长                 段福华:18600851009
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刘雪妍:13311095023
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局长                 祖宇:13801364379、01068883588宅
北京市延庆区政法委书记                     吕桂富:13901103919
北京市延庆区委610主任                       路俊海:13910261585
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夏都派出所警察刘新星:010-60165959、010-60168661
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夏都派出所警察赵健:15001350716

 

相关责任人